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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裕(163907)

中海惠裕: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 年 3 月 31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84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24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日起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8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 场内简称 中海惠裕 基金主代码 163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月8 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85,365,716.8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3月3 日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场内简称 中海惠裕 基金主代码 1639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月7 日 基金管理人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81,010,968.4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 式 A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 式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惠裕 A 惠裕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908 15011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25,564,023.84 份 655,446,944.59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1、久期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指标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84 页


判断宏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由此预测利率变动的 方向和趋势。根据不同大类资产在宏观经济周期的属 性,确定债券资产配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同时结合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分析,最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 置。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对各 期限段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 期限的骑乘收益进行分析,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 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债券类别配置/个券选择: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 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宏观分析和久期及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 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流动性、 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同时兼顾其基本面分析, 综合分析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 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 收益率风险较低的品种。 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二)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除外) 本基金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信用品种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 略。自上而下投资策略指本基金在久期配置策略与期 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上,对信用品种的系统性因素进 行分析,对利差走势及其收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 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 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行业 和公司基本面研究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 析和度量,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 置。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主要基于信用品 种投资略,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首先,确定经济周期所处阶段,规避具 有潜在风险的行业;其次,对私募债发行人公司治理、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综合分析;最后,结合私募债的 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情况及发行规模等因素, 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配置。 (四)其它交易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 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 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84 页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 值。 投资策略 (一)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策略 1、久期配置 本基金基于对宏观经济指标和宏观经济政策的分析,判断宏 观经济所处的经济周期,由此预测利率变动的方向和趋势。 根据不同大类资产在宏观经济周期的属性,确定债券资产配 置的基本方向和特征;同时结合债券市场资金供求分析,最 终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 2、期限结构配置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通过研究收益率曲线形态,对各期限段 的风险收益情况进行评估,对收益率曲线各个期限的骑乘收 益进行分析,在子弹组合、杠铃组合和梯形组合中选择风险 收益比最佳的配置方案。 3、债券类别配置/个券选择:主要依据信用利差分析,自上 而下的资产配置。 在宏观分析和久期及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不同 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 素进行分析,同时兼顾其基本面分析,综合分析各品种的利 差和变化趋势。 个券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相对价值原则:同等风险中收益率较高的品种,同等收益率 风险较低的品种。 流动性原则:其它条件类似,选择流动性较好的品种。 (二)信用品种的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除外) 本基金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和资产支持证券等信用品 种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自上而下投 资策略指本基金在久期配置策略与期限结构配置策略基础 上,对信用品种的系统性因素进行分析,对利差走势及其收 益和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 风险进行判断。自下而上投资策略指本基金运用行业和公司 基本面研究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选 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更优品种进行配置。 (三)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主要基于信用品种投 资略,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私募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 险。首先,确定经济周期所处阶段,规避具有潜在风险的行 业;其次,对私募债发行人公司治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综合分析;最后,结合私募债的票面利率、剩余期限、担保 情况及发行规模等因素,选择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品种进行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84 页


配置。 (四)其它交易策略 杠杆放大策略: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 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 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 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 和股票型基金。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A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B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惠裕 A 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 的基金份额。 惠裕 B 为较高风险、较高收 益的基金份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王莉 张燕 联系电话 021-3842980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wangl@zh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9788、021-38789788 95555 传真 021-68419525 0755-8319 5201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 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 200120 518040 法定代表人


黄鹏 李建红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z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 2905-2908 室及 30 层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84 页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164,043.14 本期利润 15,750,337.0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3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1,687,784.2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25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98,919,431.0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30% 注 1: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 赎回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 年 1月1 日至 2016 年 1月7 日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95,320.41 55,597,688.87 51,090,521.86 本期利润 540,712.11 75,167,407.39 103,984,541.9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0 0.1329 0.148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08% 11.27% 14.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2% 12.68% 15.2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 年 1月7 日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6,414,571.64 118,862,732.44 66,760,796.9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09 0.2116 0.113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81,010,968.34 698,280,348.26 654,650,659.5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243 1.108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 年 1月7 日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2.66% 29.13% 14.60%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84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25% 0.10% -1.79% 0.15% 0.54% -0.05% 过去六个月 0.69% 0.08% 0.37% 0.11% 0.32%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30% 0.08% 2.01% 0.09% 0.29% -0.01% 注 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 2016 年1 月8日(转型生效日)至 2016 年12月 31 日。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84 页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上图中 2016 年度是指 2016 年 1 月 8 日(转型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数据未按自 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3.06% 0.12% 2.75% 0.08% 0.31% 0.04% 过去六个 月 6.11% 0.09% 4.94% 0.07% 1.17% 0.02% 过去一年 13.29% 0.12% 8.68% 0.08% 4.61% 0.04% 过去三年 30.19% 0.18% 19.17% 0.09% 11.02% 0.09%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30.19% 0.18% 19.25% 0.09% 10.94% 0.09%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84 页


