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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鼎瑞债券A(003167)

前海开源鼎瑞债券: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前海开源鼎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 年第1 号) 
 
 
 
 
 
 
 
 
 
 
 
基 金管理 人:前海 开源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 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截 止日:2017 年2 月 16 日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摘 要 1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6 年 7 月 29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下发 的证 监许 可[2016]1715 号文 注册募集 , 基金 合同 已 于2016 年 8 月 16 日正 式生 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注 册, 但 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 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作出实 质性 判断 或保证 ,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 本基金 没有 风险 。 中国 证 监会不 对基 金的 投资 价值 及市场 前景 等作 出实质 性判 断或 者保 证。 本基金 投资 于证 券市 场 , 基金净 值会 因为 证券 市场 波动等 因素 产生 波动 , 投 资人在 投资 本基金前 ,应全面 了解本 基金的产 品特性, 充分考 虑自身的 风险承受 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 包 括但 不限 于 : 市 场风 险 、 信 用风 险 、 管理风 险 、 流 动 性风险 、操 作和 技术 风险 、合规 性风 险、 本基 金特 有的风 险及 其他 风险 等。 本基金 可投 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券 , 其发 行人 是非 上 市中小 微企 业 , 发 行方 式 为面向 特定 对象的 私募 发行 。 当基 金 所投资 的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之债 务人 出现 违约 , 或 在交易 过程 中发 生交收 违约 , 或由 于中 小 企业私 募债 券信 用质 量降 低导致 价 格 下降 等 , 可 能 造成基 金财 产损 失。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较 传统企 业债 的信 用风 险及 流动性 风险 更大 , 从而 增 加了本 基金 整体 的债券 投资 风险 。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期收 益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低 于混 合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并不 构成对 本 基金表 现的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定 盈利,也 不保证 最低收益 。基金管 理人提 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 的 “买 者自负 ” 原则 , 在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 值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 险 , 由投资 人自 行承 担。 投资 有风 险 , 投 资人 在 投资本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和基 金合同 等信 息 披露文 件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2017 年 2 月 16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截 止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未 经审 计)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1 、名 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2 、住 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 合作区 前湾 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 商务秘 书 有限公 司) 3 、设 立日 期:2013 年1 月23 日 4 、法 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5 、批 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 立文号 :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2 ]1751 号


6 、组 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 司 7 、办 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 区深南 大 道7006 号 万科 富 春东方 大 厦 22 楼 8 、电 话:0755-88601888





