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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利(160622)

鹏华丰利:2016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 丰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2016
年年 度报 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 页 共 61 页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 页 共 61 页


1.2 目录 §1 重要 提 示及 目 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 简 介 ............................................................................................................................................... 5 2.1 基金基本 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 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 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 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 资料 .............................................................................................................................. 6 §3 主要 财 务指 标 、 基金净 值 表 现及利 润 分 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 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 人 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 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 明 .................................................................... 15 4.8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 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 人 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 报 告 ............................................................................................................................................. 16 6.1 审计报告 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 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 财 务报 表 ..................................................................................................................................... 18 7.1 资产负债 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 投资 组 合报 告 ..................................................................................................................................... 47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 47 8.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7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 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8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8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 页 共 61 页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8 8.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9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9 8.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9 8.11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 49 §9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 50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0 9.2 期末上市 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0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1 9.4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1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 51 § 11 重 大 事件 揭 示 ................................................................................................................................... 52 11.1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2 11.2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2 11.3 涉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2 11.4 基金投 资策略的改变 .............................................................................................................. 52 11.5 为基金 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2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3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3 11.8 其他重 大事件 .......................................................................................................................... 54 § 12 影 响投资 者 决 策的其 他 重 要信息 ................................................................................................... 60 § 13 备 查文件 目 录 ................................................................................................................................... 60 13.1 备查文 件目录 .......................................................................................................................... 60 13.2 存放地 点 .................................................................................................................................. 61 13.3 查阅方 式 .................................................................................................................................. 61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 页 共 6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鹏华丰利 场内简称 鹏华丰利 基金主代码 160622 交易代码 160622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 约 型 基 金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三 年 内 ( 含 三 年 ) 为 基金分级运作期,丰利债 A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于丰 利债 A 的申 购开放日接受申购申请、丰利债 A 的赎回 开放日接受赎回申请,丰利债 B 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 本 基 金 转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1,525,014.9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5 月24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同时辅之以信 用利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 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有效控制 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 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 周期所处阶段、利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 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 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 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 间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6 页 共 61 页


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 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40 法定代表人 何如 李建红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 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7 页 共 61 页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50,937,650.36 110,561,652.43 70,090,338.97 本期利润 37,429,682.67 126,583,918.34 148,147,991.8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388 0.1336 0.134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3.64% 12.25% 14.2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5% 13.03% 16.55%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8,111,731.27 91,699,120.37 -17,442,194.4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50 0.0982 -0.018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03,052,466.76 1,074,208,505.23 977,168,269.5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86 1.150 1.017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6.20% 22.34% 8.23%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 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 “期末 ”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 该日是否为开 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70% 0.12% -1.94% 0.20% 0.24% -0.08% 过去六个月 0.91% 0.10% -0.05% 0.15% 0.96% -0.05% 过去一年 3.15% 0.10% 1.30% 0.12% 1.85% -0.02% 过去三年 35.90% 0.19% 21.72% 0.13% 14.18%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6.20% 0.20% 17.11% 0.13% 9.09% 0.07%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 总指数收益率。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8 页 共 61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4 月 23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9 页 共 61 页


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注:1 、合同 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 度 每10 份 基 金 份 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 发 放 总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 放总额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合 计 备注 2016 0.4000 38,261,781.14 567,573.01 38,829,354.15


2015 - - - -


2014 - - - -


合 计 0.4000 38,261,781.14 567,573.01 38,829,3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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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 129 只基金和10 只全国社保 投资组合,经过 18 年投 资管理基金, 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太阳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4 月 23 日 - 10 刘太阳先生, 国籍中国 , 理学硕士,10 年金融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曾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高 级 交 易 员 , 从 事 债 券 投 资交易工作;2011 年 5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工 作 ,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研究员,2012 年 9 月起 担 任 鹏 华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基金经理, 2012 年 12 月 至2014 年3 月担任鹏华 理财 21 天 债 券 基 金 (2014 年 3 月已转型为 鹏 华 月 月 发 短 期 理 财 债 券基金) 基金经理, 2013 年 4 月起兼 任鹏华丰利 分 级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5 月起兼任 鹏 华 实 业 债 纯 债 债 券 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3 月至2015 年4 月兼任鹏 华 月 月 发 短 期理财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丰 盛 债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61 页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2 月起兼 任鹏华弘盛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8 月 起兼任鹏华 丰 收 债 券 、 鹏 华 双 债 保 利债券、 鹏华丰安债券、 鹏 华 丰 达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6 年 9 月起兼 任 鹏 华 丰 恒 债 券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10 月起 兼 任 鹏 华 丰 腾 债 券 、 鹏 华 丰 禄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11 月起兼任 鹏 华 丰 盈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起兼 任 鹏 华 普 泰 债 券 、 鹏 华 丰 惠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现 同 时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经 理 。 刘 太 阳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61 页


公司使 用唯 一的研 究报 告发布 平台 “ 研究 报告 管理平 台 ” ,确保 各投 资组合 在获 得投资 信 息 、 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 议 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2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 《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 容严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 据各自 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 、投 资范围 和防 范关联 交易 的原则 分别 建立资 产组 合股票 库 , 基 金 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投资 授权制 度, 明确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分管投 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等 各主 体的职 责和 权限划 分 , 合 理 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 有公司 管理 的资产 组合 的交易 必须 通过集 中交 易室完 成, 集中交 易室 负责建 立和 执行交 易 分 配 制 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易室应严格 启用恒 生交 易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程 序,交 易系 统则自 动启 用公平 交易 功能, 由系 统按照 “ 未 委 托 数量 ” 的比 例对不 同资 产组合 进行 委托量 的公 平分配 ;如 果相关 基金 经理坚 持以 不同的 价 格 进 行 交易, 且当 前市场 价格 不能 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 自动按 照 “ 价格 优 先” 原则 进行委 托; 当市场 价格 同时满 足多 个资产 组合 的指令 价格 要求时 ,则 交易系 统 自 动 按 照 “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 市场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非集 中竞 价交易 需依 据公司 《股 票投资 交易 流程》 和《 固定收 益投 资管理 流 程 》 的 规定执 行;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以公 司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 应 在 交 易前独 立确 定各投 资组 合的交 易价 格和数 量, 公司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 结 果 进 行分配;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固定收益 投 资 管 理流 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 行 审 核 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 利 益 输送、 不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 对 应 的 监控和 评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 的 交 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 关 联 交易、 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 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投 资组合 业绩 归因分 析和 交易绩 效评 价的重 要关 注内容 ,发 现的异 常情 况由投 资 监 察 员 进行分 析;3 、监察 稽核 部分别 于每 季度和 每年 度编写 《公 平交易 执行 情况检 查报 告》 ,内 容 包 括 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 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61 页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4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6 年债券 市场波动加大。 前三季度, 在经济数据整体较弱、 英国脱欧及机构债券配置力度 继续加大影响下, 收益率先升后降。 至第四季度, 受表外理财纳入 MPA 考核、 资金面趋紧及通胀 预期上升影响, 债券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上行。 全年来看, 国债收益率上行幅度超过 20bp , 金 融债 收益率上行幅度超过 50bp。考虑票息 因素,2016 年所有全价及财富指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其中短融财富指数上涨幅度最大,涨幅达 2.96% 。 年 初 基于 经济 增 长较 弱及 政 策放 松的 判 断, 我们 对 整体 债券 市 场持 谨慎 乐 观态 度, 同时适当 参与了 部分 转债操 作; 在第四 季度 初基于 资金 面趋紧 的判 断,我 们 适 当降低 组合 杠杆和 久 期 。 目 前组合久期维持中性略低水平, 主要配置 2 至3 年期品种, 其中信用品种以中高评级为主。 此 外, 我们还调整了可转债的配置力度。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15% ,基准 净值增长率为 1.3%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7 年 , 由于美国基础设施投资方案提振经济增长信心, 且全球货币政策持续宽松以及 大宗商 品价 格回升 推动 全球制 造业 复苏, 进而 改善全 球贸 易,国 内经 济有望 短期 企稳。 同 时 受 大 宗商品 价格 上涨, 尤其 是油价 回升 影响, 全球 通胀压 力显 著上升 , 加 之过往 几年 全球货 币 政 策 持 续宽松 ,全 球通胀 预期 进一步 抬升 。此外 ,由 于监管 层防 范金融 风险 、规范 表外 理财、 力 推 去 杠 杆的政策方向不变, 货币政策进一步宽松空间有限。 综合而言, 短期 内债券市场难有系统性机会 。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61 页


