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季季: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书 摘要
海 富 通 季 季 增 利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更新招募 说 明 书
摘要
(2017 年 第1 号)
基金管 理人 :海富 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重要提 示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2014 年 6 月12 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2014】582 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正 式生效 。 本 基 金为理 财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固定 组合 类) ,基金 的运
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运作期滚动”方式运作。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约
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于对下一运作期的风险收益进行综合评估,本基
金第一运作期 于2014 年12 月23 日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
本摘要 根据 基金合 同和 基金招 募说 明书编 写, 并经中 国证 监会核 准。 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
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 理人依 照恪 尽职 守、诚 实信用 、谨 慎勤 勉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 回 时 , 所 得 或 会 高 于
或低于 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 过往 业绩并 不预 示其未 来表 现。基 金管 理人所 管理 的其它 基金 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认购 (或申购) 本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 资 人 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自行承担。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书 摘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 年2 月19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16 年 12 月31 日。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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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部分
基 金管 理 人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花 园 石 桥 路 66 号 东 亚 银 行 金 融 大 厦
36-37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花 园 石 桥 路 66 号 东 亚 银 行 金 融 大 厦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 年4 月18 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 亿元人民币
股 权 结 构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1% 、 法 国 巴 黎 投 资 管 理 BE 控 股 公 司
49% 。
二 、主 要人员 情况
张 文 伟 先 生 , 董 事 长 ,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河 南 省 分 行 铁 道
支行行长 、 紫 荆 山 支 行 行 长 、 私 人 金 融 处 处 长 , 海 通 证 券 办 公 室 主 任 , 海 通 证
券投资 银行 总部副 总经 理,海 富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副 总 经理 。2013 年
5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2 月起代行总经理职责。
黄 正 红 先 生 , 董 事 , 国 民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所
分析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杨 明先 生, 董事, 管理 学学士。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新余支行科员, 交通银行
新余支行办公室科员、 证券业务部负责人、 证 券业务部副主任、 证券 业务部主任 ,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新余营业部总经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筹备负
责人、 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党
委组织部部长。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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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 乐斯 (Ligia Torres ) 女士 ,法国与墨西哥 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曾任
职于东 方汇 理银行 、渣 打银行 和欧 洲联合 银行 ,1996 年 加入 法国巴 黎银行 集团
工作,2010 年3 月至2013 年6 月任法国巴黎 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执行
官,2010 年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7 月至今
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及新兴市场主管。
黄 金源(Alex NG Kim Guan) 先生 ,董事,马来 西亚国籍,文学学士,历任荷
兰通用投资银行新加坡代表处客服主任,荷兰通用资本市场远东区域香港公司
证券部经理,法国巴黎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亚
洲有限公司亚太区投资总监。
郑 国 汉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经 济 学 硕 士 及 博 士 学 位 。 历 任 美 国 佛 罗 里 达 州 大
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
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
校长。
巴 约特 (Marc Bayot ) 先 生 , 独立董事,比利 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先锋投资 (米兰及都柏林) 独 立副董事长,
Fundconnect 独立董事长、Degroof 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和法国巴黎
银行B Control SICAV 独立董事。
杨 国 平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上 海 杨 树 浦 煤 气 厂 党 委
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
委书记,现任大众交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馨先 生, 独立董事, 博士,教授。1984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
学院, 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副院长兼财政系主任、 院长。 现任厦门大学
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 础 前 先 生 , 监 事 长 , 经 济 学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中 企
处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 产 管 理 局 科 长 , 海 通 证 券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魏 海诺 (Bruno Weil ) 先 生, 监事,法国籍, 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负
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
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 、 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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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先生,监事,博士,CFA。先 后就职 于上 投摩根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摩
根资产管理 (英国) 有 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
2012 年 12 月起任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创新总监,2015 年 12 月起兼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 虹 女 士 , 监 事 , 法 学 士 。 历 任 香 港 的 近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代 表 处 律 师 , 工
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2014 年7 月至2016 年1 月 任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 总经理。
奚 万 荣 先 生 , 督 察 长 , 经 济 学 硕 士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非 执 业 会 员 。 历
任海南 省建 行秀英 分行 会计主 管, 海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内部审 计,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 年 7 月起,任海 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监事。
章 明女 士 ,副总经理, 硕士。历任加拿大 BBCC Tech & Trade Int ’l Inc 公
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 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经
理和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 。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海富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2015 年 7 月起任 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12 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
陶 网 雄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 历 任 中 国 电 子 器 材 华 东 公 司 会 计 科 长 、 上
海中土 实业 发展公 司主 管会计 、海 通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财 务副经 理。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 年4 至2006 年4 月任公司 财务部负责人,
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 总监。2013 年 4 月起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
何 树 方 先 生 , 副 总 经 理 , 博 士 。 历 任 山 东 济 宁 市 财 政 贸 易 委 员 会 副 科 长 ,
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 (兼职) ,魁北 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