注 1:“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 2013 年1 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月 7 日(转 型生效前一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84 页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上图中 2016 年度是指 2016 年1月 1 日至2016 年1 月7 日(转型生效日),相关数据未按自然 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前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合计 0.0000 - - - 注:- 注:本基金在过去三年内未发生利润分配。 转型后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合计 - - - - 注:- 注: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84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自 2004 年 3 月 18 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共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33 只。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江小震 投资副总 监,本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可转换债 券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中 海惠祥分 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中 海中鑫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中海 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2013年1月7 日 - 18 年 江小震先生,复旦大学金融 学专业硕士。历任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 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 门经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原名恒康天安保 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经 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高级经理。2009 年11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固 定收益小组负责人、固定收 益部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现任投研中心投资副 总监。 2010年 7 月至2012 年 10 月任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任中海增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 月至今任中海惠裕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中海可转换债 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中 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 至今任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84 页


经理、中 海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中海 惠利纯债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惠丰 纯债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合嘉增强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海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 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 任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海惠丰 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至 今任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海合嘉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注 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注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江小震 投资副总 监,本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增强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可转换债 2013年1月7 日 - 18 年 江小震先生,复旦大学金融 学专业硕士。历任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中 维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部 门经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原名恒康天安保 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经 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高级经理。2009 年11 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历任固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84 页


券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中 海惠祥分 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中 海中鑫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中海 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中 海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中海 惠利纯债 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惠丰 纯债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稳健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中海 合嘉增强 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定收益小组负责人、固定收 益部副总监、固定收益部总 经理,现任投研中心投资副 总监。 2010年 7 月至2012 年 10 月任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3 月至今任中海增强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1 月至今任中海惠裕 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中海可转换债 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中 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 至今任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海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 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 任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至今任中海惠丰 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至 今任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中海合嘉增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84 页


陆成来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1 月 12 日 2015 年 5月26 日 13 陆成来先生,上海财经大学 统计学专业博士。历任安徽 省巢湖市钓鱼初级中学教 师,安徽省淮北市朔里矿中 学教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研究所策略部经理、资 深研究员、固定收益部投资 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证券 资产管理分公司客户资产管 理部副总监兼投资主办。 2012年9月进入本公司工作, 历任投资副总监、投资副总 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监。2013 年1月至2015年5月任中海 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任 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中 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注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公司 2013 年修订了《中海基金公平 交易管理办法》 ,从投研决策内部控制、交易执行内部控制、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 息披露等方面对股票、债券、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进行全程公 平交易管理。


投研决策内部控制方面: (1)公司研究平台共享,基金经理和专户投资经理通过研究平台平 等获取研究信息。 (2)公司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除分管投资副总及投资总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84 页


监因业务管理的需要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交易执行内部控制方面:(1)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 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研究报告独立确定申购价格和数量,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根据公司 制度规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申购价格相 同,则根据该价位各投资组合的申购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特殊情况,制度规定需书面留痕。 (2)投资交易指令统一通过交易室下达,通过启用公平交易模块,力求保证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综合平衡交易原则得以落实。 (3)根据公司制度,通过系统禁止公司组合之间(除指 数被动投资组合外)的同日反向交易。 (4)债券场外交易,交易部在银行间市场上公平公正地进 行询价,并由风控稽核部对询价收益率偏离、交易对手及交易方式进行事前审核。 (5)在特殊情 况下,投资组合因合规性或应对大额赎回等原因需要进行特定交易时,由投资组合经理发起暂停 投资风控阀值的流程,在获得相关审批后,由风控稽核部暂时关闭投资风控系统的特定阀值。完 成该交易后,风控稽核部立即启动暂停的投资风控阀值。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 (1)公司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所有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反向及异常交易分析。 (2)公司对所有组合在 2016 年全年日内、3 日、5 日同向交易数据进行了 采集,并进行两两比对,对于相关采集样本进行了 95%置信区间,假设溢价率为 0的 T 分布检验。 (3)对于不同时间期间的同组合反向交易及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公司根据交易价格、交易 频率、交易数量、交易时机等进行综合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6 年全年,公司遵循《中海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整体上贯彻执行制度约定, 加强了对投资组合公平交易的事后分析, (1)对于两两组合的同向交易,我们从日内、3 日、5 日三个时间区间进行假设价差为零,T 分布的检验,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公司结合比较两两组合间的交易占优比、采集的样本 数量是否达到一定水平从而具有统计学意义、模拟利益输送金额的绝对值、模拟利益输送金额占 组合资产平均净值的比例、模拟利益的贡献率占组合收益率的比例、两两组合的持仓相似度及两 两组合收益率差的比较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2)对于两两组合的反向交易,公司采集同一组合对同一投资品种 3日内反向交易;两两组 合对同一投资品种 3 日内反向交易;并结合市场该投资品种的总成交量进行综合分析。 (3)对于公司制度规定的异常交易,相关组合经理均根据制度要求提交审批单并书面留痕。 综合而言,本公司通过事前的制度规范、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评估,执行了公平交易制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84 页