但 从 中长 期来 看 ,由 于国 内 经济 仍缺 乏 内生 增长 动 力, 并且 随 着房 地产 市 场 调 控政 策效应的 逐步显现, 国内经济后续仍有下行压力, 债券收益率具有下行空间。 此外, 历经 2016 年第四季 度 的调整 ,债 券市场 风险 有所释 放, 尤其是 中短 期品种 收益 率上行 幅度 较大, 目前 具有一 定 的 配 置 价值。 信 用 产品 方面 , 虽然 部分 行 业盈 利有 所 回升 ,但 煤 炭、 钢铁 等 产能 过剩 行 业盈 利绝 对水平仍 较低, 且行业亏损面大、 财务杠杆高位企稳, 信用风险并未有效降低。 同时在 2017 年, 信用债 到 期规模 继续 增加, 部分 产能过 剩及 盈利下 滑企 业将面 临较 大的资 金链 压力, 这也 进一步 增 加 了 信 用事件 发生 的概率 。虽 然目前 信用 利差略 有回 升,但 仍低 于历史 平均 水平, 且受 政策监 管 影 响 , 同业理 财规 模增速 将有 所放缓 ,可 能导致 信用 债券投 资需 求下降 ,信 用利差 进一 步扩大 。 因 此 , 中低评级信用债风险调整后的投资收益较低。 综 合 而言 ,我 们 预计 短期 内 债券 市场 难 有系 统性 机 会, 投资 收 益可 能主 要 来自 于票 息收入。 组合将保持中性偏短久期, 品种选择方面,预计仍会以中高评级信用债及利率债为主。 4.6 管 理 人 内 部有 关 本 基 金的 监 察 稽 核工 作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着重 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 、继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不断更新完善业务流程和运营风险数据库, 通过标准化业务流程将业务操作落实到岗, 明 确业务 流程 与控制 活动 的关联 关系 ,确定 关键 控制活 动, 以及各 个业 务操作 所使 用的相 关 文 档 或 表单, 并将 业务操 作与 法律法 规的 相关法 条建 立关联 ,将 控制活 动与 风险建 立关 联,将 法 律 法 规 要求与信息披露报备规则建立关联。 2 、继续优化 内部控制措施 报 告 期内 ,公 司 继续 完善 内 部控 制措 施 ,制 定、 颁 布和 更新 了 一系 列公 司 基本 管理 制度,通 过信息技术手段陆续实现了部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系统化,并不断优化。 3 、持续改进 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 告 期内 ,在 投 资日 常合 规 监控 工作 方 面, 公司 根 据产 品特 点 进一 步完 善 了投 资监 控系统以 提升投 资监 控效率 ;在 实现交 易价 差分析 、银 行间交 易分 析、研 究报 告检查 等专 项检查 工 作 定 期 化、日 常化 的基础 上, 公司加 强了 内幕交 易风 险的检 查和 防范, 明确 了内幕 交易 防范要 求 , 多 次 开展有关内幕交易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对 内幕交易行为和结果的认识。 4 、规范基金 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 告 期内 ,在 基 金募 集和 持 续营 销活 动 中, 公司 严 格规 范基 金 销售 业务 , 按照 《证 券投资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及相 关法规 规定 审查宣 传推 介材料 ,逐 步落实 反洗 钱法律 法规 各项要 求 , 并 督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61 页


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5 、开展以风 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 告 期内 ,监 察 稽核 部开 展 了对 基金 投 资管 理、 市 场营 销管 理 、财 务费 用 管理 和公 司日常运 作的定 期监 察稽核 与专 项监察 稽核 。监察 稽核 人员开 展了 以风险 为导 向的内 部稽 核,通 过 稽 核 发 现,提 高 了 公司标 准化 操作流 程手 册的执 行效 力,优 化了 标准化 操作 流程手 册, 更新了 风 险 控 制 矩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 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61 页


4.8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 、 截止本报 告期末, 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8,111,731.27 元, 期末基 金份额净值 0.986 元。 2 、 本 基 金 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对 2016 年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进 行 分 配 , 分 配 金 额 为 38,829,354.15 元 。 (详见 本报告 3.4 及 7.4.11 部 分) 4.9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 润分 配 、投 资组 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 计 报 告 基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 21282 号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61 页


6.2 审 计 报 告 的基 本 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原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鹏华丰 利 债 券基金 (LOF)”)的财务报 表, 包括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 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以 及 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基 金(LOF) 的 基 金 管 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国 基 金 业 协 会 ”)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 执 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列报。 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 上述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的财务 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在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所 列 示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编制, 公允反映了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陈熹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3 月23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61 页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5,045,024.23 40,168,172.07 结算备付金


38,163,460.74 63,674,437.60 存出保证金


613.29 39,272.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740,534,203.82 1,420,475,379.3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40,534,203.82 1,420,475,379.3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49,911,067.66 应收利息 7.4.7.5 24,132,584.33 39,319,442.6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603.1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807,925,489.58 1,813,587,771.46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3,700,000.00 738,1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38,333.19 - 应付赎回款


