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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ETF(511220)

城投ETF:2016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上 证 可质 押 城投 债 交易 型 开放 式 指数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6 年 年度 报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海富 通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七 年三 月二十 八日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 页 共 53 页 
§1


重 要提示 及目 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 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 页 共 53 页 1.2 目录 §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 要提 示 .......................................................................................................................................... 2 §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 本情 况 ................................................................................................................................. 5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 5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6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 6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 6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 6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 7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 8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情 况 ...................................................................................................... 9 §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况 ........................................................................................................ 10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运 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1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易 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1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投 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的说明 ............................................................ 12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市 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 展望 ............................................................ 13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 本基 金的监 察稽 核工 作情 况 ............................................................................ 14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值 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5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润 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5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 对本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 说明 .................................... 16 §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规 守信 情况 声明 ................................................................................ 16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 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净值计 算、 利润 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 16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 表意 见 ................................ 16 § 6


审计报告 ............................................................................................................................................... 16 §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 产负 债表 .................................................................................................................................... 18 7.2 利 润表 ............................................................................................................................................ 19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 20 7.4 报 表附 注 ........................................................................................................................................ 22 § 8


投资组合报告 ....................................................................................................................................... 43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43 8.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票 投资 组合 ........................................................................................ 44 8.2.1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 的境内 股票 投资 组合 .............................................................................. 44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股票 投资 明细 .................................... 44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重 大变 动 ............................................................................................ 44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券 投资 组合 ........................................................................................ 44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45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有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45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 45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 页 共 53 页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45 8.10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45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45 8.12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 46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46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及 持有 人结 构 .................................................................................... 46 9.2 期 末上 市基 金前 十名 持有人 ........................................................................................................ 47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47 § 11


重大事件揭示 ..................................................................................................................................... 48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48 11.2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 48 11.3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48 11.4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 48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 49 11.6 管理 人、 托管 人及 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 49 11.7 基金 租用 证券 公司 交 易单元 的有 关情 况 .................................................................................. 49 11.8 其他 重大 事件 .............................................................................................................................. 50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 51 §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2 13.1 备查 文件 目录 .............................................................................................................................. 52 13.2 存放 地点 ...................................................................................................................................... 52 13.3 查阅 方式 ...................................................................................................................................... 52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5 页 共 53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场内简称 城投 ETF 基金主代码 511220 交易代码 51122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328,135.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12 月 16 日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将 紧 密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 追 求 跟 踪 偏 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的 最 小 化 , 力 争 本 基 金 的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 , 年化跟踪 误差不超过 3% 。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为 指 数 基 金 , 将 采 用 分 层 抽 样 复 制 法 对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进 行 跟 踪 。 当 由 于 市 场 流 动 性 不 足 或 因 法 规 规 定 等 其 他 原 因 , 导 致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券 及 备 选 成 份 券 无 法 满 足 投 资 需 求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在 成 份 券 及 备 选 成 份 券 外 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 业绩比较基准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债 券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收 益 及 预 期 风 险 水 平 低 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 基 金 属 于 指 数 基 金 , 采 用 分 层 抽 样 复 制 策 略 , 跟 踪 上 证 可 质 押 城 投 债 指 数 , 其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与 标 的 指 数 所 表 征的债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 征相似。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6 页 共 53 页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奚万荣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1-38650891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wrxi@hftfund.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40099 95566 传真 021-33830166 010-66594942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 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 大厦 36-37 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 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 大厦 36-37 层 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100818 法定代表人 张文伟 田国立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和 《证 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hf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 他相 关资 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 街 17 号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7 页 共 53 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1 月 13 日 (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338,863,579.33 344,081,874.20 46,188,843.58 本期利润 134,889,442.49 661,524,026.47 -164,184,749.7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2.1991 10.4627 -0.060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 利润率 2.16% 10.46% -2.5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2.16% 11.04% -2.45% 3.1.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标 2016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8,641,895.09 7,793,640.99 -163,924,121.8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 -1.7715 0.1270 -2.454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024,171,632.03 6,260,329,839.29 6,514,889,407.8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98.229 102.029 97.546 3.1.3 累 计 期 末 指 标 2016 年 末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增长率 10.65% 8.32% -2.45% 注:1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 孰低数( 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4、本基金已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比例为 100:1 。 5、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 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 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 续期计算。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8 页 共 53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 月 -1.84% 0.13% -2.23% 0.09% 0.39% 0.04% 过去六个 月 0.14% 0.10% -0.89% 0.07% 1.03% 0.03% 过去一年 2.16% 0.09% -1.68% 0.06% 3.84% 0.03%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10.65% 0.11% 0.27% 0.07% 10.38% 0.04%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 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 建仓期结束时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二) 投资范围、 (四) 投资限制中 规定的各项比例。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9 页 共 53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图中列示的 2014 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 11 月 1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计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 金份额分 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6 年 60.000 368,013,810.00 - 368,013,810.00 - 2015 年 60.000 377,193,810.00 - 377,193,810.00 - 2014 年 - - - - - 合计 120.000 745,207,620.00 - 745,207,620.00 - §4


