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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信用(161813)

银华信用: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华 信用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LOF)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1 日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信用债券(LOF ) 场内简称 银华信用 基金主代码 161813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6 月29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439,091.4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 年 7 月9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谨慎投资的基础上,追求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 率走势、信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 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信用债券 类金融工具的类属配置,动态调整组合久期和信用债 券的结构,并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信用债券,构建和调 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获取优化收益。 本基金还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根据利率周期、 宏观经济环境、资金市场状况等实际情况适度参与一 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和新股增发,并调整固定收 益类资产投资比重,以进一步提高组合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不低于 80% , 其中 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 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80% ; 投资于权 益类 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 基金转 入开放期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80%+ 中债国债总全价 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 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 )675950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 )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 )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971,569.03 14,859,582.00 27,126,984.34 本期利润 6,937,077.70 16,311,233.76 49,191,745.7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73 0.1027 0.146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15% 8.53% 14.1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72% 10.67% 15.24%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126,626.59 43,139,612.86 14,842,573.2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391 0.2077 0.096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5,213,260.49 260,572,643.10 174,120,130.7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64 1.255 1.134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50.92% 49.84% 35.40%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 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 如: 基金的认购、 申购、 赎 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17% 0.10% -4.46% 0.16% 2.29% -0.06% 过去六个月 -0.47% 0.09% -3.97% 0.12% 3.50% -0.03% 过去一年 0.72% 0.09% -6.59% 0.11% 7.31% -0.02% 过去三年 28.46% 0.23% 1.25% 0.11% 27.21% 0.12% 过去五年 42.44% 0.19% -0.30% 0.10% 42.74%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0.92% 0.20% -3.70% 0.10% 54.62% 0.10% 注 :本 基金选 择市 场代表 性较 好、具 备较 好公信 力的 中债企 业债 总全价 指数 收益率×80%+ 中债国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20% 作为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益率变动 的比较 注:按 基金 合同规 定, 本基金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起六个 月内 为建仓 期, 建仓期 结束 时本基 金 的 各 项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投资比 例已 达到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本基金 投资 于固定 收益 类金融 工具 的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 比 例 不 低于 80% , 其 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低于 80% ; 投资于权益 类 金融 工具 的 资产 占基金 资产 的比例 不超 过 20% ; 基金 转入开 放期 后现金 或者 到期日在一 年 以 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3.2.3 过 去 五 年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2015 年、2014 年均未进行 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 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 年 8 月 9 日起变 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7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核 心价值 优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优 质增 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富裕 主题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领 先策 略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全球 核心优 选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和 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 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 金、 银华 信用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成 长先 锋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中证 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 地资源 主题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永泰 积极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 中 小 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 中 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 华 交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 银华信 用四 季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中 证转债 指数 增强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恒生 中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多利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银华 永益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活钱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双月 定期理 财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高 端制造 业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惠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 银 华 回报灵 活配 置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泰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汇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稳 利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银华 战略新 兴灵 活配置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逆 向投 资灵活 配 置 定 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互 联网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生 态 环 保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合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添 益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远景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双 动力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大 数 据 灵 活 配置定 期开 放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量化 智慧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华多元 视野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惠添 益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鑫锐 定增灵 活 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通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沪 港深增 长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银 华鑫 盛定增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添 泽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 华 体 育文 化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华上 证 5 年 期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银华 上证 10 年期 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盛世精 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同时 ,本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葛鹤军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10 月 8 日 - 8 年 博 士 学 位 。