传 真:0755-83181169 9 、联 系人 : 胥 阿南 10 、注 册资 本: 人民 币 2 亿元 11、存 续期 限: 持续 经营 12 、 股 权结 构: 开 源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出 资25% , 北 京市中 盛金 期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出 资25%, 北京 长和 世纪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出 资 25% , 深 圳市和 合投 信资 产管 理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出资25%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王兆华 先生, 董事 长, 本 科学历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中国 人民 银行 西安 市分 行职员, 中 国工商 银行 西安 市开 发区 支行副 行长 、 分行信 贷处 处长 , 华 夏证 券西安 营业 部总经 理 、 华 夏 证券济 南管理 总部党 委书 记兼总 经理、 华夏证 券总 裁助理 兼重庆 分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理 , 华夏证 券总 裁助 理, 开 源 证券董 事长 、 总 经理 , 现 任开源 证券 董事 、 前 海开 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 龚方雄 先生 , 荣 誉董 事长 , 宾夕 法尼 亚大 学沃 顿商 学院金 融经 济学 博士 。 国 籍: 中 国香 港。 曾任 纽约 联邦储 备银 行经济 学家 , 美国银 行首 席策略 师 、 全 球货币 及利 率市场 策略 部 联 席主管 , 摩 根大 通中 国区 研究部 主管 、 首 席市 场策 略师、 首席 大中 华区 经济 学家、 中国 综合 公司( 企业 )投 融资 主席 。2009 年 9 月起 担任 摩根 大通亚 太区 董事 总经 理、 中国投 资银 行 主席。 现任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荣 誉董 事长 。 王宏远 先生 , 联席 董事 长, 西安交 通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 美国哥 伦比 亚大 学公 共管 理硕士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 国籍: 中国 。 曾 任深 圳特 区证券 有限 公司 行业 研究 员,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资 总监 、 副 总经理 , 中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 首席 投资 官、 自营 负责人 ,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 联席董 事长 。 朱永强 先生 , 执 行董 事长 , 硕士 研究 生, 国籍: 中 国。 历 任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电脑 工程部 总经 理、 技术 总监 , 网上 交易 部总 经理 ; 北 京世纪 飞虎 信息 技术 有限 公司副 总裁 ; 华 泰联合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总裁助 理、 副总 裁; 中 信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经纪 业务 发展管 理委 员 会董事 总经 理 ;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经纪 业务 线业务 总监 , 兼任 经纪 管理 总部总 经理 , 现任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执行 董事 长。 蔡颖女 士, 董 事、 公 司总 经理, 硕士研 究生, 国籍 : 中国。 历任 南方证 券广 州分公 司 营 业部电 脑部 主管 、 经 纪业 务部主 管 、 电 子商务 部副 经理 , 南 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广 州代 表 处 首席代 表、 南方 区域 总部 高 级经理 ,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华 南营 销中 心 ( 广州) 副总经 理、 广州分 公司 总经 理,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事 、 公司 总经理 、 风 险控制 委员 会荣 誉主席 ,前 海开 源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Mr Yan Charles Wang ( 王 岩先生 ) , 董事 ,学 士学 位 ,国籍 :加 拿大 。从 1993 年起, 曾任职 加拿 大美 林证 券, 美国 Clemente Capital 董 事、大 中国 区主 管, 美国 纽约州 立养 老 金另类 投资部 主管, 美国 磐石基 金大中 国区主 管、 董事总 经理, 美国橡 树资 本中国 区主管 、 董事总 经理 , 长安街 资本 合伙人 , 现任 美国米 尔斯 坦中国 总裁 。 曾是美 国机 构有限 投资 者 协 会(ILPA ) 创始 会员 ,中 国风险 协会 (CVCA ) 顾问 。现任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事 。 范镭先 生, 董 事, 本 科学 历, 国 籍: 中 国。 曾 任职 中国建 设银 行武 汉分 行、 华安保 险北 京分公 司、 交通 银行 天津 分行、 北京 长和 世纪 资产 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总 监。 向松祚 先生 , 独 立董 事, 教授, 高级 经济 师, 国 籍 : 中国。 著名 经济 学家、 国际金 融战 略专家 , 中国 人民大 学博 士, 美国 哥伦 比亚大 学国 际关系 学院 国际 事务 硕士 , 英 国剑 桥大 学 经济系 和嘉 丁管 理学 院访 问学者 。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财政 金融 学院 教授 、 国 际货币 研究 所理 事兼副 所长 、 美 国约 翰霍 普金斯 大学 应用 经济 研究 所高级 顾问 、 国 际货 币金 融机构 官方 论坛 (OMFIF )顾问 委员会 副主 席、世界 经济论 坛(World Economic Forum )国际 货 币体系改 革 分论坛 咨询 顾问,曾 任中 国 农业银 行首 席经 济学 家。 申嫦娥女 士, 独立董 事, 博士,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中国注 册会 计师( 非执 业会员) , 国家税 务总 局特 邀监 察员 (2003-2010) , 国籍 : 中 国。 历任 西安 交通 大学 助 教、 讲师 、 副 教 授,北 京师 范大 学副 教授 、教授 。 Mr Shujie Yao (姚 树洁 先 生) , 独立 董事 ,教 授, 国 籍:英 国。 英国 诺丁 汉大 学当代 中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4 国学学 院院 长、 教授 , 西 安交通 大学 特聘 讲座 教授 、 重庆 大学 、 华 南师 范大 学、 华 南农 业大 学、 华 中农 业大 学、 渭南 师范学 院等 大学 的特 聘教 授、 海 南大 学经 济管 理学 院荣誉 院长 ; 英 国皇家 经济 学会 会员 、 英 国中国 经济 协会 会员 、 美 国比较 经济 学协 会会 员、 美国经 济协 会 会 员;全 英专 业 团体 联 合 会副 主 席 ; 《经 济 研究 》 、 《 西安 交 通 大学 学 报社 科 版 》 、 《 当 代 中国 》 (英文 ) 等 科学 杂志 的编 委。 曾 任华 南热 带农 业大 学助理 教授 , 英 国牛 津大 学研究 员, 英国 朴茨茅 斯大 学教 授、 主任 ,英国 伦敦 米德 尔塞 克思 大学教 授、 系主 任。 周新生 先生, 独立 董事, 管理学 博士 学位, 经济 学 教授。 国 籍: 中国。 历任 陕西财 经学 院助教 、 讲师 、 副教 授 、 教授 、 工 业经 济系 副主 任 、 研 究生 部主 任 、MBA 中 心 主任 、 院 长助 理;曾 任陕 西省 审计 厅副 厅长、 任长 安银 行监 事长 ;2007 年 7 月至 今任 民建 陕西省 委员 会 副主委 。 曾任 第十二 届全 国政协 委员 , 中国工 业经 济学会 副会 长 , 中共 陕西 省委政 策研 究 室 特聘研 究员 。 2 、基 金管 理人 监事 会成 员 骆新都 女士 , 监事 会主 席, 经济学 硕士 , 经济 师, 国籍 : 中 国。 曾任 民政 部外 事处 处长、 南方证 券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董事长 、 监事 会主席 。 现 任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 李匆先 生 , 联 席监事 会主 席, 上海 交通 大学工 商管 理博士 , 美国 哥伦比 亚大 学公共 管 理 硕士, 中国注 册会计 师, 国籍: 中国香 港。曾 任职 华银国 际信托 投资公 司上 海证券 营业部 、 华安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基 金经理 、香港 亨茂投 资集 团基金 经理、 韩国未 来资 产环球 投资( 香 港)有限 公司高 级基 金经 理 、中国 股票投 资部主 管、 公司首 席投资 官兼亚 太区 投资部 主管、 公司投 资委 员会 主席 。 现 任香港 泽源 资本 创始 人、 投资总 监及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联 席监事 会主 席。 张学玲 女士 ,监 事, 会计 师,国 籍: 中国 。历 任武 汉大学 财务 部副 部长 。 任福利 先生, 监事, 大学 本科学 历, 国 籍: 中 国。 曾任职 中国 建设 银行 辽宁 省分行、 泰 达宏利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运 营部 、 方 正富 邦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运营 部, 现 任前 海开 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事务部 总监 。


