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治 可 转 债增 强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30 日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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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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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80
交易代 码 00008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6 月4 日
基金管 理人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0,352,492.4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080 00008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69,956,480.32 份 120,396,012.09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重点 投资 于可 转换 债券 ( 含可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 努力 在控 制投 资 组 合
下方风 险的 基础 上实 现基 金资产 的长 期稳 健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80% 以 上的 基金 资 产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并在 严格 控制 风 险 的
基础上 , 通 过对 全球 经济 形势、 中国 经济 发展 ( 包 括宏观 经济 运行 周期 、 财 政
及货币 政策 、 资 金供 需情 况) 、 证 券市 场估 值水 平 等的研 判, 适度 参与 权益 类
资产配 置, 适度 把握 市场 时机力 争为 基金 资产 获取 稳健回 报。
类属资 产配 置由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宏 观经 济分 析 、 债券基 准收 益率 研究 、 不 同
类属债 券利 差水 平研 究 , 判断不 同类 属债 券的 相对 投资价 值 , 并 确定 不同 债 券
类属在 组合 资产 中的 配置 比例。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预 期风险 、 较低 预期 收益 的 品
种,其 预期 风险 收益 水平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及股 票型 基 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赵正中 汤嵩彦
联系电 话 021-60371155 95559
电子邮箱 zhaozz@chinanature.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98-4800 ( 免长 途通 话 费
用) 、021-60374800
95559
传真 021-60374934 021-62701216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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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chinanature.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 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C 级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34,504,791.03 -60,333,925.65 -54,196,771.56 -170,347,753.17 7,231,251.31 1,103,653.53
本期
利润
-21,792,252.72 -38,816,178.10 -60,026,812.06 -236,518,071.04 36,982,147.65 7,560,842.28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2843 -0.2869 -0.8222 -1.3932 0.2045 0.1982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18.89% -19.25% 8.24% 8.14% 38.28% 37.7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0.8492 -0.8553 -0.4093 -0.4146 0.1020 0.0950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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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份额
利润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78,972,964.50 134,397,097.97 135,102,044.88 209,453,538.01 52,524,827.09 15,050,409.68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129 1.116 1.392 1.382 1.286 1.278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
4、以 上财 务指 标系 按当 年 实际存 续期 计算 。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7.00% 0.69% -2.32% 0.15% -4.68% 0.54%
过去六 个月 -3.59% 0.62% -1.43% 0.11% -2.16% 0.51%
过去一 年 -18.89% 0.79% -1.63% 0.09% -17.26% 0.70%
过去三 年 21.40% 1.81% 9.19% 0.10% 12.21% 1.7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2.90% 1.66% 3.61% 0.10% 9.29% 1.56%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7.08% 0.68% -2.32% 0.15% -4.76% 0.53%
过去六 个月 -3.79% 0.61% -1.43% 0.11% -2.36% 0.50%
过去一 年 -19.25% 0.79% -1.63% 0.09% -17.62% 0.70%
过去三 年 20.26% 1.81% 9.19% 0.10% 11.07% 1.71%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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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1.60% 1.66% 3.61% 0.10% 7.99% 1.5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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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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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图所 列基 金合 同生 效当年 的净 值增 长率 ,系 按当年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自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期 间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 天 治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于 2003 年 5 月 成立 , 注 册资 本1.6 亿元 , 注 册地 为
上海。 公司 股权 结构 为: 吉林省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出资 9800 万 元, 占注 册 资本 的 61.25% ;中 国
吉林森 林工 业集 团有 限责 任公司 出 资6200 万 元, 占 注册资 本 的 38.75% 。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共有 十 一只开放式基 金,除本 基 金外,另外十 只基金 — 天 治稳健双盈 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天 治低 碳经 济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转 型 自 2005 年 1 月 12 日 生效 的天 治
品质优 选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天 治核 心成 长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天治天 得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天治 中国 制造2025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转型 自 2008 年 5 月 8 日生 效的 天治 创
新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天治 趋势 精选 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天治新 消费 灵活 配置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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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转 型自 2011 年 8 月 4 日生 效 的天治 成长 精选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 天治
