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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瑞利(000774)

天弘瑞利: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29 页 
 
 
 
 
天弘瑞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12月31 日 
 
 
 
 
 
 
 
 
 
 
 
 
 
 
 
 
 
 
 
 
 
 
 
 
基金管理 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7 年03月30日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 28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 日止。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7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起3年内, 瑞利A自 《基 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 开放一次,瑞利B封闭运作;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后3年期届满,则终止运作并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01月20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5,731,072.7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3年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天弘瑞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775 00077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65,381,021.76 300,350,051.00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获得稳健的投 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通过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的投资获取平稳收益,并适度参与股票等权益类 资产的投资增强回报,在灵活配置各类资产以及严格 的风险管理基础上,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 值。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 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 瑞利A 低风险、收益相对 稳定 瑞利B 较高风险、较高 收 益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童建林 田东辉 联系电 话 022-83310208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tiandonghui@psbc.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95580 传真 022-83865569 010-68858120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年 2015年01月20日-2015 年12 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5,558,466.97 44,608,674.04 本期利润 20,314,159.17 72,105,205.5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464 0.078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0.67% 6.6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704 0.046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24,130,370.77 1,060,048,602.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0 1.059 注:1、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式 基金 的申 购赎 回 费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 、本 基金 合同2015 年1月20 日起 生效 。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4% 0.10% -2.32% 0.15% 1.98% -0.05% 过去六个月 3.85% 0.22% -1.42% 0.11% 5.27% 0.11% 过去一年 10.67% 0.31% -1.63% 0.09% 12.30%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5年01月20 日-2016 年12月31日) 18.46% 0.33% 1.72% 0.09% 16.74% 0.24% 注:天 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中 债综 合指 数。 中债 综合指 数由 中央 国债 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编制 并发布 ,该 指数 样本 具有 广泛的 市场 代表 性, 涵盖 主要交 易市 场( 银行 间 市场、 交易 所市 场等 )、 不同发 行主 体( 政府 、企 业等) 和期 限( 长期 、中 期、短 期等 ), 是中 国 目前最 权 威 ,应 用也 最广 的指数 。中 债综 合指 数的 构成品 种完 全覆 盖了 本基 金的投 资范 围, 反映 债 券全市 场的 整体 价格 和投 资回报 情况 ,适 合作 为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 3.2.2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1-20 2015-05-05 2015-08-10 2015-11-23 2016-03-04 2016-06-14 2016-09-20 2016-12-31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注:1 、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于2015 年1月20 日 生效 。 2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 各项投 资比 例达 到基 金合 同约定 的各 项比 例要 求。 3.2.3 自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 业绩比较基准 2015 年 2016 年 10% 9% 8% 7% 6% 5% 4% 3% 2% 1% 0% -1% 注: 本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1 月20日 生效 。 基金 合同 生 效当年2015 年的 净值 增长 率按照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当年的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不按整 个自 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其 他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瑞利A 与瑞利B基金份额配比 0.21768274:1 期末瑞利A参考净值 1.011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期末瑞利A累计参考净值 1.078 瑞利A 累计折算份额 10,661,163.73 期末瑞利B参考净值 1.192 期末瑞利B累计参考净值 1.192 瑞利A 年收益率(单利) 2.50% 注:1 、根 据《 基金 合同 》 的规定 ,瑞 利A 的年 收益 率 将在每 次开 放日 设定 一次 并公告 。截 至本 报告 期期末 瑞利A年 收益 率为2.50%。


