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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基金(160635)

医药基金: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 中证 医药 卫生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场内简称 医药基金 基金主代码 160635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8 月17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714,245.5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6 年 8 月1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 %以内, 年跟 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 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 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 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 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医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 %,年跟 踪误 差不超过 4 % 。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 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 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 、股票投资 策略 (1 )股票投 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 权重对其逐步买入, 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 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 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因素而无法依指数 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调整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 情况,结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 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 )股票投 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 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对其 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鹏华医药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 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 金管理人将对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 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 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成份股权重 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 )定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 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 )不定期调 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 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本基金将 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 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 其它特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 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 、债券投资 策略 本基金可以根据流动性管理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 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资金面 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 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 进行个券选择。 3 、衍生品投 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权证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 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 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 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 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 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 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 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 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 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4 、资产支持 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 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 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5 % + 商 业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率(税后)×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 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 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8 月17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56,045.29 880,188.75 - 本期利润 -4,228,355.88 1,976,408.33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67 0.0390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51% 5.86% -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83 0.0249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894,308.17 38,308,474.27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5 1.051 - 注:(1)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不 包括 持有 人 认购 或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如 ,开 放式基 金的申 购 赎 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 31 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 日。 (4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8 月17 日生效,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未 满一年, 故 2015 年的数 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27% 0.67% -2.48% 0.65% -0.79% 0.02% 过去六个月 2.87% 0.75% 4.55% 0.73% -1.68% 0.02% 过去一年 -16.51% 1.58% -11.39% 1.57% -5.12% 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1.62% 1.48% -15.85% 1.87% 4.23% -0.39%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 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8 月 17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 本基 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8 月17 日生效。截 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 129 只基金和10 只全国社保 投资组合,经过 18 年投 资管理基金, 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崔俊杰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 8 月 17 日 - 8 崔俊杰先生, 国籍中国, 管理学硕士, 8 年证券从 业经验。