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发现组合存在有可能导致重大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不存 在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对于一级市场证券申购、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出现的可能 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情况,风控稽核部均根据制度规定要求组合经理提供 相关情况说明予以留痕。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 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等政策作用下,我国经济增速缓中趋稳,全 年 GDP 增长6.7%,四季度增长 6.8%,反映出经济运行中积极变化累积增多、市场形势稳中向好的 新态势。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 涨幅比上年扩大0.6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1%, 比上年回落 1.9 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比上年增长 8.5%,工业企业效益明显好转。 金融数据方面, 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 17.8 万亿元, 比上年多 2.4 万亿元; 流通中货币(M0) 同 比增长 8.1%, 全年净投放现金 5087 亿元; 狭义货币(M1)同比增长 21.4%, 比上年高 6.2个百分点; 广义货币(M2) 同比增长11.3%,比上年低 2 个百分点。 2016 年,债券市场波动加大,国债收益率曲线整体上移,公司信用类债券收益率曲线大幅上 行。2016 年货币市场利率前三季度窄幅震荡,10 月下旬开始货币市场利率加快上行,2016 年 12 月份,银行间货币市场质押式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 2.56%,较上年同期上升 61 个基点。 本基金持仓以信用债为主,2016 年四季度降低杠杆及债券比例,保证基金流动性需求,适度 进行防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净值为 1.023 元(累计净值 1.313 元)。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期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0.82%,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0.78 个百分点。2016 年 1 月 8 日至2016 年12月 31 日期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 2.30%,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0.29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7 年,海外环境方面,美国在加息预期及财政政策刺激经济增长的预期下,通胀预期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84 页


回升,欧洲德法大选及英国脱欧,为经济增加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方面,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 宏观经济预期稳定,但受调结构和促改革的影响,微观上可能出现较大的改善。货币政策保持稳 健中性,央行将防止金融风险放在重要位置,着力防控资产泡沫,预计全年将面临边际收紧的货 币格局。 债券市场方面, 预计债券类资产会沿着去杠杆的方向进行, 在经历 2016 年底一轮调整后, 收益率上行幅度较大,各类型各期限债券逐渐具备配置价值。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在内部监察工作中一切从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监 察稽核部门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常规稽核、专项检查和系统监控等方法对公司经 营、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检查,推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保证各项法规和 管理制度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改进。


管理人各项业务能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制度、管理人内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各 项业务规范流程,运行符合合法性、合规性的要求,主要内控制度基本有效。


在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不断更新与完善,推动各部门加强内部制度建设,确保制度对 各项业务和管理环节的全覆盖、提高制度和流程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开展基金法律法规和管理人内部各项基本制度的培训学习工作,树立员工规范意识、合 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形成员工主动、自觉进行内部控制的风险管理文化,构建主动进行管理人内 部风险控制和自觉接受监察稽核的平台。 (3)全面开展基金运作监察稽核工作,确保基金销售、投资的合法合规。通过电脑监控、现 场检查、人员询问、重点抽查等方法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风险意识,保证了基金的合 法合规运作。 (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在管理内部严格推行风险控制自我评估制度。通过各部门的参 与和自我评估,明确了各部门的风险点,对控制不足的风险点,制订了进一步的控制措施。 (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与基金投资业务相关的定期监察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董 事会。


