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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丰祥(620009)

金元丰祥: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金元顺安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1 
§1 重 要提 示 及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料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和 完整 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的 法律 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董
事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复 核了 本报 告
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润 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内 容, 保证复 核内 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 并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投 资有风 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2 
§2 基 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金元顺 安丰 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金元顺 安丰 祥债 券基 金 
基金主 代码 620009 
交易代 码 62000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管 理人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7,955,320.0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强调基 金资产安 全性的 基础上, 追求基金 资产的 长期稳
定增值 。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基于“自 上而下” 的原则 ,本基金 采用久期 控制下 的主动
性投资策 略,并本 着风险 收益配比 最优、兼 顾流动 性的原
则确定债 券各类属 资产的 配置比例 。经过对 历史数 据的统
计分析发 现,债券 市场收 益率受到 宏观经济 形势和 债券市
场供需两 方面不同 程度的 影响,因 此本基金 在债券 投资过
程中,将 在分析和 判断宏 观经济指 标与债券 收益率 之间的
数量关系 、市场利 率变化 和期限结 构、信用 利差状 况和债
券市场供 求关系等 因素的 基础上, 动态调整 组合久 期和债
券的结 构, 构建 和调 整固 定收益 投资 组合 , 获 取稳 健收益 。 3 
2、债 券投 资主 要策 略 
在债券资 产配置方 面,本 基金采用 类属配 置 、久期 管理、
收益率曲 线配置、 相对价 值配置等 方法决定 不同券 种之间
和不同 期限 券种 之间 的配 置比例 , 制定 债券 资产 配置 方案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是 一只债券 型基金 ,属于基 金中的较 低预期 风险较
低预期收 益的品种 ,其预 期风险收 益水平高 于货币 市场基
金,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及混 合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凌有法 林葛 
联系电 话 021-68881801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service@jysa99.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666-0666 95599 
传真 021-68881875 010-63201816 
注册地 址 
中国(上 海)自 由贸 易试 验区花园 石
桥路33 号花 旗集 团大 厦3608 室 
北京市 东城 区建 国门 内大 街69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上 海)自 由贸 易试 验区花园 石
桥路33 号花 旗集 团大 厦3608 室 
北京市西 城区复 兴门内 大 街28 号凯 晨
世贸中 心东 座F9 
邮政编 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 表人 任开宇 周慕冰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 证券 报》 、 《上 海证 券报》 、 《证 券时 报》 4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jysa99.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办公 地址 5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基 金净值 表现 及利润 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0,159,135.56 2,689,416.69 
本期利 润 4,801,855.24 2,808,345.1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194 0.0863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1.74% 7.3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59% 7.4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2,358,099.84 4,553,419.16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624 0.217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10,313,419.87 25,538,305.3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2 1.217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6.78% 21.70% 
注: 
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 
3、 表 中的 “期 末” 均指 报 告期最 后一 日, 即 12 月 31 日。 
4、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6 
所列数 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3.19% 0.20% -2.31% 0.15% -0.88% 0.05% 
过去六 个月 -1.58% 0.15% -1.42% 0.11% -0.16% 0.04% 
过去一 年 -0.59% 0.12% -1.63% 0.09% 1.04% 0.0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6.78% 0.12% 2.13% 0.09% 4.65% 0.03% 
 
3.2.2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变动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顺 安丰 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5 年 1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7 
 
 
3.2.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 比较 
金元顺 安丰 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自基金 转型 以来 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图 
(2015 年 1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8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 1 月 14 日。 
 
