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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融(000345)

鹏华丰融: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 华丰融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理 人: 鹏华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 托管 人: 交通 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送 出 日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8 页


§1 重 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 上独立董事 签字同意 ,并由董 事长签发 。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根据 本基金合 同规 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 容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 实信用 、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 产, 但 不保证 基金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 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 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及 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 年度报告 正文,投 资者欲了 解详 细内容,应 阅读年度 报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对本基 金出具了 “标 准无保留 意见” 的审计报告 。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 至 12 月31 日止 。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8 页


§2 基 金 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融定 期开放债 券 场内简称 - 基金主代码 000345 前端交易代 码 - 后端交易代 码 - 基金运作方 式 契 约型 ,本基 金采 取在 封闭期 内封 闭运作 、封 闭期 与 封闭期之间 定期开放 的运作方 式。 本 基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含) 起或自 每一 开放 期 结 束之 日次日 (含 )起 一年的 期间 封闭运 作, 不办 理 申购与赎回 业务,也 不上市交 易。 本 基金 自封闭 期结 束之 后第一 个工 作日( 含) 起进 入 开 放期 ,每个 开放 期原 则上不 少于 五个工 作日 、不 超 过 二十 个工作 日, 开放 期 的具 体时 间以基 金管 理人 届 时 公告 为准。 如发 生不 可抗力 或其 他情形 致使 基金 无 法 按 时 开 放 或 需 依 据 基 金 合 同 暂 停 申 购 与 赎 回 业 务 的 ,基 金管理 人有 权合 理调整 申购 或赎回 业务 的办 理 期间并予以 公告。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3 年11 月 19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报告期末基 金份额总 额 97,701,591.39 份 基金合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 市的证券 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2 基金 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 效控制风 险的基础 上,通过 每年定期 开放的形 式 保持 适度流动 性, 力求 取得超越 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 的 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 金债券投 资将主要 采取久期 策略,同 时辅之以 收 益率 曲线策略 、骑乘策 略、息差 策略、债 券选择策 略 等积 极投资策 略,在有 效控制风 险的基础 上,通过 每 年定 期开放的 形式保持 适度流动 性,力求 取得超越 基 金业绩比较 基准的收 益。 业绩比较基 准 一年期定期 存款税后 利率+0.5 % 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 金属于债 券型基金 ,其预期 的收益与 风险低于 股 票型 基金、混 合型基金 ,高于货 币市场基 金,为证 券 投资基金中 具有较低 风险收益 特征的品 种。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8 页


2.3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陆志俊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95559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luzj@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59 传真 0755-82021126 021-62701216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 载 基金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 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 告备置地 点 深圳市福田 区福华三 路 168 号 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 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3 主 要 财务 指标 、基 金 净值 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 况 3.1 主要 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 8,233,714.74 13,057,533.35 20,495,813.20 本期利润 3,198,690.52 15,453,467.90 24,390,684.18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 期利润 0.0327 0.0973 0.1104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 长率 2.92% 9.37% 10.56%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 额利润 0.1651 0.1257 0.0355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 113,832,697.44 115,772,920.53 166,234,794.52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 1.165 1.132 1.035 注:(1) 本期 已实现收 益指基金 本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 他收入 ( 不含公 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 后的余额 ,本期利 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加 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2) 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 不包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金 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 式基金的申购赎 回 费、基金转 换费等) , 计入费用 后实际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列数字 。 (3) 表中的 “ 期末 ”均 指报告期 最后一日 , 即 12 月31 日, 无论 该日是否 为开放 日或交易 所的交易 日。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8 页