2008 年至 2011 年曾在 中诚信证券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信 用 评 级 工 作 。 2011 年11 月 加盟银华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工 作 , 曾 任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自 2014 年10 月8 日起担任 银华中证中票50 指数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4 年10 月8 日至2016 年4 月25 日兼任银华中 证 成 长 股 债 恒 定 组 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自 2015 年 4 月 24 日起 兼任银华泰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5 年 5 月 6 日起兼任 银 华 恒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 理,自 2015 年 6 月 17 日 起 兼 任 银 华 信 用 双 利 债 券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自 2016 年 8 月 5 日 起 兼 任 银 华 通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12 月5 日起兼任银华10 年 期 国 债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金和银华 5 年期国债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籍:中国。 钟睿先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2016 年11 月 10 日 - 6 年 硕 士 学 位 ; 曾 就 职 于 联 合 资 信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福 建 三 明 金 科 稀 土 有 限 公司,2015 年 8 月加入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信 用 研 究 员 , 现 任 投 资 管 理 三 部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国籍:中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 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银华信 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和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本着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产, 在 严 格 控制风 险的 基础上,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无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本 基 金 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 层面 的《银 华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对投资 部、固 定收 益部、 量 化 投 资 部、研 究部 、交易 管理 部、监 察稽 核部等 相关 所有业 务部 门进行 了制 度上的 约束 。该制 度 适 用 于 本基金 管理 人所管 理的 公募基 金、 社保组 合、 企业年 金及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组合 等,规 范 的 范 围 包括但 不限 于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等 投资管 理活 动,同 时 包 括 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 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 了 规范 本基 金 管理 人各 投 资组 合的 证 券投 资指 令 的执 行过 程 ,完 善公 平 交易 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见》 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制定了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平交易 执行 制度 》 , 规 定了公 平交 易的执 行流 程及特 殊情 况的审 批机 制;明 确了 交易执 行环 节 的 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 外 ,为 了加 强 对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日 常 监控 ,本 基 金管 理人 还 制定 了《 银 华基 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规 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 报备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 金管理 人又对 上述 制度进 行了 修改完 善, 进一步 修订 了公平 交易 的范围 ,修 订了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同 日 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 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 具体控制方法为:1 、 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 易均 通过恒 生交 易系统 实现 ,不掺 杂任 何的人 为判 断,所 有交 易均通 过恒 生投资 系 统 公 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 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 、 一般情况下, 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 的名义 下达, 执行 交易员 以组 合的名 义进 行一级 市场 申购投 标及 二级市 场交 易,并 确保 非集中 竞 价 交 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 、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基 金管理 人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地确定 各 投 资 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 、 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 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 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 上 所述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事 前构 建 控制 环境 、 事中 强化 落 实执 行、 事 后进 行双 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4.3.2.1 整体 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及相 关配套制度 ,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 研 究分 析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构建 了 统一 的研 究 平台 ,为 旗 下所 有投 资 组合 公平 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 投 资决 策环 节 ,各 基金 经 理、 投资 经 理严 格遵 守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各项 投 资管 理制 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 事 后监 控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定期 对 股票 交易 情 况进 行分 析 ,并 出具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况分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析报告 ;另 外,本 基金 管理人 还对 公平交 易制 度的遵 守和 相关业 务流 程的执 行情 况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期 内 严格 执行 了 公平 交易 制 度的 相关 规 定, 未出 现 违反 公平 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 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 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 ) 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有 投资 组 合不 存在 参 与的 交易 所 公开 竞价 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 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 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6 年, 经 济基本面以及货币环境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债券市场的波动性很大。 一季 度, 全球市场动荡加剧, 美元指数整体偏弱, 美联储加息预期延后, 人民币汇率的压力有所缓解。 国内市场流动性较为宽裕, 配置需求旺盛, 信用债收益率明显下行, 信用利差不断压缩。 二季度, 市场在 4 月 份出现了显著调整,主要是地产投资增速显著提升加之信用风险冲击,债券收益率大 幅走高。 后续随着地产投资增速回落以及英国脱欧公投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 市场情绪得以恢复, 债券收 益率 不断走 低, 中长期 久期 品种表 现突 出。下 半年 市场波 动性 仍然 较 大, 三季度 市 场 流 动 性整体 宽裕 ,债券 收益 率不断 下行 ,信用 利差 以及期 限利 差不断 压缩 。四季 度情 况有所 变 化 , 全 球通胀 预期 升温, 美元 不断上 行, 美国国 债收 益率显 著提 高。