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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得利(003041)

鑫元得利: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年3 月31日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年03 月 29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6年0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鑫元得利 基金主代码 00304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8月 17日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9,606,874.62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基础上,力争获取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供求因 素、估值因素、市场行为因素等进行评估分析,对固 定收益类资产和货币资产等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 踪,从而决定其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晓燕 朱萍 联系电话 021-20892000转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service@xyamc.com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66188 95528 传真 021-20892111 021-63602540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2.4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中山北路 909 号 12 层 鑫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8月17日 (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6年12月 31 日 2015年 2014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34,523.67 - - 本期利润 -1,276,216.35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61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50%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050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8,518,669.73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95 - -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基金合同于2016年08月 17 日生效,截止2016 年 12 月 31 日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00% 0.10% -1.79% 0.15% 0.79% -0.05%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0.50% 0.10% -1.45% 0.14% 0.95% -0.0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8 月17 日,截止 2016年12月 31日不满一年;本基金的建仓 期为 6 个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将在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确保各项资 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注:合同生效当年的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 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 年 08 月17日生效,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15号文批准 于2013年8月成立,由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与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组建;注册资 本金 2 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上海。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 产管理(包括特定对象投资咨询)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旗下管理 16只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货币市场基金、鑫元一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现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安鑫宝货币市场基金、鑫元鑫新收 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慧 鑫元货币 市场基 金、鑫元 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汇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裕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得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招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 经理;鑫 元一年定 期开放债 2016 年 8 月 17日 - 6 年 学历:经济学专业,硕 士。相关业务资格:证 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 从业经历:2010 年 7 月任职于北京汇致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 交易员。 2011年4 月起 在南京银行金融市场 部资产管理部和南京 银行金融市场部投资 交易中心担任债券交 易员,有丰富的银行间 市场交易经验。2014 年 6月加入鑫元基金, 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2014 年7 月15日起担 任鑫元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鑫元稳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鸿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10月20日起担任鑫 元合享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助理,2014年12月 2 日起担任鑫元半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担任鑫元合丰分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鑫元 稳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鸿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半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丰 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鑫新 收益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基 金投资决 策委员会 委员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现鑫元合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7 月 15 日起担任鑫 元鑫新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助理,2016 年 1 月 13 日起担任鑫 元兴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日起担任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年6 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担任鑫 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8 月17日起担 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招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 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 颜昕 鑫元安鑫 宝货币市 场基金、 鑫元货币 市场基 金、鑫元 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2016 年 8 月 17日 - 7 年 学历:国际审计专业, 学士。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 格。从业经历:2009 年 8月,任职于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交易员。 2013年9 月加 入鑫元基金担任交易 员,2014 年 2 月至 8 月,担任鑫元基金交易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合丰纯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兴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汇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双债增强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裕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得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鑫元 聚利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招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 经理; 基 金投资决 策委员会 委员 室主管, 2014年9 月起 担任鑫元货币市场基 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6 月26日起担 任鑫元安鑫宝货币市 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7 月15日起担 任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年1 月 13 日起担任鑫元兴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3月2日起担任鑫元 合享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合丰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现鑫元合丰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3 月9日起担任鑫元汇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16年6 月3日起担任鑫元双债 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13 日起担任鑫 元裕利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6 年8 月17日起担 任鑫元得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6 年 10 月 27 日起担任鑫元聚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鑫元招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同时兼 任基金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 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专门制 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结合《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权限及授权管理办法》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 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规范公司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的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的投资管 理活动,同时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 环节,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均得到公平对待。 