财富增 长证 券投 资基 金、 天治研 究驱 动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转型 自 2011 年 12 月 28
日生效 的天 治稳 定收 益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天治 鑫利半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 金
合同分 别于 2008 年 11 月 5 日、2016 年 4 月 18 日、2006 年 1 月 20 日、2006 年 7 月 5 日、2016
年4 月7 日、2009 年7 月15 日、2016 年7 月6 日、2004 年6 月29 日、2015 年 6 月 9 日、2016
年12 月7 日生 效。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洋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公 司 投 资
副 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天 治
稳 健 双 盈
债 券 、 天
治 研 究 驱
动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金经
理 、 天 治
鑫 利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9 月4
日
- 9
数 量 经 济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历任天治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交易员、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固
定收益部总监、公司投
资副总监、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 天 治 稳 健 双 盈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研究驱动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天治鑫利半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注:1 、表 内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为 公司 作出 决定 之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管 理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和其 他相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以 及
《天治可转 债增强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 《天治可转 债增强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 说
明书》的约定 ,本着诚 实 信用、勤 勉尽 职的原则 管 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为 基 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利
益。本基金管 理人通过 不 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和 内 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部 管 理,规范基 金运作。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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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 期内 ,基 金运 作合 法合规 ,没 有发 生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依据《证 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的相 关 规定制定了公 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 。 公 司公 平交易 体系 涵盖 研究 分析 、 授权、 投资 决策 、 交 易 执行、 业绩 评估 等投
资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 节,各 环节 公平 措施 简要 如下:
公 司的内外部 报告均通 过 统一的研究管 理平台发 布 ,所有的研究 员和投资 组 合经理均有权 通
过该平 台查 看公 司所 有内 外部研 究报 告。
投资组合经理 在授权权 限 范围内做出投 资决策, 并 负责投资决策 的具体实 施 。投资决策委 员
会和投资总监 等管理机 构 和人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 经 理在授权范围 内的投资 活 动进行干预 。投资组
合经理在授权 范围内可 以 自主决策,超 过投资权 限 的操作需要经 过严格的 审 批程序。同 时,不同
投资组 合经 理之 间的 持仓 和交易 等重 大非 公开 投资 信息相 互隔 离。
公司将投资管 理职能和 交 易执行职能相 隔离,实 行 集中交易制度 。并在交 易 系统中设置公 平
交易功能 并严 格执行, 即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执行所 有指令, 如 果多个投资 组合在同
一时点就同一 证券下达 了 相同方向的投 资指令, 并 且市价在指令 限价以内 , 交易系统将 该证券的
每笔交 易报 单都 自动 按比 例分拆 到各 投资 组合 。
公司对银行间 市场交易 、 交易所大宗交 易等非集 中 竞价交易,保 证各投资 组 合获得公平的 交
易机会。对于 部分债券 一 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申购等以 公司名义 进 行的交易, 各投资组
合经理在交易 前独立地 确 定各投资组合 的交易价 格 和数量,公司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 配的原则
对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
公司对银行间 市场交易 价 格异常的控制 采用 事前 审 查的方法。回 购利率异 常 指回购利率偏 离
同期公 允回 购利 率30bp 以 上; 现 券交 易价 格异 常指 根 据交易 价格 推算 出的 收益 率偏离 同期 公允 收
益率30bp 以上 (一 年期 以 上债券 为 50bp ) , 其 中, 货 币基金 的现 券交 易价 格异 常指根 据交 易价 格
推算出 的收 益率 偏离 同期 公允收 益 率30bp 以 上。
公司风控人员 定期对各 投 资组合进行业 绩归因分 析 ,并于每季度 和每年度 对 公司管理的不 同
投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 差 异、分投资类 别(股票 、 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 行 分析,对连 续四个季
度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如日 内、3 日内 、5 日 内 )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向 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行 分析 。
具体方 法如 下:
1 )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根 据 不同时 间窗 下( 如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的 每个 券 种,计 算其 交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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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均价 ;
2 )对 一段 时间 (季 度或 年 度)同 一时 间窗 口的 同个 券种进 行匹 配, 计算 出价 差率;
3 ) 利 用统 计方 法对 多个 价 差率进 行统 计分 析, 分析 价差率 是否 显著 大 于0。 如果某 一资 产类
别观测 期间 样本 数据 太少 , 则不进 行统 计检 验, 仅 检 查对不 同时 间窗 口 (如 日 内、3 日 内、5 日内)
的价差 率是 否超 过阀 值;
4 ) 价差 率不 是显 著大 于 0 的, 则不 能说 明非 公平 交 易; 价差 率显 著大 于0 的 , 则 需要 综合 其
他因素 做出 判断 ,比 如交 易占优 势 的 投资 组合 是否 收益也 显著 大于 交易 占劣 势的投 资组 合。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整体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 情 况良好,未发 现有违背 公 平交易的相关 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管理的所有投 资组合未 发 生交易所公开 竞价同日 反 向交易的情形 。
未发生“所有 投资组合 参 与的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 日 反向交易成交 较少的单 边 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
日成交 量 的 5% ” 的 情形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未发现 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可 转债 市场 受到 股 市和债 市的 双重 挤压 , 并 且伴随 持续 停滞 的一 级市 场供给 , 造 成转
债市场 流动 性枯 竭。1 月 ,受到 股市 熔断 暴跌 的影 响,转 债大 跌,12 月, 受 到债灾 的影 响, 转债
暴跌, 作为 一种 兼有 股性 及债性 的资 产品 种,2016 年,这 一品 种的 特质 展现 了与 2015 年 相反 的
效果, 在两 种市 场均 表现 不佳的 情况 下, 受到 了双 重遏制 。