国 内方 面,地 产及 基建投 资 带 动 经 济阶段 性好 转,加 之供 给侧改 革持 续推进 ,工 业品价 格大 幅上行 。央 行保持 稳健 货币政 策 的 内 涵 有所变化, 债券市场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本基金在 2016 年保持了相 对灵活的投资策略, 基金 的杠杆水平不高,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调整了组合结构。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64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72%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6.59%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7 年 , 债券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仍然较多, 债券市场的波动性值得关注。 首先, 通胀 的影响需要关注, 油价在 2017 年抬 升的概率较大; 供给侧改革背景下, 工业原材 料价格的上涨 可 能不断向下游传导。其次,资金面的不确定性有所加大,在 PPI 和 CPI 不断走高的 背景下,稳健 货币政 策的 内涵有 所变 化,资 金价 格的波 动性 会有所 增加 。经济 总需 求能否 企稳 仍需看 投 资 能 否 发力。 从全 年看, 地产 投资在 高基 数的背 景下 难以继 续保 持较强 的增 速;基 建投 资受制 于 财 政 约 束,其 能够 在一定 程度 上对冲 经济 下行压 力, 但显著 拉升 经济水 平仍 有难度 。制 造业投 资 增 速 能 否保持 在相 对较高 的水 平成为 影响 经济走 势的 重要力 量, 一方面 ,较 低的基 数水 平以及 近 两 年 快 速发展 的消 费升级 均对 制造业 投资 有积极 影响 ,中下 游行 业产能 周期 的调整 可能 接近尾 声 , 产 能 周期的 力量 也有助 于带 动制造 业投 资;另 一方 面,总 量需 求的显 著抬 升仍未 有扩 张迹象 , 制 造 业 投资增速能否在全年保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基金将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控制组合的久期和杠杆水平,采取相对灵活的投资策略。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 基 金管 理人 设 立估 值委 员 会( 委员 包 括估 值业 务 分管 领导 以 及投 资部 、 研究 部、 监察稽核 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 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的基 金会 计均具 有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关 工作 经历。 基金 经理不 介 入 基 金 日常估 值业 务;估 值委 员会决 议之 前会与 涉及 基金的 基金 经理进 行充 分沟通 。运 作保障 部 负 责 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 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 间不 存 在任 何重 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 金管 理 人未 签约 与 估值 相关 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97,169.94 1,780,217.78 结算备付金 2,198,941.14 12,507,208.77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存出保证金 11,472.27 25,241.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1,653,506.18 387,119,200.2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1,653,506.18 387,119,200.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00,00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2.61 - 应收利息 1,732,932.91 6,770,180.1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9 13,089.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9,494,485.04 408,215,137.5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42,999,75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8,032.86 应付赎回款 - 15,525.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57,983.60 142,960.32 应付托管费 17,841.10 43,987.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8,714.40 10,487.25 应交税费 4,011,308.43 4,011,308.43 应付利息 - 15,057.5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85,377.02 385,379.32 负债合计 4,281,224.55 147,642,494.44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67,439,091.42 207,659,294.23 未分配利润 17,774,169.07 52,913,348.87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213,260.49 260,572,643.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9,494,485.04 408,215,137.54 注: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31 日 ,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264 元 , 基金 份额总额 67,439,091.4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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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1,402,030.09 22,075,128.63 1.利息收入 18,178,827.07 18,701,877.1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6,014.59 286,560.27 债券利息收入 17,949,960.46 18,415,316.9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2,852.02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909,373.40 1,853,231.7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0,420.6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909,373.40 1,768,252.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14,558.67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5,034,491.33 1,451,651.76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167,067.75 68,367.96 减: 二 、费用 4,464,952.39 5,763,894.87 1 .管理人报 酬 2,114,277.65 1,258,809.96 2 .托管费 650,546.88 387,326.05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21,486.96 44,803.18 5 .利息支出 1,204,112.68 3,606,973.4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04,112.68 3,606,973.47 6 .其他费用 474,528.22 465,982.21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6,937,077.70 16,311,233.7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6,937,077.70 16,311,2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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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07,659,294.23 52,913,348.87 260,572,643.1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6,937,077.70 6,937,077.7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40,220,202.81 -42,076,257.50 -182,296,460.31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415,952,647.34 110,952,685.30 526,905,332.64 2. 基金赎回 款 -556,172,850.15 -153,028,942.80 -709,201,792.9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67,439,091.42 17,774,169.07 85,213,260.49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53,501,330.02 20,618,800.69 174,120,130.7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6,311,233.76 16,311,233.7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54,157,964.21 15,983,314.42 70,141,278.63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322,131,361.82 69,510,614.25 391,641,976.07 2. 基金赎回 款 -267,973,397.61 -53,527,299.83 -321,500,697.44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 -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07,659,294.23 52,913,348.87 260,572,643.1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 签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凌宇翔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银 华 信用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 下简 称 “ 中 国证 监会 ” )证 监许 可[2010]516 号文 《关于 核 准银 华信 用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4 日至 2010 年 6 月 23 日向 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6 月 29 日生 效。