管 理人报 告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0 页 共 53 页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基金管 理人海 富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 经中 国证 监会证 监基金 字[2003]48 号文 批准,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通基金管理公司 (现更名为 “ 法国巴黎投资管理 BE 控股公 司 ”)于 2003 年 4 月 1 日共同发起设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 理 42 只公募基金:海 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股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海富通风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 通领先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海富通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海富通 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海富 通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海富通稳进增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海 富 通 国 策 导 向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海富通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海富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内需热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 通双福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阿尔法对冲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 通新内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东财大数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 海 富 通 改 革驱 动 灵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 海 富 通 富祥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海 富 通 欣 益 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海富 通 欣 荣 灵 活 配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 通聚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集利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海富通全球美 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海富通 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轶平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海 富通货币基 金经理;海 富通季季增 利理财债券 基金经理; 2014-11-1 3 - 7 年 博 士 , 特 许 金 融 分 析 师 (CFA ) , 持 有 基 金 从 业 人 员资格证书, 2009 年 1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 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分 析师,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瑞银企业管理 (上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53 页 海富通稳进 增利债券基 金(LOF ) 经理;海富 通稳固收益 债券基金经 理;海富通 一年定开债 券基金经 理;海富通 富祥混合基 金经理;海 富通瑞益债 券基金经 理;海富通 瑞丰一年定 开债券基金 经理;海富 通美元债 (QDII)基 金经理 海) 有限公司副董事,2011 年 10 月加入海富通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任债券投资经 理, 2013 年 8 月起任海富通 货币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 起 兼 任 海 富 通 季 季 增 利 理 财 债 券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11 月兼任海富通上 证可 质押城投债 ETF 基金 经理。 2015 年 12 月兼任海富 通稳 进增利债券 (LOF ) 及 海富 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4 月起兼任海 富通 一 年 定 开 债 券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7 月起兼任海 富通 富 祥 混 合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瑞 益债 券 和 海 富 通 瑞 丰 一 年 定 开 债券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起 兼 任 海 富 通 美 元 债 (QDII )基金经理。 陆丛凡 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 理;海富通 聚利债券基 金经理助理 2015-06-1 7 - 4 年 硕士, 持有基金从业人员资 格证书。 曾任瑞银企业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固定收益 定量分析师, 2015 年 4 月加 入 海 富 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现任海富通上证可质押 城投债 ETF 、 海富通聚 利债 券、 海富通美元债 (QDII)、 海 富 通 上 证 周 期 产 业 债 ETF 基金经理助理。 注:1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做出 决定之日;非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自参加证券行业的相关工作开始计算。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基金 合 同的 规 定 , 本 着 诚实 信 用、 勤 勉 尽 职 的 原则 管 理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53 页 公司根据证监会 2011 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具体要求, 持续完善了公司投资交易业务流程和公平交易制度。 制度和流程覆盖了境 内上市股票、 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 涵盖了授权、 研究 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同时, 公司投 资交易业务组织架构保证了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 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同时,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投资交易行为监 控制度, 公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体系由交易室、 投资部、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组成, 各部门各司其职, 对投资交易行为进行事前、 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控, 保证公平交易制 度的执行和实现。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 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 同投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 得到公平对待。 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 保证公平 交易制度的执行和实现。 报告期内, 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 收 益 率 差 异 进行 了 分析 , 并 采 集 了 连续 四 个季 度 期 间 内 、 不同 时 间 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样本,对其进行了 95% 置信区间, 假设溢价率为 0 的 T 分布检验, 结合该时间窗下组合互相之间的模拟输送金额、 贡献度、 交易占优比等指标综合判断是否存在不公平交易或利益输送的可能。 结果表明, 报告期 内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未发现本基金进行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未发 生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经历了 2014、2015 两 年的牛市,2016 年的债券市场表现可谓一波三折,收益率先 下后上, 总体震荡收跌。 从 10 年期国债的收益率走势看可以将 2016 年的债券市场分为 三个阶段: 1-5 月区间窄幅震荡, 6-10 月收益率突破下行并创下历史新低, 11-12 月则出 现恐慌式的大幅调整。 每一阶段背后都有其对应的市场环境和逻辑, 而其中政策因素是 贯穿全年的主导因素。 具体分阶段来看, 年初政府稳增长 意愿强烈, 信贷投放加大, 地 产 政 策 放 松 , 央行 降 低准 备 金 率 , 经 济出 现 短暂 回 升 。 这 一 阶段 债 券收 益 率 区 间 震 荡 , 只是 4 月中旬受违约风 险扩散影响,信用债出现了一波调整。5 月政策风向出现转变,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53 页 权威人士讲话后政策重心从需求侧刺激转为供给侧改革, 工业产出、 房地产投资以及出 口纷纷出现回落, 信贷和社融也开始下滑。 货币政策则维持稳健偏宽松, 虽然央行并未 采取降准降息等手段, 但是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MLF 、SLF 、SLO 等工具进行货币 投放, 资金面依旧宽松。 这时的经济政策环境开始对债市变得有利, 而 6 月下旬英国脱 欧公投则成为了债市的助燃 剂, 避险情绪和对货币进一步宽松的预期推动了债市出现快 速上涨。 与此同时, 随着利率的走低, 银行资产出表化、 委外投资迅猛扩大, 整个金融 体系的杠杆与资产价格正反馈强化, “ 资产荒” 成为市场主旋律。 无论是超长期利率债还 是低评级信用债, 只要收益率相对较高, 都成为市场博取收益的对象, 期限利差、 信用 利差被持续压缩。 