3.2 基金 净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52% 0.13% 0.50% 0.01% -2.02% 0.12% 过去六个月 0.69% 0.11% 1.01% 0.01% -0.32% 0.10% 过去一年 2.92% 0.09% 2.01% 0.01% 0.91% 0.08% 过去三年 24.44% 0.12% 8.09% 0.01% 16.35% 0.1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94% 0.12% 8.51% 0.01% 15.43% 0.11% 注:业绩比 较基准=一 年期定期 存款税后 利率+0.5 % 3.2.2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增 长率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 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 同于 2013 年11 月 19 日生 效。 2、截至建仓 期结束, 本基金的 各项投资 比例已 达到 基金合同中 规定的各 项比例。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8 页


3.2.3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 来基金每年 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的 比 较 注:合同生 效当年按 照实际存 续期计算 ,不按整 个自 然年度进行 折算。 3.3 其他 指标 无 。 3.4 过去 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 币元 年 度 每10 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6 - - - -


2015 - - - -


2014 0.6500 14,869,761.50 114,812.74 14,984,574.24


合 计 0.6500 14,869,761.50 114,812.74 14,984,574.24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8 页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金 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金 管理人及其管 理基金的经 验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成立于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 括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截 止本报告期 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意 大利欧利盛 资本资产 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 信投资发 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 为中外合 资企业。 公司原注 册资 本 8,000 万 元人民币 , 后于 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 增至 15,000 万 元人民币 。 截止本 报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129 只基金和10 只全国 社保 投资组合, 经过 18 年 投资管理 基金, 在 基金投 资、 风险控制等 方面积累 了丰富经 验。 4.1.2 基金 经理(或基金 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建岩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11 月 19 日 2016 年 5 月27 日 10 刘建岩先生 , 国籍 中国, 经济学硕士 ,10 年 证券 从业经验。历任第一创 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 管部投资经 理;2009 年 12 月加盟 鹏华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 究分析工作,担任固定 收 益 部 债 券 研 究 员 , 2011 年 4 月起担任 鹏华 信用增利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鹏 华产 业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3 月至2016 年 5 月兼 任鹏华国 企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兼任鹏华丰融定期 开 放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5 月起 兼任 鹏 华 货 币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3 月起 兼任 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基金 基金经理,现同时担任 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8 页


刘建岩先生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本报告期内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发 生 变 动,刘建岩不再担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仅由刘 涛 担 任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刘涛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6 年 5 月 27 日 - 3 刘涛先生,国籍中国, 理学硕士 , 3 年金融 证券 从业经验。2013 年 4 月 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从事债券投资研 究工作,担任固定收益 部债券研究 员,2016 年 5 月起担任鹏华国企债 债券基金、鹏华丰融定 期开放债券基金基金经 理, 2016 年 11 月起 兼任 鹏华丰禄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刘涛先生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 变动,刘建岩不再担任 本基金基金经理,仅由 刘涛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注: 1. 任职日期 和离任日 期均指公 司作出决 定后正式 对外公告之 日; 担 任新成立 基金基金 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 从行业协 会关于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4.2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 》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 定,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在严格控 制 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求最 大利益。本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 法合规,不存在 违 反基金合 同 和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 交易制度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 监会 《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 了 《鹏华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公平交易 管理规定》 , 将公 司所管理 的封 闭式基金 、 开放式 基金、 社保组合 、 特定 客户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8 页