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 封闭运作,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296,485,069.77 份 基金份额。 根 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发布 《银华信用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运作方式暨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自 2013 年 6 月 28 日起,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由 “创新型封闭式 ”转换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 并于同日开放 本基金 的日 常申购 、赎 回及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银华 基金 管理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主 要投 资 于具 有良 好 流动 性的 固 定收 益类 金 融工 具, 包 括企 业债 券 、公 司债 券、短期 融资券 、地 方政府 债券 、商业 银行 金融债 券、 商业银 行次 级债、 可转 换公司 债券 (含分 离 交 易 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正回购、 逆回购、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 银 行存款 ,以 及法律 法规 或监管 部门 允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固 定收益 类金 融工具 。本 基金也 可 投 资 于 股票、 权证 以及法 律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允许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权益类 金融 工具 。 本基 金不直 接 从 二 级 市场买 入股 票、权 证等 权益类 金融 工具, 但可 以参与 一级 市场股 票首 次公开 发行 或新股 增 发 , 并 可持有 因所 持可转 换公 司债券 转股 形成的 股票 、因持 有股 票被派 发的 权证、 因投 资于分 离 交 易 可 转债而 产生 的权证 。如 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于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人 在 履 行 适 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资 范围 。本基 金的 投资组 合比 例为: 本基 金投资 于固 定收益 类 金 融 工 具 的资 产占基 金资 产的比 例不 低 于 80% , 其中 投资 于信 用债券 的资 产占基 金固 定收益类资 产 的 比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例合计不低于 80% ; 投资 于权益类金融工具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 基 金转入开放期 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 业债券 、公 司债券 、短 期融资 券、 地方政 府债 券、商 业银 行金融 债券 、商业 银行 次级债 、 可 转 换 公司债券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资产支 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 非国 家 信用 的固定 收益 类金融 工具 。本基 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中债 企业债 总全 价指数收益 率×80%+ 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20%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 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计政策变 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 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 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 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围 ,由 缴纳营 业税 改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 方 政 府 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质 押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及 持有 政策性 金 融 债 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 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买 断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 同业 存款、 同业 存单以 及 持 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 开 发、 教育 辅 助 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资管产 品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管 产 品 管 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 产品 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补 充通 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 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 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 税的 ,不再 缴纳 ;已缴 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 从 资 管 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 税。 7.4.6.4 个人 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 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储 蓄存 款 利 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 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 会财 税[2015]101 号文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 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第 一 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建 设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银行”)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2016 年8 月9 日,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西南证券 - - 263,887.36 1.88% 第一创业 - - 8,139,721.00 58.03%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北证券 2,839,764.48 0.77% 1,167,999.80 0.18% 西南证券 - - 47,030,255.73 7.31% 第一创业 - - 14,829,183.08 2.30%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第一创业 114,000,000.00 0.95% 1,601,500,000.00 5.73% 东北证券 - - 59,400,000.00 0.21% 西南证券 - - 4,002,000,000.00 14.31%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 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西南证券 240.23 1.88% - - 第一创业 7,410.42 58.03%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2,114,277.65 1,258,809.96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51,480.39 198,819.09 注 : 基金 管理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65%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月 31 日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650,546.88 387,326.05 注 : 基金 托管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497,169.94 71,058.66 1,780,217.78 62,563.81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 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7.4.9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0.1 公 允价值


银 行 存款 、结 算 备付 金、 存 出保 证金 、 应付 证券 清 算款 等, 因 其剩 余期 限 不长 ,公 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366,613.28 元, 属于第 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80,286,892.90 元, 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人民币 2,070,000.00 元 ,第二层次人民币 385,049,200.20 元 ,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 。 (2) 公允价值 所属层次间的 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定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换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 有的 以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在第 一层次 和第 二层次 之间 无重大 转换 。 (2015 年度: 第 一 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人民币 15,786,476.40 元,无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情 况(2015 年 度:无) 。 7.4.10.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3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1,653,506.18 91.24 其中:债券 81,653,506.18 91.24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400,000.00 3.80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96,111.08 3.01 7 其他各项资产 1,744,867.78 1.95 8 合计 89,494,485.04 100.00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交易。