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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润纯债债券A类(002881)

丰润纯债债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37 页 
 
 
 
 
 
中 加丰 润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中加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日 期:2017 年03 月31 日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 示及 目录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 月24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6月17日至12 月31日止。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 基本情 况 基金名称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2881 交易代码 00288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06月17日 基金管理人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29,935,344.8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A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场内简称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A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881 00288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16,054.86份 229,919,289.97 份 2.2 基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力争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 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 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积极把握宏观经济 发展趋势、利率走势、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券种的 流动性以及信用水平,结合定量分析方法,确定资产 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等) 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2.3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刘向途 张燕 联系电话 400-00-95526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service@bobbns.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0-95526 95555 传真 010-66226080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泽 大街65号317室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35号 综合办公楼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 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 100050 518040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李建红 2.4 信息 披露方 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bobbns.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3


主要财 务指 标、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 指标 2016年 2016 年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A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016,126.50 3,229,439.28 本期利润 3,294,492.38 -544,423.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98 -0.0024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5.92% -0.2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5.41% -0.20% 3.1.2 期末数 据和 指标 2016年末 2016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2,106.17 -451,668.3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7541 -0.002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8,161.03 229,467,621.6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7541 0.9980 3.1.3 累计期 末指 标 2016年末 2016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75.41% -0.20%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为 期 末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的 孰低 数。 4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6 月17 日 生效 ,截 止2016 年12 月31 日成 立未 满一 年。 3.2 基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A)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73.88% 9.37% -2.32% 0.15% 76.20% 9.22% 过去六个月 75.29% 6.54% -1.42% 0.11% 76.71% 6.4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6年06月17 日-2016 年12月31日) 75.41% 6.30% -1.16% 0.11% 76.57% 6.1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6 年6 月17 日,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 成立 未满 一 年。 阶段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C)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①-③ ②-④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差② ③ 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1.01% 0.10% -2.32% 0.15% 1.31% -0.05% 过去六个月 -0.26% 0.07% -1.42% 0.11% 1.16%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6年06月17 日-2016 年12月31日) -0.20% 0.07% -1.16% 0.11% 0.96% -0.04%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6 年6 月17 日,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 成立 未满 一 年。 3.2.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6 年6 月17 日生 效, 截至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不满 一年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建仓 期为6个 月, 截 至报 告期末 , 已 完成 建仓, 本 基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 符 合基金 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 及投资 限制 规定 。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A 业绩比较基准 2016-06-17 2016-07-14 2016-08-10 2016-09-06 2016-10-12 2016-11-08 2016-12-05 2016-12-31 70% 60% 50% 40% 30% 20% 10% 0%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注:1.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6 年6 月17 日生 效, 截至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不满 一年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建仓 期为6个 月, 截 至报 告期末 , 已 完成 建仓, 本 基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 符 合基金 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 及投资 限制 规定 。 3.2.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 较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C 业绩比较基准 2016-06-17 2016-07-14 2016-08-10 2016-09-06 2016-10-12 2016-11-08 2016-12-05 2016-12-31 1.5% 1% 0.5% 0% -0.5% -1% -1.5% -2%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A 业绩比较基准 2016 年 70% 60% 50% 40% 30% 20% 10% 0%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3.3 其他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间:2016年06月17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无