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 组合的授权、研 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 评估等投资管理 活 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 在业务流程和岗 位职责中制 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 控制活动,建立 对 公平交易的 执行、 监督 及审核流 程, 严禁在 不同投资 组合之间进 行利益输 送。 在投资 研 究环节:1 、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 发布平台 “研究 报告管理平 台 ” ,确保各投资组合在 获得投资信息、 研 究 支持 、投资 建议和 实施 投资决 策方 面享有 公平的 机会 ;2 、公司 严格 按照《 股票库 管理 规定 》 、 《信用产品 投资管理 规定》 , 执行股 票及信用 产品出入 库及日常维 护工作 , 确保 相关证券 入库以内 容严谨、 观点明确 的研究报 告作为依 据;3 、 在公司 股 票库基础上 , 各涉 及股票投 资的资产 组合根 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围 和防范关联 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 组合股票库,基 金 经理在股票 库基础上 根据投资 授权以及 基金合同 择股 方式构建具 体的投资 组合 ;4、 严格执行 投资 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 委员会、分管投 资副总裁、 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 和权限划分,合 理 确定基金经 理的投资 权限, 超过投资 权限的 操作, 应 严格履行审 批程序 。 在交易 执行环节 :1、所 有公司管理的资产组合的 交易必须通过集 中交易室完 成,集中交易室负责建立 和执行交易分配 制 度, 确保 各投资组 合享有公 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 ;2、 针 对交易所公 开竞价交 易, 集 中交易室 应严格 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 平交易程序,交 易系统则自 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 系统按照 “未委 托 数量 ”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 组合进行委托量 的公平分配 ;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 以不同的 价格进 行 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 能同时满足多个 资产组合的 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 统自动按照 “价格 优先”原则进行委托;当 市场价格同时满 足多个资产 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 则交易系统自动 按 照 “同一指令 价格下的 公平交易” 模式, 进 行公平委 托和交易量 分配;3、 银 行间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 交易需依据公司 《股票投资 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 投资管理流程》 的 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宗 交易等以公 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 资组合经理应在 交 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 的交易价格和数 量,公司按 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 原则对交易结果 进 行分配;4、 新 股、 新债申购 及非公开 定向增发 交易需 依据公司 《新股申 购流程》 、 《固 定收益投 资 管理流程》和《非公开定 向增发流程》的 规定执行, 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 分配过程进行审 核 和监控。 在交易监 控、 分析与评 估环节 :1 、 为加强 对 日常投资交 易行为的 监控和管 理, 杜 绝利益 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 交易行为,防范 日常交易风 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 易的界定及对应 的 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 监控的交易包括 但不限于: 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的交 易 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 资组合临近交易 日的同向交 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 和交易价差、关 联 交易、 债 券交易收 益率偏离 度、 成交量和 成交价格 异 常、 银行 间债券交 易对手交 易等 ;2、 将公平 交易 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 因分析和交易绩 效评价的重 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 情况由投资监察 员 进行分析;3、监察稽核 部分别于每季度和 每年度编 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 检查报告》 ,内容包 括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8 页


关注类交易 监控执行 情况 、 不同投 资组合的 整体收益 率差异分析 和同向交 易价差分 析; 《 公平交易 执行情况检 查报告》 需经公司 基金经理 、督察长 和总 经理签署。 4.3.2 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严格执行公平交易 制度,确 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 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 到公平对待。同 时,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的要求, 公 司对所管理组合的不同时 间窗的同向交易 进行了价差 专项分析,未发现存在违 反公平交易原则 的 现象。 4.3.3 异常 交易行为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发生违法 违规且并 对基金财 产造 成损失的异 常交易行 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参与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 易成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 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 交量的 5% 的交易次 数 为 4 次, 主要 原因在 于指数成 分股交易 不活跃 导致。 4.4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 策略和运作 分 析 2016 年债券市 场经历了 上半年下 跌、3 季度 上涨、4 季度大跌, 波动幅度 极大,全 年中债总 财富指数上 涨 1.30% , 其中 , 年中在 英国脱欧 、 资金 宽松的背景 下, 债市 出现阶 段性上涨 行情;2 季度初受信 用风险事 件影响, 年底受资 金紧张与 金融 监管政策加 强影响均 出现阶段 性大幅下 跌。 在债券资产的配置上,本 基金以中短期中高 等级信用 债为主,在债市大幅下跌 的过程中表现 较为稳健,此外,在年中 本基金阶段性增 加了长期利 率债持仓,提升了组合久 期,从而在收益 率 下行过程中 获得了较 好的回报 。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 绩表现 2016 年本基 金的净值 增长率 为2.92%, 同期业绩 基准 增长率为 2.01% 。 4.5 管理 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 望 2017 年经济 增速有望 基本保持 稳定, 年 内可能呈 前高 后低的走势 。 当前中 国经济中 消费和出 口的贡献相对稳定,波动 也较小。投资是 目前影响经 济波动的主要因素。由于 房地产调控政策 密 集出台, 内生投资 需求偏弱 , 经济 下行压力 有所增加 。 在此情 况下, 积 极财政 政策可能 持续发力, 但狭义财政 空间相对 有限,专 项建设基 金和 PPP 项目 未来或成为 维持基建 增长的重 要手段, 但总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8 页


