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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纯债(161820)

银华纯债: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华 纯债 信用 主题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1 日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 场内简称 银华纯债 基金主代码 161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9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64,718,018.0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 年 9 月5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 的前提下,力求为基金持有人提供稳健的当期收益和 总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和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对信用债券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的投资策略, 自上而下确定组合久期并进行资产配置, 自下而上进行个券的选择,重点对信用债品种的利率 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度量和定价,同时结合市场的流 动性状况,利用市场对信用利差定价的相对失衡,对 溢价率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信用债券投资不低于本 基金债券资产的 80% ; 本 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全价)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郭明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88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105798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4,685,612.11 78,235,003.19 60,518,294.22 本期利润 36,966,424.28 104,622,850.43 158,245,305.8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5 0.1187 0.1124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82% 10.62% 10.7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76% 12.09% 11.47%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52,917,276.81 208,918,741.68 46,856,235.7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359 0.1082 0.064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552,419,624.29 2,236,966,312.67 786,977,343.2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67 1.159 1.088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3.35% 31.04% 16.91% 注:1、本 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报告所 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97% 0.14% -2.32% 0.15% 0.35% -0.01% 过去六个月 -0.39% 0.11% -1.42% 0.11% 1.03% 0.00% 过去一年 1.76% 0.09% -1.63% 0.09% 3.39% 0.00% 过去三年 27.14% 0.11% 9.19% 0.10% 17.95%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3.35% 0.10% 4.10% 0.09% 29.25% 0.01%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的 比 较 注:按 基金 合同规 定, 本基金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起六个 月内 为建仓 期, 建仓期 结束 时本基 金 的 各 项 投 资比 例已达 到基 金合同 的规 定:本 基金 投资于 债券 资产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 的 80%,其中 信 用 债 券投 资不低 于本 基金债 券 资产的 80% ; 本基 金持 有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府债券 不 低 于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 度 每10 份 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6 1.140 397,873,738.52 143,329,959.39 541,203,697.91


2015 0.550 31,789,471.55 3,659,613.75 35,449,085.30


2014 0.300 38,227,926.90 0.00 38,227,926.90


合 计 1.990 467,891,136.97 146,989,573.14 614,880,710.11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 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起变 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7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核 心价值 优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优 质增 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富裕 主题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领 先策 略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全球 核心优 选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和 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 金、 银华 信用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成 长先 锋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中证 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 地资源 主题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永泰 积极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 中 小 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 中 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 华 交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 银华信 用四 季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中 证转债 指数 增强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恒生 中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多利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银华 永益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活钱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双月 定期理 财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高 端制造 业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惠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 银 华 回报灵 活配 置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泰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汇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稳 利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银华 战略新 兴灵 活配置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逆 向投 资灵活 配 置 定 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互 联网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生 态 环 保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合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添 益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远景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双 动力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大 数 据 灵 活 配置定 期开 放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量化 智慧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多元 视野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惠添 益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鑫锐 定增灵 活 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通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沪 港深增 长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银 华鑫 盛定增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添 泽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 华 体 育文 化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上 证 5 年 期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银华 上证 10 年期 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盛世精 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同时 ,本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邹维 娜女 士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10 月 8 日 - 9 年 硕士学位。 