882.0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9,405.79 635,851.22 应付托管费


131,258.79 181,671.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10,155.98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61 页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4,250.00 1,587.2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3,889.66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535,003.32 450,000.00 负债合计


204,873,022.82 739,379,266.23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526,428,023.31 930,428,262.33 未分配利润 7.4.7.10 76,624,443.45 143,780,242.9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3,052,466.76 1,074,208,505.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7,925,489.58 1,813,587,771.46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净值 0.986 元, 基金份额总额 611,525,014.9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5,906,383.51 148,124,903.67 1.利息收入


74,859,294.95 87,973,446.2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891,245.59 1,536,617.05 债券利息收入


73,559,408.57 85,273,328.9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08,640.79 1,163,500.21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5,822,345.41 44,107,499.9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21,097,394.34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5,822,345.41 23,010,105.5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13,507,967.69 16,022,265.91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8 377,401.66 21,691.63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61 页


减: 二 、费用


18,476,700.84 21,540,985.33 1 .管理人报 酬 7.4.10.2.1 7,217,377.45 7,230,463.30 2 .托管费 7.4.10.2.2 2,062,107.89 2,065,846.75 3 .销售服务 费 7.4.10.2.3 38,048.38 168,731.28 4 .交易费用 7.4.7.19 9,512.88 266,982.84 5 .利息支出


8,592,573.34 11,295,124.37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592,573.34 11,295,124.37 6 .其他费用 7.4.7.20 557,080.90 513,836.79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37,429,682.67 126,583,918.34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37,429,682.67 126,583,918.34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930,428,262.33 143,780,242.90 1,074,208,505.23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37,429,682.67 37,429,682.6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404,000,239.02 -65,756,127.97 -469,756,366.99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294,239,227.81 50,085,402.03 344,324,629.84 2. 基金赎回 款 -698,239,466.83 -115,841,530.00 -814,080,996.8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38,829,354.15 -38,829,354.15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526,428,023.31 76,624,443.45 603,052,466.7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61 页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957,313,031.47 19,855,238.09 977,168,269.5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26,583,918.34 126,583,918.3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26,884,769.14 -2,658,913.53 -29,543,682.67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559,902.18 62,277.82 622,180.00 2. 基金赎回 款 -27,444,671.32 -2,721,191.35 -30,165,862.6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930,428,262.33 143,780,242.90 1,074,208,505.2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 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丰利 分级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经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下 简称 “ 中 国 证监 会 ”) 证监 许可[2013]154 号 《 关于 核准 鹏 华丰 利分 级 债券 型发 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 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 法 》 和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7 日期间公开发售,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 括 认购 资金 利 息共 募集 2,999,052,076.34 元, 本 基金 设立 募 集期 内认 购 资金 产生 的 利息 收入 582,025.10 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 第11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 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3 年4 月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99,634,101.44 份 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82,025.1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61 页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2]22 号 《 关于增设 发起 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在募集时,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 份额为 20,003,124.00 份 ,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 相关规定,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 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 个级别,即丰利债 A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 “丰利债 A” )和丰利债 B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简 称 “丰利债 B” ) 。 除收益分配、 基金合同终止时的基金清算财产分配和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时的基 金份额折算外,每份丰利债 A 和每份丰利债 B 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丰利债 A 和丰利债 B 分别 募集并 按照 基金合 同约 定的比 例进 行初始 配比 ,所募 集的 两级基 金的 基金资 产合 并运作 。 其 中 , 丰利债 A 根 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并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 次 , 接受申购与赎回, 在丰利 债 A 的每次 申购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债 A 进行基金份 额折算, 丰 利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债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 增减;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 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剩余净资产分配予丰利 债 B 基金合同 份额;在分级运作期内每次开放时,如本基金净资产等于或低于丰利债 A 份额的 本金 及约定应得收益的总额,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后,仍 存在额外未弥补的丰利债 A 份额本金及 约定收益总额的差额, 则不再进行弥补。 丰利债 B 在 《基 金合同》 生效后封闭运作, 封闭期为 3 年。 本 基 金分 级运 作 期届 满, 本 基金 的两 级 基金 份额 将 按约 定的 收 益分 配规 则 进行 净值 计算,并 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 额, 并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 回业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3]284 号文 审核同意, 丰利债 B 基金 份额于 2013 年 7 月19 日在深 交所 挂牌交 易。 未上市 交易 的基金 份额 托管在 场外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可通 过跨系 统 转 托 管 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 据 基金 合同 的 规定 及本 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 发布 的 《鹏 华丰 利 分级 债券 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基 金 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本 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 起至 2016 年4 月24 日止。 自 2016 年4 月25 日起,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并 更名为鹏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 下简称 “鹏华丰 利债券基金 (LOF)”)。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丰利 A 和丰 利 B 基金份 额 转 换 比 例 对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基 金 份 额 转 换 日 登 记 在 册 的 基 金 份 额 实 施 转 换 。 以 份 额 转 换 后 1.000 元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丰利 A 、 丰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鹏华丰利债券基 金(LOF) 份额 。丰利 A 、丰利 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为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场外份额 ,丰利 B 的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61 页


场内份额将转换为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场内 份额。 转换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 将按照转换规则相应增加或减少。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除仅适 用于鹏 华丰 利分级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的条款 外, 继续适 用于 转换后 的鹏 华丰利 债 券 基 金 (LOF) 。 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6]211 号 《终 止上市同意书》 , 原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根据深交所深证上[2016]315 号文审核 同意,鹏华 丰利债券基金(LOF)27,657,952.00 份额 2016 年5 月 24 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 未上市交易的基 金 份额托 管在 场外,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通过 本基 金代销 机构 赎回或 通过 跨系统 转托 管业务 将 其 转 至 深交所场内 后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央 行票 据、地 方政 府债、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资券 、可 转换债 券 ( 含 分 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债 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 股票、 权证 等权益 类金 融工具 ,因 所持可 转换 公司债 券转 股形成 的股 票、因 投资 于分离 交 易 可 转 债而产生的权证, 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投 资范 围。基 金 的 投 资 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 基金整体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 总指数收益率。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丰 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61 页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 产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主 要为权 证投资) 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 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 在资产 负债 表中以 衍生 金融资 产列 示外,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公 允价 值变动 计入 损益的 金 融 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和 各类应收 款 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1) 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 债表内 确认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 金 融资产 ,取 得时发 生的 相关交 易 费 用 计 入当期 损益 ;支付 的价 款中包 含已 宣告但 尚未 发放的 现金 股利或 债券 或资产 支持 证券起 息 日 或 上 次除息 日至 购买日 止的 利息, 应当 单独确 认为 应收项 目。 应收款 项和 其他金 融负 债的相 关 交 易 费 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 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以公允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61 页


