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 通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1 日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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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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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债券(LOF )
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
基金主代码 1615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25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77,764,634.4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5 月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1505 161506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62,740,096.38 份 15,024,538.06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为基础,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
汇率变化趋势、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分析研判债券市场利率走势, 并对各
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久期和利率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通 过 积 极 主 动 的 管 理 构 建 及 调 整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组
合。
业绩比较基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并 发 布 的 中 债
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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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董伯儒 刘晔
联系电话 021-38568888 010-66223586
电子邮箱 dongboru@galaxyasset.com liuye1@bankofbeijin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0860 95526
传真 021-38568769 010-6622604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 、上海市世 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15 楼
2 、北京市西 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
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4 月26 日( 基金合 同
生效日)-2014 年12 月 31
日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12,638,182.78 318,588.07 21,452,439.60 9,603,750.05 4,713,166.35 1,607,354.71
本期
利润
4,824,338.40 213,568.65 14,294,509.89 5,370,025.63 20,639,239.6
4
7,137,932.54
加权
平均
基金
份额
本期
利润
0.0099 0.0081 0.0920 0.0825 0.1042 0.1749
本期
基金
份额
净值
0.95% 0.55% 17.55% 17.21% 24.33% 23.91%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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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
率
3.1.
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
可供
分配
基金
份额
利润
0.0927 0.0657 0.0663 0.0417 0.0727 0.0412
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490,371,093.4
5
16,513,836.6
4
646,924,456.9
0
298,357,349.9
2
68,348,173.8
7
31,279,953.9
8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060 1.099 1.050 1.093 1.166 1.206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 、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银河通利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2% 0.09% -2.32% 0.15% 1.20% -0.06%
过去六个月 -0.09% 0.07% -1.42% 0.11% 1.33% -0.04%
过去一年 0.95% 0.06% -1.63% 0.09% 2.58%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7.54% 0.59% 6.85% 0.10% 40.69% 0.49%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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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利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7% 0.09% -2.32% 0.15% 1.15% -0.06%
过去六个月 -0.27% 0.07% -1.42% 0.11% 1.15% -0.04%
过去一年 0.55% 0.06% -1.63% 0.09% 2.18%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6.04% 0.59% 6.85% 0.10% 39.19% 0.49%
注:本 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为 中央 国债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编 制并 发布的 中债 综合全 价 指 数 ,
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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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2 年 4 月 25 日,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正式 转换 为银河 通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根据《 银河通 利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基
金合同 》规 定,本 基金 应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六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比 例符 合基金 合 同 的 有
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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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河通利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6 - - - -
2015 3.2000 548,485,074.36 366,328.31 548,851,402.67
2014 0.7000 4,121,713.33 7,514.64 4,129,227.97
合计 3.9000 552,606,787.69 373,842.95 552,980,630.64
通利债 C
年度
每10 份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总
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
计
备注
2016 - - - -
2015 3.2000 435,637,823.77 774,180.25 436,412,004.02
2014 0.3000 769,698.24 10,122.82 779,821.06
合计 3.5000 436,407,522.01 784,303.07 437,191,825.08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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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的股东分别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上海城投 (集团) 有 限公
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截至本报告期,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1 只封 闭式与 33 只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情况如下:
1 、银丰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 年 08 月 15 日
基 金投 资目标 :为 平衡型 基金, 力求有 机融 合稳健 型和 进取型 两种 投资风 格, 在 控制风 险 的 前
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 、银河银联 系 列证券投资基金
本 系 列基 金为 契 约型 开放 式 基金 ,由 两 只基 金构 成 ,包 括银 河 稳健 证券 投 资基 金和 银河收益
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彼此独立运作,并通过基金间相互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3 年 8 月4 日
