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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指基(160633)

券商指基: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 中证 全指 证券 公司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2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2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分级 场内简称 券商指基 基金主代码 160633 交易代码 160633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20,513,941.4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 年 5 月1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券商指基 券商 A 级 券商 B 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券商指基 券商 A 级 券商 B 级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33 150235 150236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总额 278,163,476.46 份 221,175,232.00 份 221,175,233.00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 密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 追 求 跟 踪 偏 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最 小 化 , 力 争 将 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 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 内。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被 动 式 指 数 化 投 资 方 法 , 按 照 成 份 股 在 标 的 指 数 中 的 基 准 权 重 构 建 指 数 化 投 资 组 合 , 并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 或 因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等 对 本 基 金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效 果 可 能 带 来 影 响 时 , 或 因 某 些 特 殊 情 况 导 致 流 动 性 不 足 时 ,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复 制 和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对 投 资 组 合 管 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 基 金 力 争 鹏 华 证 券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 的 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 %,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 4 %。 如因指 数 编 制 规 则 调 整 或 其 他 因 素 导 致 跟 踪 偏 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超 过 上 述 范 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避 免 跟 踪 偏 离 度 、 跟 踪 误 差 进 一步扩大。 1 、股票投资 策略 (1 )股票投 资组合的构建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2 页


本 基 金 在 建 仓 期 内 , 将 按 照 标 的 指 数 各 成 份 股 的 基 准 权 重 对 其 逐 步 买 入 , 在 力 求 跟 踪 误 差 最 小 化 的 前 提 下 , 本 基 金 可 采 取 适 当 方 法 , 以 降 低 买 入 成 本 。 当 遇 到 成 份 股 停 牌 、 流 动 性 不 足 等 其 他 市 场 因 素 而 无 法 依 指 数 权 重 购 买 某 成 份 股 及 预 期 标 的 指 数 的 成 份 股 即 将 调 整 或 其 他 影 响 指 数 复 制 的 因 素 时 , 本 基 金 可 以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 结 合 研 究 分 析 , 对 基 金 财 产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 以 期 在 规 定 的 风 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 )股票投 资组合的调整 本 基 金 所 构 建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将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 变 动 而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 本 基 金 还 将 根 据 法 律 法 规 中 的 投 资 比 例 限 制 、 申 购 赎 回 变 动 情 况 , 对 其 进 行 适 时 调 整 , 以 保 证 鹏 华 证 券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标 的 指 数 收 益 率 间 的 高 度 正 相 关 和 跟 踪 误 差 最 小 化 。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对 成 份 股 的 流 动 性 进 行 分 析 , 如 发 现 流 动 性 欠 佳 的 个 股 将 可 能 采 用 合 理 方 法 寻 求 替 代 。 由 于 受 到 各 项 持 股 比 例 限 制 , 基 金 可 能 不 能 按 照 成 份 股 权 重 持 有 成 份 股 , 基 金 将 会 采 用 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 )定期调整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的 调 整 规 则 和 备 选 股 票 的 预 期 , 对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及 时进行调 整。 2 )不定期调 整 根 据 指 数 编 制 规 则 , 当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因 增 发 、 送 配 等 股 权 变 动 而 需 进 行 成 份 股 权 重 新 调 整 时 , 本 基 金 将 根 据 各 成 份 股 的 权 重 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 据 本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情 况 , 对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调 整 , 从 而 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根 据 法 律 、 法 规 规 定 , 成 份 股 在 标 的 指 数 中 的 权 重 因 其 它 特 殊 原 因 发 生 相 应 变 化 的 , 本 基 金 可 以 对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进 行 适 当 变 通 和 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2 、债券投资 策略 本 基 金 可 以 根 据 流 动 性 管 理 需 要 , 选 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券进行配置。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分 析 、 资 金 面 动 向 分 析 等 判 断 未 来 利 率 变 化 , 并 利 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个券选择。 3 、衍生品投 资策略 本 基 金 可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 权 证 和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金 融 衍 生产品。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本 基 金 力 争 利 用 股 指 期 货 的 杠 杆 作 用 , 降 低 申 购 赎 回 时 现 金 资 产 对 投 资 组 合 的 影 响 及 投 资 组 合 仓 位 调 整 的 交 易 成 本 , 达 到 稳 定 投 资 组 合 资 产 净 值 的目的。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建 立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决 策 部 门 或 小 组 , 授 权 特 定 的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审 批 事 项 , 同 时 针 对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制 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权 证 标 的 证 券 基 本 面 的 研 究 , 并 结 合 权 证 定 价 模 型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2 页