刘彤女 士, 监事 , 硕 士研 究生, 国籍 : 中 国。 曾 任 职汉唐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人力资 源经 理、 海王 生物 股份有 限公 司人事 行政 经理 、 顺 丰速 运集团 员工 关系 总监 、 英 大证券 有限 责 任 公司人 力资 源部 主管 及银 泰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人力 运营总 监、 总裁 助理,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人 力资 源部 执行总 监。 3 、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5 王兆华 先生, 董事 长, 本 科学历 , 国籍 : 中国 。 历 任中国 人民 银行 西安 市分 行职员, 中 国工商 银行 西安 市开 发区 支行副 行长 、 分行信 贷处 处长 , 华 夏证 券西安 营业 部总经 理 、 华 夏 证券济 南管理 总部党 委书 记兼总 经理、 华夏证 券总 裁助理 兼重庆 分公司 党委 书记、 总经理 , 华夏证 券总 裁助 理, 开源 证券董 事长 、 总 经理 , 现 任开源 证券 董事 、 前 海开 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董 事长 。 蔡颖女 士, 公司 总经 理, 硕士研 究生 , 国 籍: 中国 。 历任 南方 证券 广州 分公 司营业 部电 脑部主 管 、 经 纪业务 部主 管、 电子 商务 部副经 理 ,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广 州代表 处首 席代 表、 南 方区 域总 部高 级经 理,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华南 营销 中心 (广 州) 副总经 理、 广州 分公司 总经 理 , 现任 前海 开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公司 总经 理、 风险 控 制委员 会荣 誉主 席,前 海开 源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李志祥 先生, 首席 运营 官 , 本科 学历, 经济师 , 国 籍: 中国 。 历 任湖北 省黄 冈市体 改委 副科长 , 深圳 市农产 品股 份有限 公司 秘书 科科 长, 大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业 务秘 书 , 南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高级 经理 , 前 海开 源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督 察长 、 董事会 秘书 。 现 任前 海开 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首 席运 营官、 前海 开源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傅成斌 先生 , 督 察长 , 硕 士研究 生, 国籍 : 中 国。 历任中 国建 设银 行深 圳分 行科技 部软 件开发 工程 师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信息 技术 部总 监助理 、 监察 稽核 部副 总监 、 执 行总 监。 现任前 海开 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 风险 控制 委员会 主席 。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吴国清 先生 , 清华 大学 经 济管理 学博 士 , 国 籍 : 中 国。2007 年至 2015 年 任 职于南 方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历 任行 业研究员 、基 金经理 助理 、投资经 理助 理、投 资经 理。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2 月 ,担 任 南方基 金专 户投 资管 理部 投资经 理助 理,2015 年 2 月至 2015 年 7 月, 担任 南方 基金专 户投 资管理 部投 资经 理。 现任 前海开 源基 金执 行投 资总 监、 前海 开源 大 海洋战 略经 济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前海 开源 鼎瑞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前 海开 源沪 港深 核心资 源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吴国清 先生 具备 基金从 业资 格。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情 况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王厚 琼, 联 席投 资总 监兼 研究 部行政 负责 人赵 雪芹 , 联 席投资 总监 侯燕琳 、刘 静、 丁骏 ,执 行投 资 总监 曲扬 、徐 立平 、薛小 波、 邱杰 、王 霞、 孙亚超 、谢屹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6 二 、基 金托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 况 1 、基 金托 管人 概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 郭 明 2 、主 要人 员情 况 截至2016 年 9 月 末, 中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有 员工 210 人 ,平 均年龄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3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自 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 承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宗 旨, 依 靠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力 。建立 了 国 内托管 银行中 最丰富 、最 成熟的 产品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金 、 信托资 产、 保险 资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企 业年 金基 金、QFII 资 产、QDII 资产 、股权 投资 基 金、证 券公司 集合资 产管 理计划 、证券 公司定 向资 产管理 计划、 商业银 行信 贷资产 证券化 、 基金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 户资 产、ESCROW 等门 类齐 全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同时 在 国内率 先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管 理等 增值 服务 , 可 以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务 。 截 至 2016 年 9 月 ,中 国工 商 银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 金 624 只。 自 2003 年以 来, 本行连 续十 一年获 得香 港 《亚 洲货 币》 、 英 国 《 全球 托管 人》 、 香 港 《 财资》 、 美 国 《 环球 金 融》 、 内地 《证 券时报 》 、 《 上海 证券 报》 等境内 外权 威财 经媒 体评 选的 51 项最 佳托 管银 行大 奖;是 获得 奖 项最多 的国 内托 管银 行, 优良的 服务 品质 获得 国内 外金融 领域 的持 续认 可和 广泛好 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 内部 控制制度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的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7 优势地 位。 这些 成绩 的取 得, 是 与资 产托 管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一手 抓内 控建设 ” 的 做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 的同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精心 培育 内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制 机制, 强化 业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继 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 2014 年八 次顺 利通 过评 估 组织内 部控 制和 安全 措施 是否充 分的 最权 威 的SAS70 (审 计标 准第 70 号) 审阅 后,2015 年中 国工商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第 九次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 审阅 获 得无保 留意 见的 控制 及有 效性报 告, 表明 独立 第三 方对我 行托 管服 务在 风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方面的 健全 性和 有效 性的 全面认 可 。 也 证明 中国 工商 银行托 管服 务的 风险 控制 能力已 经与 国 际大型托 管银 行接轨 ,达 到国际先 进水 平。目 前,ISAE3402 审 阅已经 成为年 度化、常 规化 的内控 工作 手段 。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范 运作的 经营思 想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个 运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规部 、内部 审计局 ) 、资 产托管 部内设 风险控 制处 及资产 托管部 各业务 处室 共同组 成。总 行稽核 监察部 门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理 政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险 控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 家法律 法规 及监管机 构的 监管要 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活 动的 始终。


(2 ) 完 整性 原则 。 托管 业务 的各项 经营 管理 活动 都必 须有相 应的 规范 程序 和监 督制约 ;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在发 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 记录; 按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审 慎性原 则。各 项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防范 风险 ,审慎经 营, 保证基 金资 产和其 他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8 委托资 产的 安全 与完 整。