3.3 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 的利 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6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合计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9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金 元顺 安” ) 成立 于 2006 年 11 月, 由金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以下简 称“金 元证券 ” ) 与比 利时联 合资产 管理 公司 (以下 简称“ 比联资 管” )共 同发起 设立 的
中 外合 资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公 司总部 设在 上海陆家 嘴, 旗下设 立了 北京分公 司, 以及一 个子 公司 —
—金元 百利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2012 年 3 月 ,经 中 国证监 会核 准, 比联 资管 将所持 有的 49% 股 权转 让
于惠理 基金 管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 称 “惠 理香 港” ) , 公 司更 名为 金元 惠 理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2012
年 10 月 ,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公 司双 方股 东按 持股 比例向 公司 增资 人民 币 9,500 万元 ,公 司注 册资 本
增加 至 24,500 万元 。2016 年 3 月 , 经中 国证 监会 核 准, 惠理 香港 将所 持有 的 49% 股 权转 让于 上海 泉意
金融信 息服 务有 限公 司( 以下简 称“ 泉意 金融 ” ) 。 
金 元顺 安始 终坚 持以“ 取信 于市 场、 取信 于社会 ”为 行为 准则 ,诚 实信用 ,勤 勉尽 责, 以专 业经
营 方式 管理和 运作 基金财产 和客 户资产 ,在 合法、合 规的 前提下 ,为 基金份额 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从而使 公司 稳步 、 健康 发 展” 的投 资理 念, 遵守 法 律、 行政 法规 和中 国证 监 会的规 定 , 遵 守社 会公 德、
商 业道 德,诚 实守 信,遵循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优先 、公 平对待 其管 理的不同 基金 财产和 客户 资产的
原则, 接受 政府 和社 会公 众的监 督, 承担 社会 责任 。 
截止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金元 顺安宝 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金元 顺安
成 长动 力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金 元顺安丰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金元 顺安价 值增 长混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金元顺安 核心 动力混 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金元 顺安 消费主题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金 元顺 安保本 混 合 型证券投 资基 金、金 元顺 安新经济 主题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金 、金 元顺安 丰祥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金 元顺 安 金元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和金 元顺安 沣楹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共 11 只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杰 
本基金 基
2015-01-14 - 9 
金元顺 安丰 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金元 顺10 
金经理 安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金 元顺 安丰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金 元顺安 沣楹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金 元 顺 安 金 元 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基 金经 理 , 上 海交 通 大学理 学硕 士 。 曾
任 国 联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数 量 策 略 分 析
员、 固定 收益 高级 研究 员 。 2012 年 4 月加 入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9 年证 券、 基
金 等 金 融 行 业 从 业 经 历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注: 
1、 此处 的任 职日 期、 离任 日期均 指公 司做 出决 定之 日, 若该 基金 经理 自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起即 任职 ,
则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严格 遵守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 管理办 法》和 《证券 投资 基金销 售管理 办法 》 、 《金 元顺 安丰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
和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规定 ,本 着诚实 信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金 资产 ,在严 格控 制风险
的基础 上, 为基 金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 
本 报告 期内 ,基 金运作 整体 合法 合规 ,无 损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投 资比
例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管 理办 法 》 和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指 导 意 见 》 , 制 定 了 《 金 元 顺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平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 建 立了 科学 完善 的制 度和流 程 , 从 事前 、 事中 、 事 后等 各个 业务 环节 严 格控制 不同 基金 之间 可能
存 在的 利益输 送, 覆盖了全 部开 放式基 金及 特定客户 资产 管理组 合; 涵盖了境 内上 市股票 、债 券的一
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易 等投 资管理 活动 ;贯穿了 授权 、研究 分析 、投资决 策、 交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投 资管 理活 动的 各个 环节。 11 
在 投资 环节 ,本 基金管 理人 建立 了科 学的 投资决 策体 系, 加强 交易 执行环 节的 内部 控制 ,并 通过
工 作制 度、业 务流 程和技术 手段 保证公 平交 易原则的 贯彻 。同时 ,通 过对投资 交易 行为的 监控 、分析
评 估和 信息披 露来 加强对公 平交 易过程 和结 果的监督 。在 交易环 节, 为确保交 易的 公平执 行, 本基金
管 理人 交易管 理实 行集中交 易, 投资组 合的 投资决策 过程 和交易 执行 过程分开 ,各 投资组 合的 所有证
券 买卖 活动须 通过 交易部集 中统 一完成 。在 报告分析 环节 ,本基 金管 理人每季 度和 每年对 公司 管理的
不同投 资组 合的 整体 收益 率差异 、 分投 资类 别 ( 股 票、 债券 ) 的 收益 率差 异 、 对 连续 四 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时 间窗 内 (日 内、3 日内 、5 日 内) 同向 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根 据收益 率差 异和 交易 价 差 的
大 小, 说明是 否符 合公平交 易的 原则, 由投 资组合经 理、 督察长 、总 经理签署 后, 妥善保 存分 析报告
备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 基金 管理 人高 度重视 投资 者利 益保 护。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公司 投资 交易 业务
流 程及 公平交 易制 度。公司 投资 交易行 为监 控体系由 稽核 监察部 和交 易室监督 ,确 保公平 交易 制度的
执行和 实现 。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对旗 下开 放式 基金 与其 他投资 组合 之间 的收 益率 差异 、 分 投资 类别 ( 股
票、债 券) 的收 益率 差异 进行了 分析 ,未 发现 旗下 投资组 合之 间存 在不 公平 交易现 象。 
4.3.3 异常交易行为 的专项 说明 
本基金 管理 人 《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导 意见 、 《金 元顺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公 平
交 易管 理制度 》及 其他相关 法律 法规和 公司 内部规章 制度 ,制定 了《 金元顺安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异常
交易监 控与 报告 制度 》 , 涵 盖了所 有可 投资 证券 的一 级市场 申购 、 二 级市 场交 易所公 开竞 价交 易、 交 易
