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塔 红 土 长益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6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红塔红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渤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28 日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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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经 审计,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为本 基金 出具了 无保 留意
见的审 计报 告,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10 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2016 年12 月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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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268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管 理人 红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渤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5,770,250.1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红塔 红土长益 定期开放 债
券 A
红塔 红土长益定期 开放债
券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2688 002689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前端 交易 代码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后端 交易 代码 - -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35,534,025.05 份 20,236,225.13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本 基 金主要 通过 投资 于精 选 的 优
质债券 和价 值被 明显 低估 的个股 , 经过 严谨 的利 差 分析 、 对 利率 曲线 变动 趋 势
的判断 以及 积极 主动 的投 资管理 ,适 时规 划与 调整 组合目 标久 期和 行业 配 置 ,
力求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增 值, 为投 资者 实现 超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 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投资 策略 包括 大类 资产配 置策 略 、 固 定收 益 类资产 投资 策略 、 资产 支 持
证券投 资策 略、 股票 投资 策略、 权证 投资 策略 几个 部分。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国债 券总 指数 (财 富) ×90%+ 沪深 300 指数 ×1 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但低 于混 合 型
基金、 股票 型基 金, 属于 中等风 险收 益的 产品 。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A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C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红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渤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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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凌 阮劲松
联系电 话 0755-33379079 010-66270109
电子邮 箱 liling@htamc.com.cn js.ruan@cbh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1-666-916 ( 免长 途话
费)
95541
传真 0755-33379007 022-58314791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10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2016 年12 月 31 日
2015 年 2014 年
红塔红 土长 益
定期开 放债 券
A
红塔红 土长
益定期 开放
债券C
红塔红 土
长益定 期
开放债 券
A
红塔红
土长益
定期开
放债 券C
红塔红
土长益
定期开
放债 券 A
红塔红
土长益
定期开
放债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25,490.06 107,964.16 - - - -
本期利 润 -4,405,462.66 -392,823.89 - -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润
-0.0187 -0.0194 - -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87% -1.94% - -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润
-0.0187 -0.0194 -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31,128,562.39 19,843,401.24 - -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813 0.9806 - - - -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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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6 年10 月26 日, 截 止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基 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87% 0.15% -2.46% 0.23% 0.59% -0.08%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94% 0.15% -2.46% 0.23% 0.52% -0.08%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 10 月26 日生 效, 截 止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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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生 效 ,截止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2、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 基 金建仓 期为 六个 月。 截至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尚 未完 成建仓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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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6 年 10 月 26 日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生 效不 满
一年;
2、基 金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红 塔红 土长 益定期 开放 债 券A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
计
备注
合计 - - - -
红塔 红土 长 益定期 开放 债 券C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
红数
现金形 式发 放
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
计
备注
合计 - - - -
注: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6 年10 月 26 日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末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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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 为红塔红 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简 称 “公司” ) ,经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批
准,于2012 年 6 月 12 日 在深圳 前海 正式 注册 成立 ,注册 资本 2 亿元 人民 币 。其中 ,红 塔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49% , 深 圳市 创新 投资 集团 有 限公司 出资 比例 为26% , 北 京市华 远集 团有 限
公司出资比例 为 25% 。公 司业务范围包 括基金募 集 、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 资 产管理、资产 管理及
中国证 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作为一家为客 户提供专 业 投资服务的资 产管理机 构 ,公司将坚持 价值投资 理 念,以专业服 务
回馈社会,建 立并不断 完 善投研一体化 平台,坚 持 把基金持有人 利益放在 首 位,努力实 现基金持
有人资产增值 。同时, 重 视投资的风险 控制,建 立 起一套全面完 善的风 险 管 理体系,以 风险预算
