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 年 年 度 报 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1 日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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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0 月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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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1 重要 提 示及 目 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 简 介 ............................................................................................................................................... 5
2.1 基金基本 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 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 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 资料 .............................................................................................................................. 7
§3 主要 财 务指 标 、 基金净 值 表 现及利 润 分 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 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 人 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 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 16
4.9 报告期内 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 人 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 本基 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 报 告 ............................................................................................................................................. 17
6.1 审计报告 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 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 财 务报 表 ..................................................................................................................................... 18
7.1 资产负债 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 组 合报 告 ..................................................................................................................................... 40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 40
8.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1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2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 动 ........................................................................................ 42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2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2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3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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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3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3
8.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8.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3
8.12 投资组 合报告 附注 .................................................................................................................. 43
§9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 44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4
9.2 期末上市 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4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4
9.4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5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 45
§ 11 重 大 事件 揭 示 ................................................................................................................................... 45
11.1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5
11.2 基金管 理 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5
11.3 涉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6
11.4 基金投 资策略的改变 .............................................................................................................. 46
11.5 为基金 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6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6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6
11.8 其他重 大事件 .......................................................................................................................... 49
§ 12 影 响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 52
§ 13 备 查文件 目 录 ................................................................................................................................... 52
13.1 备查文 件目录 .......................................................................................................................... 52
13.2 存放地 点 .................................................................................................................................. 52
13.3 查阅方 式 .................................................................................................................................. 52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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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场内简称 银华鑫盛
基金主代码 5010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5,706,716.6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11 月 10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和理解,在基
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 (含第 二年) , 通过对定向增发项
目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
价优势,优选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
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
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
金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自 动 转 型 为 上 市 开 放 式 基 金
(LOF ) 后, 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
股票进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 (含第二年) , 通过对
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综合竞争
力的分析、以及定向增发项目优势的深入研究,利用
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
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
投资。将定向增发提升企业盈利水平与推动产业升级
作为基金投资主线,形成以定向增发为核心的投资策
略。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 在积极把握宏观经济周期、 证券市场变化
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通过精选
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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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 (含
第二年) ,股 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资 产 占 非 现 金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80% ;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
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
倍的现金。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后,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 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 0% +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
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预
期风险、中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郭明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 报业大厦 19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
公楼 15 层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 100738 100140
法定代表人 王珠林 易会满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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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其 他 相 关 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
场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6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83,435.72