这一 情况于 8 月中旬到达极致, 10 年期国债一度达 到 2.65% 的历史新 低, 信用利差也来到了近乎历史最低的分位水平。 进入四季度, 供给侧改革取得初步成 效,PPI 由负转正,企 业盈利改善,经济企稳回升。鉴于美国加息预期渐近人民 币贬值 压力加大和国内日益增 长的地产泡沫,管理层 政策重心转向 “ 防风险” 和“ 挤泡沫” ,一方 面严格实施地产调控, 另一方面货币政策边际收紧。 央行通过持续公开市场 “ 锁短放长” 操作, 不断抬升资金成本, 并加强理财监管考核。 起初市场不以为意, 认为地产调控会 加剧资产荒和对经济的悲观预期,10 年期国债收益率于 10 月中下旬再次逼近 8 月份的 低点。然而进入 11 月 ,负债端的剧烈波动使得原本就脆弱的市场开始急转直下,尤其 在 11 月底资金面紧张加剧,货基遭遇赎回,国海证券 “ 代持违约” 事 件更是雪上加霜, 大量杠杆盘被迫抛出,10 年期国开债收益率相对年内低点一度上行 100bps 左右。信用 债也难以幸免, 收益率以及信用利差大幅上升, 二级市场亦成交寥寥, 债市流动性受到 重创。这一波市场调整持续了三周,直至 12 月下旬才在央行的维稳下出现缓解,虽然 时间不算长但调整幅度之大不亚于去年的股灾, 沉重的打击了一直处于牛市惯性思维中 的债券市场。 纵观全年表现, 1 年期国债收益率上行 35BP , 10 年期国债 收益率上行 19BP , 3 年期 AA+ 中短期票据 收益率上行约 68BP ,债市没有延续前两年的牛市步伐。 作为指数基金, 在操作上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 应用指数复制策略和数量化手段 提高组 合与指数的拟合度,降低跟踪误差。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内,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基 金净值增长率为 2.16% , 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为-1.68%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经济基本面看, 2017 年经济可能继续维持弱势平稳。 虽然近期工业增长、 固定资产 投资阶段性回升, 一季度经济增速仍能维持在较高水平, 但中期看补库存推动是否能发 展为需求推动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尤其是经历严厉调控后的地产投资情况、 财政对基 建的支持力度、PPP 的 落地情况等都还有待观察。 如果需求无法恢复, 下半年经济依然 面临回落压力。 通胀方面, 2017 年通胀中枢上移是大概率事件。 PPI 回升对 CPI 的传导、 重要资源品价格上涨带来可能的输入性通胀都使得通胀预期抬升, 但目前看还不具备全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53 页 面通胀的条件。 货币政策方面, 2016 年下半年以来货币政策面临汇率贬值、 金融去杠杆、 地产去泡沫的多重压力, 货币政策边际收紧, 这一状态可能仍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 但 是, 货币政策仍是服务于国内经济, 随着贬值压力的逐步释放, 货币政策可能获得更多 的独立性, 届时将视国内经济和通胀水平来选择政策偏紧或是偏松 。 总体看, 2017 的债 市环境可能与今年类似, 趋势性不强、 预期变化快, 主要原因还是在于管理层政策重心 的摇摆。2017 年下半年 迎来 “ 十九大” , 届时可 能确立未来的政策重心, 但在此之前市场 可能仍延续区间波动的特征。 另外全球经济政治的不稳定加剧、 不确定因素增多也是重 要的扰动因素, 尤其是美国换届后的经济和货币政策直接影响了全球风险偏好和资金的 流向,对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也有重要影响。在此环境下,我们对 2017 年债市保持中 性看法, 风险和机会共存, 经济和政策的预期差或是投资机会的所在。 从品种上看, 结 构性机会下利率债依旧是性价 比较好的波段品种, 可择机参与。 信用 债信用利差过窄的 局 面 已 有 所 改 善, 但 保护 依 然 不 足 , 可能 有 进一 步 走 扩 的 风 险, 需 更多 关 注 配 置 时 点 。 可转债整体估值有所压缩,价格处于历史底部,可考虑积极布局。 未来, 本基金将继续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要求, 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 降低组合与 指数的拟合误差。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2016 年,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现场检查、 系统监控、 人员询问、 重点抽查等一系列方式开展工作, 强化对基金运作和公司运营的 合规性监察, 督促业务部门不断改进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并按规定定期出具监察稽核 报告报送监管机关、董事长和公司管理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内控责任。 监察稽核部组织各部 门 结合新业务和新法规 的 要求,对内部制度和 流 程进行更新, 为 公 司 业 务 开 展提 供 有效 的 制 度 保 障 ,并 及 时更 新 合 规 注 意 事项 卡 ,以 强 化 岗 位 职 责 , 满足业务发展和相关法规要求,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对公司和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审核 本报告期内, 监察稽核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 度为依据, 对公司和基金日 常运作的各项业务实施事前、 事中、 事后的合规性审核, 确保了基金运作的诚信和合法 合规性。 本报告期内, 公司监察稽核的范围涉及投资、 销售、 客服、IT 、 基金运营等各 个 方 面 。 通 过 事前 、 事中 、 事 后 的 全 方位 合 规审 核 , 公 司 对 投资 交 易、 客 户 服 务 体 系 、 信息安全控制、 基金运营控制、 分支机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和各项业务流程予 以了完善;同时强化了现有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并很好的落实了相关建议。 三、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审计和检查的力度 本报告期内, 监察稽核部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和公司年初制定的年度审计计划和日常 业务检查安排, 对公司各部门的业务有选择有重点的开展专项审计、 定期审计及日常检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53 页 查工作,严格控制各部门的主要风险,加强并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四、有效推进反洗钱工作 本报告期内, 监察稽核部结合反洗钱法规及公司业务特点, 根据新法规要求建立客 户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等级划分。 同时还按照法规规定, 定期 登陆反洗钱系统, 对系统筛选的可疑交易进行人工识别和复核, 并按时向中国反洗钱监 测分析中心报送相关数据。 五、加强投资者教育,培养投资者风险意识和投资理念 本报告期内, 监察稽核部会同相关部门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持续不断和投资 者进行沟通, 通过多种渠道、 多种媒介积极推进投资者教育工作, 培养广大投资者的风 险意识和投资理念、切实加强保护了广大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法规学习,开展内控培训,培养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本报告期内, 监察稽核部及时将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并提供给全体员 工学习, 同时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内控培训, 剖析风险案例。 通过培训, 员工的合规意 识有所增强,主动控制业务风险的积极性也得到了提高。 通过上述工作,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维护和保 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进一步提 高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财产安全、合规、诚信运作。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具有 3 年以上的基金及相关行业工作经 验、 专业技术技能, 并且能够在估值委员会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 估值委员会负责制 定、更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估值委员会下设估值工作小组。 估值工作小组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 并和相关 托管人充分协商后, 向 估值委员会提交估值建议报告以及估值政策和程序评估报告, 以 便估值委员会决策。 估值政策经估值委员会审阅同意,并经本公司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基金会计部按照批准后的估值政策进行估值。 除了投资总监外, 其他基金经理不是估值委员会和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 不参与估 值政策的决策。 但是对于非活跃投资品种, 基金经理可以向估值工作小组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采用交易所发布的行情信息来估值。 对于固定收益品种, 采用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免费提供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 理标准。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53 页 本基金报告期内进行过四次利润分配,分别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7 日,2016 年 9 月 5 日和 2016 年 12 月 5 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 四次分红分 别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2016 年 6 月 22 日,2016 年 9 月 20 日和 2016 年 12 月 19 日完 成权益登记,单位分红金额都为 1.5 元,合计 利润分配金额 368,013,810.00 元。符合基 金合同规定。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情形。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 本托管人” ) 在上证可 质押城投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 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 未发现 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 准确和完整。 §6