在研究工作层面,公司已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各投资组 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在投资决策层面,公司执行自上而下的分级投资权限管理体系,依 次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分管领导、投资组合经理,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 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分管领导等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的投资活动进行不合理干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执行层面,公司建立集中交易制度,执行 公平交易分配。不同投资组合下达同一证券的同向交易指令时,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 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机会;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通过 交易对手库控制和交易部询价机制,严格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并审查价格公允性;对于一级市场申 购投资行为,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 公平分配。在事后分析层面,公司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 异及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并留存报告备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 ,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 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 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受国内经济基本面改善、货币政策转向及监管层防金融风险去杠杆等监管预期的影 响,加之年底美国大选、联储加息引发海外债市收益率上行,叠加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弱市违约引 发信用危机等综合影响,全年债券市场呈现巨幅波动,十年期国债收益率年内创近五年新低,也 于年底大幅反弹 70 多 BP,回吐了全年涨幅。信用债在银行委外等配置盘的作用下也一度将期限 利差、信用利差压至历史低位,然而在年终调整时也一度哀鸿遍野。 在投资操作方面,我们主要严控信用风险,锚定绝对收益目标,不断根据债券市场变化灵活 调整仓位并优化持仓品种,基本实现了稳定收益目标,在资金面收紧及市场受到信用违约事件影 响大幅调整时及时抓住机会配置短久期高收益资产,在三季度利率债收益下行时积极参与波段交 易增厚组合收益,并在对货币政策边际收紧的变化进行了快速反应,最大程度规避四季度市场的 流动性及信用危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鑫元得利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4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7年,随着特朗普宣布就职后一系列保守主义改革措施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市场 对于美国经济复苏预期的强度。考虑到欧洲多个国家也将于今年进行政选,逆全球化有愈发严重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的倾向。此外,开年以来,美联储通过各种场合宣传尽早加息及于之后缩表的必要性,美债及欧 洲收益率波动加大,似乎在为全年全球无风险利率上行埋下伏笔。 国内方面,受益于过去一年在煤炭行业推进的供给侧结构化改革初见成效,今年钢铁、水泥 及玻璃等行业也将接棒供给侧改革任务。根据过去一年在煤炭行业行政手段为主、市场化手段为 辅的改革经验,钢铁行业在去年年底就从中频炉下手,并将整治“地条钢”与政府官员考核结合, 从而增强了市场对于钢铁去产能的信心。在这种情况,除非需求侧出现超预期的下滑,供给侧改 革的持续推进将有助于工业企业利润的进一步恢复, 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或将随之有所回暖。 此外,虽然房地产行业景气度在新一轮调控下有所抑制,但基建领域 PPP 项目的加速推进将继续 托底经济,全年的投资增速或继续保持平稳。外贸增速虽然有可能受益于全球发达经济体复苏, 但由于特朗普及欧洲右翼政党的逆全球化思潮涌动,贸易保护主义或有所抬头,全年贸易形势仍 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市场对之预期差异较大。 通胀方面,国内供给侧改革的推进、美国财政刺激政策的推出以及全球地缘政治的微妙变化 都有可能对工业品价格以及能源价格造成影响,从而对国内核心 CPI 造成压力。好在目前农产品 价格仍在低位,故尚不会对 CPI形成明显抬升,但需要密切关注PPI的持续超预期对 CPI 的影响。 货币政策方面,自去年八月份货币政策悄然转向之后,年底的中央经济会议再次明确了 2017 年金融去杠杆、防局部泡沫的主基调。开年以来,央行分别上调了 MLF 利率及公开市场逆回购利 率,对于金融市场的预期产生了明显影响。我们可以看到央行上调银行间政策利率是对经济基本 面复苏、PPI 大幅超预期后实际利率过低的修正,同时表明央行希望通过价格机制进一步调节金 融系统杠杆,以加强流动性的逆周期调节效果。由于仅仅调整的是银行间利率,故短期不会对实 体经济的复苏造成明显影响,但对于杠杆率较高的金融机构以及债券市场还是有一定影响。接下 来,我们将密切关注央行及其他监管机构在金融去杠杆方面的措施推进节奏,同时关注金融机构 负债端的稳定性。我们预计,在金融机构杠杆率特别是同业杠杆没有明显下降前,除非经济基本 面出现超预期下滑,货币政策收紧的方向仍比较确定。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我们认为股票市场或将继续受益于上市公司盈利改善,而债券市场则有 可能受到经济基本面及监管政策的多重冲击,而商品市场由于过去一年的透支虽然有方向上的机 会但需要面临波动加剧的情形。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方面将坚持投资者利益至上、坚持违法违规零 容忍、严防触犯三条底线作为公司的最高经营宗旨和全体员工的根本行为准则,为全面风险管理、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全程风险管理与全员风险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的推行提供相对有利的内部控制环境;另一 方面依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外部经营环境、监管环境与业务实践对于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持续 进行动态的调整与修正。监察稽核工作致力于保障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致力于保障各项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推动各项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机制 的逐步优化与完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作。 本报告期内完成的监察稽核工作主要包括:一是密切关注法律法规与监管规范性文件的更新 情况,及时进行内部传达以及组织员工学习理解;二是协调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修订和完善,推 动公司各业务部门持续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建设,防范日常运作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与风险 事件;三是从投资决策、研究支持、交易执行、投资监督与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公平交易 与异常交易监控、内幕交易防控等各方面持续加强对于投资管理业务的内部控制,保障基金投资 运作合法合规;四是通过外部和内部培训、日常投资申报管理、员工行为规范管理等方式不断强 化员工的合规意识,规范员工行为操守,严格防范利益冲突;五是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营销与销 售、会计核算估值、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六是执行基金运作过程中的 临时公告、定期报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七是通过独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内 部审计,监督检查各业务条线相关内部控制措施设计的合理性以及执行的有效性,针对发现的问 题相应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落实改进措施。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成立估值委员会,并制订有关工作规则。成员包括运营分管领导、投资分管领导、督 察长、监察稽核部负责人、研究部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等,对公司依法 受托管理资产的投资品种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模型进行评估、研究、决策,确定估值业务 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本公司的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由基金运营部负责实施,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 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内部控制措施,对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和整个流程进行风险控 制,目的是保证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基金运营部人员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和相关工作 经历。本公司基金经理可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参与估值流程各方 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依据签署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和中债估值最终用户服务协议》从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中债估值服务。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和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截止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 )在对鑫元得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 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 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 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21153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鑫元得利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 2016年8月 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鑫元得利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鑫元得利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公允反映了鑫元得利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8 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傅琛慧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7年3月30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年 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07,958.14 - 结算备付金