本期利润 579,754.7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0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10%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383,435.7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0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06,286,471.4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1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6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0.10%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 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 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 、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成立 ,截止到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实际计算期
间为 2016 年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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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10% 0.02% -0.95% 0.40% 1.05% -0.38%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50%+ 中国债券总 指数收益率 ×50%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选取沪深 300 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该指数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中国股票
市场的 状况 ;债券 投资 部分选 择中 国债券 总指 数作为 业绩 比较基 准, 该指数 能够 较为全 面 地 反 映
中国固定收益市场的状况, 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6 年10 月 14 日,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按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效 起六 个月为 建仓 期,建 仓期 结束时 各项 资产配 置 比 例 应
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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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根据合同约定,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不
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 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法定名称已于 2016 年 8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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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9 日起变 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7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核 心价值 优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优 质增 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富裕 主题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领 先策 略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全球 核心优 选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和 谐
主题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 金、 银华 信用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成 长先 锋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中证 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 地资源 主题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永泰 积极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 中 小 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 中
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 华
交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 银华信 用四 季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中 证转债 指数 增强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恒生 中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多利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银华 永益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活钱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双月 定期理 财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高 端制造 业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惠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 银 华
回报灵 活配 置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泰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汇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稳 利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银华 战略新 兴灵 活配置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逆 向投 资灵活 配 置 定 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互 联网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生 态 环 保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合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添 益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远景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双 动力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大 数 据 灵 活
配置定 期开 放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量化 智慧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多元 视野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惠添 益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鑫锐 定增灵 活 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通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沪 港深增 长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银 华鑫 盛定增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添 泽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 华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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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文 化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上 证 5 年 期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银华 上证 10
年期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盛世精 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同时 ,本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王鑫钢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 年10 月
14 日
- 8 年
硕士学位。2008 年3 月加 盟银华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担 任 行 业 研 究
员 、 行 业 研 究 组 长 及 基 金经理助理
职务。 自 2013 年2 月7 日 起兼任银
华 优 势 企 业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自 2015 年 5 月6 日 起兼任银华
成 长 先 锋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自 2016 年8 月1 日 起兼任银
华 鑫 锐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7 年3 月17
日 起 兼 任 银 华 惠 安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从 业
资格。国籍:中国。
王树丽女
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2016 年11 月
10 日
- 3.5 年
硕士学位;2013 年7 月加 入银华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交 易 管 理 部
助 理 交 易 员 、 中 级 交 易 员 、 投 资 管
理 三 部 询 价 研 究 员 , 现 任 投 资 管 理
三 部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职 务 。 具 有 从 业
资格。国籍:中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理办法》 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其他
有关法 律 法 规的规 定, 本 着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在 严格 控制风 险 的 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 无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本 基金 无违法 、 违 规
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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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 层面 的《银 华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对投资 部、固 定收 益部、 量 化 投 资
部、研 究部 、交易 管理 部、监 察稽 核部等 相关 所有业 务部 门进行 了制 度上 的 约束 。该制 度 适 用 于
本基金 管理 人所管 理的 公募基 金、 社保组 合、 企业年 金及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组合 等,规 范 的 范 围
包括但 不限 于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等 投资管 理活 动,同 时 包 括 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 了 规范 本基 金 管理 人各 投 资组 合的 证 券投 资指 令 的执 行过 程 ,完 善公 平 交易 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见》 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制定了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
平交易 执行 制度 》 , 规 定了公 平交 易的执 行流 程及特 殊情 况的审 批机 制;明 确了 交易执 行环 节 的
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 外 ,为 了加 强 对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日 常 监控 ,本 基 金管 理人 还 制定 了《 银 华基 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规 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
