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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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投瑞 银增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2016 年 年度 报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国投 瑞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渤海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七 年三 月二十 八日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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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重 要 提示及 目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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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目录
§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 5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5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5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6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6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 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 6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6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8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 配情况 ..................................................................................................... 11
§ 4
管理人报告 ........................................................................................................................................... 12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12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3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4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6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望 ............................................................ 17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监 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7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8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 利润分 配情 况的 说明 ............................................................................. 19
§ 5
托管人报告 ........................................................................................................................................... 19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19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19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19
§ 6
审计报告 ............................................................................................................................................... 20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 息 ......................................................................................................................... 20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 内容 ..................................................................................................................... 20
§7 年度财务报表 .......................................................................................................................................... 21
7.1 资 产负 债表 .................................................................................................................................... 21
7.2 利 润表 ............................................................................................................................................ 23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24
7.4 报 表附 注 ........................................................................................................................................ 26
§8 投资组合报告 .......................................................................................................................................... 50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50
8.2 债 券回 购融 资情 况 ......................................................................................................................... 51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 ......................................................................................................... 51
8.4 报 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240 天情 况说明 ......................................................... 52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 债券投 资组 合 ......................................................................................... 52
8.6 期 末按 摊余 成本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 53
8.7“ 影 子定 价 ” 与 “ 摊 余成 本 法 ” 确 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偏离 ........................................................... 53
8.8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明 细 ..................... 54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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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 5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54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 人员持 有本 基金 的情 况 ......................................................................... 55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 人员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 况 ..................................... 55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6
§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6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56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56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56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57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57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57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57
11.8 偏 离度 绝对 值超 过 0.5% 的情 况 .................................................................................................. 57
11.9 其 他重 大事件 ............................................................................................................................... 57
§ 12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2.1 备 查文 件目 录 ............................................................................................................................... 58
12.2 存 放地 点 ....................................................................................................................................... 59
12.3 查 阅方 式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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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8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562,851,077.7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68 00086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69,449,098.19 份 4,493,401,979.52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基金资产安全性、 流动性为先, 并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管理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并适当利用交
易策略,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 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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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阮劲松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27010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js.ruan@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4008888811/95541
传真 0755-82904048 022-58314791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
号7层
中国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
路21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
号
邮政编码 518035 300012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李伏安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
中心 46 层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
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注册登记机构 国 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 圳 市福 田 区金 田 路 4028 号 荣超 经
贸中心 46 层
§ 3 主 要财 务指 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 利润 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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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
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A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B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A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B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A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B
本期已实现收
益
2,030,677.
15
109,259,4
75.83
2,824,067.
90
58,426,45
4.23
448,632.1
6 -
本期利润
2,030,677.
15
109,259,4
75.83
2,824,067.
90
58,426,45
4.23
448,632.1
6 -
本期净值收益
率 2.5819% 2.5819% 3.7368% 3.4967% 0.5725% -
3.1.2 期末数据和
指标
2016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 A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 B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 A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 B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 A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 B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69,449,09
8.19
4,493,401,
