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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强化回报A(519733)

交银强化回报: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交 银 施 罗德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信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司 
报 告 送 出 日期 : 二 〇 一七 年 三 月 二十 九 日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 金 托 管人 中 信 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中 信 银行 ”) 根据 本基 金 合 同规定 , 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 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73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 月 28 日 基金管理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39,400,508.64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733 (前端) 、 519734 (后 端) 519735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总额 728,755,950.79 份 10,644,557.85 份 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B 类基金份额采用后端收费模式, 前端交 易代码即为 A 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后端交易代码即为 B 类基金份额交易代码。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 重 点 投 资 于 债 券 资 产 , 力 争 实 现 基 金 资 产 的 长 期 稳 定 增 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 将严谨、 规范 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 在 分 析 和 判 断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和 金 融 市 场 运 行 趋 势 的 基础上, 动态调整债券、 股票等大类资产比例。 本基金 以债券投资为核心, 重点关注债券组合久期调整、 期限 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属配置, 并在严谨深入的信用分析基 础上, 综合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 以及各类债券的 流动性、 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 同时本基金也通过 综合运用骑乘操作、 套利操作等策略精选个券, 提高投 资组合收益。 此外,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本基金适度 关注股票、权证市场的运行状况与相应风险收益特征, 有效把握投资机会,适时增强组合收益。


第 4 页 共 35 页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 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 资基金中中等风险的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孙艳 方韡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4006800000 电子邮箱 xxpl@jysld.com,disclosure@jys ld.com fangwei@citi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000 ,021-61055000 95558 传真 (021)61055054 010-85230024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址 www.fund001.com , www.bocomschroder.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基 金 净 值 表现 及 利 润 分配 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 月 28 日 ( 基 金合 同 生 效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交银强化回 报债券 A/B 交 银 强 化 回 报债券 C 交银强化回 报债券 A/B 交 银 强 化 回 报债券 C 交银强化回 报债券 A/B 交银强化 回报债券 C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10,244,749 .25 -17,652,371 .73 39,932,486. 02 12,306,106. 23 2,901,481.88 2,022,349.7 0 本期利润 -15,052,892 .30 -23,552,022 .19 51,067,270. 42 12,413,417. 12 575,161.25 1,898,769.8 3


第 5 页 共 35 页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额本期利润 -0.0383 -0.1162 0.2122 0.3137 0.0173 0.0614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值增长率 -3.41% -3.83% 21.02% 20.58% 7.78% 7.58%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交银强化回 报债券 A/B 交 银 强 化 回 报债券 C 交银强化回 报债券 A/B 交 银 强 化 回 报债券 C 交银强化回 报债券 A/B 交银强化 回报债券 C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金份额利润 -0.005 -0.006 0.194 0.187 0.028 0.026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值 760,716,735 .50 11,102,895. 10 501,621,262 .73 520,304,686 .66 175,226,068. 21 24,909,404. 97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值 1.044 1.043 1.255 1.248 1.037 1.035 注:1、本基金 A/B 类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 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3.18% 0.27% -2.31% 0.15% -0.87% 0.12% 过去六个 月 -1.13% 0.25% -1.42% 0.11% 0.29% 0.14% 过去一年 -3.41% 0.25% -1.63% 0.09% -1.78% 0.16%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25.99% 0.30% 8.35% 0.10% 17.64% 0.20%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第 6 页 共 35 页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3.37% 0.27% -2.31% 0.15% -1.06% 0.12% 过去六个 月 -1.30% 0.25% -1.42% 0.11% 0.12% 0.14% 过去一年 -3.83% 0.25% -1.63% 0.09% -2.20% 0.16%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24.74% 0.30% 8.35% 0.10% 16.39% 0.20%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较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第 7 页 共 35 页 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6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 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每年 净 值 增 长率 及 其 与 同期 业 绩 比 较基 准 收 益 率的 比 较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注:图示日期为 2014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 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第 8 页 共 35 页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注:图示日期为 2014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净值增 长率按照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1、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6 年 1.680 191,071,029.6 7 895,213.58 191,966,243. 25 - 2015 年 - - - - - 2014 年 0.400 1,204,381.01 4,412.30 1,208,793.31 - 合计 2.080 192,275,410.68 899,625.88 193,175,036.56 - 2、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6 年 1.570 1,151,786.47 452,737.29 1,604,523.76 -