2 、 本 报告 期内2016 年1月1 日至2016 年1月19 日 期间 , 瑞利A 的年 收益 率为5.40% ; 2016 年1月20 日至2016 年12月31 日 期间 ,瑞 利A 的 年收益 率为2.50% 。 3.4 过 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本基金 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准,于 2004 年 11 月 8 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为 5.143 亿元人 民币,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6年12月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3只基金: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 弘添利债券型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天 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 基金、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余额 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天弘瑞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500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 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云商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证 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银行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创 业板指 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高端装备制造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上证5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 弘中证8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电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休闲娱乐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中证计算机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食品饮料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弘运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鑫安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裕利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乐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天弘价值精选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喜利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信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金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姜晓丽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5 年01月 - 7年 女,经济学硕士。历任本 公司债券研究员兼债券交 易员;光大永明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兼 交 易员;本公司固定收益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 注:1 、上 述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一直坚持公平对待旗下所有基金的原则, 严格执行 《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 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和交易 执行等各个环节落实公平交易原则。 公平交易范围包括各类投资组合、 所有投资交易品 种、 以及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 场交易等所有投资交易管理活动及授权、 研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针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通过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 序, 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指令自动进行比例分配。 针对场外网下 交易业务, 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内部场外、 网 下交易业务的相关规定,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 行的交易严格按照发行分配的原则或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 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 下业务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 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 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 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未发现本基金 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投资策略上,本基金仍将以资质较好的高票息信用债为主,维持较低的杠杆水平, 适度参与政策调整过程带来的波段性机会, 持有小规模的转债和股票仓位, 为投资者赚 取丰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2016年12月31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6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10.67%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3% 。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7年,基本面大概率呈现前高后低,我们认为未来经济仍然面临下行压力, 一方面前期货币宽松效应趋于消散, 货币政策边际趋于紧缩将导致未来经济面临下行压 力, 另一方面, 下游需 求地产和汽车都面临需求透支的问题, 形成对经济周期的下拉压 力,未来需要持续观察基本面信号等待下行拐点。资金面方面,脉冲式收紧仍将出现, 资金利率中枢趋势性抬升, 资金利率波动性加 大。 政策面方面, 货币 政策边际趋紧, 以 配合防范金融风险和抑制资产泡沫。 对于债券市场未来的看法, 我们认为在基本面向下拐点出现之前, 债券市场将 维持 区间波动的态势, 票息收益仍然是债券市场最具有确定性的收益来源。 未来收益率有一 定的下行空间, 但是由于政策边际紧缩以及债市交易结构的不稳定性, 未来债市仍将面 临一定的波动,整体走势可能是前高后低。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 及时调整组合策略, 同时信用风险 暴露阶段,细心甄别个券,降低组合信用风险,继续为投资者赚取稳健收益。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固定收益投资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督察长、 投资总监、 分管估值 业务的IT运维总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 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基金会计、风险管理人员及监察稽核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 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 存 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诚信、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损 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5.2 托 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基 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 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 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认为其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 报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投资者可通过年 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务报表 7.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5,537,371.60 61,791,045.22 结算备付金


1,339,134.10 162,892.63 存出保证金


8,318.96 82,996.1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393,131,025.15 1,265,651,538.7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358,137,104.60 1,195,663,697.70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34,993,920.55 69,987,841.09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4,733,081.91 33,941,652.9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424,748,931.72 1,361,630,125.69 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299,999,19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51,754.14 626,236.33 应付托管费


71,929.76 178,924.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5,877.05 313,118.1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 8,433.5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311,621.0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69,000.00 144,000.00 负债合计


618,560.95 301,581,523.60 所有者权 益: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实收基金 7.4.7.9 361,811,043.63 984,393,701.34 未分配利润 7.4.7.10 62,319,327.14 75,654,900.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4,130,370.77 1,060,048,602.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24,748,931.72 1,361,630,125.69 注:1 、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12月31 日,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份 额净值1.160 元 ,天 弘 瑞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A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1.011 元,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B基金 份额参 考净 值1.192 元; 基 金份额 总额365,731,072.76 份, 其中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A 基金份 额65,381,021.76 份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B基 金份 额300,350,051.00 份。 2 、本 财务 报表 的比 较期 间 为2015 年1 月20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6 年01月01 日至2016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01月20 日至2015年 12月31日 一、收入


27,877,502.47 87,815,145.16 1.利息收入


32,585,690.63 51,588,171.9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07,507.75 212,031.77








债券利息收入


28,821,791.25 45,693,298.7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3,650,808.21 4,303,561.6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5,583.42 1,379,279.7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 列)


