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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证睿阳(169102)

东证睿阳: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方 红睿 阳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30 日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上 海 东方 证券 资 产管 理有 限 公司 的董 事 会、 董事 保 证本 报告 所 载资 料不 存 在虚 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 对其内 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 的法 律责任 。 本 年 度 报告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 海 东方 证券 资 产管 理有 限 公司 承诺 以 诚实 信用 、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 管理 和 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01 月0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 称 东方红睿阳混合 场内简称 东证睿阳 基金主代码 169102 前端交易代码 1691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 约 型 ,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三 年 内 封 闭 运 作 , 在 交 易 所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 月19 日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0,480,573.3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5-7-31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追求绝对收益为目标,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 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下,寻找符 合经济发展趋势的行业,积极把握由新型城镇化、人 口结构调整、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升级、商业模式创 新等大趋势带来的投资机会,挖掘重点行业中的优势 个股,自下而上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分享 转型期中国经济增长的成果,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 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70%+ 中国债 券总指数收益率*3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 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唐涵颖 张建春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service@dfham.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808 95595 传真 021-63326981 010-63639132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dfham.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 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2 号楼 31 层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 西城区太平桥 大街 25 号、 甲 25 号中国 光大中心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1 月19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4,105,475.15 173,687,291.43 本期利润 13,065,534.98 247,625,987.6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46 0.466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43% 46.70%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67 0.327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34,680,326.62 778,106,561.0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96 1.467 注:1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 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 “ 本期”指 2016 年1 月1 日 -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28% 0.61% 0.66% 0.01% 2.62% 0.60% 过去六个月 11.46% 0.67% 1.33% 0.01% 10.13% 0.66% 过去一年 5.43% 1.21% 2.67% 0.01% 2.76% 1.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4.67% 1.63% 5.93% 0.01% 48.74% 1.62% 注:1 、自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 2015 年1 月19 日-2016 年12 月 31 日。 2 、 根据基金合同有关规定,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 (含三年) 为封闭期, 本基 金在封闭期内 的 业绩比较基准为: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 , 其中,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三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 封闭期内 t 日收 益率 ( ) 按下列 公式计算: =100% *[t 日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65] 其中,t=1,2,3,. . .T ,T 表示时间截至日 ; t 日至T 日的 期间收益率( )按下列公式计算: =[ (1+ )]-1 其中,T=2,3,4,. . . ; (1+ ) 表示 t 日至 T 日的(1+ ) 数学连乘。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1 )截 止日期为 2016 年12 月 31 日。 (2 ) 本基金建仓期 6 个 月, 即从 2015 年1 月19 日起至 2015 年 7 月18 日 , 建仓期结 束时各项资 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较 注:1 、本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1 月19 日。 2 、 本图所示时间区 间为 2015 年1 月19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3 、合同生效 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 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 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 额 再 投 资 形 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6 2.9500 156,491,769.41 - 156,491,769.41