第 9 页 共 35 页 2015 年 - - - - - 2014 年 0.400 101,539.84 4,020.57 105,560.41 - 合计 1.970 1,253,326.31 456,757.86 1,710,084.17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 经理情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交 银 施 罗 德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是 经中 国 证 监 会证 监 基 金 字[2005]128 号 文 批 准 ,由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 份 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8 月 4 日, 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 金为 2 亿元人民币。 其中,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65% 的股份, 施罗德投资管理 有 限公司持有 30% 的 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 的股份。 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 债券型、 保本混合型、 普通混合型 和 股 票 型 在 内 的 69 只 基 金 , 其 中 股 票 型 涵 盖 普 通 指 数 型 、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ETF)、 QDII 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孙超 交银增利债 券、交银纯 债债券发 起、交银荣 祥保本混 合、交银定 期支付月月 丰债券、交 银增强收益 债券、交银 强化回报债 券、交银丰 润收益债 券、交银丰 享收益债 券、交银丰 2014-08-2 6 - 5 年 孙 超 先 生 , 美 国 哥 伦 比 亚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历 任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经 理 、 高 级 经 理。2013 年加入交银 施 罗 德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助理。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 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理 财 60 天债券型证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8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7 日担 任 交 银 施 罗 德 双 轮 动 第 10 页 共 35 页 泽收益债 券、交银丰 硕收益债 券、交银荣 鑫保本混合 的基金经 理,公司固 定收益部助 理总经理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5 年 11 月 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9 日担任交银施罗 德 荣 泰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注:1、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 作 出决定并公告( 如适用) 之日为准;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 “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 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 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作 遵规守信情 况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 遵 循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基 金 合 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 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 基金投资范 围、 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未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平交易情 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投 资 控 制 制 度 和 公 平 交 易 监 控 制 度 来 保 证 旗 下 所 管 理 的 所 有 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 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 ) 公 司 建 立 资 源 共 享 的 投 资 研 究 信 息 平 台 , 所 有 研 究 成 果 对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公 平 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 ) 公 司 将 投 资 管 理 职 能 和 交 易 执 行 职 能 相 隔 离 , 实 行 集 中 交 易 制 度 , 建 立 了 合 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对于交易 所公开竞价交易, 遵循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的原则, 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 行 比 例 分 配 ; 对 于 非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 以 公 司 名 义 进 行 的 场 外 交 易 , 遵 循 “ 价 格 优 先 、 比 例分配 ” 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 ) 公 司 建 立 了 清 晰 的 投 资 授 权 制 度 , 明 确 各 层 级 投 资 决 策 主 体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划 分 ,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充 分 发 挥 专 业 判 断 能 力, 不 受 他 人 干 预,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独 立 行 使 投 资 决 第 11 页 共 35 页 策权, 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 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 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 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 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 维 护 程 序 。 