报备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 金管理
人又对 上述 制度进 行了 修改完 善, 进一步 修订 了公平 交易 的范围 ,修 订了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同 日 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 并强 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 具体控制方法为:1 、 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 易均 通过恒 生交 易系统 实现 ,不掺 杂任 何的人 为判 断,所 有交 易均通 过恒 生投资 系 统 公 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 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 、 一般情况下, 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 执行 交易员 以组 合的名 义进 行一级 市场 申购投 标及 二级市 场交 易,并 确保 非集中 竞 价 交 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 、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基 金管理 人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地确定 各 投 资 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 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 、 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 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 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 上 所述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事 前构 建 控制 环境 、 事中 强化 落 实执 行、 事 后进 行双 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52 页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4.3.2.1 整体 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及相 关配套制度 ,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建立 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 研 究分 析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构建 了 统一 的研 究 平台 ,为 旗 下所 有投 资 组合 公平 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 投 资决 策环 节 ,各 基金 经 理、 投资 经 理严 格遵 守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各项 投 资管 理制 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 事 后监 控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定期 对 股票 交易 情 况进 行分 析 ,并 出具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 况分
析报告 ;另 外,本 基金 管理人 还对 公平交 易制 度的遵 守和 相关业 务流 程的执 行情 况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期 内 严格 执行 了 公平 交易 制 度的 相关 规 定, 未出 现 违反 公平 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 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 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 ) 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 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有 投资 组 合不 存在 参 与的 交易 所 公开 竞价 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 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整体实现平稳增长,全年 GDP 增速 为 6.7% 。信贷宽 松刺激房地产销售,
全年房地产销售金额 11.76 万亿, 同比增长 34.8% ;购置税 减半政策刺激汽车销售,全年汽车销
量 2802 万辆 , 同比增长 13.7% 。 房地 产销售带动投资, 财政持续发力基建投资, 全年固 定资产投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52 页
资增速达 8.1%。 供给侧改革成效显著, 煤炭、 钢铁、 化工等行业盈利逐步回升, 资产负债表得到
一定修 复。 报告期 内, 海外政 治格 局出现 较大 变动, 英国 公投实 现脱 欧、特 朗普 胜选美 国 总 统 等
事件均 超出 市场主 流预 期,民 粹主 义和贸 易保 护主义 有抬 头的迹 象, 引发全 球 金 融市场 的 大 幅 波
动。报 告期 内,国 内资 本市场 也经 历了大 幅波 动,整 体呈 宽幅震 荡的 走势, 年初 的汇率 压 力 叠 加
熔断机制、年中的英国脱欧、年底的特朗普超预期胜选等事件,均引发了市场大幅下跌与调整。
报告期内,A 股 市 场 定 向 增 发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17770.76 亿 元 , 再 创 历 史 新 高 , 较 去 年同期
13723.10 亿 元增长 29.5% 。定增发行 784 个项目, 同比减少 8.4% 。从发行节 奏来看,2 月至 4 月
发行规模逐月递增,5 月明显回落,此后直到 9 月,各月 募资规模基本保持稳中有升,但四季度
开始阶段,上市公司拿到非公开发行批文的节奏大幅放缓, 同时可以看到新股 IPO 大规模发行 。
在监管层市价审核从宽、 定价审核从严的引导下, 全年竞价发行的项目数占比 40.75%, 同比大幅
攀升 47.69% ; 且对投资者的穿透核查趋严, 但参与者数量却出现了大幅攀升。 剔除原股东,2016
年全年累计有 7274 个投 资者参与定增获配,同比增加 34.58% 。从折扣 率和收益率来看,增发价
较当日收盘价平均折价 81% , 定增市场 平均收益率 27.62% 。 所以2016 年的定 增市场仍然有较好的
吸引力。
2016 年市场 在经历了年初的 “熔断”之后,处于震荡缓慢上行的趋势。从基金运作角度看,
三 季 度上 证综 指 基本 处于 3000 点上 下 ,属 于我 们 认为 的较 好 的建 仓时 点 ;而 四季 度 先涨后跌,
10-11 月大宗 商品价格上涨带动周期行业上涨, 上证综指突破 3300 点, 超出 我们认为的上证 3000
点的较 好的 建仓时 点; 同时, 证监 会发放 定增 批文的 节奏 放缓, 定增 市场标 的较 为缺乏 使 得 增 发
价的折 扣率 减少 , 较多 标的增 发价 贴近市 价。 因此对 于定 增项目 的业 绩对线 都和 成长性 会 更 加 挑
剔。12 月上 证综指出现回调, 同时上市公司拿到增发批文的数量逐渐增多, 我们逐渐开始精选项
目。 产品成立后, 我们参与定增报价二十余家公司。 其中, 云内动力 (000903.SZ ) 成功认购定增
股份 9,815,950 股,金额 约 8000 万元 ,占本基金净值比例约 7.25% 。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1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10%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0.95%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 要展望
展 望 未来 ,在 宏 观经 济转 型 背景 下, 所 谓加 杠杆 的 间接 融资 的 渠道 来加 速 发展 已经 进入瓶颈
期。新 兴产 业的快 速发 展快速 崛起 ,以及 传统 产业的 转型 升级都 离不 开增发 并购 这个直 接 融 资 的
一个渠 道, 上市公 司增 发和并 购的 需求非 常旺 盛。其 次, 在目前 流动 性充裕 并且 无风险 利 率 和 预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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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收益率的下降的环境下, 定增市场开始逐步被关注,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第一它有天然的折价率。
此外,2016 年监管层对于定增市场的一系列监管措施, 比如鼓励市价发行、 严审并购重组的高溢
价、高 业绩 承诺, 全方 位规范 借壳 上市认 定标 准,旨 在对 定增市 场的 非理性 高估 值、利 益 输 送 等
问题进 行规 范,而 规范 募资用 途、 限制补 流和 还贷、 对跨 界并购 虚拟 经济的 审核 趋严, 则 是 鼓 励
募资用于发展主业和投向实体经济, 防止定增成为上市公司随意圈钱的工具。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监管层在从严监管审核的大背景下, 仍然强调 “一事一议” , 体现其分类监管,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的监管理念。长远来看,有利于定增市场的去伪存真,促进其长期健康发展。
基于以上认识, 我们预计 2017 年定 增市场融资规模和发行数量将仍处高位, 但由于定增市场
参与者越来越多、 同时 2016 年四季度 增发项目的折扣率减少, 或许会驱使定增市场投资更趋理性,
发行折价率 或会较 2016 年四季度出现一定程度地上浮。 本基 金将继续严格审慎的参与定增项目的
报价。 首先, 控制好择时。 在上证综指在 2800-3000 点时, 加快建仓进度;3000 以 上时, 略微放
慢建仓 节奏 。其次 ,择 时还体 现在 证监会 发放 定增批 文的 节奏上 。发 批文速 度慢 时,同 样 放 缓 建
仓,市 场哄 抢较少 的定 增标的 会减 少增发 折扣 率;发 批文 速度较 快时 ,加快 建仓 。同时 , 优 选 适
合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具有优秀管理团队的成长型公司作为核心持仓。
4.6 管 理 人 内 部有 关 本 基 金的 监 察 稽 核工 作 情 况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进一 步健 全 了风 险控 制 和监 察稽 核 机制 ,根 据 不同 基金 的特点与
发展情 况, 及时界 定新 的风险 点, 评价风 险级 别,并 纳入 稽核计 划。 首先, 本基 金管理 人 以 中 国
证监会 “季 度监察 稽核 项目表 ”为 基础, 对本 基金的 投资 、研究 、交 易、基 金会 计、注 册 登 记 、
营销、 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 并对其他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 “季 度监
察稽核 项目 表”由 各部 门风险 控制 管理员 组织 关键岗 位业 务人员 填报 自查结 果, 部门总 监 签 字 确
认后将 稽核 结果报 督察 长及公 司总 经理。 在持 续关注 对“ 季度监 察稽 核项目 ”表 中识别 的 风 险 点
进行自 查的 同时, 还定 期进行 有重 点的检 查。 在投资 研究 交易环 节, 持续进 行对 研 究报 告 合 规 性
的检查 、对 股票库 建立 及完善 的跟 踪检查 ,并 对基金 的投 资比例 进行 日常监 控, 对关联 交 易 的 日
常维护 ,对 基金持 仓流 动性风 险定 期关注 ,并 对公平 交易 执行情 况进 行检查 等等 ;在营 销 与 销 售
方面, 本基 金管理 人定 期对本 基金 宣传推 介材 料的合 规性 和费率 优惠 业务等 进行 检查; 在 基 金 的
运作保 障方 面,本 基金 管理人 通过 加强对 注册 登记业 务、 基金会 计业 务、基 金清 算业务 以 及 基 金
估值业 务的 检查来 确保 本基金 财务 数据的 准确 性。上 述检 查中发 现问 题的会 通过 口头改 进 建 议 、
不符合 事项 书面跟 踪检 查报告 或警 示报告 的形 式,及 时将 潜在风 险通 报部门 总监 、督察 长 及 公司
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 此 同时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按 照信 息 披露 管理 办 法的 规定 , 认真 做好 本 基金 的信 息披露工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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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 基 金管 理 人 设 立估 值委 员 会( 委员 包 括估 值业 务 分管 领导 以 及投 资部 、 研究 部、 监察稽核
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 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的基 金会 计均具 有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关 工作 经历。 基金 经理不 介 入 基 金
日常估 值业 务;估 值委 员会决 议之 前会与 涉及 基金的 基金 经理进 行充 分沟通 。运 作保障 部 负 责 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 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 间不 存 在任 何重 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 金管 理 人未 签约 与 估值 相关 的任何定
价服务。
4.8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据合同约定,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不