为基础,合法 合规运作 为 前提,将风险 控制贯穿 于 整个投资运作 的全过程 , 进而实现专 业组合投
资。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有 员工 35 人, 其中 21 人 具有 硕士 或博 士 学位;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管 理6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罗薇 基金经 理
2016 年10 月
26 日
- 4
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会
计学硕士,北京大学理
学学士 ,2012 年加 入红
塔红土基金研究部,现
任职于红塔红土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投资 部。
注:1 、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准 :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
2、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 有 关法律法规, 以及《红 塔 红土长益定期 开放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 招募 说明 书等 有关 基 金法律 文件 的规 定 , 本 着 诚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前 提下 ,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谋求最 大利 益 。 报 告期 内 ,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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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比例、投 资组合、 证 券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 等 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基 金 合同等规定 ,未从事
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 违 法、违规行为 ,未开展 有 损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关联交易 ,整体运
作合法 合规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及其 他 相关法律法规 ,
制定了 《红 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在 投资 管理 活动 中 公平对 待不 同投 资组
合,严禁直接 或者通过 与 第三方的交易 安排在不 同 投资组合之间 进行利益 输 送。为确保 交易的公
平执行,公司 交易管理 实 行集中交易制 度,将公 司 所有投资组合 的投资决 策 过程和交易 执行过程
分开,各投资 组合的所 有 证券买卖活动 须通过集 中 交易室集中统 一完成。 该 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的范 围涵 盖一 级市 场分 销、 二 级市 场交 易和 公司 内部证 券分 配等 所有 投资 管理活 动; 以及 研究 、
授权、 决 策 和执 行等 投资 管理活 动的 各个 环节 。
公司建立研究 管理平台 向 所有投资部门 人员开放 , 确保各投资组 合公平获 得 研究资源,通 过
建立科学、制 衡的投资 决 策体系,加强 交易分配 环 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 实 时的行为监 控与及时
的分析评估, 保证公平 交 易原则的实现 。公司制 度 规定投资组合 投资的股 票 必须来源于 备选股票
库,重点投资 的股票必 须 来源于核心股 票库。在 公 司备选股票库 的基础上 , 各投资组合 应根据不
同投资组合的 投资目标 、 投资风格和投 资范围, 建 立不同投资组 合的备选 股 票库。公司 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 制度,投 资 组合经理在授 权范围内 独 立、自主、审 慎决 策, 超 过投资权限 的操作需
要经过严格的 逐级审批 程 序。基金经理 不得兼任 投 资经理,且各 投资组合 的 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投资系统权限 要严格分 离 。针对公司旗 下所有投 资 组合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 交 易,由集中 交易室通
过投资 交易 系统 中的 公平 交易模 块, 按照 “ 价格 优 先、 时 间优 先、 比 例分 配 、 综合 平衡” 的原 则,
对于不同投资 组合同日 同 向买卖同一证 券的指令 自 动进行比例分 配。针对 以 公司名义开 展的场外
网下交 易 , 严 格按 照价 格 优先 、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在 各投资 组合 间进 行分 配 。 对于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
交易所大宗交 易、非公 开 发行股票申购 、债券一 级 市场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涉及到 两个或以
上投资组合参 与同一证 券 交易的情况, 各投资组 合 经理在交易前 独立确定 各 投资组合的 交易价格
和数量,集中 交易室按 照 价格优先、比 例分配的 原 则对交易结果 进行分配 。 监察稽核部 通过投资
交易系统对投 资交易过 程 进行实时监控 及预警, 对 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 以 公司名义进 行的债券
一级市场申购 的申购方 案 和分配过程进 行审核和 监 控,保证分配 结果符合 公 平交易的原 则,定期
针对旗下所有 投资组合 在 交易所公开竞 价交易中 的 同日同向、临 近交易日 同 向、反向交 易记录,
进行交 易时 机和 交易 价差 的专项 统计 分析 ,以 排查 异常交 易。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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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公平 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 、 《红 塔
红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公 平交易管理办 法》的规 定 ,通过制度、 流程和系 统 等在研究分 析、投资
决策、 交易 执行 等各 业务 环节严 格控 制, 公平 对待 旗下所 有投 资组 合。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各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分投资 类别(股 票 、债券)的收 益
率以及不同时 间窗内( 同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 同向交易的交 易价格未 发 现异常差异 ,各投资
组合间 不存 在违 背公 平交 易原则 的行 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红 塔红土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 法》 , 除完全 按照 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 券 投资的投资组 合外,同 一 投资组合禁止 同日反向 交 易,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严格限制同 日反向交 易 。确因投资组 合的投资 策 略或流动性等 需要而发 生 的同日反向 交易,需
经严格 审批 并留 痕备 查。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与 基金 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 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中,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均 未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本基 金未 发生 可能 导致不 公平 交易 和 利
益输送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影响2016 年债 券市 场的 两 大主要 因素 是全 球负 利率 效应和 国内 供给 侧改 革。 供 给侧改 革推 动
大宗商品价格 回暖,周 期 性企业盈利改 善,延缓 了 产能出清,暂 时抑制了 信 用风险的爆 发;在持
续宽松的货币 政策背景 下 , “资产荒 ” 出现,供 给 弹性低以及长 久期、具 备 稳定回报的 资产受到
市场追 捧 , 债 券 、 地 产 、 黄金等 纷纷 受益 ; 以上 两 个原因 是造 成2016 年前3 季度债 券市 场走 强的
主要因 素 。 然 而2016 年 末 , 美 联储 加息 预期 的攀 升 对人民 币汇 率形 成巨 大压 力, 央行 缩减 货币 供
应以稳定汇率 预期,造 成 金融机构 流动 性迅速枯 竭 ,并迅速传导 至债券市 场 ,利率债收 率出现 跳
空式上 行, 国债 期货 一度 出现跌 停, 债券 市场 调整 速度和 幅度 远超 市场 预期 。
红塔红 土长 益债 券基 金成 立于 2016 年 10 月末 ,基 金以具 备地 方政 府信 用背 书,且 信用 评 级
在AA 级以 上的 城投 债作 为 主要投 资对 象。 考虑 到 10 年期国 债收 益率 已 创 2009 年以来 新低 , 债 券
市场存在随时 调整的风 险 ,本基金在建 仓初期将 债 券仓位控制 在 60%以 内, 剩余资产选择 银行间
融券回 购作 为投 资对 象, 并于 12 月 初在 银行 间和 交 易所市 场择 机进 行了 跨市 场套利 操作 。 由 于本
基金的股票持 仓上限 为 20% ,长益债基维 持较 低的 股 票仓位,等待 市场调整 后 可能出现的加 仓机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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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止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 A 级基金 份额 净值 0.9813 元,C 级基 金份 额净值 0.9806 元。本 报告