所 大宗 交易、 银行 间债券交 易以 及非公 开发 行股票申 购、 以公司 名义 进行的一 级市 场债券 交易 等可能
导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 送的异 常情 况。 
本 基金 管理 人采 用 定量 分析 和定 性分 析相 结合的 方式 ,建 立并 严格 执行有 效的 异常 交易 日常 监控
制 度, 形成定 期交 易监控报 告, 按照报 告路 线实行及 时报 告的机 制。 本报告期 内, 未发现 异常 交易行
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6 年我 国经 济形 势表 现 出轻微 的“ 滞胀 ”特 征。GDP 增速 下滑 势头 得到 遏 制,全 年增 速 6.7% ,12 
显示出 底部 企稳 迹象 ; 而 CPI 录得 2% 水平 , 通 胀有 所抬头 。 这 个形 势得 益于 供给侧 结构 性改 革和 房 地
产去库 存政 策。 2016 年房 地产销 售延 续 2015 年以 来 的火爆 势头, 全年 销售 面 积增速 高 达 23% , 带动 房
价上涨 20% 左右, 泡沫迹 象显现。同 时,监管 层推 动钢铁煤炭 行业的供 给侧 改革已淘汰 落后产能 ,催
生了大 宗商 品大 幅上 涨, 使得 PPI 反转 2015 年 的通 缩走势 ,全 年大 幅 7.2% , 带来了 巨大 的通 胀压 力 。
伴随着 房地 产和 资源 领域 的价格 反弹 , 信 用随 之扩 张, 全 年新 增贷 款 12.6 万 亿, 社 会融 资总 量 17.8 万
亿 。随 之而来 影子 银行复苏 ,一 度出现 “资 产荒”现 象, 金融泡 沫和 金融风险 上升 。四季 度监 管层推
出全面 房地 产调 控措 施, 一线城 市同 时限 购限 贷; 同时实 施金 融去 杠杆 , 推 出 MPA 宏观 审慎 和大 资 管
监 管政 策;并 且开 始实施中 性货 币政策 ,把 住货币总 闸门 。在多 种措 施的作用 下, 资金面 紧缩 ,年底
出现罕 见的 “资 金荒 ”现 象。 
2016 年资 本市 场急 剧震 荡 。 股 市年 初暴 跌后 稳步 反 弹, 上证 综合 指数 全年 收 跌 12.31% ; 债 市与 之
相反, 先涨 后跌 ,中 债总 指数全 年下 跌 1.81% 
在 报告 期, 本基 金采取 较短 的久 期配 置, 但是仍 然受 到债 市下 跌冲 击,虽 然战 胜业 绩比 较基 准,
但是绝 对收 益仍 然为 负, 表现一 般。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为-0.59% ,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增 长率 为-1.63% 。 本基 金超越 基 准 1.04% 。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当前全 球各 经济 体处 于不 同的周 期,2017 年影 响金 融市场 的因 素比 较复 杂。 具体看 ,美 国就 业 市
场和通 胀水 平接 近政 策目 标,加 息步 伐加 快, 但短 期内“ 特朗 普交 易” 有所 减弱。 日欧 近 期 PMI 有所
反弹 , 显 示经 济有 复苏 迹 象, 但复 苏动 能非 常微 弱 , 显 示经 济仍 在底 部 , 其 央行将 继续 采取 宽松 政策 。
中 国在 供给侧 改革 和居民房 地产 加杠杆 的推 动下,短 期内 信用扩 张明 显,通胀 压力 较大, 金融 体现风
险隐现 ,对 货币 政策 形成 制约。 政府 工作 报告 下调 GDP 增 长目 标到 6.5% , 并且降 低 M2 增 速目 标到
12%,而 通 胀目 标设 置在 3% ,显 示政 府对 经济 增长 下滑的 容忍 度有 所提 高, 将保持 中性 货币 政策 , 把
金 融防 风险上 升到 主要位置 。但 随着房 地产 调控政策 的深 入,以 及金 融去杠杆 的推 进,预 期下 半年企
业补库 存周 期结 束, 经济 重回下 行通 道, 有可 能提 升“稳 增长 ”在 政策 中的 比重。 
在 这样 复杂 的经 济形势 下, 我们 认为 全年 流动性 趋于 紧张 ,金 融市 场宽幅 震荡 ,应 该采 取短 久期
防 御策 略,以 获取 票息收益 为主 要手段 。同 时积极参 与波 段性的 交易 机会。考 虑到 收益率 中枢 相对去
年提升 了 100bps , 预 期全 年收益 能达 到 4.5% 左 右, 远高于 去年 水平 , 显 示利 率温和 上行 时期 , 债 券 仍
然是不 错的 资产 。信 用债 方面, 将坚 持选 择高 评级 信用债 ,防 范信 用风 险。 13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 方及人员(或小组) 的职 责分工 
1、估 值工 作小 组的 职责 分 工 
公 司建 立估 值工 作小组 对证 券估 值负 责。 估值工 作小 组由 分管 运营 的副总 经理 、基 金事 务部 、投
资研究 部、 交易 部、 监察 稽核部 等部 门总 监组 成。 每个成 员都 可以 指定 一个 临时或 者长 期的 授权 人 员 。 
估值工 作小 组职 责: 
(1 ) 制定 估值 制度 并在 必 要时修 改; 
(2 ) 确保 估值 方法 符合 现 行法规 ; 
(3 ) 批准 证券 估值 的步 骤 和方法 ; 
(4 ) 对异 常情 况做 出决 策 。 
分 管运 营的 副总 经理担 任估 值工 作小 组的 组长, 分管 运营 的副 总经 理在基 金事 务部 总监 或者 其他
两个估 值小 组成 员的 建议 下,可 以提 议召 集估 值工 作小组 会议 。 
估值决 策由 估值 工作 小 组 2/3 或以 上多 数票 通过 。 
2、基 金事 务部 的职 责分 工 
基 金事 务部 负责 日常证 券资 产估 值。 该部 门和公 司投 资部 相互 独立 。在按 照本 估值 制度 和相 关法
规估值 后, 基金 事务 部定 期将证 券估 值表 向估 值工 作小组 报告 ,至 少每 月一 次。 
基金事 务部 职责 : 
(1 ) 获得 独立 、完 整的 证 券价格 信息 ; 
(2 ) 每日 证券 估值 ; 
(3 ) 检查 价格 波动 并进 行 一般准 确性 评估 ; 
(4 ) 向交 易员 或基 金经 理 核实价 格异 常波 动, 并在 必要时 向估 值工 作小 组报 告; 
(5 ) 对每 日证 券价 格信 息 和估值 结果 进行 记录 ; 
(6 ) 对估 值调 整和 人工 估 值进行 记录 ; 
(7 ) 向估 值工 作小 组报 送 月度估 值报 告。 
基金事 务部 总监 认为 必要 时,可 以提 议召 开估 值工 作小组 会议 。 
3、投 资研 究部 的职 责分 工 14 
(1 ) 接受 监察 稽核 部对 所 投资证 券价 格异 常波 动的 问询; 
(2 ) 对停 牌证 券、 价格 异 常波动 证券 、退 市证 券提 出估值 建议 ; 
(3 ) 评价 并确 认基 金事 务 部提供 的估 值报 告; 
(4 ) 向估 值工 作小 组报 告 任何他/ 她认 为可 能的 估值 偏差。 
4、交 易部 的职 责分 工 
(1 ) 对基 金事 务部 的证 券 价格信 息需 求做 出即 时回 应; 
(2 ) 通知 基金 事务 部关 于 证券停 牌、 价格 突发 性异 常波动 、退 市等 特定 信息 ; 
(3 ) 评价 并确 认基 金事 务 部提供 的估 值报 告。 
5、监 察稽 核部 的职 责分 工 
(1 ) 监督 证券 的整 个估 值 过程; 
(2 ) 确保 估值 工作 小组 制 定的估 值政 策得 到遵 守; 
(3 ) 确保 公司 的估 值制 度 和方法 符合 现行 法律 、法 规的要 求; 
(4 ) 评价 现行 估值 方法 是 否恰当 反应 证券 公允 价值 的风险 ; 
(5 ) 对于 估值 表中 价格 异 常波动 的证 券向 投资 部问 讯; 
(6 ) 对于 认为 不合 适或 者 不再合 适的 估值 方法 提交 估值工 作小 组讨 论。 
4.6.2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 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 益冲 突 
本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利润 分配 情况如 下: 
经本基 金管 理人 计算 并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复 核, 以 2016 年 6 月 20 日已实
现的可 分配 收益 为 基 准, 本基金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红 利 1.50 元。 权益 登记 日 及 除
息日:2016 年 6 月 27 日 ,红利 发放 日:2016 年 6 月 28 日, 本基 金分 红方 式 为现金 分红 和红 利再 投 。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 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 涉相 关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 期, 会计 师事 务所 未对本 基金 出具 非标 准审 计报告 。 15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托 管人 在对 金元 顺安 丰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托管 过程 中, 严格 遵守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他法 律法规 和基 金合 同的 有关 规定, 不存 在任 何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完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 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金 元顺安 丰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的管 理人 —— 金元 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在 金元
顺 安丰 祥债券 型证 券投资基 金的 投资运 作、 基金资产 净值 计算、 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 价格计 算、 基金费
用 开支 等问题 上, 不存在任 何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 行为, 在各 重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的规 定进 行。 本报 告期 内,金 元顺 安丰 祥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以 2016 年 6 月 20 日已 实现 的可 分 配
收益为 基准 ,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派发红 利 1.50 元。权 益登 记日及 除息 日:2016 年 6
月 27 日, 红利 发放 日:2016 年 6 月 28 日 ,本 基金 分红方 式为 现金 分红 和红 利再投 。 
 