益计入 当期 损益; 在资 产持有 期间 所取得 的利 息或现 金股 利以及 处置 时产 生 的处 置损益 计 入 当 期 损益。 (4) 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4.1) 收取 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 终 止;(4.2) 该金 融资产 已 转移 ,且 本 基金 将金 融 资产 所有 权 上几 乎所 有 的风 险和 报酬转移给 转 入 方; 或者(4.3) 该金 融 资产 已转 移 ,虽 然本 基 金既 没有 转 移也 没有 保 留金 融资 产 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 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 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终止确 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 基金 持有的 股票 投资、 债券 投资和 衍生 工具( 主 要为 权证投 资) 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允 价 值 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 但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未 发生重 大变 化且证 券发 行机构 未发 生影响 证券 价格的 重大 事件的 , 按 最 近 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参 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 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 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 市场参与者普遍认 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 有可靠 性的 估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估值 技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况 并自 愿交易 的各 方最近 进 行 的 市 场交易 中使 用的价 格、 参照实 质上 相同的 其他 金融工 具的 当前公 允价 值、现 金流 量折现 法 和 期 权 定价模 型等 。采用 估值 技术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用 市场 参数, 减少 使用与 本基 金特定 相 关 的 参 数。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 基 金持 有的 资 产和 承担 的 负债 基本 为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 负债 。 当本 基金 1) 具有抵 销 已确认 金 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权 利现 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 时,金 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基 金份额 拆分 引起的 实收 基金份 额变 动于基 金份 额拆分 日根 据拆分 前的 基金份 额数 及确定 的 拆 分 比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61 页


例计算 认列 。由于 基金 份额折 算引 起的实 收基 金份额 变动 于基金 份额 折算日 根据 折算前 的 基 金 份 额数及 确定 的折算 比例 计算认 列。 由于申 购和 赎回引 起的 实收基 金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 认 日 及 基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上述申 购和 赎回分 别包 括基金 转换 所引起 的转 入基金 的 实 收基金 增 加 和 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准 金包 括 已实 现平 准 金和 未实 现 平准 金。 已 实现 平准 金 指在 申购 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损益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 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 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 情 况 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认 为利 息收入 。资 产支持 证券 在持有 期 间 收 到 的款项 ,根 据资产 支持 证券的 预计 收益率 区分 属于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本金部 分和 投资收 益 部 分 , 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持 有期 间 的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认 为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处 置价 格与初 始确 认金额 之间 的差额 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其中 包 括 从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 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 基 金的 管理 人 报酬 、托 管 费和 销售 服 务费 在费 用 涵盖 期间 按 基金 合同 约 定的 费率 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1 、本基金在 分级运作期内及分级运作期届满时,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本基金 不单独对丰利债 A 份额 与丰利债 B 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61 页


(2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 、本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后,本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 金红利 按除 权后的 单位 净值自 动转 为基金 份额 进行再 投资 ;若投 资人 不选择 ,本 基金默 认 的 收 益 分配方 式是 现金分 红; 登记在 深圳 证券账 户的 基金份 额的 收益分 配只 能采取 现金 红利方 式 , 不 能 选择红 利再投资; (2 )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 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 (4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减 去 每 单 位 基 金 份 额 收 益 分 配 净 额 后 不 能 低 于 面 值; (5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无。 7.4.4.13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 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 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 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 对于 在锁 定 期内 的非 公 开发 行股 票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证 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之 附件 《非公 开 发 行 有明确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 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 券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高 于非 公开发 行股 票的初 始投 资成本 , 按 锁 定 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 在银 行间 同 业市 场交 易 的债 券品 种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证 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采 用估 值技术 确 定 公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61 页


允价值 。本 基金持 有的 银行间 同业 市场债 券按 现金流 量折 现法估 值, 具体 估 值模 型、参 数 及 结 果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4 )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 对于交易所市场上 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采用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无。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无。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 司 股 息红 利差 别 化个 人所 得 税政 策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业税改 征 增 值税 试点 的 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 于进 一 步明 确全 面 推开 营改 增 试点 金融 业有关政策 的 通 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融 机 构同 业往 来 等增 值税 政 策的 补充 通 知 》 、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2 号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补充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财税法 规和 实务操 作, 主要税 项 列 示 如 下:


(1) 于 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 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 增值税 。


2017 年 7 月1 日 ( 含) 以 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61 页


的增值 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 值税 的,不 再缴 纳;已 缴纳 增值税 的, 已纳税 额从 资管产 品 管 理 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因此, 截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没有计提有关增值税 费用。 (2) 对 基金从 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 股,解 禁后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 规定计 算纳 税,持 股时 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 ; 解 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 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 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重 要 财 务 报表 项 目 的 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5,045,024.23 40,168,172.07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5,045,024.23 40,168,172.07


7.4.7.2 交 易 性 金 融资 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726,046,362.30 740,534,203.82 14,487,841.52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61 页


银行间市场 - - - 合计 726,046,362.30 740,534,203.82 14,487,841.52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726,046,362.30 740,534,203.82 14,487,841.52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081,726,602.22 1,107,896,379.30 26,169,777.08 银行间市场 310,752,967.87 312,579,000.00 1,826,032.13 合计 1,392,479,570.09 1,420,475,379.30 27,995,809.21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392,479,570.09 1,420,475,379.30 27,995,809.21


7.4.7.3 衍 生 金 融 资产/负债 注:无。 7.4.7.4 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 产 7.4.7.4.1 各 项 买 入 返售 金 融 资 产期 末 余 额 注:无。 7.4.7.4.2 期 末 买 断 式逆 回 购 交 易中 取 得 的 债券 注:无。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203.10 7,418.69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18,890.96 31,518.85 应收债券利息 24,112,489.94 39,280,485.67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61 页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0.33 19.47 合计 24,132,584.33 39,319,442.68 注:其他利息收入为结算保证金利息。 7.4.7.6 其他资产 注:无。 7.4.7.7 应 付 交 易 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4,250.00 1,587.25 合计 4,250.00 1,587.25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3.32 - 预提费用 535,000.00 450,000.00 合计 535,003.32 45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丰利 A )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4,006,353.24


30,573,623.60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 ”号填列) -3,057,736.43


