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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债C(161824)

永兴债C: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7 年 3 月 31 日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68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即 2016 年 1 月 18 日,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发布了《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转换结果公告》 。本基金在转换基准日 2016 年1 月18日日终永兴 A(基金份额简称:永兴 A,基金代码:161824)已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C 类份额, 场外的永兴 B(基金份额简称:永兴 B,基金代码:150116)已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 A 类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场内的永兴 B(基金份 额简称:永兴 B,基金代码:150116)份额已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的 A 类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上述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份额的代码为 161823,基金简称为 “银华永兴”; C 类份额的代码为 161824,基金简称为“永兴债C”。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9 日 (转换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起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注: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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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名称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 基金主代码 1618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月18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83,183,475.6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若有)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若有) 2016 年 2月17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 永兴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23 16182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4,953,332,261.46 份 29,851,214.14 份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名称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永兴分级债券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 16182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永兴 A 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永兴 B 封闭 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月18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7,535,106.8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若有)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永兴 A 永兴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24 15011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71,639,127.60 份 735,895,979.2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 投资的前提下,主要获取持有期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68 页


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 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 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在封闭 期内,主要以久期匹配、精选个券、适度分散、买入持 有等为基本投资策略,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辅以杠 杆操作, 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为增强投资策 略,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在控制信用风险、谨慎 投资的前提下,主要获取持有期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 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利率走势和货 币政策四个方面的分析和预测, 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 不同券种收益率、信用趋势和风险的潜在影响。在封闭 期内,主要以久期匹配、精选个券、适度分散、买入持 有等为基本投资策略,获取长期、稳定的收益;辅以杠 杆操作, 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资产的投资为增强投资策 略,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业绩比较基准(若有)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若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较低的基金品种, 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杨文辉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68 页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银华永兴 永兴债 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1月19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报告期(2016年 1 月19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846,093.23 1,468,443.88 本期利润 -103,467,760.85 993,048.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05 0.0200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7.89% 1.9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 0.9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12月31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156,798,046.39 3,917,012.0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335 0.131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019,058,681.39 30,132,618.3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3 1.009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12月31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30% 0.9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6年 1 月1 日 - 2016 年 1 月18 日 ) 2015 年 2014 年 转型前 本期已实现收益 -216,614.04 124,803,423.00 65,628,071.08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68 页


本期利润 1,546,871.92 101,346,810.40 142,664,465.0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23 0.1225 0.112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0.18% 10.62% 11.1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7% 20.22% 9.4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 1 月18 日 )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63,784,271.13 167,845,723.66 109,807,168.87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28 0.2477 0.06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07,535,106.80 840,083,364.80 1,779,649,650.0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 1.24 1.05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 2016 年 1 月18 日 )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33.20% 31.66% 9.52%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前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1.17% 0.30% 0.19% 0.01% 0.98% 0.29% 2015年10 月19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2.07% 0.13% 0.98% 0.01% 1.09% 0.12% 2015 年 7 月19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9.47% 0.39% 2.02% 0.01% 7.45% 0.38% 2015 年 1 月19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21.14% 0.38% 4.43% 0.01% 16.71% 0.37% 2013 年 1 月19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33.20% 0.26% 15.91% 0.02% 17.29% 0.24%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33.20% 0.26% 15.93% 0.02% 17.27% 0.24%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68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 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至2016年 1 月18 日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68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永兴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94% 0.13% 0.95% 0.01% -2.89% 0.12% 过去六个月 -0.20% 0.10% 1.91% 0.01% -2.11% 0.09% 自转型基准 日后第一个 工作日至今 1.30% 0.10% 3.64% 0.01% -2.34% 0.09% 永兴债 C


阶段 份额净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68 页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变动的比较 值增长 率① 长率标准差 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04% 0.14% 0.95% 0.01% -2.99% 0.13% 过去六个月 -0.49% 0.11% 1.91% 0.01% -2.40% 0.10% 自转型基准 日后第一个 工作日至今 0.90% 0.10% 3.64% 0.01% -2.74% 0.09%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68 页