及 价 值 挖 掘 策 略 、 价 差 策 略 、 双 向 权 证 策 略 等 寻 求 权 证 的 合 理 估 值水平,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 证 全 指 证 券 公 司 指 数 收 益 率 ×95 % + 商 业 银 行 活 期 存 款 利 率 (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的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品 种 。 同 时 本 基 金 为 指 数 基 金 , 通 过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表 现 , 具 有 与 标 的 指 数 以 及 标 的 指 数 所 代 表 的 公 司 相 似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 型 基金, 其预期的风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 货币市场基金, 为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高 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 的品种。 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 通过跟 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 有 与 标 的 指 数 以 及 标 的 指 数 所 代 表 的 公 司 相 似 的 风 险 收 益特征。 鹏华证券A 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 具有 低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 相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证券B 份 额为积 极收益类份额, 具有 高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2 页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78,545,876.22 -692,050,914.56 本期利润 -1,147,020,156.34 -804,531,743.7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8349 -0.373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01% -27.77%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1.1043 -0.365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87,742,335.95 5,841,433,319.8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5 0.708 注:(1) 本期 已实 现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动 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不 包括 持有人 认购 或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如 ,开 放式基 金的申 购 赎 回 费、基 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 31 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 日。 (4)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6 日生效,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未满一 年, 故 2015 年的数据 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48% 1.12% -0.88% 1.12% 0.40% 0.00% 过去六个月 -0.28% 1.16% -2.21% 1.17% 1.93% -0.01% 过去一年 -16.01% 2.13% -17.66% 2.13% 1.65% 0.0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9.34% 2.35% -44.53% 2.92% 5.19% -0.57%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收益率*95%+ 商业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2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5 月 6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2 页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1 、合同 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在存续期内, 本基金 (包括券商指基份额、 券商 A 级、 券商B 级) 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 募集、 基金销售、 资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2 页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 129 只基金和10 只全国社保 投资组合,经过 18 年投 资管理基金, 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 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5 年5 月6 日 - 9 余斌先生,国籍中国, 经济学硕士,9 年证券 从业经验。 曾任职于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 任 风 险 控 制 部 市 场 风 险 分 析 师 ;2009 年 10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 历任机构 理财部大客户经理、 量 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先 后 从 事 特 定 客 户 资 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 量化研究等工作;2014 年5 月起担任 鹏华信息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5 月 起兼任鹏 华 证 券 保 险 分 级 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国 防 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4 月起兼任 鹏华酒分 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5 月起兼任 鹏华证券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 起兼任鹏 华 环 保 分 级 基 金 基 金 经理。 余斌先生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未 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2 页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 、 公司使 用唯 一的研 究报 告发布 平台 “ 研究 报告 管理平 台 ” ,确保 各投 资组合 在获 得投资 信 息 、 研 究 支 持 、 投 资 建 议 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2 、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 股 票 库 管 理 规 定 》 、 《信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 容严谨、 观点明确 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 据各自 的投 资目标 、投 资风格 、投 资范围 和防 范关联 交易 的原则 分别 建立资 产组 合股票 库 , 基 金 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投资 授权制 度, 明确投 资决 策委员 会、 分管投 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等 各主 体的职 责和 权限划 分 , 合 理 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所 有公司 管理 的资产 组合 的交易 必须 通过集 中交 易室完 成, 集中交 易室 负责建 立和 执行交 易 分 配 制 度, 确保各投资组合 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易室应严格 启用恒 生交 易系统 中的 公平交 易程 序,交 易系 统则自 动启 用公平 交易 功能, 由系 统按照 “ 未 委 托 数量 ” 的比 例对不 同资 产组合 进行 委托量 的公 平分配 ;如 果相关 基金 经理坚 持以 不同的 价 格 进 行 交易, 且当 前市场 价格 不能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 自动按 照 “ 价格 优 先” 原则 进行委 托; 当市场 价格 同时满 足多 个资产 组合 的指令 价格 要求时 ,则 交易系 统 自 动 按 照 “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 市场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非集 中竞 价 交易 需依 据公司 《股 票投资 交易 流程》 和《 固定收 益投 资管理 流 程 》 的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2 页


规定执 行;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交易 所大宗 交易 等以公 司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 应 在 交 易前独 立确 定各投 资组 合的交 易价 格和数 量, 公司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 结 果 进 行分配;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固定收益 投 资 管 理流 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 行 审 核 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 利 益 输送、 不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 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 对 应 的 监控和 评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 的 交 易 时机和 交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 关 联 交易、 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 公 平 交易 作 为投 资组合 业绩 归因分 析和 交易绩 效评 价的重 要关 注内容 ,发 现的异 常情 况由投 资 监 察 员 进行分 析;3 、监察 稽核 部分别 于每 季度和 每年 度编写 《公 平交易 执行 情况检 查报 告》 ,内 容 包 括 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 不同 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 执行情况检查报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4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 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 告 期内 ,市 场 行情 趋于 稳 定, 投资 管 理操 作正 常 开展 。基 金 日均 跟踪 偏 离度 和跟 踪误差都 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2 页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 告 期 末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0.955 , 累 计 净 值 为 0.609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 -16.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为 0.05% ,年化 跟踪误差为 1.2%,均符合 基金合 同的相关要求。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7 年宏观 经济环境相对 2016 年有 三个方面的变化。一、预期经济增速有所下调,政府和 市场对 当期 经济所 面临 的深层 次矛 盾和问 题有 着充分 认识 ,经济 增长 的内生 动力 不足, 金 融 风 险 有所积 聚, “控风 险、 调结构 ”仍 然摆在 经济 工作的 突出 位置; 二、 首次提 出稳 健中性 的 货 币 政 策基调, 在流动性基本稳定的前提下, 货币政策的工具 和实施将可能出现新的重要变化。 三、2017 年是供 给侧 结构性 改革 的深化 之年 ,围绕 着 “ 三去一 降一 补 ”和 深化 国有企 业改 革,有 望 减 轻 企 业的经营包袱和提高经营效率,部分行业的集中度可能快速提升。 此外,2017 年外部经济和政治环境也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 人民币的贬值压力仍未解除。 尽 管流动 性会 保持稳 定, 但已一 改过 去宽松 格局 。在目 前市 场环境 下, 投资者 风险 偏好较 难 快 速 改 善,投资者更应积极把握市场的结构性投资机会。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1.有关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的描述 (1 )日常估 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2 页