-2,749,076.97 基金拆分/ 份额折算变动份额 495,410.74





-





2016 年 4 月 25 日基金份 额折算 后 31,444,027.55


27,824,546.6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61 页


项目(丰利 B )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899,854,638.73 899,854,638.73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以“- ”号填列) - - 基金份额折算调整 146,376,275.70 - 2016 年 4 月 25 日基金份 额折 算后 1,046,230,914.43 899,854,638.73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丰利(LOF ) )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1,077,674,941.98 927,679,185.36 本期申购 341,897,124.13 294,239,227.81 本期赎回 (以“- ”号填 列) -808,047,051.18 -695,490,389.86 本期末 611,525,014.93 526,428,023.31 注:(1) 根据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和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定 2016 年 4 月 22 日 为丰利债 A 的基金份额折算日。 折算日丰利债 A 的基金份额 净值调整为 1.000 元。 各 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丰利债 A 经 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尾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 入基金资产。 (2) 根据《 鹏华 丰利分级债券型证投资基金基金份额转换结果的公告》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丰 利A 转换前的 份额数量为31,436,555.08 份, 按 照1.00023770:1 的 转换比例转换为31,444,027.55 份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基 金(LOF) 基金份额;丰利 B 转 换 前 的 份 额 数 量 为 899,854,638.73 份,按照 1.16266658:1 的转换比例 转换为 1,046,230,914.43 份鹏华丰利债券基金(LOF) 基金份额 。 (3) 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3 年4 月 23 日 ( 基 金合同生效 日) 起至 2016 年4 月23 日止。 封闭期结束后, 自 2016 年4 月 25 日起, 本基金的运 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 转 型后首日) 至 2016 年 5 月 11 日止期 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申购、赎回、转换业务自 2016 年5 月12 日开始办理 。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91,699,120.37 52,081,122.53 143,780,242.90 本期利润 50,937,650.36 -13,507,967.69 37,429,682.67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61 页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变动数 -45,695,685.31 -20,060,442.66 -65,756,127.97 其中:基金申购款 36,895,017.93 13,190,384.10 50,085,402.03 基金赎回款 -82,590,703.24 -33,250,826.76 -115,841,530.00 本期已分配利润 -38,829,354.15 - -38,829,354.15 本期末 58,111,731.27 18,512,712.18 76,624,443.45


7.4.7.11 存 款 利 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165,109.04 487,489.4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703,240.11 1,047,720.78 其他 22,896.44 1,406.84 合计 891,245.59 1,536,617.05 注:其他利息收入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和申购款利息 收入。 7.4.7.12 股 票 投 资 收益 7.4.7.12.1 股 票 投 资 收益 ——买 卖股 票 差 价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 130,663,439.62 减: 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 109,566,045.28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 21,097,394.3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 券 投 资 收益 7.4.7.13.1 债 券 投 资 收益 项 目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债 券 投 资 收 益 ——买 卖 债 券 ( 、 债 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5,822,345.41 23,010,105.57 债券投资收益 ——赎回差价收入 - - 债券投资收益 ——申购差价收入 - -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61 页


合计 -5,822,345.41 23,010,105.57


7.4.7.13.2 债 券 投 资 收益 ——买 卖债 券 差 价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卖出债券( 、 债 转 股 及 债 券 到期兑 付)成交总额 1,264,416,129.49 767,250,688.12 减: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 期兑付)成本总额 1,197,979,012.08 708,446,971.96 减:应收利息总额 72,259,462.82 35,793,610.59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5,822,345.41 23,010,105.57


7.4.7.13.3 债 券 投 资 收益 ——赎 回差 价 收 入 注:无。 7.4.7.13.4 债 券 投 资 收益 ——申 购差 价 收 入 注:无。 7.4.7.13.5 资 产 支 持 证券 投 资 收 益 注:无。 7.4.7.14 贵 金 属 投 资收 益


7.4.7.14.1 贵 金 属 投 资收 益 项 目 构成 注:无。 7.4.7.14.2 贵 金 属 投 资收 益 ——买卖 贵 金 属 差价 收 入 注:无。 7.4.7.14.3 贵 金 属 投 资收 益 ——赎回 差 价 收 入 注:无。 7.4.7.14.4 贵 金 属 投 资收 益 ——申购 差 价 收 入 注:无。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61 页


7.4.7.15 衍 生 工 具 收益 7.4.7.15.1 衍 生 工 具 收益 ——买 卖权 证 差 价 收入 注:无。 7.4.7.15.2 衍 生 工 具 收益 ——其他 投 资 收 益 注:无。 7.4.7.16 股利收益 注:无。 7.4.7.17 公 允 价 值 变动 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交易性金 融资产 -13,507,967.69 16,022,265.91 —— 股票投资 - - —— 债券投资 -13,507,967.69 16,022,265.9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贵金属投资 - - —— 其他 - - 2. 衍生工具 - - —— 权证投资 - - 3. 其他 - - 合计 -13,507,967.69 16,022,265.91


7.4.7.18 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376,916.71 - 转换费收入 484.95 - 其他 - 21,691.63 合计 377,401.66 21,691.63 注:上年度其他为 15 国盛 EB 补息。 7.4.7.19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61 页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1,712.88 262,532.84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7,800.00 4,450.00 合计 9,512.88 266,982.84


7.4.7.20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135,000.00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其他 1,400.00 550.00 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00 上市年费 60,000.00 60,000.00 银行汇划费用 24,680.90 27,286.79 合计 557,080.90 513,836.79


7.4.7.21 分部报告 无。 7.4.8 或 有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的说 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12 月21 日颁布 《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 增 值 税政 策的 通 知》( 财税[2016]140 号) ,要 求资 管 产品 运营 过 程中 发生 的 增值 税应 税 行为,以 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 2016 年5 月 1 日起执 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1 月6 日颁布 的 《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 ,2017 年 7 月 1 日( 含) 以后,资 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 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 资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 纳税额 从资 管产品 管理 人以后 月份 的增值 税应 纳税额 中抵 减。资 管产 品运营 过程 中发生 增 值 税 应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61 页


税行为 的具 体征收 管理 办法, 由国 家税务 总局 另行制 定。 上述税 收政 策对本 基金 截至本 财 务 报 表 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10.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注:无。 7.4.10.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10.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 :无。 7.4.10.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10.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注:无。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61 页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7,217,377.45 7,230,463.3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71,100.67 348,918.77 注: (1 ) 支 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70%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 日管理 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062,107.89 2,065,846.75 注 : 支付 基 金 托 管人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的托 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逐 日计 提, 按 月支付。日 托管费= 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基金公司 4,677.47 国信证券 7.02 合计 4,684.49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基金公司 7,496.91 国信证券 79.38 招商银行 40,910.06 合计 48,486.35 注:在本基金转型前,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丰利 A 基金资产 净值 0.35%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支 付给 鹏华基 金, 再由鹏 华基 金计算 并支 付给各 基 金 销 售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61 页


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丰 利 A 基金资 产净值 ×0.35%÷ 当年天 数。本基金转 型后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7.4.10.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招商银行 61,606,403.01 - - - - -


7.4.10.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 持有的基金份 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5,385,791.02 24,766,772.93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450,333.91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1,873,089.03 619,018.09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7,709,213.96 25,385,791.02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5321% 2.5767% 注: (1 )本 基金分级运作三年期届满,按合同约定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 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 金, 转换后本 基金管理人持有丰利债 LOF 份额 27,258,880.05 份。 (2 )本基金 管理人 2016 年 12 月1 日 收到丰利债券分红转份额 450333.91 份。 (3 )本基金 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4.10.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 方名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61 页