在这样一个市 场环境和 宏 观背景下,可 转债市场 的 投资运作基本 根据这一 市 场节奏不断调 整
资产配 置。 总的 来看 ,基 本踏准 了市 场节 奏。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 A 类 份 额净值 为 1.129 元,C 类 份额净 值 为 1.116 元; 报 告期内 本基 金 A
类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18.89% ,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为-1.63% , 低 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17.26% ;C 类份 额净 值增 长率为-19.25% , 业 绩比 较 基准收 益率 为-1.63% , 低 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17.62%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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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7 年, 可转 债市 场 的破局 之点 仍然 在一 级市 场的放 开, 输入 活血 才能 够为这 个市 场带
来活跃度和流 动性,吸 引 大量投资者参 与,目前 , 可转债的估值 已经显著 压 缩, 长期配 置价值开
始显现,但较 差的流动 性 使得这一优势 难以发挥 , 抑制了可转债 的表现。 我 们预期,随 着金融品
种创新 的丰 富 和A 股 新股 发行的 常态 化, 可转 债作 为 一类对 于发 行人 具有 较好 融资功 能的 衍生 品,
对于投资者具 有较好配 置 价值的资产, 对于配合 供 给侧改革和结 构性改革 具 有较好作用 的工具必
然会受 到监 管层 的重 视, 发挥它 的融 资功 能, 体现 它的配 置价 值, 将 在2017 年有较 好的 表现 。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2016 年, 本基 金管 理人 内 部监察 稽核 工作 继续 坚持 规范运 作、 防范 风险 、 维 护投资 人利 益的
原则,在进一 步完善、 优 化 公司内控制 度的基础 上 ,严格依据法 律法规和 公 司内控制度 监督前后
台各部门日常 工作,切 实 防控公司运营 和投资组 合 运作的风险, 保障公司 稳 步发展。报 告期内,
本基金 管理 人内 部监 察稽 核工作 主要 包括 以下 几个 方面:
一、进 一步 完善 、优 化公 司内控 制度 ,加 强监 察稽 核力度 。
报告期内,公 司制定或 修 订了《交易部 业务手册》 、 《银行间债券 市场交易 管 理办法》 、 《专 户
投资部管理 制度》 、 《员 工 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管 理办 法》 、 《投资管 理人员利 益 冲突管理制 度》 、 《规
章制度管理 办法》 、 《风 险 准备金制度》 、 《天治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固有资 金运 作管理制度》 、 《风 险
控制制 度》 、 《 股指 期货 风 险管理 制度 》 、 《股 指期 货 投资管 理制 度》 、 《 国债 期 货风险 管理 制度 》 、 《国
债期货投资 管理制度》 、 《 监察稽核制 度》 、 《融资 融 券及转融通 证券出借 业务 风险管理制 度》 、 《融
资融券及转 融通证券 出借 业务投资管 理制度》 、 《 特 定客户资产 投资管理 制度》 、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业务风险 控制制度》 、 《 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 务危 机处理制度》 、 《特定客 户 资产管理业 务记录 及
档案管 理制 度》 , 已 经修 改 待过会 的有 《 天治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募 基金 压力 测试制 度》 、 《 计算 机
设备管理办 法》 、 《天治 基 金专户业务 第三方投 资顾 问机构管理 制度》 等 管理 制度。同时 ,监察 稽
核部继续严格 依据法律 法 规和公司规章 制度独立 行 使职责,通过 定期或不 定 期检查、专 项检查等
方式 , 监 督公 司各 项制 度 执行情 况 (监 督监 察内 容 包括但 不限 于投 资组 合的 投资研 究 、 投 资决 策、
交易执行和投 资风险、 绩 效评估等情况 、产品研 发 流程、基金销 售、宣传 推 介、客户服 务、信息
技术日 常处 理及 其安 全情 况、 基 金结 算各 项业 务以 及 公司财 务、 人事 状况 等业 务 环节的 合规 情况 ) ,
及时发 现情 况, 提出 改进 建议并 跟踪 改进 落实 情况 。
二、继 续加 强投 资监 控, 防范投 资运 作风 险。
报告期内,监 察稽核部 通 过现场检查、 电脑实时 监 控、人员询问 、重点抽 查 等方式,加强 事
前、事中、事 后的风险 管 理,同时产品 创新及量 化 投资部通过定 期对投资 组 合进行量化 风险分析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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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绩效评估并 提供风险 分 析报告和绩效 评估报告 等 方式进行风险 控制,切 实 贯彻落实公 平交易,
防范异 常交 易, 确保 公司 旗下投 资组 合合 法合 规运 作,切 实维 护投 资人 的合 法利益 。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所管理基金的 运作合法 合 规,充分维护 和保障了 基 金份额持有人 的
利益。本基金 管理人将 继 续加强内部控 制和风险 管 理,不断完善 和优化操 作 流程,充实 和改进内
控技术方法与 手段,进 一 步提高监察稽 核工作的 科 学性和有效性 ,防范和 控 制各种风险 ,合 法合
规、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地运作 基金 财产 。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的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由 基金结算 部 负责,根据相 关的法律 法 规规定、基金 合
同的约定,制 定了内部 控 制措施,对基 金估值和 会 计核算的各个 环节和整 个 流程进行风 险控制。
基金结算部人 员均具备 基 金从业资格和 会计专业 工 作经历。为确 保基金资 产 估值的公平 、合理、
合规,有效维 护投资人 的 利益,本基金 管理人设 立 了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估值委员会 (以下简
称" 估 值委 员会" ) , 制定 了 有关议 事规 则 。 估 值委 员 会成员 包括 公司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 负责 基
金结算的管理 层、监察 稽 核部总监、产 品创新及 量 化投资部总监 等,所有 相 关成员均具 有丰富的
证券基 金行业 从业经验 。 公司估值委员 会对于权 益 投资部、固定 收益部以 及 产品创新及 量化投资
部提交的估值 模型和估 值 结果进行论证 审核,并 签 署最终意见。 基金经理 会 参与估值, 与产品创
新及量 化投 资部 一同 根据 估值模 型、 估值 程序 计算 提 供相关 投资 品种 的公 允价 值以进 行估 值处 理,
将估值 结果 提交 公司 估值 委员会 。
参与估值流程 的各方还 包 括本基金托管 银行和会 计 师事务所。托 管人根据 法 律法规要求对 基
金估值及净值 计算履行 复 核责任,当存 有异议时 , 托管银行有责 任要 求基 金 管理公司作 出合理解
释,通过积极 商讨达成 一 致意见。会计 师事务所 对 估值委员会采 用的相关 估 值模型、假 设及参数
的适当 性发 表审 核意 见并 出具报 告。 上述 参与 估值 流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利 益冲 突。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收益分 配, 符合 相关 法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2016 年度 , 基 金托 管人 在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格遵 守了 《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尽 职尽责地 履 行了托管人 应尽的义
务,不 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2016 年度 , 天 治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在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投 资运作 、 基 金 资
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 额 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 基 金费用开支等 问题上, 托 管人未发现 损害基金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收益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2016 年度, 由天 治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编制 并经 托管 人复核 审查 的有 关天 治可 转债增 强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年度报 告 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 报告相关内 容、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 确、完 整。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 字 第60467615_B10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天治可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财务报
表,包 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和 2016 年度的 利润