期 A 级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1.87%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为-2.46% ;C 级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为-1.94% ,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 为-2.46%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我们 对2017 年 一季 度 A 股 市场整 体保 持谨 慎乐 观的 态度, 虽然12 月 受债 券市 场大跌 的影 响,
A 股市场有所 调整,但 估 值因素决定了 当 前市场 没 有太大下跌的 空间,市 场 也并不恐慌 ,在价值
股和周期股的 带动下, 蓝 筹股仍有表现 空间。展 望 一季度,我们 认为经济 和 市场的大格 局仍然没
有改变,经济 仍然处于 短 复苏的周期当 中,市场 关 注的重点仍然 是业绩, 特 别是在接近 年报高峰
期,业绩对于 股票走势 的 影响会进一步 加强,市 场 整体可能缺少 趋势性机 会 ,但在震荡 格局下局
部性的机会不 少,需要 关 注估值切换类 的个股。 而 在风险方面, 三月美联 储 加息是个关 键的时间
点,是 否有 超预 期的 事件 发生需 要关 注。
2017 年债 券市 场面 临上 下 两难的 局面 , 收 益率 向上 向下大 幅波 动的 概率 都不 大。 首 先在 经济
上,弱 复苏 补库 存带 动 PPI 仍然 处于 反弹 周期 ,而 且价格 的上 行已 经开 始向 终端传 导, 这使 得经
济政策持续收 紧,因此 价 格反弹的持续 性存疑, 半 年后经济继续 面临较大 下 行压力的概 率较大。
而美国总统特 朗普的职 务 交接流程也接 近尾声, 全 球债券市场的 压力大减 , 其次当前债 券的收益
率水平 已经 反应 了当 前经 济面的 预期 , 同 时中 国当 前债务 水平 仍然 较高 , 经 济增长 压力 仍然 较大 ,
因此债券收益 率大幅上 向 的可能性不大 。而受短 期 内物价压 力以 及金融去 杠 杆的影响, 债券收益
率也没 有大 幅下 行的 机会 , 在短 期内 看更 大的 可能 还是震 荡, 在策 略上 仍然 建议采 用短 久期 策略 ,
等待年 内 物 价水 平的 高点 。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内 部开展的有关 本基金的 监 察稽核工作包 括,严格 事 前的监督审查 ,
通过系统和人 工相结合 , 开展事中监控 、事后检 查 稽核,保障业 务运作的 合 法合规性。 监察稽核
部对基金募集 和持续营 销 、基金等各受 托资产的 投 资管理、基金 信息披露 等 方面进行事 先合规审
核,通过投资 交易系统 预 设风控指标阀 值对相关 投 资组合的合规 风险实现 事 前控制,通 过公平交
易模块对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的公平交易情况进行每日监控和定期分
析,对各投资 组合的潜 在 异常交易进 行 每日监测 和 分析;定期、 不定期地 对 本基金投资 、销售和
后台运 营等 各项 业务 开展 情况、 内部 规章 制度 执行 情况、 合规 控制 和风 险控 制情况 进行 全面 检查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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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制手段提 出改进建 议 和督促业务部 门改进存 在 问题。此外, 监察稽核 部 还根据新出 台的法律
法规和行业的 新要求, 督 促公司各部门 及时制定 、 更新规章制度 和业务流 程 ,有计划、 有针对性
针对全体员工 、投资管 理 人员及其他相 关业务人 员 进行多种形式 的法律合 规 培训,每当 新法规出
台时,及时向 公司员工 发 送并对有关新 法规的主 要 条款进行解释 或培训, 促 进公司合规 文化的建
设。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 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的 职责 分工 、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 作经 历的描 述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金 核
算及帐务处理 ;每日按 时 接收成交数据 及权益数 据 ,进行基金估 值。基金 会 计核算采用 基金管理
公司与托管银 行双人同 步 独立核算、相 互核对的 方 式,每日就基 金的会计 核 算、基金估 值等与托
管银行进行核 对;每日 估 值结果必须与 托管行核 对 一致后才能对 外公告。 基 金会计除设 有专职基
金会计核算岗 外,还设 有 基金会计复核 岗位,负 责 基金会计核算 的日常事 后 复核工作, 确保基金
净值核 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 规 定,本公司针 对停牌股 票 、债券不活跃 市场报价 等 投资品种启用 特
殊估值 流程 ,由 基金 估值 小组确 定相 应证 券的 估值 方法。
估值小 组成 员包 括公 司领 导、运 营部 门、 法律 、监 察稽核 部、 研究 部等 相关 人员。
(2) 基金 经 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的 程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公司启用 特 殊估值的流程 ,发表相 关 意见和建议, 与运营部 门 、公司领导、 研
究部相 关人 员共 同商 定估 值原则 和政 策。
(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 间存在 的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 的任何 定价 服务 的性 质与 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其提供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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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
4.9 管 理人 对会 计师事务 所出 具非标 准审 计报告 所涉 相关事 项的 说明
-
4.10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 本基 金持有 人数 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 警情 形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相 关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渤海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对红 塔红 土长 益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称 “本基 金” ) 的 托管 过程 中 , 严格 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 管 协议的有关规 定,不 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完 全尽职尽
责地履 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的投 资 运作进行了必 要的监督 , 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 、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以及 基金费用 开 支等方面进行 了认真地 复 核,未发现本 基金管理 人 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该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报告期内, 由红塔红 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本 托管人复核的 本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
表现、财务会 计报告、 投 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真实 、 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 损 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 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字 第61014670_H06 号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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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审 计报 告的 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红塔红 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财务报 表, 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 自 2016 年
10 月 2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 的利
润表、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红塔红土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 责任 。 这种 责任 包 括:(1)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规定 编制
财务报 表 , 并 使其 实现 公 允反映 ;(2) 设计 、 执 行和 维护必 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 并非 对 内 部 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 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6 年12 月31 日 的 财务状 况以 及自2016 年10 月26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吴翠蓉
乌爱莉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03-27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长益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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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3,011,381.61 -
结算备 付金
7,069,894.41 -
存出保 证金
53,064.91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81,697,760.00 -
其中: 股票 投资