体上,可能无法完全对冲 地产周期下行带 来的压力, 预计经济总体上半年平稳 、下半年 趋于温 和 下行。 债券市场方面,预计总体 仍呈现大幅度的震 荡市。一 方面,在当前货币政策名 义稳健中性、 实际边际收紧,以及金融 监管政策逐步加 码的情况下 ,预计债市仍然面临调整 压力。另一方面 , 随着债市收益率上行,以 及下半年可能出 现经济走弱 ,年内仍有望看到债市风 险收益比较好的 投 资时点。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 各方及人 员的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能力和 相关工作 经历的描 述 (1)日常估 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 责,基金会计对公 司所管理 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 主体,独立建 账、 独立 核算 , 保证 不 同基金之 间在名册 登记 、 账户 设置、 资 金划拨 、 账簿 记录等方 面相互独 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 会计核算。基金 会计核算采 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 统进行基金核算 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 成交数据及权益 数据,进行 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 采用基金管理公 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 核算、相互核对 的方式,每 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 金估值等与托管 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 果必须与托管行 核对一致后 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 除设有专职基金 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金会 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 作,确保基金净 值 核算无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计 资格和基金从业资 格,在基 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 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 估值法规 、政策和 方法。 (2)特殊业 务估值流 程 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 进一步规 范证 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 见》 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 股票等没有市价 的投资品种 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 理、行业研究员 、 监察稽 核部 、金融工 程师、登 记结算部 相关人员 组成 。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 定估值的 程度 基金经理不 参与或决 定基金日 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 停牌股票估值的讨 论,发表 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 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 估值原 则和政策 。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 程各方之 间不存在 任何重 大利 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 任何定价 服务的签 约。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8 页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1 、 截止本报告期 末, 本基金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 为 16,131,106.05 元,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1.165 元。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 未进行利 润分配。 3 、 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 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规定, 本基 金管理人将 会综合考 虑各方面 因素, 在 严格遵守规 定前提下 ,对本报 告期内可 供分配利 润适 时作出相应 安排。 4.8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 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告 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2015 年度, 基金托管 人在鹏华 丰融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的托管过 程中, 严 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托管人应 尽 的义务,不 存在任何 损害基金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5.2 托管 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2015 年度,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在鹏 华丰融定 期开 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投资运 作、 基金 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 管人未发现损害 基 金持有人 利 益的行为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进行收益 分配。 5.3 托管 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 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2015 年度, 由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编 制并经托 管人 复核审查的 有关鹏华 丰融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 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相关内容、 投 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真 实、准确 、完整。 §6 审 计 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 的 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 通过年度 报告正文 查看审计 报告 全文。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7 年 度 财务 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报告截止日 :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9,007,765.04 3,090,155.21 结算备付金


9,403,905.67 2,890,212.55 存出保证金


6,937.41 484.94 交易性金融 资产


113,068,514.20 122,183,777.80 其中: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13,068,514.20 122,183,777.80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 产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56,000.00 - 应收证券清 算款


8,397,077.06 3,297,313.93 应收利息


3,122,876.17 3,507,035.3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283,190.71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63,063,075.55 135,252,170.49 负债 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12,487,000.00 17,000,000.00 应付证券清 算款