称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 金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 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国信证 券 - - 197,261,400.00 21.9200%


7.4.10.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5,045,024.23 165,109.04 40,168,172.07 487,489.43


7.4.10.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 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国信证券 110032 三一转债 网下申购 35,050 3,505,000.00 7.4.10.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 7.4.11 利 润 分 配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 10 份 基金份额分红 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 配 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16 年12 月1 日 2016 年12 月2 日 2016 年 12 月1 日 0.4000 38,261,781.14 567,573.01 38,829,354.15


合 计 - - 0.4000 38,261,781.14 567,573.01 38,829,354.15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61 页


7.4.12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无。 7.4.12.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无。 7.4.12.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12.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7.4.12.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 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203,700,000.00 元, 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 融 工 具 风险 及 管 理 7.4.13.1 风 险 管 理 政策 和 组 织 架构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本基 金 主要 投资 债 券等 固定 收 益类 金融 工 具。 本基 金在日常 经营活 动中 面临的 与这 些金融 工具 相关的 风险 主要包 括信 用风险 、流 动性风 险及 市场风 险 。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从 事风 险管理 的主 要目标 是争 取将以 上风 险控制 在限 定的范 围之 内,使 本 基 金 在 风险和 收益 之间取 得最 佳的平 衡以 实现“ 风险 和收益 相匹 配”的 风险 收益目 标。 本基金 的 基 金 管 理人致 力于 全面内 部 控 制体系 的建 设,建 立了 从董事 会层 面到各 业务 部门的 风险 管理组 织 架 构 。 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在 董事会 下设 风险控 制和 合规审 计委 员会, 主要 负责制 定基 金管理 人 风 险 控 制战略 和控 制政策 、协 调突发 重大 风险等 事项 ;督察 长负 责对基 金管 理人各 业务 环节合 法 合 规 运 作进行 监督 检查, 组织 、指导 基金 管理人 内部 监察稽 核工 作,并 可向 董事会 和中 国证监 会 直 接 报 告;在 公司 内部设 立独 立的监 察稽 核部, 专职 负责对 基金 管理人 各部 门、各 业务 的风险 控 制 情 况 进行督 促和 检查, 并适 时提出 整改 建议。 本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对 于金 融工具 的风 险管理 方 法 主 要 是通过 定性 分析和 定量 分析的 方法 去估测 各种 风险产 生的 可能损 失。 从定性 分析 的角度 出 发 , 判 断风险 损失 的严重 程度 和出现 同类 风险损 失的 频度。 而从 定量分 析的 角度出 发, 根据本 基 金 的 投 资目标 ,结 合基金 资产 所运用 金融 工具特 征通 过特定 的风 险量化 指标 、模型 ,日 常的量 化 报 告 , 确定风 险损 失的限 度和 相应置 信程 度,及 时可 靠地对 各种 风险进 行监 督、检 查和 评估, 并 通 过 相 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61 页


7.4.13.2 信用风险 信 用 风险 是指 基 金在 交易 过 程中 因交 易 对手 未履 行 合约 责任 , 或者 基金 所 投资 证券 的发行人 出现违 约、 拒绝支 付到 期本息 等情 况,导 致基 金资产 损失 和收益 变化 的风险 。本 基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在交 易前 对交易 对手 的资信 状况 进行了 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的 银行 存款存 放在 本基金 的 托 管 行 招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与该 银行 存款相 关的 信用风 险不 重大。 本基 金在交 易所 进行的 交 易 均 以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为 交易对 手完 成证券 交收 和款项 清算 ,违约 风险 可能性 很 小 ; 在 银行间 同业 市场进 行交 易前均 对交 易对手 进行 信用评 估并 对证券 交割 方式进 行限 制以控 制 相 应 的 信用风 险。 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建 立了信 用风 险管理 流程 ,通过 对投 资品种 信用 等级评 估 来 控 制 证券发 行人 的信用 风险 ,且通 过分 散化投 资以 分散信 用风 险。本 基金 债券投 资的 信用评 级 情 况 按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 短 期 信 用评 级 列 示 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A-1 0.00 130,967,000.00 A-1 以下 0.00 130,532,000.0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0.00 261,499,000.00 注: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 7.4.13.2.2 按 长 期 信 用评 级 列 示 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AAA 0.00 14,054,593.20 AAA 以下 740,534,203.82 1,093,841,786.10 未评级 0.00 51,080,000.00 合计 740,534,203.82 1,158,976,379.30 注: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 动 性风 险是 指 基金 所持 金 融工 具变 现 的难 易程 度 。本 基金 的 流动 性风 险 一方 面来 自于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可随时 要求 赎回其 持有 的基金 份额 ,另一 方面 来自于 投资 品种所 处的 交易市 场 不 活 跃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61 页


而带来 的变 现困难 或因 投资集 中而 无法在 市场 出现剧 烈波 动的情 况下 以合理 的价 格变现 。 针 对 兑 付赎回 资金 的流动 性风 险,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每日 对本 基金的 申购 赎回情 况进 行严密 监 控 并 预 测流动 性需 求,保 持基 金投资 组合 中的可 用现 金头寸 与之 相匹配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在 基 金 合 同中设 计了 巨额赎 回条 款,约 定在 非常情 况下 赎回申 请的 处理方 式, 控制因 开放 申购赎 回 模 式 带 来的流 动性 风险, 有效 保障基 金持 有人利 益。 针对投 资品 种变现 的流 动性风 险, 本基金 的 基 金 管 理人通 过独 立的风 险管 理职能 部门 设定流 动性 比例要 求, 对流动 性指 标进行 持续 的监测 和 分 析 , 包括组 合持 仓集中 度指 标、组 合在 短时间 内变 现能力 的综 合指标 、组 合中变 现能 力较差 的 投 资 品 种比例 以及 流通受 限制 的投资 品种 比例等 。本 基金投 资于 一家公 司发 行的股 票市 值不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10% , 且本 基金与 由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其他 基金 共同持 有一 家公司发行 的 证 券 不 得超 过该证 券 的 10% 。 本基 金所持 大部 分证券 在证 券交易 所上 市,其 余亦 可在银 行间同 业 市 场 交易, 因此 除 附注 中列 示的部 分基 金资产 流通 暂时受 限制 不能自 由转 让的情 况外 ,其余 金 融 资 产 均能以 合理 价格适 时变 现。此 外, 本基金 可通 过卖出 回购 金融资 产方 式借入 短期 资金应 对 流 动 性 需求 , 其 上 限 一 般 不 超 过 基 金 持 有 的 债 券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 除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余 额 203,700,000.00 元将在一 个月内到期且计息外, 本基金所持有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 均为一 个月 以内且 不计 息,可 赎回 基金份 额净 值(所 有者 权益) 无固 定到期 日且 不计息 , 因 此 账 面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到 期 期 限 分析 注:无。 7.4.13.4 市场风险 市 场 风险 是指 基 金所 持金 融 工具 的公 允 价值 或未 来 现金 流量 因 所处 市场 各 类价 格因 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 率 风险 是指 金 融工 具的 公 允价 值或 现 金流 量受 市 场利 率变 动 而发 生波 动 的风 险。 利率敏感 性金融 工具 均面临 由于 市场利 率上 升而导 致公 允价值 下降 的风险 ,其 中浮动 利率 类金融 工 具 还 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结 束根 据市场 利率 重新定 价时 对于未 来现 金流影 响的 风险。 本基 金主要 投 资 于 交 易所及 银行 间市场 交易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此外 还持有 银行 存款、 结算 备付金 等利 率敏感 性 资 产 , 因此存 在相 应的利 率风 险。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定期 对本 基金面 临的 利率敏 感性 缺口进 行 监 控 , 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61 页