注:无 。 3.4 过去 三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自成立以来均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 管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是第三批银行 系试点中首家获批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股东分别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加拿大丰业银行、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持股比例分别为62% 、 33%、5%。 报告期内, 本公司共管理十三只基金, 分别是中加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代码: A类000331 , C类000332 ) 、 中加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552,C 类 000553 ),中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914)、中加改革红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1537 ) 、 中加心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代码 :A类002027 , C类002533)、 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C 业绩比较基准 2016 年 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 -1.1%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金代码: 002440)、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002881 ,C 类002882 )、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155)、中加丰盈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3428) 、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3660 ,C类003661) 、 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代码:003445) 、 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003673) 、 中加丰泽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17)。 4.1.2 基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宇俊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6 年06月 17日 - 8 杨宇俊先生,金融工程博 士,北京银行博士后,具 有多年债券市场投资研究 经验。曾任北京银行总行 资金交易部分析师,负责 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研 究与投资工作。2013年加 入中加基金,任专户投资 经理,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现任中加心安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3月23 日至今)、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6月17日至今) 、 中加丰 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16年8月19 日至今)、中加丰泽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年12月19日至 今)、中加丰盈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2日至今)、 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年11 月11日至 今)、中加丰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年11月11日至今) 、 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1月28日至今)。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杨 宇俊的 任职 日期 以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为 准。 2 、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业协 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 相 关规定 。 4 、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 4.2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 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 力保基金资产的 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无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为了公平对待各 类投资人, 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 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 利益 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 拟定了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管理办法》 、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 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公司通过事前控制、 事中控制、 事后控制的方法, 保 证各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 防止不同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 保护各类资产委托人的利益。 4.3.2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基金交易过程中严格遵守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对买卖 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 可能存在操纵股价、 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 行监控。本报告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4.3.3 异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同 日反向交易控制的规则, 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 同时, 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 对各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 续监控, 定期对组合间的同 向交易分析。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间 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 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 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 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未出现异常 交易的情况。 4.4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内, 基金密切跟踪经济走势、 市场预期、 资金面波动及相关政策变化, 及时 调整组合久期和券种 切 换 , 严 格 甄 别 个 券 的 估 值 和 信 用 风 险 , 择 机 交 易 提 升 组 合 净 值 , 并基于资金面的变化,适时调整杠杆水平,以提高组 合收益。 4.4.2 报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报告期末,中加丰润A基金资产净值为28161.03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75.41%,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 ; 截至报告期末, 中加纯债一年C基金 资产净值为229467621.62 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2%;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1.19%。 4.5 管理 人对宏 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7年, 经济基本面很可能呈现前稳后降的走势。 上半年来看, 在 企业补库存、 房地产、 基建投资的惯性带动下经济有望趋稳, 但 进入下半年, 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 作用开始显现,房地 产 投 资 增 速 下 降 使 得 经 济 面 临 着 较 大 的 下 行 压 力 。 货 币 政 策 方 面 , 在人民币贬值压力不减以及引导金融去杠杆的意图下, 央行货币政策料将维持稳健中性。 具体到债券市场, 我们认为上半年各项监管政策的落地可能对债市的影响更大一些; 下 半年随着调控效果的 显 现 、 金 融 机 构 杆 杆 的 下 降 以 及 经 济 基 本 面 的 走 弱 、 通 胀 的 下 滑 , 债市可能迎来转机。 4.6 管理 人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 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 切实维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 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 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门 定期与不定期的对基金的投资、 交易、 市场销售、 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 事中或事 后的监督检查。 加强合规风险的事前控制, 认真履行依法监督检查职责, 促进基金运作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的合法合规性和风险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 严 格 事 前 的 监 督 审 查 和 控 制 机 制 , 对 基 金 募 集 、 市场营销、 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 信息披露等方面均进行事先的合法 合规审查工作; 在 风控系统中设置投资合规参数, 对投资行为进行事中监控和预警;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开 展专项稽核, 通过事后检查的方式促使投资运作合法合规。 除此之外, 公司检查稽核部 门对各业务部门拟定的制度规范进行合规性审核, 确保业务流程的合法合规; 对公司员 工进行法律法规宣导并组织合规培训, 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并营造公司整体的合规文化氛 围。 同时, 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和权限; 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 露工作, 信息披露做到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部监察人员日 常对公司经营、 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 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督 促有关部门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定呈报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及公司董事会。 4.7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公司成立估值小组和风险内控小组。 公司总经理任估值小组负责人, 成员由投资研 究部门负责人、 运营保障部门负责人、 基金会计人员、 投资研究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负 责投资品种估值政策的制定和公允价值的计算, 并在定期报告中计算公允价值对基金资 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公司督察长任风险内控小组负责人, 成员包括风险管理部门、 监察稽核部门相关人员, 主要负责对估值时所采用的估值模型、 假设、 参数及其验证机 制进行审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基金的估值流程, 基金经理不参与决定本基金 估值的程序。 本公司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 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 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人员均具有估值业务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上述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8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无 4.9 管理 人对会 计师 事务 所出 具非标 准审 计报告 所涉 相关事 项的 说明 无 4.10 报 告期内 管理 人对 本基 金持有 人数 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 币五千万元的情形。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2016 年度, 托管人在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 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2016 年度,中加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加 丰 润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尚未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管 人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2016 年度, 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中加丰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 计报 告 6.1 审计 报告基 本信 息 财务报表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毕马威华振字第【1701259】号 6.2 审计 报告的 基本 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第1页至第31页的中加丰润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中加丰润纯 债债 券") 财务报表,包括2016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 自2016年6月17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 ( 基金净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加丰润纯债债券管 理人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这种责 任包括:(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和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 设计、 执行和维护 必要 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 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 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包括评 价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 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 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2016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6 年6月17日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6 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 营成果及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李砾 管祎铭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03-24 §7 年 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84,158.48 结算备付金