历任国家信息中心下属中经网公司宏 观经济分析人员;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固 定 收 益 部 投 资 经 理 助 理 、 自 有 账 户 投 资 经 理 。 2012 年 10 月 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担 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 2013 年 8 月 7 日起担 任 银 华 信 用 四 季 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自 2013 年 9 月18 日 起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1 月 22 日起 兼 任银 华 永 利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自 2014 年5 月22 日起兼任银华永益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3 月 22 日起 兼 任银 华 添 益定期 开 放 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11 月 11 日起兼任银 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7 年 3 月 7 日起兼 任银华添润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具有从 业资格。 国 籍: 中国。 吴文 明先 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助 理 2015 年 1 月 7 日 - 7.5 年 硕士学位; 曾就职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2014 年12 月加入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 任 投 资 管 理 三 部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国籍:中国。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赵旭 东先 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助 理 2016 年 8 月 23 日 - 5.5 年 硕 士 学 位 ; 曾 就 职 于 中 债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2015 年 5 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投资管理三部信用研究员, 现任投资管理三 部基金经理助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管理 办法》 及其 各项实 施准 则 、 《银 华纯 债信用 主题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基金合同 》 和 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本着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产, 在严 格控制 风 险 的 基础上,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无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本基 金无违 法 、 违 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 层面 的《银 华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对投资 部、固 定收 益部、 量 化 投 资 部、研 究部 、交易 管理 部、监 察稽 核部等 相关 所有业 务部 门进行 了制 度上的 约束 。该 制 度 适 用 于 本基金 管理 人所管 理的 公募基 金、 社保组 合、 企业年 金及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组合 等,规 范 的 范 围 包括但 不限 于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等 投资管 理活 动,同 时 包 括 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 了 规范 本基 金 管理 人各 投 资组 合的 证 券投 资指 令 的执 行过 程 ,完 善公 平 交易 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见》 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制定了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 平交易 执行 制度 》 , 规 定了公 平交 易的执 行流 程及特 殊情 况的审 批机 制;明 确了 交易执 行环 节 的 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 外 ,为 了加 强 对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日 常 监控 ,本 基 金管 理人 还 制定 了《 银 华基 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规 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 报备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 金管理 人又对 上述 制度进 行了 修改完 善, 进一步 修订 了公平 交易 的范围 ,修 订了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同 日 反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 并强调了本基金 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 具体控制方法为:1 、 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 易均 通过恒 生交 易系统 实现 ,不掺 杂任 何的人 为判 断,所 有交 易均通 过恒 生投资 系 统 公 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 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 、 一般情况下, 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 执行 交易员 以组 合的名 义进 行一级 市场 申购投 标及 二级市 场交 易,并 确保 非集中 竞 价 交 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 、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基 金管理 人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地确定 各 投 资 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管理部按照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 、 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 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 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 上 所述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事 前构 建 控制 环境 、 事中 强化 落 实执 行、 事 后进 行双 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4.3.2.1 整体 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及相 关配套制度 ,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建立了健全有效 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 研 究分 析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构建 了 统一 的研 究 平台 ,为 旗 下所 有投 资 组合 公平 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 投 资决 策环 节 ,各 基金 经 理、 投资 经 理严 格遵 守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各项 投 资管 理制 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 事 后监 控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定期 对 股票 交易 情 况进 行分 析 ,并 出具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况分 析报告 ;另 外,本 基金 管理人 还对 公平交 易制 度的遵 守和 相关业 务流 程的执 行情 况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期 内 严格 执行 了 公平 交易 制 度的 相关 规 定, 未出 现 违反 公平 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 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 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 ) 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有 投资 组 合不 存在 参 与的 交易 所 公开 竞价 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 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6 年经济 基本面基本稳定。 在房地产和基建带动下,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在经历上半年下行 后逐步 企稳 ,工业 增加 值增速 保持 稳定, 进出 口也有 所改 善,消 费变 化不大 。通 胀方面 , 全 年 大 宗商品经历较大的涨幅,PPI 呈上升 状态,CPI 也 有所回升。 