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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B(150176)

H股B: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华 恒生 中国 企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1 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 H 股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8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4 月9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总额 8,636,212,142.4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 金 份 额 上市的证 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5 月12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简称: H 股A H 股B H 股分级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交 易代码: 150175 150176 161831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金的份额总额 3,459,968,160.00 份 3,459,968,160.00 份 1,716,275,822.45 份


2.2


基 金 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力 争 对 恒 生 中 国 企 业 指 数 进 行 有 效 跟 踪 , 并 力 争 将 本 基 金 的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的 绝对值控制在 0.5% 以内 , 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5% 以内, 以实现 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复 制 法 , 按 照 成 份 股 在 恒 生 中 国 企 业 指 数 中 的 组 成 及 其 基 准 权 重 构 建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 以 拟 合 、 跟 踪 恒 生 中 国 企业指数的收益表现,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 备 选 股 、 在 已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签 署 双 边 监 管 合 作 谅 解 备 忘 录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登 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5% , 其 中,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股的投 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3% ;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 的5% 。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 港 币 汇 率 × 恒 生 中 国 企 业 指 数 收 益 率 ×95%+ 人 民 币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活期存款收益率 ×5% ( 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 股 票 型 基 金 , 具 有 较 高 预 期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征。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华 H 股 A 份 额具有预期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银华 H 股 B 份额 具 有 预 期 高 风 险 、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特 征 。 同 时 , 本 基 金 为 海 外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除 了 需 要 承 担 与 国 内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类 似 的 市 场 波 动 风 险 之 外 , 本 基 金 还 面 临 汇 率 风 险 、 主 要 市 场 风 险 等 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H 股A H 股B H 股分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高风险、 高预 期收益。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收益。


2.3


基 金 管 理人 和 基 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文辉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 )675950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 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 )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 )66275853


2.4 境 外 资 产 托管 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JPMorgan Chase Bank, HONG KONG BRANCH 中文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注册地址 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 43240, U.S.A. 办公地址 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邮政编码 OH 43240