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 在对 银华 鑫 盛定 增灵 活 配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的 托管 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法律 法规 和基金 合同 的相关 规定 ,不存 在任 何损害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 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银 华鑫 盛定 增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的 管 理人 —— 银 华基 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 在银 华鑫盛 定增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投 资运作 、基 金资产 净值 计算, 基 金 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问题 上, 不存在 任何 损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 在 各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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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依法 对 银华 基金 管 理股 份有 限 公司 编制 和 披露 的银 华 鑫盛 定增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 计 报 告 基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0468687_A47 号
6.2 审 计 报 告 的基 本 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和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
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基 金 管 理 人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 设 计 、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总体列报。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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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 们 认 为 ,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10 月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徐 艳
马剑英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3 月23 日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238,539,015.36
结算备付金
53,901,363.64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0,196,311.50
其中:股票投资
80,196,311.5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735,632,388.30
应收利息 7.4.7.5 169,964.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364.14
资产总计
1,108,439,407.77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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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73,721.20
应付托管费
234,215.1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45,000.00
负债合计
2,152,936.37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1,105,706,716.68
未分配利润 7.4.7.10 579,754.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6,286,471.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08,439,407.77
注:(1) 报告 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人
民币 1.001 元,基金份额总额 1,105,706,716.68 份。
(2) 本期财 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6 年 10 月14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10 月14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948,564.99
1.利息收入
5,730,147.4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75,217.66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52 页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154,929.7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7 196,319.00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7.4.7.18 22,098.57
减:二 、费用
5,368,810.27
1 .管理人报 酬 7.4.10.2.1 4,713,138.51
2 .托管费 7.4.10.2.2 589,142.36
3 .销售服务 费 7.4.10.2.3 -
4 .交易费用 7.4.7.19 -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7.4.7.20 66,529.40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
579,754.7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579,754.72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0 月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0 月 14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105,706,716.68 - 1,105,706,716.6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579,754.72 579,754.72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52 页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105,706,716.68 579,754.72 1,106,286,471.4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凌宇翔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 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银 华鑫 盛定增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以 下简 称“本 基金 ” ) ,系 经中 国 证 券监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 简 称“ 中国 证 监会 ” )证 监 许可[2016]1442 号《 关 于准 予银 华 鑫盛 定增 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的注 册, 由银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 年8 月24 日至2016
年 10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
安永华明 (2016 ) 验字第60468687_A40 号验资报告 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 材料。 基金合
同于 2016 年10 月 14 日生 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 在基金 合同生效后两年内 (含第二年) 不开放申
购、赎 回业 务,但 可上 市交易 。基 金合同 生效 后第二 个年 度对日 起, 本基金 按照 基金合 同 约 定 自
动转型 为上 市开放 式基 金(LOF) ,并更名 为银 华鑫盛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接 受
场内、 场外 申购与 赎回 等业务 ,并 继续上 市交 易,存 续期 限不定 。本 基金设 立时 募集的 扣 除 认 购
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104,822,230.22 元 , 有效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
民币 884,486.46 元。 以上 实收基金合计为人民 币 1,105,706,716.68 元, 折 合 1,105,706,716.68
份基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银华 基金 管理股 份有 限公司 ,注 册登记 机构 为中国 证 券 登 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 围为 具有 良 好流 动性 的 金融 工具 , 包括 国内 依 法发 行上 市 的股 票( 包括中小
板股票、 创业板股票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国 债、 金融债、 企业债券、 公
司债券 、央 行票据 、中 期票据 、短 期融资 券、 超短期 融资 券、次 级债 券、地 方政 府债券 、 可 转 换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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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 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 购、 非金融 企业 债务融 资工 具、同 业存 单、银 行存 款、现 金、 权证、 股指 期货以 及 法 律 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
管机构 以后 允许基 金投 资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资 范 围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二 年 内 ( 含 第 二 年 ) , 股 票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为
0%-100% ; 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 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金 后, 本基金 应当 保持 不 低于 交易保 证金 一倍的 现金 。本基 金 按 照 基
金 合 同约 定自 动 转型 为上 市 开放 式基 金 (LOF )后 , 股票 资产 占 基金 资产 的 比例 为 0%-95% ;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券 。如 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变更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限制 , 基 金 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可以 调整 上述投 资品 种的投 资比 例,其 投资 比例遵 循届 时有效 的 法 律 法
规和相关规定。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50%+ 中国债券总 指数收益率 ×50%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 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0 月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
值变动情况。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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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 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 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 2016 年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 金记 账本 位 币和 编制 本 财务 报表 所 采用 的货 币 均为 人民 币 。除 有特 别 说明 外, 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资产) 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 产分类
本 基 金的 金融 资 产于 初始 确 认时 分为 以 下两 类: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持 有的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期 损 益的 金融 资 产主 要包 括 股票 投资 、债券投