在 全 公 司 适 用 股 票 、 债 券 备 选 库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的 投 资 目 标 、 投资风格、 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 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 ) 公 司 中 央 交 易 室 和 风 险 管 理 部 进 行 日 常 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监 控 , 风 险 管 理 部 负 责 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 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 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 通过投资交易 监控、 交易数据分析、 专项稽核检查等, 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 行为。 4.3.3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总 成 交 量 5% 的情 况有 2 次,是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或在合规范围内因被动超标调整需要而发 生同日反向交 易, 未发现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情况。 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 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发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 策略和业绩 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6 年前三季度债市呈现窄幅震荡。1 月份由于汇率端承压较大, 央行在资金紧缺 时采取 SLO 、 MLF 、 逆回购等方式而非降息方式向市场投放流动性, 长债收益率经历了 短暂下行后快速回升,之后一直在高位波动。2 月份、3 月份美联储加息预期、猪肉价 格上涨、 黄金与大宗商品的反弹、 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回暖以及经济数据的好转, 构成制 约 央 行 继 续 释 放 流 动 性 的 阻 碍 ,MPA 突 击 考 核 令 非 银 机 构 在 季 末 感 受 到 巨 大 流 动 性 压 力。3 月份信用债市场违约日益频发,高评级信用利差收窄,低评级信用利差走阔。二 季 度 经 济 增 长 动 能 呈 现 出 较 为 疲 弱 的 态 势 , 但 对 债 券 市 场 而 言 , 事 件 冲 击 不 断 。2016 年 4 月份以来, 随着中铁物资信用事件爆发, 市场情绪非常脆弱, 再叠加营改增可能会 对金融同业产生的影响, 主力国开债利率大幅上行, 信用债尤其是中低等级的信用利差 扩大明显。 国债 10 年和 7 年曲线一度倒挂 12BP , 创下近十年的最大负利差。 进入 5 月 份后, “ 权威人士” 讲话确定经济“L 型底” , 加上经济和通胀再度放缓, 以及美联储 FOMC 第 12 页 共 35 页 会议、 英国退欧等事件的影响, 长端利率债持续震荡下行, 并与一级招标及国债期货互 为反馈。8 月中旬, 央行重启 14 天逆回购后,10 年国债收益率出现回调,9 月中旬后市 场情绪相对修复, 一级招标收益率持续低于预期使得二级招标收益率再度温和下行, 信 用利差降至历史低位。四季度起,尽管 10 月初地产调控升级令市场对中期经济基本面 偏悲观, 随着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攀升, 市场对经济预期升温,CPI 同比小幅攀升, 生产 资料涨价延续,PPI 同比快速突破 3% 。 资 金面于 10 月中下旬开始紧张, 紧张程度在 11 月初稍缓, 但随着特朗普当选带来美元指数的一路走强, 资金面紧张节奏再次超出市场 预期。全市场加权资金利率 R007 明显上行,并与 DR007 脱节。央行在 11 月初与中旬 加量 MLF 投放,并适时进行逆回购放量操作,不过银行对非银层面拆借渠道受阻以及 赎 回 恐 慌 事 件 令 债 券 价 格 在 12 月 经 历 一 轮 恐 慌 式 下 跌 。12 月 中 旬 , 央 行 进 一 步 加 量 MLF 操 作 , 部 分 黑 天 鹅 事 件 也 暂 告 一 段 落 , 债 市 收 益 率 出 现 阶 段 性 下 行 , 长 久 期 金融 债及短久期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调整幅 度相对明显。 股票市场方面, 一季度的 A 股市场在经历了初期的大幅下跌后呈现盘整震荡的趋势。 1 月份在对中国经济下行的担忧叠加美联储加息预期下,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引 起市场恐慌,A 股快速 下跌。 在熔断机制的影响下,A 股 市场流动性出现问题, 造成连 续恐慌性下跌。随着熔断机制暂停,市场逐步下探寻底。2 月份、3 月份房地产政策松 动, 市场逐步企稳回升, 之后由于市场对政府稳增长的经济预期以及 CPI 等经济数据的 好转, 在房地产市场的回暖和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上升的带动下, 周期行业股票逐步反 弹,新能源汽车主题也有所表现,股票市场开始 回暖。5 月权威人士讲话令市场对经济 前景变得悲观, 市场一度震荡下行。 随着 6 月供给侧改革推进开始超预期以及通胀下行, 6 月中旬开始, 煤炭、 白酒等涨价品, 以及电子、 国企改革等主题股开始活跃。8-9 月, 前期品种逐步降温, 类债类稳定现金流品种阶段活跃。 10 月伊始, 权益市场在一带一路 带动下,周期板块轮动。11 月-12 月,市场聚焦在保险举牌的高股息蓝筹、库存低位、 环保监察等利好的后周期化工、造纸等涨价品种。 我们相信经济内生的下行压力将长期存在, 周期品的躁动并不意味着经济复苏企稳, 经济下行期信用风险频发实属意料之中, 我们始 终规避中低等级信用债、 尽力防范信用 风险。 但我们同时认为, 短期经济受政策调控出现波动, 并需谨防监管去金融杠杆举措 对短期流动性的波动。 因此, 在投资品种上, 我们始终以利率债和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 4 月底我们积极布局长端利率债,并取得一定效果。三季度,我们在市场调整后积极关 注中长久期利率债, 以及流动性较好的高等级信用债的波段性机会。 尽管我们判断市场 短期趋势性机会小于波动性机会, 但四季度监管对于去杠杆的力度略超我们预期, 并带 来了债市的大幅调整。 权益投资方面, 一季度我们选择了较低的股票和转债仓位, 以及中性偏长的债券久 期, 品种上则继续以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为主。 二季度我们以中性偏积极的仓位参与 了权益市场, 并取得不错的成效。 三季度价格涨价相关的煤炭开采、 化工、 白酒、 地 产 金融、PPP 、 稳 定 现金流 等 有 稳定收 益 的 类债板 块 、 以及业 绩 确 定的电 子 等 成长板 块 均 有阶段性超额收益。 四季度, 我们先后配置后周期金融化工行业、 消费类行业、 个别 混 第 13 页 共 35 页 改概念标的,并在 11 月中旬开始降低了股票仓位。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份 额净值为 1.044 元,本报告 期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41%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3% ;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份 额净值为 1.043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8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63%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 及行业走势 的简要展望 2017 年大的宏观环境仍然为经济求稳, 改革推进, 谨防风险。 