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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级(161812)

100分级: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华 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1 日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复 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100 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8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5 月7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47,718,562.8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 年 6 月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稳进 银华锐进 100 分级 下属分级 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018 150019 161812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总额 2,791,687,103.00 份 2,791,687,103.00 份 464,344,356.85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运 用 指 数 化 投 资 方 式 , 力 争 将 本 基 金 的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业 绩 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35% 以内 , 年跟 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以实现对深证 100 指数 的有效跟踪, 分享 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的成果,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 100 指数中的 组成及 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深证 100 指 数的收 益表现,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当 预 期 成 份 股 发 生 调 整 , 成 份 股 发 生 配 股 、 增 发 、 分 红 等 行 为 , 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深证 100 指数的效 果可能 带 来 影 响 ,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复 制 和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 在 合 理 期 限 内 进 行 适 当 的 处 理 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 -95% , 其中 投 资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 股和备选成份股 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90% 。 现金、 债券资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 占 基 金 资 产 比 例 为 5% -10% ( 其 中 权 证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比 例 为 0-3% ,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业绩比较基准 95%× 深证 100 价格指数 收益率 +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 。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完 全 复 制 指 数 的 股 票 型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和 混 合 型 基 金 。 从 本 基 金 所 分 离 的 两 类 基 金 份 额 来 看 , 银 华 稳 进 份 额 具 有 低 风 险 、 收 益 相 对 稳 定 的 特 征 ; 银 华 锐 进 份 额 具 有 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 定。 高 风 险 、 高 预 期 收 益。 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 收益。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罗菲菲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 )5856066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68 传真 (010)58163027 (010 )58560798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17,999,644.01 4,443,718,726.88 1,349,079,123.84 本期利润 -504,545,427.74 2,692,108,630.72 4,732,091,489.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664 0.3960 0.201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7.28% 37.18% 28.4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68% 21.78% 31.15%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07,113,151.62 1,216,869,430.47 286,005,976.7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839 0.2571 0.024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499,321,493.06 5,237,633,008.93 11,127,871,547.8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09 1.107 0.939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0.03% 30.48% 7.15%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报告所 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30% 0.83% -2.94% 0.83% -0.36% 0.00% 过去六个月 0.00% 0.92% -1.03% 0.90% 1.03% 0.02% 过去一年 -15.68% 1.68% -15.64% 1.57% -0.04% 0.11% 过去三年 34.67% 1.91% 33.42% 1.81% 1.25% 0.10% 过去五年 30.54% 1.71% 29.92% 1.65% 0.62%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0.03% 1.64% 7.53% 1.61% 2.50% 0.03% 注: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5 %× 深证 100 价 格指数收益率+5%× 商 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 后 ) 。由 于本基 金的 投资标 的为 深 证 100 价格 指数 ,且 本基金 现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年以内 的 政 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因此 ,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 95%× 深证 100 价 格指数收益率 + 5%× 商业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按 基金 合同规 定, 本基金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起六个 月为 建仓期 ,建 仓期结 束时 各项资 产 配 置 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投资于股 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 -95% , 其中投 资于深证 100 指 数成 份股和 备选 成份股 的资 产不低 于股 票资产 的 90% 。现 金、 债券资 产及 中国证 监会允 许 基 金 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10% (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0-3% ,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3.2.3