5.3 托管人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 人依 法对 金元 顺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编 制和 披露的 金元 顺安 丰祥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 中财 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进 行了 核查 ,
以上内 容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16 
§6 审 计报 告 
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对金元 顺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金 元顺 安 丰 祥债 券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 负 债表, 2016 年度 的利 润表 、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 值 )
变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出具了 标准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报 告( 安永 华明 (2017)审 字第 60657709_B09
号) 。 投资 者可 通过 本基 金 年度报 告正 文查 看该 审计 报告全 文。 
 
6.1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责任 
编制和 公允 列报 财务 报表 是基金 管理 人金 元顺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的责 任。 
这 种责 任包括 : (1) 按照企 业会 计准则 的规 定编制财 务报 表,并 使其 实现公允 反映 ; (2)设 计、
执行和 维护 必要 的内 部控 制,以 使财 务报 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6.2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 们的 责任 是在 执行审 计工 作的 基础 上对 财务报 表发 表审 计意 见。 我们按 照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
准 则的 规定执 行了 审计工作 。中 国注册 会计 师审计准 则要 求我们 遵守 中国注册 会计 师职业 道德 守则,
计划和 执行 审计 工作 以对 财务报 表是 否不 存在 重大 错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 
审计工 作涉 及实 施审 计程 序,以 获取 有关 财务 报表 金额和 披露 的审 计证 据 。 
选 择的 审计 程序 取决于 注册 会计 师的 判断 ,包括 对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的 财务 报表 重大 错报 风险
的 评估 。在进 行风 险评估时 ,注 册会计 师考 虑与财务 报表 编制和 公允 列报相关 的内 部控制 ,以 设计恰
当 的审 计程序 ,但 目的并非 对内 部控制 的 有 效性发表 意见 。审计 工作 还包括评 价基 金管理 人选 用会计
政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 会计 估计的 合理 性, 以及 评价 财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 
我们相 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6.3 审计意见 
我 们认 为, 上述 财务报 表在 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公允 反映 了 金 元顺 安 丰
祥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 况以 及 2016 年 度的 经营 成 果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汤 骏 、 朱昀 17 
§7 年 度财 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顺安 丰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资产:





银行存 款 7.4.7.1 7,213,423.74 3,693,925.97 结算备 付金


699,388.09 351,121.11 存出保 证金


2,541.82 5,846.2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258,376,118.00 21,263,998.60 其中: 股票 投资 7.4.7.2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4.7.2 258,376,118.00 21,263,998.6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3,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4.7.5 3,476,476.84 301,014.6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9.98 29.98 1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269,767,978.47 28,615,936.5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负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9,179,477.23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3,000,000.00 应付赎 回款


1,289.09 110.9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7,022.33 13,032.73 应付托 管费


35,674.12 4,344.2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6,071.98 131.25 应交税 费


11.78 11.78 应付利 息


65,009.16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60,002.91 60,000.24 负债合 计


59,454,558.60 3,077,631.20 所有者权益:





19 实收基 金 7.4.7.9 197,955,320.03 20,984,886.20 未分配 利润 7.4.7.10 12,358,099.84 4,553,419.1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10,313,419.87 25,538,305.3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69,767,978.47 28,615,936.56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 1.062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197,955,320.0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顺安 丰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4 日 (基金合同 生 效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7,826,565.74 3,486,585.25 1.利息 收入


10,787,898.63 2,056,606.2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391,934.74 21,194.15 债券利 息收 入


8,031,868.36 1,813,503.2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364,095.53 221,908.92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


-275,634.00 1,310,166.4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275,634.00 1,310,166.42 2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4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5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6 - - 股利收 益 7.4.7.17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7.4.7.18 -5,357,280.32 118,928.49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 填列) 7.4.7.19 2,671,581.43 884.06 减:二、费用