审 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 第 21991 号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上 证 可 质 押 城 投 债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53 页 “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 ) 的财务报表 , 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6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 管 理层 对财 务报表的 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 表是海富通上证可质押 城投债 ETF 的基金管 理人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中 国证券投 资基金 业协会( 以下 简称“ 中国基 金 业协会”) 发 布的有 关 规定及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6.2 注 册会 计师 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 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 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作还 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审 计意 见 我们认为, 上述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 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 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公允反映了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玲


傅琛慧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2017-03-24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53 页 §7


年 度财务 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5,095,860.44 24,638,947.80 结算备付金 849,484.78 427,267.93 存出保证金 15,982.78 42,549.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5,745,978,033.00 5,907,846,183.6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745,978,033.00 5,907,846,183.6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20,000,000.00 112,500,808.75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69,857.85 - 应收利息 7.4.7.5 225,464,256.33 221,337,061.2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6,026,973,475.18 6,266,792,818.99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53 页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594,574.47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47,822.97 1,593,780.11 应付托管费 515,940.97 531,260.0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6,773.20 5,919.3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731,306.01 737,445.73 负债合计 2,801,843.15 6,462,979.70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6,132,813,527.12 6,135,813,527.13 未分配利润 7.4.7.10 -108,641,895.09 124,516,312.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24,171,632.03 6,260,329,839.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26,973,475.18 6,266,792,818.99 注: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98.229 元, 基金份额总额 61,328,135.00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 入 162,820,598.51 689,774,496.45 1.利息收入 385,000,125.15 396,469,490.9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400,063.72 1,527,305.95








债券利息收入 381,755,760.52 391,843,425.2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844,300.91 3,098,759.81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53 页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18,207,213.09 -24,137,146.8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8,207,213.09 -24,137,146.8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








股利收益 7.4.7.16 -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203,974,136.84 317,442,152.27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8 1,823.29 - 减 :二 、费用 27,931,156.02 28,250,469.98 1.管理人报酬 18,753,619.45 18,990,601.38 2.托管费 6,251,206.46 6,330,200.44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7.4.7.19 22,862.24 5,243.96 5.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7.4.7.20 2,903,467.87 2,924,424.20 三、利润总 额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134,889,442.49 661,524,026.4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 净亏 损以 “- ”号填 列) 134,889,442.49 661,524,026.47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53 页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6,135,813,527.13 124,516,312.16 6,260,329,839.29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134,889,442.49 134,889,442.4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3,000,000.01 -33,839.74 -3,033,839.7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00,000.02 70,876.51 3,070,876.53








2.基金赎回款 -6,000,000.03 -104,716.25 -6,104,716.28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368,013,810.00 -368,013,810.00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6,132,813,527.12 -108,641,895.09 6,024,171,632.03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6,678,813,529.75 -163,924,121.88 6,514,889,407.8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661,524,026.47 661,524,026.4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543,000,002.62 4,110,217.57 -538,889,785.0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543,000,002.62 4,110,217.57 -538,889,785.0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377,193,810.00 -377,193,810.00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53 页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6,135,813,527.13 124,516,312.16 6,260,329,839.2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张文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陶网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 胡正万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上 证 可 质押 城 投债 交 易型 开 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 金 ”) 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4]932 号 《关 于准予上证可质押城 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海富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6,687,472,613.00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 第 671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 向 中 国 证 监 会备 案 , 《 上 证 可 质 押 城投 债 交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30.00 份 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40,917.0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上证可质 押 城 投 债 交 易 型开 放 式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 书 》 的 有 关规 定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对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根据 2015 年 11 月 28 日海富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 对 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折 算 。 本 基 金 折 算 前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6,687,813,530.00 份, 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 0.994 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方法, 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 66,878,135.00 份, 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 99.422 元。经上海 证 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上 交所 ”) 上证基字[2014] 第 671 号文审核同意, 本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上证可质 押城投债指数, 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 该部分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 且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 资产 的 80% 。本基金 还可 以投资 于 国内依法 发行上 市的 其 他债券资 产( 国债、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次 级 债 、 央 行 票 据 、 中 期 票 据 、 短 期 融 资 券 等) 、 资 产 支 持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53 页 证券、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 但须 符 合中国证 监会的 相关规 定) 。 在正常 市场情 况 下,本基 金的风 险控 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3% 。本基金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 且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批 准报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业协 会( 以下 简 称 “ 中国 基金 业 协会 ”) 颁 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 计核 算业 务 指 引 》 、 《 上 证可 质 押 城 投债 交 易 型 开 放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和 在 财 务 报表 附 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 证监会、中国基金 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53 页 本 基 金 目 前 以 交 易 目 的 持 有 的 债 券 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 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 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 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 产满足 下列条 件 之一的 ,予以 终止确 认 :(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流 量的合 同权利终 止;(2) 该 金 融资产已 转移 ,且本 基 金将金融 资产所 有权 上 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酬转移 给转 入方; 或 者(3) 该金融 资产已 转 移,虽然 本基 金 既没 有 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 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 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 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 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 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53 页 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 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 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 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 收 基 金 为 对 外 发 行 基 金 份 额 所 募 集 的 总 金 额 在 扣 除 损 益 平 准 金 分 摊 部 分 后 的 余 额。 由于基金份额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折算前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折算比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 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 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 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 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债 券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取 得 的 按 票 面 利 率 或 者 发 行 价 计 算 的 利 息 扣 除 在 适 用 情 况 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确 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其处置价 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 管 费 在 费 用 涵 盖 期 间 按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法 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53 页 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 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 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0.25% 以上, 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 益分配。 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 本基金收益 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可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 成部分:(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 发 生 费 用 ;(2)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人能够 定期 评价该 组 成部分的 经营 成 果, 以 决定向其 配置资 源、 评 价其业绩 ;(3) 本 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 则 合 并 为 一 个 经 营 分 部 。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 益 品种( 可转换债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值模 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2)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 转 换 债 券 和 私 募 债 券 除 外) ,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53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 政策的通 知》 、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 确全面 推开营 改 增试点 金融业 有关政 策 的通知 》 、财 税[2016]70 号《 关于金 融机 构 同 业 往 来 等 增值 税 政策 的 补 充 通 知 》 、 及 其他 相 关 财 税 法 规和 实 务操 作 , 主 要 税 项 列 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 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 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 基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得 的收入 ,包括 买 卖债券 的差价 收入, 债 券的利 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7.4.7 重 要财 务报 表项目 的说 明 7.4.7.1 银 行存 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5,095,860.44 24,638,947.80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5,095,860.44 24,638,947.80