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交易。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票交易。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4,983,000.00 5.8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35,303,892.90 41.4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000,000.00 46.94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366,613.28 1.6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1,653,506.18 95.82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689 12 宿开发 100,000 6,194,000.00 7.27 2 124685 14 临淄债 50,000 5,427,500.00 6.37 3 124665 14 余交通 50,000 5,374,500.00 6.31 4 124759 14 威新区 50,000 5,317,500.00 6.24 5 124555 14 余城建 50,000 5,255,500.00 6.17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排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本 期 不存 在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 内受 到 公 开 谴责 、 处 罚 的情 形 。 8.11.2


本 基 金本报 告 期 末 未持 有 股 票 ,因 此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没 有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的 备 选 股 票库 之 外 的 情形 。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472.2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52.6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32,932.91 5 应收申购款 9.9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744,867.78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32 三一转债 663,120.00 0.78 2 128009 歌尔转债 362,033.28 0.42 3 110030 格力转债 341,460.00 0.40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241 30,093.30 32,582,006.06 48.31% 34,857,085.36 51.69%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自有资金 5,256,644.00 60.19% 2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500,000.00 5.73% 3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424,428.00 4.86% 4 江西省电力公司各控股县供 394,000.00 4.51%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 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5 戎静 298,420.00 3.42% 6 陈越 159,202.00 1.82% 7 陈美仙 100,000.00 1.15% 8 王深 99,487.00 1.14% 9 张亚君 99,321.00 1.14% 10 碧辟中国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招商银行 67,375.00 0.77% 注:以上 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 金 份 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6 月29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2,296,485,069.7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7,659,294.2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15,952,647.34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56,172,850.1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439,091.42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9 月3 日发布 公 告,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第1 次临 时股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东会审议通过, 选举李福春先生、 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经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变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 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王珠林先生、 钱龙海先生、 李福春先生、 吴坚先 生、 郑秉文 先 生 、 刘星先生、 邢冬梅女士、 封和平先生、 王立新先生 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吴坚先生 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 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 11.2.2 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本基 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50,000.00 元。 该 审计机构连续 7 年为本 基 金提供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0 - - - - 撤销1 个交 易单元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4 - - - - 新增1 个交 易单元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新增1 个交 易单元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 券股份 有限公司 5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安证券股份 1 - - - -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有限公司 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2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中泰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2 - - - -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山 东) 有限责任公 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宏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新增2 个交 易单元 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0 - - - - 撤销1 个交 易单元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 (1 ) 基 金专用 交易 单元的 选择 标准为 该证 券经营 机构 具有较 强的 研究服 务能 力,能 及时 、 全 面、定 期向 基金管 理人 提供高 质量 的咨询 服务 ,包括 宏观 经济报 告、 行业报 告、 市场走 向 分 析 报 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 ) 基 金 专用交 易单 元的选 择程 序为根 据标 准进行 考察 后,确 定证 券经营 机构 的选择 。经 公 司 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 签订协议。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047,046.58 1.37% 1,420,000,000.00 11.81% - -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 - - - -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6,487,426.52 1.76% 19,000,000.00 0.16%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114,000,000.00 0.95%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839,764.48 0.77%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64,520.00 0.15% 380,000,000.00 3.16%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327,500,000.00 2.72%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838,000,000.00 15.28% - -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9,903,997.28 10.85% 1,130,800,000.00 9.40%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399,000,000.00 3.32%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30,284,340.43 62.59% 415,000,000.00 3.45% - - 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宝证券有限 - - - - -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责任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80,793,785.10 21.96% 5,135,700,000.00 42.70% - - 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33,000,000.00 1.11% - - 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16,649.20 0.55% 154,000,000.00 1.28% - - 中国国际 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 - - - - - 银华信用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宏信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561,000,000.00 4.66% - -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