(5)有 效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 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 需要适 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 职责的 管理 部门;直 接操 作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当 分离 ;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 评 价部 门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 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 格的隔 离制度 。资 产托管业 务与 传统业 务实 行严格分 离, 建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 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并采 取了 良 好的 防火墙 隔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产 独立、 环境 独立、 人员独 立、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立 、 网络独 立。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 管理层 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 政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 自控 防线 ” 、 “ 互控 防 线” 、 “ 监 控防线 ” 三道 控制 防线, 健全绩 效考 核和 激励 机制 , 树立 “ 以人 为本” 的内 控文化, 增强 员 工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 团队 精神 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 定期 、 定 向 的业务 与职 业道 德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 员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 理念。 (4)经 营控制 。资产 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 划、编 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 各种业 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 部风险 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 核监察 、风 险评估等 方式 加强内 部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 据安全 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 区相对 独立 、数据和 传 真 加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应 急准备 与响应 。资 产托管业 务建 立专门 的灾 难恢复中 心, 制定了 基于 数据、 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 资 产托 管部 不断 提高 演练标 准 , 从 最初 的按 照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 产托管 部内部 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 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 人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9 接领导 下 , 依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面 贯彻 落实 全程 监控思 想, 确保 资产 托管 业务健 康、 稳定 地发展 。 (2)完 善组织 结构, 实施 全员风险 管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 要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 险负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 同岗 位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 立健全 规章制 度。 资产托管 部十 分重视 内控 制度的建 设, 一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年 努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包括 : 岗 位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察制 度、 信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内 部风险 控制始 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 点之一 ,保 持与业务 发展 同等地 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 管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三)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 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 监督 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 金法》 、基金 合同 、基金托 管人 与基金 管理 人签署的 托管 协议和 有关 基金法 规 的规定 , 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的投 资对 象、 基金 资产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 基 金资 产的核 算、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计算 、 基 金管 理人报 酬的 计提 和支 付、 基金费 用的 支付 、 基 金申 购资金 的到 账 和 赎回资 金的 划付 、 基金 收益 分配 、 基 金的 融资 条件 等行 为的合 法性 、 合规 性进 行监 督和核 查, 其中对 基金 的投 资监 督和 检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开始。 基金托管 人发 现基金 管理 人违反《 基金 法》 、 《 基金 合同》 、 托管协 议或有 关基 金法规 规 定的行 为 , 应 及时 以书 面形 式通知 基金 管理 人限 期纠 正, 基金 管理 人收 到 通 知后 应及时 核对 , 并以书 面形 式对 基金 托管 人发出 回函 确认 。 在 限期 内, 基 金托 管人 有权 随时 对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 理人 改正 。 基 金管 理人 对基 金托 管人 通知的 违规 事项 未能 在限 期内纠 正的 , 基金托 管人 应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托 管人 有义 务要 求基金 管理 人赔 偿因 其过 失致使 投资 者 遭受的 损失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基 金管 理人 有重 大违 规行为 , 应立 即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同时 通 知基金 管理 人限 期纠 正。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0 三 、相 关服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 销售 机构 1 、直 销机 构 (1)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直销 柜台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201 室 (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书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联系人 : 胥 阿南 电话: (0755 )83181190 传真: (0755 )83180622 (2)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电子 直销 交易 客服电 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微信公 众号 :qhkyfund 2 、其 他销 售机 构: 代码 代销机 构 销售机 构信 息 1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 咨询有 限公 司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16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联系人 :张 燕 电话:010-58325388-1588 传真:010-58325300 客服电 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2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朝外 大 街 22 号 泛利大 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于 杨 电话:(021)20835779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网址:www.hexun.com 3 厦门市 鑫鼎 盛控 股有 限 公司 厦门市 鑫鼎 盛控 股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福 建省 厦门 市思 明区鹭 江 道2 号 厦门 第一 广场西 座1501-1504 室 办公地 址: 厦门 市思 明区 鹭江 道2 号 第一 广场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1 1501-1504 法定代 表人 :陈 洪生 联系人 :梁 云波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电 话:400-918-0808 网址:www.xds.com.cn 4 诺亚正 行 (上 海) 基金 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诺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飞虹 路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 路508 号北 美广 场 B 座12F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徐 诚 电话:(021)38509639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宛平 南路 88 号 东方 财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6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欧阳 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 蚂蚁 (杭 州)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蚂蚁( 杭州 )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余杭区 仓前 街道 文一 西路 1218 号 1 幢 202 室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徐 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8 上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 顾问有 限公 司 上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 东大 道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2 网址:www.erichfund.com 9 浙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浙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 浙 江省 杭州 市翠 柏路7 号杭 州电 子商 务产 业园2 号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吴 强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8910240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10 北京展 恒基 金销 售股 份 有限公 司 北京展 恒基 金销 售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苑 路15-1 号 邮电 新闻 大 厦2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马 林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 话:400-818-8000 网址:www.myfund.com 11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 路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新区 峨山 路91 弄 61 号 10 号楼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兴春 联系人 :徐 鹏 电话:86-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电 话: 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12 中期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期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 门外光 华 路14 号 1 幢 11 层1103 号 法定代 表人 :朱 剑林 客服电 话:(010)65807609 网址:www.cifcofund.com 13 宜信普 泽投 资顾 问( 北 京)有 限公 司 宜信普 泽投 资顾 问( 北京)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北 京市 朝阳 区建 国路 88 号楼 soho 现 代城 C 座 18 层 1809 法人代 表: 沈伟 桦 客服热 线:400-609-9200 网站:www.yixinfund.com 14 众升财 富 (北 京) 基金 销 众升财 富( 北京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3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东 园四 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浦 项中 心A 座 9 层 04-08 法定代 表人 :李 招娣 联系人 :李 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服电 话:400-059-8888 网址:www.zscffund.com 15 北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北京恒 天明 泽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宏 达北 路 10 号五 层512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20 号乐 成中 心 A 座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梁 越 联系人 :马 鹏程 电话:010-57756084 传真:010-57756199 客服电 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16 一路财 富 (北 京) 信息 科 技有限 公司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 车公庄 大 街9 号 五栋 大 楼C 座702 室 办公地 址 : 北 京市 西城 区阜 成门外 大 街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A 座2208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联系人 :段 京璐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17 北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 理 有限公 司 北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高 静 电话:010-59158282 传真:010-57569671 客服电 话:400-893-6885 网址:www.qianjing.com 18 北京广 源达 信投 资管 理 北京广 源达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4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新街口 外大 街 28 号C 座六 层605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望京东 园四 区 13 号 楼浦 项 中心B 座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齐 剑辉 联系人 :王 英俊 电话:4006236060 传真:82055860 客服电 话:400-623-6060 网站:www.niuniufund.com 19 北京新 浪仓 石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北京新 浪仓 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四环 西 路58 号理 想国 际 大厦9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四环 西 路58 号理 想国 际 大厦906 法定代 表人 :张 琪 联系人 :付 文红 电话:010-62676405 客服电 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20 上海联 泰资 产管 理有 限 公司 上海联 泰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富特 北路 277 号3 层31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长 宁区 福泉北 路518 号 8 号楼 3 层 联系人 :陈 东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 话:4000-4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21 上海基 煜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上海基 煜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地址: 上海 市昆 明 路 518 号北美 广 场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网址:www.fofund.com.cn 客服电 话:021-65370077 22 深圳富 济财 富管 理有 限 公司 深圳富 济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南山 区粤 海街道 科苑 南路 高新 南七 道惠恒 集团 二 期 418 室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高新南 七 道12 号惠 恒集 团 二期418 室 法定代 表人 :刘 鹏宇 联系人 :马 力佳 电话:0755-83999907-815 传真:0755-83999926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5 客服电 话:0755-83999913 网址:www.jinqianwo.cn 23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 限公司 上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33 号 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33 号 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鲍 东华 联系人 :宁 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服电 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24 珠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 公司 珠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 广 州市 海珠 区琶 洲大道 东1 号保 利国 际广 场南 塔12 楼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联系人 :吴 煜浩 电话:020-89629021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 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25 奕丰金 融服 务 (深 圳) 有 限公司 奕丰金 融服 务( 深圳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201 室( 入住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书 有限 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1307 室 邮编 518054 法定代 表人 :TAN YIK KUAN 联系人 :叶 健 办公电 话:0755 8946 0500 传真号 码:0755 2167 4453 客服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26 北京电 盈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北京电 盈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呼家楼 ( 京广 中心)1 号楼 36 层 3603 室