管理人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运作正常,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措施逐步完善并积极发挥作用。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2017年我们将继续紧紧抓住风险控制和合规 性两条主线,构建一个制度修订规范化、风险责任岗位化、风险检测细致化、风险评估科学化的 长效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实现基金合法合规运作。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84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 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分管运营副总担任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委员有风 险控制总监、监察稽核负责人、基金会计负责人、相关基金经理等。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 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 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 委员会会议,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策。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 其按约定提供证券交易所及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84 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84 页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20127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6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 月 8 日(基金转型后首日) 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 的基金 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84 页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 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8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3月24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84 页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20123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中海惠裕分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6年 1 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 的基金 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84 页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中海惠裕分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 制,公允反映了中海惠裕分级基金 2016 年 1 月 7 日(基金转型 前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7日(基 金转型前一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薛竞


赵钰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3月24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84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29,604.38 结算备付金


3,881,428.56 存出保证金


10,556.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58,519,884.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758,519,884.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0,000.00 应收利息 7.4.7.5 25,654,808.84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788,796,282.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88,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945,362.37 应付管理人报酬


365,493.36 应付托管费


104,426.6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998.07 应交税费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84 页


应付利息


132,346.2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325,224.36 负债合计


189,876,851.0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458,749,232.12 未分配利润 7.4.7.10 140,170,19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98,919,431.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88,796,282.09 注:1.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23 元,基金份额总额 585,365,716.88 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1月8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7,101,366.11 1.利息收入


46,151,930.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63,299.77 债券利息收入


45,987,411.5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219.4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714,844.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714,844.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7.4.7.17 -18,413,706.14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7.4.7.18 77,986.44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84 页


减:二、费用


11,351,029.11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4,589,524.07 2.托管费 7.4.10.2.2 1,311,292.49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0.00 4.交易费用 7.4.7.19 25,662.32 5.利息支出


4,944,751.5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944,751.56 6.其他费用 7.4.7.20 479,798.6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5,750,337.0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750,337.00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6 年12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533,840,781.50 147,170,186.84 681,010,968.34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750,337.00 15,750,337.0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75,091,549.38 -22,750,324.94 -97,841,874.3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8,473,159.72 113,051,479.14 501,524,638.86 2.基金赎回款(以“-” 号填列) -463,564,709.10 -135,801,804.08 -599,366,513.1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58,749,232.12 140,170,198.90 598,919,431.0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_周琳____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84 页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根 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为契约型, 基金分级运作期为 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终止上市通知书》 (深 证上[2015]560 号),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份额于 2016 年 1 月 6 日进行基金份额权益登记,2016 年1 月7 日(基金转换日)终止上市。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 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 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中 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间不定,基 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1月7日, 在转换基准日日终, 原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A份额(以 下简称“惠裕 A”)、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份额(以下简称“惠 裕 B”)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LOF)的基金份额。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于 2016 年1月 7 日(转换基准日)日终,惠裕 A 转换前份额数 为 25,131,255.60 份,转换比例为 1.017220319,惠裕 B 转换前份额数为 519,205,629.88 份,转 换比例为 1.262403385,转换后本基金份额数为 681,010,968.43 份。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海 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惠裕 A、惠裕 B 的份额持有人的基 金份额进行了计算, 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记申请。 经深交所深证上字[2016]82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52,771,251.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 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本基金于 2016 年2月 29 日开通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84 页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 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6 年 1 月 8 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1月8日(基 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 1 月8 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6 年12月 31 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84 页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84 页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 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84 页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满并转换为本基金后,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 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 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 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 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84 页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84 页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 的通知》 、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 5 月1 日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5 月1日起,金融业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29,604.38 定期存款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其他存款 0.00 合计: 129,604.38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估值增值 股票 - -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84 页


贵金属投资-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482,413,887.29 484,733,884.00 2,319,996.71 银行间市场 275,818,451.35 273,786,000.00 -2,032,451.35 合计 758,232,338.64 758,519,884.00 287,545.36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58,232,338.64 758,519,884.00 287,545.36


7.4.7.3 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283.84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921.26 应收债券利息 25,652,598.46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其他 5.28 合计 25,654,808.84


7.4.7.6 其他资产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其他资产。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84 页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798.07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200.00 合计 3,998.07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应付赎回费 224.36 预提费用 325,000.00 合计 325,224.36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 681,010,968.43 533,840,781.50 本期申购 495,703,062.86 388,473,159.72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591,348,314.41 -463,564,709.10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前 - - 基金拆分/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 -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号填列) - - 本期末 585,365,716.88 458,749,232.12 注:1.申购含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2.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基金转型后首日)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本基金申 购、赎回业务自 2016 年1 月15 日起开始办理。 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于深交所上市的份额为 74,297,782.00 份、托管在场外未 上市交易的份额为 511,067,934.88 份。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可选择按市价 流通或按基金份额净值申购或赎回;未上市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按基金份额净值申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84 页