979.52
52,569,03
6.53
3,182,573,
788.03
53,515,63
8.50 -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3.1.3 累计期末指
标
2016 年 末 2015 年末 2014 年 末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A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B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A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B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A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
币 B
累计净值收益
率
7.0245% 6.1689% 4.3308% 3.4967% 0.5725% -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 因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 本期已实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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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4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增利宝 B 类基 金份额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收益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1. 国投 瑞银增 利宝 货币 A :
阶段
份额 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 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6687% 0.0017% 0.3456% 0.0000% 0.3231% 0.0017%
过去六个月 1.2865% 0.0015% 0.6924% 0.0000% 0.5941% 0.0015%
过去一年 2.5819% 0.0019% 1.3819% 0.0000% 1.2000% 0.0019%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7.0245% 0.0030% 2.9681% 0.0000% 4.0564% 0.0030%
2. 国投 瑞银增 利宝 货币 B :
阶段
份额 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 净值
收益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0.6687% 0.0017% 0.3456% 0.0000% 0.3231% 0.0017%
过去六个月 1.2865% 0.0015% 0.6924% 0.0000% 0.5941% 0.0015%
过去一年 2.5819% 0.0019% 1.3819% 0.0000% 1.2000% 0.0019%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6.1689% 0.0029% 2.7059% 0.0000% 3.4630% 0.0029%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
行, 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 具有存期灵活、 存取方便的特征, 同时可获
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 收 益 。 本 基 金 为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具 有 低 风 险 、 高 流 动 性 的 特 征 。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 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 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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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
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 号)文件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储蓄存款利息所 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故本基金本报告期以税前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为业绩比较基准。
3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增利宝 B 类基 金份额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金份额累 计 净值收 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国投 瑞银增 利宝 货币 A
2、 国投 瑞银增 利宝 货币 B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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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六个月。 截至 建仓期结束 , 本基金各项
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基 金每年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净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1、 国投 瑞银增 利宝 货币 A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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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投 瑞银增 利宝 货币 B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增利宝 B 类基金份额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 申购赎回。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
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
单位:人民币元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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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已按再投资
形式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赎
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2016 年
2,030,677.15 - - 2,030,677.15
2015 年 2,824,067.90 - - 2,824,067.90
2014 年 448,632.16 - - 448,632.16
合计 5,303,377.21 - - 5,303,377.21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已按再投资形
式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赎
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本年变动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2016 年 109,259,475.83 - - 109,259,475.83
2015 年 58,426,454.23 - - 58,426,454.23
合计 167,685,930.06 - - 167,685,930.06
§ 4
管 理 人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理 基金 的经验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公司" ) , 原 中 融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 以" 诚信、 创新、 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 企业文化。截止 2016 年 12 月底,在公募基 金方面,公司共管理
63 只基金 ,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
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 还包括分级、 期指套利、 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
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信托计划 提 供投资咨询服务, 具
有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基 金经 理(或 基金经 理小 组)及 基金 经理助 理的 简介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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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徐栋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11-13 - 8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2009 年 7 月加 入国投
瑞 银 , 从 事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工
作。 现任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
金、 国投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
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
场基金、 国投瑞银双债增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
岁 添 利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进
宝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 投 瑞 银 瑞 兴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和 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颜文浩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12-04 - 7
中国籍, 硕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2010 年 10 月加入国投
瑞银。 现任国投瑞银钱多宝货
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添利
宝货币市场基金、 国投瑞银招
财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 投 瑞 银 全 球 债 券 精 选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顺 鑫 一
年 期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 基
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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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要求, 制定
了 公 平 交 易 管理 相 关 的《 公 平 交 易 管理 规 定 》 、 《 交 易 管 理 办法 》 、 《异常 交 易 管 理 规定 》
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 、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 、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 、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 、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 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 、不断完善投资决 策 、研究支持、交易管 理 的制度和流程,提高 投 资管理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 、公平交易的范围 覆 盖所有投资品种,以 及 一级市场申购、二级 市 场交易和公司
内 部 证 券 分 配 等所 有 投资 管 理 活 动 , 同时 涵 盖研 究 分 析 、 授 权、 投 资决 策 、 交 易 执 行 、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 、合理设置各类资 产 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 类 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 组 织结构,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 机会。
4 、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 通过严格的制度、 流程、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监察稽核, 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 、以系统强制控制 为 优先措施。公司通过 不 断完善投资决策、研 究 支持、交易执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 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 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 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 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警告、 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 如: 符 合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 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15 页, 共 59 页
2 、以双人复核、集 体 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 段 。对于无法通过系统 进 行强制控制的
业务活动, 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 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
控制机制, 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 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
理。 如: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 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 , 由交
易部负责人、 运营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 、以日常监控为督 促 手段。公司交易部、 监 察稽核部、运营部设 置 专门岗位,分
别在交易过程中、 日中、 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 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如: 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 、以事后专项稽核 和 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 完 善措 施 。 内 部 审 计 专员负 责 不 定 期 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 发现控制薄弱
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 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 、加强信息披露和 接 受外部监督。公司在 各 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 中 ,披露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计的检查, 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 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