36,204,040.10 - 应付赎回款


- 2,006,262.25 应付管理人 报酬


67,576.50 95,307.12 应付托管费


19,307.58 27,230.59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2,137.50 450.00 应交税费


- -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应付利息


316.43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债


450,000.00 350,000.00 负债合计


49,230,378.11 19,479,249.9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97,701,591.39 102,229,340.46 未分配利润


16,131,106.05 13,543,580.07 所有者权益 合计


113,832,697.44 115,772,920.53 负债和所有 者权益总 计


163,063,075.55 135,252,170.49 注:报告截 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基 金份额 净值 1.165 元,基 金份额总 额 97,701,591.39 份。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融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本报告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799,436.84 18,481,985.71 1. 利息收入


8,051,463.88 12,582,660.09 其中:存款 利息收入


102,592.42 107,756.87 债券利息收 入


7,921,144.34 12,460,407.56 资产支持证 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 入


27,727.12 14,495.66 其他利息收 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


2,782,944.79 3,499,045.25 其中:股票 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 益


- - 债券投资收 益


2,782,944.79 3,499,045.25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具收 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5,035,024.22 2,395,934.55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52.39 4,345.82 减: 二、费用


2,600,746.32 3,028,517.81 1.管理人报 酬 7.4.8.2.1 794,693.95 1,215,820.84 2.托管费 7.4.8.2.2 227,055.54 347,377.32 3.销售服务 费 7.4.8.2.3 - -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4.交易费用


5,836.69 1,629.16 5.利息支出


1,188,121.11 1,093,260.67 其中:卖出 回购金融 资产支出


1,188,121.11 1,093,260.67 6.其他费用


385,039.03 370,429.82 三、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3,198,690.52 15,453,467.90 减:所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3,198,690.52 15,453,467.90


7.3 所有 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融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2,229,340.46 13,543,580.07 115,772,920.5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3,198,690.52 3,198,690.5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 以 “- ” 号 填列) -4,527,749.07 -611,164.54 -5,138,913.61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623,821.19 217,063.64 1,840,884.83 2. 基金赎回 款 -6,151,570.26 -828,228.18 -6,979,798.4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97,701,591.39 16,131,106.05 113,832,697.4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60,542,605.96 5,692,188.56 166,234,794.5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5,453,467.90 15,453,467.9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 以 “- ” 号 填列) -58,313,265.50 -7,602,076.39 -65,915,341.89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2,603,789.50 1,647,414.22 14,251,203.72 2. 基金赎回 款 -70,917,055.00 -9,249,490.61 -80,166,545.6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02,229,340.46 13,543,580.07 115,772,920.53


报表附注为 财务报表 的组成部 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 由下列负 责人签署 :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 工作负责 人