2.5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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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4 月9 日 ( 基金合同生 效 日)-2014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33,415,251.38 -1,123,039,692.25 2,807,007.07 本期利润 842,378,584.31 -1,925,879,913.06 6,023,332.0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0973 -0.6449 0.095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1.63% -61.73% 9.3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49% -21.36% 17.21%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103,137,960.90 -1,245,206,029.05 4,869,366.85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435 -0.2278 0.085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600,717,228.33 4,773,619,493.29 66,130,932.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801 0.8734 1.1495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61% -7.83% 17.21% 注:1 、 “本 期已实现收益 ”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汇兑收益 (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报告所 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 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34% 1.09% 1.80% 1.11% -1.46% -0.02% 过去六 个月 10.43% 1.08% 12.22% 1.08% -1.79% 0.00% 过去一 年 3.49% 1.38% 3.77% 1.36% -0.28% 0.02% 自基金 合同生 效起至 今 -4.61% 1.43% 2.40% 1.45% -7.01% -0.02%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本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4 年4 月9 日。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 内为建 仓期 ,截至 本期 末本基 金成 立未满 一年 。截至 建仓 期结束 时本 基金的 各项 投资比 例 已 达 到 基金合 同第 十五章 的规 定:投 资于 标的指 数成 份股、 备选 股、在 已与 中国证 监会 签署双 边 监 管 合 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的 85% , 其中,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5%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在存续期内, 本基金 (包括 H 股分级份额 、H 股A 份额 、H 股B 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 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 年 8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月 9 日起变 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7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核 心价值 优选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优 质增 长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富裕 主题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领 先策 略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全球 核心优 选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和 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 金、 银华 信用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成 长先 锋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中证 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 地资源 主题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永泰 积极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 中 小 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 中 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 华 交易型 货币 市场基 金、 银华信 用四 季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中 证转债 指数 增强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恒生 中国 企业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多利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银华 永益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活钱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双月 定期理 财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银 华高 端制造 业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惠增利 货币 市场基 金 、 银 华 回报灵 活配 置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泰利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汇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稳 利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银华 战略新 兴灵 活配置 定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逆 向投 资灵活 配 置 定 期 开放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互 联网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生 态 环 保 主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合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添 益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远景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双 动力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大 数 据 灵 活 配置定 期开 放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量化 智慧 动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多元 视野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惠添 益货 币市场 基金 、银华 鑫锐 定增灵 活 配 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通利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沪 港深增 长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银 华鑫 盛定增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添 泽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银 华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体 育文 化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银华上 证 5 年 期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银华 上证 10 年期 国 债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盛世精 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同时 ,本基 金 管 理 人 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乐育涛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4 月9 日 - 14 年 硕士学历。曾就职于 WorldCo 金融 服 务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自 营 证 券 投 资 工作;曾就职于 Binocular 资产管 理 公 司 , 主 要 从 事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策 略研究工作;并曾就职于 Evaluserve 咨询公司, 曾任职投资 研究部主管。2007 年4 月加盟银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担 任 基 金 经 理助理职务,自 2011 年 5 月 11 日 起 担 任 银 华 全 球 核 心 优 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 籍:中国。 周大鹏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6 年 1 月 14 日 - 8 年 硕 士 学 位 。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 2008 年7 月 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 , 曾 担 任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量 化 投 资 部 研 究 员 及 基 金 经 理 助 理等职, 自2011 年9 月26 日至2014 年 1 月 6 日 担任银华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 金经理, 自 2012 年8 月23 日起兼任 上证50 等 权 重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8 月 29 日 起 兼 任 银 华 上 证 50 等 权 重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 接 基 金 基金经理,自 2013 年 5 月 22 日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兼任银 华中证成 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1 月7 日起兼任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由银华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转 型) 基金经 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李宜璇女 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2016 年 1 月 12 日 - 3.5 年 博 士 学 位 ; 曾 就 职 于 华 龙 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司,2014 年 12 月 加入银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量 化 投 资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部 量 化 研 究 员 , 现 任 量 化 投 资 部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职 务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籍:中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理办法》 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 他有 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 在严 格控 制风险 的 基 础 上, 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谋 求最大 利益, 无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本基 金无 违法、 违 规 行 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 层 面 的《银 华基 金管理 股份 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 对投资 部、固 定收 益部、 量 化 投 资 部、研 究部 、交易 管理 部、监 察稽 核部等 相关 所有业 务部 门进行 了制 度上的 约束 。该制 度 适 用 于 本基金 管理 人所管 理的 公募基 金、 社保组 合、 企业年 金及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组合 等,规 范 的 范 围 包括但 不限 于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等 投资管 理活 动,同 时 包 括 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 了 规范 本基 金 管理 人各 投 资组 合的 证 券投 资指 令 的执 行过 程 ,完 善公 平 交易 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 会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见》 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制定了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 平交易 执行 制度 》 , 规 定了公 平交 易的执 行流 程及特 殊情 况的审 批机 制;明 确了 交易执 行环 节 的 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 外 ,为 了加 强 对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日 常 监控 ,本 基 金管 理人 还 制定 了《 银 华基 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规 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 报备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 金管理 人又对 上述 制度进 行了 修改完 善, 进一步 修订 了公平 交易 的范围 ,修 订了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同 日 反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 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 具体控制方法为:1 、 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 易均 通过恒 生交 易系统 实现 ,不掺 杂任 何的人 为判 断,所 有交 易均通 过恒 生投资 系 统 公 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 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 、 一般情况下, 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 执行 交易员 以组 合的名 义进 行一级 市场 申购投 标及 二级市 场交 易,并 确保 非集中 竞 价 交 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 、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基 金管理 人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地确定 各 投 资 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 、 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 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 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 上 所述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事 前构 建 控制 环境 、 事中 强化 落 实执 行、 事 后进 行双 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4.3.2.1 整体 执行情况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及相 关配套制度 ,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 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 研 究分 析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构建 了 统一 的研 究 平台 ,为 旗 下所 有投 资 组合 公平 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 投 资决 策环 节 ,各 基金 经 理、 投资 经 理严 格遵 守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各项 投 资管 理制 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 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 事 后监 控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定期 对 股票 交易 情 况进 行分 析 ,并 出具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况分 析报告 ;另 外,本 基金 管理人 还对 公平交 易制 度的遵 守和 相关业 务流 程的执 行情 况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期 内 严格 执行 了 公平 交易 制 度的 相关 规 定, 未出 现 违反 公平 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 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 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 为 95% ) 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有 投资 组 合不 存在 参 与的 交易 所 公开 竞价 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 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本 基 金主 要采 用 组合 复制 策 略以 更好 地 跟踪 标的 指 数恒 生国 企 指数 ,实 现 基金 投资目标。报 告期内,本基金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大额申赎 对跟踪效果带来的影响。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801 元, 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49% , 同 期业绩 比 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3.77% 。报 告期 内, 受 大额 申赎 资 金冲 击的 影 响, 本基 金 跟踪 误差 有所扩大。 本基金 管理 人将根 据市 场情况 积极 采取合 理的 措施, 力争 将本基 金的 跟踪误 差控 制在基 金 合 同 规 定的范围之内。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作 为 一只 投资 于 香港 恒生 国 企指 数的 被 动投 资管 理 产品 ,本 基 金将 在严 守 基金 合同及相关法 律法规 要求 的前提 下, 继续秉 承指 数化被 动投 资策略 ,积 极应对 基金 申购赎 回等 因素对 指 数 跟 踪 效果带来的冲击,逐步降低前期产生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一致。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 基 金管 理人 设 立估 值委 员 会( 委员 包 括估 值业 务 分管 领导 以 及投 资部 、 研究 部、 监察稽核 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 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的基 金会 计均具 有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关 工作 经历。 基金 经理不 介 入 基 金 日常估 值业 务;估 值委 员会决 议之 前会与 涉及 基金的 基金 经理进 行充 分沟通 。运 作保障 部 负 责 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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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 间不 存 在任 何重 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 金管 理 人未 签约 与 估值 相关 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银华 H 股份额、银华 H 股 A 份 额、银华 H 股B 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 情况的说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银华 H 股份额、银华 H 股 A 份 额、银华 H 股B 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09,016,236.05 631,060,698.71 结算备付金 219,272,095.03 32,187,620.69 存出保证金 28,892,494.10 36,726,180.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874,099,447.86 4,095,587,202.38 其中:股票投资 6,874,099,447.86 4,095,587,202.38