3,024,710.50 678,240.07 1.管 理人 报酬 7.4.10.2 1,716,440.80 221,253.25 2.托 管费 7.4.10.2 572,146.98 73,751.14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7.4.7.20 7,555.70 508.00 5.利 息支 出


535,895.80 63,767.44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35,895.80 63,767.44 6.其 他费 用 7.4.7.21 192,671.22 318,960.24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 额 以 “- ” 号填列) 4,801,855.24 2,808,345.1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 填列 4,801,855.24 2,808,345.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顺安 丰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1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984,886.20 4,553,419.16 25,538,305.36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本 期利 润) - 4,801,855.24 4,801,855.24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 少以 “- ”号填列 ) 176,970,433.83 524,167,168.58 701,137,602.4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485,944,984.23 789,539,277.03 4,275,484,261.26 2. 基金 赎回 款 -3,308,974,550.40 -265,372,108.45 -3,574,346,658.85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利 润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 净值 减少以 “- ” 号填列 ) - -521,164,343.14 -521,164,343.14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97,955,320.03 12,358,099.84 210,313,419.8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60,436,155.83 8,064,648.64 68,500,804.47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本 期利 润) - 2,808,345.18 2,808,345.18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 ”号填列 ) -39,451,269.63 -6,319,574.66 -45,770,844.2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743,427.93 134,497.14 877,925.07 2. 基金 赎回 款 -40,194,697.56 -6,454,071.80 -46,648,769.36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利 润产 - - - 22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 净值 减少以 “- ” 号填列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984,886.20 4,553,419.16 25,538,305.36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7.1 至 7.4 ,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张嘉 宾,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符刃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季泽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顺安丰 祥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是由 金元惠理 惠 利保本混合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 ( 原名 为金 元比联保 本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转型 而来, 系经 中国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 监 许可[2011]523 号 文 《关 于 核准金 元比 联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 批复 》 的 核准 ,由基 金管 理人金元 比联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系金 元顺安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的前身 )向 社会公 开发行 募集 , 基 金合 同于 2011 年 8 月 16 日正 式生 效 ,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277,669,494.24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金元 惠理 惠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于 2015 年 1 月 7 日提 前 结束 保本周 期, 由于不符 合保 本基金 存续 条件,按 照《 金元惠 理惠 利保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约 定 , 该 基金 由保 本混合 型基 金转 型为 非保 本债券 型基 金 , 相 应调 整 基金投 资目 标 、 投 资策 略、 投 资范 围、业 绩基 准以及基 金费 率等, 同时 修订基金 合同 ,并更 名为 “金元惠 理丰 祥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本基 金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 起始 运作 。 本 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 存 续 期限不 定 。 本 基金 的基 金 管理人 与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农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2015 年 2 月 5 日 ,经 金元 惠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股 东金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及惠理 基金 管理 香 港 有限公 司以 书面 表决 的方 式达成 更名 决议 。 金元 惠 理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6 日 完成 相关 工 商变更 登记 手续 , 并 且变 更公司 名称 为 “ 金元 顺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并 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进行公 告。2015 年 7 月 15 日, 本基金 更名 为“ 金元 顺安 丰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为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益 类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债、 金融 债、 公司 债、 企业 债 、可 转换公 司债 券、债券 回购 ,央行 票据 、短期融 资券 、资产 支持 证券等, 以及 中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资 的其 它固 定收 益类 金融工 具 (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 ) 。 本 基金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 中 债 综 合指数 。 23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 财务 报表 系按 照财政 部颁 布的 《企 业会 计准则 — 基 本准 则》 以及 其后颁 布及 修订 的具 体会 计准 则、 应 用指 南、 解 释以 及 其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 制, 同时, 对于 在具 体会 计核 算和信 息披 露方 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修 订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 国证监 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 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执行< 企业 会计准 则>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 项的 通知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第 2 号 《 年度 报告 的内容 与格 式》 、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 3 号 《会 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及 披露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 、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 颁布及 中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会 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 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 况以 及 2016 年 度的 经营 成 果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依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和 其他 相 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编 制本 财务 报表 所采 用的货 币均 为人 民币 。除 有特别 说明 外, 均以 人民 币元 为单位 表示 。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 工 具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 基金 的金 融资 产于初 始确 认时 分为 以下 两类: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 目前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主 要为 债券 投 资; 24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 基金 的金 融负 债于初 始确 认时 归类 为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 债和 其他 金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 有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 金融负 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 分为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的债 券等 ,以及 不作 为有 效套 期工 具的 衍生工 具, 按照 取得 时的 公允价 值作 为初 始确 认金 额,相 关的 交易 费用 在发 生时计 入当 期损 益; 在持有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期间 取得 的利 息 , 应当确 认为 当期 收益 。 每 日, 本基金 将以 公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损 益的 金融资 产或 金融负债 的公 允价值 变动 计入当 期损益 ; 处 置该 金融 资产 或金融 负债 时, 其公 允价 值与初 始入 账金 额之 间的 差额应 确认 为投 资收 益, 同时 调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 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金 流量 的合 同权 利终 止,或 该金 融资 产已 转移 ,且符 合金 融资 产转 移的 终止 确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 终止确 认;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金融资 产转 移, 是指 本基 金将金 融资 产让 与或 交付 给该金 融资 产发 行方 以外 的另一 方 ( 转入 方 ) ; 本 基金 已将金 融资 产所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报酬 转移 给转入 方的 ,终止确 认该 金融资 产; 保留了 金 融资 产所有 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的 ,不终止 确认 该金融 资产 ;本基金 既没 有转移 也没 有保留 金 融资 产所有 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的 ,分别下 列情 况处理 :放 弃了对该 金融 资产控 制的 ,终止 确 认该 金融资 产并 确认产生 的资 产和负 债; 未放弃对 该金 融资产 控制 的,按照 其继 续涉入 所转 移金融 资产的 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债 券投 资 买 入债 券于 成交 日确认 为债 券投 资。 债券 投资成 本, 按成 交日 应支 付的全 部价 款扣 除交 易费 用入 账,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 收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 债券投 资成 本; 买 入零 息债 券视 同到期 一次 性还 本付 息的 附息债 券, 根据 其发 行价 、到期 价和 发行 期限 按直 线法 推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 上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25 2、 权 证投 资 买 入权 证于 成交 日确认 为权 证投 资。 权证 投资成 本按 成交 日应 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除 交易 费用 后入 账;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成 交日 结转 ; 3、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 购新 发 行 的分 离交易 可转 债于 获得 日, 按可分 离权 证公 允价 值占 分离交 易可 转债 全部 公允 价值 的 比例 将购买 分离 交易可转 债实 际支付 全部 价款的一 部分 确认为 权证 投资成本 ,按 实际支 付的 全部价 款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 定的 成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 2 、3 中 相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4、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 封 闭式回 购) , 以成 本列 示, 按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公 允价 值是 指市 场参与 者在 计量 日发 生的 有序交 易中 ,出 售一 项资 产所能 收到 或者 转移 一项 负债 所 需支 付的价 格。 以公允价 值计 量或披 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 公允 价值计量 整体 而言具 有重 要意义 的 最低 层次输 入值 ,确定所 属的 公允价 值层 次:第一 层次 输入值 ,在 计量日能 够取 得的相 同资 产或负 债 在活 跃市场 上未 经调整的 报价 ;第二 层次 输入值, 除第 一层次 输入 值外相关 资产 或负债 直接 或间接 可 观察 的输入 值; 第三层次 输入 值,相 关资 产或负债 的不 可观察 输入 值。本基 金主 要金融 工具 的估值 方法如 下: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工 具按 其估 值日 的市 场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 价值 ;估值 日无 交易 ,但 最近 交易 日 后经 济环境 未发 生重大变 化且 证券发 行机 构未发生 影响 证券价 格的 重大事件 的, 按最近 交易 日的市 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值。 估值 日无交 易且 最近交易 日后 经济环 境发 生了重大 变化 或证券 发行 机构发 生 了影 响证券 价格 的重大事 件, 参考类 似投 资品种的 现行 市价及 重大 变化等因 素, 调整最 近交 易市价 以确定 公允 价值 。 2、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跃 市场 ,采 用市 场参 与者普 遍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际 交易 价格 验证 具有 可靠 性 的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价值 。本 基金采 用在 当前情况 下适 用并且 有足 够可利用 数据 和其他 信息 支持的26 估 值技 术,优 先使 用相关可 观察 输入值 ,只 有在可观 察输 入值无 法取 得或取得 不切 实可行 的情 况下, 才使用 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当 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确 认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的 法定 权利 ,且 该种 法定权 利现 在是 可执 行的 ,同 时 本基 金计划 以净 额结算或 同时 变现该 金融 资产和清 偿该 金融负 债时 ,金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以 相互抵 销 后的 金额在 资产 负债表内 列示 。除此 以外 ,金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在 资产负债 表内 分别列 示, 不予相 互抵销 。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所对 应的金 额。 由于 申购 和赎 回引起 的实 收基 金份 额变 动分 别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及基金 赎回 确认日 确认 。上述申 购和 赎回分 别包 括基金转 换所 引起的 转入 基金的 实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收 基金 减少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平 准金 包括 已实现 损益 平准 金和 未实 现损益 平准 金。 已实 现损 益平准 金指 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时,申购或赎 回款项 中包含的按累计未 分配的 已实现收益/ (损失)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赎回基金份额 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 含的按 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 额。损 益平 准金 于基 金申 购确认 日或 基金 赎回 确认 日确认 。 未 实现 损益 平准 金与已 实现 损益 平准 金均 在“损 益平 准金 ”科 目中 核算, 并于 期末 全额 转入 “未 分配利 润/ ( 累计 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的确 认和计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存 款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 议 规 定的 利率及 持有 期重新计 算存 款利息 收入 ,并根据 提前 支取所 实际 收到的利 息收 入与账 面已 确认的 利息收 入的 差 额 确认 利息 损失, 列入 利息 收入 减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 额列 示; 2、 债券 利息 收入 按债 券票 面价值 与票 面利 率或 内含 票面利 率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债 券发 行企 业 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 认, 在债 券实 际持 有期内 逐日 计提 ; 3、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产支 持证 券发 行 企 业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 际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产 收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 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27 5、 债 券投 资收益/ (损 失 )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6、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损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 并 按成交 总额 与其 成本 、 应 收利息 的差 额入 账 ; 7、 衍 生工 具收 益/ (损 失 ) 于卖 出权 证成 交日 确认 ,并按 卖出 权证 成交 金额 与其成 本的 差额 入 账 ; 8、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系本 基金 持有 的采 用 公允价 值模 式计 量的 交易 性金融 资产 、 交易 性 金融负 债等 公允 价值 变动 形成的 应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利得或 损失 ; 9、 其他 收入 在主 要风 险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利益 很可 能流 入且 金额 可以可 靠计 量的 时 候 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6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产 支出 , 按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摊余成 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利 率与 合同 利 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提; 4、 其他 费用 系根 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响 基 金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 位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 的方法 。