(1 )银河稳 健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投资 目标 : 以稳 健的 投 资风 格, 构 造资 本增 值 与收 益水 平 适度 匹配 的 投资 组合 ,在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 )银河收 益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 投资 目标 : 以债 券投 资 为主 ,兼 顾 股票 投资 , 在充 分控 制 风险 和保 持 较高 流动 性的前提
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3 、银河银泰 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 年 3 月30 日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 、银河银富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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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 年 12 月 20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5 、银河银信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 年 3 月14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满足本金稳妥与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 、银河竞争 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 年 5 月26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在有 效控 制 风险 、保 持 良好 流动 性 的前 提下 , 通过 主动 式 管理 ,追 求基金中
长期资本增值。
7 、银河行业 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 4 月24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将 “ 自上 而下 ” 的资 产配 置 以及 动态 行 业配 置策 略 与“ 自下 而上”的
个股优 选策 略相结 合, 优选景 气行 业或预 期景 气行业 中的 优势企 业进 行投资 ,在 有效控 制 风 险 、
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8 、银河沪深300 价值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 12 月 28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通过 严格 的 投资 程序 约 束、 数学 模 型优 化和 跟 踪误 差控 制 模型 等数 量化风险
管理手段,追求指数投资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9 、银河蓝筹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7 月16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投 资 于中 国经 济 中具 有代 表 性和 竞争 力 的蓝 筹公 司 ,在 有效 控制风险
的前提 下, 通过积 极主 动的投 资管 理,追 求基 金资产 的长 期稳定 增值 ,力争 使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分
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的成果。
10、银河创 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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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12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类上市公司,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1、银河强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 5 月3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 在控制风险, 保 持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前
提下,追求 一定的当期收入和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2、银河消 费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 7 月29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通 过 深入 研究 , 重点 投资 与 居民 消费 密 切相 关的 行 业中 具有 竞争优势
的上市 公司 ,分享 由于 中国巨 大的 人口基 数、 收入增 长和 消费结 构变 革所带 来的 投资机 会 , 在 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3、银河通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4 月25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在合 理控 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 力求 为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创造 高 于 业 绩比 较基准的
投资收益。
14、银河主 题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9 月21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严 格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 采用 主题 投 资策 略和 精 选个 股策 略的方法
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5、银河领 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11 月 29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在合 理控 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 力求 为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创造 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的
投资收益。
16、银河沪 深 300 成长 增强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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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3 月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为增强型股票指数基金,力求对沪深 300 成长 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在
严格控 制跟 踪偏离 度和 跟踪误 差的 前提下 进行 相对增 强的 组合管 理。 力争控 制本 基金的 净 值 增 长
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7.75% 。
17、银河增 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7 月17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主 要 投资 于债 券 等固 定收 益 类金 融工 具 ,辅 助投 资 于精 选的 具有投资
价值的股票,通过灵 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18、银河岁 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 放式( 本基金 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 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
以 1 年为一 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共包含为 4 个封闭 期和 3 个受 限开放期)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8 月9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主 要 投资 于债 券 等固 定收 益 类金 融工 具 ,通 过严 谨 的风 险管 理与主动
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19、银河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2 月11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主 要 投资 于股 票 等权 益类 资 产和 债券 等 固定 收益 类 金融 工具 ,通过灵
活的资 产配 置与严 谨的 风险管 理, 在确保 超越 业绩比 较基 准、实 现基 金资产 持续 稳定增 值 的 前 提
下,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20、银河定 投宝中证腾讯济安价值 100A 股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3 月14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 力求对中证腾讯济安价值 100A 股指数进行有效跟
踪,在 严格 控制跟 踪偏 离和跟 踪误 差的前 提下 追求跟 踪误 差的最 小化 。 力争 控制 本基金 的 净 值 增
长率与业绩 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 4%。
21、银河美 丽优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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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05-29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主 要 投资 于具 有 竞争 优势 的 本基 金定 义 的美 丽主 题 相关 股票 ,在严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2、银河润 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08-06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应 用 优化 的恒 定 比例 投资 保 险策 略, 并 引入 保证 人 ,在 保证 本金安全