基金 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40,506.40 100,804.31 应收股利 255,000.00 255,000.00 应收申购款 122,462.02 157,795,645.3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631,798,241.46 4,953,713,152.16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54.81 171,113,952.26 应付赎回款 5,004,650.72 1,427,289.22 应付管理人报酬 7,109,021.77 3,365,979.13 应付托管费 1,990,526.09 942,474.1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5,199,489.55 2,521,722.02 应交税费 -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75,870.19 722,242.08 负债合计 31,081,013.13 180,093,658.87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8,252,149,442.67 5,346,335,909.51 未分配利润 -651,432,214.34 -572,716,416.22 所有者权益合计 7,600,717,228.33 4,773,619,493.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31,798,241.46 4,953,713,152.16 注: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 31 日,H 股分级份额 净值人民币 0.8801 元,H 股 A 份额净 值人民币 1.0042 元,H 股 B 份额 净值 人民币 0.7560 元;基 金份额总额 8,636,212,142.45 份,其 中,H 股 分 级 份 额 总 额 1,716,275,822.45 ,H 股 A 份额总额 3,459,968,160.00 份,H 股 B 份额总额 3,459,968,160.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970,488,276.73 -1,848,645,579.02 1. 利息收入 5,951,286.14 3,768,920.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951,286.14 3,674,436.37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94,484.44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列) -39,427,623.15 -1,063,027,241.4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02,813,211.3 0 -1,049,309,249.03