注:本基金已在转换基准日 2016 年 1 月 18 日日终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按基金合同规 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 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68 页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68 页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 2016年 1月 1日 - 2016年 1 月18 日 ) 期末永兴 A与永兴 B 的份额配比- 0.12483684:1 永兴 A 累计折算份额 90,692,269.67 期末永兴 A份额参考净值 1.000 期末永兴 B份额参考净值 1.283 永兴 A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 3.36(2016 年 1 月1 日---2016 年 1月 15 日) 永兴 A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单利) 2.52(2016 年 1 月16 日---2016 年1月 18 日)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前) 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不进行利润分配。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转型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68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 2016年 8 月 9 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7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中证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银华 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中国梦 3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聚利灵活配置混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68 页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汇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 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生态环保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双动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大数据灵活 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量化智慧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添益货币市场基金、银华鑫锐定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鑫盛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添泽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体育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 5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 10 年期国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 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前)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瞿灿女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5 日 - 5 年 硕士学位;2011 年至 2013 年任职于安信证券研究所; 2013 年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兼任银华永 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年 3 月18 日起 兼任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4月6日起兼任银华双动 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自 2016 年 10 月17 日起兼任银华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赵博文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年12月 11 日 - 5 年 硕士学位;2005 年至 2009 年任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68 页


助理 行;2011 年至 2014 年期间 任职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 研究所;2014 年 10 月加盟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 基金经理助理职务。具有从 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转型后)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瞿灿女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5 日 - 5 年 硕士学位;2011 年至 2013 年任职于安信证券研究所; 2013 年加盟银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职务, 自 2015 年 5 月 25 日起兼任银华永 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自 2016 年 2 月 15 日起兼任银华永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自 2016年 3 月18 日起 兼任银华合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6 年4月6日起兼任银华双动 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自 2016 年 10 月17 日起兼任银华增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 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68 页


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 部、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 平交易执行制度 》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 集中交易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 报备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68 页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 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及相关配套制度, 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 日内、3 日内及 5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 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 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 年经济增速窄幅波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先下后平,通胀压力整体不大,PPI 在年内由 负转正。市场流动性方面,货币政策维持稳健,年内进行了一次降准和一次定向降准,进一步改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68 页


革存款准备金制度,将缴存基数从旬末调整为旬内平均值。此外,考虑到准备金工具可能信号意 义较强,央行更多借助公开市场操作和中期借贷工具提供流动性,DR007 中枢处于2.3-2.5%。 债市方面,年内各债券品种经历了较大波动。分季度来看,一季度市场在经济企稳预期和海 内外风险偏好下降的两股力量交汇下维持震荡,4 月份信用风险事件爆发,叠加营改增的冲击, 市场出现一波较大调整。5 月至 8 月期间,在基本面高点确认、配置力量爆发以及英国退欧事件 的助推下,收益率出现快速回落。11 月之后,川普上台引发再通胀预期,同时央行货币政策基调 转向“防风险、控泡沫”,市场出现快速下跌。全年来看,10 年国债上行 30bp,10 年金融债上 行 70bp,信用债上行幅度在 60-100bp。 2016 年, 本基金基本维持了偏低杠杆和中性组合久期, 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积极优化组合结构, 对持仓品种进行置换,并通过利率债波段减少了组合在下跌中的损失。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3元, A类基金份额本报告期 (2016 年1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4%;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9 元, C 类基金份额本报告期(2016 年1月19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64%。 截止2016年1月18日,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17%,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 0.1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7 年,国际形势依旧复杂,全球经济尚未走出危机后的调整期,主要经济体政策走向 不确定性加大,尤其是民粹主义、去全球化和保护主义可能为全球经济复苏蒙上阴影。国内经济 方面,房地产调控背景下房地产投资趋势走弱,民间投资活力不足,企业盈利改善仍主要集中在 上游和部分行业,后续持续性存疑。通胀方面,物价可能整体平稳略有上行压力。资金面方面, 央行灵活采取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稳定短端利率,但在控泡沫、防风险的诉求下短期流动性投放可 能较为谨慎。综合而言,认为未来一年债券市场存在机会,但短期不确定性较强,包括短期内流 动性不稳的局面以及年初川普上台后可能的政策导向。同时,需求下行压力叠加流动性偏紧可能 加剧信用风险,在操作上仍将严格规避低评级品种,密切关注行业及个券信用状况。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一年债券市场存在机会,短期可能维持震荡 格局,需要关注整体流动性趋紧状况对实体经济的损害以及经济再库存的进度。在策略上,本基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68 页