办公地 址 : 北 京市 东城 区朝 阳门北 大 街8 号 富华 大厦 F 座 12 层B 室 法定代 表人 : 程刚 联系人 :张 旭 电话:010-56176118 传真:010-56176117 客服电 话:400-100-3391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6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27 上海云 湾投 资管 理有 限 公司 上海云 湾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中 国( 上海 )自 由 贸易试 验区 新金 桥 路 27 号13 号楼2 层,200127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锦康 路 308 号 6 号楼 6 层 法定代 表人 : 戴新 装 电话: (021 )20538888 传真: (021 )20538999 联系人 : 江辉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0-1515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28 深圳市 金斧 子投 资咨 询 有限公 司 深圳市 金斧 子投 资咨 询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粤海街 道科 苑 路16 号东 方 科技大 厦 18 楼


办公地 址 : 深 圳市 南山 区粤 海街道 科苑 路科 兴科 学园 B3 单元 7 楼


法定代 表人 :赖 任军 联系人 :张 烨


电话:0755-66892301 传真:0755-66892399 客服电 话:400-9500-888 网址:www.jfzinv.com 29 北京蛋 卷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北京蛋 卷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住所 : 北 京市 朝阳 区阜 通东 大街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联系人 :吴 季林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客服电 话:400-0618-518 网址:danjuanapp.com 30 深圳市 华融 金融 服务 有 限公司 深圳市 华融 金融 服务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滨河 路5022 号 联合 广场A 座裙 楼A302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滨河 路5022 号 联合 广场A 座裙 楼A302 法定代 表人 :喻 天柱