价业务时, 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 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 公司
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 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 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 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 稽 核 季 度 报 告和 年 度报 告 中 做 专 项 说明 。 证监 会 通 过 现 场 检 查 和 非现 场 监 管 等 方 式 ,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16 页, 共 59 页
本报告期内, 管理人通过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 每 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 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 体 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
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 、管理人对所有投 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 季 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 券 的交易价差的
溢价率进行分析, 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 T 检验,
检验在 95% 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 率趋近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 、管理人对所有投 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 季 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 券 的交易价差优
劣进行比较, 区分买优、 卖优、 买次、 卖次等 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 、管理人对所有投 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 季 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 券 的交易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 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 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 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交易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国内经济增速先下后稳以及美国经济持续走强, 国内货币政策经历先松后紧
的变化。前三季度,在 央行公开市场持续净投 放推动下,银行间资金 面价格在 “ 利率走
廊 ” 区间波动,总体呈现小幅波动;四季度, 随着央行向公开市场投 放减少,市场资金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17 页, 共 59 页
价格快速上行。 本基金上半年组合保持中等剩余期限, 配置以短融和存款为主; 随着央
行在 8 月份重启 14 天逆回购, 本组合逐步缩减久期, 所以在 12 月份短端资金价格大幅
上行的时候,对组合负面影响不大,本基金抓住时机进行配置,布局 2017 年投资。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 期 内 , 本 基 金 A 级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 2.5819% ,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为
1.3819% ;B 级份额净 值增长率为 2.5819%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3819% 。 本期
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主要由于配置较多高收益存款和短融, 同时
及时回避了 12 月份资金价格大幅上升的冲击。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7 年,随着经 济增速进一步走稳,稳增长压力减轻,货币政策目标更多转
向“ 去杠杆 ” 、 “ 控风险 ” ;同时美国经济持续走 好,也会推动美联储加快加息步伐,对人
民币汇率形成压力。基于此,我们认为 2017 年货币政策会延续去年年末的中性偏紧的
调控节奏, 资金价格波动会加大; 组合管理方面, 将控制组合期限在中性偏低水平, 保
证组合资产的高流动性水平,通过到期时间的合理分布提高组合的投资收益。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风险控制, 充分发挥监察稽核工作的作用, 提高监察稽核工
作的有效性, 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提供保证和支持, 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能切实贯彻执
行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投资业务规范化的重要性, 秉
承瑞银集团重视风险重视管理的风控风格:" 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
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 ,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应用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在
公司实行多层次全方位的风险管理, 围绕业务风险点建立事前、 事中、 事后的风险控制
措施, 除开展日常的控制和监督工作外, 本年度还重点安排对投资管 理、 公平交易管理
以及研究支持、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等核心业务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自查, 并对其它相
关业务也安排了定期检查或专项审计,力争使公司的管理措施健全、有效。
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投资管理等重要业务实行事前、 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 多环节
控制,分别示例介绍如下:
事前审查审核: 充分利用信息系统, 将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公司规定的各种
投资禁止、 投资限制和定量化监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阀值设置, 基金投资如果超出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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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 系统将拒绝执行指令并及时报警; 在公司办公系统中建立研究报告质量控制、 股
票出入库调整、 交易对手授信、 询 价、 一级市场申购、 投资授权、 重大决策等常规性投
研交相关的流程控制措施, 明确审核人员以及审核责任, 相关业务必须经过预先规定的
审批程序后才能执行; 非常规性的业务, 由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按一事一议的集体决
策 方 式 确 定 业 务风 险 以及 控 制 措 施 后 执行 ; 基金 合 同 、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 、 基 金 定 期
报告、 临时报告及基金宣传材料等对外披露信息文稿, 在上报核准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
过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督察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事中实时监控: 交易部设立实时监控岗位,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结合投资决
策 委 员 会 、 监 察稽 核 部等 确 定 的 控 制 要 求 , 对基 金 经 理 的 投 资指 令 进行 执 行 前 的 审 查 ,
发现违法违规和越权行为, 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监察稽核部、 督察长; 监察稽核部
借助自行开发的盘中监控系统对基金当日投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并借助办公系统中的
业务审批流程, 对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控; 运营部门也按照事先确定的规则
对银行间、一级市场等特殊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执行异常问题的及时报告机制。
事后检查督促: 交易部每日对当日交易行为进行总结和报告, 相关交易结果由基金
经理进行确认; 运营部结合每日估值结果对投资超标等行为进行提示; 监察稽核部采取
现场与非现场稽核结合 , 并以现场稽核为主的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检查。 非现场稽核主
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定期对期间内的交易行为进行稽查, 从中分析是否有违规交易行为。
现场稽核主要是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 并对主要业务部门
及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 监 察 稽 核 部 指定 人 员; 运 营 部 负 责 日常 的 基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业务 , 执行 基 金 估 值 政 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
行 、 运 营 部 内 部复 核 估值 结 果 , 并 与托 管 银行 的 估 值 结 果 核对 一 致。 基 金 估 值 政 策 的
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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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信息 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
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
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 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
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 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为基准, 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 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 (即
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本基金增利宝 A 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2,030,677.15 元,增利宝 B 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109,259,475.83 元,已全部在每日通过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完毕。
§ 5
托 管 人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 在对国投 瑞银增利宝货
币市场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 资基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金融工具风险 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 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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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审 计 报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7) 审字第 60469016_H16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国 投 瑞 银 增 利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财 务 报
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6 年度的
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基 金 管 理 人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的责任。 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
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
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
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
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
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21 页, 共 59 页
还 包 括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 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们认为, 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度的经营成果
和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昌华
高鹤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3 月 24 日
§7 年 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7.4.7.1 2,189,119,688.59 1,660,679,649.85
结算备付金
- 1,510,057.14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483,128,096.91 1,621,689,033.8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483,128,096.91 1,621,689,033.84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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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166,789,449.72 119,570,499.3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9,740,244.75 23,149,741.9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088,748.34 486,666.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 产总 计
4,861,866,228.31 3,427,085,648.84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95,999,156.00 189,999,705.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376,004.29 876,798.94
应付托管费
416,970.99 265,696.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42,427.53 664,241.64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0,564.31 23,637.0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8,027.48 10,744.98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102,000.00 102,000.00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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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债合 计
299,015,150.60 191,942,824.28
所 有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7.4.7.9 4,562,851,077.71 3,235,142,824.56