(2 )特殊业 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等没 有市价 的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理 、行业 研 究 员 、 监察稽 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2.基金经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 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3.本公司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本公司现 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券商指基份额、鹏华券商 A 级份 额、鹏华券商 B 级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2 页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对本基 金出 具了“ 标准 无保留 意 见 ” 的 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5,986,552.50 301,855,488.81 结算备付金


14,278.30 24,669,126.54 存出保证金


212,887.29 1,798,503.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3,595,997.74 5,484,048,863.80 其中:股票投资


653,595,997.74 5,484,048,863.8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8,830.65 - 应收利息


8,267.32 61,676.8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80,258.85 149,882,951.9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90,057,072.65 5,962,316,611.7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2 页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107,710,085.27 应付赎回款


663,731.09 1,638,319.56 应付管理人报酬


617,959.22 3,342,658.83 应付托管费


135,951.03 735,384.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339,653.64 7,088,709.4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57,441.72 368,133.87 负债合计


2,314,736.70 120,883,291.94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1,134,052,812.72 8,091,276,898.34 未分配利润


-446,310,476.77 -2,249,843,578.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687,742,335.95 5,841,433,319.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90,057,072.65 5,962,316,611.74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 31 日, 券商指基份额净值 0.955 元,券商A 级份额净值 1.008 元, 券商B 级份额 净值0.902 元 ; 基金份额总 额720,513,941.46 份, 其 中券商指基份额278,163,476.46 份,券商 A 级份额 221,175,232.00 份 ,券商 B 级 份额 221,175,233.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119,591,143.22 -776,661,944.25 1. 利息收入


750,117.73 2,145,506.0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50,117.73 2,145,506.0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1,158,855,361.58 -669,429,642.94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2 页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181,779,759.10 -675,138,295.75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2,924,397.52 5,708,652.81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31,525,719.88 -112,480,829.1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6,988,380.75 3,103,021.77 减: 二 、费用


27,429,013.12 27,869,799.48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12,823,814.92 10,399,060.55 2 .托管费 7.4.8.2.2 2,821,239.23 2,287,793.26 3 .销售服务 费 7.4.8.2.3 - - 4 .交易费用


11,034,474.09 14,648,424.89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749,484.88 534,520.78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1,147,020,156.34 -804,531,743.7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1,147,020,156.34 -804,531,743.73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8,091,276,898.34 -2,249,843,578.54 5,841,433,319.8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1,147,020,156.34 -1,147,020,156.34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6,957,224,085.62 2,950,553,258.11 -4,006,670,827.51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2 页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其 中:1. 基 金申购款 2,514,814,078.90 -926,422,665.98 1,588,391,412.92 2. 基金赎回 款 -9,472,038,164.52 3,876,975,924.09 -5,595,062,240.4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34,052,812.72 -446,310,476.77 687,742,335.95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5 月 6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030,790,724.11 - 1,030,790,724.11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804,531,743.73 -804,531,743.7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7,060,486,174.23 -1,445,311,834.81 5,615,174,339.42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0,502,386,916.99 -2,407,032,188.74 8,095,354,728.25 2. 基金赎回 款 -3,441,900,742.76 961,720,353.93 -2,480,180,388.8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8,091,276,898.34 -2,249,843,578.54 5,841,433,319.8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中证 全指 证 券公 司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 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5]第 505 号《 关于准予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2 页


分级证 券投 资基金 注册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 券 投 资 基金法 》和 《鹏华 中证 全指证 券公 司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负责 公开 募集。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基 金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人 民 币 1,030,703,657.95 元, 业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普 华永道中天 验字(2015) 第 428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5 月 6 日正式 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030,790,724.1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87,066.16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鹏 华中 证 全指 证券 公 司指 数分 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并 报中 国 证监 会备 案,本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鹏 华 中 证 全 指 证 券 公 司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以 下 简 称 “ 鹏 华 证 券份额 ”) 、 鹏华中 证全 指证券 公司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之 A 份额( 以下简 称 “ 鹏华证券 A 份 额 ”) 、鹏华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B 份额( 以下简 称 “鹏华证券 B 份额”) 。 根据对 基金 财产及 收益 分配的 不同 安排, 本基 金的基 金份 额具有 不同 的风险 收 益 特征。 鹏 华 证 券 份额为 可以 申购、 赎回 但不能 上市 交易的 基金 份额, 具有 与标的 指数 相似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 鹏 华 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为可以上市交易但不能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其中鹏华证券 A 份 额为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低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证券 B 份额为 积极 收益类份额,具有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风险收益特征。鹏华证券 A 份额 与鹏华证券 B 份 额的配比始终保持 1 :1 的比率不变。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初始公开发售结束后, 场 外认购的全部份 额将确认为鹏华证券份额; 场内认购的份额将按照 1 :1 的比 例确认为鹏华证券 A 份 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鹏华证券份额与鹏华证券 A 份额、鹏华证券 B 份额 之间可以按 约定的规则进行场内份额配对转换, 包括基金份额的分拆和合并两种转换行为。 基金份额的分拆,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鹏华证券份额按照 2 份场内鹏华证券份额对应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 与 1 份鹏华 证券 B 份额 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基金份额的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 鹏华证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按照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与 1 份鹏华证券 B 份额对应 2 份场内 鹏华证券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 金 份额 的净 值 按如 下原 则 计算 :鹏 华 证券 份额 的 基金 份额 净 值为 净值 计 算日 的基 金资产净 值除以基金份额总数,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鹏华证券份额、鹏华证券 A 份额、鹏华 证券 B 份额 的 份额数之和。鹏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鹏华证券 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每 2 份鹏华证券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与 1 份鹏华证券 B 份额所对应 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2 页