联系人 :王 攀峰 电话:0755-83191351


传真:0755-82945664


客服电 话:400-600-0583 网址:www.hrjijin.com 31 深圳前 海凯 恩斯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深圳前 海凯 恩斯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7 栋201 室( 入驻 前海 商务 秘书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6019 号金 润大 厦 23A 法定代 表人 :高 锋 联系人 :廖 苑兰 电话:0755-83655588 传真:0755-83655518 客服电 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32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厦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共炎 联系人 :邓 颜 电话:(010)66568292 传真:(010)66568990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3 平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平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16-20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4036 号 荣超 大 厦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周 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传真:021-33830395 客服电 话:95511-8 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201 室 ( 入驻 深圳 市前 海商务 秘书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06 号万 科富 春 东方大 厦 22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兆华 联系人 :任 福利 电话: (0755 )83180910 传真: (0755 )83181121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 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8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 俞 卫锋 经办律 师: 黎明 、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四)审计基金资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西四环 中 路 16 号院2 号楼 4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永定门 西滨 河 路8 号院 7 号楼中 海地 产广 场西 塔 5-11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剑涛 联系人 :郭 红霞 经办会 计师 :张 富根 、郭 红霞 电话: (010 )88095588 传真: (010 )88091199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19 四 、基 金名称 前海开 源鼎瑞 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五 、基 金的类 型 债券型 六 、基 金的运 作 开放式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0 七 、基 金的投 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追 求本 金安 全、 保持资 产流 动性 的基 础上 ,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投 资管 理, 力争 为 投资者 提供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的 长期 稳定 投资 回报 。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家债 券 、 地方 政府 债、 政府 支 持机构 债、金 融债券 、次 级债券 、中央 银行票 据、 企业债 券、公 司债券 、中 小企业 私募债 、 中期票 据、 短期 融资 券、 协议存 款、 通知 存款、 定 期存款 、 同 业存 单、 可 转 换债券 、 可 分离 交易可 转债 、 可 交换 债券 、 证券 公司 发行 的短 期公 司债券 、 债 券质 押及 买断 式回购 、 资 产支 持证券 、 货 币市 场工 具、 国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包括 中小 板、 创业 板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上市的 股票) 、权证 、国债 期货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会 允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融 工具(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 相关规 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金 投资 于债 券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投 资于国 内 依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 权 证等权 益类 资产 的投 资比 例合计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 的20% , 其 中基 金 持有的全 部权 证的市 值不 超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每个交易 日日 终在扣 除国 债期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5% 。 如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变更投 资品 种的 投资 比例 限制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 可以调 整上 述 投 资品 种的 投资比 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 的投 资策 略主 要有 以下 五 方面 内容 : 1 、资 产配 置策 略 在大类 资产 配置 中, 本基 金综合 运用 定性 和定 量的 分析手 段, 在充 分研 究宏 观经济 因素 的基础 上 , 判 断宏观 经济 周期所 处阶 段和 未来 发展 趋势 。 本 基金 将依据 经济 周期理 论 , 结 合 对证券 市场 的研 究、 分析 和风险 评估 , 分 析未 来一 段时期 内本 基金 在大 类资 产的配 置方 面的 风险和 收益 预期 , 评 估相 关投资 标的 的投 资价 值, 制定本 基金 在固 定收 益类 、 权 益类 和现 金 等大类 资产 之间 的配 置比 例。 2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债券 投资 将主 要采 取组合 久期 配置 策略 , 同时 辅之以 收 益 率曲 线策 略 、 骑 乘策略 、 息差策 略、 可转 换债 券 、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投 资策 略等积 极投 资策 略。 (1) 组合 久期 配置 策略 本基金将 采用 自上而 下的 组合久期 管理 策略, 从而 有效控制 基金 资产的 组合 利率风险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1 基金管 理人 将对 宏观 经济 周期所 处阶 段和 法定 及市 场利率 变化 趋势 进行 研究 判断 , 同 时结 合 债券收 益率 水平 来确 定组 合目标 久期 。 基本原 则为 : 如 果预 期利 率上升 , 本 基金将 缩短 组合 的久期 , 以 减小 债券 价格 下降带 来的 风险 ; 反 之, 如果预 期利 率下 降, 本基 金将增 加组 合的 久期, 以较 多地 获得 债券 价格上 升带 来的 收益 。 (2) 收益 率曲 线策 略 本基金将 通过 对收益 率曲 线变化的 预测 ,适时 采用 子弹式、 杠铃 或梯形 策略 构造组合 , 动态调 整组 合长 、中 、短 期债券 的搭 配, 以期 在收 益率曲 线调 整的 过程 中获 得较好 收益 。 (3) 骑乘 策略 本基金将 通过 骑乘策 略来 增强组合 的持 有期收 益。 该策略首 先对 收益率 曲线 进行分析 , 当债券 收益 率曲 线比 较陡 峭时, 也即 相邻 期限 利差 较大时 , 在 可选 的目 标久 期区间 买入 期限 位于收 益率 曲线 较陡 峭处 右侧的 债券 也即 收益 率水 平处于 相对 高位 的债 券 。 在 收益率 曲线 不 变的情 况下 , 随着持 有期 限的延 长 , 其 剩余期 限将 发生衰 减 , 债 券收益 率将 沿着陡 峭的 收 益 率曲线 产生 较大 幅的 下滑 , 债券 价格 将升 高, 从而 获得较 高的 资本 收益 。 (4) 息差 策略 本基金 将在 回购 利率 低于 债券收 益率 的情 形下 , 通过 正回购 将所 获得 的资 金投 资于债 券 , 从而利 用杠 杆放 大债 券投 资的收 益。 (5) 可转 换债 券 投 资策 略 可转换 债券 兼备 权益 类证 券与固 定收 益类 证券 的特 性, 具 有抵 御下 行风 险、 分 享股票 价 格上涨 收益 的特 点。 本基 金将通 过相 对价 值分 析、 基本面 研究 、 估 值分 析、 可转换 债券 条款 分析 , 选 择公 司基 本素 质优 良、 其对 应的 基础 证券 有着 较高上 涨潜 力的 可转 换债 券进行 投 资 。 (6)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投 资策略 本基金 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的投资 综合 考虑 安全 性 、 收 益性和 流动 性等 方面 特征 进行全 方 位的研 究和 比较 , 对 个券 发行主 体的 性质 、 行 业、 经营情 况、 以及 债券 的增 信措施 等进 行全 面分析 , 选择 具有优 势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 并通 过久 期控制 和调 整 、 适度 分散 投资来 管理 组 合 的风险 。 (7) 证券 公司 短期 公司 债 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将 通过 对证券 行业 分析、证 券公 司资产 负债 分析、公 司现 金流分 析等 调查研究 , 分析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 券的违 约风 险及 合理 的利 差水平 , 对证 券公 司短 期公 司债券 进行 独 立、客 观的 价值 评估 。 3 、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精 选有 良好 增值 潜力的 股票 构 建 股票 投资 组合 。 股 票投 资策 略将 从定 性和定 量 两方面 入手 , 定 性方 面主 要考察 上市 公司 所属 行业 发展前 景、 行业 地位 、 竞 争优势 、 管 理团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2 队、 创 新能 力等 多种 因素 ; 定量 方面 考量 公司 估值 、 资产 质量 及财 务状 况, 比较分 析各 优质 上市公 司的 估值 、 成 长及 财务指 标, 优先 选择 具有 相对比 较优 势的 公司 作为 最终股 票投 资对 象。 4 、国 债期 货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对国 债期 货的 投资 以套期 保值 为主 要目 的 。 本 基金将 结合 国债 交易 市场 和期货 交 易市场 的收 益性 、 流 动性 的情况 , 通过 多头或 空头 套期保 值等 投资 策略 进行 套期保 值 , 以 获 取超额 收益 。 5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对资 产支 持证 券发行 条款 的分 析、 违约 概率和 提前 偿付 比率 的预 估, 借 用必 要的数 量模 型来 谋求 对资 产支持 证券 的合 理定 价,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 充 分考 虑风险 补偿 收益 和市场 流动 性的 条件 下, 谨慎选 择风 险调 整后 收益 较高的 品种 进行 投资 。 本基金 将严 格控 制资 产支 持证券 的总 体投 资规 模并 进行分 散投 资, 以降 低流 动性风险 。 (四)投资决策依据 及程 序 1 、决 策依 据 以《基金 法》 、 基金合 同、 公司章程 等有 关法律 法规 为决策依 据, 并以维 护基 金份额 持 有人利 益作 为最 高准 则。 2 、决 策程 序 (1)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制 定 整体投 资战 略。 (2)研 究部根 据自身 以及 其他研究 机构 的研究 成果 ,构建股 票备 选库、 精选 库,对 拟 投资对 象进 行持 续跟 踪调 研,并 提供 个股 、债 券决 策支持 。 (3)基 金经理 根据投 资决 策委员会 的投 资战略 ,设 计和调整 投资 组合。 设计 和调整 投 资组合 需要 考虑 的基 本因 素包括 : 每 日基 金申 购和 赎回净 现金 流量 ; 基 金合 同的投 资限 制和 比例限 制; 研究 员的 投资 建议; 基金 经理 的独 立判 断;绩 效与 风险 评估 小组 的建议 等。 (4)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对 基 金经理 提交 的方 案进 行论 证分析 ,并 形成 决策 纪要 。 (5) 根 据决 策纪 要, 基 金 经理小 组构 造具 体的 投资 组合及 操作 方案 , 交 由交 易 部执行 。 (6) 交易 部按 有关 交易 规 则执行 ,并 将有 关信 息反 馈基金 经理 。 (7)基 金绩效 评估岗 及风 险管理岗 定期 进行基 金绩 效评估, 并向 投资决 策委 员会提 交 综合评 估意 见和 改进 方案 。 (8)风 险控制 委员会 对识 别、防范 、控 制基金 运作 各个环节 的风 险全面 负责 ,尤其 重 点关注 基金 投资 组合 的风 险状况 ; 基金 绩效 评估 岗及 风险管 理岗 重点 控制 基金 投资组 合的 市 场风险 和流 动性 风险 。 (五)业绩比较基准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3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中债 综合 指数 收益 率*90%+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10% 。 业绩比 较基 准选 择理 由: 中债综 合指 数由 中央 国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编 制, 其样 本范 围涵 盖银 行间 市场和 交 易所市 场, 成分 债券 包括 国家债 券、 企业 债券 、 央 行票据 等所 有主 要债 券种 类, 具 有广 泛的 市场代 表性 ,能 够反 映中 国债券 市场 的总 体走 势。 沪深300 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公司 编制 发布 、 表 征 A 股市场 走势 的权 威指 数。 该指数 是由 上海和 深圳 证券 市场 中选 取 300 只A 股作 为样 本编 制而成 的成 份股 指数 。 其样 本覆盖 了沪 深 市场六 成左 右的 市值 , 具 有良好 的市 场代 表性 。 本 基金选 择该 指数 来衡 量A 股投资 部分 的绩 效。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协 商基 金托 管人后 可以 在报 中国 证监 会备案 以后 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并 及时 公告 , 但不 需要 召集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收 益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低 于混 合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七 )投资限制 1、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 本基 金投 资 于 债券 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投资于 国内 依法 发行 上 市的股 票、 权证等 权益 类资 产的 投资 比例合 计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的 20% ; (2 ) 本 基金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在扣 除 国 债期 货 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保 持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 值5% 的现 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 的10 %; (7 ) 本 基 金 在 任 何 交 易 日 买 入 权 证 的 总 金 额 , 不 得 超 过 上 一 交 易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5%; (8 )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比例 , 不得 超过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0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4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10 )本 基金持有 的同一( 指同一信 用级别) 资产支持 证券的比 例,不得 超过该 资产支 持 证券规 模 的10 %; (11 )本 基金管理 人管理 的全部基 金投资于 同一原 始权益人 的各类资 产支持 证券,不 得 超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10 %; (12 )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 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基金持 有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间 , 如 果 其信 用 等 级 下 降、 不 再 符 合投 资 标 准 , 应在 评 级 报 告发 布 之 日 起 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13 )基 金财产参 与股票 发行申购 ,本基金 所申报 的金额不 超过本基 金的总 资产,本 基 金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 过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 行股票 的总 量; (14 )本 基金进入 全国银 行间同业 市场进行 债券回 购的资金 余额不得 超过基 金资产净 值 的40%; 本基 金在 全国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中的 债券 回购 最长期 限 为 1 年 , 债 券回 购到期 后不 得 展期; (15 ) 本基 金持 有单 只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其 市值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0%; (16 ) 本基 金参 与国 债期 货投资 后, 需遵 循以 下投 资限制 : 1) 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日 终, 持有 的买 入国 债期 货 合约价 值 , 不 得超 过基 金 资产净 值的 15% ; 2)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日 终, 持有 的卖 出国 债期 货 合约价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持 有的债 券总 市值 的30%; 基金 管理 人将 按照中 国金 融期 货交 易所 要求的 内容 、 格 式与 时限 向交易 所报 告 所交易 和持 有的 卖出 期货 合约情 况、 交易 目的 及对 应的证 券资 产情 况等 ; 3) 本 基金 参与 国债 期货 时 , 所 持有 的债 券 ( 不含 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 市值 和 买入、 卖出 国债 期货 合约 价值, 合计 (轧 差计 算) 应 当符 合 基金 合同 关于 债券 投资比 例的 有 关约定 ; 4) 本 基金 在任 何交 易日 内 交易 (不 包括 平仓 ) 的 国 债期货 合约 的成 交金 额不 得超过 上一 交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 (17 ) 本基 金的 基金 资产 总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40% ; (18 )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投资证 券衍 生品 种的 , 应 当根据 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并制定 严格 的授权 管理制 度和投 资决 策流程 。基金 管理人 运用 基金财 产投资 证券衍 生品 种的具 体比例 , 应当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定 。 因证券 、 期货 市场波 动 、 上市公 司合 并 、 基金 规模 变动等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因素致 使基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5 金投资 比例 不符 合上 述规 定投资 比例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当 在 10 个交 易日 内进 行调整 ,但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的 特殊 情形 除外。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 上述 期间 内,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基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变更 上述 限制 ,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受 相关 限制或 以变 更后 的规 定为 准,但 须提 前公 告 , 不需 要经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2、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 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 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 金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司 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内 承销 的证 券 , 或 者从 事其他 重大 关 联交易 的 , 应 当符合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遵循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优先原 则 , 防 范 利益冲 突 , 建 立健全 内部 审批机 制和 评估 机制 , 按 照市场 公平 合理 价格 执行 。 相 关交 易必 须 事先得 到基 金托 管人 的同 意, 并 按法 律法 规予 以披 露。 重 大关 联交 易应 提交 基金管 理人 董事 会审议 , 并 经过 三分 之二 以上的 独立 董事 通过 。 基 金管理 人董 事会 应至 少每 半年对 关联 交易 事项进 行审 查。 如法律 、 行 政 法 规或 监 管 部门取 消或 变更 上述 禁止 性规定 , 本 基金 可不 受上 述规定 的限 制,或 以变 更后 的规 定为 准,但 须提 前公 告, 不需 要经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审议。 (八 )基金管理人代 表基 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 权人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 法 1、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2、有 利于 基金 资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3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 金独立 行使 股东权利 ,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6 利益; 4 、基金 管理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代 表基 金独立 行使 债权人权 利, 保护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的利益 。 (九)基金的投资组 合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基金 合同 规定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标 、 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告 等 内容, 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 未经审 计) 。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85,385,215.74 3.89 其中: 股票 85,385,215.74 3.89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1,196,216,000.00 54.44 其中: 债券 1,196,216,000.00 54.44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贵金属 投资 - - 5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6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89,985,304.98 31.4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96,150,908.88 8.93 8 其他资 产 29,761,216.44 1.35 9 合计 2,197,498,646.04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115,485.02 0.05 C 制造业 20,415,068.48 0.93 D 电力、 热力、 燃气 及水 生产 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27,642,048.00 1.26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0,986,795.36 0.50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7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术 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8,325,818.88 0.38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 环 境和 公共 设施 管理 业 - - O 居民服 务 、 修 理和 其他 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16,900,000.00 0.77 S 综合 - - 合计 85,385,215.74 3.89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沪港 通股票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通过 沪港通机制投资港股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 明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300237 美晨科 技 1,500,000 25,020,000.00 1.14 2 002699 美盛文 化 500,000 16,900,000.00 0.77 3 002292 奥飞娱 乐 499,920 11,348,184.00 0.52 4 300081 恒信移 动 500,000 7,710,000.00 0.35 5 002455 百川股 份 500,000 6,385,000.00 0.29 6 002142 宁波银 行 210,733 3,506,597.12 0.16 7 601336 新华保 险 68,200 2,985,796.00 0.14 8 002051 中工国 际 114,400 2,622,048.00 0.12 9 600739 辽宁成 大 121,356 2,179,553.76 0.10 10 601169 北京银 行 187,851 1,833,425.76 0.08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8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196,216,000.00 54.48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196,216,000.00 54.48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1698223 16 中 交建 SCP002 1,000,000 99,780,000.00 4.54 2 011698885 16 联通 SCP006 1,000,000 99,740,000.00 4.54 3 011698060 16 鲁 黄金 SCP009 900,000 89,928,000.00 4.10 4 011698139 16 陆 家嘴 SCP001 600,000 59,904,000.00 2.73 5 011698616 16 南 航股 SCP010 600,000 59,652,000.00 2.7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 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29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 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投资 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 资股 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 有投 资国债期货。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投资 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 价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 有投 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没有 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 ,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 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4,444.1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0,063,246.5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673,525.7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761,216.44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 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 十名 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 限的 情况。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0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 分项 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 差。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1 八 、基 金的业 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前海开 源鼎 瑞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8.16-2016.12.31 -0.12% 0.07% -1.15% 0.13% 1.03% -0.06%