过 去 五 年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 100 分级 份额、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 不进行 收益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 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 于 2016 年 8 月 9 日起变 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7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核 心价值 优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优 质增 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富裕 主题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领 先策 略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全球 核心优 选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和 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 金、 银华 信用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成 长先 锋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中证 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 地资源 主题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永泰 积极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 中 小 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 型 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 中 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 华 交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 银华信 用四 季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中 证转债 指数 增强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恒生 中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多利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银华 永益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活钱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双月 定期理 财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银 华高 端制造 业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惠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 银 华 回报灵 活配 置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泰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汇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稳 利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银华 战略新 兴灵 活配置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逆 向投 资灵活 配 置 定 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互 联网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生 态 环 保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合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添 益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远景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双 动力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大 数 据 灵 活 配置定 期开 放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量化 智慧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多元 视野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惠添 益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鑫锐 定增灵 活 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通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沪 港深增 长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金、银 华鑫 盛定增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添 泽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 华 体 育文 化灵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上 证 5 年 期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银华 上证 10 年期 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盛世精 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同时 ,本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毅先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 理、公司 副总经 理、境外 投资部总 监、量化 投资部总 监及量化 投资总 监。 2010 年5 月7 日 - 17 年 硕士学位。 曾先后担任 美 国 普 华 永 道 金 融 服 务部经理、 巴克莱银行 量 化 分 析 部 副 总 裁 及 巴 克 莱 亚 太 有 限 公 司 副董事等职。2009 年 9 月 加 盟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2010 年 6 月 21 日至 2011 年 12 月6 日期间兼 任银华沪 深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基 金 经 理 , 2010 年8 月5 日至2012 年 3 月 27 日 期间兼任 银 华 全 球 核 心 优 选 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0 年 12 月 6 日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期间 兼 任 银 华 抗 通 胀 主 题 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经理,2013 年 11 月5 日起兼任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 数增强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具有从业资格。 国籍:美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露管理办法》 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本 着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 层面 的《银 华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对投资 部、固 定收 益部、 量 化 投 资 部、研 究部 、交易 管理 部、监 察稽 核部等 相关 所有业 务部 门进行 了制 度上的 约束 。该制 度 适 用 于 本基金 管理 人所管 理的 公募基 金、 社保组 合、 企业年 金 及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组合 等,规 范 的 范 围 包括但 不限 于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等 投资管 理活 动,同 时 包 括 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 了 规范 本基 金 管理 人各 投 资组 合的 证 券投 资指 令 的执 行过 程 ,完 善公 平 交易 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见》 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制定了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 平交易 执行 制度 》 , 规 定了公 平交 易的执 行流 程及特 殊情 况的审 批机 制;明 确了 交易执 行环 节 的 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 外 ,为 了加 强 对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日 常 监控 ,本 基 金管 理人 还 制定 了《 银 华基 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规 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 报备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 金管理 人又对 上述 制度进 行了 修改完 善, 进一步 修订 了公平 交易 的范围 ,修 订了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同 日 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 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 具体控制方法为:1 、 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 交 易均 通过恒 生交 易系统 实现 ,不掺 杂任 何的人 为判 断,所 有交 易均通 过恒 生投资 系 统 公 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 