在增长稳定的前提下, 国企改革、 供给侧改革等仍将被提在重要位置, 与此同时, 去杠杆、 挤资产泡沫仍将是 2017 年主旋律。 预计流动性难以再如过去两年宽松, 并且应警惕特朗普财政刺激对于全 球的示范效应。通胀方面,在经济难以超预期的情况下,我们预计 2017 年全年 CPI 在 3% 以 内 , 不 过 需 要 谨 防 供 给 侧 改 革 在 提 升 部 分 行 业 微 观 盈 利 的 同 时 带 来 供 给 曲 线 陡 峭 化, 进而带来 CPI 上行风险。 全年债券市场操作策略方面, 我们认为, 虽然当前在基本 面、 政策面和流动性等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因素, 且有些不利因素在短期 很难被证伪, 负债端降杠杆决定了本轮市场调整的时间可能较长。 但是全年来看,2017 年 的 债 券 市 场 仍 然 存 在 投 资 机 会 : 小 的 投 资 机 会 有 望 来 源 于 市 场 调 整 之 后 的 超 跌 反 弹 , 大的投资机会可能更多地要看房地产和汇率走势。 从品种上来说, 我们认为利率债的投 资价值可能会好于信用债: (1)信用本轮调整还不充分,且 2017 年信用风险事件可能 会越来越多; (2) 市场投资者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定位仍然不够清晰, 预期差蕴含的 定价差仍是潜在风险点; (3) 即使央行货币政策边际上宽松, 但是资金面很难恢复到 2016 年上半年的水平, 信用债的杠杆套息价值减弱。 在过去的 3 年里, 银行体系通过影子银 行体系实际提升了杠杆、 久期错配和信用风险承担, 这一过程的镜像式回复或将带来不 可预知的个体风险事件。 对金融机构而言, 如何在顺应大方向、 确保自身资产负债安全 稳定的同时, 抓住市场情绪波动的投资机会, 在波动中更好地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也将 是 2017 年投资中最值得关注的事情。 在流动性没有放松前,我们对于 2017 年全年权益市场的操作策略始终维持谨慎。 鉴于经历 2016 年轮动后,大盘股多数估值偏高、流动性中性的大环境下,成长股估值 中枢上行较为困难, 并且定增门槛提升后, 成长股业绩兑现成为市场聚焦点, 预计只有 少数成长股可能走出收益困局。 2017 年全年配置方向我们预计主要定位于受益油价上行 的资源类股票、 央企及地方国企改革中确定性较强的股票、 军工、 供 给侧改革股票, 以 及金融股的相对配置价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估值程 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 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 并 第 14 页 共 35 页 成立了估值委员会, 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 基金运营部、 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 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新 会 计 准 则 、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和 基 金 合 同 关 于 估 值 的 约 定 进 行 估 值 ,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 合理, 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 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 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 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 进行 测算和认证, 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 风险、 合规等方面审批, 一致 同 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 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 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 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 及时修订估值方法,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 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 向估值委员 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有与任何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金利润分 配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对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进行 了收益分配, 具体情况参见年度报告 正文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 本基金持有 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 警情形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 管人遵规守 信情况声明 作为本基金的托管人, 中信银行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度基金的投资运作, 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 认真履行了托管 人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 本基金投资 运作遵规守 信、净值计 算、利润分 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 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 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 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 第 15 页 共 35 页 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 息等内容的 真实、准确 和完整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 交银施罗 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 未 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 动 表 以 及财 务 报 表 附注 出 具 了 标准 无 保 留 意见 的 审 计 报告 【 普 华 永道 中 天 审 字(2017) 第 20170 号】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 该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5,543,729.62 237,729,717.70 结算备付金 6,457,128.83 2,074,416.33 存出保证金 552,911.04 521,179.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04,623,109.88 984,195,832.33 其中:股票投资 10,824,940.38 99,411,378.0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93,798,169.50 884,784,454.30