合 计 2.9500 156,491,769.41 - 156,491,76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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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7 月 28 日, 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 立的券 商系 资产管 理公 司。公 司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关 于核 准东方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 司 设 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0]518 号)批 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3 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 年 8 月, 公 司成为首家获得 “公开募集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业务 资格” 的证 券公司 。公 司主要 业务 为证券 资产 管理业 务和 公开募 集 证 券 投 资基金业务。 截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东方红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产 业升 级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睿丰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东 方红 睿阳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东方 红睿 元三年 定期 开放灵 活配 置混合 型 发 起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东 方红 中国优 势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东方 红领先 精选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东 方红 稳健精 选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睿 逸定 期开放 混合 型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金 、东 方红策 略精 选灵活 配置 混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东方 红京东 大数 据灵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东方 红优势 精选 灵活配 置混 合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东 方红 收益增 强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东 方红 纯债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信用 债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东 方红睿 轩沪 港深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东方 红汇 阳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东方 红 稳 添 利 纯债债 券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汇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睿满 沪港深 灵 活 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沪港 深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睿华 沪港深 灵 活 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战略 精选沪 港深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价值 精选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东方红 优享 红利沪 港深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红益 鑫纯 债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二十六只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林鹏 本基金基金经理, 兼 任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司董事总经理、 公 募 权 益 投 资 部 总监、 东方红睿丰 2015 年 1 月 19 日 - 19 年 硕 士 , 曾 任 东 方 证 券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总 部 投 资 经 理 ,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投 资 经 理 、 专 户 投 资 部 资 深 投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 方 红 睿 元 三 年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 红 中 国 优 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东方红 睿 逸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 东方红 沪 港 深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东方红睿华 沪 港 深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 资 经 理 、 执 行 董 事 ; 现 任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 公 募 权 益 投 资 部 总 监 兼 任 东 方 红 睿 丰 混 合 、 东 方 红 睿 阳 混 合 、 东 方 红 睿 元 混 合 、 东 方 红 睿 逸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 东 方 红 睿 华 沪 港 深 混 合、 东方红沪港深混合、 东 方 红 中 国 优 势 混 合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格,中国国籍。 刚登峰 东 方 红 睿 元 三 年 定 期 开 放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券投资基金、 东 方 红 优 势 精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方红睿轩沪 港 深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方红优享红 利 沪 港 深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7 月3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 8 年 硕 士 , 曾 任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总 部 研 究 员 、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部 高 级 研 究 员 、 投 资 经 理 助 理 , 资 深 研 究 员 、 投 资 主 办 人 ; 现 任 东 方 红 睿 元 混 合 、 东 方 红 优 势 精 选 混 合 、 东 方 红 优 享 红 利 混 合 、 东 方 红 睿 轩 沪 港 深 混 合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格,中国国籍。 王延飞 本基金基金经理, 兼 任 东 方 红 中 国 优 势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东方红产业升 级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2016 年11 月 2 日 - 7 年 硕 士 , 曾 任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总 部 研 究 员 、 上 海 东 方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部 高 级 研 究 员 , 现 任 东 方 红 产 业 升 级 混 合 、 东 方 红 中 国 优 势 混 合 、 东 方 红 睿 阳 混 合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格,中国国籍。 注:1 、 上述 表格内 基金 首任基 金经 理“任 职日 期”指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离任 日期 ”指根 据 公 司 决定确 定的 解聘日 期; 对此后 非首 任基金 经理 ,基金 经理 的“任 职日 期”和 “离 任日 期 ” 均 指 根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 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 告期 ,上 海 东方 证券 资 产管 理有 限 公司 作为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 格遵 守 《中 华人 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为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最大利 益, 无损害 基 金 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 度 指导意 见 》 等相关 法律 法规关 于公 平交易 的规 定,公 司建 立了与 公平 交易相 关的 控制制 度、 流程以 及 信 息 披 露程序 等, 保证公 司在 投资管 理活 动中公 平对 待各投 资组 合,防 范不 同投资 组合 之间进 行 利 益 输 送,并 定期 对同向 交易 、反向 交易 和异常 交易 行为进 行监 控和分 析。 交易部 使用 恒生交 易 系 统 中 的公平 交易 模块进 行交 易执行 和分 配,合 规与 风险管 理部 对公司 各投 资组合 及组 合之间 的 交 易 行 为进行 事后 分析, 校验 公平交 易执 行情况 。