基金 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52,314,470.91 -175,172,818.63 股利收益 211,071,117.24 161,454,826.22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975,793,835.69 -802,840,220.81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17,614,138.95 5,689,919.58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 10,556,639.10 7,763,042.84 减: 二 、费用 128,109,692.42 77,234,334.04 1 .管理人报 酬 72,218,393.99 30,676,418.41 2 .托管费 20,221,150.33 8,589,397.17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32,317,695.33 36,276,440.72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3,352,452.77 1,692,077.74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842,378,584.31 -1,925,879,913.06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列) 842,378,584.31 -1,925,879,913.06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346,335,909.51 -572,716,416.22 4,773,619,493.2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利润) - 842,378,584.31 842,378,584.3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2,905,813,533.16 -921,094,382.43 1,984,719,150.73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2,530,819,300.19 -2,098,657,836.21 10,432,161,463.98 2.基 金赎回 款 -9,625,005,767.03 1,177,563,453.78 -8,447,442,313.2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8,252,149,442.67 -651,432,214.34 7,600,717,228.33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金净值)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7,109,280.52 9,021,651.93 66,130,932.4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利润) - -1,925,879,913.06 -1,925,879,913.0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5,289,226,628.99 1,344,141,844.91 6,633,368,473.90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1,385,830,565.40 1,458,398,220.13 12,844,228,785.53 2.基金赎回 款 -6,096,603,936.41 -114,256,375.22 -6,210,860,311.6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346,335,909.51 -572,716,416.22 4,773,619,493.2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凌宇翔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银 华恒 生中国 企业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 ) , 系经 中国 证 券 监督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 会 ” ) 证监 许 可[2013]1433 号 《关 于 核准 银华 恒 生中 国企 业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至 2014 年 4 月2 日 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4 月9 日 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 续 期 限不定。 首次募 集规模为 303,487,507.99 份基金份 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登 记机 构为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基 金 托 管人为 中国 建设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银 华 恒生 国企 指 数分 级(QDII )的基 金 份额 包括 银 华恒 生国 企 指数 分级 (QDII)的 基 础份 额 (即 “H 股分 级份额 ”)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 (QDII ) 的稳 健收益类份额 (即 “H 股 A 份额”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与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的积极收益类份额(即 “H 股 B 份额 ” ) 。 (注 :根据《关于银 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子份额场内简称的公告》 , 自 2015 年 2 月 4 日起,本 基金稳健收益类份额的场内简称由 “ 银华 H 股 A” 更名为“H 股 A” , 本基 金积极收益类份额 的场 内简称由 “银华 H 股 B” 更名为“H 股 B” 。 根据 《关于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础份额场内简称的公告》 , 自2015 年 4 月10 日起, 本 基金基础份额的场内简称由 “银华 H 股 ”更名为“H 股分级”。) H 股分级 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 回,及 上市 交易( 经本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 金管 理股份 有限 公司与 本基 金托管 人中 国建设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于 2015 年4 月7 日对基金合同进行了修订, 修改了关于银华 H 股 份额不上市 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对涉及 H 股分 级份额上市交易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H 股分 级份额于 2015 年 4 月 13 日 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H 股 A 份额 与 H 股 B 份 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在 H 股A 份 额、H 股分级 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将按照基 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H 股 A 份额和 H 股 B 份额按 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份额 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 H 股 A 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 H 股 分级份额将按 1 份H 股A 份额获得约 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H 股 A 份额 和 H 股 B 份额的 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 例。对于 H 股 A 份额期 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 H 股 A 份额每 个定期折算期间期末即 11 月30 日份 额净值超出 1.0000 元部分 , 将折算为场 内 H 股分 级份额分配给 H 股A 份 额持有人。 H 股分级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H 股分级份额将按 1 份H 股 A 份额获得新增 H 股分级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 H 股分级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 获得新增场外 H 股分级 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 H 股分级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 获得新增场内 H 股分级 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H 股 A 份额和 H 股分级份额 的基金份额 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以上定期份额折算外, 本基金还将在H 股分级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1.5000 元及以 上时 , 分别对 H 股 A 份额、H 股 B 份额和 H 股分级份额 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 H 股 A 份额和 H 股B 份额的比例 为 1:1 , 份额 折算后 H 股A 份额、H 股B 份额和H 股 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均调整为 1 元。