表和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2 ) 设计 、 执 行 和维 护 必 要 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 定 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 天 治 可 转 债 增 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2016 年度 的经 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朱宝钦
丁鹏飞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世纪 大 道100 号环 球金融 中 心50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3 月24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 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087,758.21 27,850,476.23
结算备 付金
11,579,958.26 79,221,884.45
存出保 证金
14,049.78 254,906.39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99,885,464.14 361,695,302.09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资
199,885,464.14 361,695,302.0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80,452,771.79
应收利 息
608,449.80 749,025.2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82,546.90 372,517.62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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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19,358,227.09 550,596,883.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204,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5,000,000.00 -
应付赎 回款
218,460.62 1,247,430.21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35,928.25 199,872.17
应付托 管费
38,836.65 57,106.3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0,252.91 76,059.09
应付交 易费 用
- 297.50
应交税 费
164,610.98 35,448.60
应付利 息
- 41,599.35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80,075.21 383,487.66
负债合 计
5,988,164.62 206,041,300.9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90,352,492.41 248,558,299.26
未分配 利润
23,017,570.06 95,997,283.6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13,370,062.47 344,555,582.8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19,358,227.09 550,596,883.81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1.121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190,352,492.41 份,
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净值 1.129 元, 份额 总额 69,956,480.32 份;C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1.116 元, 份
额总 额120,396,012.09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4,465,985.75 -288,454,564.67
1.利息 收入
1,884,188.52 3,262,022.7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64,983.01 488,354.98
债券利 息收 入
1,709,760.78 2,765,623.70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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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444.73 8,044.10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90,613,634.06 -221,003,999.8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10,540,643.35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90,613,634.06 -231,898,973.7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354,330.56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4,230,285.86 -72,000,358.37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33,173.93 1,287,770.79
减: 二、费用
6,142,445.07 8,090,318.43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1,811,412.92 2,606,350.08
2.托 管费 7.4.8.2.2 517,546.45 744,671.40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657,925.49 1,042,847.98
4.交 易费 用
12,492.69 204,535.81
5.利 息支 出
2,727,067.23 3,089,807.7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727,067.23 3,089,807.76
6.其 他费 用
416,000.29 402,105.4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60,608,430.82 -296,544,883.10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60,608,430.82 -296,544,883.10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248,558,299.26 95,997,283.63 344,555,582.89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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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净值 )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60,608,430.82 -60,608,430.8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 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58,205,806.85 -12,371,282.75 -70,577,089.60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1,943,649.66 9,660,519.77 51,604,169.43
2. 基金 赎回 款 -100,149,456.51 -22,031,802.52 -122,181,259.0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90,352,492.41 23,017,570.06 213,370,062.4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2,605,731.19 14,969,505.58 67,575,236.77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296,544,883.10 -296,544,883.10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95,952,568.07 377,572,661.15 573,525,229.2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557,995,436.55 1,329,972,471.34 2,887,967,907.89
2. 基金 赎回 款 -1,362,042,868.48 -952,399,810.19 -2,314,442,678.67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48,558,299.26 95,997,283.63 344,555,582.8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常永 涛______