对 于同向 交易 ,合规 与风 险 管理 部侧 重于对 公 司 管 理 的不同 产品 (包含 了公 募产品 、私 募产品 )的 整体收 益率 差异、 投资 类别( 股票 、债券 ) 的 收 益 率差异 进行 分析, 对连 续四个 季度 期间内 交易 所竞价 交易 的所有 交易 记录, 在不 同时间 窗 下 ( 日 内、3 日内、5 日内) 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 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 对 符 合异常 交易 筛选条 件并 超过规 定阀 值的交 易记 录,通 过逐 笔检查 或抽 样分析 的方 法,分 析 相 应 交 易行为 的公 平性。 对同 一投资 人员 管理的 不同 产品, 则持 续监控 和跟 踪其同 向交 易价差 , 如 价 差 显著不 为零 ,则在 逐笔 分析相 关交 易记录 的基 础上, 对投 资人员 进行 访谈, 要 求 其进行 相 关 的 解 释和说 明, 以更为 审慎 地判断 其合 理性。 对于 反向交 易, 除程序 化交 易外原 则上 禁止组 合 内 部 及 组合之 间的 日内反 向交 易,如 有投 资策略 或流 动性等 特殊 需要的 ,需 由投资 经理 提供投 资 依 据 , 经投资 决策 委员会 审慎 审批后 留档 备查。 本年 度未发 现公 司管理 的投 资组合 间存 在违反 公 平 交 易 原则的交易行为。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制 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 通过系 统和 人工等 方式 在各环 节严 格控制 交易 公平执 行。 报告期 内, 本公司 严格 执行了 《 证 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度 指导 意见》 和《 上海东 方证 券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 制 度 》 的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规定。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 告 期内 ,未 出 现涉 及本 基 金的 交易 所 公开 竞价 同 日反 向交 易 成交 较少 的 单边 交易 量超过该 证券当日成交量 5% 的情 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6 年 A 股市场振幅较大,年初在熔断制度等各种因素影响下,A 股遭 遇暴跌,1 月 份,沪 深 300 指数 下跌 21.0% , 创业板指下跌 26.5% , 单 月下跌幅度接近历史最高水平。3 月 份之后, 虽 然“黑 天鹅 ”不断 ,但 是 指数 缓慢 整荡上 行, 全年跌 幅有 所收窄 ,个 股分化 严重 ,以白 酒 、 家 电 为代表的优质个股市场表现较好。 全年沪深 300 指数下跌11.3% , 创业 板指下跌 27.7% 。 本产品本 着精选个股、坚守价值的投资理念获得了一定的绝对收益。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96 元, 份额累计净值为 1.491 元。 报告 期内,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43% ,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67%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2017 年, 金 融去杠杆成为了政府的首要任务, 宽松的货币政策大 概率走到了尽头, 中国事实 上已经 进入 加息周 期, 高房价 和企 业的高 杠杆 是宏观 经济 的内部 约束 条件; 特朗 普上台 后 , 外 部 环境也变得扑朔迷离,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中国这样显著受益于全球化的国家影响较大。 综合上面因素, 我们倾向于认为 17 年A 股市场比较 难以出现大级别的系统性行情, 依然维持 “轻指数,重选股”的判断,由于 16 年部分优质 个股已经有比较大的涨幅,因此 17 年的选股的 难度在 加大 。好的 方面 是下半 年十 九大召 开所 带来的 改革 预期可 能会 提升市 场的 风险偏 好 , 在 这 一方面 我们 会加大 研究 力度。 同时 ,国家 继续 在电力 、钢 铁、有 色、 煤炭、 建材 、造纸 等 行 业 实 施供给 侧改 革,在 国家 稳增长 的大 背景下 ,上 市行业 的需 求平稳 ,而 供给收 缩, 我们将 在 上 述 行 业继续寻找性价比较为优异的投资标的。 另外,2016 年下 游消费品、 石油产业链等行业, 维持了 非常高 的景 气程度 和良 好的盈 利水 平,我 们倾 向认为 ,上 述行业 的盈 利能力 的提 升大概 率 将 激 励 行业内的企业开始新一轮的资本开支,我们将在中游设备及工程领域寻找投资机会。 2017 年,我 们继续坚持精选行业、精选个股、坚守价值的投资理念,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 努力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超额回报。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本报 告 期内, 本基 金管理 人严 格遵守 《企 业会计 准则 》 、 《证 券投 资基金 会计 核 算 业务指 引 》 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对 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 基金托管人根 据法律 法规 要求履 行估 值及净 值计 算的复 核责 任。基 金份 额净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完 成估值 后 , 经 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为 了 向 基 金 投 资 人 提 供 更 好 的 证 券 投 资 管 理 服 务,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估 值 和 定 价 过 程 进 行 了 严 格的控 制。 本基金 管理 人在充 分衡 量市场 风险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货 币风 险、衍 生 工 具 和 结构性产品等影响估值和定价因素的基础上, 确 定本基金管理人采 用的估值政策。 本 基金管理人的 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会计学习经历, 具有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同时, 公司 设估值决策小组, 成员 包 括:公 司总 经理、 合规 总监( 或 督察 长) 、交 易总 监、运 营总 监、基 金会 计主管 等。 基金经 理 不 参 与基金 日常 估值业 务, 对于属 于东 证资管 估值 政策范 围内 的特殊 估值 变更可 参与 讨论, 但 最 终 决 策由估值决策小组讨论决策并联名审批。 本 基 金管 理人 已 与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签署 提供 中 债收 益率 曲 线和 中债 估值的服 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 突。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封 闭期 间, 基 金收 益分 配 采用 现金 方 式; 本基 金 转换 为上 市 开放 式基 金 (LOF )后 ,登记 在登记 系统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开 放式 基金账 户下 的基金 份额 ,其基 金收 益分配 方式 分为现 金 分 红 与 红利再 投资 ,投资 人可 选择获 取现 金红利 或将 现金红 利按 再投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自动转 为 基 金 份 额进行 再投 资,若 投资 人不选 择, 本基金 默认 的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红利; 登记 在深圳 证 券 账 户 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 、本基金的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开放期内,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 , 每次基金 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5% ; 封闭期内 ,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 每 年不得少于一次, 且每 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90% 。