本 基 金投 资于 具 有良 好流 动 性的 金融 工 具, 包括 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 备选 股 、在 已与 中国证监 会 签 署 双 边 监 管 合 作 谅 解 备 忘 录 的 国 家 或 地 区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登 记 注 册 的 跟 踪 同 一 标 的 指 数 的 ETF 、 以及在 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 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他 股票、 固定 收益类 证券 、现金 、短 期金融 工具 以及法 律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 其 他 金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融工具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果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股 、在 已与中 国证 监会签 署双 边监管 合作 谅解备 忘录 的国家 或地 区证券 监管 机构登 记 注 册 的 跟踪同一标的指 数的 ETF 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 ,其中,本 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 市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现 金 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可以 将其 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 港币汇率×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 ×95%+ 人民 币活期存款收益率 ×5%(税后)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4]78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 业所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2016]36 号 《 关 于 全 面 推 开 营 业 税 改 增 值 税 试 点 的 通 知 》 、 财 税 [2016]46 号 《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 全 面 推 开 营 改 增 试 点 金 融 业 有 关 政 策 的 通 知》 、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6]140 号 《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2 号 《关于资管 产品增 值税 政策有 关问 题的补 充通 知》及 其他 境内外 相关 税务法 规和 实务操 作, 主要税 项 列 示 如 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或增值税;


(2)2017 年 7 月 1 日( 含)以 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 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前运 营过程中 发生的 增值 税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 值税的 ,不 再缴纳 ;已 缴纳增 值税 的,已 纳税 额从资 管 产 品 管 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 基金取得 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 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 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 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4) 基 金取得 的 源自 境外 的 股利 收益 , 其涉 及的 境 外所 得税 税 收政 策, 按 照相 关国 家 或地区 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 ,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第 一 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摩 根 大 通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 “ 摩 根 大 通 银 行”) 基金境外托管人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2016 年8 月9 日,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10,686,032,669.18 66.22% 2,538,422,309.48 14.35%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基金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基金交易。 7.4.8.1.5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6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 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8,549,012.32 63.36% 10,579,741.72 69.61%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 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2,030,729.40 12.43% 2,030,729.40 80.53% 注:上 述佣 金按市 场佣 金率计 算, 以扣除 由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收取 证管费 和 经 手 费 后的净 额列 示。该 类佣 金协议 的服 务范围 还包 括佣金 收取 方为本 基金 提供的 证券 投资研 究 成 果 和 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72,218,393.99 30,676,418.41 其中: 支付 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654,109.24 307,501.23 注 : 基金 管理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1.0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0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0,221,150.33 8,589,397.17 注 : 基金 托管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28%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H=E×0.28%/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H 股 分级 份 额单位 :份 关 联方 名称 本期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 比例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 比例 第 一创业 53,944.00


0.00% - - 西 南证券


1.00


0.00% - - H 股 A 份 额单位 :份 关 联方 名称 本期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 比例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 比例 第 一创业 1,000,000.00


0.03% - - 西 南证券


15,421,852.00


0.45% - - H 股 B 份 额单位 :份 关 联方 名称 本期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 比例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持 有的基 金份 额 占 基金总 份额 的 比例 西 南证券 15,307,394.00 0.44% - - 注:1 、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 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摩根大通银行 64,339,659.59 - 391,944,418.78 - 中国建设银行 444,676,576.46 4,711,606.37 239,116,279.93 2,513,357.85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均未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 款、 结算备 付金 、存出 保证 金、应 付证 券清算 款等 ,因其 剩余 期限不 长, 公允价 值 与 账 面 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6,874,099,447.86 元, 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 年12 月31 日 : 第一 层次人民币 4,095,587,202.38 元,无 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 的余额) 。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 政策 为以报 告期 初作为 确定 金融工 具公 允价值 层次 之间转 换的 时点。 本基 金本报 告 期 持 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2015 年 度:无)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未 发 生 转 入 或 转 出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 值 的 情 况 (2015 年度 :无) 。 7.4.10.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 务报表的 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3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874,099,447.86 90.07 其中:普通股 6,874,099,447.86 90.07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28,288,331.08 9.54 8 其他各项资产 29,410,462.52 0.39 9 合计 7,631,798,241.46 100.00