的基础 上, 本基 金 在严 格控制 风险 和追求 本金 安全的 前提 下,力 争实 现基金 资产 在保本 周 期 内 的
稳定增值。
23、银河康 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11-18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主 要 投资 于具 有 竞争 优势 的 本基 金定 义 的健 康快 乐 主题 相关 的股票,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4、银河泽 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04-09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应用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保险策略 (优化的 CPPI 策略 ) , 并引入保证
人 ,在 保证 本金安 全的 基础上 ,本 基金在 严格 控制风 险和 追求本 金安 全的前 提下 ,力争 实 现 基 金
资产在保本周期内的稳定增值。
25、银河现 代服务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04-22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将 充 分把 握中 国 经济 可持 续 发展 过程 中 现代 服务 主 题相 关行 业及子行
业呈现 出的 投资机 会, 通过行 业配 置和精 选个 股,分 享中 国在加 快转 变经济 发展 方式的 过 程 中 现
代服务 主题 相关行 业及 子行业 的崛 起所孕 育的 投资机 遇。 在严格 控制 投资风 险的 条件下 , 力 争 基
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 益。
26、银河鑫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04-22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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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 在深 入的 基 本面 研究 的 基础 上, 通过灵活
的资产 配置 、策略 配置 与严谨 的风 险管理 ,分 享中国 在加 快转变 经济 发展方 式的 过程中 所 孕 育 的
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27、银河转 型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05-12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将 充 分把 握我 国 经济 结构 转 型调 整、 产 业结 构优 化 升级 等国 家经济战
略布局 过程 中呈现 的转 型增长 主题 投资机 会, 充分利 用我 公司的 研究 投资优 势, 通过行 业 配 置 和
精选个 股, 分享中 国在 加快转 变经 济结构 转型 、产业 优化 升级的 红利 ,在严 格控 制投资 风 险 的 条
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28、银河鸿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06-19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 在深 入的 基 本面 研究 的 基础 上, 通过灵活
的资产 配置 、策略 配置 与严谨 的风 险管理 ,分 享中国 在加 快转变 经济 发展方 式的 过程中 所 孕 育 的
投资机遇,追 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29、银河智 联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17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 在深 入的 基 本面 研究 的 基础 上, 通过灵活
的资产 配置 、策略 配置 与严谨 的风 险管理 ,追 求实现 基金 资产持 续稳 定增值 的前 提下, 力 求 获 取
超额收益。
30、银河大 国智造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3 月1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实现 《中国制造 2025》 规划的工 业未来发展纲领和顶层设 计目标的过程中,
本基金 将充 分把握 大国 智造主 题涵 盖领域 中相 关行业 和企 业呈现 出的 投资机 会, 通过行 业 配 置 和
精选个 股, 分享大 国智 造主题 涵盖 领域中 相关 行业及 子行 业的崛 起所 孕育的 投资 机遇。 在 严 格 控
制投资风险的条件下,力争基金资产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31、银河旺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4 页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5 月13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 在深 入的 基 本面 研究 的 基础 上, 通过灵活
的资产 配置 、策略 配置 与严谨 的风 险管理 ,分 享中国 在加 快转变 经济 发展方 式的 过 程中 所 孕 育 的
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32、银河君 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8 月17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 在深 入的 基 本面 研究 的 基础 上, 通过灵活
的资产 配置 、策略 配置 与严谨 的风 险管理 ,分 享中国 在加 快转变 经济 发展方 式的 过程中 所 孕 育 的
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33、银河君 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9 月7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深 入的 基本 面 研究 的基 础 上, 通过 灵 活的 资产 配 置、 策略 配置与严
谨的风险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34、银河君 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 年 9 月5 日
基 金 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在 合 理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 在深 入的 基 本面 研究 的 基础 上, 通过灵活
的资产 配置 、策略 配置 与严谨 的风 险管理 ,分 享中国 在加 快转变 经济 发展方 式的 过程中 所 孕 育 的
投资机遇,追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鑫 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
11 日
- 6
硕士研究生学历, 6 年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就 职 于
东 航 金 戎 控 股 有 限 责 任
公司,2010 年 9 月加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研 究 部 债 券 研
究 员 、 固 定 收 益 部 债 券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4 页
经 理 , 主 要 从 事 债 券 配
置 和 头 寸 管 理 工 作 。
2015 年 6 月 起担银河鑫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3 月 起担任银河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银 河 增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6 年
4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通 利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8 月 起担任银河
君 尚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6 年9 月起担任银
河 君 信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君 荣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君 耀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基金经理,2016 年 12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君 盛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银 河 君 润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
周珊珊 基金经理
2014 年7 月8
日
2016 年 4 月11 日 8
中 共 党 员 ,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曾 就 职 于 华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债 券 交 易 员 , 主 要 从 事
债 券 交 易 及 固 定 收 益 研
究等工作。2012 年 4 月
起 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助理, 2012 年12 月至
2016 年 4 月 担任银河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4 页
经理。
索峰
银河通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的基金经
理、银河
岁岁回报
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
经理、银
河润利保
本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
金经理、
银河泽利
保本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总经
理助理、
固定收益
部总监
2012 年 4 月
25 日
2016 年 4 月25 日 21
中 共 党 员 , 本 科 学 历 ,
曾 就 职 于 润 庆 期 货 公
司、 申银万国证券公司、
原 君 安 证 券 和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期
间 主 要 从 事 国 际 商 品 期
货 交 易 , 营 业 部 债 券 自
营 业 务 和 证 券 投 资 咨 询
工作。2004 年 6 月加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固 定 收 益 产 品
投 资 工 作 , 历 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收 益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8 月 起但任银河