购或赎回。通过跨系统转登记可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系统之间的转换。 7.4.7.10 未分配利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基金合同生效日 116,414,571.64 30,755,615.20 147,170,186.84 本期利润 34,164,043.14 -18,413,706.14 15,750,337.00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18,890,830.56 -3,859,494.38 -22,750,324.94 其中:基金申购款 95,330,156.60 17,721,322.54 113,051,479.14 基金赎回款 -114,220,987.16 -21,580,816.92 -135,801,804.08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本期末 131,687,784.22 8,482,414.68 140,170,198.90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66,415.8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2,195.37 其他 24,688.56 合计 163,299.77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1 债券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714,844.94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84 页


合计 -714,844.94


7.4.7.13.2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 总额 684,551,673.48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 成本总额 673,635,579.58 减:应收利息总额 11,630,938.84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714,844.94 7.4.7.13.3 债券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3.4 债券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债券投资收益。 7.4.7.1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1 贵金属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2 贵金属投资收益——买卖贵金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3 贵金属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4 贵金属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84 页


7.4.7.15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1 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2 衍生工具收益——其他投资收益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6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股利收益。 7.4.7.1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18,413,706.14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 -18,413,706.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 - 2.衍生工具 - ——权证投资 -


3.其他 - 合计 -18,413,706.14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月 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77,986.44 合计 77,986.44 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的 25%归入基金资产。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84 页


12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22,087.32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3,575.00 合计 25,662.32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88,967.22 信息披露费 274,644.79 证书服务费 200.00 银行费用 16,934.17 上市年费 53,852.49 帐户服务费 45,200.00 合计 479,798.67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12月21 日颁布《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 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要求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1 月6 日颁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财税[2017]2 号),2017 年 7 月 1 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7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 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 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 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84 页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洛希尔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海恒信”)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10.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本报告期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4,589,524.07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84 页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67,777.41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1,311,292.4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 的基金份额 12,634,260.34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2,634,260.34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 份额 12,634,260.3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84 页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604.38 66,415.84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7.4.11.1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利润分配。 7.4.12 期末(2016 年 12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12月 31 日止, 本基金未持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12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88,000,000.00 元,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3 日、2017 年 1 月 4 日、2017 年 1 月 5 日以及 2017年 1 月6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 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84 页


7.4.13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 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二层次的余额为 758,519,884.00 元,无属于第一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84 页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月 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 月 7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399,047.96 1,256,019.59 结算备付金


8,642,523.72 10,695,535.35 存出保证金


13,054.72 2,011.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59,082,860.90 894,841,579.2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59,082,860.90 894,841,579.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30,899,640.76 32,116,743.3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99,038,128.06 938,911,889.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 月 7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000,000.00 24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7,811,090.0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93,502.86 412,588.46 应付托管费


26,715.10 117,882.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147.52 12,867.26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6,173.89 16,173.89 应交税费


-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84 页


应付利息


14,993.33 18,028.8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61,537.02 54,000.00 负债合计


218,027,159.72 240,631,540.8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33,840,781.50 547,807,551.37 未分配利润 7.4.7.10 147,170,186.84 150,472,796.89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1,010,968.34 698,280,348.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9,038,128.06 938,911,889.14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 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基金份额转换前,基金份额净值 1.251 元, 基金份额总额544,336,885.48份, 其中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17元, 份额总额25,131,255.60 份,B 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1.262 元,份额总额 519,205,629.88 份。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 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基金份额转换后,基金份额净值 1.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 681,010,968.4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日至 2016 年1 月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 年 1 月 7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月 31 日 一、收入


794,779.58 98,622,088.55 1.利息收入


853,497.37 75,490,214.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5,589.80 256,848.81 债券利息收入


847,907.57 75,233,366.0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0.00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4,110.00 3,562,011.9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4,110.00 3,562,011.9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7.4.7.17 -54,608.30 19,569,718.52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84 页


“-”号填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7.4.7.18 0.51 143.24 减:二、费用


254,067.47 23,454,681.16 1.管理人报酬 7.4.10.2.1 93,502.86 4,668,445.83 2.托管费 7.4.10.2.2 26,715.10 1,333,841.72 3.销售服务费 7.4.10.2.3 3,147.52 164,178.70 4.交易费用 7.4.7.19 0.00 41,297.34 5.利息支出