4 、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 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 、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发布 《东 方红睿阳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告》 , 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15 年12 月31 日, 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2.95 元; 共计派 发 2015 年度红利 156,491,769.41 元(均为现 金形式发放) 。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 月 12 日发布 《东 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 告》 , 收益分配基准日为 2016 年12 月31 日, 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88 元; 共计派 发 2016 年度红利 46,682,288.87 元(均为现金形式发放) 。 本基金的收益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 基 金自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起 封闭 三年 , 报告 期内 , 未出 现连 续 二十 个工 作 日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 在对 东方 红 睿阳 灵活 配 置混 合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的托 管过 程中,严 格遵守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及 其他 法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的 有关规 定, 不存在 任何 损害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东 方红 睿阳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的管 理 人 —— 上 海 东方 证券 资产管理 有限公 司在 东方红 睿阳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投 资运作 、基 金资产 净值 计算、 基 金 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问题 上, 不存在 任何 损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 在 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依法 对 上海 东方 证 券资 产管 理 有限 公司 编 制和 披露 的 东方 红睿 阳 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 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 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基金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王斌、唐 成签字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30224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1,268,336.98 124,092,196.60 结算备付金 6,988,828.97 12,609,413.52 存出保证金 142,196.62 478,775.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548,922,813.29 650,974,706.52 其中:股票投资 548,922,813.29 650,974,706.52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0 -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息 62,074.28 24,437.9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47,384,250.14 788,179,529.7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000,000.00 7,842,331.44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802,612.79 976,048.92 应付托管费 133,768.80 162,674.8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487,541.93 821,913.53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80,000.00 270,000.00 负债合计 12,703,923.52 10,072,968.69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530,480,573.38 530,480,573.38 未分配利润 104,199,753.24 247,625,987.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34,680,326.62 778,106,561.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7,384,250.14 788,179,529.74 注: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196 元 , 基金份额 总额 530,480,573.38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1 月19 日( 基 金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25,534,814.46 265,614,280.78 1.利息收入 899,932.01 1,725,719.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10,500.37 929,363.54 债券利息收入 - 118.8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9,431.64 796,237.22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45,674,822.62 189,949,864.9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4,592,527.85 154,229,350.8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603,314.6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573,018.95 27,325,120.00 股利收益 10,509,275.82 7,792,079.41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21,039,940.17 73,938,696.24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减: 二 、费用 12,469,279.48 17,988,293.11 1 .管理人报 酬 8,792,432.71 9,528,628.24 2 .托管费 1,465,405.49 1,588,104.63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1,400,465.98 6,541,160.24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810,975.30 330,400.00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13,065,534.98 247,625,987.6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13,065,534.98 247,625,987.67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530,480,573.38 247,625,987.67 778,106,561.0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3,065,534.98 13,065,534.9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156,491,769.41 -156,491,769.41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530,480,573.38 104,199,753.24 634,680,326.62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19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530,480,573.38 - 530,480,573.3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247,625,987.67 247,625,987.6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530,480,573.38 247,625,987.67 778,106,561.0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陈光 明______