8,239,560.00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73,458,200.00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5,000,55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792.78 -
应收利 息
4,423,861.24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01,258,304.9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0,0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5,349.54 -
应付托 管费
21,337.40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6,749.34 -
应付交 易费 用
15,034.25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107,870.79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50,000.00 -
负债合 计
50,286,341.32 -
所有者权益: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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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 金
255,770,250.18 -
未分配 利润
-4,798,286.55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50,971,963.63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01,258,304.95 -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A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 0.9813 元,A 类基 金份
额235,534,025.05 份;C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0.9806 元,C 类基 金份 额20,236,225.13 份。
2、本 基金 合同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生 效。 本基 金 本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系 自 2016 年 10
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因此 ,无 对比 期间 财务 报表数 据。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长益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 10 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10 月26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4,361,442.96 -
1.利息 收入
1,954,875.32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9,199.84 -
债券利 息收 入
1,227,368.76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78,306.72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5,422.49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5,422.49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6,331,740.77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减: 二、费用
436,843.59 -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182,798.91 -
2.托 管费 7.4.8.2.2 45,699.74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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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14,458.10 -
4.交 易费 用
18,285.03 -
5.利 息支 出
108,201.81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08,201.81 -
6.其 他费 用
67,400.00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4,798,286.55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4,798,286.55 -
注:本 基金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际 编制 期间 系自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因此 ,无 对比期 间财 务报 表数 据。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长益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 10 月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0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55,770,250.18 - 255,770,250.18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4,798,286.55 -4,798,286.55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55,770,250.18 -4,798,286.55 250,971,963.6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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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 -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 - -
注:本 基金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际 编制 期间 系自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因此 ,无 对比期 间财 务报 表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刘辉______
______ 许艺 然______
____ 李 志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红塔红土长益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 简 称 “本基金 ”),系经 中国 证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 监会 ” )201 6 年 4 月 6 日 下发的 证监 许可[2016]689 号 文《 关于 准予 红
塔红土长益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注册的 批 复》的核准, 由基金管 理 人红塔红土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红 塔 红土基 金公 司”) 自2016 年9 月26 日至2016 年10 月21 日 向社 会公 开
发行募集,募 集期结束 经 安永华明会计 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出具 安 永华明(2016)验字
第 61014670_H03 号 验资 报告后 ,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 金 备案 材料 。本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 正式 生效 。 本 基金 为 契约型 开放 式基 金, 存续 期限不 定。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红 塔红 土基
金公司 ,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红塔红 土基 金公 司, 渤海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 渤海银 行”)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 益类品 种,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 行交易 的国 债、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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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 业 债、公司债、 中小企业 私 募债、地方政 府债、中 期 票据、短期 融资券、
可转换 债券(含 分离 交易 可 转债) 、 资 产支 持证 券 、 次 级债 、 债 券回 购(包 含但 不 限于质 押及 买断 式
回购) 、 银行 存款( 包含 但 不限于 协议 存款 、 通知 存 款、 定期 存款) 、 货 币市 场 工具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资 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 符合 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 定)。 本基金还可 以参与
投资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 金融工具。如 法律法规 或 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 投 资的其他品 种,基金
管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 债券的比 例 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 ; 投资于股票、 权证等权 益 类证券的比例 不