1,482,097.23 存出保证金


7,763.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16,472,312.6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216,472,312.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0,000,165.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8,000,000.00 应收利息 7.4.7.5 4,490,247.3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260,536,744.12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7,671,243.18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356.98 应付托管费


19,452.3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8,898.8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0,312.72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697.42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242,000.00 负债合计


31,040,961.47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229,935,344.83 未分配利润 7.4.7.10 -439,562.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9,495,782.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0,536,744.12 注:1. 本报 告报 告期 为2016 年6月17日至2016 年12月31 日,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6 年6 月17 日生 效, 截至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不满 一年 。 2. 报告 截止 日2016 年12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0.9981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229,935,344.83 份; 中加 丰润纯 债A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1.7541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6,054.86 份 ;中 加丰 润纯 债C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0.998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229,919,289.97 份。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6月17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6 年06月17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一 、收 入


4,339,545.81 1.利息收入


7,137,427.0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86,912.72








债券利息收入


4,521,231.4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529,282.9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 列) -655,719.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655,719.0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3,495,496.72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1,353,334.52 减 :二 、费用


1,589,476.75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1.管理人报酬


523,460.56 2.托管费


174,486.83 3.销售服务费


241,159.16 4.交易费用 7.4.7.19 7,557.07 5.利息支出


332,060.95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32,060.95 6.其他费用 7.4.7.20 310,752.18 三 、 利润 总额 (亏损 总额以 “-” 号 填列 ) 2,750,069.0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 填列 ) 2,750,069.0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6月17日 生效 ,截 至报 告期末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未 满一 年。 7.3 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6月17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00,062,810.39 - 200,062,810.3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750,069.0 6 2,750,069.06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29,872,534.44 -3,189,631. 24 26,682,903.2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68,592,186.15 11,428,233. 60 1,380,020,419.75








2.基金赎回款 -1,338,719,651.71 -14,617,864 .84 -1,353,337,516.55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 - -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29,935,344.83 -439,562.18 229,495,782.6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6月17日 生效 ,截 至报 告期末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不 满一 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夏英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陈昕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昕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基 本情 况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2016年4月22 日证监许可 [2016] 901 号《关于准予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中加基金")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规则和 《中加丰润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为不定 期。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加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 行") 。