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
(2) 金融负 债分类
本 基 金的 金融 负 债于 初始 确 认时 归类 为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 入当 期 损益 的金 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 分 为以 公允 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入 当 期损 益的 金 融资 产的 股 票、 债券 等 ,以 及不 作为有效
套期工 具的 衍生工 具, 按照取 得时 的公允 价值 作 为初 始确 认金额 ,相 关的交 易费 用在发 生 时 计 入
当期损益;
在 持 有以 公允 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 计入 当 期损 益的 金 融资 产期 间 取得 的利 息 或现 金股 利,应当
确认为 当期 收益。 每日 ,本基 金将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或 金 融 负 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 置 该金 融资 产 或金 融负 债 时, 其公 允 价值 与初 始 入账 金额 之 间的 差额 应 确认 为投 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 收 取该 金融 资 产现 金流 量 的合 同权 利 终止 ,或 该 金融 资产 已 转移 ,且 符 合金 融资 产转移的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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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 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 金融 资产所 有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险 和报 酬的, 不终 止确认 该金 融资产 ;本 基金既 没 有 转 移
也没有 保留 金融资 产所 有权上 几乎 所有的 风险 和报酬 的, 分别下 列情 况处理 :放 弃了对 该 金 融 资
产控制 的, 终止确 认该 金融资 产并 确认产 生的 资产和 负债 ;未放 弃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的 , 按 照 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 资
买 入 股票 于 成 交 日确 认为 股 票投 资, 股 票投 资成 本 ,按 成交 日 应支 付的 全 部价 款扣 除交易费
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 资
买 入 债券 于成 交 日确 认为 债 券投 资。 债 券投 资成 本 ,按 成交 日 应支 付的 全 部价 款扣 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 入 零息 债券 视 同到 期一 次 性还 本付 息 的附 息债 券 ,根 据其 发 行价 、到 期 价和 发行 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 均法结转;
(3) 权证投 资
买 入 权证 于成 交 日确 认为 权 证投 资。 权 证投 资成 本 按成 交日 应 支付 的全 部 价款 扣除 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 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 易可转债
申 购 新发 行的 分 离交 易可 转 债于 获得 日 ,按 可分 离 权证 公允 价 值占 分离 交 易可 转债 全部公允
价值的 比例 将购买 分离 交易可 转债 实际支 付全 部价款 的一 部分确 认为 权证投 资成 本,按 实 际 支 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 、(3) 中相关 原则进行计算 ;
(5) 回购协 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 以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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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公 允 价值 ,是 指 市场 参与 者 在计 量日 发 生的 有序 交 易中 ,出 售 一项 资产 所 能收 到或 者转移一
项负债 所需 支付的 价格 。本基 金以 公允价 值计 量相关 资产 或负债 ,假 定出售 资产 或者转 移 负 债 的
有序交 易在 相关资 产或 负债的 主要 市场进 行; 不存在 主要 市场的 ,本 基金假 定该 交易在 相 关 资 产
或负债 的最 有利市 场进 行。主 要市 场(或 最有 利市场 )是 本基金 在计 量日能 够进 入的交 易 市 场 。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 财 务报 表中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或 披露 的 资产 和负 债 ,根 据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有重要
意义的 最低 层次输 入值 ,确定 所属 的公允 价值 层次: 第一 层次输 入值 ,在计 量日 能够取 得 的 相 同
资产或 负债 在活跃 市场 上未经 调整 的报价 ;第 二层次 输入 值,除 第一 层次输 入值 外相关 资 产 或 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 个 资产 负债 表 日, 本基 金 对在 财务 报 表中 确认 的 持续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的 资产 和负 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 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 在活跃 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按照 估 值日 能够 取 得的 相同 资 产或 负债 在 活跃 市场 上 未经调
整的市 价作 为公允 价值 ;估值 日无 市价, 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证 券 发 行 机
构未发 生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大 事件 的,按 最近 交易市 价确 定公允 价值 ;如估 值日 无市价 , 且 最 近
交易日 后经 济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或证券 发行 机构发 生了 影响证 券价 格的重 大事 件,参 考 类 似 投
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 定公允价值;
(2) 不 存在活 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采 用 市场 参与 者 普遍 认同 , 且被 以往 市 场实 际交 易 价格验
证具有 可靠 性的估 值技 术,确 定公 允价值 。本 基金采 用在 当前情 况下 适用并 且有 足够可 利 用 数 据
和其他 信息 支持的 估值 技术, 优先 使用相 关可 观察输 入值 ,只有 在可 观察输 入值 无法取 得 或 取 得
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 有确凿 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估 值原 则 仍不 能客 观 反映 其公 允 价值 的, 基 金管 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 如有新 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 基金 计划以 净额 结算或 同时 变现该 金融 资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时,金 融资 产和金 融 负 债 以
相互抵 销后 的金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内 列示。 除此 以外, 金融 资产和 金融 负债在 资产 负债表 内 分 别 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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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的基 金 份额 总额 所 对应 的金 额 。由 于申 购 和赎 回引 起 的实 收基 金份额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及基 金赎 回确认 日确 认。上 述申 购和赎 回分 别包括 基金 转换所 引 起 的 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损 益 平准 金和 未 实现 损益 平 准金 。已 实 现损 益平 准 金指 在申 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失) 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 。未 实现损 益平 准金指 在申 购或赎 回基 金份额 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 未 实 现
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 实 现损 益平 准 金与 已实 现 损益 平准 金 均在 “损 益 平准 金” 科 目中 核算 , 并于 期末 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 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 收入按存款的 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 按
协议规 定的 利率及 持有 期重新 计算 存款利 息收 入,并 根据 提前支 取所 实际收 到的 利息收 入 与 账 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利息 收 入按 债券 票 面价 值与 票 面利 率或 内 含票 面利 率 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债 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 产支持 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 券票 面 价值 与票 面 利率 计算 的 金额 ,扣 除 应由 资产 支 持证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 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 入返售 金 融资 产收 入 ,按 买入 返 售金 融资 产 的成 本及 实 际利 率( 当 实际 利率 与 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 资收益/ (损失) 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 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6) 债券投 资收益/ (损 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 具收益/ (损失) 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 并按 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8) 股 利收益 于 除息 日确 认 ,并 按上 市 公司 宣告 的 分红 派息 比 例计 算的 金 额扣 除应 由 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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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 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1) 基金在基 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 (含第二年) 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0% 的年
费率逐日计提;
(2) 本 基金基 金 合同 生效 后 第二 个年 度 对日 起, 本 基金 按照 基 金合 同约 定 自动 转型 为 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后的管 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托 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 出回购 证 券支 出, 按 卖出 回购 金 融资 产的 成 本及 实际 利 率( 当实 际 利率 与合 同 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 他费用 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 相应 协 议规 定, 按 实际 支出 金 额, 列入 当 期基 金费 用 。如果
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1) 本基 金在符 合 基金 法定 分 红条 件的 前 提下 ,在 基 金合 同生 效 后前 二年 内 (含 第二 年 ) ,具
体分红 方案 见基金 管理 人根据 基金 运作情 况届 时不定 期发 布的相 关分 红公告 ,若 基金合 同 生 效 不
满 3 个月则 不进行收益分配;在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后,
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
(2) 基金合 同生效后二年内 (含第二年) ,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本 基金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 收益分配方