______ 任莉______














____ 詹朋____ 基金管理 人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东 方红 睿阳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4]1293 号文) 准予注册, 由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东方红睿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 基 金合 同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封闭运作,在交易所 上市交 易, 基金合 同生 效满三 年后 转为上 市开 放式(LOF ) ,存续 期限 不定期 。本 基金的 基 金 管 理 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4 年12 月22 日至2015 年1 月12 日向 社会公开募集, 扣除认 购费后的有效认购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资金 530,335,748.32 元 ,利息结转份额 144,825.06 元,募集 规模为 530,480,573.38 份。上述 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 其配 套 规则 和《 东 方红 睿阳 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的 有关规 定, 本基金 的投 资范围 为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包 括 国 内 依 法发行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 债券 (含中小企业 私 募债) 、 中期票据、 债券回购、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 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以及 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 规或监 管机 构以后 允许 基金投 资其 他品种 ,基 金管理 人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纳 入 投 资 范 围。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股 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 , 封闭期 内 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 —100% ;权 证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3%;每个交易日 日终, 在扣 除国债 期货 和股指 期货 合约需 缴纳 的交易 保证 金后, 保持 现金或 者 到 期日在 一 年 以 内 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封闭 期内不受上述 5%的限制 。 本 基 金的 业绩 比 较基 准为: 本基 金在 封 闭期 内的 业 绩比 较基 准 为: 三年 期 银行 定期 存款利率 (税后) ;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7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30%。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 2006 年2 月颁布 的 《企业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 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 在 具体 会计 核算和 信息 披露方 面, 也参考 了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业 协会 修订的 《 证 券 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完 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关 于 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 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财税[2016]36 号 《关 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值 税 试点 的通 知 》 、财 税[2016]46 号《 关 于进 一步 明 确全 面推 开 营改 增试 点 金融 业有 关政策的通 知 》 、 财税[2016]70 号《关 于 金融 机构 同 业往 来等 增 值税 补充 政 策的 通知 》 及其 他相 关 财税法规 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自 2016 年 5 月1 日 起, 金融业 由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纳 增值 税。对 证券 投资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 转 让 收 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2) 对基金从 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 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基 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 取得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按 照上述 规定 计算纳 税, 持股时 间自 解禁日 起计 算;解 禁 前 取 得 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东证资 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 银行” ) 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 ”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 、 本 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以下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9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780,238,493.89 76.50% 4,548,585,972.41 100.00%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9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券 - - 1,959,433.50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涉及支付关联方费用的债券交易。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9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31日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东方证 券 340,000,000.00 100.00% 3,066,400,000.00 100.00%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 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570,586.55 76.99% 1,392,500.08 93.61%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9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12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 3,976,355.07 100.00% 821,913.53 100.00% 注:1 、本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1 月19 日。 2 、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扣除 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买( 卖) 经 手费、 证券结 算风险基金和买( 卖) 证 管费等) 。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 为本基金提供的 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 、 截止报告期末, 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 资格; 本公 司已在 深圳 交易所 获得 租用券 商交 易单元 的资 格,并 已按 公司相 关制 度与流 程 开 展 交 易单元租用事宜。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9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8,792,432.71 9,528,628.24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545,207.31 2,870,271.86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注:1 、本基 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的年 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 、实际支付 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以本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对账确认的金额为准。