金将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 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68 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转型前)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 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告(转型后)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2016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前)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转型前 2016 年 1 月18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60,310,143.85 754,653.97 结算备付金 619,597.62 21,092,376.46 存出保证金 39,152.17 101,457.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3,847,476.40 516,168,946.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23,847,476.40 516,168,946.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68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13,500,000.00 292,021,231.2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432,403.06 11,799,367.7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其他资产 150.00 150.00 资产总计 1,002,748,923.10 841,938,183.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转型前 2016 年 1 月18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9,532,381.47 - 应付赎回款 34,095,129.92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9,451.00 498,541.14 应付托管费 82,700.28 142,440.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20,784.43 35,816.05 应付交易费用 2,365.68 5,706.28 应交税费 792,315.20 792,315.2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其他负债 398,688.32 380,000.00 负债合计 195,213,816.30 1,854,819.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636,652,220.86 666,598,446.51 未分配利润 170,882,885.94 173,484,918.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807,535,106.80 840,083,364.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2,748,923.10 841,938,183.80 注:1,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 月 18 日,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A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0 元, 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B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00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807,535,106.80 份,其 中 A 类基金份额为 71,639,127.60 份;B 类基金份额为 735,895,979.20 份。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6 年1 月1日至 2016 年1 月18 日 (基金转型基准日) 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日至 2016 年1 月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68 页


2016年1月1日至2016 年 1 月18日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收入 1,968,234.42 128,753,171.37 1.利息收入 3,340,442.26 91,076,937.5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2,901.75 1,251,896.69 债券利息收入 2,704,776.39 89,221,344.8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612,764.12 603,696.0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3,135,693.80 61,132,846.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135,693.80 61,132,846.3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763,485.96 -23,456,612.60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421,362.50 27,406,360.97 1.管理人报酬 289,451.00 6,722,641.55 2.托管费 82,700.28 1,920,754.77 3.销售服务费 20,784.43 1,053,508.86 4.交易费用 238.47 30,380.24 5.利息支出 - 17,245,064.9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7,245,064.98 6.其他费用 28,188.32 434,010.57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546,871.92 101,346,810.4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1,546,871.92 101,346,810.40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基金转型基准日) 止。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日至 2016 年1 月18 日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68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18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666,598,446.51 173,484,918.29 840,083,364.8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546,871.92 1,546,871.9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9,946,225.65 -4,148,904.27 -34,095,129.9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9,946,225.65 -4,148,904.27 -34,095,129.9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636,652,220.86 170,882,885.94 807,535,106.8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1,613,163,037.14 166,486,612.90 1,779,649,650.0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1,346,810.40 101,346,810.4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946,564,590.63 -94,348,505.01 -1,040,913,095.64 其中:1.基金申购款 55,718,243.90 5,300,865.83 61,019,109.73 2.基金赎回款 -1,002,282,834.53 -99,649,370.84 -1,101,932,205.3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以“-”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 666,598,446.51 173,484,918.29 840,083,364.80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基金转型基准日) 止。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68 页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93 号文《关于核准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7 日至 2013 年 1 月 15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正式生效。首次募集规模 为1,338,636,993.44份A类基金份额, 573,743,575.39份B类基金份额, 合计1,912,380,568.8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发起式,分为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A 类基金和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B 类 基金不同的类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A 类基金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每满六个月开放一次,银华永兴债券分级 B 类基金封闭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 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将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永兴 A、永兴 B 两级份额,所 募集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永兴 A、永兴 B 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 7∶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3 年内,永兴 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次,永兴 B 封闭运作。在永兴 A 的每次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永兴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永兴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永兴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因此,在永兴 A 的单个开放日, 如果永兴 A 未发生赎回或者发生的净赎回份额极小,永兴 A、永兴 B 在该开放日后的份额配比可 能出现大于 7∶3 的情形;如永兴 A 发生的净赎回份额较多,永兴 A、永兴 B 在该开放日后的份 额配比可能会出现小于 7∶3 的情形。永兴 A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重新设定一次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基金 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永兴 A 份额的本金安全或约定收益,在极 端亏损的情况下,永兴 A 份额的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足额取得约定收益乃至本金损失的风险。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永兴 B 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申请。本基金在扣 除永兴 A 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永兴 B 享有,亏损以永兴 B 的资产净值为限由永兴 B 承 担。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68 页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1 月 18 日,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已达到 3 年期届满日,即 2016 年 1 月 18 日,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 融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内的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 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基金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在三年封闭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 本基金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后,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 债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转 换基准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 月18 日(转换基准日)止期间的经营成 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68 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2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68 页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016 年 8月9 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18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西南证券 - - 27,845,370.35 1.29% 第一创业 - - 31,220,328.22 1.4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18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第一创业 3,300,000.00 0.17% 5,797,700,000.00 4.32% 西南证券 - - 13,096,900,000.00 9.76%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68 页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 18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89,451.00 6,722,641.5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 7,755.09 959,048.88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 18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82,700.28 1,920,754.7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18 日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68 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永兴 A 永兴 B 合计 第一创业 2,626.46 - 2,626.46 银华基金 366.47 - 366.47 建设银行 12547.54 - 12547.54 合计 15,540.47 - 15,540.47 获得销售服务 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永兴 A 永兴 B 合计 第一创业 51,471.20 - 51,471.20 银华基金 8,096.29 - 8,096.29 建设银行 834,902.06 - 834,902.06 合计 894,469.55 - 894,469.55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 费用。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A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A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18 日 永兴 A 永兴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 月 18 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10,003,150.00 10,004,050.4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3,138,586.75 10,004,050.4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222,882.85