______ 闫 译文______
____ 黄宇 星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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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天治可转债增 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 “ 本 基金 ”),系 经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226 号文《关于核 准天治 可转 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的 核 准,由天治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作为管理 人向社会 公 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
同于 2013 年 6 月 4 日 正式 生效,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944,438,352.32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为 契
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 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及注册登记机 构为天治 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
金托管 人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债券 ( 包括 国债 、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央 行票据、企业 债、公司 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 、可转换债 券、可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次级 债、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 债券 回购 等) 、 货币市 场工 具 ( 现金 、
通知存款、一 年以内( 含 )的银行定期 存款和银 行 协议存款、剩 余期限在 三 百九十七天 以内的债
券、剩余期限 在一年以 内 (含)的债券 回购、期 限 在一年以内( 含)的央 行 票据、中期 票据和短
期融资 券等 ) 以 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
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 从二级市 场 买入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 金融工具,也 不参与一 级 市场股票首次 公
开发行或增发 。本基金 可 以持有因所持 可转换公 司 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票、 因 持有股票被 派发的权
证、因投资于 可分离 交 易 可转债而产生 的权证。 但 因上述原因持 有的股票 和 权证资产, 本基金应
在其可 交易 之日 起 的90 个 交易日 内卖 出。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可以 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本基金投资于 固定收益 类 (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 债 、金融债、央 行
票据、企业债 、公司债 、 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 、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交 易 可转债、资 产支持证
券、次级债、 中小企业 私 募债券、债券 逆回购等 ) 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 资 产的 80%, 其中对 可
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 易 可转债)的投 资比例不 低 于基金固定收 益 类资产 的 80% ;固定收 益类资
产以外 的其 他资 产的 比例 合计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的 20% 。现 金或 到期 日 在 1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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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中国 财 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 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 后 颁布及修订的 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制 , 同 时, 对 于
在具体会计核 算和信息 披 露方面,也参 考了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 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 引》 、 中 国证 监 会制定 的 《关 于进 一步 规 范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关 于
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 业会 计准则>估值 业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 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准 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6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依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和 其他
相关规 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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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 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 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 含) 以后 , 资 管产 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
产品管 理人 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按 照现 行规 定缴 纳增 值税。 对资 管产 品在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 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 的 ,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
品管理 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7.4.6.3 企 业所 得税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4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 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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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吉林省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吉 林森 林工 业集 团有 限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天治北 部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无
7.4.8.1.2 债 券交 易 注 :无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注:无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无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811,412.92 2,606,350.0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803,921.53 1,272,408.87
注: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70%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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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 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517,546.45 744,671.40
注: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取 。若 遇 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C 级
合计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14,584.66 14,584.66
交通银 行 - 47,305.45 47,305.45
合计 - 61,890.11 61,890.1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天 治 可 转 债 增 强 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C 级
合计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2,461.04 22,461.04
交通银 行 - 71,333.51 71,333.51