7.4.7.2 交 易性 金融 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53 页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5,745,638,798.44 5,649,064,533.00 -96,574,265.44 银行间市场 97,244,812.50 96,913,500.00 -331,312.50 合计 5,842,883,610.94 5,745,978,033.00 -96,905,577.94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842,883,610.94 5,745,978,033.00 -96,905,577.94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金属投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5,752,034,635.90 5,857,279,399.60 105,244,763.70 银行间市场 48,742,988.80 50,566,784.00 1,823,795.20 合计 5,800,777,624.70 5,907,846,183.60 107,068,558.90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5,800,777,624.70 5,907,846,183.60 107,068,558.90 7.4.7.3 衍 生金 融资 产/ 负债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 负债。 7.4.7.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1 各 项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期末 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53 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20,000,000.00 - 银行间市场 - - 合计 20,000,000.00 - 项目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其中:买断式逆回购 交易所市场 - - 银行间市场 112,500,808.75 - 合计 112,500,808.75 - 7.4.7.4.2 期 末买 断式 逆回 购交 易中取 得的 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 收利 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5,293.82 10,010.52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382.30 192.30 应收债券利息 225,446,612.58 221,230,886.95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11,960.43 95,952.37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7.20 19.10 合计 225,464,256.33 221,337,061.24 7.4.7.6 其 他资 产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其他资产无余额。 7.4.7.7 应 付交 易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上年度末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3 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6,773.20 5,919.35 合计 6,773.20 5,919.35 7.4.7.8 其 他负 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应付指数使用费 311,306.01 317,445.73 预提费用 420,000.00 420,000.00 合计 731,306.01 737,445.73 7.4.7.9 实 收基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61,358,135.00 6,135,813,527.13 本期申购 30,000.00 3,000,000.02 本期赎回(以 “- ” 号填列 ) -60,000.00 -6,000,000.03 本期末 61,328,135.00 6,132,813,527.12 7.4.7.10 未 分配 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7,793,640.99 116,722,671.17 124,516,312.16 本期利润 338,863,579.33 -203,974,136.84 134,889,442.49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变动数 -17,279.42 -16,560.32 -33,839.74 其中:基金申购款 -8,004.51 78,881.02 70,876.51 基金赎回款 -9,274.91 -95,441.34 -104,716.25 本期已分配利润 -368,013,810.00 - -368,013,810.00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53 页 本期末 -21,373,869.10 -87,268,025.99 -108,641,895.09 7.4.7.11 存 款 利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85,422.14 1,433,206.83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4,002.06 80,155.22 其他 639.52 13,943.90 合计 400,063.72 1,527,305.95


7.4.7.12 股 票投 资收 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票投资收益。 7.4.7.13 债 券投 资收 益 7.4.7.13.1 债 券投 资收益 项目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债券投资收益 ——买卖债券 ( 债转股 及债券到期兑付)差价收入 -18,295,687.23 -13,573,534.01 债券投资收益 ——赎回差价收入 88,474.14 -10,563,612.80 债券投资收益 ——申购差价收入 - - 合计 -18,207,213.09 -24,137,146.81 7.4.7.13.2 债 券投 资收益 ——买卖 债券差 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卖 出 债券 ( 债 转 股及 债券 到 期兑 付 ) 成交总额 2,186,017,933.11 1,151,025,709.56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3 页 减 : 卖出 债券 ( 债转 股及 债 券到 期 兑 付)成本总额 2,139,173,252.61 1,120,900,844.81 减:应收利息总额 65,140,367.73 43,698,398.76 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18,295,687.23 -13,573,534.01 7.4.7.13.3 债 券投 资收益 ——赎回 差价收 入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赎回基金份额对价总额 6,104,716.28 538,889,785.05 减:现金支付赎回款总额 -23,641.65 -2,349,539.71 减:赎回债券成本总额 5,873,139.86 536,364,746.80 减:赎回债券应收利息总额 166,743.93 15,438,190.76 赎回差价收入 88,474.14 -10,563,612.80 7.4.7.14 贵 金属 投资 收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5 衍 生工 具收 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7.4.7.16 股 利收 益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股利收益。 7.4.7.17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03,974,136.84 317,442,152.27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203,974,136.84 317,442,152.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基金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2.衍生工具 - -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53 页 ——权证投资 - - 3.其他 - - 合计 -203,974,136.84 317,442,152.27 7.4.7.18 其 他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基金赎回费收入 - - 替代损益 1,823.29 - 合计 1,823.29 -