本 基 金定 期进 行 份额 折算 。 在鹏 华证 券 A 份额、 鹏 华证 券份 额 存续 期内 的 每个 会计 年 度 11 月第一 个工 作日, 本基 金将进 行基 金的定 期份 额折算 。在 基金份 额折 算前与 折算 后,鹏 华 证 券 A 份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 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 比例。 对于鹏华证券 A 份额的约定应得收益, 即鹏 华证券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0 月 31 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 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鹏华 证券份额分配给鹏华证券 A 份额持有人。鹏华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鹏华 证券份额将按 1 份鹏华证券 A 份额获得新 增鹏华证券份 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 前述折 算方 式获得 新增 场外鹏 华证 券份额 的分 配;持 有场 内鹏华 证券 份额的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 将 按 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鹏华证券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鹏华证券 A 份额的基金 份 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鹏华证 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定期份额折算外,本基金还将在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达到 1.500 元时或 鹏华证券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 0.250 元时进 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本 基金将分别对鹏华证券份额、鹏华证券 A 份额 、鹏华证券 B 份额进行份 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 金将确保鹏华证券 A 份 额与鹏华证券 B 份额的 比例为 1 :1 , 份额折算后鹏华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鹏华证券 A 份额 与鹏华证券 B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 “深交所 ”) 深证上 字[2015] 第 188 号文审核 同意,本基金鹏华 证券 A 份额 336,303,495.00 份基金份 额和鹏华证券 B 份额 336,303,496.00 份基金份额 于 2015 年 5 月15 日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对于托管在场内的鹏华证券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 理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分拆 为鹏华证券 A 份额 和鹏华证券 B 份额即可上 市流通;对于托管在场外 的鹏华 证券 份额,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在符合 相关 办理条 件的 前提下 ,将 其跨系 统转 托管至 深 交 所 场 内后分拆为鹏华证券 A 份额和鹏华证券 B 份额 即可上市流通。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鹏 华 中证 全指 证 券公 司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标的指 数 成 份 股 及其备 选成 份股( 含 中小 板、创 业板 股票及 其他 中国证 监会 核准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股指 期 货 、 权证、 资产支 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 金融工具( 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部分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 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 及其 备选成 份股 的比例 不低 于非现 金基 金资产 的 80% ;每 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现 金 或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5%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基 准为 :中证 全指 证券公 司指 数收益 率 × 95% +商 业银 行活期 存款利 率( 税 后 )×5%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2 页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 称 “ 中国基金业协会”) 颁 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中 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和 中国 证监会 、中 国基金 业协 会允许 的基 金行业 实务 操作的 有 关 规 定 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变 更 等说 明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明 7.4.4.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无。 7.4.4.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无。 7.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无。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 司 股 息红 利差 别 化个 人所 得 税政 策有 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税[2016]36 号《 关 于全 面推 开营业税改 征 增 值税 试点 的 通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 于进 一 步明 确全 面 推开 营改 增 试点 金融 业有关政策 的 通 知 》 、 财税[2016]70 号 《 关于 金融 机 构同 业往 来 等增 值税 政 策的 补充 通 知 》 、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7]2 号文 《 关 于资管 产品 增值税 政策 有关问 题的 补充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财税法 规和 实务操 作, 主要税 项 列 示 如 下:


(1) 于 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2 页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 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017 年 7 月1 日 ( 含) 以 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 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 的增值 税应 税行为 ,未 缴纳增 值税 的,不 再缴 纳;已 缴纳 增值税 的, 已纳税 额从 资管产 品 管 理 人 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因此, 截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没有计提有关增值税 费用。 (2) 对 基金从 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 收入 ,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 售 股,解 禁后 取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 规定计 算纳 税,持 股时 间自解 禁日 起计算 ; 解 禁 前 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 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 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2 页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355,202,948.24 5.82% 900,225,806.63 7.59%


7.4.8.1.2 债券交易 注:无。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无。 7.4.8.1.4 权证交易 注:无。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323,697.09 5.82% 137.23 0.04%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819,579.50 7.64% 791,067.13 11.16% 注: (1 )佣 金的计算公式


上 海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股 票买( 卖) 成交金 额 × 1‰- 买 (卖 )经手 费- 买 (卖)证管 费 等 由 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 股 票买( 卖) 成交金 额 × 1‰- 买 (卖 )经手 费- 买 (卖)证管 费 等 由 券商承担的费用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2 页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