2008 年 7 月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产 品 规 划 部 产 品 设 计 师 、 量 化 投 资 部 量 化 研 究 员 , 先 后 从 事 产 品 设 计 、 量 化 研 究 工 作,2013 年 3 月起担任 鹏华深证民营 ETF 基金 及 其 联 接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3 月起兼任 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 金 及 其 联 接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7 月起兼任 鹏华沪深300ETF 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12 月起 兼 任 鹏 华 资 源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传 媒 分 级 基 金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银 行 分 级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兼任 鹏华医药分级(2016 年 7 月 已 转 型 为 鹏 华 中 证 医 药 卫 生 (LOF ) ) 基 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中 证 医 药 卫 生( LOF ) 基 金基金经理, 2016 年11 月 起兼任鹏华 香港银行指数 (LOF)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现 同 时 担 任 量 化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 崔 俊 杰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未发生变动。 注:1. 任职 日期 和离任 日期 均指公 司作 出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担任 新成立 基金基 金 经 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 、 公司使 用唯 一的研 究报 告发布 平台 “ 研究 报告 管理平 台 ” ,确保 各投 资组合 在获 得投资 信 息 、 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 议 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2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 《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 容严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 据各自 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 、投 资范围 和防 范关联 交易 的原则 分别 建立资 产组 合股票 库 , 基 金 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 投资 授权制 度, 明确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分管投 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等 各主 体的职 责和 权限划 分 , 合 理 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 有公司 管理 的资产 组合 的交易 必须 通过集 中交 易室完 成, 集中交 易室 负责建 立和 执行交 易 分 配 制 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易室应严格 启用恒 生交 易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程 序,交 易系 统则自 动启 用公平 交易 功能, 由系 统按照 “ 未 委 托 数量 ” 的比 例对不 同资 产组合 进行 委托量 的公 平分配 ;如 果相关 基金 经理坚 持以 不同的 价 格 进 行 交易, 且当 前市场 价格 不能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 自动按 照 “ 价格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优 先” 原则 进行委 托; 当市场 价格 同时满 足多 个资产 组合 的指令 价格 要求时 ,则 交易系 统 自 动 按 照 “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 市场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非集 中竞 价交易 需依 据公司 《股 票投资 交易 流程》 和《 固定收 益投 资管理 流 程 》 的 规定执 行;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以公 司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 应 在 交 易前独 立确 定各投 资组 合的交 易价 格和数 量, 公司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 结 果 进 行分配 ;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固定收益 投 资 管 理流 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 行 审 核 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 利 益 输送、 不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 对 应 的 监控和 评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 的 交 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 关 联 交易、 债 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投 资组合 业绩 归因分 析和 交易绩 效评 价的重 要关 注内容 ,发 现的异 常情 况由投 资 监 察 员 进行分 析;3 、监察 稽核 部分别 于每 季度和 每年 度编写 《公 平交易 执行 情况检 查报 告》 ,内 容 包 括 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 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4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6 年受年 初熔断影响整个 A 股市 场先抑后扬, 呈现震荡向上走势, 波动率和成交量相对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年有所 下降 。本基 金秉 承指数 基金 的投资 策略 ,在应 对申 购赎回 的基 础上, 力争 跟踪指 数 收 益 , 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016 年本基 金申购赎回较为频繁, 对基金的管理运作带来一定影响, 面临这种情况, 我们进 行了精心的管理,较好的实现了跟踪误差控制目标。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975 元,累计净 值 0.885 元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16.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0.013% ,年化跟 踪误差 2.7%,完成了跟踪目标。 对 本 基金 而言 , 报告 期内 跟 踪误 差的 主 要来 源为 : 样本 股特 殊 事件 导致 的 停复 牌、 成分股调 整以及为应对申购赎回必要的现金留存等,对此我们采取了进一步的优化策略进行应对。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整体来看,2016 年以来, 虽然经济总量增速下调已是既定事实, 但刺激政策频发, 深化国企 改革, 一带 一路稳 步推 进,房 地产 松绑政 策推 出,稳 保就 业底线 ,汇 率风险 逐渐 释放等 已 经 逐 渐 得到大 家的 接受和 认可 。本质 来讲 ,调结 构与 稳增长 很难 并行, 若不 破旧立 新, 经济结 构 的 调 整 很难 到 位。 促进改 革、 稳定增 长和 防范风 险三 者涵盖 了中 国经济 的短 期和长 期、 速度和 效 益 之 间 的辩证 关系 ,我们 不可 能只要 长期 不要短 期, 只要效 益不 要速度 ,因 此我们 预期 在经济 增 长 相 对 稳定之 中, 加快推 动结 构的调 整, 随着改 革红 利逐步 释放 ,生产 效率 的逐渐 提升 ,势必 能 改 变 经 济潜在 下沉的局面。 2017 年宏观 经济面临的问题较多, 诸如货币政策的松紧, 人民币汇率, 房地产去库存如何执 行,经 济增 速趋缓 的刺 激政策 ,注 册制和 退市 制的推 出, 美联储 加息 ,川普 新政 等。这 些 问 题 及 衍生的新问题的出现和解决将决定未来 A 股市 场的走势,也许随着人民币汇率的企稳, 大类资产 配置或 许会 逐步向 股市 转移, 房地 产去库 存有 效执行 ,银 行坏账 率持 续降低 ,A 股市场 整 体 估 值 将可能 在未 来一段 时间 平稳提 升。 但在市 场波 动中尤 其要 注意参 与力 度和风 险控 制,因 此 , 我 们 建议继续密切关注与实体经济相关的宏观数据变化和政策信息。 我们仍然强调前期的观点: 反复的经 济形势势必带来资产之间轮动演绎的复杂化和高频率化, 资产配置犯错的概率和机会成本相对较高, 建议 投资者从中长期投资的角度来考虑战略资产配置, 避免短期频繁操作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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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基 金将 积极 应 对各 种因 素 对指 数跟 踪 效果 带来 的 冲击 ,努 力 将跟 踪误 差 控制 在基 金合同 规 定的范围内,力争为投资者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 、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 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 、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 、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1 、 截止本报 告期末, 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4,196,065.91 元,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75 元, 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五千万元。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守 了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 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 本 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对本基 金出 具了“ 标准 无保留 意 见 ” 的 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419,774.83 2,173,197.17 结算备付金