7.4.7.19 交 易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4,282.24 1,452.50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18,580.00 3,791.46 合计 22,862.24 5,243.96 7.4.7.20 其 他费 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审计费用 120,000.00 104,613.51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债券托管账户维护费 36,000.00 25,800.00 其他 1,345.00 2,491.20 上市费 60,000.00 55,000.00 银行划款手续费 31,840.14 38,897.95 基金分红手续费 1,104,041.44 1,131,581.44 指数使用费 1,250,241.29 1,266,040.10 合计 2,903,467.87 2,924,424.20 注: 指数使用费为支付标的指数供应商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3 页 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 按季 支付,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 每季( 自然季度) 人民币 50,000 元。 7.4.8 或 有事 项、 资产负 债表 日后事 项的 说明 7.4.8.1 或 有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 资 产负 债表 日后 事项 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颁布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 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6]140 号) , 要求资管产品运 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7 年 1 月 6 日颁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号) ,2017 年 7 月 1 日( 含) 以后 ,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 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 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 税额中抵减。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具体征收管理办法, 由国家税 务总局另行制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无影响。 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拟 定 2017 年度第 1 次分红, 向截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止在本基 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 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15.00 元。 7.4.9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海富通”)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销售机构 法国巴黎投资管理 BE 控股公司 (BNP Paribas Investment Partners BE Holding)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10.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10.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53 页 7.4.10.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10.1.3 债 券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1,729,941,802.75 100.00% 1,402,532,555.84 100.00% 7.4.10.1.4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海通证券 1,162,200,000.00 100.00% 1,894,900,000.00 100.00% 7.4.10.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10.2 关 联方 报酬 7.4.10.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8,753,619.45 18,990,601.38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53 页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307,138.28 301,213.83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海富通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的年费率计 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0%÷ 当年天数。 7.4.10.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251,206.46 6,330,200.44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0%÷ 当年 天数。 7.4.10.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10.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10.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2015 年12 月31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海通证券 5,018,361.00 8.18% 5,018,361.00 8.18% 7.4.10.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53 页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 15,095,860.44 385,422.14 24,638,947.80 1,433,206.83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10.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购买其承销的证券。 7.4.10.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11 利 润 分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权益登 记日 除息日 每 10 份 基金份 额分红 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 式发放总 额 本期 利润 分配合计 备注 1 2016-03-1 5 2016-03-16 15.000 92,037,202 .50 - 92,037,202 .50 - 2 2016-06-2 2 2016-06-23 15.000 91,992,202 .50 - 91,992,202 .50 - 3 2016-09-2 0 2016-09-21 15.000 91,992,202 .50 - 91,992,202 .50 - 4 2016-12-1 9 2016-12-20 15.000 91,992,202 .50 - 91,992,202 .50 - 合计