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 、 一般情况下, 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 执行 交易员 以组 合的名 义进 行一级 市场 申购投 标及 二级市 场交 易,并 确保 非集中 竞 价 交 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 、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基 金管理 人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地确定 各 投 资 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 、 本基 金管理 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 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 对公平交易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 上 所述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事 前构 建 控制 环境 、 事中 强化 落 实执 行、 事 后进 行双 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4.3.2.1 整体 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及相 关配套制度 ,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 情况如下: 在 研 究分 析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构建 了 统一 的研 究 平台 ,为 旗 下所 有投 资 组合 公平 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 投 资决 策环 节 ,各 基金 经 理、 投资 经 理严 格遵 守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各项 投 资管 理制 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 事 后监 控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定期 对 股票 交易 情 况进 行分 析 ,并 出具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况分 析报告 ;另 外,本 基金 管理人 还对 公平交 易制 度的遵 守和 相关业 务流 程的 执 行情 况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期 内 严格 执行 了 公平 交易 制 度的 相关 规 定, 未出 现 违反 公平 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 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 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 ) 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有 投资 组 合不 存在 参 与的 交易 所 公开 竞价 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 情况。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在 报 告期 内, 我 们积 极改 进 自行 开发 的 量化 投资 管 理系 统, 采 用系 统管 理 和人 工管 理相结合 的方式 处理 基金日 常运 作中所 碰到 的申购 赎回 处理、 结构 配比校 验、 风险优 化等 一系列 事 件 。 尽 管报告期间本基金多次发生大额申购赎回,我们仍将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09 元, 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5.68%,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64% 。 报告期 内, 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35% 之内, 年 化跟踪误差控 制在 4%之内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7 年 , 在目前点位, 如果不是经济基本面出现问题, 很难出现系统性风险。 虽然特朗 普上台之后对于中国外贸政策的改变, 但对于外贸的测算, 由于目前净出口对于 GDP 的贡献为负, 在中美处于补库存和 CPI 往上的阶段 , 上半年难以对经济产生较大影响。2017 年中 国去杠杆、 防 泡沫的 决心 或将减 缓货 币投放 ,地 产、汽 车的 销售可 能将 受到居 民资 产增速 放 缓 而下行 , 然 而 财 政 赤字 扩大将 一定 程度对 冲地 产与汽 车周 期下滑 的影 响。PPP 项 目的 落地 对于 机械回暖带 来 一 定 的支持 。机 械板块 的投 资重点 将从 之前的 中小 成长, 切换 到大行 业板 块,周 期将 优先于 成 长 。 所 有设备 制造 商都会 采购 基础件 ,近 一个季 度基 础件收 入增 速加快 ,显 示出行 业采 购活动 的 增 加 , 侧面反映订单的回暖。 预计整个机械行业将在 2017 年开始走 出低谷。 汽车方面, 工 信部发布第 四 批《新 能源 汽车推 广目 录》 ,主 要是 为了让 部分 已经在 生产/ 销售电 动物 流车的 企业 能够去 库 存 , 从 2017 年开 始,前四批推广目录全部作废,所以 2017 年 1-2 月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不会有大的 增长, 板块性机会可能要等到 2017 年 2 月底。 交运方面,12 月16 日结 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 出的混 合所 有制改 革提 及铁路 板块 ,叠加 铁总 换届带 来的 铁改预 期提 升, 铁 路运 输板块 大 涨 。 结 合之前 普客 提价预 期等 事件, 铁路 改革这 次或 许不一 样。 食品饮 料可 继续关 注白 酒子行 业 。 医 药 缺乏板 块性 机会。 农业 围绕供 给侧 结构性 改革 ,政策 热度 持续。 此外 ,受汇 率影 响,以 及 海 外 补 库存需求,今年家电企业出口情况都不错,预计 2017 年会 有小幅脉冲行情。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 基 金管 理人 设 立估 值委 员 会( 委员 包 括估 值业 务 分管 领导 以 及投 资部 、 研究 部、 监察稽核 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 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的基 金会 计均具 有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关 工作 经历。 基金 经理不 介 入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估 值委 员会决 议之 前会与 涉及 基金的 基金 经理进 行充 分沟通 。运 作保障 部 负 责 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 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 间不 存 在任 何重 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 金管 理 人未 签约 与 估值 相关 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 100 分级份额、 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 情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在对银华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托 管协 议的有 关规 定,依 法安 全保管 了 基 金 财 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按 照 相关 法律 法 规和 基金 合 同、 托管 协 议的 有关 规 定, 本托 管 人对 本基 金管理人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对 基金 资产净 值计 算、基 金份 额申购 赎回 价格的 计算 、基金 费用 开支等 方面 进行了 认 真 的 复 核,未 发现 基金管 理人 有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在各 重要 方面的 运作 严格按 照 基 金 合 同的规定进行。根据基金合同约定,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不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由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托管人 复核 审查的 本年 度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财务会 计报 告、投 资组 合报告 等 内 容 真 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02,416,864.31 287,383,577.18 结算备付金 454,545.45 2,988,633.32 存出保证金 1,418,290.34 3,199,289.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73,279,363.47 4,953,233,981.72 其中:股票投资 4,973,279,363.47 4,953,233,981.7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99,338.25 86,302.8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42,698,125.68 2,000,018.