8.2 期 末 在 各 个国 家 ( 地 区) 证 券 市 场的 权 益 投 资分 布


































































































金额单位: 人民 币 元 国家( 地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6,874,099,447.86 90.44 合计 6,874,099,447.86 90.44 注:1 、股票 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3 、自 2015 年 4 月 28 日起,本基金开始通过沪港通机制投资于中国香港股票市场上的恒生中 国企 业指数 成分股、 备选股。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通 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持有的股票的市值 为 6,654,051,522.84 元, 占 期末净值 87.54% 。 8.3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权 益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 民币元











行 业类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Health Care 117,702,201.99 1.55 Consumer Staples 33,023,520.18 0.43 Materials 80,545,482.07 1.06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144,918,956.83 1.91 Consumer Discretionary 215,530,323.92 2.84 Industrials 453,665,452.23 5.97 Utilities 191,621,860.64 2.52 Financials 4,683,749,941.98 61.62 Energy 953,341,708.02 12.54 合计 6,874,099,447.86 90.44 注:1 、以上 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8.4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 名称 ( 中 文) 证券代 码 所在 证券 市场 所属国 家(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公 03988 HKCG 港股 通 CH 258,664,000 795,938,719.16 10.47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司 2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01398 HKCG 港股 通 CH 189,398,000 787,795,583.16 10.36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中国平 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中国平 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 02318 HKCG 港股 通 CH 18,013,000 625,176,974.84 8.23 4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 寿保险 股份有 限公司 02628 HKCG 港股 通 CH 25,209,000 455,503,992.32 5.99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中国石 油化工 集团公 司 00386 HKCG 港股 通 CH 87,356,000 429,774,485.58 5.65 6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中国石 油天然 气集团 公司 00857 HKCG 港股 通 CH 71,772,000 371,080,460.54 4.88 7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农 业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01288 HKCG 港股 通 CH 84,599,000 240,645,391.74 3.17 8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 03968 HKCG 港股 通 CH 13,622,500 221,531,707.80 2.91 9 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 Co.,Ltd. 中国太 平洋保 险(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02601 HKCG 港股 通 CH 8,163,200 197,520,832.07 2.60 10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中国人 民财产 保险股 份有限 02328 HKCG 港股 通 CH 15,714,000 169,800,468.09 2.23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公司 注:1 、证券 代码采用当地市场代码。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3 、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yhfund.com.cn )的年 度报告正文。 8.5 报 告 期 内 权益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5.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权 益 投 资 明细






















































































金 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01398 HKCG 1,026,697,320.55 21.51 2 Bank Of China Limited 03988 HKCG 970,261,965.99 20.33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02318 HKCG 873,409,242.83 18.30 4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02628 HKCG 599,196,568.48 12.55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00386 HKCG 505,916,916.97 10.60 6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00857 HKCG 427,543,080.07 8.96 7 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 Co.,Ltd. 02601 HKCG 375,760,241.84 7.87 8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03968 HKCG 327,729,538.78 6.87 9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01288 HKCG 297,481,530.72 6.23 10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02328 HKCG 239,591,132.98 5.02 11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imited 00728 HKCG 204,209,675.96 4.28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12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Ltd. 01988 HKCG 200,275,725.35 4.20 13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03328 HKCG 183,013,400.32 3.83 14 Haito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06837 HKCG 178,211,271.25 3.73 15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01088 HKCG 176,987,132.63 3.71 16 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 00998 HKCG 171,321,246.55 3.59 17 Sinopharm Group Co., Ltd. 01099 HKCG 169,544,725.03 3.55 18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06030 HKCG 160,256,135.60 3.36 19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01800 HKCG 137,779,169.72 2.89 20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01766 HKCG 134,572,419.72 2.82 21 Huaneng Power International,Inc. 00902 HKCG 105,009,824.18 2.20 22 HTSC 06886 HKCG 104,023,713.06 2.18 23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td. 01336 HKCG 103,608,245.43 2.17 24 China Cinda 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 01359 HKCG 102,097,498.61 2.14 25 China Galaxy Securities Co,Ltd 06881 HKCG 101,772,488.18 2.13 26 China Guangdong Nuclear Power Co.,Ltd. 01816 HKCG 98,683,902.47 2.07 27 Dongfeng Motor Group Co.,Ltd. 00489 HKCG 97,898,332.23 2.05 28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00914 HKCG 95,945,434.48 2.01 注:1 、以上 权益投资所在证券市场为香港,所属国家为中国。 2 、“买入金 额 ”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8.5.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权 益 投 资 明细






















































