市场流动性方面, 央行货币政策前松 后紧, 前三 季度 央 行货 币政策 相对 中性宽 松, 但接近 年底 在去杠 杆、 防泡沫 的政 策基调 下 , 加 之 外汇贬值较多,四季度整体流动性较为紧张,央行货币政策中性偏紧。 债市方面, 债券收益率在 2016 年波 动较大, 经历先下行然后快速上行的过程, 全 年来看收 益 率为上 行。 分季度 来看 ,一季 度收 益率窄 幅震 荡,二 季度 受经济 企稳 预期上 升以 及信用 债 违 约 事 件爆发 影响 ,4 月份债 券经历 一波 调整; 三季 度受货 币政 策依旧 相对 宽松、 委外 配置需 求 以 及 经 济基本 面预 期较弱 影响 ,债券 收益 率不断 下行 ;四季 度, 经济基 本面 开始企 稳, 货币政 策 转 向 降 杠杆、防泡沫,市场流动性压力增大,债券收益 率在 11 月 以后快速上行。总体而言,2016 年债 市波动较大, 国债长中短收益率上行10 ~30BP, 超 长端上行-5 ~5BP , 国开 债1-10 年上 行50~80BP , 20-50 年上 行 10~15BP, 中票和城投债各品种收益率上行幅度 0 ~100bp。从 全价收益率的角度看, 信用债中短久期品种表现优于中长久期,中低评级的信用债优于高评级品种。 2016 年,本 基金基本维持了中性杠杆和久期,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优化组合结构。期间, 对利率债和信用债进行了波段操作,增强了组合收益。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 为 1.067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76%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3%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7 年 , 积极的财政政策仍延续, 基建投资增速短期内仍能保持较高水平, 房地产景 气 度较高 将带 动地产 投资 基本稳 定, 但一二 线重 点城市 较严 格的限 购政 策将导 致地 产销量 下 降 , 未 来投资 下滑 。近期 在受 基建、 地产 投资需 求上 升以及 过剩 产能行 业限 产条件 下, 大宗商 品 上 涨 较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多,工 业增 加值和 工业 企业利 润改 善,但 过剩 产能出 清不 明显, 供给 侧改革 的加 深将进 一 步 抑 制 制 造业 投资的 积极 性。总 体来 看,经 济短 期内稳 定, 但中长 期依 然下滑 。通 胀方面,CPI 预计将 继续反 弹, 但幅度 有限 。政策 方面 ,货币 政策 进一步 宽松 有限, 短期 内仍将 以降 杠杆和 防 泡 沫 为 主, 市场或将窄幅震荡。 基 于 以上 对基 本 面状 况的 分 析, 本基 金 认为 未来 债 券市 场走 势 可能 呈现 震 荡格 局。 策略上, 本基金 将维 持适度 杠杆 水平, 采取 中性久 期, 在严格 控制 信用风 险的 前提下 ,对 组合配 置 进 行 优 化调整。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 基 金管 理人 设 立估 值委 员 会( 委员 包 括估 值业 务 分管 领导 以 及投 资部 、 研究 部、 监察稽核 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 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的基 金会 计均具 有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关 工作 经历。 基金 经理不 介 入 基 金 日常估 值业 务;估 值委 员会决 议之 前会与 涉及 基金的 基金 经理进 行充 分沟通 。运 作保障 部 负 责 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 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 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 间不 存 在任 何重 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 金管 理 人未 签约 与 估值 相关 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09 月 21 日发 布公告,向截至 2016 年09 月 26 日在 本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红利, 每 10 份基金份额 派发红利 0.750 元, 实际 分配金额为人民币344,910,640.30 元 。 本基金管理 人于2016 年12 月08 日发 布公告, 向截 至2016 年 12 月 13 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红 利, 每 10 份基 金份额派发红利 0.390 元,实际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96,293,057.61 元。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法律 法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关 规定 ,不存 在任 何损害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在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 份额申 购赎 回价格 计算 、基金 费用 开支等 问题 上,不 存在 任何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益 的 行 为 , 在各重 要方 面的运 作严 格按照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进行。 本报 告期内 ,银 华纯债 信用 主题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LOF )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进行了 2 次 利润分配,分配金额为 541,203,697.91 元。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依法 对 银华 基金 管 理股 份有 限 公司 编制 和 披露 的银 华 纯债 信用 主 题债 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LOF )2016 年年 度报 告 中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利 润分 配 情况 、财 务 会计 报告 、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 主体: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0,726,427.05 1,262,637.78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结算备付金 126,534,577.23 45,464,186.60 存出保证金 82,243.61 127,147.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4,317,656,713.30 2,861,821,829.3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资 4,317,656,713.30 2,861,821,829.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4,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2,179,446.30 58,389,601.1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51,349.02 851,715.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4,701,230,756.51 2,967,917,118.3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727,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8,502,739.58 40,888.67 应付赎回款 36,052,744.17 1,134,424.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2,693,146.25 996,345.33 应付托管费 897,715.43 332,115.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9,366.66 9,800.00 应交税费 435,156.28 435,156.28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0,263.85 402,076.21 负债合计 148,811,132.22 730,950,805.67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264,718,018.03 1,930,477,979.29 未分配利润 287,701,606.26 306,488,333.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52,419,624.29 2,236,966,312.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01,230,756.51 2,967,917,118.34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67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4,264,718,018.03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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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87,675,051.49 124,006,237.61 1.利息收入 228,532,024.72 79,675,948.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14,394.15 1,182,210.93 债券利息收入 226,278,938.89 78,374,738.9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38,691.68 118,998.88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49,844,015.99 14,311,620.6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9,844,015.99 14,311,620.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107,719,187.83 26,398,796.75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16,706,230.59 3,619,871.43 减: 二 、费用 50,708,627.21 19,372,437.67 1 .管理人报 酬 26,838,456.44 5,894,680.30 2 .托管费 8,946,152.15 1,964,893.34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112,785.81 63,479.02 5 .