未分配利润 7.4.7.10 - -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4,562,851,077.71 3,235,142,824.56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计
4,861,866,228.31 3,427,085,648.84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净值人民币 1.000 元,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00 元,
基金份额总额 4,562,851,077.71 份,其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69,449,098.19 份;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4,493,401,979.52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 入
144,484,448.67 75,863,324.14
1.利息收入
143,286,556.66 68,833,527.1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78,099,871.81 39,525,976.30
债券利息收入
61,361,898.04 27,117,512.6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824,786.81 2,190,038.16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1,197,892.01 3,176,993.1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197,892.01 3,176,993.1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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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6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 3,852,803.86
减 :二 、费用
33,194,295.69 14,612,802.01
1.管理人报酬
14,424,408.63 6,286,251.46
2.托管费
4,371,032.84 1,904,924.69
3.销售服务费
10,927,582.33 4,762,311.73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3,343,871.89 1,532,500.36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343,871.89 1,532,500.36
6.其他费用 7.4.7.18 127,400.00 126,813.77
三、利润总 额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111,290,152.98 61,250,522.1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 净亏 损以 “- ”号填
列)
111,290,152.98 61,250,522.13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 基 3,235,142,824.56 - 3,235,142,824.56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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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净值)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111,290,152.98 111,290,152.9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327,708,253.15 - 1,327,708,253.1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47,813,119,216.48 - 47,813,119,216.48
2.基金赎回款
-46,485,410,963.33 -
-46,485,410,963.3
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111,290,152.98 -111,290,152.98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4,562,851,077.71 - 4,562,851,077.71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53,515,638.50 - 53,515,638.5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61,250,522.13 61,250,522.1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3,181,627,186.06 - 3,181,627,186.0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6,323,129,772.20 - 26,323,129,772.20
2.基金赎回款 -23,141,502,586.14 - -23,141,502,586.1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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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61,250,522.13 -61,250,522.13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3,235,142,824.56 - 3,235,142,824.5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 表附 注
7.4.1基 金基 本情况
国 投 瑞 银 增 利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本 基 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 监许可[2014]1125 号文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 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和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00,116,288.75 元,
业经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安永华明(2014 )验字 第 60469016_H16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00,137,416.02 份基
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1,127.27 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 据投 资者认( 申) 购 本基金 的金 额等 级,对投 资者持 有的 基 金份额按 照不同
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 因此形成不同的基 金份额等级。 本基金设 国投瑞银货币 A 级
和国投瑞银货币 B 级两 级基 金份额, 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并单独公布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 申) 购的基金 份额等级,不同基
金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 管 理暂行规定》和《国 投 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 基 金基金合同》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27 页, 共 59 页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 在 1 年以内(含 1 年 )的银行存款、债
券回购、 中央银行票据、 同业存单, 剩余期限 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
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后) 。
7.4.2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础
本 财 务 报 表 系 按 照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 以 及 其 后 颁 布 及 修 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 ) 编 制 , 同 时 , 对 于 在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和 信 息 披 露 方 面 , 也 参 考 了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修 订 并发 布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会 计 核算 业 务 指 引 》 、中 国 证监 会 制 定 的 《 关 于
进 一 步规 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 值业 务 的指 导意 见》 、 《关 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 计 准
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及 其他 有关规 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的 经营成果 和净值变
动情况。
7.4.4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 财 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 企 业会计准则、 《证券 投 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 编 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 的 货币均为人民币。除 有 特别说明外,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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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 基 金的金融资产(或负 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 的 金融负债(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
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初始确 认、 后续计 量和 终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按照取得时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等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
定 利 率 每 日 计 提应 收 利息 , 按 实 际 利 率法 在 其剩 余 期 限 内 摊 销其 买 入时 的 溢 价 或 折 价 ;
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 附注 7.4.4.5) ,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
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已 终 止 或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估值原 则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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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 基 金 估 值 采 用" 摊 余 成 本 法" , 即 估 值 对 象 以 买 入 成 本 列 示 , 按 照 票 面 利 率 或
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 每日计提损益。 本
基金不采用市 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 、 为了避免 采用 “ 摊 余成本法 ”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
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 采用估值技术, 对 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 即 “ 影
子定价 ”。当 “ 影子定价 ”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 摊余成本法” 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负偏
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5 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
整到 0.25% 以内。 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 0.5% 以 内。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 时,基金
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 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
0.5% 以内 。当 负偏离 度 绝对值 连续两 个交易 日 超过 0.5% 时, 基金管 理人应 当采用 公允
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
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3 、如有确凿证据表 明 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 不 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 值 的,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 、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 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 的 ,从其规定。如有新 增 事项,按国家
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计划
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由于申
购、 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 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
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减 少 。
7.4.4.8收入/( 损失) 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 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相关法律法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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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 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附息债券、 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
价款(包含交易费用) 确 定 初 始 成 本 , 每 日 按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利 息 收 入 ;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 日计提;
(4) 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 债券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
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
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 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0 基 金的 收益分配 政策
1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 " 每日分配、 按日支 付" 。 本基金根据每日 基金收益情况, 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 且每日进行支付。 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 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 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直到分完为止;