岁 岁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2014 年 8 月起担
任 银 河 润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4 月起担任
银 河 泽 利 保 本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现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
固定收益部总监。
注:1.上表 中索峰 的任 职日期 为该 基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索峰 的离 职日期 为我 公司做 出 决 定 之
日; 周珊珊的 任职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杨鑫的任 职日期为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各项管理办法、 《基
金合同 》和 其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本 着“ 诚实信 用、 勤奋律 己、 创新图 强” 的原则 管 理 和 运
用基金 资产 ,在合 法合 规的前 提下 谋求基 金资 产的保 值和 增值, 努力 实现基 金持 有人的 利 益 , 无
损害基 金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基金 投资范 围、 投资比 例及 投资组 合符 合有关 法规 及基金 合 同 的 规
定。
随 业 务的 发展 和 规模 的扩 大 ,本 基金 管 理人 将继 续 秉承 “诚 信 稳健 、勤 奋 律己 、创 新图强”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4 页
的理念 ,严 格遵守 《证 券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等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进一 步加 强风险 管理 和 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制 定严 格 的公 平交 易 管理 制度 、 投资 管 理 制 度, 投资 权 限管 理制 度、投资
备选库 管理 制度和 集中 交易制 度等 一系列 制度 ,从授 权管 理、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 执 行 、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 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 , 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究
成果及 投资 建议等 方面 享有均 等机 会。公 司分 不同投 资组 合类别 分别 建立了 投资 备选库 , 不 同 投
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 遵循 “时
间优先 、 价 格优先 ”的 原则, 在满 足系统 公平 交易的 条件 时自动 进入 公平交 易程 序,最 大 程 度 上
确保公 平对 待各投 资组 合。在 同日 反向交 易方 面,除 法规 规定的 特殊 情况外 ,公 司原则 上 禁 止 不
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4.3.2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在授权管理、
研究分 析、 投资决 策、 交易执 行、 行为监 控等 方面对 公平 交易制 度予 以落实 ,确 保公平 对 待 不 同
投资组 合。 同时, 公司 针对不 同投 资组合 的整 体收益 率差 异以及 分投 资类别 (股 票、债 券 ) 的 收
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 对 同向 交易 部 分, 本报 告 期内 ,公 司 对旗 下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完 全 复制 的指 数基金除
外) ,连续四 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开 竞价交易的证券进行了
价差分 析, 并针对 溢价 金额、 占优 比情况 及显 著性检 验结 果进行 了梳 理和分 析, 未 发现 重 大 异 常
情况。
针 对 反向 交易 部 分, 公司 对 旗下 不同 投 资组 合临 近 日的 反向 交 易( 包括 股 票和 债券 )的交易
时间、 交易 价格进 行了 梳理和 分析 ,未发 现重 大异常 情况 。本报 告期 内,不 存在 所有投 资 组 合 参
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完
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
对 于 以公 司名 义 进行 的一 级 市场 申购 等 交易 ,由 各 投资 组合 经 理均 严格 按 照制 度规 定,事前
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4 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 与其 它投 资 组合 之间 有 可能 导致 不 公平 交易 和 利益 输送 的异常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基金管理人认为,2016 年,中国经济运行平稳。GDP 连续 三个季度维持在 6.7,四 季度略有
上行。
货币市场利率前松后紧, 年末极度紧张利率飙升。 上半年, 央行整体的货币环境维持宽松,3
月初下调存款准备金率一次。 而下半年的几个月下旬, 都呈现出资金持续紧张的局面。11 月下旬 ,
资 金 面极 度紧 张 ,堪 称 “ 钱荒 2.0” 版 。人 民币 汇 率持 续贬 值 —> 基础货 币 的萎 缩 —> 对冲力度不
够,该逻辑链条在下半年愈演愈烈。最终在 11 月末集中爆发出来。
股票市场呈现“暴跌反弹再下跌”的态势。2016 年 1 月 4 日、7 日两次触发熔断机制,导致
流动性丧失 , 产生磁吸效应, 进一步加大了恐慌情绪, 股灾 3.0 到来 。2-11 月间 , 股指表现分化。
上证指数震荡上行, 而创业板长期横盘, 窄幅震荡。12 月 初见顶后, 股市持续调整, 创业板指数
平台破位。
债券市场发生了 2 轮明 显调整, 年末 暴跌堪称 “债灾”。 10 年 期国债期货的最大跌幅达到 8% 。
特朗普 当选 美国总 统后 推动海 外再 通胀预 期再 起和美 元加 息预期 走强 ,美债 收益 率飙升 。 短 期 的
触发因 素主 要是货 币市 场利率 边际 收紧后 的集 中爆发 ,负 面的正 反馈 链条不 断自 我强化 。 债 市 在
资金面枯竭的情况下快速调整,收益率曲线极度平坦化。
整 个 报告 期, 债 券仓 位以 中 高评 级的 城 投债 、优 质 短融 、中 票 为主 ,组 合 久期 短。 因此,在
债市暴跌中,回撤幅度较小, 表现尚可。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2016 年本报 告期 (2016 年 1 月1 日 - 2016 年12 月31 日 ) ,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下属 两级基金:银河通利净值增长率为 0.95% ,通利 债 C 净值增 长率为 0.55% ;同期比较
基准为-1.63%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望
基 金 管理 人判 断 ,对 于宏 观 经济 基本 面 我们 认为 工 业价 格回 暖 ,企 业补 库 存动 力仍 在。经济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4 页
企稳具 备一 定的惯 性, 但可持 续性 需要进 一步 观察。 通胀 压力暂 时仍 然看一 季度 是高点 。 年 初 ,
居民购 汇的 管制加 强, 人民币 贬 值 压力短 期得 到缓解 。央 行通过 提高 公开市 场操 作利率 来 变 相 实
现加息, 货币政策转向的进一步明确。 流动性 “适度” 即 可, 不再 “ 充裕” ; 强调 价格调控, 不提
降低融资成本; MPA 的目 标从 “引导信贷合理增长 ”变成“防范系统性风险 ”; “服务实体经济”
让位于 “本外币政策协调配合”。
金融去杠杆推出一系列措施,除了提高 MLF 利 率,同业存单转 入同业负债也有传闻。在央行
和市场的博弈当中, 光靠量的收缩去推动可能导致流动性风险, 央行最终不得不投放资金, 所以 ,
通过保 证适 度的流 动性 ,但提 高流 动性的 成本 ,打压 金融 杠杆的 利润 空间, 才能 推动市 场 主 动 的
去杠杆。不排除进一步的委外收缩会再次对债券市场造成流动性冲击。
我 们 保持 对债 券 市场 谨慎 的 判断 。权 益 市场 方面 , 在流 动性 尚 需进 一步 观 察、 无风 险收益上
行的角度来讲,权益市场仍然难有大的趋势性表现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按 照新 准 则、 中国 证 监会 、中 国 证券 投资 基 金业 协会 颁 布的 相关 规定及基
金合同的约定,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为 确 保估 值的 合 规、 公允 , 本基 金管 理 人设 立了 估 值工 作决 策 、监 督、 审 查的 专门 部门,组
成人员 包括 投资研 究部 门 、监 察稽 核部门 及会 计核算 部门 的工作 负责 人或资 深业 务人员 , 其 多 数
拥有十 年以 上的证 券、 风控、 估值 经验, 根据 基金管 理公 司制定 的相 关制度 ,估 值政策 决 策 机 构
中不包括基金经理,但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基金经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同 时 不断 建立 起 一套 完整 、 有效 的估 值 工作 管理 规 定及 程序 , 对估 值相 关 的各 个环 节均配有
专门的人员实施、把控,并保证环节的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2 年期 届满,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 (LOF ) 后, 每年 收益分配次
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
本基金于 2014 年4 月26 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015 年银河 通利债券(LOF )分红 1 次,银河通利每 10 份基 金份额派发红利 3.20 元 ,通利
债 C 每10 份 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3.20 元。
2016 年本基 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 A 类 可供分配利润为 42,873,899.88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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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C 类可供 分配利润为 987,287.46 元 ,本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 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 资 产 净 值 预警 情 形 的 说明