7.4.13.4.1.1 利 率 风 险 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045,024.23 - - - 5,045,024.23 结算备付金 38,163,460.74 - - - 38,163,460.74 存出保证金 613.29 - - - 613.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0,418,526.82 115,677.00 - 740,534,203.82 应收利息 - - - 24,132,584.33 24,132,584.33 应收申购款 - - - 49,603.17 49,603.17 资产总计 43,209,098.26 740,418,526.82 115,677.00 24,182,187.50 807,925,489.58 负债








卖出回购证券款 203,700,000.00 - - - 203,7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8,333.19 38,333.19 应付赎回款 - - - 882.07 882.0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459,405.79 459,405.79 应付托管费 - - - 131,258.79 131,258.79 应付交易费用 - - - 4,250.00 4,250.00 应付利息 - - - 3,889.66 3,889.66 其他负债 - - - 535,003.32 535,003.32 负债总计 203,700,000.00 - - 1,173,022.82 204,873,022.82 利率敏感度缺口 -160,490,901.74 740,418,526.82 115,677.00 23,009,164.68 603,052,466.76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40,168,172.07 - - - 40,168,172.07 结算备付金 63,674,437.60 - - - 63,674,437.60 存出保证金 39,272.15 - - - 39,272.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1,499,000.00 1,155,058,837.30 3,917,542.00 - 1,420,475,379.3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249,911,067.66 249,911,067.66 应收利息 - - - 39,319,442.68 39,319,442.68 资产总计 365,380,881.82 1,155,058,837.30 3,917,542.00 289,230,510.34 1,813,587,771.46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38,100,000.00 - - - 738,100,00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35,851.22 635,851.22 应付托管费 - - - 181,671.78 181,671.7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10,155.98 10,155.98 应付交易费用 - - - 1,587.25 1,587.25 其他负债 - - - 450,000.00 450,000.00 负债总计 738,100,000.00 - - 1,279,266.23 739,379,266.23 利率敏感度缺口 -372,719,118.18 1,155,058,837.30 3,917,542.00 287,951,244.11 1,074,208,505.23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61 页


注: 表 中所 示为本 基金 资产及 负债 的账面 价值 ,并按 照合 约规定 的利 率重新 定价 日或到 期 日 孰 早 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 率 风 险 的敏 感 性 分 析 假设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数据结果为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组合持有债券资产的利率风险状况测 算的理论变动值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 点,其他市场变量均不发生变化。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基金经理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 2016 年12 月31 日 )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31 日 )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25 个 基点 3,016,956.58 5,901,374.01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25 个 基点 -2,992,486.96 -5,873,935.46


7.4.13.4.2 外汇风险 外 汇 风险 是指 金 融工 具的 公 允价 值或 未 来现 金流 量 因外 汇汇 率 变动 而发 生 波动 的风 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 他 价 格 风险 其 他 价格 风险 是 指基 金所 持 金融 工具 的 公允 价值 或 未来 现金 流 量因 除市 场 利率 和外 汇汇率以 外的市 场价 格因素 变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险 。本 基金主 要投 资于证 券交 易所上 市或 银行间 同 业 市 场 交易的 股票 和债券 ,所 面临的 其他 价格风 险来 源于单 个证 券发行 主体 自身经 营情 况或特 殊 事 项 的 影响, 也可 能来源 于证 券市场 整体 波动的 影响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在构建 和管 理投资 组 合 的 过 程中, 采用 “自上 而下 ”的策 略, 通过对 宏观 经济情 况及 政策的 分析 ,结合 证券 市场运 行 情 况 , 做出资 产配 置及组 合构 建的决 定; 通过对 单个 证券的 定性 分析及 定量 分析, 选择 符合基 金 合 同 约 定范围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 对投资策略、 资产配 置、 投资组 合进 行修正 ,来 主动应 对可 能发生 的市 场 价格 风险 。本基 金通 过投资 组 合 的 分 散 化降 低其他 价格 风险。 本基 金对固 定收 益类资 产的 投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 产 的 80%。此外 ,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每日 对本基 金所 持有的 证券 价格实 施监 控,定 期运 用多种 定量 方法对 基 金 进 行 风险度量,包括 VaR (Value at Risk )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及时可靠地对 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61 页


7.4.13.4.3.1 其 他 价 格 风险 敞 口 注:本基金本期末和上年度末均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 7.4.13.4.3.2 其 他 价 格 风险 的 敏 感 性分 析 注: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持有 )因 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2015 年12 月 31 日:同 ) 。 7.4.13.4.4 采 用 风 险 价值 法 管 理 风险 注:无。 7.4.14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15,894.42 元, 属 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740,418,309.40 元,无属 于第三层 次的余额(2015 年 12 月31 日:第二层 次 1,420,475,379.30 元, 无第一及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 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 跃期 间及限 售期 间将相 关股 票和债 券的 公允价 值列 入第一 层次 ;并根 据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 观 察 输 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 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61 页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40,534,203.82 91.66 其中:债券 740,534,203.82 91.66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3,208,484.97 5.35 7 其他各项资产 24,182,800.79 2.99 8 合计 807,925,489.58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无。 8.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无。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所 有 股 票投 资 明 细 注:无。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61 页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 :无。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无。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注:无。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740,418,309.40 122.7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15,894.42 0.02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40,534,203.82 122.80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584 PR 松城开 899,000 55,800,930.00 9.25 2 124314 13 筑铁路 499,900 52,509,496.00 8.71 3 124238 PR 通辽投 600,000 49,356,000.00 8.18 4 122665 PR 镇交投 700,000 42,980,000.00 7.13 5 124268 PR 渝南发 500,000 41,830,000.00 6.94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排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无。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61 页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 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13.2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4,132,584.33 5 应收申购款 49,603.1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182,800.79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61 页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8011 汽模转债 115,677.00 0.02 2 123001 蓝标转债 217.42 0.00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无。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688 888,844.50 588,094,652.80 96.17% 23,430,362.13 3.83%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27,682.00 75.75% 2 冯月蓉 563,254.00 3.67% 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 品 474,157.00 3.09% 4 中国证券业协会企业年金计 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72,415.00 3.08% 5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013C-CT001 深 468,980.00 3.06% 6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三组合 326,770.00 2.13% 7 中国国际金融( 香港) 有 限公 226,600.00 1.48%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61 页