(2 ) 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 《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 议》 。根据协 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2,823,814.92 10,399,060.5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052,985.35 757,773.11 注 : (1 ) 支付 基金 管理人 鹏华 基金的 管理 人报酬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值 1.00% 的年 费率计 提 , 逐 日累计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 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0%÷ 当 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5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821,239.23 2,287,793.26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2% , 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当年天 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无。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2 页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可比报告期管理人 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券商 A 级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 0.0000% 767,100.00 0.0204%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35,986,552.50 648,125.79 301,855,488.81 2,052,677.97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无。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601375 中原 证券 2016 年 12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4.00 4.00 26,695 106,780.00 106,780.00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2 页


603228 景旺 电子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7 年 1 月 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23.16 23.16 3,117 72,189.72 72,189.72 - 603877 太平 鸟 2016 年 12 月 29 日 2017 年 1 月 9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21.30 21.30 3,180 67,734.00 67,734.00 - 300583 赛托 生物 2016 年 12 月 29 日 2017 年 1 月 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40.29 40.29 1,582 63,738.78 63,738.78 - 603689 皖天 然气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7 年 1 月 10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7.87 7.87 4,818 37,917.66 37,917.66 - 603035 常熟 汽饰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017 年 1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0.44 10.44 2,316 24,179.04 24,179.04 - 603266 天龙 股份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7 年 1 月 10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4.63 14.63 1,562 22,852.06 22,852.06 - 300587 天铁 股份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7 年 1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4.11 14.11 1,438 20,290.18 20,290.18 - 002838 道 恩 股份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7 年 1 月 6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15.28 15.28 681 10,405.68 10,405.68 - 603186 华正 新材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17 年 1 月 3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5.37 5.37 1,874 10,063.38 10,063.38 - 603032 德新 交运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017 年 1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5.81 5.81 1,628 9,458.68 9,458.68 - 300586 美联 新材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017 年 1 月 4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9.30 9.30 1,006 9,355.80 9,355.80 - 300591 万里 马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7 年 1 月 10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3.07 3.07 2,397 7,358.79 7,358.79 - 300588 熙菱 信息 2016 年 12 月 27 日 2017 年 1 月 5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4.94 4.94 1,380 6,817.20 6,817.20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2 页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000166 申万宏 源 2016 年 12 月21 日 重大事项 6.25 2017 年1 月26 日 6.29 3,872,926 28,457,029.80 24,205,787.50 - 000750 国海证 券 2016 年 12 月15 日 重大事项 6.97 2017 年1 月20 日 6.27 1,920,584 15,245,934.96 13,386,470.48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 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无。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653,595,997.74 94.72 其中:股票 653,595,997.74 94.72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000,830.80 5.22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2 页


7 其他各项资产 460,244.11 0.07 8 合计 690,057,072.65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647,063,036.23 94.09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47,063,036.23 94.09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境内股票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2 页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731,000.74 0.11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37,917.66 0.01 E 建筑业 15,592.23 0.00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458.68 0.00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41,692.20 0.04 J 金融业 5,497,300.00 0.80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6,532,961.51 0.95


8.2.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沪 港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注:无。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股 票 投 资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1 600837 海通证券 5,205,545 81,987,333.75 11.92 2 600030 中信证券 5,062,943 81,310,864.58 11.82 3 601211 国泰君安 2,943,002 54,710,407.18 7.96 4 601688 华泰证券 2,101,064 37,525,003.04 5.46 5 000776 广发证券 1,903,907 32,099,872.02 4.67 6 600958 东方证券 2,002,577 31,100,020.81 4.52 7 002736 国信证券 1,582,660 24,610,363.00 3.58 8 000166 申万宏源 3,872,926 24,205,787.50 3.52 9 600999 招商证券 1,471,690 24,032,697.70 3.49 10 601377 兴业证券 3,015,110 23,065,591.50 3.35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 正文。 8.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2797 第一创业 154,900 5,390,520.00 0.78 2 600996 贵广网络 12,500 234,875.00 0.03 3 603823 百合花 3,762 123,167.88 0.02 4 601375 中原证券 26,695 106,780.00 0.02 5 603228 景旺电子 3,117 72,189.72 0.01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 正文。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153,284,576.48 2.62 2 600837 海通证券 136,896,316.40 2.34 3 601377 兴业证券 85,173,012.74 1.46 4 601211 国泰君安 70,765,007.98 1.21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5 601688 华泰证券 65,540,862.64 1.12 6 600958 东方证券 59,903,451.45 1.03 7 600999 招商证券 57,935,828.08 0.99 8 000776 广发证券 55,472,127.90 0.95 9 002736 国信证券 48,656,923.75 0.83 10 601099 太平洋 47,316,789.47 0.81 11 000166 申万宏源 43,846,908.73 0.75 12 000783 长江证券 38,830,624.57 0.66 13 002673 西部证券 36,137,575.01 0.62 14 601901 方正证券 36,122,749.77 0.62 15 600061 国投安信 33,248,644.39 0.57 16 601788 光大证券 32,367,124.42 0.55 17 601555 东吴证券 31,562,724.92 0.54 18 601198 东兴证券 30,486,522.83 0.52 19 000712 锦龙股份 30,118,186.90 0.52 20 600109 国金证券 29,220,459.63 0.50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737,336,650.89 12.62 2 600837 海通证券 637,273,572.71 10.91 3 601688 华泰证券 304,856,697.25 5.22 4 600999 招商证券 289,697,905.53 4.96 5 000776 广发证券 273,504,778.35 4.68 6 000166 申万宏源 224,616,940.82 3.85 7 601377 兴业证券 212,275,713.22 3.63 8 000783 长江证券 197,866,629.19 3.39 9 601901 方正证券 181,607,228.23 3.11 10 601211 国泰君安 169,531,200.89 2.90 11 002673 西部证券 167,651,344.60 2.87 12 601099 太平洋 165,248,633.35 2.83 13 601555 东吴证券 154,930,183.09 2.65 14 600109 国金证券 134,375,641.65 2.30 15 600369 西南证券 132,707,267.09 2.27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2 页