60.000 368,013,81 0.00 - 368,013,81 0.00 -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拟定 2017 年度第 1 次分红,向截至 2017 年 3 月 17 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持有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15.00 元。 7.4.12 期 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53 页 7.4.12.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7.4.12.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3 金 融工 具风 险及管 理 7.4.13.1 风 险管 理政 策和 组织 架构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 紧密跟踪上证可质押城投债指数, 具有和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以标的指 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 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 通过对各成份债券 和备选成份债券历史数据和流动性分析, 选取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构建组合, 达到复制标 的指数、 较低交 易成本 的目的。 当在因 特殊情 况( 如 指数编 制规则 调 整等) 导致跟 踪偏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超过 风 险控 制 目 标 , 基 金管 理 人将 搭 配 使 用 其 他合 理 方法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 力求与标的指数的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奉 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的 建设,在董事会下设 立 风险委员会, 负责制定风险管理的宏观政策, 设定最高风险承受度以及审议批准防范风险和内部控制 的政策等; 在管理层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实施董事会风险委员会制定的各项风险 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在业务操作层面风险管理职责主要由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 责, 协调并与各部门合作完成运作风险管理以及进行投资风险分析与绩效评估。 监察稽 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执行总裁负责,并由督察长分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由督察长、 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 和相关业务部门构成的四层次风险管理架构体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于 金 融 工 具 的 风 险 管 理 方 法 主 要 是 通 过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的方法去估测各种风险产生的可能损失。 从定性分析的角度出发, 判断风险损失的严 重程度和出现同类风险损失的频度。 而从定量分析的角度出发,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结 合 基 金 资 产 所运 用 金融 工 具 特 征 通 过特 定 的风 险 量 化 指 标 、模 型 ,日 常 的 量 化 报 告 , 确 定 风 险 损 失 的限 度 和相 应 置 信 程 度 ,及 时 可靠 地 对 各 种 风 险进 行 监督 、 检 查 和 评 估 , 并通过相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 用风 险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 或者基 金所投资证券 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 绝 支 付 到 期 本 息 等 情 况 , 导 致 基 金 资 产 损 失 和 收 益 变 化 的 风 险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本基金的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53 页 银行存款存放在本基金的托管行中国银行, 因而与银行存款相关的信用风险不重大。 本 基 金 在 交 易 所 进 行 的 交 易 均 以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交 易 对 手 完 成 证 券 交 收和款项清算, 违约风险可能性很小。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交易前均对交易对手进行 信用评估并对证券交割方式进行限制以控制相应的信用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信用风险管理流程, 通过对投资品种信用等级评估来控 制证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且通过分散化投资以分散信用风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信用评级情况按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设定的 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 短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A-1 - - A-1 以下 - - 未评级 59,910,000.00 - 合计 59,910,000.00 - 注:未评级部分为政策性金融债。 7.4.13.2.2 按 长期 信用评 级列 示的债 券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AAA 715,635,097.50 503,855,968.70 AAA 以下 4,969,522,343.40 5,403,990,214.90 未评级 910,592.10 - 合计 5,686,068,033.00 5,907,846,183.60 注:未评级部分为国债。 7.4.13.3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基金 的流动性风险一方面来自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随时要求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另一方 面 来 自 于 投 资 品 种 所 处 的 交 易 市 场 不 活 跃 而 带 来 的 变 现 困 难 或 因 投 资 集 中 而 无 法 在 市 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变现。 针对兑付赎回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每日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53 页 况 进 行 严 密 监 控并 预 测流 动 性 需 求 , 保持 基 金投 资 组 合 中 的 可用 现 金头 寸 与 之 相 匹 配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 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 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 赎回模式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 针对投资品种变现的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设 定 流 动 性 比 例 要求 , 对流 动 性 指 标 进 行持 续 的监 测 和 分 析 , 包括 组 合持 仓 集 中 度 指 标 、 组合在短时间内变现能力的综合指标、 组合中变现能力较差的投资品种比例以及流通受 限制的投资品种比例等。 本基金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且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 本基金所持大部分证 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余亦可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 均能以合理价格适时变现。 此外, 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 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所承担的全部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个 月以内且 不计息 ,可赎 回基金份 额净值( 所 有 者权益) 无固 定到期 日 且不计息 ,因此 账面 余额即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4 市 场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基 金 所 持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所 处 市 场 各 类 价 格 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 率风 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 具 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 量 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 生 波动的风险。 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均面临由于市场利率上升而导致公允价值下降的风险, 其中浮动利 率 类 金 融 工 具 还 面 临 每 个 付 息 期 间 结 束 根 据 市 场 利 率 重 新 定 价 时 对 于 未 来 现 金 流 影 响 的风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面临的利率敏感性缺口进行监控, 并通过调整投 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本基金持有及承担的大部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不计息, 因此本基金的收入及经营 活动的现金流量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市场利率变化。 本基金持有的利 率敏感性资产主要 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7.4.13.4.1.1 利 率风 险敞 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 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15,095,860.44 - - - 15,095,860.44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53 页 结算备付金 849,484.78 - - - 849,484.78 存出保证金 15,982.78 - - - 15,982.7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91,885,443.60 4,249,691,635.10 804,400,954.30 - 5,745,978,033.0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19,569,857.85 19,569,857.85 应收利息 - - - 225,464,256.33 225,464,256.33 资产总计 727,846,771.60 4,249,691,635.10 804,400,954.30 245,034,114.18 6,026,973,475.1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547,822.97 1,547,822.97 应付托管费 - - - 515,940.97 515,940.97 应付交易费用 - - - 6,773.20 6,773.20 其他负债 - - - 731,306.01 731,306.01 负债总计 - - - 2,801,843.15 2,801,843.15 利率敏感度缺口 727,846,771.60 4,249,691,635.10 804,400,954.30 242,232,271.03 6,024,171,632.03 上 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 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24,638,947.80 - - - 24,638,947.80 结算备付金 427,267.93 - - - 427,267.93 存出保证金 42,549.67 - - - 42,549.6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1,402,156.20 2,642,971,157.40 2,613,472,870.00 - 5,907,846,183.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2,500,808.75 - - - 112,500,808.75 应收利息 - - - 221,337,061.24 221,337,061.24 资产总计 789,011,730.35 2,642,971,157.40 2,613,472,870.00 221,337,061.24 6,266,792,818.99 负债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3,594,574.47 3,594,574.47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1,593,780.11 1,593,780.11 应付托管费 - - - 531,260.04 531,260.04 应付交易费用 - - - 5,919.35 5,919.35 其他负债 - - - 737,445.73 737,445.73 负债总计 - - - 6,462,979.70 6,462,979.70 利率敏感度缺口 789,011,730.35 2,642,971,157.40 2,613,472,870.00 214,874,081.54 6,260,329,839.29 注: 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 并按照合约规定的利率重新定价日 或到期日孰早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 率风 险的 敏感 性分析 假设 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其他变量保持不变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53 页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市场利率上升 25 个基点 减少约 3,218 减少约 5,939 市场利率下降 25 个基点 增加约 3,252 增加约 6,025 注:金额为约数,精确到万元。


7.4.13.4.2 外 汇风 险 外 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外 汇 汇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险。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 他价 格风险 其 他 价 格 风 险 是 指 基 金 所 持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除 市 场 利 率 和 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易所上 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 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 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也可能来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将采用分层抽样复制法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跟踪。 本基金将首 先通过对标的指数中各成份债券的信用评级、 历史流动性及收益率等进行分析, 初步选 择流动性较好的成份券作为备选, 其次将通过对标的指数按照久期、 剩余期限、 信用等 级、 到期收益率以及债券发行主体所在区域等进行分层抽样, 以使构建组合与标的指数 在以上特征上尽可能相似, 达到复制标的指数、 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由于采用抽样复 制, 本基金组合中的个券只数、 权重和债券品种与标的指数可能存在差异。 此外本基金 在控制跟踪误差的前提下, 可通过风险可控的积极管理获得超额收益, 以弥补基金费用 等管理成本,控制与标的指数的偏离度。 本基金通过投资组合的分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 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80% , 且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的 80% 。 此外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每日对本基金所持有的证券价格实施监控, 定期运用多种定量方法对基金进行风险度量, 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险, 及时 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权益类投资(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同) , 因此除市场利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 。 7.4.14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 量的方法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53 页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 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745,978,033.00 元,无属于第一层次以及第三层次的 余额(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层次 5,907,846,183.60 元, 无属于第一 层次以及第三层次 的余额)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 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 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5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 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组合 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745,978,033.00 95.34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53 页 其中:债券 5,745,978,033.00 95.3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0,000,000.00 0.33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945,345.22 0.26 7 其他各项资产 245,050,096.96 4.07 8 合计 6,026,973,475.18 100.00 8.2 报告 期 末按 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沪港通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股 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910,592.10 0.0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9,910,000.00 0.9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9,910,000.00 0.99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53 页 4 企业债券 5,685,157,440.90 94.37 5 企业短期融资 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5,745,978,033.00 95.38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124487 14 邵城投 833,540 89,238,792.40 1.48 2 122719 12 龙交投 728,230 82,879,856.30 1.38 3 124575 14 汕投资 728,230 80,913,635.30 1.34 4 124797 14 十二师 728,230 78,728,945.30 1.31 5 124488 14 吴兴南 728,230 77,731,270.20 1.29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8.11.1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政策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53 页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 本 基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发 行 主 体 没 有 出现 被 监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投 资 于 超 出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之 外 的 股 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5,982.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69,857.85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5,464,256.3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45,050,096.96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53 页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916 66,952.11 60,596,753.00 98.81% 731,382.00 1.19% 9.2 期 末上 市基 金前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 例 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18,361.00 8.18% 2 国泰君安兴业定向 5,000,300.00 8.15% 3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光大银行融通宝五期 单一资金信托 5,000,300.00 8.15% 4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金狮 158 号资金信托 合同 2,487,341.00 4.06% 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120.00 3.26% 6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00,000.00 2.77% 7 博时基金公司-农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理事会 1,300,000.00 2.12% 8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万能-三连宝投资组合债 券、基金账户 1,185,000.00 1.93%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4,515.00 1.92% 10 工银瑞信基金-招商银行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1,098,236.00 1.79% §10