4,674.39 125,346.21 存出保证金


12,962.14 17,436.73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916,792.00 35,963,215.96 其中:股票投资


29,916,792.00 35,963,215.9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005.11 551.1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8,158.73 5,081,075.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4,393,367.20 43,360,822.48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974,625.94 4,516,413.19 应付赎回款


37,336.02 246,398.15 应付管理人 报酬


21,861.03 25,991.34 应付托管费


4,372.20 5,718.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6,723.17 66,898.8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34,140.67 190,928.62 负债合计


2,499,059.03 5,052,348.21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36,090,374.08 36,175,106.92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未分配利润


-4,196,065.91 2,133,367.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894,308.17 38,308,47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393,367.20 43,360,822.48 注:报告截止日,基金份额净值 0.975 元,基金 份额总额 32,714,245.5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8 月17 日( 基 金 合 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011,298.04 2,504,527.24 1. 利息收入


32,141.64 103,153.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2,141.64 79,389.08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3,764.56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1,765,043.25 973,004.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960,761.04 934,214.7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95,717.79 38,790.00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1,472,310.59 1,096,219.5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193,914.16 332,149.24 减: 二 、费用


1,217,057.84 528,118.91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315,470.92 178,421.61 2 .托管费 7.4.8.2.2 66,524.47 39,252.74 3 .销售服务 费 7.4.8.2.3 - - 4 .交易费用


168,947.66 93,144.75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666,114.79 217,299.81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4,228,355.88 1,976,408.3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4,228,355.88 1,976,408.33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6,175,106.92 2,133,367.35 38,308,474.27 二、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4,228,355.88 -4,228,355.8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84,732.84 -2,101,077.38 -2,185,810.22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79,890,719.26 -26,602,877.20 153,287,842.06 2. 基金赎回 款 -179,975,452.10 24,501,799.82 -155,473,652.28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6,090,374.08 -4,196,065.91 31,894,308.17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8 月 17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34,682,431.87 - 234,682,431.8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1,976,408.33 1,976,408.33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198,507,324.95 156,959.02 -198,350,365.93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53,896,490.51 2,168,381.03 56,064,871.54 2. 基金赎回 款 -252,403,815.46 -2,011,422.01 -254,415,237.4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6,175,106.92 2,133,367.35 38,308,474.27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中证 医药 卫 生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经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5] 第 501 号《关于准 予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 金注 册的批 复》 准予, 由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依 照《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 金 法 》 和《鹏 华中 证医药 卫生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负责公 开募 集。本 基金 为契约 型 基 金 ,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34,632,629.88 元, 业经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 1020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 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8 月 17 日正式 生 效 ,基 金合 同 生效 日的 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234,682,431.87 份 基 金份 额, 其 中认 购资 金 利息 折合 49,801.99 份 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 的基 金 管理 人为 鹏 华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 托管 人 为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鹏 华中 证 医药 卫生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 并 报中 国证 监 会备 案, 本基金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鹏 华 中 证 医 药 卫 生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以下简称“ 鹏 华 医 药 份 额 ”) 、 鹏华中证医药卫 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以下简称“鹏华医药 A 份额”) 、 鹏华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以下简称“鹏华医药 B 份额 ”) 。根 据对基金财产 及收益分配的不同安排,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医药份额为可以申购、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赎回但不能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医药 A 份额与 鹏华 医药 B 份额 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医药 A 份额 为稳健收益类份 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医药 B 份 额为积极收益类份额,具有 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 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医药 A 份额与鹏华医药 B 份额 的配比始终保持 1 :1 的比率 不变。 本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 场外 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鹏华医药份额; 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 :1 的比例确 认为鹏华医药 A 份额与 鹏华医药 B 份额。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后,鹏华医药份额与鹏华医药 A 份额、鹏华医药 B 份额 之间可以按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 对转换 ,包 括基金 份额 的分拆 和合 并两种 转换 行为。 基金 份额的 分拆 ,指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将 其 持 有的鹏华医药份额按照 2 份鹏华医药 份额对应 1 份鹏华医药 A 份额与 1 份 鹏华医药 B 份额的比例 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 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医药 A 份 额与鹏华医药 B 份额按照 1 份鹏华医药 A 份额与 1 份 鹏华医药 B 份额对应 2 份鹏华医药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 为。 