1,276,441.25 - 存出保证金


7,396.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5,633,000.00 -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85,633,000.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100,163.65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2,709,943.24 -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733,067.7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25,867,970.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099,929.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98.6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1,312.56 - 应付托管费


18,552.10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9,691.22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1,117.06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08,600.07 - 负债合计


7,349,300.62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19,606,874.62 - 未分配利润


-1,088,204.8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8,518,669.7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5,867,970.35 - 注:1.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5元,基金份额总额 219,606,874.62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08月 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 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年8月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8月17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378,082.21 - 1.利息收入


2,567,548.44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82,155.32 - 债券利息收入


1,545,406.95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39,986.17 - 其他利息收入


- -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563,290.41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63,290.4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3,510,740.02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818.96 - 减:二、费用


898,134.14 - 1.管理人报酬 7.4.8.2.1 463,767.80 - 2.托管费 7.4.8.2.2 77,294.64 - 3.销售服务费 7.4.8.2.3 - - 4.交易费用


4,063.30 - 5.利息支出


119,790.06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9,790.06 - 6.其他费用


233,218.3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1,276,216.35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276,216.35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8月 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8 月1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0,054,837.08 - 200,054,837.0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1,276,216.35 -1,276,216.35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19,552,037.54 188,011.46 19,740,049.0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865,549.70 148,189.52 27,013,739.22 2.基金赎回款 -7,313,512.16 39,821.94 -7,273,690.2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19,606,874.62 -1,088,204.89 218,518,669.7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 1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 利润)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张乐赛______














______陈宇______














____包颖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鑫元得利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1161号文《关于准予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核准,由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得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 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00,036,653.54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08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鑫元得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年8月17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为200,054,837.08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8,183.5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鑫 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 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 于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 、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 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7年 3月 30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鑫元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8 月 17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 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 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 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 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 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红利发放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 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 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 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鑫元基金”)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 基金管理人股东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沅资产”)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无。 7.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463,767.80 -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8,674.07 -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6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6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8月17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77,294.64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浦发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8月 1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 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浦发银行 407,958.14 38,862.91 - - 注:本基金的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浦发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无。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注:无。 7.4.9 期末( 2016 年 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注: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7,099,929.00 元,于 2017 年 01 月 03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85,633,00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 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85,633,000.00 82.19 其中:债券 185,633,000.00 82.1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100,163.65 12.8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84,399.39 0.75 7 其他各项资产 9,450,407.31 4.18 8 合计 225,867,970.3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000,000.00 0.4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9,954,000.00 4.5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9,954,000.00 4.56 4 企业债券 84,941,000.00 38.8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69,890,000.00 31.98 6 中期票据 19,848,000.00 9.0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85,633,000.00 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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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82371 12泰华信 MTN1 100,000 10,185,000.00 4.66 2 122371 14 亨通 01 100,000 10,095,000.00 4.62 3 112287 15海投债 100,000 10,063,000.00 4.61 4 136475 16 华宇 01 100,000 10,028,000.00 4.59 5 041661015 16 凤凰 CP002 100,000 10,000,000.00 4.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8.11.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396.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709,943.24 5 应收申购款 6,733,067.7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450,407.3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54 620,358.40 219,561,645.55 99.98% 45,229.07 0.0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297.91 0.000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17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0,054,837.0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26,865,549.70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7,313,512.1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19,606,874.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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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16年4月16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16年4月15日起,原总经理李湧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并由董事长束行农先生代为履行其总经理职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16年5月20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基金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16年5月 19 日起,聘任李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发布了《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行业 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2016年7月7日起,原常务副总经理张乐赛先生转任公司总经理一职, 董事长束行农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总经理职务。 2、基金托管人: 自 2016 年 1 月起,公司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变更部门名称,聘任刘长江同志为资产托 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涉及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 48,600.00元,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对 其进行审计的均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 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本报告期内,基金 管理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进行常规全面现场检查后出具的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以及对公司时任总经理的警示函。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相关整改意见,及时有针对 性地制订并执行相应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成效,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通过现场 检查验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 2 - - 4,850.47 100.00% - 注: (1)交易单元的主要选择标准: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2)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 易设施符合代理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备研究实力,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服务;


4)收取的交易佣金费率合理。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1) 投资研究部根据选择标准选取合作券商,发起签署研究服务协议;


2) 交易部发起与合作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办理交易单元的相关开通手续,调整相关系统 参数,基金运营部及时通知托管人。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相关券商交易单元均为报告期内新增租用。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鑫元得利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的比例 安信证券 62,344,305.18 100.00% 422,850,000.00 100.00% - -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