16 002736 国信证券 129,705,379.78 2.22 17 600958 东方证券 127,588,162.19 2.18 18 000728 国元证券 120,996,576.65 2.07 19 601788 光大证券 119,739,135.01 2.05 20 000686 东北证券 94,372,476.20 1.62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的 成 本 总 额及 卖 出 股 票的 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47,654,808.38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4,927,853,635.22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无。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无。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无。 8.8 报告期末按 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无。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无。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无。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2 页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1 、广发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 ) 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8 号) (以下简称 《决定书》 ) 。 根据 《决定 书》 : 2014 年9 月4 日, 广 发证券为杭州恒生网 络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HOMS 系统开放 接入。 2015 年 3 月 30 日 ,广发证券为上海铭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FPRC 系统安装交易网关。针对外部接入的 第三方 交易 终端软 件, 广发证 券未 进行软 件认 证许可 ,未 对外部 系统 接入实 施有 效管理 , 对 相 关 客户身 份情 况缺乏 了解 。广发 证券 未采集 客户 交 易终 端信 息,未 能确 保客户 交易 终端信 息 的 真 实 性、 准确性、 完整性、 一致性、 可读性, 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 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 根据当 事人 违法行 为的 事实、 性质 、情节 与社 会危害 程度 ,依据 《证 券公司 监督 管理条 例 》 第 八 十四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6,805,135.75 元,并处以 20,415,407.25 元罚款。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广发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处罚 对该证 券的 投资价 值不 产生重 大影 响。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 跟踪标 的指 数和控 制 跟 踪 误 差,按 照成 份股权 重进 行配置 该证 券,符 合指 数基金 的管 理规定 。该 证券的 投资 已严格 执 行 内 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 、海通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 ) 于 2015 年 11 月 28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7 号) (以下简称 《决定书》 ) 。 根据 《决定 书 》 : 海 通 证 券 上 海 建 国 西 路 营 业 部 和 杭 州 解 放 路 营 业 部 对 杭 州 恒 生 网 络 技 术 服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HOMS 系统开 放接入。相关部门协作单中均未体现海通证券对 HOMS 系统 平台软件进行认证。对于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2 页


上 述外 部接 入的第 三方 交易终 端软 件,海 通证 券未进 行软 件认证 许可 ,未对 外部 系统接 入 实 施 有 效管理 ,对 相关客 户身 份情况 缺乏 了解。 海通 证券宁 波百 丈东路 营业 部在明 知客 户身份 存 疑 的 情 况 下 为 客 户 办 理 有 关 手 续 , 并 且 向 其 他 客 户 推 介 配 资 业 务 。 海 通 证 券 杭 州 解 放 路 营 业 部 在 2015 年 4 月明知 媒体已报道其客户疑似从事配资业务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该等账户。根据当事 人违法 行为 的事实 、性 质、情 节和 社会危 害程 度,依 据《 证券公 司监 督管理 条例 》第八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中 国证 监 会决 定对 海 通证 券责 令 改正 ,给 予 警告 ,没 收 违法 所得 28,653,000 元,并处以 85,959,000 元罚款。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海通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处罚 对该证 券的 投资价 值不 产生重 大影 响。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 跟踪标 的指 数和控 制 跟 踪 误 差,按 照成 份股权 重进 行配置 该证 券,符 合指 数基金 的管 理规 定 。该 证券的 投资 已严格 执 行 内 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 、国泰君安 本 组 合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之 一国 泰君 安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国 泰君 安 ” ) 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 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 泰君安 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下称 “公司” ) 在新三板做市业务中的异常报价行为给予公开谴责, 并对公司相关人 员进行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2016 年 2 月 26 日 ,国泰君安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 管 局 《 关 于 对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限 制 新 增 做 市 业 务 等 监 管 措 施 的 决 定 》 ( 沪 证 监 决 [2016]15 号 ) (以下简称 《决定》 ) 。 《 决定》 主要内容为: “经查, 你公司场外市场部做市业务部 门的绩效考核体系、 内部管理与控制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导致 2015 年 12 月31 日你 公司做市股 票发生 一系 列报价 异常 事件, 造成 恶劣的 市场 影响。 上述 缺陷及 行为 违反了 《中 国证监 会 关 于 进 一步推 进全 国中小 企业 股份转 让系 统发展 的若 干意见》 、 《 证券公 司内 部控制 指引 》等相 关规 定 , 根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的规定, 限制你公司新增新三板做市业务, 期限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至 2016 年 5 月 29 日止。 ”。2015 年 ,国泰 君安新三板做市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的 贡献度为 0.8%(母公司口 径,未经审计) 。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国泰 君安 , 认为 本次 行政处罚 对该证 券的 投资价 值不 产生重 大影 响。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 跟踪标 的指 数和控 制 跟 踪 误 差,按 照成 份股权 重进 行配置 该证 券,符 合指 数基金 的管 理规定 。该 证券的 投资 已严格 执 行 内 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 、华泰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 于 2015 年 8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2 页