2,827,362.07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68 页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3,361,469.60


12,831,412.47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8.65% 1.7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永兴 A 永兴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1 月 18 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10,003,150.00 10,004,050.4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697,068.49 10,004,050.4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2,441,518.26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3,138,586.75 10,004,050.4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94% 1.48% 注:(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于基金募集期间认购了本基金银华永兴分级 债券 A 类基金和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B 类基金份额,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 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3) 本项披露口径考虑了永兴基金在 2016 年 1 月 15 日的定期折算和 2016 年 1 月 18 日的转型拆 分,为定期折算、转型拆分后的份额数量。 (4) 鉴于完成 2016 年 1 月 18 日转型拆分后,永兴 A 和永兴 B 份额已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自动转型 为永兴债 C 和银华永兴份额,在转型拆分前时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持有永兴 A 份额 13,358,710.26 份,持有永兴 B 的份额 10,004,050.40 份,合计持有数量为 23,362,760.66 份。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 日至2016 年 1 月18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160,310,143.85 18,671.91 754,653.97 123,166.84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68 页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6 年 1 月 18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付证券清算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23,847,476.4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第二层次人民币 516,168,946.6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2015 年度:由第一 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人民币 75,228,805.39 元,由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人民币 133,331,880.70 元) 。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 况(2015 年度:无) 。 7.4.10.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68 页


7.4.10.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3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年度财务报表(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转型后)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报告期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51,863,623.59 结算备付金 8,851,722.35 存出保证金 65,892.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34,344,2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534,344,2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2,717,754.58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74,353,015.8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其他资产 275.00 资产总计 5,292,196,484.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报告期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238,010,440.11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68 页