123,166.49 16,816,326.4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3,166.49 16,816,326.45 6.其他费用 7.4.7.20 7,535.50 430,591.1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540,712.11 75,167,407.3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540,712.11 75,167,407.39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日至 2016 年1 月7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7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47,807,551.37 150,472,796.89 698,280,348.2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540,712.11 540,712.1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3,966,769.87 -3,843,322.16 -17,810,092.0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84.21 215.79 1,000.00 2.基金赎回款 -13,967,554.08 -3,843,537.95 -17,811,092.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533,840,781.50 147,170,186.84 681,010,968.34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84 页


净值)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75,155,119.90 79,495,539.68 654,650,659.5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5,167,407.39 75,167,407.39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7,347,568.53 -4,190,150.18 -31,537,718.7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62,871.55 26,128.45 189,000.00 2.基金赎回款 -27,510,440.08 -4,216,278.63 -31,726,718.71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547,807,551.37 150,472,796.89 698,280,348.2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黄鹏______














______宋宇______














____周琳 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 1448 号《关于核准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于 201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4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首 次发行募集的实收基金为人民币 1,730,345,790.27 元,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490,410.86 元, 共计人民币 1,730,836,201.13 元,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公 W[2012]B13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金募集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84 页


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基金合同于2013年1月7日生效, 该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730,836,201.13 份。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 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流动性、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划分为惠裕 A 份额和惠裕 B 份额两级份额,所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惠裕 A 份额和惠裕 B 份额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惠裕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惠 裕 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在惠裕 A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惠裕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但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年内第六个惠裕 A 的开放日惠裕 A不折算), 惠裕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裕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 届满,本基金将转换为 LOF,并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经深交所深证上字[2013]97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10,032,910.00 份惠裕 B 份额于2013 年 3 月28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跨系统转托管 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惠裕 B 于2013 年3 月28 日开通跨市场转托管业务。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和《中海惠裕纯债分 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LOF)。自 2016 年 1 月 8 日起,基金名称变更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6 日发布《中海惠裕纯债分 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向深圳交易所申请终止惠裕 B 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5]560 号)的同意。 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1 月7 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惠裕 A 和惠裕B 份额的基金份额 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 额。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外惠裕 B 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份额,仍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本基金转换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场 内惠裕 B 基金份额将转换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份额, 仍登记在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转换后,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将在深圳交易所申 请上市。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84 页


根据《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本基金转换基准日为 2016 年 1 月 7 日,在转换基准日日终,惠裕 A 和惠裕 B 的基金份额将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 换为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于 2016 年 1 月 7 日(转换基准日)日终,惠裕 A 转换前 份额数为 25,131,255.60 份,转换比例为 1.017220319,惠裕 B 转换前份额数为 519,205,629.88 份,转换比例为 1.262403385,转换后本基金份额数为 681,010,968.43 份。本基金管理人已根据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对惠裕 A、惠裕 B 的份额持有 人的基金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份额变更登 记申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的公司债部分、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可 转债等,也不参与一级市场的新股、可转债申购或增发新股。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比例 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现金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7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1 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7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84 页


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1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 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 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84 页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 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基 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84 页


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个分级运作周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84 页


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 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 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84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 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海基金”)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代销机构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国洛希尔银行”)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海恒信”) 基金管理人的控股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84 页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 7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93,502.86 4,668,445.83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 6,601.25 313,970.57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 7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26,715.10 1,333,841.7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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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 发起式 A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 发起式 B 合计 中海基金 441.91 - 441.91 招商银行 1,790.51 - 1,790.51 国联证券 758.31 - 758.31 合计 2,990.73 - 2,990.7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 发起式 A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 发起式 B 合计 glFBCXSFWFGLFMCSNfbfb 19,955.82 - 19,955.82 招商银行 97,162.74 - 97,162.74 国联证券 38,933.78 - 38,933.78 合计 156,052.34 - 156,052.34 注: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A类基金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 中海基金 ,再由 中海基金


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A 类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7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A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B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 份额 10,004,500.00 10,008,100.81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1,138,986.54 10,008,100.8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2,626,159.53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1,138,986.54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0.00 12,634,260.34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1.93%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8 页 共 84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A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B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 份额 10,004,500.00 10,008,100.81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675,020.26 10,008,100.81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463,966.28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1,138,986.54 10,008,100.81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6.12% 1.92% 注:本基金已按照招募说明书上所列示的费率对基金管理人收取了基金投资的相关费用。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A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 月7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 - - - -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B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 月7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中海信托 37,872,543.39 5.78% 30,000,350.00 5.34% 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有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A 类份额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7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 399,047.96 2,495.74 1,256,019.59 50,973.70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59 页 共 84 页