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 享有同 等分 配权 ; 2、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每 份基 金份 额每 次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收益 分配基 准日 每份 基金 份额 可供分 配利 润 的 10% ; 若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月 , 可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份 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低 于面 值; 4、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方 式分 为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投资 , 基 金投 资者 可选 择现金 红利 或将 现 金 红利自 动转 为基 金份 额进 行再投 资; 若基 金投 资者 不选择 ,本 基金 默认 的收 益分配 方式 是现 金分 红;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以一 个单 一的经 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进行 分部 报告 的披 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事 项。 28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 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 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营 业税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基 金 买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继 续免 征营 业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财税[2016]36 号文 《 关于 全 面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 点的通 知》 的 规定 , 经国务 院批 准,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在 全国 范围 内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征增 值税试 点, 金融 业纳 入 试 点 范围 , 由 缴纳 营业 税改 为 缴纳增 值税 。 对证 券投 资 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 理人 运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券 的转让 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 地方 政府债利 息收 入以及 金融 同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 关于 进一步 明确 全面 推开 营改 增试点 金融 业有 关 政 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金融机 构开 展的质 押式 买入返售 金融 商品业 务及 持有政策 性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息 收入属 于金 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充 通知 》 的 规定 ,金融 机构 开展的买 断式 买入返 售金 融商品业 务、 同业存 款、 同 业存单 以及 持有金 融债 券取得 的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 往来利 息收 入免 征增 值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确 金融 、房 地产 开发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 值 税政 策的通 知》 的规定, 资管 产品运 营过 程中发生 的增 值税应 税行 为,以资 管产 品管理 人为 增值税 纳税人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 文《 关于 资管产 品增 值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补充 通知 》 的 规定,2017 年 7 月 1 日( 含)以 后, 资管 产品 运营 过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 行为, 以资 管产 品管 理 人29 为增值 税纳 税人 , 按 照现 行规定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 管产品 在 2017 年 7 月 1 日 前运营 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税 的, 不再缴 纳; 已缴纳增 值税 的,已 纳税 额从资管 产品 管理人 以后 月份的 增值税 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2、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 运用 基 金 买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继 续免 征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 关 于股权 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政 策问 题的 通知 》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 改革中非 流 通 股股东 通过 对价方式 向流 通股股 东支 付的股份 、现 金等收 入, 暂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 文《 关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对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证 券市场中 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 票、 债券的 差价 收入,股 权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债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储蓄存 款利 息所 得 有 关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 息所得 暂 免 征收 个人 所得 税。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 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 7,213,423.74 3,693,925.97 定期存 款 - - 其他存 款 - - 合计 7,213,423.74 3,693,925.97 30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 投资- 金交 所黄 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30,726,159.45 30,351,118.00 -375,041.45 银行间 市场 232,888,310.38 228,025,000.00 -4,863,310.38 合计 263,614,469.83 258,376,118.00 -5,238,351.8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63,614,469.83 258,376,118.00 -5,238,351.83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 投资- 金交 所黄 金合 约 - - - 债券 交易所 市场 21,145,070.11 21,263,998.60 118,928.49 银行间 市场 - - - 合计 21,145,070.11 21,263,998.60 118,928.49 资产支 持证 券 - - - 31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21,145,070.11 21,263,998.60 118,928.49 7.4.7.3 衍生金融资产/ 负债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及 上年 度末均 无衍 生金 融资 产/ 负 债余额 。 7.4.7.4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期末余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上交所 市场 - - 合计 -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上交所 市场 3,000,000.00 - 合计 3,000,000.00 -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2 应收活期 存 款利 息 645.01 699.66 应收定 期存 款利息 - - 应收其 他存 款利 息 - - 应收结 算备 付金 利息 314.70 158.00 应收债 券利 息 3,475,516.03 300,154.42 应收买 入返 售证 券利 息 - - 应收申 购款 利息 - - 应收黄 金合 约拆 借孳 息 - - 其他 1.10 2.60 合计 3,476,476.84 301,014.68 7.4.7.6 其他资产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及 上年 度末均 无其 他资 产余 额。 7.4.7.7 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 - 银行间 市场 应付 交易 费用 6,071.98 131.25 合计 6,071.98 131.25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33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 商交 易单 元保 证金 - - 应付赎 回费 2.91 0.24 审计费 用 60,000.00 60,000.00 合计 60,002.91 60,000.24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 末 20,984,886.20 20,984,886.20 本期申 购 3,485,944,984.23 3,485,944,984.23 本期赎 回 ( 以“- ”号 填列 ) -3,308,974,550.40 -3,308,974,550.40 本期末 197,955,320.03 197,955,320.03 注:申 购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赎回 含转 换出 份额。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 末 4,976,152.47 -422,733.31 4,553,419.16 本期利 润 10,159,135.56 -5,357,280.32 4,801,855.24 本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 变动数 529,641,672.49 -5,474,503.91 524,167,168.58 其中: 基金 申购 款 850,366,479.52 -60,827,202.49 789,539,277.03 基金赎 回款 -320,724,807.03 55,352,698.58 -265,372,108.45 34 本期已 分配 利润 -521,164,343.14 - -521,164,343.14 本期末 23,612,617.38 -11,254,517.54 12,358,099.84 7.4.7.11 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387,683.25 12,241.36 定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 - 其他存 款利 息收 入 - - 结算备 付金 利息 收入 4,159.13 8,755.94 其他 92.36 196.85 合计 391,934.74 21,194.15 7.4.7.12 股票投资收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以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 无 股票 投资 收益 。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债 券 ( 、 债 转股 及债 券 到期 兑付) 成交 总额 567,498,163.67 80,512,781.98 减: 卖出 债券 ( 、 债 转股 及 债券 到期兑 付) 成本 总额 556,170,351.18 76,721,693.02 减:应 收利 息总 额 11,603,446.49 2,480,922.54 买卖债 券 ( 、 债 转股 及债 券 到期 -275,634.00 1,310,166.42 35 兑付) 差价 收入 7.4.7.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以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无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收 益。 7.4.7.15 贵金属投资收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以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 无 贵金 属投 资收益 。 7.4.7.16 衍生工具收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以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 无 衍生 工具 投资收 益。 7.4.7.17 股利收益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以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 无 股利 收入 。 7.4.7.1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交易 性金 融资 产 -5,357,280.32 118,928.49 ——股 票投 资 - - ——债 券投 资 -5,357,280.32 118,928.49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基 金投 资 - - ——贵 金属 投资 - - ——其他 - - 2.衍生 工具 - - ——权 证投 资 - - 3.其他 - - 36 合计 -5,357,280.32 118,928.49 7.4.7.19 其他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赎 回费 收入 2,671,579.19 672.97 转换费 收入 2.24 211.09 合计 2,671,581.43 884.06 7.4.7.20 交易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费用 155.70 158.00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费用 7,400.00 350.00 合计 7,555.70 508.00 7.4.7.21 其他费用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7 审计费 用 60,000.00 57,863.06 信息披 露费 80,000.00 221,808.18 其他费 用 700.00 200.00 账户维 护费 36,360.00 36,360.00 银行汇 划手 续费 15,611.22 2,729.00 合计 192,671.22 318,960.24 7.4.8 或有事项、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 或有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披 露的 重大 或有 事项。 7.4.8.2 资产负债表日后 事 项 经本基 金管 理人 计算 并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复 核, 以 2017 年 2 月 17 日已实 现的可 分配 收益 为基 准, 本基金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红 利 0.50 元。 权益 登记 日 及 除 息日:2017 年 2 月 23 日 ,红利 发放 日:2017 年 2 月 24 日, 本基 金分 红方 式 为现金 分红 和红 利再 投 , 其中现 金形 式发 放总 额为 13,695,792.18 元, 再投 资 形式发 放总额 9,349,077.47 元,本 期利 润分 配总 额 23,044,869.65 元。 截至财 务报 表批 准日 ,除 上述利 润分 配事 项及 在 7.4.6.1 营 业税 、增 值税 中披 露的事 项外 ,本 基 金 无其他 需要 披露 的重 大资 产负债 表日 后事 项。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上海泉 意金 融信 息服 务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金 元百 利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38 7.4.10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 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 易 7.4.10.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 元 进行的交易 7.4.10.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7.4.10.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10.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 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 总额 的比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3,196,775.48 9.20% 79,504,471.42 51.22% 7.4.10.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150,000,000.00 17.20% 7.4.10.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及 上年 度末均 无应 支付 的关 联方 佣金。 39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716,440.80 221,253.2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50,463.31 123,979.91 注: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6% 的年 费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H=E× 0.6%/ 当年天 数 ,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假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 、 根据《 开放 式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 用管理 规定 》 ,基 金管 理人 与基金 销售 机构 在基 金销 售协议 中 约定 依据销 售机 构销售基 金的 保有量 提取 一定比例 的客 户维护 费, 用以向基 金销 售机构 支付 客户服 务及销 售活 动中 产生 的相 关费用 ,客 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理 费中 列支 。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572,146.98 73,751.14 注: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20% 的年 费率计 提。 40 计算方 法如 下:H=E× 0.20%/ 当年天 数 ,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2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 含回 购) 交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通 过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债 券 ( 含回 购) 交易。 7.4.10.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7.4.10.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有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10.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及上 年度 末 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7.4.10.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 业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7,213,423.74 387,683.25 3,693,925.97 12,241.36 注: 本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结 算资金 通过 托管 银行 备付 金账户 转存 于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 2016 年 度获 得的 利息 收入 为人民 币 4,159.13 元 (2015 年 1 月 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获得 的利 息 收入为 人民 币 8,755.94 元) ,2016 年末 结算 备付 金余 额为人 民币 699,388.09 元(2015 年末 结算 备付 金 余额为 人民 币 351,121.11 元) 。 7.4.10.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41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直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4.11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权益登 记日 除息日 每 10 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利润分配合计 备注 1 2016-06 -27 2016-06 -27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合计 - - 1.500 496,541,692.70 24,622,650.44 521,164,343.14 - 7.4.12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 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12.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2.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656013 16 正泰 MTN001 2017-01-03 98.96 190,000 18,802,400.00 101552037 15 中 油股 MTN002 2017-01-03 100.02 200,000 20,004,000.00 101554079 15 太 仓城 投 MTN001 2017-01-03 100.49 100,000 10,049,000.00 101681003 16 芜 湖宜 居 MTN001 2017-01-03 99.55 70,000 6,968,500.00 合计