前海开 源鼎 瑞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6.8.16-2016.12.31 -0.26% 0.07% -1.15% 0.13% 0.89% -0.06%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综合 指数 收益 率×90%+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10%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2 九 、基 金的费 用与 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 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 仲裁 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期 货交 易 费用;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账 户开 户费 用、 账户 维 护费用 ;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60% 年费 率 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 如下 : H =E×0.60%÷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月 初5 个 工作 日内 、 按照 指定 的账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 理人 无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5%的 年费率 计提 。 托管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 下 : H =E×0.15%÷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月 初5 个 工作 日内 、 按照 指定 的账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 理人 无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3 3 、基 金的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金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售 服务 费,C 类 基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40%。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将 专门 用于本 基金 的销 售与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服务 。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 C 类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40%年 费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0.4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与 基金管 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据 , 自动在 月 初5 个 工作 日内 、 按照 指定 的账 户路 径进 行资金 支付 , 基 金管 理人 无需再 出具 资金 划拨指 令。 销售 服务 费由 登记机 构代 收并 按照 相关 合同规 定支 付给 基金 销售 机构。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顺 延。 上述 “ ( 一)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 第 4 -10 项费 用 , 根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 议规定,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用 ,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三)不列入基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管人 可根 据基 金发 展情 况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 基 金托管 费率 和销售 服务 费率 等相 关费 率。 基金 管理 人必 须依 照有 关规定 于新 的费 率实 施日 前在指 定媒 介 刊登公 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4 十 、其 他应披 露事 项 (一) 前海 开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本 公司” ) 的 从业 人员 在前 海开源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前海 开源 资管 公司” 或 “子公 司” ) 兼 任董 事、 监事及 领薪 情况 如下:


本公司 总经 理、 董事 蔡颖 女士兼 任前 海开 源资 管公 司董事 长;


本公司 首席 运营 官李 志祥 先生兼 任前 海开 源资 管公 司董事 ;


本公司 汤力 女士 兼任 前海 开源资 管公 司监 事;


上述人 员均 不在 前海 开源 资管公 司领 薪 。 本 公司 除上 述人员 以外 未有 从业 人员 在前海 开 源资管 公司 兼任 职务 的情 况。 (二)2016 年8 月 16 日至 2017 年2 月16 日 披露 的公告 : 2017-02-15 关于 前海开 源 鼎瑞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增加部分 代销 机构及 开通 定投和转 换业 务并参与 费率 优惠 活 动的 公告 2017-01-20 前 海开 源鼎 瑞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2016 年第 4 季度 报告 2017-01-03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旗 下基 金2016 年 度最 后一 个交 易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 基金份 额净 值及 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公 告 2016-12-28 前海 开源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关于调 整旗 下部分基 金通 过蛋卷 基金 定投申购 起点 金额的 公告 2016-12-28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泰 诚财 富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2-28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北 京微 动利费 率调 整的 公告 2016-12-22 前海 开源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关于旗 下部 分基金增 加基 煜基金 为代 销机构及 开通 转换业 务并 参与 其费 率优 惠活动 的公 告 2016-12-15 前海 开源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关于旗 下部 分基金增 加宜 信普泽 为代 销机构及 开通 定投和 转换 业务 并参 与其 费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2016-12-08 前海 开源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关于旗 下部 分基金增 加平 安证券 为代 销机构及 开通 定投和 转换 业务 并参 与其 费 率优 惠活 动的 公告 2016-11-29 关于 前海开 源 鼎瑞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恢复大额 申购 、定期 定额 投资及转 换转 入业务 的公 告 2016-11-14 关于 前海开 源 鼎瑞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暂停大额 申购 、定期 定额 投资及转 换转 入业务 的公 告 2016-11-11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广 源达 信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1-11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新 浪仓 石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1-10 前海 开源鼎 瑞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开放 日常申购 、赎 回、转 换及 定投业务 的公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5 告 2016-11-07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钱 景财 富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11-07 前 海开 源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华 融金 融费率 调整 的公 告 2016-09-09 前海 开源基 金 管理有限 公司 关于旗 下基 金增加华 融金 融为代 销机 构及开通 定投 和转换 业务 的公 告 2016-08-17 前 海开 源鼎 瑞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公 告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6 十 一、 备查文 件 (一)备查文件包括 : 1 、中 国证 监会 准予 注册 前 海开源 鼎瑞 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文 件 2 、 《前 海开 源 鼎 瑞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合 同》 3 、 《前 海开 源 鼎 瑞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托 管协 议》 4 、法 律意 见书 5 、基 金管 理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6 、基 金托 管人 业务 资格 批 件、营 业执 照 7 、中 国证 监会 要求 的其 他 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存 放地 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 1 、存 放地 点 : 《基 金合 同 》、《 托管 协议 》存 放在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处;其 余 备查文 件存 放在 基金 管理 人处。 2 、查 阅方 式 : 投资 人可 在 营业时 间免 费到 存放 地点 查阅, 也可 按工 本费 购买 复印件 。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 摘 要 37 十 二、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结 合本基 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实施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 对 本基金 的原 招募 说明书 进行 了更 新, 主要 更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对 “基 金管 理人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2 、对 “基 金托 管人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3 、对 “相 关服 务机 构” 相 关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4 、对 “基 金的 募集 ”相 关 信息进 行了 更新 。 5 、对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6 、对 “基 金份 额的 申购 与 赎回” 相关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7 、 在 “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 , 增加 了 “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报告 ” 、 “ 基金 的业 绩” 相关信 息 。


8 、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部分相 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披露 了期 间涉 及本 基金 的公告 。


9 、对 部分 表述 进行 了更 新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年 三 月三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