超过基 金资 产 的20% , 其中 , 本 基金 持有 的全 部权 证 的市值 不超 过基 金 资 产净 值的 3% ; 开放 期内 ,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终应 当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 的 5% 的 现 金 或 者 到期 日 在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债
券; 封闭 期内 , 本基 金不 受 该比例 的限 制 。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较 基准 为 : 中 国债 券总 指数( 财富)X90%+
沪深300 指数 X10% 。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 于 2017 年3 月28 日已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批准报 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 2016 年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净
值变动 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 估计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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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说明 的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 研究决定 , 证券(股 票) 交易印花 税 税率为 1‰ ,由
出让方 缴纳 。
股权分置改革 过程中因 非 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对价而发 生的股权 转 让,暂免征收 印
花税。
(2) 营业 税、 增值 税、 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闭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免 征营 业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 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 围 , 由 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 封闭 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 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 转让收 入免 征增 值税 ; 国 债、 地方 政府 债利 息
收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 利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 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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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含)以 后, 资管 产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产
品管理 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 按照 现行 规定 缴纳 增值 税。 对 资管 产品 在2017 年7 月 1 日前 运营 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 为 ,未缴纳增值 税的,不 再 缴纳;已缴纳 增值税的 , 已纳税额从 资管产品
管理人 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税 额中 抵减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 ,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股 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 自 2008 年10 月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自 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上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 税率计 征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 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股权分置改革 中非流通 股 股东通过对价 方式向流 通 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 金 等收入,暂免 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红塔红 土基 金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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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红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红塔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创新 投资 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北京市 华远 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红塔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交 易。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交 易。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回 购交 易。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7.4.8.1.4 权 证交 易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0月26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无 应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0 月2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82,798.91 -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7,004.57 -
注: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 金的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40% 年 费率 计提 。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0 月26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5,699.74 -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的托 管 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1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1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
开放债 券A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
开放债 券C
合计
渤海银 行 - 2,431.90 2,431.90
合计 - 2,431.90 2,431.90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红 塔 红 土 长 益 定 期
开放债 券A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
开放债 券C
合计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可 用 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 销 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 服 务等各项费 用。本基
金分为 不同 的类 别 , 适 用 不同的 销售 服务 费率 。 其 中,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务 费 ,C 类基 金
份额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 为 0.40%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 日计提 ,按 月支 付。 本基 金 C 类 基金 份额 销
售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A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C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6
年10 月26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A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C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6
年10 月26 日 ) 持有 的基 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于本期 未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于本 基金 ,于 本期 末亦 未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 单位 :份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份额单 位: 份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 C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渤海银行 3,011,381.61 33,580.60 - -