- - 560,000 55,823,900.00 42 注: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 基 金从 事 银行 间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 券 款余 额 55,179,477.23 元,于 2016 年 1 月 3 日 到期 。 7.4.12.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4,000,000.00 元, 于 2016 年 1 月 5 日到 期。 该类交 易要 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内 持有 的证 券交 易 所 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 式回购下转入质押 库的债 券,按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 比例折算为标准券 后,不 低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 织架构 本 基金 在日 常经 营活动 中涉 及的 财务 风险 主要包 括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风险 及市 场风 险。 本基 金管 理 人制 定了政 策和 程序来识 别及 分析这 些风 险,并设 定适 当的风 险限 额及内部 控制 流程, 通过 可靠的 管理及 信息 系统 持续 监控 上述各 类风 险。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风险管 理融 入公 司各 个业 务层面 的全 面控 制过 程之 中,并 建立 了三 道防 线: 以各 岗 位职 责为基 础, 形成第一 道防 线;通 过相 关岗位之 间、 相关部 门之 间相互监 督制 衡,形 成第 二道防 线 ;由 督察长 、风 险控制委 员会 、监察 稽核 部对公司 各机 构、各 部门 、各岗位 、各 项业务 进行 监督、 检查、 评价 ,形 成的 第三 道防线 。 7.4.13.2 信用风险 信 用风 险是 指基 金在交 易过 程中 因交 易对 手未履 行合 约责 任, 或者 基金所 投资 证券 之发 行人 出现 违 约、 拒绝支 付到 期本息, 导致 基金资 产损 失和收益 变化 的风险 。本 基金均投 资于 具有良 好信 用等级 的证券 ,且 通过 分散 化投 资以降 低信 用风 险。 本基金投资 于一家公 司发 行的证券市 值不超过 基金 资产净值 的 10% ,且 本基 金与由本基 金管理 人 管理的 其他 基金 共同 持有 一家公 司发 行的 证券 ,不 得超过 该证 券 的 10% 。 本基金 的银 行存 款均 存放 于信用 良好 的银 行 , 申 购 交易均 通过 具有 基金 销售 资格的 金融 机构 进行 。 另 外, 在交易 所进 行的交易 均与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完成 证券交收 和款 项清算 ,因 此违约 风 险发 生的可 能性 很小;基 金在 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场 交易 前均对 交易 对手进行 信用 评估, 以控 制相应 的信用 风险 。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 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43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 7,494,750.00 合计 - 7,494,750.00 注:未 评级 债券 为国 债。 7.4.13.2.2 按长期信用评级 列示的债券投资 单位: 人民 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AAA 52,186,500.00 7,250,095.00 AAA 以下 153,186,112.00 - 未评级 53,003,506.00 6,519,153.60 合计 258,376,118.00 13,769,248.60 注: 未 评级 债券 为国 债和 政策性 金融 债。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 动性 风险 是指 基金所 持金 融工 具变 现的 难易程 度。 本基 金的 流动 性风险 一方 面来 自于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可随时 要求 赎回其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另一方面 来自 于投资 品种 所处的交 易市 场不活 跃而 带来的 变现困 难。 本基金 所持 大部 分证 券在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交易 , 其余 亦可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 ; 因 此, 除在 附注 7.4.12 中 列示 的本基 金于 期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外,本期 末本 基金的 其他 资产均能 及时 变现。 此外 ,本基 金 可通 过卖出 回购 金融资产 方式 借入短 期资 金应对流 动性 需求, 其上 限一般不 超过 基金持 有的 债券资 产的公 允价 值。 本 基金 管理 人每 日预测 本基 金的 流动 性需 求,并 同时 通过 独立 的风 险管理 人员 设定 流动 性比 例要 求,对 流动 性指 标进 行持 续的监 测和 分析 。 44 7.4.13.4 市场风险 市 场风 险是 指基 金所持 金融 工具 的公 允价 值或未 来现 金流 量因 所处 市场各 类价 格因 素的 变动 而发 生波动 的风 险, 包括 利率 风险、 外汇 风险 和其 他价 格风险 。 7.4.13.4.1 利率风险 利 率风 险是 指基 金的财 务状 况和 现金 流量 受市场 利率 变动 而发 生波 动的风 险; 本基 金的 生息 资产 主 要为 银行存 款、 存出保证 金、 结算备 付金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产 及债 券投资等。 生 息负债 主要 为卖出 回购金 融资 产。 7.4.13.4.1.1 利率风险敞口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7,213,423.74 - - - 7,213,423.74 结算备 付金 699,388.09 - - - 699,388.09 存出保 证金 2,541.82 - - - 2,541.8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3,120,500.00 211,948,600.00 13,307,018.00 - 258,376,118.00 衍生金 融资 产 - - -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 - - 应收利 息 - - - 3,476,476.84 3,476,476.84 应收申 购款 - - - 29.98 29.98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 - - 资产总 计 41,035,853.65 211,948,600.00 13,307,018.00 3,476,506.82 269,767,978.47 负债