本基金通过中加基金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 募集期 为2016 年6月13日至2016 年6月14日。本基金于2016 年6月17日成立,成立之日基金实收 份额为200,062,810.39份,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 元。 该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购 / 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收取认购/申购费, 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A类基金 份额; 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的有关规定, 本 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央行票据、 中期票据 、 短期融资券、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债券回购、 国债期货、 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 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 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国 债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7.4.2 会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加丰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制。 7.4.3 遵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1月1 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 际编制期间系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 , 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投 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 以及不作为有效套 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 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 应当确认为 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 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资产转 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转入方) ;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本基金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 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行期限 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 (封闭式回购) , 以 成本列示,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合同 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估值应符合基金合同、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中 基协发[2014]24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1季度固定 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及其他法律、 法规、 行业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 如法律法规 未做明确规定的, 参照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通行做法处理。 估值数据应依据合法的数据 来源独立取得。 基本原则如下: (1)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如估值日有市价的, 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 日无市价,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件的, 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如估值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易日 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应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 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 应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 确定 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 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 应反映估 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 应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 并应通过定期校验, 确保估值 技术的有效性。 (3)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以上估值原则仍不 能客观反映相关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的,资 产管理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与托管人进行商定,按最能恰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可执行的,同时本 基 金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 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分 配 的 已 实 现 收 益 / ( 损 失 )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 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末全额转 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 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 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 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息收入减项, 存款 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 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 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 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 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 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 计量的时候 确认。 7.4.4.10 费用 的确认和 计量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1) 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A类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 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 的收益分 配政 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 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 (4)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5) 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 位, 小数点后 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外币 交易





无 7.4.4.13 分部 报告





无 7.4.4.14 其他 重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5 会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4]7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6]36 号 《关于全 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 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于2016年5月1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 税。 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年5月1日起, 金融 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 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 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 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于2015年9月8日前暂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5 年9月8日起,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 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 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7.4.8 本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523,460.56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0%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3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2 基 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174,486.83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0%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1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7.4.8.2.3 销 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06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A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C 合计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241,159.16 241,159.1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 - 合计 - 241159.16 241159.16 注: 本 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0.20% 。 本基 金销 售 服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 的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C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0%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 法下: H=E ×0.20%/ 当 年天 数 H 为C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计 提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C类 基金 份额 前一 日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12月31 日止会计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 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管理 人未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 告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06月17 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活期 84,158.48 47,264.77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存款 注: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为 活期存 款, 利息 收入 为活 期存款 利息 收入 。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各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事 项的 说明 上述各关联方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9 期末(2016 年12月31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7.4.9.3.2 交 易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23000000元, 将于2017 年1月3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 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 于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下表列示了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持续和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于 本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信息及其公允价值计量的层次。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层次取决 于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 三个层次输入值的定义 如下: 第一层次输入值:在 计 量 日 能 够 取 得 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 在 活 跃 市 场 上 未 经 调 整 的 报 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2016 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工具中 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人民币196472312.6元,属于第三层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 元, 无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 本基金在估计 公允价值时运用的主要方法和假设详见附注7.4.4 和7.4.5。 本基金本期间持有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所 属 层 级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 (2)其他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非以公允价值计量账面价值)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之间无重大差异。 §8


投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16,472,312.60 83.09 其中:债券 216,472,312.60 83.0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0,000,165.00 11.51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66,255.71 0.60 7 其他各项资产 12,498,010.81 4.80 8 合计 260,536,744.12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8.2.1 报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股 票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告 期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2 累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3 买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5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1,984,400.00 5.2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64,727,912.60 71.7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9,760,000.00 17.3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16,472,312.60 94.33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380021 13 赣州发展 债 200,000 21,304,000.00 9.28 2 122373 15 舟港债 200,000 20,274,000.00 8.83 3 111068 16 清新绿 200,000 20,000,000.00 8.71 4 041654049 16 皖维高新 CP001 200,000 19,892,000.00 8.67 5 041675002 16 张家经发 CP001 200,000 19,868,000.00 8.66 8.7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8.10.2 本基 金投 资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无 8.11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2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3 本期 国债 期货投 资评 价 无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8.12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未投资股票, 不 存 在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 票 库 的 情 形 。 8.12.3 期末 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763.5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8,0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490,247.3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498,010.81 8.12.4 期末 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末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无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息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9.1 期末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中加丰 润纯债 债券A 199 80.68 - - 16,054.86 100.00% 中加丰 润纯债 债券C 40 5,747,982. 25 229,907,28 7.41 99.99% 12,002.56 0.01% 合计 239 962,072.57 229,907,28 7.41 99.99% 28,057.42 0.01% 9.2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中加丰润纯 债债券A 4,305.62 26.820000% 中加丰润纯 债债券C 1,631.53 0.000000% 合计 5,937.15 0.000000% 9.3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A 0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C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0~10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式基金 A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 C 0 合计 0~10 §10 开放 式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A 中加丰润纯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06月17日) 基金份额总额 61,760.39 200,001,050.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760.39 200,001,050.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38,673,926.18 29,918,259.9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38,719,631.71 2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054.86 229,919,289.97 §11 重大 事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内人事变动情况:自2016 年5月17日起,因工作变动原因,霍 向辉先生不再担任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由刘向途先生自该日起担任公司督察 长一职。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无 11.5 为 基金进 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50,000 元人民币。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内未 受到任何处分。 11.7 基 金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广发证券 2 - - - -