利息支出 14,278,976.87 10,943,292.7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4,278,976.87 10,943,292.74 6 .其他费用 532,255.94 506,092.27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36,966,424.28 104,633,799.9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36,966,424.28 104,633,79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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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930,477,979.29 306,488,333.38 2,236,966,312.6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36,966,424.28 36,966,424.2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2,334,240,038.74 485,450,546.51 2,819,690,585.25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4,128,730,919.81 683,290,170.70 4,812,021,090.51 2. 基金赎回 款 -1,794,490,881.07 -197,839,624.19 -1,992,330,505.2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541,203,697.91 -541,203,697.91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4,264,718,018.03 287,701,606.26 4,552,419,624.29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净值) 723,396,608.77 63,580,734.51 786,977,343.2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04,633,799.94 104,633,799.9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207,081,370.52 173,722,884.23 1,380,804,254.75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869,214,426.30 243,816,363.26 2,113,030,789.56 2. 基金赎回 款 -662,133,055.78 -70,093,479.03 -732,226,534.81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 -35,449,085.30 -35,449,085.30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930,477,979.29 306,488,333.38 2,236,966,312.6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凌宇翔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银 华 纯债 信用 主 题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以 下 简称 “本基金 ” ) ,系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 委 员会 (以 下 简称 “中 国 证监 会 ” ) 证监 许可[2012]782 号 《关 于核 准 银华 纯债 信 用主题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募 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9 日至 2012 年 8 月 3 日向社会公 开募集,基金 合同于 2012 年 8 月 9 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944,874,022.83 份基金 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 基金管 理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 登记 机构为 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 托管人 为 中 国 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主 要投 资 于具 有良 好 流动 性的 固 定收 益类 金 融工 具, 包 括国 债、 中 央银 行票 据、中期 票据、 金融 债、企 业债 、公司 债、 可分离 交易 可转债 的纯 债部分 、短 期融资 券、 回购、 次 级 债 、 资产支 持证 券、期 限在 一年以 内( 含一年 )的 银行存 款, 以及法 律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允许 基 金 投 资 的其他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 (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 权证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 。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 中 信 用债 券投资 不低 于本基 金债 券资 产的 80% ;本 基金 持有现 金或 到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政府 债 券 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值的 5% 。本基 金所 指信用 债券 包括中 期票 据、金 融债 (不包 括政 策性金 融债 ) 、 企业债 、公 司债、 短期 融资券 、可 分离交 易可 转债的 纯债 部分、 资产 支持证 券等 除国债 、 央 行 票 据、政 策性 金融债 和中 央政府 代为 发行的 地方 债券之 外的 ,非国 家信 用的固 定收 益类金 融 工 具 。 如法 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以后 允许 基金投 资其 他品种 ,基 金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可 以 将 其 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全价)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 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根据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 会中 基 协发(2014)24 号 《关 于 发布< 中国 证 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通知》的规 定,自 2015 年 3 月 25 日 起,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围 ,由 缴纳营 业税 改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 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 方 政 府 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质 押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及 持有 政策性 金 融 债 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买 断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 同业 存款、 同业 存单以 及 持 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 开 发、 教育 辅 助 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资管产 品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管 产 品 管 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 产品 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补 充通 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 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 税的 ,不再 缴纳 ;已缴 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 从 资 管 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 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 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 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 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储 蓄存 款 利 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 款利息所得暂免征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第 一 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工 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2016 年8 月9 日, 银 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26,838,456.44 5,894,680.3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36,696.55 349,819.97 注 : 基金 管理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6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8,946,152.15 1,964,893.34 注 : 基金 托管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于本报 告期 及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与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场 的债 券(含 回 购 ) 交 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 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110,726,427.05 503,551.50 1,262,637.78 183,203.26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7.4.9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0.1 公 允价值