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 年 6 月加 入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 年11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陈轶平先生,博士 ,CFA 。 历任 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数量 金 融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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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瑞银企业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交易组合研究支持部副董事,
2011 年10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投资经理,基 金经理、现
金管理部副总监、债券基金部总监,现任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兼债券基金部总
监。2013 年 8 月起任 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起兼任海 富通季季增利
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4 年11 月起兼任海富 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ETF 基金经理。
2015 年 12 月起兼任海 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和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LOF )基金经
理。2016 年 4 月起兼 任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
通富祥混合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起兼任海 富通瑞益债券和海富通瑞丰一年定
开债券基金经理。2016 年11 月起兼任海富通美元债 (QDII) 基金 经理。2017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ETF 基金经理。2017 年2 月起兼任海富通瑞利
债券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兼任海富通富源债券 和 海 富 通 瑞 合 纯 债 基金经
理。
谈 云飞 女士 ,硕士。2005 年4 月至2014 年6 月就职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产品经理、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6 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4 年 7 月 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海 富通现金管
理货币基金经理。2014 年 9 月起兼任海富通 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2015
年 1 月起兼任海富通稳 健添利债券 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起兼任海 富通新内需
混合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货 币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起兼任海
富通双福分级债券、 海富通纯债债券、 海富通双利债券和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基
金经理。2016 年 9 月 起兼任海富通欣益混合、海富通聚利债券和海富通欣荣混
合基金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 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
兼任海富通欣享混合 和欣盛定开混合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张文伟,董事长( 代行总经理) ;胡光涛,总
经理助理;王智慧,总经理助理;杜晓海,多资产策略投资部总监;黄东升,
机构权益投资部总监;王金祥, 研 究 部 副 总 监 ; 陈 甄 璞, 量 化 投 资 部 总 监 ; 陈 轶
平,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 代 行 总 经 理) 担任。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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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部分
基 金托 管 人
一 、 基 金 托 管 人 基 本 情 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贰 仟 柒 佰 玖 拾 壹 亿 肆 仟 柒 佰 贰 拾 贰 万 叁 仟 壹 佰 玖 拾 伍 元
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第三部分
相 关服 务 机 构
一 、基 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 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办 公 地 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陆 家 嘴 花 园 石 桥 路 66 号 东 亚 银 行 金 融 大 厦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联系人:康旭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2 、其 他销售 机构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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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 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联系人:芮敏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5 )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基金)、010-66045555、010-66045777
联系人:谭磊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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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txsec.com
(6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尤习贵
客户服务电话:95579、4008888999
联系人:奚博宇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7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 220 室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二、登 记机 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782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赵亦清
三、出 具法 律意见 书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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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 、孙睿
四、 审 计基金 财产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 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玲、 傅琛慧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傅琛慧
第 四 部分
基 金的 名称
本基金名称:海富通 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 类型
本基金类型: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固定组合类)
第六部分 基金的 投资目标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为投
资者提供稳定的资产回报。
第七部分 基 金 的投 资 方 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具体包括
现金,协议存款、通知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债券回购,短期融资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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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 、 资产支持证券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
债券。 未 来 若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同 业 存 单 的 ,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本基金可参与同业存单的投资,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将严格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 不超过
基金剩余运作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并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恒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规定 。
第八部分 基金的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组合久期与运作期匹配作为基本原则,严格采 用 买 入 并 持 有 策
略,投资于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 不超过基金剩余运作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
1、资产配置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素、估值因素、市场
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各类资产的利差水平进行判断,从而决定资产配
置比例。
2、银行存款投资策略
在对银行存款利率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将对银行的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研
究,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决定各银行存款的投资比例。
3、短期信用债投资策略
信用债券收益率可以分解为与其具有相同期限的无风险基准收益率加上反
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之和。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该债券
对应的信用利差曲线;二是该信用债券本身的信用变化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分
别采用基于信用利差曲线变化策略和基于本身信用变化的策略,挑选期限适当
的信用债券进行投资。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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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将着力分析个券的实际信用风险,并寻
求足够的收益补偿,增加基金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
的分析,从动态的角度分析发行人的企业性质、所处行业、资产负债状况、盈
利能力、现金流、经营稳定性等关键因素,进而预测信用水平的变化趋势,决
定投资策略 。
5、投资决策和程序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 宏 观 经 济 、 微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 货 币 政 策 和 财 政 政 策 执 行 状 况 , 货 币 市
场和证券市场运行状况;
3)分析师各自独立完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为投资策略提供依据。
(2)决策程序