4 、本基金根据每日 收 益情况,将当日收益 全 部分配,若当日净收 益 大于零时,为
投资人记正收益; 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 为投资人记负收益; 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
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本基金每日进行 收 益计算并分配时,每 日 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 红 利再投资(即
红利转基金份额) 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 现金收益; 若投资人在每日收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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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支付时, 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 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 若当日净收益等
于零时, 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 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 相应缩减投资者基金份
额;
6 、当日申购的基金 份 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 , 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 权 益;当日赎回
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已获得赎回 T+0 款 项支付服务的基金份额遵循下述原则:当基金 T 日净收益大
于零时, 该部分基金份额不再享有上述基金份额自 T 日起产生的投资收益, 该部分收益
归入基金资产。 当基金 T 日净收益小于零时, 该部分基金 份额应承担上述基金份额 T 日
产生的亏损,基金管理人有权向上述投资者追索该部分亏损;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1 其 他重 要的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计 变更 以及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7.4.6.1 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
入 试 点 范 围 , 由缴 纳 营业 税 改 为 缴 纳 增值 税 。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
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金
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32 页, 共 59 页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债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
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2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 20% 。
基金取得的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 由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
派发债券的利息及储蓄利息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重 要财 务报表 项目的 说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39,119,688.59 70,679,649.85
定期存款 2,150,000,000.00 1,590,000,000.00
其中:存款期
限 1-3 个月 1,300,000,000.00 1,220,000,000.00
存款期限 3 个
月-1 年
830,000,000.00 370,000,000.00
存款期限 1 个
月以内
20,000,000.00 -
其他存款 - -
合计 2,189,119,688.59 1,660,679,649.85
7.4.7.2 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33 页, 共 59 页
银行间市场 1,483,128,096.91 1,481,389,000.00 -1,739,096.91 -0.0381
合计 1,483,128,096.91 1,481,389,000.00 -1,739,096.91 -0.0381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影子定价 偏离金额 偏离度(%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 - - -
银行间市场 1,621,689,033.84 1,625,481,500.00 3,792,466.16 0.1172
合计 1,621,689,033.84 1,625,481,500.00 3,792,466.16 0.1172
7.4.7.3 衍 生金 融资 产/ 负债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 负债。
7.4.7.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期末 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166,789,449.72 -
合计 1,166,789,449.72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银行间市场 119,570,499.36 0
合计 119,570,499.36 -
7.4.7.4.2 期 末买 断式 逆回 购交 易中取 得的 债券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人民币元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34 页, 共 59 页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16,948.08 19,134.90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5,281,237.17 4,010,372.72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679.50
应收债券利息 11,583,897.05 18,311,442.10
应 收 买 入 返 售 证 券 利
息 2,857,225.64 69,041.33
应收申购款利息 936.81 739,071.43
其他 - -
合计 19,740,244.75 23,149,741.98
7.4.7.6 其 他资 产
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 付交 易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30,564.31 23,637.04
合计 30,564.31 23,637.04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信息披露费 30,000.00 30,000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35 页, 共 59 页
审计费用 60,000.00 60,000
银行间债券帐户维护费 12,000.00 12,000
合计 102,000.00 102,000.00
7.4.7.9 实 收基 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52,569,036.53 52,569,036.53
本期申购 322,990,208.45 322,990,208.45
本期赎回(以 “- ” 号填列 ) -306,110,146.79 -306,110,146.79
本期末 69,449,098.19 69,449,098.19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3,182,573,788.03 3,182,573,788.03
本期申购 47,490,129,008.03 47,490,129,008.03
本期赎回(以 “- ” 号填列 ) -46,179,300,816.54 -46,179,300,816.54
本期末 4,493,401,979.52 4,493,401,979.52
注: 本期申购包含红利再投、 基金转入的份额及金额; 本期赎回包含基金转出的份
额及金额。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国 投瑞 银增利 宝货 币 A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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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利润 2,030,677.15 - 2,030,677.15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2,030,677.15 - -2,030,677.15
本期末 - - -
国 投瑞 银增利 宝货 币 B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 - -
本期利润 109,259,475.83 - 109,259,475.83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09,259,475.83 - -109,259,475.83
本期末 - - -
7.4.7.11 存 款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562,954.40 482,845.57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77,364,733.86 38,300,238.98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339.79 3,881.34
其他 171,843.76 739,010.41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37 页, 共 59 页
合计 78,099,871.81 39,525,976.30
7.4.7.12 股 票投 资收 益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 券投 资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卖出债券( 债 转 股 及 债 券 到 期 兑 付 )
成交总额
4,285,623,278.16 556,122,961.40
减:卖出债券( 债 转 股 及 债 券 到 期 兑
付)成本总额
4,239,905,476.85 545,124,821.13
减: 应收利息总额 44,519,909.30 7,821,147.11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197,892.01 3,176,993.16
7.4.7.14 衍 生工 具收 益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 利收 益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6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7.4.7.17 其 他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其他 - 3,852,803.86
合计 - 3,852,803.86
7.4.7.18 其 他费 用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38 页, 共 59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审计费用 60,000.00 6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 30,000.00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 36,000.00 36,000
其他费用 1,400.00 813.77
银行汇划费用 - -
合计 127,400.00 126,813.77
7.4.7.19 分 部报 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仅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单一业务, 因此, 无需作
披露的分部报告。
7.4.8 或 有事 项、 资产负 债表 日后事 项的 说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或有事项。
7.4.8.2 资 产负 债表 日后事 项
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颁布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140 号) , 要求资管产品 运营过程中发生的
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 月 6 日颁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 ,2017 年 7 月 1 日( 含) 以后 ,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
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
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
税额中抵减。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由国家税
务总局另行制定。 上述税收政策 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无影响。
2 、除上述事项外, 截 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 出 日,本基金并无其它 需 作披露的资产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39 页, 共 59 页
负债表日后事项。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 机构、 基金
销售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10.1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2关 联方 报酬
7.4.10.2.1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4,424,408.63 6,286,251.46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89 5.49
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 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3%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3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40 页, 共 59 页
7.4.10.2.2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4,371,032.84 1,904,924.69
注: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财产净值的
0.10%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7.4.10.2.3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增利宝
货币 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合计
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16,598.03 301,744.58 518,342.61
渤海银行 6.37 10,409,233.35 10,409,239.72
合计 216,604.40 10,710,977.93 10,927,582.3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瑞银增利宝
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合计
渤海银行 0.28 2,659,959.32 2,659,959.60
国投瑞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83,509.93 12,173.52 95,683.45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41 页, 共 59 页
合计 83,510.21 2,672,132.84 2,755,643.05
注: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本基金 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 的年费
率逐日计提。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 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财产净值
7.4.10.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
出
渤海银行 148,866,750.00 - - -
250,000,000.