合计 - 93,794.55 93,794.55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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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可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以 及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等 各项 费用 。
②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份额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0.40% 。 本基 金C 类
基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法 如下 :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 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在基 金合 同生效 后每 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日 从基 金财 产 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假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末 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投 资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87,758.21 40,899.46 27,850,476.23 206,880.59
注: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 由 基金托管人交 通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保管 ,按银行 同 业利率计息 。另外,
本基金用于证 券交易结 算 的资金通过“ 交通银行 基 金托管结算资 金专用存 款 账户”转存 于中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于2016 年12 月31 日的 相 关余额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的“ 结算 备付 金 ” 科目 中单独 列示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同)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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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7.4.9 期 末(2016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 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31 日止 , 本 基金 无 因从事 银行 间市 场 债 券正 回购交 易形 成的 卖
出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4.1 公允 价值
7.4.14.1.1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其因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4.1.2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7.4.14.1.2.1 各层 次金 融 工具公 允价 值
于2016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 币 122,537,498.24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人 民币 77,347,965.90
元,属于第三层 次余额为 人民币 0.00 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次的余额为人 民币
121,859,312.89 元 ,属 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239,835,989.20 元 ,属 于 第三层 次余 额为 人
民币0.00 元) 。
7.4.14.1.2.2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的 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可转换债 券,若出 现 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 活 跃、或属于非 公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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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 分 别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 活 跃日期间、交 易不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 间不将相
关股票和可转 换债券的 公 允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 根据估值调整 中采用的 不 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 度, 确定 相关股 票和 可转 换债 券公 允价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或第 三层次 。
7.4.14.1.2.3 第三 层次 公 允价值 余额 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本期未 发
生变动 。
7.4.14.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 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7 年3 月24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99,885,464.14 91.12
其中: 债券 199,885,464.14 91.12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5,000,000.00 2.2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3,667,716.47 6.2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805,046.48 0.37
8 合计 219,358,227.09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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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2.2 报 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无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无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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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股 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股 票。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3,994,800.00 1.87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4,932,500.00 7.0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4,932,500.00 7.0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80,958,164.14 84.81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99,885,464.14 93.68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33 国贸转 债 175,380 20,098,548.00 9.42
2 110031 航信转 债 164,380 17,848,380.40 8.36
3 110035 白云转 债 126,940 15,811,646.40 7.41
4 160419 16 农发 19 150,000 14,932,500.00 7.00
5 132007 16 凤凰 EB 140,000 14,646,800.00 6.86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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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出现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8.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库 之外 的股 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4,049.7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608,449.80