应付赎 回费 - - - 2.91 2.91 4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107,022.33 107,022.33 应付托 管费 - - - 35,674.12 35,674.12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6,071.98 6,071.9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9,179,477.23 - - - 59,179,477.23 应付利 息 - - - 65,009.16 65,009.16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 - - 其他负 债 - - - - - 应交税 金 - - - 11.78 11.78 预提费 用 - - - 60,000.00 60,000.00 应付赎 回款 - - - 1,289.09 1,289.09 负债总 计 59,179,477.23 - - 275,081.37 59,454,558.60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18,143,623.58 211,948,600.00 13,307,018.00 3,201,425.45 210,313,419.87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 款 3,693,925.97 - - - 3,693,925.97 结算备 付金 351,121.11 - - - 351,121.11 存出保 证金 5,846.22 - - - 5,846.22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2,537,250.00 6,253,960.00 2,472,788.60 - 21,263,998.60 衍生金 融资 产 - - -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 - 应收利 息 - - - 301,014.68 301,014.68 46 应收申 购款


- - 29.98 29.98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000,000.00 - - - 3,000,000.00 资产总 计 19,588,143.30 6,253,960.00 2,472,788.60 301,044.66 28,615,936.56 负债








应付赎 回费 - - - 0.24 0.2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 - - 13,032.73 13,032.73 应付托 管费 - - - 4,344.26 4344.26 应付交 易费 用 - - - 131.25 131.2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 - - 应付利 息 - - -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他负 债 - - - - - 应交税 金 - - - 11.78 11.78 预提费 用 - - - 60,000.00 60,000.00 应付赎 回款 - - - 110.94 110.94 负债总 计 - - - 3,077,631.20 3,077,631.20 利率敏 感度 缺口 19,588,143.30 6,253,960.00 2,472,788.60 -2,776,586.54 25,538,305.36 注: 上 表统 计了 本基金 资产 和负 债的 利率 风险敞 口。 表中 所示 为本 基金资 产及 负债 的公 允价 值, 并按照 合约 规定 的重 新定 价日或 到期 日孰 早者 进行 了分类 。 7.4.13.4.1.2 利率风险的敏 感性分析 假设 以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公 布 的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各债 券 的基点 价值 (BP 价值 )为 主要计 算依 据; 47 假设债 券持 仓结 构保 持不 变; 银行存 款、 结算 备付 金和 存出保 证金 均以 活期 存款 利率或 相对 固定 的利 率计 息,假 定利 率 变动仅 影响 该类 资产 的未 来收益 ,而 对其 本身 的公 允价值 无重 大影 响;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利息收 益/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的 利息 支出 在交 易时 已确定 ,不 受利 率变 化影 响。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万 元)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利 率下 降 1BP 增加 7.91 万元 增加 0.42 万元 基准利 率上 升 1BP 减少 7.91 万元 减少 0.42 万元 注 : 上 表为 利率 风险的 敏感 性分 析, 反映 了在其 他变 量不 变的 假设 下,利 率发 生合 理、 可能 的变 动时, 为交 易而 持有 的债 券公允 价值 的变 动将 对基 金净值 产生 的影 响。 7.4.13.4.2 外汇 风险 本基金 的所 有资 产及 负债 以人民 币计 价, 因此 无重 大外汇 风险 。 7.4.13.4.3 其他 价格风险 本 基 金所 面临 的其 他 价格风 险 主要 系市 场价 格 风险。 市 场价 格风 险是 指 基金所 持 金融 工具 的公 允 价值或 未来 现金 流量 因除 市场利 率和 外汇 汇率 以外 的市场 价格 因素 变动 而发 生波动 的风 险 。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证 券交 易所 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交 易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因此 无重 大市 场 价 格风险 。 7.4.13.4.3.1 其他价格风险 敞口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股票 投资 - - - - 4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债券 投资 258,376,118.00 122.85 21,263,998.60 83.26 衍生金 融资 产- 权证投 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258,376,118.00 122.85 21,263,998.60 83.26 注:本基金 投资于债 券类 金融工具的 比例不低 于基 金资产的 80% 。本基 金持 有现金或到 期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本 基 金持有 的全 部权 证 , 其 市 值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 本 基金 持有 的全 部 资产支 持证 券, 其 市值 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本基 金进 入全 国银 行 间同业 市场 进行 债券 回购 的资金 余额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40% 。 7.4.13.4.3.2 其他价格风险 的敏感性分析 假设 本基金 的市 场价 格风 险主 要源于 证券 市场 的系 统性 风险, 即与 基金 投资 组合 中股票 投资 的贝 塔系数 紧密 相关 。 以下分 析中 ,除 市场 基准 发生变 动, 其他 影响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风险 变量 保持 不变。 分析 相关风 险变 量的 变动 对资产 负债 表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影响金 额( 单位 :人 民币 万元)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 注:本基金 管理人运 用资 本- 资产定价模型方法对 本 基金的市场 价格风险 进行 分析。上表 为市场 价 格 风险 的敏感 性分 析,反映 了在 其他变 量不 变的假设 下, 证券市 场组 合的价格 发生 合理、 可能 的变动 时,将 对基 金资 产净 值产 生的影 响。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7.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 银 行存 款、 结算 备付金 、存 出保 证金 、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应 收款 项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以及 其他 金融负 债, 因其 剩余 期限 不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若 。 7.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 49 7.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 具公允价值 对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工 具中 属 于 第一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197,512.00 元, 属 于第 二层 次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258,178,606.00 元, 无属 于第 三 层次的 余额 。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持有 的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 资 产中属 于第 一层 次的 余额 为人民 币 996,135.00 元, 属于 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20,267,863.60 元,无 属于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 7.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 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的 债券 ,若 出现 重大 事项停 牌、 交易 不活 跃、 或属于 非公 开发 行等 情况 ,本 基 金分 别于停 牌日 至交易恢 复活 跃日期 间、 交易不活 跃期 间及限 售期 间不将相 关债 券的公 允价 值列入 第 一层 次;并 根据 估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观 察输入值 对于 公允价 值的 影响程度 ,确 定相关 债券 公允价 值应属 第二 层次 或第 三层 次。 7.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期初余额和本期 变动 金额 本 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工 具本 期末和 上期 末均 不以 第三 层次 公允价 值计 量。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重大 承诺 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 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50 §8 投 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58,376,118.00 95.78 其中: 债券 258,376,118.00 95.7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912,811.83 2.9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479,048.64 1.29 8 合计 269,767,978.4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所有 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3,109,506.00 6.2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9,894,000.00 18.9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9,894,000.00 18.97 4 企业债 券 78,444,100.00 37.3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126,731,000.00 60.26 7 可转债 197,512.00 0.09 8 其他 - - 9 合计 258,376,118.00 122.85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150417 15 农发 17 200,000 20,036,000.00 9.53 2 101552037 15 中 油股 MTN002 200,000 20,004,000.00 9.51 3 150317 15 进出 17 200,000 19,858,000.00 9.44 4 101656013 16 正泰 MTN001 200,000 19,792,000.00 9.41 5 1680196 16 武 国资 200,000 19,726,000.00 9.3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所有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 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投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未出 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 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 同规 定的备选股票库。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53 1 存出保 证金 2,541.8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476,476.84 5 应收申 购款 29.9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79,048.64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 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54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350 565,586.63 187,012,518.77 94.47% 10,942,801.26 5.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 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 末本 公司 所有 从业 人员未 持有 本基 金。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报告期 末本 公司 高管 及投 研部门 负责 人及 本基 金基 金经理 未持 有本 基金 。 55 §10 开 放式 基金份 额变 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 月 14 日 ) 基 金份 额总 额 52,845,379.32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0,984,886.2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485,944,984.23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308,974,550.4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7,955,320.03 56 §11 重 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举 行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1、 本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6 年 4 月 14 日公 告 , 张 津伟 先生 、 王 炎东 先生 不再 担 任公司 董事 , 梁宝 吉 先 生不 再担任 公司 独立董事 。同 时选举 冷天 晴先生、 栗旻 先生为 公司 董事、潘 书鸿 先生为 公司 独立董 事。 2、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公 告, 聘任 李 锐先生 担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3、 《金 元顺 安沣 楹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 正式 生效, 李杰 先生 担 任 该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4、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6 年 12 月 16 日 公告 ,增 聘 缪纬彬 先生 担任 金元 顺安 价值增 长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同 时,侯 斌女 士不 再担 任该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 本报告 期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涉及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的基 金投资 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 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改聘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情况 。 本报告 期末 ,应 向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支 付审 计费 用 60,000 元。 5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针对 中国 证 券业协 会公 告的 《 首次 公 开发行 股票 配售 对象 黑名 单》 (2016 年第 3 号 ) , 本 基金 管理人 高度 重视,认 真落 实,加 强内 部管理、 业务 操作流 程, 强化流程 管理 ,进一 步提 升本基 金管理 人内 部控 制和 风险 管理的 能力 。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下 称 “中 国证监 会” ) 上海 监管 局 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对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下 发 《 关 于 对 金 元 顺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责 令 改 正 措 施 的 决 定 》 ( 沪 证 监 决[2016]4 号) 。 本基 金管 理人 已根 据 法律法 规、 行政 法规 和中 国证监 会的 要求 落实 整改 。 本报告 期内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 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量 的比例 方正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广发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金元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招商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2 - - - - - 东方证 券 股份有 限 1 - - - - - 58 公司 国信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兴业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国金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华泰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国泰君 安 证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中国国 际 金融有 限 公司 2 - - - - - 中信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1 - - - - - 北京高 华 证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1 - - - - - 中国民 族 证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1 - - - - - 中国中 投 证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 - - - - 59 恒泰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司 2 - - - - - 注: 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和程 序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加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监管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证 监基 字<1998>29 号 ) 和 《 关于 完善证 券投 资基 金交 易席 位制度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 ) 的有关 规定 ,我 公司 制定 了租用 证券 公司 专用 交易 单元的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A. 选 择标 准。 a. 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实 力 , 能 够出 具高 质量 的各 种 研究报 告 。 研 究及 投资 建 议质量 较高 、 报告 出 具及时 、能 及时 地交 流和 对需求 做出 反应 ,有 较广 泛的信 息网 络, 能及 时提 供准确 的信 息资 讯服 务。 b.公司 资信 状况 较好 ,无 重大不 良记 录。 c. 公司 经营 规范 ,能 满足 基 金运作 的合 法、 合规 需求 。 d.能够 对持 有人 提供 较高 质量的 服务 。 能够 向持 有 人提供 咨询 、 查询 等服 务 ; 可 以向 投资 人提 供及 时、主 动的 信息 以及 其它 增值服 务, 无被 持有 人投 诉的记 录。 B. 选 择流 程。 公 司投 研和 市场 部门定 期对 券商 服务 质量 根据选 择标 准进 行量 化评 比,并 根据 评比 的结 果选 择交 易单元 。 2、 截 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新租用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1 个 上海 交易 单 元 1 个 深圳 交易 单元 ,退 租瑞银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1 个上 海交 易单 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回 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方正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26,186,717.34 87.98% 526,400,000.00 89.28% - - 60 广发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4,046,493.15 2.82% - - - - 金元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3,196,775.48 9.20% - - - - 招商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63,200,000.00 10.72% - - 东方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兴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国金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华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 - - - - 中国国 际金 融有限 公司 - - - - - - 中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北京高 华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 - - - - 中国民 族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 - - - - - 61 中国中 投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 - - - - - 恒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七年 三月 二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