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520,366,527.50 5,248,891,802.52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570,841.42 - 应付赎回款 1,527,367.76 3,775,459.1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05,526.96 4,626,824.71 应付托管费 901,105.40 925,364.9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182,375.40 1,365,903.8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57,817.50 565,240.98 负债合计 21,045,034.44 11,258,793.59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992,208,341.44 4,020,763,578.46 未分配利润 507,113,151.62 1,216,869,430.47 所有者权益合计 5,499,321,493.06 5,237,633,008.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20,366,527.50 5,248,891,802.52 注: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 31 日,100 分级份额 净值人民币 0.909 元, 银 华稳进份额净值人民 币 1.045 元 , 银华锐进份额净值人民币 0.773 元; 基金份额总额 6,047,718,562.85 份, 其中 100 分级份额 464,344,356.85 份 , 银 华 稳 进 份 额 2,791,687,103.00 份 , 银 华 锐 进 份 额 2,791,687,103.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03,025,725.53 2,809,716,557.21 1. 利息收入 4,653,989.97 4,457,657.62 其中:存款利 息收入 4,556,802.16 4,455,268.11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7,187.81 2,389.51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407,264,520.18 4,537,940,429.5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92,870,489.19 4,475,777,701.09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14,394,030.99 62,162,728.47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822,545,071.75 -1,751,610,096.1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7,600,836.07 18,928,566.19 减: 二 、费用 101,519,702.21 117,607,926.49 1 .管理人报 酬 69,422,600.92 72,796,584.40 2 .托管费 13,884,520.11 14,559,316.96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17,709,707.07 29,749,569.28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502,874.11 502,455.85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504,545,427.74 2,692,108,630.7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504,545,427.74 2,692,108,630.72


7.3 所有者权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020,763,578.46 1,216,869,430.47 5,237,633,008.9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 -504,545,427.74 -504,545,427.74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润)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 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971,444,762.98 -205,210,851.11 766,233,911.87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6,604,084,787.27 517,790,075.53 7,121,874,862.80 2. 基金赎回 款 -5,632,640,024.29 -723,000,926.64 -6,355,640,950.9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992,208,341.44 507,113,151.62 5,499,321,493.0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0,388,371,977.84 739,499,570.05 11,127,871,547.8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2,692,108,630.72 2,692,108,630.7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6,367,608,399.38 -2,214,738,770.30 -8,582,347,169.68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5,533,873,717.48 1,352,286,182.18 6,886,159,899.66 2. 基金赎回 款 -11,901,482,116.86 -3,567,024,952.48 -15,468,507,069.34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 净值) 4,020,763,578.46 1,216,869,430.47 5,237,633,008.9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凌宇翔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302 号文《关 于核准银华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4 月1 日至2010 年4 月30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0 年5 月7 日 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募集规模为 2,203,888,365.95 份 基金份额。 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 确认为 100 分级份额;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 1:1 的比例确 认为银华锐进份额和银华稳进份额。 其中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1,748,978,674.95 份 100 分 级份额 (含募 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 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按 1:1 的比例确 认为 227,454,845.00 份银 华锐进份额和 227,454,845.00 份 银华稳进份额, 产生的尾差份额 1.00 份根据 《基 金合同》 约定归入基金资产。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银 华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登 记机 构为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基 金 托 管 人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 基础份额(简称“100 分级份 额 ”) 、 银华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 收益类份额 (简称 “银华稳进份额 ”) 与 银华 深证 1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 (简称 “银华锐进份额 ”) 。 其中, 银华稳 进份 额、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率不变 。 在 银 华稳 进份 额 、100 分 级 份额 存续 期 内的 每个 会 计年 度( 除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所在 会 计年度 外)第 一个 工作日 ,本 基金将 根据 基金合 同的 规定进 行基 金的定 期份 额折算 。银 华稳进 份 额 和 银 华锐进 份额 按照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净 值计算 规则 进行净 值计 算,对 银华 稳进份 额的 应得收 益 进 行 定 期份额折算,每 2 份 100 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 算份额。对 于银华稳进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华稳进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份 额净值超出本 金人民币 1.000 元部分, 将折算为场内 100 分级 份额分配给银华稳进份额持有人。100 分级份 额 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 100 分级份额将按 1 份银华稳进份额获得新增 100 分级份额的分配。持有场 外 100 分级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 100 分级份额的 分配;持有场 内 100 分级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 100 分 级份额的 分配。经过上 述份额折算,银华稳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 调整。