00
15,390.2
1
注: 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10.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国投瑞银 增利宝
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
货币B
国投瑞银增利宝
货币A
国投瑞银增利宝
货币B
期初持有的基金
份额 40,436,910.74 - - -
期间申购/ 买 入 总
份额 50,893,131.87 - 91,852,223.48 0.00
期间因拆分变动
份额 - - - 0.00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42 页, 共 59 页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
出总份额 91,330,042.61 - 51,415,312.74 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40,436,910.74 -
期末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总份
额比例 - - 76.92% 0.00%
注:1、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年度进行的本基金的交易委托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办理,适用费率为 0.00% ;
2 、对于分类基金,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类别的总份额。 。
7.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A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国投瑞银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 - 5,035,469.72 9.58%
7.4.10.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39,119,688.59 562,954.40 70,679,649.85 482,845.57
7.4.10.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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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 润分 配情 况
1、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本期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30,677.15 - - 2,030,677.1
5
-
2、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单位:人民币元
已按再投资形式
转实收基金
直接通过应付
赎回款转出金额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本期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109,259,475.83 - - 109,259,47
5.83
-
7.4.12 期 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年末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12.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295,999,156.00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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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111616201
16 上海银行
CD201
2017-01-03 99.32
1,000,000.0
0
99,317,795.58
111611474
16 平安
CD474
2017-01-03 98.96
1,000,000.0
0
98,963,249.50
140208 14 国开 08 2017-01-03 100.71 500,000.00 50,355,257.03
160204 16 国开 04 2017-01-03 99.93 500,000.00 49,963,297.83
合计
3,000,000.0
0
298,599,599.94
7.4.12.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 融工 具风 险及管 理
7.4.13.1 风 险管 理政 策和 组织 架构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属于高流动性、 低风险的基金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
益 均 低 于 债 券 型基 金 、混 合 型 基 金 及 股票 型 基金 。 本 基 金 投 资于 货 币市 场 工 具 , 包 括 :
现金,期限在 1 年以内 (含 1 年)的银行存款 、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在日常经营活动面临的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 流动
性风险及市场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政策和程序来识别及分析这些风 险, 并设定适
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信息系统持续监控上述各类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从事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控制上述风险, 使本基金在风
险和收益之间取得最佳的平衡以实现" 风险和 收益相匹配" 的风险收 益目标。 本基金管理
人秉承全面风险控制的理念, 将风险管理融入业务中, 使风险控制与投资业务紧密结合,
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监督管理下, 建立了由督察长、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监察稽核
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构成的立体式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7.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 手未履行合约责任, 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 绝 支 付 到 期 本 息 等 情 况 , 导 致 基 金 资 产 损 失 和 收 益 变 化 的 风 险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45 页, 共 59 页
本公司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本基金的活期银行存款
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渤海银行, 因而与该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基金在
存放定期存款前, 均对交易对手进行信用评估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在交易所
进行的交易均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证券交收和款项清算, 因此违约风
险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基金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仅与达到本基金管理人既定信用政策标准
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以 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 不投资于短期信用评级在 A-1 级以
下或长期信用评级在 AAA 级以下的债券,通 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制证券发
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
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24.17% (2015 年 12 月 31 日:43.16%)。
7.4.13.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A-1 79,968,011.69 325,395,599.41
A-1 以下 - -
未评级 1,252,761,018.38 1,150,914,280.67
合计 1,332,729,030.07 1,476,309,880.08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
2. 未评级债券包括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同业存
单和部分短期融资券。
3. 债券投资以净价列示。
7.4.13.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AAA - -
AAA 以下 -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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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评级 150,399,066.84 145,379,153.76
合计 150,399,066.84 145,379,153.76
注:1.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包括债券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
3. 债券投资以净价列示。
7.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 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
短缺的风险。 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来自于投资品种所处的交易市场不活跃而带来的变现
困难或因投资集中而无法在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持续进行本基金的流动性需求分析,
构建投资组合时, 对备选证券进行流动性检验, 并以适度分散策略保持组合流动性, 严
格控制缺乏流动性资产的比例。 同时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定基金的流动性比例控
制要求, 对现金类资产配置策略、 证券集中度、 重仓证券的流动性以及冲击成本 率、 换
手率和交易活跃度等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 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除在附注 7.4.12 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
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 其余均能及时变现。 此外, 本基金可通过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 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
资的公允价值。
7.4.13.4 市 场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基 金 所 持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所 处 市 场 各 类 价 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利率
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动利率类
金 融 工 具 还 面 临 每 个 付 息 期 间 结 束 根 据 市 场 利 率 重 新 定 价 时 对 于 未 来 现 金 流 影 响 的 风
险。
本基金管理人执行灵活的利率管理策略规避利率风险, 借鉴瑞银全球资产管理公司
海外管理经验, 结合自主开发的估值系统管理利率风险, 通过收益率利差分析、 静态利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47 页, 共 59 页
差分析和期权调整利差等分析, 计算组合证券的修正久期、 利差久期、 有效久期和有效
凸性的风险控制指标, 跟踪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和凸性等利率风险衡量指标, 控制组合
的利率风险。 当预期债券市场利率下降时, 加大固定利率证券的配置比例; 当预期债券
市场利率上升时, 加大浮息证券的配置比例。 通过改变浮息和固息证券的配置比例, 控
制证券投资组合的久期,防范利率风险。
本基金持有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都计息, 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活动的
现金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本基金持有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
款、 结算备付金、 债券投 资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面临的利率风险
敞口。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或
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1 利 率风 险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以
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9,119,68
8.59
1,830,000,
000.00
300,000,0
00.00
- - -
2,189,119,
688.59
结算备付金 - -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299,777,2
52.26
955,143,6
27.34
228,207,2
17.31
- - -
1,483,128,
096.91
衍生金融资
产
- - - - - -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1,166,789,
449.72
- - - - -
1,166,789,
449.72
应收证券清
算款
- - - - - - -
应收利息 - - - - -
19,740,24
4.75
19,740,24
4.75
应收股利 -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3,088,748.