基 金 份额 的净 值 按如 下原 则 计算 :鹏 华 医药 份额 的 基金 份额 净 值为 净值 计 算日 的基 金资产净 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医药份额、鹏华医药 A 份额、鹏华 医药 B 份额 的 份额数之和。鹏华医药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鹏华医药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 2 份鹏华医药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 1 份鹏华医药 A 份额与 1 份鹏华医药 B 份额所对应 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 基 金定 期进 行 份额 折算 。 在鹏 华医 药 A 份额、 鹏 华医 药份 额 存续 期内 的 每个 会计 年 度 12 月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将进行基金的 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鹏华医药 A 份 额与鹏华医药 B 份额的 份额配比保持 1 : 1 的 比例。 对于鹏华医药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 鹏华医药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1 月 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将折 算 为场内鹏华医药份额分配 给鹏华医 药 A 份额持 有人。 鹏华医 药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医药 份额将按 1 份鹏华医药 A 份额获得新 增鹏华医药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 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 将按 前述折 算方 式获得 新增 场外鹏 华医 药份额 的分 配;持 有场 内鹏华 医药 份额的 基 金 份 额 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 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医药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 份额折算, 鹏华医药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 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 相应调 整。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每个会计年度 11 月第 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鹏华医药 A 份额和鹏 华医药 份额 进行定 期份 额折算 。除 以上定 期份 额折算 外, 本基金 还将 在以下 两种 情况进 行 份 额 折 算, 即当鹏华 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或当鹏 华 医药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跌至 0.250 元时。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 本基金将分别对鹏华医药份额、 鹏 华医药 A 份额 、 鹏华医药 B 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鹏华医药 A 份额与鹏华医药 B 份额的比 例为 1 :1 , 份额折算后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鹏 华医药 A 份 额与鹏华医药 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6 年7 月7 日审议通过的 《关于鹏华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金 转型 并修改 基金 合同等 相关 事项的 议案 》及相 关法 律规定 ,原 鹏华中 证 医 药 卫 生指数分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自 2016 年 7 月 15 日 起 变 更 为 鹏 华 中 证 医 药 卫 生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鹏 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 同》 和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 自 2016 年7 月 15 日起生 效, 原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和《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同一日起失效。 根 据 本基 金的 基 金管 理人 发 布的 《鹏 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关 于 鹏华 中证 医 药卫 生指 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以 2016 年 7 月14 日 为本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 对鹏华医药份额、 鹏华医药 A 份额、 鹏华 医 药 B 份额进 行份额的转换, 三类份额将转换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 在 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鹏华医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鹏华医药 A 份额 、鹏华医药 B 份 额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成鹏华医药份额的场内份额。在鹏华医药 A 份额与鹏华医药 B 份额转换 为鹏华 医药 份额后 ,在 保持基 金资 产净值 总额 不变的 前提 下,将 鹏华 医药份 额 统 一 转 换为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的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鹏华 医药份额的场 内 份 额 和 场 外 份 额 相 应 地 转 换 成 鹏 华 中 证 医 药 卫 生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的 场 内 份 额 和 场 外 份 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字[2016]479 号审核同 意, 本基金 5,681,747.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6 年 8 月 1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未上市交易的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 托管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原《 鹏 华中 证医 药 卫生 指数 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前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括 标 的指 数成份 股及 其备选 成份 股( 含中 小板 、医药 股票 及其他 中国 证监会 准予 上市的 股票) 、 债券、 股指期货、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 其中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每个 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 货合约 需缴 纳的交 易保 证金后 ,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 券 的 投 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5% 。本 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为 :中 证医药 卫生 指数收益率 ×95% +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实施 转 型后 修订 的 《鹏 华中 证 医药 卫生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自 2016 年7 月15 日起变更为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含 中小板、 创业板股票及其他中国证监 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股指期货、 权证、 资产支 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例为 : 投 资于 股票部 分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的 80% , 其中 投资于 标的 指数成 份股 及其备 选成份 股 的 比 例 不低 于非现 金基 金资产 的 80% ;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 货合约 需缴 纳的交 易保证 金 后 ,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 ×95% +商业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中 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和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 业协会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变 更 等说 明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明 7.4.4.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4.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 司 股 息红 利差 别 化个 人所 得 税政 策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业税改 征 增 值税 试点 的 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 于进 一 步明 确全 面 推开 营改 增 试点 金融 业有关政策 的 通 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融 机 构同 业往 来 等增 值税 政 策的 补充 通 知 》 、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2 号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补充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财税法 规和 实务操 作, 主要税 项 列 示 如 下:


(1) 于 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 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017 年 7 月1 日 ( 含) 以 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 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 值税 的,不 再缴 纳;已 缴纳 增值税 的, 已纳税 额从 资管产 品 管 理 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 税额中抵减。 因此, 截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没有计提有关增值税 费用。 (2) 对 基金从 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 股,解 禁后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 规定计 算纳 税,持 股时 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 ; 解 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 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 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8 月17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30,099,442.16 26.93% 31,248,294.15 42.57%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7.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无。 7.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7,429.93 26.93% 379.96 1.42%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8 月17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8,476.37 42.57% 28,476.37 42.57% 注: (1 )佣 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 买(卖 )成交金额 ×1‰- 买( 卖)经手费- 买(卖)证管费


深圳证 券交 易所的 交易 佣 金= 买 (卖 )成交 金额 ×1‰- 买(卖)经 手费- 买(卖 )证 管费


(佣金 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


(2 ) 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 《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 议》 。根据协 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8 月1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315,470.92 178,421.61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26,091.51 36,282.59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注:(1)支付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1.00% , 逐日 计提, 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1.00%÷ 当 年天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费用管 理规 定》 ,基 金管 理人依 据销 售机构 销售 基金的 保 有 量 提取一 定比 例的客 户维 护费, 用以 向基金 销售 机构支 付客 户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相 关 费 用 ,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8 月1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66,524.47 39,252.74 注:1. 转型 前 支 付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 建设 银 行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 0.22% 的 年 费率 计提 ,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2% / 当 年天数。 2. 转型后 支 付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 建设 银 行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 0.15% 的 年 费率 计提 ,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5% / 当 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无。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报告期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8 月17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4,419,774.83 30,944.34 2,173,197.17 73,298.66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无。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注: 无。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无。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600161 天坛生 物 2016 年 12 月6 日 重大事 项 39.40 2017 年3 月24 日 43.34 11,700 384,493.86 460,980.00 - 600645 中源协 和 2016 年 12 月13 日 重大事 项 26.80 - - 10,900 453,061.42 292,120.00 - 002727 一心堂 2016 年 12 月28 日 重大事 项 21.20 2017 年1 月5 日 21.66 7,800 168,792.00 165,3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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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29,916,792.00 86.98 其中:股票 29,916,792.00 86.9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424,449.22 12.86 7 其他各项资产 52,125.98 0.15 8 合计 34,393,367.20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5,713,233.90 80.6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840,047.00 8.9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354,579.00 1.11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2,120.00 0.92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716,812.10 2.25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9,916,792.00 93.80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 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无。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股 票 投 资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0276 恒瑞医药 44,760 2,036,580.00 6.39 2 600518 康美药业 94,200 1,681,470.00 5.27 3 000538 云南白药 16,508 1,257,084.20 3.94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4 000423 东阿阿胶 16,600 894,242.00 2.80 5 600535 天士力 20,600 854,694.00 2.68 6 600196 复星医药 31,900 738,166.00 2.31 7 002252 上海莱士 31,568 728,905.12 2.29 8 601607 上海医药 36,600 715,896.00 2.24 9 000623 吉林敖东 22,700 703,473.00 2.21 10 600867 通化东宝 31,580 692,549.40 2.17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 正文。 8.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注:无。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276 恒瑞医药 3,657,551.45 9.55 2 600518 康美药业 2,018,019.74 5.27 3 000423 东阿阿胶 1,727,691.00 4.51 4 600535 天士力 1,529,198.84 3.99 5 600196 复星医药 1,476,390.98 3.85 6 002252 上海莱士 1,304,232.30 3.40 7 600867 通化东宝 1,258,527.20 3.29 8 300003 乐普医疗 1,167,653.00 3.05 9 600201 生物股份 1,151,345.70 3.01 10 000623 吉林敖东 1,149,252.00 3.00 11 600085 同仁堂 1,121,121.99 2.93 12 000538 云南白药 1,073,311.68 2.80 13 300253 卫宁健康 1,041,115.60 2.72 14 600079 人福医药 1,014,823.88 2.65 15 002007 华兰生物 952,715.47 2.49 16 000661 长春高新 903,679.80 2.36 17 600332 白云山 891,649.00 2.33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18 600521 华海药业 874,427.69 2.28 19 600252 中恒集团 869,139.00 2.27 20 002030 达安基因 867,927.67 2.27 21 002422 科伦药业 830,712.64 2.17 22 601607 上海医药 824,867.00 2.15 23 600851 海欣股份 824,101.75 2.15 24 300015 爱尔眼科 821,039.76 2.14 25 600436 片仔癀 814,503.11 2.13 26 600664 哈药股份 766,744.80 