20,536,119.64 8,730,441.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6,919,527.2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9,967,368.94 14,291,444.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568,750.70 156,493.15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1,202,031.00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25,244,307.80 27,496,531.48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7.4.7.18 - - 减:二、 费用


7,563,343.30 15,709,939.64 1.管理人报酬


3,460,014.49 6,282,433.65 2.托管费


988,575.63 1,794,981.01 3.销售服务费


1,730,007.25 3,141,216.86 4.交易费用 7.4.7.19 10,300.78 281,422.67 5.利息支出


1,172,245.15 4,047,485.45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72,245.15 4,047,485.45 6.其他费用 7.4.7.20 202,200.00 162,400.00 三 、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以 “-” 号填列) 20,314,159.17 72,105,205.5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0,314,159.17 72,105,205.52 7.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984,393,701.34 75,654,900. 75 1,060,048,602.09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二、 本期经营活 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20,314,159. 17 20,314,159.17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622,582,657.71 -33,649,732 .78 -656,232,390.4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14,875.19 168,371.49 3,383,246.68








2.基金赎回款 -625,797,532.90 -33,818,104 .27 -659,615,637.17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361,811,043.63 62,319,327. 14 424,130,370.77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年01月20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846,031,883.82 - 846,031,883.8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2,105,205. 52 72,105,205.5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38,361,817.52 3,549,695.2 3 141,911,512.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39,942,511.22 10,787,631. 45 450,730,142.67








2.基金赎回款 -301,580,693.70 -7,237,936. 22 -308,818,629.9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984,393,701.34 75,654,900. 75 1,060,048,602.0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郭树强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韩海潮 — — — — — — —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薄贺龙 — — — — — — — —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18 号《关于准予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 为契约型, 存续期限为3年, 首次募集期间为2015 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6 日, 首次设立 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45,960,061.07 元,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 案,《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1月20日正式生效,基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46,031,883.82份基金份额, 其中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A级份额(以下简称 “瑞利A”)545,681,832.82 份,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B级份额(以下简称“瑞利B”)300,350,051.00 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1,822.75 份基金份额,其中瑞利A为71,771.75 份,瑞利B为51.00份。募集结束时,瑞 利A与瑞利B的份额实际配比为1.816819511∶1( 含募集期间利息折份额)。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3年内,瑞利A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瑞利B封闭运作。在瑞利A的每次开放日,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对瑞利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瑞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瑞利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内, 瑞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瑞利B的份额余额。 瑞利B封闭运作, 封闭期 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3年后对应日止,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在扣除 瑞利A 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瑞利B享有, 亏损以瑞利B的资产净值为限由瑞利B 承担。瑞利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其收益率将在每个开放日设定一次并 公告, 计算公式为: 瑞利A的约定年收益率(单利) =1.5×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利差, 利差的范围为0.00%(含)至3.00%(含), 约定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第2位。 在瑞利A 的每个开放日,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设定瑞利A的年收益率。 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终止基金合同的运作并进入清算程序,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 债 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券、 中期票据、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 债)、 短期 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 例不超过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3 月30日批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 引》、《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6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相 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1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财税[2016]46 号 《关 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70 号 《关于金 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 于2016年5月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 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 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2016 年5月1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 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 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 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 印 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 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储银 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弘创新")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1 、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 正常业 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款 订立 。