第 16 页 共 35 页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0,000,150.0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1,384,161.06 11,920,492.6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339.49 92,868,324.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798,567,529.92 1,329,309,962.72 负 债 和 所 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000,000.00 288,998,769.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146,210.43 16,141,813.82 应付赎回款 2,164,723.11 556,229.46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2,233.42 376,078.74 应付托管费 106,352.42 107,451.06 应付销售服务费 6,080.63 78,828.8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708,036.88 927,453.85 应交税费 5,350.00 5,350.00 应付利息 7,437.66 112,028.0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31,474.77 80,010.01 负债合计 26,747,899.32 307,384,013.33 所 有 者 权 益:


实收基金 7.4.7.9 739,400,508.64 816,757,105.45 未分配利润 7.4.7.10 32,419,121.96 205,168,843.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1,819,630.60 1,021,925,949.39


第 17 页 共 35 页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98,567,529.92 1,329,309,962.72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A/B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4 元,C 类基金份额 净值 1.043 元,基金份额总额 739,400,508.64 份,其中 A/B 类基金份额 728,755,950.79 份,C 类基金份额 10,644,557.85 份。





2、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 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9,868,319.39 73,551,367.95 1.利息收入 25,865,242.17 14,348,032.1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12,077.96 402,370.84 债券利息收入 24,973,339.16 13,893,613.04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79,825.05 52,048.2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35,248,489.82 47,939,361.0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9,426,769.41 31,463,135.2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6,488,388.03 16,215,044.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4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666,667.62 261,181.49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10,707,793.51 11,242,095.2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8 222,721.77 21,879.52 减 : 二 、 费用 18,736,595.10 10,070,680.41