1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定 期 和 不 定 期 召 开 会 议 , 根 据 基 金 投 资 目 标 和 对 市 场 的
判断决定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
大投资决定。
2 ) 相 关 研 究 部 门 或 岗 位 对 宏 观 经 济 主 要 是 利 率 走 势 等 进 行 分 析 , 提 出 分 析
报告。
3 )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的 决 议 , 参 考 研 究 部 门 提 出 的 报 告 , 并 依
据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制定具体资产配置和调
整计划,进行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
4)交易部门依据基金经理的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并执行交易。
5) 监察稽核部门负责监控基金的运作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和
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风险管理部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
指标,对市场预期风险进行风险测算,对基金组合的风险进行评估,提交风险
监控报告;风险控制委员会根 据 市 场 变 化 对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与 监
控。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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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 金 的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为理财债 券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较 低 风 险 品 种 , 其 预 期
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部分 投 资 组合 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 料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 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 年3 月17 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报告期末”)。
1 报告 期末 基金资 产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
-
4 其他各项资产 - -
5 合计 - -
2 报告 期债 券回购 融资情 况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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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 告 期 内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余
额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2
报 告 期 末 债 券 回 购 融 资 余
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 投资 组合平 均剩余 期限
3.1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 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 情况 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3.2 报告 期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 —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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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0天(含) —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 —18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含) —397天(含)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 -
4 报告 期末 按债券 品种分 类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 期末 按摊余 成本占 基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 名债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影 子定价 ”与 “摊余 成本 法”确 定的 基金资 产净 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 间的次数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
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2007 年7 月1 日基金实施新会计准则后,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 (包括票据)
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
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
日计提收益。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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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 的浮动利率
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情况。
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 其他各 项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
4 应收申购款 -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
第十一 部分
基金 的 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 本 报 告 期 基金份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比 较
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起 至
2014 年12月31日
1.2829% 0.0027% - - - -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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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4 年 12 月 23 日,本基金第一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 截至
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暂停运作状态。
(二) 本 基 金 累 计 份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历 史 走 势
对比图:
(2014 年8 月19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8月19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已在第一
个运作期开始后的10 个工作日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部
分(二)投资范围、(四)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
2、2014 年12 月23 日 ,本基金第一运作期到期后暂停下一运作期运作。 截至报
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暂停运作状态。
第十 二 部分
基金 的 费 用 和 税 收
一 、基 金费用 的种 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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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二 、基 金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和 支付 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 托管 人核对 一致 后,由 基金 托管人 于次 月首日 起 2-5 个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 托管 人核对 一致 后,由 基金 托管人 于次 月首日 起 2-5 个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37%的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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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37%÷当年天数
H 为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
致后, 由基 金托管 人于 次月首 日起 2-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登记机构,由登记 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
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 、不 列入基 金费 用的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因未 履行或 未完 全履行 义务 导致的 费用 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 他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及 中国 证监会 的有 关规定 不得 列入基 金 费 用的项
目。
四 、基 金管理 费、 基金托 管费 、基金 销售 服务费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可协 商一 致,调 低基 金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 、基 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第十三部分
对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部 分 的 说 明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 《 中华人民共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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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
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更新了张文伟先生、 陈虹女士、 章明女士、 陈轶平先生、 谈云飞女士 的简
历 。
2.删除了刘颂先生 、阎小庆先生的简历。
3.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 的相关信息。
二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三、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1.对部分场外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2.对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四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和“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更新 了基金投资
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的内容 ,相关数据截止 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4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