注: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在 本 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托 管 人在 托管 银 河通 利债 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过程 中, 严格遵守
了《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及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托 管协 议等有 关 规 定 ,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在 本 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托 管 人按 照相 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 合同 、 托管 协议 和 其他 有关 规定,对
本基金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计算、 基金 费用开 支等 方面进 行了 认真的 复核 ,对本 基金 的投资 运 作 进 行
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 真实、准确 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了 本年 度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财务 会 计报 告、 利 润分 配情 况、投资
组合报 告的 内容( “ 金融 工具风 险及 管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范 围内) ,保证 复核 内容真 实 、 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内 本基金 由安 永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出 具标准 无保 留意见 审计 报告, 投资 者可通 过 年 度 报
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7,509,920.29 1,364,891.48
结算备付金
1,791,348.70 3,442,375.52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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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
14,838.85 79,542.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844,468.31 1,105,620,125.2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10,844,468.31 1,105,620,125.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70,000,000.00
应收利息
9,827,874.16 30,344,345.8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891.22 104,45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49,990,341.53 1,410,955,735.48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00,000.00 457,6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6,032,199.99 -
应付赎回款
11,081.81 2,193.43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8,280.79 1,052,939.70
应付托管费
88,080.22 300,839.93
应付销售服务费
4,244.38 146,948.39
应付交易费用
1,225.00 3,739.00
应交税费
6,345,231.08 6,345,231.08
应付利息
467.34 42,443.7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14,600.83 179,593.43
负债合计
43,105,411.44 465,673,928.66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40,650,723.20 834,971,575.71
未分配利润
66,234,206.89 110,310,231.11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6,884,930.09 945,281,806.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9,990,341.53 1,410,955,735.48
注:1 、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61 元, 基金份 额总额 477,764,634.44
份, 其中 A 类 基金份额净值 1.060 元, 份额总额 462,740,096.38 份;C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1.099 元,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4 页
份额总额 15,024,538.06 份。
2 、本基金由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期限届满转型而成,转型日为 2014 年 4 月26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1,150,655.16 23,787,038.43
1. 利息收入
28,441,562.23 12,543,995.7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18,343.37 460,721.28
债券利息收入
27,604,754.64 11,171,029.6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18,464.22 912,244.82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9,417,918.27 22,043,868.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4,122,762.5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9,417,918.27 17,738,246.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182,859.96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918,863.80 -11,391,654.13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45,875.00 590,828.28
减: 二 、费用
6,112,748.11 4,122,502.91
1 .管理人报 酬
3,827,445.22 1,879,474.71
2 .托管费
1,093,555.71 536,992.79
3 .销售服务 费
89,665.29 242,335.82
4 .交易费用
13,458.25 272,288.12
5 .利息支出
672,917.74 816,237.3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72,917.74 816,237.31
6 .其他费用
415,705.90 375,174.16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5,037,907.05 19,664,535.52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4 页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5,037,907.05 19,664,535.5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834,971,575.71 110,310,231.11 945,281,806.8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净
利润)
- 5,037,907.05 5,037,907.05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394,320,852.51 -49,113,931.27 -443,434,783.78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7,235,290.26 906,432.82 8,141,723.08
2. 基金赎回 款 -401,556,142.77 -50,020,364.09 -451,576,506.86
四、 本 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440,650,723.20 66,234,206.89 506,884,930.09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79,377,869.86 20,250,257.99 99,628,127.85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净
利润)
- 19,664,535.52 19,664,535.5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755,593,705.85 1,055,658,844.29 1,811,252,550.14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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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2,903,760,067.51 1,343,627,528.64 4,247,387,596.15
2. 基金赎回 款 -2,148,166,361.66 -287,968,684.35 -2,436,135,046.0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985,263,406.69 -985,263,406.69
五、 期末所 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834,971,575.71 110,310,231.11 945,281,806.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刘立 达______