第 18 页 共 35 页 1.管理人报酬 5,151,642.37 2,246,879.30 2.托管费 1,471,897.77 641,965.31 3.销售服务费 1,005,063.51 177,315.51 4.交易费用 7.4.7.19 4,590,553.55 3,747,579.55 5.利息支出 6,204,460.18 3,103,847.7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204,460.18 3,103,847.75 6.其他费用 7.4.7.20 312,977.72 153,092.9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38,604,914.49 63,480,687.5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38,604,914.49 63,480,687.5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 表 会计主体: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 有 者 权 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816,757,105.45 205,168,843.94 1,021,925,949.3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38,604,914.49 -38,604,914.4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77,356,596.81 59,425,959.52 -17,930,637.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894,368,039.80 419,801,962.36 2,314,170,002.16 2.基金赎回款 -1,971,724,636.61 -360,376,002.84 -2,332,100,639.4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193,570,767.01 -193,570,767.01


第 19 页 共 35 页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739,400,508.64 32,419,121.96 771,819,630.60 项目 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 有 者 权 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93,082,581.41 7,052,891.77 200,135,473.1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63,480,687.54 63,480,687.5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623,674,524.04 134,635,264.63 758,309,788.6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26,380,477.57 167,340,976.03 993,721,453.60 2.基金赎回款 -202,705,953.53 -32,705,711.40 -235,411,664.9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816,757,105.45 205,168,843.94 1,021,925,949.3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阮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华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单江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 银 施 罗 德 强 化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员会( 以 下简称 “ 中 国证监 会 ”) 证监许 可[2013]1443 号《关 于核 准交银 施罗 德强化 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 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人民币 255,541,726.29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 第 20 页 共 35 页 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 第 06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交银施罗德 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 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55,571,553.76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9,827.47 份基 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 本 基 金 自 募 集 期 起 根 据 费 用 收 取 方 式 的 不 同 , 将 基 金 份 额 分 为 不 同 的 类 别 。 在 投 资 人 认 购/ 申 购 时 收 取 前 端 认 购/ 申 购 费 用 、 赎 回 时 收 取 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赎回时 收取后端认购/ 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的,称为 B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赎回 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赎回费用, 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 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 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 券、 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及可分离转债、 次级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 具等固定收益类品种, 和股票( 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权 证 等 权 益 类 品 种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 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对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 20% ; 现 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批准报出。 7.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 颁 布 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 、 《交银施罗德强化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 制 。 7.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第 21 页 共 35 页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与 最 近 一 期年 度 报 告 相一 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 金 税 收 政策 的 通 知 》 、 财 税[2008]1 号 《 关于 企 业 所 得税 若 干 优 惠政 策 的 通 知》 、 财税 [2012]85 号 《 关 于 实施 上 市 公 司股 息 红 利 差别 化 个 人 所得 税 政 策 有关 问 题 的 通知 》 、财 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 《关于进 一 步 明 确 全面 推 开 营 改增 试 点 金 融业 有 关 政 策的 通 知 》 、财 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 融机 构 同 业 往 来 等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补 充 通 知 》 、 及 其 他 相 关 财 税 法 规 和 实 务 操 作 , 主 要 税 项 列 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前,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 征 收 营 业 税 。 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基 金 买 卖 股 票 、 债 券 的 差 价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 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 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 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在 1 个 月以上至 第 22 页 共 35 页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 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 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 票交易印花 税,买入股 票不征收股 票交 易 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 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直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交烨投资管理( 上海) 有 限公司 受基金管理人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151,642.37 2,246,879.3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 费 184,111.88 54,397.5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 当年天数。


第 23 页 共 35 页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71,897.77 641,965.31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 当年 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A/B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C 合计 交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 928,333.60 928,333.60 中信银行 - 6,070.44 6,070.44 交通银行 - 19,052.07 19,052.07 合计 - 953,456.11 953,456.11 获得销售服务费 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A/B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C 合计 交银施罗德基金 公司 - 146,797.32 146,797.32 中信银行 - 15,492.75 15,492.75 交通银行 - 3,030.65 3,030.65 合计 - 165,320.72 165,320.72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 0.4%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再由基金管理人 计 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 0.4% ÷ 当年天数。