式为现金 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若投资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 红 利再
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 基 金收益 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 值不 能 低于 面值 , 即基 金收 益 分配 基准 日 的基 金份 额 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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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 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 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 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 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围 ,由 缴纳营 业税 改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 方 政 府 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质 押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及 持有 政策性 金 融 债 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 关于金融机构 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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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买 断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 同业 存款、 同业 存单以 及 持 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 开 发、 教育 辅 助 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资管产 品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管 产 品 管 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 产品 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补 充通
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 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 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 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 税的 ,不再 缴纳 ;已缴 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 从 资 管 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企业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 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储 蓄存 款 利 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 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2 页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 会财 税[2015]101 号文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 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 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重 要 财 务 报表 项 目 的 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238,539,015.36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其他存款 -
合计: 238,539,015.36
7.4.7.2 交 易 性 金 融资 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79,999,992.50 80,196,311.50 196,319.00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9,999,992.50 80,196,311.50 196,319.00
7.4.7.3 衍 生 金 融 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 负 债。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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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4 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 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43,283.67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6,681.16
应收债券利息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
合计 169,964.83
7.4.7.6 其他资产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364.14
待摊费用 -
合计 364.14
7.4.7.7 应 付 交 易 费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应付交易费用。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
预提费用 45,000.00
合计 45,000.00 -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2 页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1,105,706,716.68 1,105,706,716.68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 (以“- ”号填 列) - -
- 基金拆分/ 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 份 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 (以“- ”号填 列) - -
本期末 1,105,706,716.68 1,105,706,716.68
注: (1 )本 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2 ) 本基 金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止 , 募 集 的 扣 除 认 购 费 后 的 有 效 净 认 购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1,104,822,230.22
元, 有效净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884,486.46 元。 以上 实收基金合计为人民币
1,105,706,716.68 元,折 合 1,105,706,716.68 份基 金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
本期利润 383,435.72 196,319.00 579,754.72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383,435.72 196,319.00 579,754.72
7.4.7.11 存 款 利 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489,119.58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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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86,098.08
其他 -
合计 575,217.66
7.4.7.12 股 票 投 资 收益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买卖股票差
价收入。
7.4.7.13 债 券 投 资 收益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买卖债券差
价收入。
7.4.7.13.1 资 产 支 持 证券 投 资 收 益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买卖资产支
持证券差价收入。
7.4.7.14 贵 金 属 投 资收 益
注: 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14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买卖贵金属
差价收入。
7.4.7.15 衍 生 工 具 收益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买卖衍生工
具差价收入 。
7.4.7.16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14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7 公 允 价 值 变动 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 融资产 196,319.00
—— 股票投资 196,319.00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2 页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96,319.00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其他收入 22,098.57
合计 22,098.57
7.4.7.19 交易费用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14 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期间无交易费用。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45,000.00
信息披露费 20,000.00
银行费用 1,129.40
其他 400.00
合计 66,529.40
7.4.8 或 有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的说 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截 至 财务 报表 批 准日 ,除 ( 上述 利润 分 配事 项及 在 )7.4.6.2 营业 税、增 值 税中 披露 的 事 项
外,本基 金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第 一 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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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工 商
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2016 年8 月9 日,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10.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4,713,138.5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983,991.89
注 : 基金 管理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2.0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0 月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89,142.36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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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基 金托管 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 。基 金托管 费按 前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
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10.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未与关联方进
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 2016 年 10 月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期间未运
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238,539,015.36 489,119.58
7.4.10.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10.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 润 分 配 情况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未进行利润分