金额单位: 人 民币元 序号 公司名称(英文) 证券代码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01398 HKCG 809,072,174.96





16.95


2 Bank Of China Limited 03988 HKCG 733,782,486.60





15.37


3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mpany Of China,Ltd. 02318 HKCG 676,819,903.55





14.18


4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02628 HKCG 441,058,304.80





9.24


5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00386 HKCG 409,175,263.00





8.57


6 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00857 HKCG 343,216,785.39





7.19


7 China Pacific Insurance(group) Co.,Ltd. 02601 HKCG 318,025,607.76





6.66


8 China Merchants Bank Co.,Ltd. 03968 HKCG 269,446,006.14





5.64


9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01288 HKCG 221,024,768.63





4.63


10 China Telecom Corporation Limited 00728 HKCG 164,252,750.05





3.44


11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Ltd. 01988 HKCG 152,526,175.70





3.20


12 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02328 HKCG 144,673,873.15





3.03


13 Dalian Wanda Commercial Properties Co.,ltd. 03699 HKCG 141,276,464.27





2.96


14 China Citic Bank 00998 HKCG 141,246,895.24





2.96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Corporation Limited 15 China Shenhua Energy Company Limited 01088 HKCG 139,489,303.33





2.92


16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03328 HKCG 138,209,685.94





2.90


17 Sinopharm Group Co., Ltd. 01099 HKCG 134,797,184.44





2.82


18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06030 HKCG 130,368,580.67





2.73


19 Haitong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06837 HKCG 121,195,500.49





2.54


20 China 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 01800 HKCG 112,085,997.38





2.35


21 CRRC Corporation Limited 01766 HKCG 97,867,820.81





2.05


注:1 、以上 权益投资所在证券市场为香港,所属国家为中国。 2 、“卖出金 额 ”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5.3 权 益 投 资 的买 入 成 本 总额 及 卖 出 收入 总 额








































































































单位: 人民币元 买入成本(成交)总额 9,124,059,803.99 卖出收入(成交)总额 7,013,718,423.31 注:权 益投 资的“ 买入 成本(成交) 总额 ” 和“ 卖出收 入(成交) 总额 ”均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6 期 末 按 债 券信 用 等 级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金融 衍 生 品 投资 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衍生品类别 衍生品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其他衍生工具_ 股指 期货_ 初始 HHI1701_D 339,838,124.45 4.47 2 其他衍生工具_ 股指 期货_ 冲抵 HHI1701_D -339,838,124.45 -4.47