______ 刘立达______
____ 秦长 建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 河 通利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 ( 以 下简称 “ 本基 金 ”) 由银 河通利 分 级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基金 期限 届满转 型而 成。银 河通 利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系 经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 会 ( 以
下简称 “ 中国 证 监会 ”) 证 监许 可[2012]149 号《 关 于核 准银 河 通利 分级 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生效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2,537,743,563.14 份基金 份额。根据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之日(即 2014 年 4 月 25 日 )起,银河
通利分 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无需 召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转 型为 上市开 放式 基金(LOF ) , 基
金名称变更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河通 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 金
份额转换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C 类基金 份额(简称 “ 银河通利 C 类份额”),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转换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A 类
基金份额 (简称 “银河通利 A 类份 额 ” ) 。 其中银河通利 A 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 赎回
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银河通利 C 类 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
申购费用,对于持有期限不少于 30 日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亦不收取赎回费,但对持有期限少于 30
日的基 金份 额的赎 回收 取赎回 费。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存续 期限不 定。 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 为 银 河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注 册登记 机构 为中国 证券 登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北 京 银 行 股
份有限公司。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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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 围为 具有 良 好流 动性 的 金融 工具 , 包括 国内 依 法发 行上 市 的国 家债 券、金融
债券、 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 券 、
可转换 债券 、可分 离债 券和回 购、 银行存 款等 金融工 具以 及法律 法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 金 投 资
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参与 A 股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的新股申购或
增发新 股, 并可持 有因 可转债 转股 所形成 的股 票、因 所持 股票所 派发 的权证 以及 因投资 可 分 离 债
券而产 生的 权证, 以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投 资的 其他权 益类 品种( 但须 符合中 国 证 监 会
的相关规定) 。因上述 原因持有的股票和权证等资产,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 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 日
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 比例 为: 投 资于 固定 收 益类 资产 的 比例 不低 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其 中 ,投资
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投 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现
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信用债是指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金融债 (不含政策性金融债) 、 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 资产 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
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中 国财 政 部颁 布的 《 企业 会计 准 则 — 基本 准 则》 以及 其 后颁 布及 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
在具体 会计 核算和 信息 披露方 面, 也参考 了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业 协会 修订的 《证 券投资 基 金 会 计
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 关于
证券投 资基 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 则> 估 值业务 及份 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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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 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与 最 近 一 期年 度 报 告 相一 致 的 说 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和其他
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 业税、增值税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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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围 ,由 缴纳营 业税 改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 方 政 府 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质 押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及 持有 政策性 金 融 债 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买 断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 同业 存款、 同业 存单以 及 持 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 开 发、 教育 辅 助 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资管产 品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管 产 品 管 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 产品 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补 充通
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 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 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 税的 ,不再 缴纳 ;已缴 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 从 资 管 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7.4.6.3 企 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4 页
的通知 》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 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 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 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 总局 关 于储 蓄存 款 利 息
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
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 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 会财 税[2015]101 号文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 息红 利 差 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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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基金管理人第一大股东控制、基金代销机构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银河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基金管理人第一大股东控制