应付赎回款 91,722.8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12,178.71 应付托管费 860,622.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476.01 应付交易费用 47,429.06 应交税费 792,315.20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其他负债 180,000.00 负债合计 243,005,184.3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888,476,241.29 未分配利润 1,160,715,058.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49,191,299.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92,196,484.08 注:1,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银华永兴份额净值为人民币 1.013 元,永兴债 C 份额净 值为人民币 1.009 元。基金份额总额为 4,983,183,475.60 份,其中银华永兴份额为 4,953,332,261.46 份;永兴债 C 份额为 29,851,214.14 份。 2,本报告期系 2016 年1月 19 日(基金转型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 年12月31 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9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9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89,920,906.45 1.利息收入 55,171,864.3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32,459.62 债券利息收入 52,025,319.7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714,085.00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3,333,094.5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23,333,094.5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68 页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121,789,248.97 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29,572.67 减:二、费用 12,553,805.41 1.管理人报酬 8,619,129.20 2.托管费 2,462,608.32 3.销售服务费 192,734.18 4.交易费用 60,648.32 5.利息支出 719,498.98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719,498.98 6.其他费用 499,186.4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102,474,711.8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2,474,711.86 注: 本报告期系 2016 年1 月19 日 (基金转型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9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9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636,652,220.86 170,882,885.94 807,535,106.8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02,474,711.86 -102,474,711.86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3,251,824,020.43 1,092,306,884.35 4,344,130,904.7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869,462,920.19 1,267,781,895.87 5,137,244,816.06 2.基金赎回款(以“-” 号填列) -617,638,899.76 -175,475,011.52 -793,113,911.28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3,888,476,241.29 1,160,715,058.43 5,049,191,299.72 注:本报告期系 2016 年1 月19 日(基金转型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68 页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凌宇翔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原名银华永兴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2]1593 号文《关于核准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年 1 月7 日至 2013 年1月 15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3年1月18日正式生效。 首次募集规模为1,338,636,993.44份A类基金份额, 573,743,575.39 份 B 类基金份额,合计 1,912,380,568.83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发起式,分为银华永兴分 级债券 A 类基金和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B 类基金不同的类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 银华永兴分级债券 A 类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六个月开放一次,银华永兴债券分级 B 类 基金封闭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转换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后,根据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LOF)的 A类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持 有期限大于 30 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等于 30 日的本类 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 C 类份额。 本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期届满,即 2016 年 1 月 18 日,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年 1 月20 日发布了《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公告》 。本基金在转换基准日 2016 年1月 18 日日终永兴 A(基金 份额简称:永兴 A,基金代码:161824)已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外的 C 类份额,场外的永兴 B(基金份额简称:永兴 B,基金代码:150116)已转为银华永兴纯 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 A类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场内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68 页


的永兴 B(基金份额简称:永兴 B,基金代码:150116) 份额已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的 A 类份额,仍登记在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上述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A 类份额的代码为 161823, 基金简称为“银华永兴”;C 类份额的代码为 161824,基金简称为“永兴债 C”。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 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回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期限在一年内的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投资股 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基金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转为“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后,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 债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1 月19 日(转换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期间的经营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68 页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 2016 年1 月19日(转换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等;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 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 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68 页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68 页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68 页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 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 分配原则如下: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68 页


(1)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 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 按除权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2)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 润的 50%;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份额净值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 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 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 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 规定; (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份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由于银华永兴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 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其无会计估计变更。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68 页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 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 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的规定,2017 年7月 1 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前运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2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3 页 共 68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深圳银华永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016 年 8月9 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4.8 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1月 19 日(转换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未通 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1月 19 日(转换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未通 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4 页 共 68 页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9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第一创业 38,100,000.00 0.34%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1月 19 日(转换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未通 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1月 19 日(转换基准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未发 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9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8,619,129.2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24,276.52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9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2,462,608.32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 共 68 页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 得销售 服务 费的 各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9 日 (转 换基准 日 后 第一个 工作 日 )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发生 的基 金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银华 永兴 A 永兴 债 C 合计 中 国建设 银行 - 118,464.94 118,464.94 银 华基金 管理 股份有 限公 司 - 7,365.93 7,365.93 第 一创业 - 42,568.58 42,568.58 合计 - 168,399.45 168,399.45 注:永兴债 C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 用。永兴债 C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永兴债 C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永兴债C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永兴债C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月19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 银华永兴 永兴债 C