8.10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基金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本 期 不存 在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8.11.2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没 有 超出 基 金 合 同规 定 的 备 选股 票 库 之 外的 情 形 。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8,892,494.1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255,000.00 4 应收利息 140,506.40 5 应收申购款 122,462.0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9,410,462.52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H 股 A 1,728 2,002,296.39 3,090,924,590.00 89.33% 369,043,570.00 10.67% H 股 B 24,252 142,667.33 937,015,433.00 27.08% 2,522,952,727.00 72.92% H 股 分级 7,052 243,374.34 1,363,889,098.29 79.47% 352,386,724.16 20.53% 合计 33,032 261,449.87 5,391,829,121.29 62.43% 3,244,383,021.16 37.57%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对于合 计数 ,比例 的 分 母 采 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H 股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647,702,363.00 18.80% 2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02,636,025.00 11.69% 3 国泰世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200,667,676.00 5.83% 4 广发基金-光大银行-光大保德信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6,687,661.00 4.55% 5 广发基金-工商银行-中国平安人 寿保险-债券委托投资 1 号 115,861,820.00 3.36% 6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团 体年金 102,854,844.00 2.99% 7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水滴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2,054,846.00 2.96% 8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90% 9 广发基金-招商银行-招商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90,564,705.00 2.63% 1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险分红 89,247,423.00 2.59% H 股B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工银瑞信基金-工商银行-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 132,300,479.00 3.84% 2 廖晓东 129,399,000.00 3.76% 3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 易担保证券账户 129,266,600.00 3.75% 4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水滴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3,342,764.00 3.00% 5 北京源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源沣 进取 1 号证 券投资基金 75,884,000.00 2.20% 6 李小彬 71,278,770.00 2.07% 7 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光大 中国动态 QFII 基金 43,214,200.00 1.25% 8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水 滴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41,081,452.00 1.19% 9 上海泽堃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泽堃价值 1 号基金 39,369,659.00 1.14% 10 崔金玉 30,051,350.00 0.87% H 股分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廖晓东 249,234,175.00 58.16% 2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水滴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0,253,400.00 14.06% 3 李怡名 6,164,908.00 1.44%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21,949.00 1.41% 5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5,394,345.00 1.26% 6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险分红 4,814,314.00 1.12% 7 广发基金-招商银行-招商财富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 4,798,272.00 1.12% 8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盛泉 恒元量化进取多策略 1 号基金 4,680,000.00 1.09% 9 招商基金-工商银行-暖流资产 “固赢 10 号 ”现金管理资产管理计 划 4,642,342.00 1.08% 10 张丽君 4,000,000.00 0.93% 11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兴业信托-兴 福 TOP 量化 优选 30 集合 资金信托计 划 4,000,000.00 0.93%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H 股A 0.00 0.00% H 股B 0.00 0.00% H 股分级 413,486.33 0.02% 合计 413,486.33 0.00%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合计数 比例 的分母 采 用 期 末 基金份额总额。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 金 份 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H 股A H 股B H 股分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4 月 9 日) 基金份额总额 - - 303,487,507.9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505,688,064.00 2,505,688,064.00 454,014,968.89 本报告期基金 总申购份额 - - 12,815,203,134.51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9,915,854,506.6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954,280,096.00 954,280,096.00 -1,637,087,774.26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459,968,160.00 3,459,968,160.00 1,716,275,822.45 注:拆 分变 动份额 含本 基金三 级份 额之间 的配 对转换 份额 后的调 整份 额和基 金定 期折算 调 整 的 份 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9 月3 日发布 公告, 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第1 次临 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 选举李福春先生、 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经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变更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 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选举王珠林 先生、 钱龙海先生、 李福春先生、 吴坚先 生、 郑秉文 先 生 、 刘星先生、 邢冬梅女士、 封和平先生、 王立新先生 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 吴坚先生 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 11.2.2 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未 变 更 为 其 审 计 的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90,000.00 元。 该审计机 构第三次为本基金提供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10,686,032,669.18 66.22% 8,549,012.32 63.36% - 招商证券股份 - 5,161,179,966.90 31.98% 4,128,755.21 30.60%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有限公司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HK) Co Ltd - 156,769,278.35 0.97% 514,760.62 3.82% -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TD - 53,993,535.02 0.33% 80,990.29 0.60% - BOCI SECURITIES - 42,547,745.89 0.26% 63,821.63 0.47% - BOCO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 23,656,841.46 0.15% 18,925.47 0.14% - EBS - 13,598,190.50 0.08% 135,981.91 1.01% -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注:1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经公司 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 、基金成交 总额不含非上市( 场外)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金额。 4 、本基金本 报 告期未通过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