7.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 - 131,109,847.95 100.00%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27,164,812.33 100.00% 1,027,643,708.82 100.00%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6,963,300,000.00 100.00% 13,818,200,000.00 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4 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 方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 - - -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118,309.49 100.00% - -
注: 上述佣 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收取证管费、 经手费
和由券 商承 担的证 券结 算风险 基金 后的净 额列 示。该 类佣 金协议 的服 务范围 还包 括佣金 收 取 方 为
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3,827,445.22 1,879,474.71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87,522.81 174,141.40
注: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提,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 金管理 费划 付指令 , 经 基 金
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4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093,555.71 536,992.79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计 提,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基 金托管 费划 付指经 基 金 托 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合计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4,531.58 24,531.58
银河证券 - 109.18 109.18
北京银行 - 30,722.47 30,722.47
合计 - 55,363.23 55,363.2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合计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4,986.67 74,986.67
银河证券 - 505.58 505.58
北京银行 - 54,067.90 54,067.90
合计 - 129,560.15 129,560.15
注:基 金销 售服务 费用 于支付 销售 机构佣 金、 基金的 营销 费用以 及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服务 费 等 。 银
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 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费 ,年 费率为 0.3%。 在通 常情 况下, 销售 服务费 按前 一日银 河通 利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金 (LOF )
的 C 类基金 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4 页
H =E×0.3%/ 当年天数
H 为银河通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银河通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 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北京银行 - - - - 38,000,000.00 2,026.48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与 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份额单 位:份
银河通利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银河金控 457,688,604.00 95.8000% 457,688,604.00 51.4700%
银河资本 - - 14,619,152.05 1.6400%
银河保险 - - 12,791,666.67 1.4400%
份额单位:份
注: 本基金除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之 C 类基 金。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4 页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 27,509,920.29 200,277.39 1,364,891.48 417,784.34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无。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 基 金 从 事 证 券 交 易 所 债 券 正 回 购 交 易 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余 额 人 民 币
10 ,000 ,000.00 元, 于2017 年 1 月3 日到期。 该 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
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 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
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7.4.10.1 公 允价值
7.4.10.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贷 款 和应 收款 项 以及 其他 金 融负 债, 其因剩余
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4 页
7.4.10 有助 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0.1 公 允价值
7.4.10.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贷 款 和应 收款 项 以及 其他 金 融负 债, 其因剩余
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4.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4.10.1.2.1 各层次金融 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9,411,568.31 元 ,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501,432,900.0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6,086,482.40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099,533,642.80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7.4.10.1.2.2 公允价值所 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券 交易 所 上市 的股 票 和可 转换 债 券, 若出 现 重大 事项 停 牌、 交易 不 活跃 、或 属于非公
开发行 等情 况,本 基金 分别于 停牌 日至交 易恢 复活跃 日期 间、交 易不 活跃期 间及 限售期 间 不 将 相
关股票 和可 转换债 券的 公允价 值列 入第一 层次 ;并根 据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对 于 公
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根 据 中国 证券 投 资基 金业 协 会中 基协 发(2014)24 号 《关 于发 布< 中国 证券 投 资基 金业 协 会估
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通知 》 的规定,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起,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 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
除外) 采用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相关固 定收益品种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从第
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
7.4.10.1.2. 3 第三层次 公允价值余额和本 期变动金额
本 基 金持 有的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 其变 动 计入 当期 损 益的 金融 工 具第 三层 次 公允 价值 本期未发
生变动。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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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10,844,468.31 92.88
其中:债券 510,844,468.31 92.88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9,301,268.99 5.33
7 其他各项资产 9,844,604.23 1.79
8 合计 549,990,341.5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境 内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沪 港通 投 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 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或前20 名的 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或前20 名的 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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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项 及 8.4.1 、8.4.2 的买入股 票成本及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