基金转型日( 2016 年 1 月 18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12,831,412.47 13,361,469.6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2,831,412.47 13,361,469.60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 共 68 页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12,831,412.47 13,361,469.6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月19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251,863,623.59 239,165.67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6 年 12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 共 68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4,534,344,200.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本基金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移。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 况。 7.4.10.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0.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0.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3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223,847,476.40 22.32 其中:债券 223,847,476.40 22.3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13,500,000.00 61.1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0,929,741.47 16.05 7 其他资产 4,471,705.23 0.45 8 合计 1,002,748,923.10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市值占总资产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 共 68 页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0,050,000.00 6.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0,050,000.00 6.20 4 企业债券 122,901,476.40 15.2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50,896,000.00 6.30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223,847,476.40 27.7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 共 68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50413 15 农发 13 500,000 50,050,000.00 6.20 2 124381 09 衡城投 450,000 46,206,000.00 5.72 3 122600 12 鑫泰债 500,000 39,410,000.00 4.88 4 1382186 13 满世煤 MTN1 300,000 30,294,000.00 3.75 5 101551055 15 大连万达 MTN001 200,000 20,602,000.00 2.5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 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2.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9,152.1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432,403.06 5 应收申购款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 共 68 页


6 其他应收款 150.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71,705.23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于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 投资组合报告(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4,534,344,200.00 85.68 其中:债券 4,534,344,200.00 85.6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22,717,754.58 7.99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0,715,345.94 4.93 7 其他资产 74,419,183.56 1.41 8 合计 5,292,196,484.0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 共 68 页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投资。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转型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名的股票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无股票交易。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229,260,000.00 4.5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6,834,000.00 3.7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6,834,000.00 3.70 4 企业债券 2,707,595,200.00 53.6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00,145,000.00 1.98 6 中期票据 1,165,325,000.00 23.08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地方政府债 145,185,000.00 2.88 10 其他 - - 11 合计 4,534,344,200.00 89.8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19546 16 国债 18 2,100,000 209,286,000.00 4.14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2 页 共 68 页


2 101652024 16 铁道 MTN002 1,600,000 158,624,000.00 3.14 3 122734 11 京资 02 1,500,000 158,610,000.00 3.14 4 140902 16 上海 11 1,500,000 145,185,000.00 2.88 5 101464018 14 湘高速 MTN001 1,300,000 133,458,000.00 2.6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因此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 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2.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5,892.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74,353,015.8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275.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3 页 共 68 页


9 合计 74,419,183.5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永兴 A 985 72,730.08 15,034,789.18 20.99% 56,604,338.42 79.01% 永兴 B 72 10,220,777.49 728,732,848.43 99.03% 7,163,130.77 0.97% 合计 1,057 763,987.80 743,767,637.61 92.10% 63,767,469.19 7.90% 注:对于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基金份 额总额。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 从业人员持有本 基金 永兴 A 12,502.29 0.02% 永兴 B - - - - - 合计 12,502.29 0.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基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4 页 共 68 页