份有限公司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7.4.9 利润分配情况 7.4.9.1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利润分配。 7.4.10 期末(2016 年 1 月 7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因此无抵押债券。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1 月7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余额 200,000,000.00元,于 2016 年 1 月13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 成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0 页 共 84 页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1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859,082,860.90 元,无属于第一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 年 12月 31 日:第二层次 894,841,579.20元,无第一及第三层次)。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 1 月 7 日(基金转型前一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5 年12月 31 日:同)。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58,519,884.00 96.16 其中:债券 758,519,884.00 96.1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84 页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11,032.94 0.51 7 其他各项资产 26,265,365.15 3.33 8 合计 788,796,282.0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8,274,650.00 4.7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570,462,234.00 95.2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1,685,000.00 16.9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58,098,000.00 9.70 9 其他 - - 10 合计 758,519,884.00 126.65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2 页 共 84 页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1691548 16 南京银行 CD026 600,000 58,098,000.00 9.70 2 124131 PR 安国资 600,000 49,542,000.00 8.27 3 124209 PR 三门峡 600,000 49,392,000.00 8.25 4 124240 PR 合工投 600,970 49,363,675.80 8.24 5 124147 PR 甬东投 500,000 41,455,000.00 6.9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3 页 共 84 页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 13 南高速债券发行主体福建省南平市高速 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受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报批评和整改通知以外,其他债券发行 主体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 13 南高速的决策流程符合本基金管理人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 的投研团队对 13 南高速债券发行主体福建省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受通报和整改事 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跟踪研究,认为该事件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8.12.2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12.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0,556.3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00,000.0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5,654,808.8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6,265,365.15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4 页 共 84 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5 页 共 84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59,082,860.90 95.56 其中:债券 859,082,860.90 95.56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041,571.68 1.01 7 其他资产 30,913,695.48 3.44 8 合计 899,038,128.0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6 页 共 84 页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54,465,860.90 110.7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04,617,000.00 15.36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59,082,860.90 126.1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4209 13 三门峡 900,000 93,852,000.00 13.78 2 124131 13 安国资 600,000 62,358,000.00 9.16 3 124240 13 合工投 600,970 62,038,133.10 9.11 4 1180085 11 晨鸣控股 债 500,000 52,610,000.00 7.73 5 124159 13 绍城改 500,000 52,335,000.00 7.6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7 页 共 84 页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3,054.7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899,640.76 5 应收申购款 1,000.0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913,695.48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8 页 共 84 页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7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为纯债基金,不进行股票投资。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69 页 共 84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677 864,646.55 556,115,512.69 95.00% 29,250,204.19 5.00%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太平洋资管-建设银行-太平洋卓越 十九号固定收益型产品 198,215,064.42 33.86% 2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126,278,841.80 21.57% 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98,715,695.95 16.86% 4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5,251,349.95 4.31%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22,661,913.00 3.87% 6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4,273,666.00 2.44% 7 上海铁路局企业年金计划—工行(国 寿) 12,625,043.77 2.16% 8 太平洋资管-农业银行-卓越财富债 基增强型产品 11,373,059.00 1.94% 9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6,217,710.00 1.06% 10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665,401.71 0.9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38,280.53 0.02%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0 页 共 84 页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 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 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 金 0.00 0.00 0.00 0.00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0.00 0.00 0.00 0.00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1 页 共 84 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合计 690 986,972.42 588,862,150.36 86.47% 92,148,818.15 13.53%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起式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 100,030,500.00 19.27% 2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0,008,000.00 9.63% 3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险 分红 30,004,400.00 5.78% 4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0,000,350.00 5.78% 5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九组合 2,541,361.00 4.90% 6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2,600.00 3.85% 7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2,400.00 3.85%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17,951,404.00 3.46% 9 九泰基金-兴业银行-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6,855,069.00 3.25% 10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1,306,739.00 2.1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中海惠裕 分级债券 56,791.22 0.22%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2 页 共 84 页