成交数量)填列,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2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末未持 有股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券 26,964,900.00 5.3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928,000.00 5.9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928,000.00 5.90
4 企业债券 192,995,000.00 38.0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89,587,000.00 37.40
6 中期票据 61,958,000.00 12.2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9,411,568.31 1.8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10,844,468.31 100.7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01356006 13 马城投
MTN001
300,000 31,371,000.00 6.19
2 011698042 16 徐工SCP003 300,000 30,048,000.00 5.93
3 150205 15 国开 05 300,000 29,928,000.00 5.90
4 011698847 16 大同煤矿
SCP004
300,000 29,922,000.00 5.90
5 011698486 16 晋能SCP005 300,000 29,904,000.00 5.9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贵 金属 投 资 明 细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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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8.12.1
报 告 期内 本基 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证 券的 发 行主 体没 有 被监 管部 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本报 告编制 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838.8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827,874.16
5 应收申购款 1,891.2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844,604.23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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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28010 顺昌转债 4,412,516.31 0.87
2 128011 汽模转债 3,688,811.00 0.73
3 113010 江南转债 250,800.00 0.05
4 110034 九州转债 221,949.00 0.04
5 127003 海印转债 90,768.00 0.02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资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银河
通利
235 1,969,106.79 457,688,604.00 98.91% 5,051,492.38 1.09%
通利
债 C
1,063 14,134.09 2,107,481.69 14.03% 12,917,056.37 85.97%
合计 1,298 368,077.53 459,796,085.69 96.24% 17,968,548.75 3.7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 名持有人
银河通利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
457,688,604.00 95.80%
2 徐四保 433,965.15 0.09%
3 黎勇 281,034.46 0.06%
4 孟祥金 230,712.44 0.05%
5 康永军 217,929.19 0.05%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4 页
6 马利 216,199.93 0.05%
7 江月胜 179,873.43 0.04%
8 王娟娟 179,548.39 0.04%
9 雷镇之 162,157.29 0.03%
10 王丽霞 162,142.61 0.03%
通利债 C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北京瑞迪奥广告有限公司 2,107,481.69 0.44%
2 葛文静 794,736.34 0.17%
3 朱飞 333,111.26 0.07%
4 陈宝弟 305,697.98 0.06%
5 孔乔目 273,972.60 0.06%
6 郑芳 210,796.94 0.04%
7 李高强 210,728.67 0.04%
8 濮思华 180,140.24 0.04%
9 张会茹 178,387.72 0.04%
10 刘颖 152,186.09 0.0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 有本基金
银河通利 0.00 0.0000%
通利债 C 0.00 0.0000%
合计
0.00 0.0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 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银河通利 0
通利债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银河通利 0
通利债 C
0
合计 0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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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25 日 ) 基金份
额总额
827,461,476.17 80,633,054.2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6,232,103.79 273,043,764.5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77,750.10 5,712,796.52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55,269,757.51 263,732,023.05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2,740,096.38 15,024,538.06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决 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1 、2016 年2 月 19 日在法 定报刊上刊登了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任职的公告》 ,
由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刘立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 、2016 年4 月 12 日在法 定报刊上刊登了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变 更基金经
理的公告》 , 周珊珊不再担任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增聘杨鑫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 、2016 年4 月 26 日在法 定报刊上刊登了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变 更基金经
理的公告》 , 解聘索峰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发生如下重大变动:
无.
11.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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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 审 计的 会 计 师 事务 所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的报酬 为50,000 元 人民币 。
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5 年的审 计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及 其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受 稽查 或 处 罚 等情 况
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 金 租用 证 券 公 司交 易 单 元 的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2 - - - - -
注:1 、专用 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
(1 )实力雄 厚;
(2 )信誉良 好,经营行为规范;
(3 )具有健 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
(4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 便捷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 ) 研究实力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 能及 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
咨询服 务, 包括宏 观经 济报告 、行 业分析 报告 、市场 分析 报告、 证券 分析 报 告及 其他报 告 等 , 并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 研究报告;
(6 )本基金 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择证券 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 )资 格考察;
(2 )初 步确定;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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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签 订协议。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27,164,812.33 100.00% 6,963,300,000.00 100.00% - -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