34
3,088,748.
34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 - - -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48 页, 共 59 页
其他资产 - - - - - - -
资产总计
1,525,686,
390.57
2,785,143,
627.34
528,207,2
17.31
- -
22,828,99
3.09
4,861,866,
228.31
负债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
债
- - - - - - -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295,999,1
56.00
- - - - -
295,999,1
56.00
应付证券清
算款
- - -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
报酬
- - - - -
1,376,004.
29
1,376,004.
29
应付托管费 - - - - -
416,970.9
9
416,970.9
9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 - -
1,042,427.
53
1,042,427.
53
应付交易费
用
- - - - - 30,564.31 30,564.31
应交税费 -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48,027.48 48,027.48
应付利润 - - - - - -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 - - -
其他负债 - - - - -
102,000.0
0
102,000.0
0
负债总计
295,999,1
56.00
- - - -
3,015,994.
60
299,015,1
50.60
利率敏感度
缺口
1,229,687,
234.57
2,785,143,
627.34
528,207,2
17.31
- -
19,812,99
8.49
4,562,851,
077.71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个月以
内
1-3 个月
3 个月-1
年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49 页, 共 59 页
银行存款
70,679,64
9.85
1,270,000,
000.00
320,000,0
00.00
- - -
1,660,679,
649.85
结算备付金
1,510,057.
14
- - - - -
1,510,057.
14
交易性金融
资产
95,059,84
4.36
308,909,3
20.95
1,217,719,
868.53
- - -
1,621,689,
033.84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119,570,4
99.36
- - - - -
119,570,4
99.36
应收利息 - - - - -
23,149,74
1.98
23,149,74
1.98
应收申购款
486,666.6
7
- - - - -
486,666.6
7
资产总计
287,306,7
17.38
1,578,909,
320.95
1,537,719,
868.53
-
-
23,149,74
1.98
3,427,085,
648.84
负债
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
189,999,7
05.00
- - - - -
189,999,7
05.00
应付管理人
报酬
- - - - -
876,798.9
4
876,798.9
4
应付托管费 - - - - -
265,696.6
8
265,696.6
8
应付销售服
务费
- - - - -
664,241.6
4
664,241.6
4
应付交易费
用
- - - - - 23,637.04 23,637.04
应付利息 - - - - - 10,744.98 10,744.98
其他负债 - - - - -
102,000.0
0
102,000.0
0
负债总计
189,999,7
05.00
- - - -
1,943,119.