发起式 A 中海惠裕 分级债券 发起式 B 916,555.17 0.14% 合计 973,346.39 0.14%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 起式 A 0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 起式 B 10~5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 起式 A 0 中海惠裕分级债券发 起式 B 0 合计 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 资金 12,634,260.34 1.86 12,634,260.34 1.86 3 基金管理人高级 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2,634,260.34 1.86 12,634,260.34 1.8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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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后)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681,010,968.4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495,703,062.86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591,348,314.41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 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85,365,716.88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4 页 共 84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中海惠裕分级债 券发起式 A 中海惠裕分级债 券发起式 B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总额 1,211,630,571.25 519,205,629.8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2,643,637.17 519,205,629.8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983.28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 回份额 17,513,364.85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432,768.24 136,241,314.7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5,564,023.84 655,446,9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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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期内已预提 审计费 9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已支付 45,000.00 元。该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 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3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 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后)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 - - - -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6 页 共 84 页


兴业证券 1 - - 21,862.13 100.00% - 注 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 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联合调研和各类投资研讨会。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 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 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 注 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 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注 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220,873,151.28 100.00% 9,622,600,000.00 100.00% -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转型前)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1 - - - - - 兴业证券 1 - - - - - 注 1:本基金以券商研究服务质量作为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具体评分指标分为研究支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持包括券商研究报告质量、投资建议、委托课题、业务培训、数据提供等;服务支 持包括券商组织上门路演,联合调研和各类投资研讨会。根据我公司及基金法律文件中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并参照我公司券商研究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确定拟租用交易单元的所属券商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7 页 共 84 页


名单;由我公司相关部门分别与券商对应部门进行商务谈判,草拟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汇总 修改意见完成协议初稿;报风控稽核部审核后确定租用交易单元。 注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情况未发生变更。 注 3: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 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注 4:以上数据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200,000,000.00 100.00% - -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后)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A 申购 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8 日 2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 满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9 日 3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和 赎回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12 日 4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和 赎回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13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8 页 共 84 页


5 关于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官方淘 宝店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21 日 6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4季 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22 日 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从 业人员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领 薪情况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2月19 日 8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发起式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 年第 1 号) 中海基金网站 2016 年 2月20 日 9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发起式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 年 第 1 号)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2月20 日 10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恢复跨系统 转托管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2月29 日 11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 告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2月29 日 12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提 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3月3 日 13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报告 中海基金网站 2016 年 3月25 日 14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年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3月25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79 页 共 84 页


报告摘要 15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参加深圳市新兰德证券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3月30 日 1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网上直销系统招商银行网银 支付费率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4月8 日 17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2016 年第 1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4月21 日 1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支 付宝基金支付业务下线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4月28 日 1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官 方淘宝店停止认、申购业务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4月28 日 2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 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5月5 日 2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北京广源达信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 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6月8 日 2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参与京东基金费率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6月28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80 页 共 84 页


23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半年度最后 一日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7月1 日 24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网上直销系统招商银行快捷 支付、交通银行网银支付费率 优惠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7月8 日 25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2016 年第 2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7月19 日 2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基金新增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 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7月22 日 2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一路财富(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7月29 日 2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晟视天下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7月29 日 2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北京蛋卷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 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8月9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81 页 共 84 页


3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北京汇成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 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8月19 日 31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 明书摘要(2016 年第2 号)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8月20 日 32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 明书(2016 年第 2 号) 中海基金网站 2016 年 8月20 日 33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厦门市鑫鼎盛控股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 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年 8月22 日 34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8月24 日 35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2016 年半年 度报告 中海基金网站 2016 年 8月24 日 3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基金参加和讯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8月25 日 3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 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LOF)新增北京钱景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销售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9月6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82 页 共 84 页


机构的公告 38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参加众升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 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9月30 日 39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 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0 月 10 日 40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懒猫金融 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0 月 12 日 41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上海云湾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 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0 月 20 日 42 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2016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43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武汉市伯嘉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 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1 月 3 日 44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杭州科地瑞富基金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1 月 29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83 页 共 84 页


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 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公告 45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参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2 月 1 日 46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 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 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2 月 9 日 4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新浪仓石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2 月 12 日 48 关于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的诚信记录的说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11.9 其他重大事件(转型前)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最后一日 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1 日 2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分级运作期届 满转型后基金名称变更及转换 基准日等事项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4 日 3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A 份额 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4 日 4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终止 上市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4 日 5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A 份额 开放申购赎回期间惠裕 B 份额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年 1月4 日 中海惠裕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 第 84 页 共 84 页


(150114)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6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A、惠 裕 B 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4 日 7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 下基金新增奕丰科技服务(深 圳)前海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 并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6 日 8 中海惠裕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之惠裕 B 终止 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 2016 年 1月6 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3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