司-中金人民币固定收益基 金 8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 国工商银行 168,587.00 1.10% 9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投资连结产品稳健型 139,636.00 0.91% 10 光证资管-工行-光大阳光 景天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98,827.00 0.64%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止本 报告 期 末, 本公司 高级 管理人 员、 基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及 本基 金的基 金 经 理 未 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 单位:份 项目 丰利 A 丰利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4 月23 日)基金份额总额 2,099,779,462.71 899,854,638.7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006,353.24


899,854,638.7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057,736.43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495,410.74


146,376,275.70 2016 年4 月25 日基金份额折算后 31,444,027.55


1,046,230,914.43 鹏华丰利债券(LOF):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1,077,674,941.9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77,674,941.9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41,897,124.13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08,047,051.1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1,525,014.93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61 页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因股东方更换董事代表,原董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 。 根 据 股 东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Andrea Vismara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Andrea Vismara 先生 任职日期自 2016 年2 月2 日起。 报告期内,原监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Sandro Vesprini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 Andrea Vismara 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Sandro Vesprini 先生任职 日期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起。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同意 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韩亚庆先 生任职日期 自 2017 年3 月 22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61 页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135,000.00 元,该 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4 年。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 - - - - 中泰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川财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2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本报告期新 增1 个 广发证券 1 - - - - - 注:1 、交易 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 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 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 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61 页


务。


2 )选择交 易单元的程序:


我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选定 符合条 件的 证券公 司作 为租用 交易 单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对所 选定 证券公 司的 服务进 行综 合评比 ,评 比内容 包括 :提供 研究 报告质 量、 数量、 及 时 性 及 提供研 究服 务主动 性和 质量等 情况 ,并依 据评 比结果 确定 交易单 元交 易的具 体情 况。我 公 司 在 比 较了多 家证 券经营 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向 券商 租用交 易单 元作为 基 金 专 用 交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210,339,013.66 90.36% 95,248,000,000.00 100.00% - - 中泰证券 22,451,203.54 9.64% 3,500,000.00 0.00% - - 东北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川财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11.8 其 他 重 大 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场 内 基 金 在 指 数 熔 断 期 间 暂 停 申 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 月6 日 2 2015 年第四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 月21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61 页


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单 笔 申 购 最 低 金 额 及赎回持有最低份额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2 月24 日 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光 大 证 券 网 上 交 易 和 手 机 客 户 端 申 购 及 定 期 定 额 投 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3 月10 日 5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的 提 示 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3 月18 日 6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与 基 金 份额转换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3 月18 日 7 2015 年年度 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3 月30 日 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个 人 电 子 银 行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3 月30 日 9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与 基 金 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2 日 10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与 基 金 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6 日 1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上 海 陆 金 所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8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61 页


动的公告 12 关 于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丰 利 A 、丰利 B 暂停办理转托管业务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9 日 13 关 于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债 A 开 放赎 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9 日 14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转 型 后 基 金 名 称 变 更 及 转 换 基 准 日 等 事 项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9 日 15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之丰利 A 份额折算方案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9 日 16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之丰利债 B 份额 (150129 ) 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9 日 17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之丰利债 B 终止上市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19 日 18 2016 年第一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20 日 1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江 苏 江 南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销 售 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20 日 20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之丰利债 B 终止上市的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2016 年 4 月22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7 页 共 61 页


提示性公告 报》 21 鹏 华 丰 信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之丰信 A 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 回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25 日 22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之丰利 A 份额折算和赎 回结果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26 日 23 鹏 华 丰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分 级 运 作 期 届 满 基 金 份 额转换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4 月27 日 2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我 司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5 月3 日 25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关于开通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5 月11 日 26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上市 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5 月19 日 27 关 于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开 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5 月19 日 28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上市 交易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5 月24 日 2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在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开 通 定 投 业 务 的 公 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5 月31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8 页 共 61 页


30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6 月4 日 3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调 整 个 人 投 资 者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的 证 件 类型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6 月18 日 32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交 通 银 行 网 上 银 行 、 手 机 银 行 基 金 申 购 手 续 费 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6 月30 日 3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在 上 海 陆 金 所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开 通 基 金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7 月1 日 3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华 融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旗 下 部 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7 月15 日 35 2016 年第二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7 月21 日 36 2016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8 月29 日 3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交 通 银 行 手 机 银 行 渠 道 基 金 申 购 及 定 期 定 额 投 资 申 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9 月20 日 3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广 发 银 行 申 购 费 率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2016 年 9 月28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59 页 共 61 页


优惠活动的公告 报》 39 2016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0 月 25 日 40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北 京 蛋 卷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为 旗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1 月 2 日 4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北 京 新 浪 仓 石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认\ 申 购费 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1 月 24 日 42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鹏 华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6 年第 1 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1 月 24 日 4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交 通 银 行 手 机 银 行 渠 道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 公 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1 月 29 日 44 鹏 华 基 金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直 销 银 行 “ 基金通” 定 期 定 额 申 购 费 率 优 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45 鹏 华 丰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2 月 2 日 4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北 京 汇 成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为 旗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2 月 3 日 4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中国证券报》 、 《上 2016 年 12 月 3 日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60 页 共 61 页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北 京 汇 成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认\ 申 购 费 率 优 惠活动的公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4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北 京 蛋 卷 基 金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认\ 申 购 费 率 优 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2 月 9 日 4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平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我 司 旗 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2 月 19 日 50 关 于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平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购 费 率 优 惠 活 动 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2 月 19 日 5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参 与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网 上 银 行 和 手 机 银 行 基 金 申 购 费 率 优 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13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3.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 一) 《鹏华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合同》 ; ( 二) 《鹏华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 管协议》 ; ( 三) 《鹏华 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6 年年度报 告》 (原文) 。 鹏华丰利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 61 页 共 61 页


13.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3 查阅方式 投 资 者可 在基 金 管理 人营 业 时间 内免 费 查阅 ,也 可 按工 本费 购 买复 印件 , 或通 过本 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 ) 查阅。 投 资 者对 本报 告 书如 有疑 问 ,可 咨询 本 基金 管理 人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 公司 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