2 、2016 年度内 ,本 基金 管 理人股 东 “ 浙江 蚂蚁 小微 金 融服务 集团 有限 公司 ” 的 名 称变更 为 “ 浙江 蚂蚁小 微金 融服 务集 团股 份有限 公司 ”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20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3,460,014.49 6,282,433.6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394,360.71 1,647,769.50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 人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 产 净值0.70% 的年 费率 计 提,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0% / 当 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项目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20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988,575.63 1,794,981.01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 邮政储 蓄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 逐 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0% / 当年 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天弘瑞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14.07 412.00 426.0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492,796.79 - 492,796.79 合计 492,810.86 412.00 493,222.8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01月20日至2015年12 月31日 天弘瑞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合计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390.88 358.02 748.9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63,999.06 - 2,063,999.06 合计 2,064,389.94 358.02 2,064,747.96 注: 基金 支付 基金 销售 机 构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0.35% 的年 费 率计提 ,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给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再由 天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计 算并支 付给 各基 金销 售 机构。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 销售服 务费 =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X0.35%/ 当 年天 数 。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6 年01月01 日至2016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01月20日至2015 年12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活期存款 15,537,371.60 94,927.32 61,791,045.22 152,996.22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 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6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 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12月31日, 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 场债券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 年12月31日, 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 抵押的债券。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 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 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6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393,131,025.15元,无属于第一层次和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 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2,933,747.70元,第二层次1,262,717,791.09 元,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 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6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 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年12 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93,131,025.15 92.56 其中:债券 358,137,104.60 84.32








资产支持证券 34,993,920.55 8.24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6,876,505.70 3.97 7 其他各项资产 14,741,400.87 3.47 8 合计 424,748,931.72 100.00 8.2 报 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4,474,104.60 3.41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120,000.00 4.74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120,000.00 4.74 4 企业债券 323,543,000.00 76.2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358,137,104.60 84.44 8.6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3263 15 湘财01 400,000 42,048,000.00 9.91 2 1480380 14 清河投资 小微债01 400,000 40,900,000.00 9.64 3 112149 12 芭田债 360,000 36,532,800.00 8.61 4 1480106 14 辽宁沿海 债 300,000 32,235,000.00 7.60 5 1480075 14 廊坊经开 债 300,000 32,226,000.00 7.60 8.7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 (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3510 14 吉城04 350,000.00 34,993,920.55 8.25 8.8 报 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未发现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2.2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故不存在所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超出基金合同规定 之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318.9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733,081.91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741,400.87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天弘瑞 利分级A 1,867 35,019.29 0.00 0.00% 65,381,021 .76 100.00% 天弘瑞 利分级B 8 37,543,756.3 8 300,000,000 .00 99.88% 350,051.00 0.12% 合计 1,875 195,056.57 300,000,000 .00 82.03% 65,731,072 .76 17.97% 注: 机 构/个 人投 资者 持有 基金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 计算中 , 针 对A、B 类分 级 基金,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 A 、B类 各自 级别 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 的分 母采 用A 、B 类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数 (即 期末 基金 份 额总额 )。 9.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本报告期末未有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及基金经理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份额的情况。 §10 开 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01月20日) 基金份额总额 天弘瑞 利分级A 天弘瑞利分级B 545,681,832.82 300,350,05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00,816,775.48 300,350,05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383,246.68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43,494,670.44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4,675,670.04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5,381,021.76 300,350,051.00 §11 重 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宁辰、 张磊先生已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具体信息请参见基金管 理人于2016 年4月30日和2016 年7月2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服务费6万元整。 截至本报告期末,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供审计服务2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比例 成交 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比 例 华融证券 93,491,7 17.37 47.77% 445,000, 000 33.56% - - 中信证券 102,214, 067.45 52.23% 881,000, 000 66.44% - - 注:1、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为: 该证 券经 营机构 财务 状况 良好 , 各 项财务 指标 显示 公司 经 营状况 稳定 ;经 营行 为规 范,内 控制 度健 全, 最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受 到监管 机关 的处 罚; 研 究实力 较强 ,能 及时 、全 面、定 期向 基金 管理 人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 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市 场 分析报 告、 行业 研究 报告 、个股 分析 报告 及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2 、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述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确定选 用交 易席 位的 证 券经营 机构 。然 后基 金管 理人和 被选 用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签 订交 易席 位租 用协 议。


3 、报 告期 内新 租用 交易 单 元5个 ,其 中包 括: 东北 证 券上海 交易 单元1个 、东 北 证券深 圳交 易单 元1 个、华 宝证 券深 圳交 易单 元1 个 、东 吴证 券上 海交 易 单元1 个、 东吴 证券 深圳 交 易单元1个; 4、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停止 租 用交易 单元 :无 。 天弘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 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