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53 页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11 月 1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687,813,53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1,358,135.00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30,000 减: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60,000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328,135.00 §11


重 大事件 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 、 2016 年 1 月 20 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戴德舜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的职务。 2 、2016 年度,因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张 文伟、 刘颂( Patrick LIU) 、 杨明、 黄正红、 陶乐斯 (Ligia Torres ) 、 黄金源(Alex NG Kim Guan) 、郑国汉(Leonard K.Cheng) 、巴约特(Marc Bayot ) 、杨国平、 张馨担任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 其中郑国汉(Leonard K.Cheng) 、 巴约特 (Marc Bayot ) 、 杨国平、 张馨为 独立董事。 3 、 2016 年 11 月 5 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阎小庆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的职务。 4 、2017 年 2 月 4 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刘颂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并决定由公司董事长张文 伟先生代 为履行总经理职务,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的期限不超过 90 日。 2016 年 12 月,郭德秋 先生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上 述人事变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53 页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未 改 聘 为 其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本 年 度 应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是 120,000.00 元。目前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 务的连续年限是 3 年。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未 受 监 管 部 门 的 稽 查 或 处 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海通证券 1 - - - - - 注:1 、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未发生变化。 2、(1)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本基金的管理人对证券公司的综合实力及声誉评估、 研究水平评估和综合服务支持评估 三个部分进行打分, 进行主观性评议, 独立的评分, 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 意见。 (2)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交易单元的选择: <1> 推荐。 投资部业务 人员推荐, 经投资部部门会议讨论, 形成重点评估的证券公司备 选池, 从中进行甄选。 原 则上, 备选池中的证券公司个数不得少于最后选择个数的 200%。 <2> 甄选。由投资部全 体业务人员遵照《海富通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评 估 系 统 》 的规定 , 进行主观性评议, 独立的评分, 形成证券公司排名及交易单元租用意见, 并报 公司总裁办公会议核准。 <3> 核准。 在完成对证 券公司的初步评估、 甄选和审核后, 由基金管理人的总裁办公会 议核准。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成交金 占当期回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53 页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额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1,729,941, 802.75 100.00% 1,162,20 0,000.00 100.00% - - 11.8 其 他重 大事 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 期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5 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1-01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1-20 3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第五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3-10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从业人员 在子公司兼职情况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4-16 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从业人员 在子公司兼职情况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4-19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成 员换届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4-28 7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第六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6-17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2016 年半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 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7-01 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国泰 君安证券为海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 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9-10 10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09-13 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行业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11-05 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从业人员 《中国证券报》 、 《上 2016-11-05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3 页 在子公司兼职情况变更的公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13 关于新增东方财富证券为上证周期行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 证非周期行业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 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12-03 14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第八次分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12-14 1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从业人员 在子公司兼职情况变更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和 《证券 时报》 2016-12-27 §12


影 响投资 者决 策的 其他 重要信 息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基 金管理公司。 从 2003 年 8 月开始, 海富通先后募集成立了 43 只公募基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规模超过 443 亿元人民币。 作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为近 80 家企业超过 370 亿元的企业年金基金担任了投资管理人。作为首 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富通旗下 专户理财管理资产规模超过 221 亿元。2010 年 12 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全国 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选聘为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 2012 年 9 月, 中国保监会公告确认海 富通基金为首批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之一。 2014 年 8 月, 海富通全资子公司上海富诚海 富通资产管理公司正式开业,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服务。2016 年 12 月,海富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被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理 事 会 选 聘 为 首 批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人。 2004 年末开始,海富通为 QFII (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多个海内外投资组 合担任投资咨询顾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咨询及海外业务规模超过 63 亿元 人民币。2011 年 12 月 ,海富通全资子公 司—— 海富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获得 证监会核准批复 R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业务资格, 能 够在香港筹集人民 币资金投资境内证券市场。2012 年 2 月, 海富 通资产管理 (香港) 有 限公司已募集发行 了首只 RQFII 产品。 2016 年 3 月,国内权 威财经媒体《中国证券报》授予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 国基金业金牛基金管理公司 ” 大奖。 海富通同时还在不断践行其社会责任。 公司自 2008 年启动“ 绿色与希望- 橄榄枝公益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53 页 环保计划 ” ,针对汶川震区受灾学校、上海民 工小学、安徽老区小学 进行了物资捐赠, 向内蒙古库伦旗捐建了环保 公益林。 几年来, 海富通的公益行动进一步升级, 持续为上 海民工小学学生捐献生活物资, 并向安徽农村小学捐献图书室。 此外, 海富通还积极推 进投资者教育工作, 推出了以 “ 幸福投资” 为主 题和特色的投资者教育活动, 向投资者传 播长期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 §13


备 查文件 目录 13.1 备 查文 件目 录 (一)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文 件


(二)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四)上证可质押城投 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六) 报告期内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披 露的各项公告 13.2 存 放地 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 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本基金管理人 办公地址。 13.3 查 阅方 式 投资者可于本基金管理人办公时间预约查阅。 海 富通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上证可质押城投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53 页 二 〇一 七年三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