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 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华稳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 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 折算。 除 以 上定 期份 额 折算 外, 本 基金 根据 基 金合 同的 规 定, 还将 在 以下 两种 情 况进 行份 额折算,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即:当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人民币 2.000 元 ;当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人民币 0.250 元。当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人民币 2.000 元 后,本基金将分别对银华 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和 100 分 级份额进行份额 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银华稳进份额 和银华锐进份额的比例为 1:1 ,份 额折算后银 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均调整为人民币 1.000 元 。当银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人民币 0.250 元后, 本 基金将分别对银华稳进份额、银华锐进份额和 100 分级份额 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 确保银华稳进份额和银华锐进份额的比例为 1:1 ,份额折算 后 100 分级 份额、银华稳进份额和银 华锐进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人民币 1.000 元。


100 分 级份额 设 置单 独的 基 金代 码, 只 可以 进行 场 内与 场外 的 申购 和赎 回 ,但 不上 市 交易。 银华稳 进份 额与银 华锐 进份额 交易 代码不 同, 只可在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上 市交 易, 不可单 独 进 行 申 购或赎回。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深证 100 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 (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 、 债券、 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90%-95% ,其中投资 于深证 100 指数成份股和 备 选成 份股的 资产 不低于 股票 资产的 90% 。 现金 、债 券资产 及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资的 其 他 证 券品种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5%-10% ( 其中权证资 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 0-3% ,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 。如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 95%× 深证 100 价格指数 收益率 +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 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 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围 ,由 缴纳营 业税 改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 方 政 府 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质 押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及 持有 政策性 金 融 债 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买 断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 同 业 存款、 同业 存单以 及 持 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 开 发、 教育 辅 助 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资管产 品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管 产 品 管 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 人;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 产品 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补 充通 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 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 税的 ,不再 缴纳 ;已缴 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 从 资 管 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 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 人所得税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储 蓄存 款 利 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 会财 税[2015]101 号文 《 关 于 上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 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第 一 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民 生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016 年 8 月9 日,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69,422,600.92 72,796,584.4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29,206.94 1,000,273.05 注 : 基金 管理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1.0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3,884,520.11 14,559,316.96 注 : 基金 托管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 100 分 级、银华稳进、 银华锐进份额。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银华稳进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西南证券 70.00 0.00% - - 份额单位:份 银华锐进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西南证券 70.00 0.00% - - 份额单位:份 100 分级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西南证券 1.00 0.00% - - 注: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持有 上述 基金份 额的 交易费 用按 市场 公 开的 交易费 率 计 算 并 支付。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民生银行 302,416,864.31 4,435,637.88 287,383,577.18 4,228,869.97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300104 乐视网 2016 年 12 月7 日 重大事项 35.80 2017 年1 月16 日 36.88 2,115,006 90,388,113.38 75,717,214.80 - 000166 申万宏 源 2016 年 12 月21 重大事项 6.25 2017 年1 6.29 11,300,018 87,139,835.08 70,625,112.50 -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日 月26 日 000540 中天城 投 2016 年 11 月28 日 重大事项 6.93 2017 年1 月3 日 7.00 6,222,309 46,257,596.44 43,120,601.37 - 002129 中环股 份 2016 年 4 月25 日 重大事项 9.16 - - 4,257,937 40,925,140.42 39,002,702.92 - 000750 国海证 券 2016 年 12 月15 日 重大事项 6.97 2017 年1 月20 日 6.27 3,946,392 29,173,724.24 27,506,352.24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 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0.1 公 允价值