银 行 存款 、结 算 备付 金、 存 出保 证金 、 应付 证券 清 算款 等, 因 其剩 余期 限 不长 ,公 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317,656,713.30 元,无 属于第一 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属 于第二层次 的余额为人民币 2,861,821,829.30 元 ,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定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换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2015 年度:无) 。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情 况(2015 年 度:无) 。 7.4.10.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3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317,656,713.30 91.84 其中:债券 4,317,656,713.30 91.84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4,000,000.00 1.1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7,261,004.28 5.05 7 其他各项资产 92,313,038.93 1.96 8 合计 4,701,230,756.51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03,367,975.60 6.66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057,981,737.70 67.1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848,000.00 0.46 6 中期票据 935,459,000.00 20.55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317,656,713.30 94.84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01560048 15 闽投 MTN002 1,200,000 121,560,000.00 2.67 2 130785 16 广东 02 1,200,000 118,596,000.00 2.61 3 1280076 12 芜湖建投 债01 1,000,000 108,510,000.00 2.38 4 101364002 13 豫水利 MTN002 1,000,000 103,780,000.00 2.28 5 1580270 15 湘江建开 债 1,000,000 101,550,000.00 2.23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排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本 期 不存 在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 内受 到 公 开 谴责 、 处 罚 的情 形 。 8.11.2


本 基 金本报 告 期 末 未持 有 股 票 ,因 此 不 存 在投 资 的 前 十名 股 票 超 出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选 股 票 库 之外 的 情 形 。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2,243.6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2,179,446.30 5 应收申购款 51,349.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2,313,038.93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7,214 591,172.44 4,093,851,173.47 95.99% 170,866,844.56 4.01%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6,736,567.00 11.37% 2 太平资管-建设银行-太平 资产乾坤 11 号资管产品 6,070,872.00 10.25% 3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706,476.00 9.63% 4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3,007,833.00 5.08% 5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 平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六号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2,953,900.00 4.99% 6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571,646.00 4.34% 7 宁波鼎锋海川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鼎锋成长17 期证券投资基金 2,258,548.00 3.81% 8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招商银 行 1,977,906.00 3.34% 9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1,901,300.00 3.21% 10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 平安大华固定收益增强七号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1,769,800.00 2.99%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21,110.07 0.00%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 金 份 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8 月9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944,874,022.8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30,477,979.2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128,730,919.81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94,490,881.0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64,718,018.03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及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9 月3 日发布 公告,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第1 次临 时股 东会审议 通过, 选举李福春先生、 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经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变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 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王珠林先生、 钱龙海先生、 李福春先生、 吴坚先 生、 郑秉文 先 生 、 刘星先生、 邢冬梅女士、 封和平先生、 王立新先生 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吴坚先生 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 11.2.2 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的 审 计 机 构 是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应 支 付 给 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90,000.00 元。 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了5 年的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0 - - - - 撤销一个交 易席位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两个交 易席位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新增两个交 易席位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撤销两个交 易席位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两个交 易席位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两个交 易席位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两个交 易席位 注:1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经公司 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1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539,454,621.12 98.38% 109,758,800,000.00 70.44%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2,158,557.81 0.78% 23,218,300,000.00 14.90%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6,683,700,000.00 10.71% - - 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4,783,400,000.00 3.07%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727,000,000.00 0.47%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3,199,704.94 0.84%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藏同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银华纯债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651,000,000.00 0.42% - - 东 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