第 24 页 共 35 页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 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信银行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 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中信银行 20,222,463.28 - - - - -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信银行 55,543,729.62 583,199.90 237,729,717.70 358,933.9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第 25 页 共 35 页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821 京山轻 机 2016-12- 05 重大事项 15.34 - - 300,000 4,493,210.67 4,602,000.00 - 002659 中泰桥 梁 2016-11- 03 重大事项 23.07 2017-01- 06 19.60 99,954 2,103,750.22 2,305,938.78 - 注:本基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 被暂时停牌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 项 的 重 大 影 响 消 除 后 , 经 交 易 所 批 准 复 牌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 场 债 券 正 回 购 交 易 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余 额 。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20,000,000.00 元,于 2017 年 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 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1) 公允价 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 不可观察输入值。


第 26 页 共 35 页 (b) 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3,917,001.60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700,706,108.28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5 年 12 月 31 日:第一层次 109,216,278.03 元,第二层 次 874,979,554.30 元,无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和 债 券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 包 括 涨 跌 停 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 属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等 情 况 , 本 基 金 不 会 于 停 牌 日 至 交 易 恢 复 活 跃 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 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 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 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824,940.38 1.36 其中:股票 10,824,940.38 1.36 2 固定收益投资 693,798,169.50 86.88 其中:债券 693,798,169.50 86.8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第 27 页 共 35 页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150.00 2.50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2,000,858.45 7.76 7 其他各项资产 11,943,411.59 1.50 8 合计 798,567,529.92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境 内股 票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602,000.00 0.60 D 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4,143,938.78 0.54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79,001.60 0.27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第 28 页 共 35 页 合计 10,824,940.38 1.40 8.2.2 报 告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沪 港通 投 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投资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 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0821 京山轻机 300,000 4,602,000.00 0.60 2 002659 中泰桥梁 99,954 2,305,938.78 0.30 3 300284 苏交科 99,952 2,079,001.60 0.27 4 600068 葛洲坝 200,000 1,838,000.00 0.24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 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801 皖新传媒 66,547,191.72 6.51 2 300367 东方网力 40,347,631.60 3.95 3 002539 云图控股 35,511,419.11 3.47 4 601198 东兴证券 35,229,540.76 3.45 5 600720 祁连山 29,925,303.38 2.93 6 002013 中航机电 27,237,639.88 2.67 7 002343 慈文传媒 26,928,776.30 2.64 8 002007 华兰生物 26,768,811.30 2.62 9 601333 广深铁路 26,321,379.32 2.58 10 300407 凯发电气 24,886,097.46 2.44 11 601169 北京银行 24,783,212.80 2.43 12 300100 双林股份 21,556,195.95 2.11 13 600622 嘉宝集团 21,449,855.00 2.10 14 002597 金禾实业 19,551,141.00 1.91 15 600967 北方创业 19,321,323.27 1.89


第 29 页 共 35 页 16 000951 中国重汽 18,900,504.22 1.85 17 000550 江铃汽车 17,363,729.57 1.70 18 600860 京城股份 17,291,197.79 1.69 19 000821 京山轻机 17,047,906.70 1.67 20 600068 葛洲坝 16,952,073.14 1.66 注: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按买入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801 皖新传媒 64,294,681.45 6.29 2 002539 云图控股 40,131,286.38 3.93 3 300367 东方网力 37,269,332.55 3.65 4 601198 东兴证券 35,236,602.98 3.45 5 601333 广深铁路 29,636,101.50 2.90 6 600720 祁连山 29,283,248.82 2.87 7 002013 中航机电 27,791,995.54 2.72 8 002007 华兰生物 27,218,294.07 2.66 9 002343 慈文传媒 26,416,223.70 2.58 10 300407 凯发电气 26,213,367.36 2.57 11 601169 北京银行 25,318,733.47 2.48 12 000951 中国重汽 24,594,188.22 2.41 13 002597 金禾实业 21,834,149.98 2.14 14 600104 上汽集团 21,414,946.38 2.10 15 300100 双林股份 20,860,903.40 2.04 16 600622 嘉宝集团 20,174,566.25 1.97 17 600967 北方创业 19,571,746.00 1.92 18 000550 江铃汽车 18,653,181.00 1.83 19 600860 京城股份 17,046,677.90 1.67 20 601699 潞安环能 16,718,965.15 1.64 注: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按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 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448,322,196.9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516,937,057.33