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9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465,405.49 1,588,104.63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 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 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9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 11,268,336.98 744,065.57 124,092,196.60 763,628.4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光大证 券” ) 603798 康普顿 公开发行 1,590 22,784.70 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600919 江苏银行 公开发行 9,213 57,765.51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 基 金支 付给 东 证期 货的 交 易手 续费 参 考市 场价 格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 管理 人 与对 方协 商确定, 以包括 中国 金融期 货交 易所收 取的 上交手 续费 的全额 列示 。本基 金本 报告期 末无 应付交 易 手 续 费 余额。于 2016 年度,本基 金当期无交易手续费支出(2015 年 交易手续费支出:30,140.06 元 ) 。


本 基 金用 于期 货 交易 结算 的 资金 分别 存 放于 东证 期 货的 结算 账 户和 保证 金 账户 中, 结算备付 金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存出保证金不计息。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的结算备付金余额为 6,024,797.43 元,无存 出保证金余额(2015 年 末:结算备付金余额,11,397,211.56 元,无 存出 保证金余额)。于 2016 年 度, 本基金当期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53,494.25 元(2015 年:104,507.75 元) 。 7.4.9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 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300526 中潜股 份 2016 年 12 月7 日 重大事 项停牌 107.03 - - 84 882.00 8,990.52 -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无因 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无因 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 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 548,913,822.77 元 ,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8,990.52 元, 无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于 2015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 574,221,789.85 元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76,752,916.67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 余额。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 包 括 涨 跌 停 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 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 间将 相关股 票的 公允价 值列 入第一 层次 ;并根 据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对 于 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度 ,确 定相关 股票 公允价 值应 属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对 于在 证券交 易 所 上 市 或挂牌 转让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可 转换 债券、 资产 支持证 券和 私募债 券除 外) ,本 基金 采用第 三 方 估 值机构根据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 价值,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第二层次。 (iii )第三 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 )不以公 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548,922,813.29 84.79 其中:股票 548,922,813.29 84.7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0 12.3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257,165.95 2.82 7 其他各项资产 204,270.90 0.03 8 合计 647,384,250.14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境 内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14,718,772.02 2.32 B 采矿业 - -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C 制造业 522,115,492.97 82.2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336,092.70 0.05 J 金融业 38,649.60 0.01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713,806.00 1.8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548,922,813.29 86.49


8.2.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港 股 通 投 资股 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2415 海康威视 2,518,175 59,957,746.75 9.45 2 600519 贵州茅台 173,556 57,993,737.40 9.14 3 600276 恒瑞医药 1,130,079 51,418,594.50 8.10 4 600887 伊利股份 2,475,960 43,576,896.00 6.87 5 000333 美的集团 1,427,967 40,225,830.39 6.34 6 600066 宇通客车 1,770,883 34,691,597.97 5.47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7 002475 立讯精密 1,563,463 32,441,857.25 5.11 8 600309 万华化学 1,299,393 27,975,931.29 4.41 9 600660 福耀玻璃 1,487,709 27,716,018.67 4.37 10 000538 云南白药 321,779 24,503,470.85 3.86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管理 人网 站的年 度 报 告 正 文。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47,269,342.83 6.07 2 600887 伊利股份 40,774,948.54 5.24 3 000333 美的集团 39,713,577.71 5.10 4 600660 福耀玻璃 24,791,557.04 3.19 5 600196 复星医药 24,471,160.86 3.14 6 601012 隆基股份 21,036,484.95 2.70 7 600426 华鲁恒升 18,477,667.97 2.37 8 002311 海大集团 16,125,354.32 2.07 9 002001 新 和 成 16,124,559.44 2.07 10 600108 亚盛集团 12,634,665.00 1.62 11 300058 蓝色光标 12,326,966.00 1.58 12 000002 万


科A 11,991,256.00 1.54 13 600030 中信证券 11,477,754.43 1.48 14 600486 扬农化工 11,355,627.82 1.46 15 600690 青岛海尔 10,144,115.92 1.30 16 300408 三环集团 9,776,988.50 1.26 17 000889 茂业通信 8,343,956.25 1.07 18 002041 登海种业 8,158,805.73 1.05 19 002073 软控股份 7,080,656.63 0.91 20 002415 海康威视 6,594,988.36 0.85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651 格力电器 61,011,210.37 7.84 2 000002 万