5 应收申 购款 182,546.9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05,046.48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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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33 国贸转 债 20,098,548.00 9.42
2 110035 白云转 债 15,811,646.40 7.41
3 110034 九州转 债 12,674,263.50 5.94
4 113010 江南转 债 11,308,800.00 5.30
5 128012 辉丰转 债 10,460,480.00 4.90
6 113008 电气转 债 9,472,515.40 4.44
7 128010 顺昌转 债 8,759,129.94 4.11
8 113009 广汽转 债 2,322,400.00 1.09
9 110031 航信转 债 17,848,380.40 8.37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A 级
4,811 14,540.94 21,230,714.79 30.35% 48,725,765.53 69.65%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C 级
10,848 11,098.45 5,083.88 0.00% 120,390,928.21 100.00%
合计 15,659 12,156.11 21,235,798.67 11.16% 169,116,693.74 88.84%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于 合计数,比例 的分母采 用 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的合 计 数(即期末 基金份额
总额) 。分 级基 金机 构/个 人投资 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例 计算 中, 计算 结果 保留小 数点 后 4 位,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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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 位 四舍 五入 。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天治可 转
债增强 债
券A 级
0.00 0.00%
天治可 转
债增强 债
券C 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注:(1) 分 级基 金管 理人 的 从业人 员持 有基 金占 基金 总份额 比例 的计 算中 , 对 于下属 分级 基金 , 比
例的分母采用 各自级别 的 份额,对于合 计数,比 例 的分母采用下 属分级基 金 份额的合计 数(即期
末基金 份额 总额 ) ;
(2)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有 该只 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量 区间 为 0 ;
(3) 该 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 有该只 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间 为0 。
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A 级
0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C 级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A 级
0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C 级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C 级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678,960,508.81 265,477,843.51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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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97,025,076.41 151,533,222.8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7,558,789.83 34,384,859.83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4,627,385.92 65,522,070.59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9,956,480.32 120,396,012.0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 内 , 经 天治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会审 议通 过, 聘任 吕文 龙先 生担 任 公司董 事长 职务 。
上述事 项已 按有 关规 定报 中国基 金业 协会 、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上 海监 管局 备 案 , 本 基金 管
理人2016 年6 月21 日在 指定媒 体及 公司 网站 上刊 登了 《天 治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关 于董 事长 变 更
的公告 》 。
报告期 内, 基金 托管 人未 发生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报告期 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策略未 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未 变更 过会 计师 事务 所。
本报告 年度 支付 给聘 任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 为5 万 元整。 目 前的 审计 机构 — 安永华 明会 计 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已提供 审计 服务 的连 续年 限为 自 2013 年6 月4 日 至 今。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其 相关 高级 管理 人员 未受监 管部 门 处
罚。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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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江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华泰联合 2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爱建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华创证 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注: :1 、 上 述佣 金已 扣除 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收 取的 由券 商承 担的 证券结 算风 险基 金 。
2、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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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营 行为 规范 ,近 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 公司 财务 状况 良好 ;
(3 ) 有良 好的 内控 制度 , 在业内 有良 好的 声誉 ;
(4 ) 有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 能及时 、 全 面、 定 期提 供 质量较 高的 宏观 、 行 业、 公司和 证券 市场 研究
报告, 并能 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殊 要求 ,提 供专 门的 研究报 告;
(5 ) 建立 了广 泛的 信息 网 络,能 及时 准确 地提 供信 息资讯 服务 。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公 司的交易单元 作为本基 金 专用交易单 元,并签
订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
3、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新增银 河证券 、 东 北证 券、 广发 证券、 中国 中投 、 东 方证 券、 国 海证 券、 华创
证券 、 国 金证 券、 申银 万 国、 宏源 证券 、 海 通证 券 、 湘 财证 券、 招商 证券 、 民生证 券 、 安 信证 券、
国信证 券、 中金 公司 、爱 建证券 、新 时代 证券 、国 泰君安 、国 联证 券 各 1 个 交易单 元; 新增 长 江
证券、 中信 建投 、齐 鲁证 券、中 信证 券、 华泰 联合 各 2 个 交易 单元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江证券 260,170,194.78 24.60% 194,020,000.00 3.83%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华泰联合 - - - - -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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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爱建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797,485,187.30 75.40% 4,866,700,000.00 96.17% -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