第 30 页 共 35 页 注:“ 买入股票成本 ” 或“ 卖出股票收入 ”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4,948,000.00 0.64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49,235,000.00 58.2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49,235,000.00 58.20 4 企业债券 90,298,739.50 11.70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5,224,500.00 0.68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6,685,930.00 0.87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137,406,000.00 17.80 10 合计 693,798,169.50 89.8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60211 16 国开 11 4,500,000 449,235,000.00 58.20 2 140090 16 广东 16 600,000 59,376,000.00 7.69 3 140035 16 湖北 12 400,000 39,616,000.00 5.13 4 124411 13 国网 04 200,000 22,822,000.00 2.96 5 127106 14 黑债 01 200,000 20,816,000.00 2.7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 前五名贵金 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第 31 页 共 35 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 期末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国 债 期货 交 易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52,911.0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1,384,161.06 5 应收申购款 6,339.4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943,411.59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3008 电气转债 3,547,330.00 0.46


第 32 页 共 35 页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信 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 人户数及持 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交 银 强 化 回 报 债 券 A/B 995 732,418.04 700,047,568.77 96.06% 28,708,382.02 3.94% 交 银 强 化 回 报 债 券 C 611 17,421.53 - - 10,644,557.85 100.00 % 合计 1,606 460,398.82 700,047,568.77 94.68% 39,352,939.87 5.3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人 所 有 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 -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 - 合计 -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持 有本开放式 基金份额总 量区间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金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0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0 合计 0


第 33 页 共 35 页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开放式基金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0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0 合计 0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A/B 交银强化回报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1 月 28 日)基金份额总额 27,677,919.80 227,893,633.9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99,766,495.30 416,990,610.15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1,305,396,789.19 588,971,250.61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976,407,333.70 995,317,302.91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8,755,950.79 10,644,557.85 注:1、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入、红利再投业务,则总申购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2、如果本报告期间发生转换出业务,则总赎回份额中包含该业务。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大会 决 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重 大 人 事 变 动 : 本 报 告 期 内 , 经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审 议通过, 乔宏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 印皓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基金管理人就上述重大人事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 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的 重 大 人 事 变 动 : 本 报 告 期 内 , 经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任命李庆萍女士为本行董事长, 任命孙德顺先生 第 34 页 共 35 页 为本行行长,以上任职资格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获中国银监会批复核准。 2016 年 8 月 6 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中信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 “本行” ) 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 《营业执照》 , 本行 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自 2016 年 8 月 1 日起, 本行法定代表人由常 振明先生变更为李庆萍女士。” 11.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进 行 审 计 的会 计 师 事 务所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本期审计费为 50,000.00 元。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本基金未改 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1.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及 其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受 稽查 或 处 罚 等情 况 1、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和 10 月接受来自上海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的现场检查, 并于报 告期内收到监管部门对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警示。 公司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加强制度和 风控措施, 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 并向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除 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管理 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2、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本报告期内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的 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2,965,236,004.26 100.00% 2,761,518.76 100.00% -


第 35 页 共 35 页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902,655,346. 13 100.00% 8,222,450 ,000.00 100.00% -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 、 券商研究机构评价 (报告质量、 及时性和数量) 、 券商每日信息评价 (及时 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3、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进 行综合评价,然后根据评价选择基金交易单元。研究部提交方案,并上报公司批准。 交 银 施 罗 德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七 年三 月 二 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