银 行 存款 、结 算 备付 金、 存 出保 证金 、 应付 证券 清 算款 等, 因 其剩 余期 限 不长 ,公 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717,307,379.64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55,971,983.83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 额。 (2015 年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人民币 9,819,211,154.95 元 , 第二层次人民币 717,356,806.42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定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换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 97,700,572.51 元 (2015 年 度 : 人 民 币 121,797,950.40 元 ) , 由 第 二 层 次 转 入 第 一 层 次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44,212,131.39 元(2015 年度:人民 币 223,802,020.60 元) 。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的情 况(2015 年 度: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3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4,973,279,363.47 90.09 其中:股票 4,973,279,363.47 90.0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02,871,409.76 5.49 7 其他各项资产 244,215,754.27 4.42 8 合计 5,520,366,527.50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23,767,195.62 0.43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660,070,688.23 48.3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9,005,186.32 0.35 E 建筑业 26,273,697.12 0.48 F 批发和零售业 88,985,094.80 1.6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591,532,257.01 10.76 J 金融业 721,554,267.66 13.12 K 房地产业 438,440,735.62 7.9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9,840,856.64 1.6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2,316,845.21 2.41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42,549,174.92 2.59 S 综合 38,943,364.32 0.71 合计 4,973,279,363.47 90.43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股 票 投 资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1 000002 万


科A 11,655,213 239,514,627.15 4.36 2 000651 格力电器 9,368,202 230,645,133.24 4.19 3 000333 美的集团 7,331,261 206,521,622.37 3.76 4 000001 平安银行 16,597,459 151,036,876.90 2.75 5 000725 京东方A 50,014,292 143,040,875.12 2.60 6 000858 五 粮 液 3,636,058 125,371,279.84 2.28 7 000776 广发证券 5,955,502 100,409,763.72 1.83 8 002450 康得新 5,078,138 97,043,217.18 1.76 9 000783 长江证券 9,475,231 96,931,613.13 1.76 10 002415 海康威视 3,901,284 92,889,572.04 1.69 注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指数 投 资 的 所 有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http://www.yhfund.com.cn )的年 度报告正文。 8.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333 美的集团 187,000,083.01 3.57 2 000651 格力电器 174,047,665.96 3.32 3 000001 平安银行 170,737,931.36 3.26 4 000725 京东方A 151,564,285.48 2.89 5 000783 长江证券 127,673,256.60 2.44 6 000858 五 粮 液 121,877,298.58 2.33 7 002739 万达院线 121,658,475.26 2.32 8 002024 苏宁云商 116,038,089.47 2.22 9 000776 广发证券 113,701,125.95 2.17 10 300059 东方财富 109,637,361.65 2.09 11 002304 洋河股份 97,456,701.47 1.86 12 002415 海康威视 97,270,892.91 1.86 13 002673 西部证券 95,717,082.75 1.83 14 002450 康得新 93,420,927.65 1.78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15 000166 申万宏源 91,507,462.70 1.75 16 002466 天齐锂业 87,884,624.06 1.68 17 000503 海虹控股 86,291,518.53 1.65 18 002736 国信证券 83,463,685.98 1.59 19 000063 中兴通讯 82,628,958.71 1.58 20 001979 招商蛇口 81,629,454.43 1.56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192,196,578.09 3.67 2 000651 格力电器 178,113,424.01 3.40 3 000333 美的集团 175,504,308.39 3.35 4 000001 平安银行 148,867,935.62 2.84 5 000783 长江证券 139,705,519.34 2.67 6 000725 京东方A 136,675,317.22 2.61 7 000858 五 粮 液 131,190,808.59 2.50 8 000776 广发证券 113,372,976.21 2.16 9 002024 苏宁云商 110,352,429.26 2.11 10 002415 海康威视 101,084,772.32 1.93 11 300059 东方财富 96,981,407.50 1.85 12 002450 康得新 87,839,144.70 1.68 13 002304 洋河股份 81,576,017.87 1.56 14 000166 申万宏源 76,118,824.74 1.45 15 000063 中兴通讯 75,230,213.37 1.44 16 001979 招商蛇口 71,820,857.65 1.37 17 000625 长安汽车 68,852,369.64 1.31 18 002594 比亚迪 67,113,753.18 1.28 19 000503 海虹控股 66,273,795.28 1.27 20 000423 东阿阿胶 65,714,667.01 1.25 注: “卖出金 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的 成 本 总 额及 卖 出 股 票的 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6,190,757,552.9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641,037,588.68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注: “买入股 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包 括 广发 证 券 ( 证券 代 码 :000776 )。 根 据 广 发 证券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发布的 公 告 , 该上 市 公 司 因涉 嫌 未 按 规 定 审 查 、 了 解 客 户 身 份 等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已 由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调 查 完 毕 并 依 法 对 广 发 证 券 做 出 行 政 处 罚 。 判 决 广 发 证 券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违法所得 6,805,135.75 元 , 并 处以 20,415,407.25 元罚 款 。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 认 为 上 述 处 罚 不 会 对 广 发 证 券 的 投 资 价 值 构 成 实 质 性 负 面 影 响 , 因 此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上 述 上 市公 司 的 投 资判 断 未 发 生改 变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 案 调 查 或 在本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 内受 到 公 开 谴责 、 处 罚 的情 况 。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8.12.2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没 有 超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股 票 库 之 外的 情 形 。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18,290.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9,338.25 5 应收申购款 242,698,125.6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4,215,754.27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8.