会 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况 鹏华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 会 ”)证 监许可[2013]1155 号 《 关于核准鹏 华丰融定 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募集的 批复》 核准, 由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 金法》 和 《鹏 华丰融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 公开 募集。本基 金自 2013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4 日期间 公开发售 ,首次设 立募集不 包括认 购资金利息 共募集 230,410,688.67 元, 本 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 产生的利息收入 89,773.99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普 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3) 第 703 号验 资报 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 国证监会 备案, 《鹏 华 丰 融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于 2013 年11 月 19 日正式生 效, 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 基 金份额总额为 230,500,462.66 份基 金份额, 其中认 购资金利息 折合 89,773.99 份基 金份额。 本 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基 金托 管人为交通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以 及《鹏华 丰融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 金的投资范围主 要为依法发 行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 交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央 行票据、地 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 券、可转 换 债券 (含分离 交易可转 债) 、 资产 支持证券、 中小企业 私募债、 次级 债、 债券回 购、 银行 存款以及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国证 监会的 相关规定) 。 本 基金 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 权益类金融工具 ,因所持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 股票、因投资于 分 离交易可转 债而产生 的权证, 在其可上 市交易后 不超 过 10 个交易 日的时间 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 范围。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 为: 本基 金对债券 的投资比 例不 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 , 但在 每 次开放期 前三个月、开放期内及开 放期结束后三个 月的期间内 ,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 限制;开放期内 现 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 债券的投 资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 准为一年 期定期存 款税后利 率+0.5%。 7.4.2 会计 报表的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 务报表按 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 以后期间颁 布的《企 业会计准 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 体会计准 则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称 “ 企 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 监会颁布 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 报告和半 年度 报告>》 、 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 会(以下 简称 “中国基 金 业协会 ”) 颁布的 《证券 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 、 《鹏华 丰融定 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和中国证 监会、中 国基金业 协会 允许的基金 行业实务 操作的有 关规定编 制。 7.4.3 遵循 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他有关 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 企业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基金 2016 年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 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 基金 净值变动情 况等有关 信息。 7.4.4 本报 告期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 变 更等说明 、 会计估计 与最近一期年 度报告相一 致 的说 明 7.4.4.1 会计 政策变更的说 明 无。 7.4.4.2 会计 估计变更的说 明 无。 7.4.4.3 差错 更正的说明 无。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7.4.5 税项 根据财政部 、 国家税 务总局财 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 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 优惠政策的 通知》 、财 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 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 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 关问 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 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 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 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 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 策 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 构同业往来 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 税[2016]140 号文 《关于 明确金融 、 房地 产开发 、 教育辅 助服务等 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17]2 号 文 《关 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及其他 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 如 下:


(1) 于2016 年 5 月 1 日前 , 以发行 基金方式 募集资金 不属于营业 税征收范 围, 不征收营 业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 金买卖股 票、债券 的差 价收入免征 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税。对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转让 收 入免征增 值 税,对国 债、地方 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 业往 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 值税 。


2017 年7 月1 日 (含) 以后, 资管产品 运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值税 应税行为 , 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 纳税人 , 按照 现行规定 缴纳增值 税。 对资 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 营过程中 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 纳增值税的,不 再缴纳;已 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品管理 人 以后月份的 增值税应 纳税额中 抵减。 因此, 截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本基金没 有计提有 关增值 税 费用。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 中取得的收入,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 的股息 、红利 收入,债券 的利息收 入及其他 收入,暂 不征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 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 基金从上 市公司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得,持 股期限 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 应纳税所 得额;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 减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 税。 对基金持 有的上市 公司限 售 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按照 上述规定计 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 日起计算;解禁 前 取得的股息 、 红利 收入继 续暂 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 得额。 上 述所得统 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 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0.1% 的税 率缴纳股 票交易印 花税 ,买入股票 不征收股 票交易印 花税。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7.4.6 关联 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 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 册登记机 构、基金 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交通 银行 ”)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 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 司( “国 信证券 ” )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基金代销 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 信投资发 展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 的子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存在 控制关系 或其他重 大利害关 系的 关联方没有 发生变化 。 2.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 正常业务 范围内按 一般商业 条款 订立。 7.4.7 本报 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的 关联方交易 7.4.7.1 通过 关联方交易单 元进行的交 易 7.4.7.1.1 股票 交易 注:无。 7.4.7.1.2 债券 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国信 证券 175,520,884.46 100.00% 135,790,711.52 100.00%


7.4.7.1.3 债券 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国信 证券 12,219,155,000.00 100.00% 11,377,000,000.00 100.00%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7.4.7.1.4 权证 交易 注:无。 7.4.7.1.5 应支 付关联方的佣 金 注:无。 7.4.7.2 关联 方报酬 7.4.7.2.1 基金 管理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794,693.95 1,215,820.84 其中: 支付销 售机构的 客 户维护费 128,495.60 318,241.96 注: (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70% ,逐日计提, 按月 支付。日管 理 费= 前一 日基金资 产净值 × 0.70%÷ 当年 天数。