2.00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276 恒瑞医药 4,258,488.68 11.12 2 000423 东阿阿胶 1,983,359.00 5.18 3 300003 乐普医疗 1,934,151.00 5.05 4 600196 复星医药 1,849,788.76 4.83 5 600535 天士力 1,759,228.57 4.59 6 002252 上海莱士 1,480,343.00 3.86 7 600085 同仁堂 1,463,725.59 3.82 8 000538 云南白药 1,435,698.00 3.75 9 600867 通化东宝 1,433,651.58 3.74 10 000623 吉林敖东 1,402,850.98 3.66 11 600201 生物股份 1,312,060.00 3.42 12 600079 人福医药 1,183,551.89 3.09 13 600252 中恒集团 1,025,998.00 2.68 14 002030 达安基因 994,591.90 2.60 15 600521 华海药业 984,974.45 2.57 16 002422 科伦药业 983,411.00 2.57 17 600332 白云山 970,891.00 2.53 18 002007 华兰生物 970,199.94 2.53 19 600436 片仔癀 942,734.25 2.46 20 000661 长春高新 932,653.90 2.43 21 300015 爱尔眼科 892,641.60 2.33 22 600664 哈药股份 891,353.89 2.33 23 002294 信立泰 885,653.66 2.31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24 002038 双鹭药业 848,953.33 2.22 25 000566 海南海药 832,700.00 2.17 26 002001 新 和 成 770,585.00 2.01 注:卖出金额按 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4,575,504.9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7,188,857.27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 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 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的其 它证 券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2,962.1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05.11 5 应收申购款 38,158.7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2,125.98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 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8.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8.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2,419 13,523.87 201,973.00 0.62% 32,512,272.50 99.38%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刘喜生 376,440.00 19.97% 2 深圳华智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智汇金量化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201,971.00 10.71% 3 崔华玉 179,501.00 9.52% 4 刘淑梅 170,436.00 9.04% 5 王俊鸿 90,673.00 4.81% 6 韩瑛 90,659.00 4.81% 7 肖桂芝 90,650.00 4.81% 8 林玉群 90,019.00 4.78% 9 孙月英 89,746.00 4.76% 10 苏华萍 80,000.00 4.24%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5,547.20 0.0170%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 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本公司 高级 管理人 员、 基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及 本基 金的基 金 经 理 未 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8 月17 日 )基金份额总额 234,682,431.8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6,437,574.4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5,762,568.83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5,722,849.3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3,763,048.4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2,714,245.5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转型折算变动的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2016 年 6 月18 日至 2016 年 7 月6 日 ,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医药分级基金”)的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6 年 7 月 7 日表决通过了 《关于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 议案》 , 大会 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2016 年7 月14 日为医药分级基金分级份额终止运作转换基准日。 2016 年 7 月15 日, 医药 分级基金正式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原 《鹏 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 合同》生效。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因股东方更换董事代表,原董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 。 根 据 股 东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Andrea Vismara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Andrea Vismara 先生 任职日期自 2016 年2 月2 日起。 报告期内,原监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Sandro Vesprini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Andrea Vismara 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Sandro Vesprini 先生任 职 日期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起。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同意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韩亚庆先 生任职日期 自 2017 年3 月 22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 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费用 54,000.00 元。该审 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间为 2 年。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30,099,442.16 26.93% 27,429.93 26.93% 报告期新增 一个 长江证券 1 30,029,034.61 26.87% 27,366.40 26.87% -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光大证券 1 13,400,201.08 11.99% 12,212.05 11.99% - 中信建投 2 12,549,014.19 11.23% 11,435.94 11.23% - 中泰证券 2 11,149,637.87 9.98% 10,160.70 9.98% - 平安证券 2 7,389,139.45 6.61% 6,734.20 6.61% - 华创证券 1 3,224,063.01 2.88% 2,938.47 2.89% - 海通证券 2 1,514,577.00 1.36% 1,380.24 1.36% 报告期新增 一个 广发证券 1 1,346,002.00 1.20% 1,226.65 1.20% - 安信证券 2 659,692.24 0.59% 601.22 0.59% - 国金证券 1 394,042.00 0.35% 359.07 0.35% - 银河证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2 - - - - 报告期新增 一个 天风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瑞信方正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瑞银证券 1 - - - - 报告期新增 东方财富证券 1 - - - - 报告期新增 兴业证券 1 - - - - - 德邦证券 1 - - - - 报告期新增 西部证券 1 - - - - 报告期新增 中航证券 2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报告期新增 方正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 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2016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 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 序:


我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选定 符合条 件的 证券公 司作 为租用 交易 单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对所 选定 证券公 司的 服务进 行综 合评比 ,评 比内容 包括 :提供 研究 报告质 量、 数量、 及 时 性 及 提供研 究服 务主动 性和 质量等 情况 ,并依 据评 比结果 确定 交易单 元交 易的具 体情 况。我 公 司 在 比 较了多 家证 券经营 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向 券商 租用交 易单 元作为 基 金 专 用 交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注:无。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