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级别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银华 稳进 2,494 1,119,361.31 2,593,720,915.00 92.91% 197,966,188.00 7.09% 银华 锐进 61,329 45,519.85 71,147,733.00 2.55% 2,720,539,370.00 97.45% 100 分 级 14,428 32,183.56 211,680,415.83 45.59% 252,663,941.02 54.41% 合计 78,251 77,286.15 2,876,549,063.83 47.56% 3,171,169,499.02 52.44%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对于合 计数 ,比例 的 分 母 采 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银华稳进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56,238,362.00 23.51% 2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60,954,492.00 16.51% 3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54,684,710.00 9.12%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五组合 100,416,026.00 3.60% 5 银华财富资本-工商银行-银华财 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99,901,195.00 3.58% 6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零组合 87,661,833.00 3.14% 7 民生加银基金-广州农商银行-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8,749,720.00 2.82% 8 广东君之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 之健翱翔稳进证券投资基金 76,294,394.00 2.73% 9 李怡名 74,339,660.00 2.66% 10 民生加银资产-民生银行-民生加 银资管共赢绝对收益 1 号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64,999,864.00 2.33% 银华锐进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李刚 90,900,000.00 3.26% 2 丁香 23,104,100.00 0.83% 3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14,800,000.00 0.53% 4 李冬梅 12,197,300.00 0.44% 5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 11,999,999.00 0.43%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金彩双赢年金保险 B 款 (万能型) 6 黄文杰 11,243,700.00 0.40% 7 曾甲囡 10,474,524.00 0.38% 8 王建乔 10,361,210.00 0.37% 9 孙学才 10,184,100.00 0.36% 10 叶海龙 9,984,901.00 0.36%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 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银华稳进 0.00 0.00% 银华锐进 300.00 0.00% 100 分级 281,346.41 0.06% 合计 281,646.41 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 金 份 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银华稳进 银华锐进 100 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5 月7 日)基金份额总额 227,454,845.00 227,454,845.00 1,748,978,674.9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027,657,245.00 2,027,657,245.00 677,699,593.1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7,998,859,445.13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6,823,069,877.77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 额减少以"-" 填列) 764,029,858.00 764,029,858.00 -1,389,144,803.7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91,687,103.00 2,791,687,103.00 464,344,356.85 注:拆分变动份额含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 份额折算后的调整份额。 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9 月3 日发布 公告,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第1 次临 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 选举李福春先生、 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经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变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 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王珠林先生、 钱龙海先生、 李福春先生、 吴坚先 生、 郑秉文 先 生 、 刘星先生、 邢冬梅女士、 封和平先生、 王立新先生 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吴坚先生 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 11.2.2 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策 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基金的审 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105,000.00 元。 目前的审 计机构已连续为本基金提供 7 年的 审计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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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5,105,328,563.87 43.15% 4,754,588.62 43.15% - 万联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1,739,541,189.85 14.70% 1,620,034.74 14.70%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1,719,680,918.93 14.53% 1,601,535.98 14.53%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1,106,153,916.02 9.35% 1,030,162.95 9.35%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 813,737,287.57 6.88% 757,834.74 6.88%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288,548,276.93 2.44% 268,725.08 2.44%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278,020,459.53 2.35% 258,920.24 2.35%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271,641,762.75 2.30% 252,979.56 2.30%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1 234,179,059.39 1.98% 218,091.34 1.98%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181,874,917.23 1.54% 169,380.02 1.54%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93,088,789.60 0.79% 86,693.20 0.79%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 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万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注:1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经公司 批准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790,500,000.00 100.00% - - 万联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万和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注:本基金本报 告期未通过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及权证交易。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