(2 )根据《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 机构销售基金的保 有 量提取一定 比例的客 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 金销售 机构 支付客户服 务及销售 活动中产 生的相关 费用, 客户维护费 从基金管 理费中列 支。 7.4.7.2.2 基金 托管费 单位: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27,055.54 347,377.32 注: 支 付基金托 管人交通 银行的托 管费年 费 率为 0.20% , 逐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日托管费=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 值 ×0.20% ÷ 当年天 数。 7.4.7.2.3 销售 服务费 无 。 7.4.7.3 与关 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无。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8 页


7.4.7.4 各关 联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7.4.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 人运用固有 资金投资本 基金的情 况 注:本基金 本年度及 上年度可 比报告期 管理人未 投资 、持有本基 金。 7.4.7.4.2 报告 期末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 其他关联方 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及上年 度末除基 金管理人 之外 的其他关联 方没有投 资及持有 本基金份 额。 7.4.7.5 由关 联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 及当期产生 的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 币元 关 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 入 交通 银行 29,007,765.04 25,827.35 3,090,155.21 25,369.43


7.4.7.6 本基 金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的 情况 注:无。 7.4.7.7 其他 关联交易事项 的说明 无。 7.4.8 期末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7.4.8.1 因认 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于 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 券 注:无。 7.4.8.2 期末 持有的暂时停 牌等流通受 限股票 注:无。 7.4.8.3 期末 债券正回购交 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7.4.8.3.1 银行 间市场债券正 回购 无。 7.4.8.3.2 交易 所市场债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 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止, 基金从事 证券 交易所债券 正回购交 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12,487,000.00 元 , 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要求 本基金转 入质押库 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 比例折算 成标准券 后,不低 于债 券回购交易 的余额。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8 投 资 组合 报告 8.1 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 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 资 113,068,514.20 69.34 其中:债券 113,068,514.20 69.34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56,000.00 0.03 其中:买断 式回购的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 结算备付 金合计 38,411,670.71 23.56 7 其他各项资 产 11,526,890.64 7.07 8 合计 163,063,075.55 100.00


8.2 期末 按行 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境内股 票投资组合 注:无。 8.2.2 报告 期末按行业分 类的沪港通 投资股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 明细 注:无。 8.4 报告 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细 注:无。 8.4.2


累计 卖出金额超 出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细 注:无。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8 页


8.4.3 买入 股票的成本总 额及卖出股 票的收入总 额 注:无。 8.5 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98,980.20 0.09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 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12,969,534.00 99.24 5 企业短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3,068,514.20 99.33


8.6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2709 12 绵阳债 100,000 10,326,000.00 9.07 2 122821 11 吉城建 100,000 10,268,000.00 9.02 3 122028 09 华发债 100,000 10,262,000.00 9.01 4 112074 12 华茂债 100,000 10,063,000.00 8.84 5 122146 12 华新 01 100,000 9,997,000.00 8.78


8.7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排 序 的前 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明 细 注:无。 8.8 报告 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 贵金属。 8.9 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 权证。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8 页


8.10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交易情况 说明 8.10.1 本期 国债期货投资 政策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 的投资范 围尚未包 含国债期 货投 资。 8.10.2 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 货持仓和损 益明细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 的投资范 围尚未包 含国债期 货投 资。 8.10.3 本期 国债期货投资 评价 注:本基金 基金合同 的投资范 围尚未包 含国债 期 货投 资。 8.11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 中本期没有发行主 体被监管 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 处罚的证 券。 8.11.2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 股票没有 超出基金 合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库。 8.11.3 期末 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937.41 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8,397,077.0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122,876.1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526,890.64


8.11.4 期末 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 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 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 换债 券。 8.11.5 期末 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 限情况的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 股票。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8 页


8.11.6 投资 组合报告附注 的其他文字 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 入的原因 ,投资组 合报告中 数字分项 之和 与合计项之 间可能存 在尾差。 §9 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 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79 257,787.84 60,007,900.00 61.42% 37,693,691.39 38.58%