中信建投 2 - - - -


注:1. 公司 选择 提供 交易 单元的 券商 时, 考虑 以下 几方面 : (1) 基本 情况 :公 司资 本 充足、 财务 指标 等符 合监 管要求 且经 营行 为规 范; (2) 公司 治理 :公 司治 理 完善, 内部 管理 规范 ,内 控制度 健全 ; (3) 研究 服务 实力 。 2. 券商 及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流程如 下: (1) 投 资研 究部 经集 体讨 论后遵 照 《 中加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交 易单 元管 理办 法》 标 准填 写 《券 商选 择标准 评分 表》 ,并 据此 提出拟 选券 商名 单以 及相 应的席 位租 用安 排。 挑选 时应考 虑在 深沪 两个 市 场都租 用足 够多 的席 位以 保障交 易安 全, 并符 合监 管要求 ; (2) 公司 执行 委员 会负 责 审批、 确定 券商 名单 及相 应的席 位租 用安 排; (3) 券商 名单 及相 应的 席 位租用 安排 确定 后, 由监 察 稽核门 部负 责审 查相 关协 议内容 ,交 易室 负责 协调办 理正 式协 议签 署等 相关事 宜。 3. 投资 研究 部于 每年 第一 季度内 根据 《券 商选 择标 准评分 表》 对券 商进 行重 新评估 ,拟 定是 否需 要 新增、 续用 或取 消券 商、 调整相 应席 位安 排, 并报 公司执 行委 员会 审批 、确 定。 11.7.2 基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额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广发证券 49,181,829 .77 43.96% 1,541,226, 000.00 100.00% - - 中信建投 62,693,140 .01 56.04% - - - -


中加丰 润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注:1 、公 司选 择提 供交 易 单元的 券商 时, 考虑 以下 几方面 :(1) 基本 情况 : 公司资 本充 足、 财务 指标等 符合 监管 要求 且经 营行为 规范 ; (2 ) 公 司治 理: 公司 治理 完善 , 内部 管理规 范 , 内 控制 度健 全;(3 ) 研究 服务 实力 。 2 、 券商 及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流程如 下 : (1 ) 投 资研 究部经 集体 讨论 后遵 照 《 中加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易单 元管 理办 法》 标准 填写《 券商 选择 标准 评分 表》, 并据 此提 出拟 选券 商名单 以及 相应 的席 位 租用安 排。 挑选 时应 考虑 在深沪 两个 市场 都租 用足 够多的 席位 以保 障交 易安 全,并 符合 监管 要求 ; (2) 公司 执行 委员 会负 责 审批、 确定 券商 名单 及相 应的席 位租 用安 排; (3 ) 券商名 单及 相应 的席 位租用 安排 确定 后, 由监 察 稽核门 部负 责审 查相 关协 议内容 , 交 易室 负责 协调 办 理正式 协议 签署 等相 关事宜 。 3 、 投资 研究 部于 每年 第一 季度内 根据 《券 商选 择标 准评分 表》 对券 商进 行重 新评估 , 拟 定是 否需 要 新增、 续用 或取 消 券 商、 调整相 应席 位安 排, 并报 公司执 行委 员会 审批 、确 定。 中 加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七年三 月三 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