金总份 额比例 (%) 比例(%) 基金管 理人固 有资金 26,192,882.07 3.24 20,007,200.40 2.48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 基金管 理人高 级管理 人员 - - - - - 基金经 理等人 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股 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26,192,882.07 3.24 20,007,200.40 2.48 自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 注:1、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永兴 A 份额13,361,469.60份,持有银华永兴 B 份额 12,831,412.47 份,合计持有数量为 26,192,882.07 份(表格和附注 1 披露口径考虑了永兴基金 在 2016 年 1 月 15 日的定期折算和 2016 年 1 月 18 日的转型拆分,为定期折算、转型拆分后的份 额数量) 。 2、鉴于完成2016 年 1月18 日转型拆分后,永兴 A和永兴 B 份额已根据基金合同规定自动转型为 永兴债 C 和银华永兴份额, 在转型拆分前时点,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持有永兴 A 份额13,358,710.26 份,持有永兴 B 的份额 10,004,050.40 份,合计持有数量为 23,362,760.66 份(附注 2 披露口径 考虑了永兴基金在 2016 年 1 月 15 日的定期折算,为永兴 A 和永兴 B 份额转型拆分前最后时点的 份额数量)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转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银华永兴 69 71,787,424.08 4,951,486,174.40 99.96% 1,846,087.06 0.04% 永兴债 C 565 52,834.01 1,673,319.58 5.61% 28,177,894.56 94.39% 合计 634 7,859,910.84 4,953,159,493.98 99.40% 30,023,981.62 0.60%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5 页 共 68 页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银华永兴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刘淑华 185,700.00 33.39% 2 刘晓红 147,182.00 26.46% 3 栾永军 64,134.00 11.53% 4 高德荣 40,000.00 7.19% 5 夏永清 23,000.00 4.14% 6 金挺 20,000.00 3.60% 7 赵立波 20,000.00 3.60% 8 薛钟秀 11,942.00 2.15% 9 林思特 10,900.00 1.96% 10 刘圣德 10,000.00 1.8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 从业人员持有本 基金 银华永兴 0.00 0.0000% 永兴债 C 1,115.54 0.0037% 合计 1,115.54 0.0000% 注:对于分级基金,下属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 基金份额总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不再持有本基金发起份额。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转型前 单位:份 项目 永兴 A 永兴 B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6 页 共 68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 月 18 日)基 金份额总额 1,338,636,993.44 573,743,575.3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3,977,428.10 573,743,575.3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4,095,129.92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1,756,829.42 162,152,403.8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1,639,127.60 735,895,979.20 转型后 单位:份 项目 银华永兴 永兴债 C 基金转型日 (2016 年 1 月 18 日)基金份额总额 735,895,979.20 71,639,127.6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35,895,979.20 71,639,127.6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4,960,063,163.63











2,221,885.4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742,626,881.37











44,009,798.9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53,332,261.46 29,851,214.14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9 月 3 日发布公告,经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1 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福春先生、常忠先生担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经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经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 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珠林先生、钱龙海先生、李福春先生、吴坚先生、郑秉文先生、 刘星先生、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王立新先生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吴坚先生 为新任董事,邢冬梅女士、封和平先生为新任独立董事。常忠先生不再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7 页 共 68 页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化。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80,000.00 元。该审计机构已经为本基金连续提供了 4 年的审计 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 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8 页 共 68 页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华融证券股份 1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9 页 共 68 页


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 - - - -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2 - - - - - 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 1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0 页 共 68 页


司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 1、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1 页 共 68 页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 - - - -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2 - - - - - 开源证券股份 2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2 页 共 68 页


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公 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中原证券股份 2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3 页 共 68 页


有限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 - - - - -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 1、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6,682,024.66 70.98% 1,747,500,000.00 90.86% - - 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3,300,000.00 0.17%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莞证券股份 -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4 页 共 68 页


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77,000,000.00 4.00%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3,500,000.00 0.18%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0,906,373.97 29.02% - - - - 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 - - - - - 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民族证券 -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5 页 共 68 页


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92,000,000.00 4.78%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6 页 共 68 页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534,179.79 1.51% 1,643,000,000.00 14.79% - - 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7,752.06 0.00% 41,200,000.00 0.37% - - 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38,100,000.00 0.34%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703,700,000.00 6.33% - - 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30,000,000.00 1.17%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0,192,073.10 0.75% 547,600,000.00 4.93% - - 广州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8,597,327.13 0.63% 1,197,000,000.00 10.78% - - 国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 - 291,500,000.00 2.62%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7 页 共 68 页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252,642,775.37 92.11% 218,600,000.00 1.97% - - 红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宝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华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江海证券有限 公司 - - - - - - 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51,757,776.59 3.81% 5,727,100,000.00 51.56% - - 中国民族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6,163,308.22 1.19% 102,900,000.00 0.93% - - 国融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上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 - - - - - 银华永兴债券发起式(LOF)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8 页 共 68 页


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湘财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54,900,000.00 1.39%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山 东)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太平洋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312,800,000.00 2.82% - - 新时代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