科A 53,618,043.01 6.89 3 601318 中国平安 38,302,056.66 4.92 4 601169 北京银行 30,131,790.31 3.87 5 000889 茂业通信 24,167,571.77 3.11 6 600660 福耀玻璃 24,025,935.75 3.09 7 002415 海康威视 23,362,105.58 3.00 8 600066 宇通客车 20,140,128.23 2.59 9 000858 五 粮 液 18,710,506.28 2.40 10 600271 航天信息 18,246,884.73 2.35 11 002001 新 和 成 17,721,935.91 2.28 12 601012 隆基股份 17,677,444.18 2.27 13 600276 恒瑞医药 15,374,033.86 1.98 14 600196 复星医药 14,667,056.43 1.88 15 000915 山大华特 12,199,764.36 1.57 16 600030 中信证券 11,425,501.00 1.47 17 002041 登海种业 11,083,530.65 1.42 18 300408 三环集团 10,500,020.41 1.35 19 002701 奥瑞金 10,395,375.20 1.34 20 600690 青岛海尔 9,424,477.96 1.21 注: “本期累 计卖出金额” 按卖出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453,241,431.4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68,845,912.33 注: “买 入 股 票成本 (成 交)总 额” 和“卖 出股 票收入 (成 交)总 额”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 单 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元) 0.00 股指期货投资 本期收益(元) 573,018.95 股指期货投资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 合约价值主要 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 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 以萃取相应股票组 合的超额收益。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 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 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 以萃取相应债券组 合的超额收益。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持 有的 前 十名 证券 的 发行 主体 本 期未 出现 被 监管 部门 立 案调 查,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2,196.6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074.2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4,270.90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 于 四舍 五入 的 原因 ,投 资 组合 报告 中 市值 占净 值 比例 的分 项 之和 与合 计 项之 间可 能存在尾 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8,005 66,268.65 16,752,363.79 3.16% 513,728,209.59 96.84%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万能-个险万能(乙) 6,285,967.00 1.18% 2 张岳旋 4,999,225.00 0.94% 3 张润春 4,999,225.00 0.94% 4 韩香莲 4,532,400.00 0.85% 5 刘丽华 2,982,242.36 0.56% 6 陈玉年 2,884,922.28 0.54% 7 永赢资产-光大银行-永赢 资产-禾丰多策略一期专项 资产管理计 2,513,781.00 0.47% 8 潘祥生 2,385,793.88 0.45% 9 蒙星 1,989,961.57 0.38% 10 宋慎克 1,988,881.58 0.37% 注:上述持有人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场内份额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59,465.34 0.0112%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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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 月19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530,480,573.3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30,480,573.38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0,480,573.38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 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封闭期为三年(含 三年) ,自基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年后对应日前一个工作日止。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发 布公告,同意王国斌先生自 2016 年 3 月 24 日起 辞去公 司董事长职务,由公司总经理陈光明先生代为履 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发 布公告,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起任命饶刚同志担任基金 管理人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发 布公告,自 2016 年 7 月 28 日起任命陈光明同志担任基 金管理人董事长。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发 布公告,自 2016 年 7 月 28 日起任命任莉同志担任基金 管理人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发 布公告,自 2016 年 9 月 19 日起任命卢强同志担任基金 管理人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9 月19 日发 布公告,本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变更 为陈光明先生。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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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为本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 本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至今 ,本 基金本 报告 期应支 付给 审计机 构立 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酬为 8 万元人民币 。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 2 780,238,493.89 76.50% 570,586.55 76.99% - 申万宏源 1 239,729,920.51 23.50% 170,522.73 23.01% - 注:1 、 此处的佣金指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 权证等交易 (如有) 而合计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合计,不单指股票交易佣金。 2 、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 准 券商财 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最近 一年 无重大 违规 行;具 有较 强的研 究服 务能力 ; 交 易 佣 金收费合理。 (2 )选择程 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以 上标 准对不 同券 商进行 综合 评价, 然后 根据评 价选 择券商 ,与 其签订 协 议 租 用 交易单元。 3 、 截至报告期末, 本公司因作为证券公司子公司尚未获得在上海交易所租用其他券商交易单元的 资格; 本公 司已在 深圳 交易所 获得 租用券 商交 易单元 的资 格,并 已按 公司相 关制 度与流 程 开 展 交 易单元租用事宜。 4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租用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新增申万宏源 1 个交 易单元。 东方红睿阳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方证券 - - 340,000,000.00 100.00% - - 申万宏源 - - - - - -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