28
191,942,8
24.28
利率敏感度
缺口
97,307,01
2.38
1,578,909,
320.95
1,537,719,
868.53
- -
21,206,62
2.70
3,235,142,
824.56
注: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
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 率风 险的敏 感性 分析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 在 “ 影子定价” 机制有 效的前提下, 若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0 页, 共 59 页
变,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 25 个基点,对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
7.4.13.4.2 外 汇风 险
外 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外 汇 汇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险。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 他 价 格 风 险 是 指 基 金 所 持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除 市 场 利 率 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 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
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的过程中, 采用" 自上而 下" 的策略, 通
过对宏观经济情况及政策的分析, 结合证券市场运行情况, 做出资产配置及组合构建的
决定; 通过对单个证券的定性分析及定量分析, 选择符合基金合同约定范围的投资品种
进行投资。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 对投资策略、 资产配
置、 投资组合进行修正, 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等方式, 来主动应对可能发生的其他价
格风险。
此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定期运用多
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 包括 VaR(Value at Risk) 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
在价格风险,及时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无) 。
7.4.14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 8 投 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1 页, 共 59 页
1 固定收益投资 1,483,128,096.91 30.51
其中:债券 1,483,128,096.91 30.51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66,789,449.72 24.00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189,119,688.59 45.03
4 其他各项资产 22,828,993.09 0.47
5 合计 4,861,866,228.31 100.00
8.2 债 券回 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7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
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95,999,156.00 6.4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8.3 基 金投 资组 合平均剩 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6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33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2 页, 共 59 页
过 120 天。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无超过 120 天的情况。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1 30 天以内 33.44 6.49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 天(含) —60 天 8.52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含) —90 天 52.52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含) —120 天
3.30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 天(含) —397 天(含)
8.28 -
其 中 : 剩 余 存 续 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06.05 6.49
8.4 报 告期 内投 资组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的情况。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80,332,078.70 8.3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80,332,078.70 8.3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89,964,158.32 1.97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3 页, 共 59 页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1,012,831,859.89 22.20
8 其他 - -
9 合计 1,483,128,096.91 32.50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债券
- -
8.6 期 末按 摊余 成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60209 16 国开 09 1,500,000.00 149,979,727.37 3.29
2 111616201
16 上海银行
CD201
1,000,000.00 99,317,795.58 2.18
3 111697893
16 南京银行
CD112
1,000,000.00 99,315,550.20 2.18
4 111611474 16 平安 CD474 1,000,000.00 98,963,249.50 2.17
5 140201 14 国开 01 700,000.00 70,077,441.99 1.54
6 111682668
16 广州农村商业
银行 CD179
700,000.00 68,472,435.56 1.50
7 140208 14 国开 08 500,000.00 50,355,257.03 1.10
8 111695124
16 广东顺德农商
行 CD052
500,000.00 49,970,827.11 1.10
9 160204 16 国开 04 500,000.00 49,963,297.83 1.10
10 111692467
16 东莞银行
CD020
500,000.00 49,946,292.78 1.09
8.7“影 子定 价 ” 与 “ 摊 余成 本法 ”确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529%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990%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587%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情 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 的情况。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情 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 的情况。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4 页, 共 59 页
8.8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9.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明
本 基 金 通 过 每 日 计 算 基 金 收 益 并 分 配 的 方 式 , 使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保 持 在 人 民 币 1.00
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8.9.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本期 未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立案 调 查 , 或 在 报告
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9.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9,740,244.75
4 应收申购款
3,088,748.34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2,828,993.09
8.9.4 其 他需 说明 的重要 事项 标题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5 页, 共 59 页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投瑞银增利
宝货币 A
16,969 4,092.70 5,444,997.67 7.84%
64,004,100.5
2
92.16%
国投瑞银增利
宝货币 B
292,274 15,373.94 - -
4,493,401,97
9.52
100.00
%
合计
309,243 14,754.90 5,444,997.67 0.12%
4,557,406,08
0.04
99.88%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人 所 有 从 业 人
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1,013,170.51 1.46%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107,527.52 0.00%
合计 1,120,698.03 0.02%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
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0~10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0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0
合计 0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6 页, 共 59 页
§ 10 开 放式 基金 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A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基金份额总额
200,137,416.02 -
本报告期 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2,569,036.53 3,182,573,788.03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322,990,208.45 47,490,129,008.03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06,110,146.79 46,179,300,816.54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9,449,098.19 4,493,401,979.52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其中增利宝 B 类基金份额自
2015 年 1 月 20 日起开始运作且开放申购赎回。
2 、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 11 重 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刘纯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包爱丽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
2、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聘任王彬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3 、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聘任储诚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自 2016 年 12 月 17 日 起袁野先生不再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7 页, 共 59 页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
务 2 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 务所的报酬为 6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海通证券 2 - - - -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 部及交易部对券商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 元 租 用 及 更 换 方 案 。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 由 公 司 执 行 委 员 会 批 准 。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股票、债券 、回购及权证交易。
3 、本报告期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未发生变更。
11.8 偏 离 度绝 对值超 过 0.5%的 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 的情况。
11.9 其 他 重大 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期
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国投瑞银网上直
销转账汇款买基金认、申购费率优惠进
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6-01-28
2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及恢
复申购 (转换转入、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6-02-01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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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行业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情况进行公告
证券时报 2016-02-05
4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
兼职情况进行公告
证券时报 2016-03-23
5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淘宝店关闭申购
类服务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6-05-05
6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网上交易支付宝
渠道关闭基金支付服务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6-05-05
7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从业人员在子公
司兼职情况进行公告
证券时报 2016-05-31
8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 恢
复申购 (转换转入、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日报
2016-06-03
9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行业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进行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6-08-13
10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 恢
复申购 (转换转入、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6-09-09
1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暂停/ 恢
复申购 (转换转入、 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16-09-27
12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调整大额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限制进行公告
中国证券报 2016-10-11
13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修改基金
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公告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
2016-10-21
14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对调整从业人员在
子公司兼职情况进行公告
证券时报 2016-12-17
§ 12 备 查文 件目 录
12.1 备 查文 件目 录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1125 号)
《关于国投瑞银增利 宝 货币市场资基金备案 确 认的函》 (证券基金 机 构监管部部函
[2014]1756 号)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披露的信息公告原文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第 59 页, 共 59 页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原文
12.2 存 放地 点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存放网址:http://www.ubssdic.com
12.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咨询电话: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0-6868
国 投瑞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二 〇一 七年三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