9.2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注:截止本 报告期末 ,本基金 管理人所 有从业人 员未 持有本基金 份额。 9.3 期末 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的情 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 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 未 持有本基金 份额。 §10 开 放 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 效日( 2013 年11 月19 日 )基金份 额总 额 230,500,462.66 本报告期 期 初基金份 额总额 102,229,340.46 本报告期基 金总申购 份额 1,623,821.19 减: 本报告期基 金总赎回 份额 6,151,570.26 本报告期基 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97,701,591.39 注:总申购 份额含红 利再投、 转换入份 额;总赎 回份 额含转换出 份额。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8 页


§11 重 大 事件 揭示 11.1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无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 会决议。








11.2 基金 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的专 门基金托管 部门的重 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的重大人 事 变动: 报告期内, 因股东方 更换董事 代表,原 董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 生不再担 任公司董 事职 务 。根据股 东欧利 盛资本资 产管理 股份公司 推荐, 并经 本公司股 东会审 议通过, 同意 由 Andrea Vismara 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Andrea Vismara 先生 任职日 期自 2016 年2 月2 日起。 报告期内, 原监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辞去 公司监 事职务。根 据股东欧 利盛资本 资产管理 股 份公司 推荐, 并经 本公司 股东会 审 议通 过,同 意由 Sandro Vesprini 先生担 任本公 司监 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 不再担任 本公司 监事职务 。Sandro Vesprini 先生任 职日期自2016 年2 月2 日起。 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 过, 公司同意 聘任韩 亚庆先生 担 任公司副总 经理。 韩亚庆 先生任职 日期 自2017 年 3 月22 日 起。 本公司已将 上述变更 事项报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 员会 深圳监管局 备案。 报告期内基 金托管人 的重大人 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基金托管 人的专门 基金托管 部门无重 大人 事变动。





11.3 涉及 基金管理人、 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 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 涉及对公 司运营管 理及基金 运作产生 重大 影响的,与 本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 、 基金托管业 务相关的 诉讼事项 。





11.4 基金 投资策略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 告期基金 投资策略 未改变。





11.5 为基 金进行审计的 会计师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未改聘为 本基金审 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 本 年度应支付 给普华永 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审计费用50,000.00 元。该 审计 机构已提供 审计服务 的连续年 限为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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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管理 人、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受稽查 或处罚等 情况 本基金管理 人、 基 金托管人 涉及托管 业务机构 及其高 级管理人员 在报告期 内未受到 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的 有关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 行股票投资 及佣金支 付情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 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 证券 2 - - - - - 注: 交易单 元选择的 标准和程 序: 1) 基金管理 人负责选 择代理本 基金证券 买卖的 证券 经营机构, 使 用其交易 单元作为 基金的专 用交 易单元,选 择的标准 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 良好,注 册资本不 少于 3 亿元 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 好, 各项财务 指标显示 公司经 营状 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 最近二年 未发生因 重大违 规行 为而受到中 国证监会 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 严格,具 备健全的 内控制 度, 并能满足基 金运作高 度保密的 要求; (5 ) 具备基 金运作所 需的高效 、 安全的 通讯条件 , 交 易设施符合 代理本基 金进行证 券交易的 需要, 并能为本基 金提供全 面的信息 服务; (6 ) 研究实力 较强, 有固定 的研究机 构和专 门的研究 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 供高质量 的咨询 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 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 定符合条件的证 券公司作为 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 公司投研部 门定 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 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容包 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 数量、及时性及 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 等情况,并依据 评比结果确 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 况。我公司在比 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 务状况、经营状 况、研究水 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 元作为基金专用 交 易单元。 11.7.2 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 行其他证券 投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 易 权证交易 鹏华 丰融 定期 开放 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8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 证券 175,520,884.46 100.00% 12,219,155,000.00 100.00%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