月 24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 (编号: 渝证 调查字 2015004 号 ) 。 因华 泰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 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 中 国 证 监 会 决 定 对 公 司 进 行 立 案 调 查 ( 详 见 公 司 临 2015-069 号公告) 。2015 年 9 月 10 日,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处罚字[2015]72 号) (以下简称 《告知书》 ) 。 《告知书》 主要内容为: 华泰证券对于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 浙江核 新同 花顺网 络信 息股份 有限 公司外 部接 入的第 三方 交易终 端软 件,或 者未 进行软 件 认 证 许 可,或 者缺 乏 有效 控制 ,未对 外部 系统接 入实 施有效 管理 ,对相 关客 户身份 情况 缺乏了 解 。 华 泰 证券未 按照 《关于 加强 证券期 货经 营机构 客户 交易终 端信 息等客 户信 息管理 的规 定》第 六 条 、 第 八条、 第十三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第五十条 的规定对客户的 身份信息 进行审查和了解, 违反了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构成 《证 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获利 18,235,275.00 元 。华泰证券在 2015 年 7 月12 日我会发 布 《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19 号)之 后, 仍未采 取有 效措施 严格 审查客 户身 份的真 实性 ,未切 实防 范客户 借用 证券交 易 通 道 违 规从事 交易 活动。 根据 当事人 违法 行为的 事实 、性质 、情 节和社 会危 害程度 ,依 据《证 券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条 例 》 第 八 十 四 条 的 规 定 , 我 会 决 定 : 对 华 泰 证 券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18,235,275.00 元,并处 以 54,705,825.00 元罚款 。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华泰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处罚 对该证 券的 投资价 值不 产生重 大影 响。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 跟踪标 的指 数和控 制 跟 踪 误 差,按 照成 份股权 重进 行配置 该证 券,符 合指 数基金 的管 理规定 。该 证券的 投资 已严格 执 行 内 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 、兴业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业证券” ) , 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行 政处罚决定书》 ( 〔2016〕91 号) , 主要内容如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 中 国证监会对公司涉嫌违反 证 券法律 法规 行为进 行了 立案调 查、 审理, 并依 法向当 事人 告知了 作出 行政处 罚的 事实、 理 由 、 依 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本案现 已调查、 审理终结。 经查明, 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公 司 在推荐 欣泰 电气申 请首 次公开 发行 股票并 在创 业板上 市过 程中, 未遵 守业务 规则 和行业 规 范 , 未 勤勉尽责地对欣泰电气 IPO 申请文件 进行审慎核查,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丹东欣 泰电气 股份 有限公 司首 次公开 发行 股票并 在创 业板上 市之 发行保 荐书 》和《 兴业 证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2 年度 财务报告专项检查自查工作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2 页


在欣泰 电气 公开发 行股 票过程 中, 公司作 为主 承销商 ,未 审慎核 查公 开发行 募集 文件的 真 实 性 和 准确性 ,未 发现《 丹东 欣泰电 气股 份 有限 公司 首次公 开发 行股票 并在 创业板 上市 招股意 向 书 》 和 《丹东 欣泰 电气股 份有 限公司 首次 公开发 行股 票并在 创业 板上市 招股 说明书 》中 涉及欣 泰 电 气 应 收账款 、流 动资产 和经 营活动 产生 的现金 流量 净额等 项目 的财务 数据 存在虚 假记 载。中 国 证 监 会 决定:一、对公司给予警 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1,200 万 元,并处以 2,400 万元罚 款;没收承销 股票违法所得 2,078 万 元,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二、对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2016 年 6 月 12 日,兴业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 (沈稽查调查通字 16005 号 ) , 因公 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6 年 2 月 18 日, 兴业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关于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 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 (以下 简称 《决定》 ) 。 《决定 》 主要内容为: “经查,2015 年 7 月 7 日 ,你公司融资融券强制平仓操作出现差错,导致客户信用账户股票的实际强制平仓数 量远超过应当平仓数量;7 月 8 日 ,你公司未经客户同意直接在客户信用账户进行买回操作。按 照 《证券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十条的规定, 我局决定: 责令你公司在 2016 年 3 月1 日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期间,每 3 个月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 10 个工 作 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兴业 证券 , 认为 本次 行政处罚 对该证 券的 投资价 值不 产生重 大影 响。本 基金 为指数 基金 ,为更 好地 跟踪标 的指 数和控 制 跟 踪 误 差,按 照成 份股权 重进 行配置 该证 券,符 合指 数基金 的管 理规定 。该 证券的 投资 已严格 执 行 内 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的其 它证 券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12,887.29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2 页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8,830.6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267.32 5 应收申购款 180,258.8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0,244.11


8.12.4 期末持有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无。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8.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166 申万宏源 24,205,787.50 3.52 重大事项


8.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1375 中原证券 106,780.00 0.02 新股锁定 2 603228 景旺电子 72,189.72 0.01 新股锁定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2 页