配。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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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2.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000903
云内
动力
2016 年
12 月20
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
非公开
发行流
通受限
8.15 8.17 9,815,950 79,999,992.50 80,196,311.50 -
7.4.12.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 融 工 具 风险 及 管 理
7.4.13.1 风 险 管 理 政策 和 组 织 架构
本 基 金在 日常 经 营活 动中 涉 及的 财务 风 险主 要包 括 信用 风险 、 流动 性风 险 及市 场风 险。本基
金管理 人制 定了政 策和 程序 来 识别 及分析 这些 风险, 并设 定适当 的风 险限额 及内 部控制 流 程 , 通
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 基 金管 理人 建 立了 以董 事 会风 险控 制 委员 会为 核 心的 ,由 董 事会 风险 控 制委 员会 、经营管
理层及 各具 体业务 部门 组成的 三道 风险监 控防 线;并 在后 两道监 控防 线中, 由独 立于公 司 管 理 层
和其他 业务 部门的 督察 长和监 察稽 核部对 公司 合规风 险状 况及各 部门 风险控 制措 施进行 检 查 、 监
督及报告。
7.4.13.2 信用风险
信 用 风险 是指 基 金在 交易 过 程中 因交 易 对手 未履 行 合约 责任 , 或者 基金 所 投资 证券 之发行人
出现违 约、 拒绝支 付到 期本息 ,导 致基金 资产 损失和 收益 变化的 风险 。本基 金均 投资于 具 有 良 好
信用等 级的 证券, 且通 过分散 化投 资以分 散信 用风险 。本 基金投 资于 一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市 值 不
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10% , 且本 基金与 由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 其他 基金共 同持 有一家公司 发 行 的
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
本 基 金在 交易 所 进行 的交 易 均与 中国 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限 责任 公 司完 成证 券 交收 和款 项清算,
因此违约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基 金在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52 页
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 动 性风 险是 指 基金 所持 金 融工 具变 现 的难 易程 度 。本 基金 的 流动 性风 险 一方 面来 自于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随时 要求 赎回其 持有 的基金 份额 ,另一 方面 来自于 投资 品种所 处的 交易市 场 不 活 跃
而带来的变现困难。
本 基 金所 持大 部 分证 券在 证 券交 易所 上 市, 其余 亦 可在 银行 间 同业 市场 交 易, 因此 ,除在附
注 7.4.12 中 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 其余均能及时变现。 此
外,本 基金 可通过 卖出 回购金 融资 产方式 借入 短期资 金应 对流动 性需 求,其 上限 一般不 超 过 基 金
持有的 债券 资产的 公允 价值。 本基 金于资 产负 债表日 所持 有的金 融负 债的合 约约 定 剩余 到 期 日 均
为一年 以内 且一般 不计 息,可 赎回 基金份 额净 值(所 有者 权益) 无固 定到期 日且 不计息 , 因 此 账
面余额一般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本 基 金管 理人 每 日预 测本 基 金的 流动 性 需求 ,并 同 时设 定流 动 性比 例要 求 ,对 流动 性指标进
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7.4.13.4 市场风险
市 场 风险 是指 基 金所 持金 融 工具 的公 允 价值 或未 来 现金 流量 因 所处 市场 各 类价 格因 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 率 风险 是指 基 金的 财务 状 况和 现金 流 量受 市场 利 率变 动而 发 生波 动的 风 险。 本基 金所面临
的利率 风险 主要来 源于 本基金 所持 有的生 息资 产。本 基金 的生息 资产 主要为 银行 存款、 结 算 备 付
金等。 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中债券投资比重较低, 因此基金净值受利率变动的影响较小。
7.4.13.4.1.1 利 率 风 险 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1 个月以内
1-3
个月
3 个月
-1 年
1-5 年
5 年以
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238,539,015.36 - - - - - 238,539,015.36
结算备付金 53,901,363.64 - - - - - 53,901,363.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80,196,311.50 80,196,311.5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735,632,388.30 735,632,388.30
应收利息 - - - - - 169,964.83 169,964.83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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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产 - - - - - 364.14 364.14
资产总计 292,440,379.00 - - - - 815,999,028.77 1,108,439,407.77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 - 1,873,721.20 1,873,721.20
应付托管费 - - - - - 234,215.17 234,215.17
其他负债 - - - - - 45,000.00 45,000.00
负债总计 - - - - - 2,152,936.37 2,152,936.37
利率敏感度缺口 292,440,379.00 - - - - 813,846,092.40 1,106,286,471.40
注: 上表统计了本基金交易的利率风险敞口。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交易形成负债的公允价值,
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7.4.13.4.1.2 利 率 风 险 的敏 感 性 分 析
注: 本基金于 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利率敏感性资产主要为银行 存款, 除此外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
不计息,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其 他 价 格 风险
其 他 价格 风险 主 要为 市场 价 格风 险, 市 场价 格风 险 是指 基金 所 持金 融工 具 的公 允价 值或未来
现金流 量因 除市场 利率 和外汇 汇率 以外的 市场 价格因 素变 动而发 生波 动的风 险。 本基金 主 要 投 资
于证券 交易 所上市 或银 行间同 业市 场交易 的股 票和债 券, 所面临 的最 大市场 价格 风险由 所 持 有 的
金融工 具的 公允价 值决 定。本 基金 通过投 资组 合的分 散化 降低市 场价 格风险 ,并 且本基 金 管 理 人
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 (含第二年) ,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100%; 非 公开发行
股票资 产占 非现金 基金 资产的 比例 不低于 80%;每个 交易 日日终 在扣 除股指 期货 合约需 缴 纳 的 交
易保证 金后 ,本基 金应 当保持 不低 于交易 保证 金一倍 的现 金。本 基金 按照基 金合 同约定 自 动 转 型
为 上 市开 放式 基 金(LOF ) 后 ,股 票资 产 占基 金资 产 的比 例为 0%-95% ;每 个 交易 日日 终在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面临的整体其他价格风险列示如下:
7.4.13.4.2.1 其 他 价 格 风险 敞 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 资 80,196,311.50 7.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投资 - -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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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资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其他 - -
合计 80,196,311.50 7.25
7.4.13.4.2.2 其 他 价 格 风险 的 敏 感 性分 析
注:本 基金 于本报 告期 末主要 投资 于固定 收益 品种, 因此 除市场 利率 和外汇 汇率 以外的 市 场 价 格
因素的变动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4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4.1 公 允价值
银 行 存款 、结 算 备付 金、 存 出保 证金 、 应付 证券 清 算款 等, 因 其剩 余期 限 不长 ,公 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0,196,311.50 元,无属 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定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换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 换。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情
况。
7.4.14.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3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52 页
(% )
1 权益投资 80,196,311.50 7.24
其中:股票 80,196,311.50 7.24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2,440,379.00 26.38
7 其他各项资产 735,802,717.27 66.38
8 合计 1,108,439,407.77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0,196,311.50 7.2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52 页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0,196,311.50 7.25
8.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所 有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903 云内动力 9,815,950 80,196,311.50 7.25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末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903 云内动力 79,999,992.50 7.23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末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无股票卖出交易。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9,999,992.5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注: “买入股 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52 页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排 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投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本 期 不存 在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8.12.2
本 基 金投资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没 有 超出 基 金 合 同规 定 的 备 选股 票 库 之 外的 情 形 。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735,632,388.3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9,964.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364.14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35,802,717.27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 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52 页
1 000903 云内动力 80,196,311.50 7.25 非公开发行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8,917 123,999.86 465,275,559.02 42.08% 640,431,157.66 57.92%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350.00 7.34%
2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上汽投资-颀瑞 1 号
20,267,092.00 4.96%
3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传统分红险
15,903,407.00 3.89%
4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4,999,675.00 3.67%
5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00 1.47%
6 中国通用技术( 集团) 控 股有
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1.22%
7 海通资管-上海银行-海通
赢家系列-半年鑫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3,694,314.00 0.90%
8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
公司-金锝量化套利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3,633,178.00 0.89%
9 王横 3,236,755.00 0.79%
10 唐静 2,985,479.00 0.73%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214.01 0.00%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52 页
持有本基金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 金 份 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1,105,706,716.6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5,706,716.68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9 月3 日发布 公告,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第1 次临 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 选举李 福春先生、 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经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变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
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王珠林先生、 钱龙海先生、 李福春先生、 吴坚先 生、 郑秉文 先 生 、
刘星先生、 邢冬梅女士、 封和平先生、 王立新先生 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吴坚先生
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
11.2.2 基金 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52 页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本基金
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45,000.00 元。 目 前的审计机
构首次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 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
情况。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1 - - - - -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52 页
有限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莫尼塔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2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2 - - - - -
注:1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经公司 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 、本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 2016 年10 月14 日,以上 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交易单元。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52 页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7,466,300,000.00 100.00%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莫尼塔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52 页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11.8 其 他 重 大 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19 日
2
《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19 日
3
《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基金合同摘要》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19 日
4
《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19 日
5
《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19 日
6
《 关 于 顺 德 农 商 行 不 再 代 销 银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23 日
7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参 加 部 分 代 销 机 构 认 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23 日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52 页
8
《 关 于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网 上 直 销 认 购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24 日
9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农 业 银 行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 机
构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及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30 日
10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建 设 银 行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机构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8 月31 日
11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参 加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认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1 日
12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广 州 证 券 、 东 方 证 券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1 日
13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东 莞 证 券 、 华 融 证 券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5 日
14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中 天 证 券 、 华 林 证 券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8 日
15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2016 年 9 月13 日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2 页
于 增 加 国 开 证 券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机构的公告》
金管理人网站
16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华 宝 证 券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机构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20 日
17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延 长 募 集 期 限 的 公
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21 日
18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英 大 证 券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机构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21 日
19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大 通 证 券 为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代
销机构的公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9 月28 日
20
《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公
告》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10 月 15 日
21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开 通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业务的公告 》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11 月 7 日
22
《 银 华 鑫 盛 定 增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金管理人网站 2016 年 11 月 7 日
23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上 海 证 券 报 及 本 基 2016 年 12 月 22 日 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52 页
于 旗 下 基 金 投 资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公告》
金管理人网站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13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3.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13.1.1 银华 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件
13.1.2 《银 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13.1.3 《银 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13.1.4 《银 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13.1.5 《银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1.6 本基 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3.1.7 本基 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3.1.8 报告 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 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放地点
上 述 备查 文本 存 放在 本基 金 管理 人或 基 金托 管人 的 办公 场所 。 本报 告存 放 在本 基金 管理人及
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13.3 查阅方式
投 资 者可 免费 查 阅, 在支 付 工本 费后 , 可在 合理 时 间内 取得 上 述文 件的 复 制件 或复 印件。相
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 站(www.yhfund.com.cn ) 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