别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券商指 基 10,272 27,079.78 36,650,776.79 13.18% 241,512,699.67 86.82% 券商A 级 508 435,384.31 199,912,509.0 90.39% 21,262,723.0 9.61% 券商B 级 11,541 19,164.3 19,302,019.0 8.73% 201,873,214.0 91.27% 合计 22,321 32,279.64 255,865,304.79 35.51% 464,648,636.67 64.49%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券商指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自 有资金 1,087,328.00 10.13% 2 何玄 635,199.00 5.92% 3 张素珍 635,188.00 5.92% 4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险万能 612,809.00 5.71% 5 王瑛 404,119.00 3.77% 6 张晓峰 263,863.00 2.46% 7 李少岳 261,653.00 2.44% 8 林毅红 227,602.00 2.12% 9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200,000.00 1.86% 10 张宇英 161,647.00 1.51% 券商 A 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个人 分红 55,394,429.00 25.05%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7,954,051.00 21.68% 3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险万能 16,907,761.00 7.64%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186,155.00 7.32% 5 李怡名 12,944,861.00 5.85% 6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CTA 五号私募 投资基金 8,000,000.00 3.62% 7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保险产品 6,224,305.00 2.81%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2 页


8 中信证券-农行-中信证券保盈量 化 1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5,558,204.00 2.51% 9 富国基金-广州农商银行-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 2.26% 10 富国基金-国泰君安证券-兴业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950,618.00 1.79% 券商 B 级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李怡名 12,319,751.00 5.57% 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15,502.00 4.62% 3 刘军 3,714,873.00 1.68% 4 林升理 2,998,000.00 1.36% 5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全天候一号基金 2,339,441.00 1.06% 6 郭培 2,256,420.00 1.02% 7 郭梓峰 2,188,001.00 0.99% 8 张焕廷 1,825,482.00 0.83% 9 唐中明 1,793,633.00 0.81% 10 袁建新 1,700,000.00 0.77%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 (1 )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研究部门负责人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2 )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券商指基 券商 A 级 券商 B 级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5 月 6 日)基金份 额总额 358,183,733.11 336,303,495.00 336,303,496.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736,176,877.06 3,759,777,480.00 3,759,777,48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739,314,273.13 -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6,011,739,302.99 -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3,814,411,629.26 -3,538,602,248.00 -3,538,602,248.00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2 页


(份额减少以"-" 填列)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8,163,476.46 221,175,232.00 221,175,233.00 注:拆分 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因股东方更换董事代表,原董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 。 根 据 股 东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Andrea Vismara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Alessandro Varaldo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职 务 。Andrea Vismara 先生 任职日期自 2016 年2 月2 日起。 报告期内,原监事 Andrea Vismara 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股东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 股 份 公 司 推 荐 , 并 经 本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同 意 由 Sandro Vesprini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 Andrea Vismara 先生不再 担任本公司监事职务。Sandro Vesprini 先生任职 日期自 2016 年 2 月 2 日起。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同意聘任韩亚庆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韩亚庆先 生任职日期 自 2017 年3 月 22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无。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策 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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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100,000.00 元,该 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 2 年。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建投 2 1,301,569,722.28 21.31% 1,186,118.04 21.31% - 中泰证券 2 1,240,489,105.58 20.31% 1,130,454.60 20.31% - 中航证券 2 1,109,066,210.74 18.16% 1,010,691.18 18.16% - 海通证券 2 739,975,823.24 12.12% 674,335.89 12.12% 本报告期新 增1 个 方正证券 1 431,624,616.55 7.07% 393,343.54 7.07% - 国信证券 2 355,202,948.24 5.82% 323,697.09 5.82% 本报告期新 增1 个 长江证券 1 281,076,526.14 4.60% 256,137.12 4.60% - 中金公司 2 223,519,574.83 3.66% 203,694.46 3.66% 本报告期新 增1 个 东方财富证券 1 109,863,196.62 1.80% 100,115.07 1.80% 本报告期新 增 光大证券 1 72,593,735.94 1.19% 66,150.04 1.19% - 华创证券 1 54,247,174.78 0.89% 49,427.84 0.89% - 平安证券 2 36,437,297.76 0.60% 33,206.19 0.60% - 兴业证券 1 35,616,007.28 0.58% 32,457.70 0.58% - 国泰君安 2 33,008,092.70 0.54% 30,080.04 0.54% - 天风证券 1 24,050,043.55 0.39% 21,917.40 0.39% - 长城证券 1 23,734,799.35 0.39% 21,629.45 0.39% - 安信证券 2 23,403,575.80 0.38% 21,327.20 0.38% - 招商证券 1 11,042,586.48 0.18% 10,048.56 0.18% - 德邦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2 页


增 中投证券 1 - - - - - 西部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瑞银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国金证券 1 - - - - - 华西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瑞信方正 1 - - - - 本报告期新 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厚 ,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 元人民币; 2 )财务状况 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为 规范,最近二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 监会处罚; 4 )内部管理 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具备基金 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 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2 )选择交 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中泰证券 - - - - - - 鹏华证券分级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2 页


中航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东方财富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天风证券 - - - - - - 长城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德邦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西部证券 - - - - - - 瑞银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华西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瑞信方正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2017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