注:本 基金 本期 的活 期银 行存款 由基 金托 管人 渤海 银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息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 总金额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 总金额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未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7.4.9 期 末(2016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0.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7.4.10.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7.4.10.1.3 受限 证券 类别 : 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份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因 认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于 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合计
- -
本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人民 币50,000,000.00 元 , 于2017 年1 月 9 日 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基 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的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 下转入 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 券交易 所规 定的 比
例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承诺 事项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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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2) 其他 事项
(a) 公允 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 已经评估 了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买入返售 金 融资产、其他 应
收款项 类投 资以 及其 他金 融负债 ,因 剩余 期限 不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 若。
(i)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 允 价值
于2016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划
分为第 一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8,239,560.00 元, 划 分为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173,458,200.00
元,无 划分 为第 三层 次余 额。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 股 票和债券,若 出现重大 事 项停牌或交易 不活跃等 情 况,本基金不 会
于停牌日至交 易恢复活 跃 日期间及交易 不活跃期 间 将相关股票和 债券的公 允 价值列入第 一层次;
并根据估值调 整中采用 的 不可观察输入 值对于公 允 价值的影响程 度,确定 相 关股票和债 券公允价
值应属 第二 层次 或第 三层 次。
(iii )第 三层 次公 允价 值 本期变 动金 额
本基金于本报 告期初未 持 有公允价值划 分为第三 层 次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 本 报告期未发生 第
三层次 公允 价值 转入 转出 情况。
(b) 除公 允价 值外 ,截 至 资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 需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8 投资组 合 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8,239,560.00 2.74
其中: 股票 8,239,560.00 2.7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73,458,200.00 57.58
其中: 债券 173,458,200.00 57.5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5,000,550.00 34.8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081,276.02 3.35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478,718.93 1.49
8 合计 301,258,304.95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566,900.00 1.42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551,400.00 0.22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756,360.00 0.30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072,200.00 0.43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1,241,500.00 0.49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051,200.00 0.42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239,560.00 3.28
8.2.2 报 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沪港通 投资 股票投 资组 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通过沪 港通 投资 股票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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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017 网宿科 技 20,000 1,072,200.00 0.43
2 300070 碧水源 60,000 1,051,200.00 0.42
3 600584 长电科 技 50,000 882,500.00 0.35
4 300207 欣旺达 60,000 834,000.00 0.33
5 002563 森马服 饰 80,000 821,600.00 0.33
6 002146 荣盛发 展 100,000 785,000.00 0.31
7 002236 大华股 份 50,000 684,000.00 0.27
8 600068 葛洲坝 60,000 551,400.00 0.22
9 002627 宜昌交 运 20,000 494,800.00 0.20
10 600048 保利地 产 50,000 456,500.00 0.18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68 葛洲坝 1,461,450.00 0.58
2 300017 网宿科 技 1,198,184.00 0.48
3 300070 碧水源 1,095,586.00 0.44
4 600584 长电科 技 950,150.00 0.38
5 002563 森马服 饰 867,548.00 0.35
6 002146 荣盛发 展 857,100.00 0.34
7 300207 欣旺达 844,800.00 0.34
8 002236 大华股 份 707,500.00 0.28
9 000858 五 粮 液 692,000.00 0.28
10 601688 华泰证 券 593,240.00 0.24
11 002519 银河电 子 587,148.00 0.23
12 002701 奥瑞金 560,770.00 0.22
13 600048 保利地 产 499,000.00 0.20
14 002627 宜昌交 运 493,732.00 0.20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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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600269 赣粤高 速 265,200.00 0.11
16 600909 华安证 券 6,410.00 0.00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68 葛洲坝 972,035.00 0.39
2 002519 银河电 子 560,050.83 0.22
3 601688 华泰证 券 539,784.66 0.22
4 002701 奥瑞金 539,400.00 0.21
5 000858 五 粮 液 359,500.00 0.14
6 600909 华安证 券 14,070.00 0.01
注: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1,679,818.00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2,984,840.49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61,420,000.00 64.3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59,000.00 4.01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1,979,200.00 0.79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73,458,200.00 69.11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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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580116 15 新 余渝 水债 200,000 21,054,000.00 8.39
2 139063 16 温 港城 200,000 20,414,000.00 8.13
3 127370 16 奥德 01 200,000 20,344,000.00 8.11
4 122478 14 粤运 01 200,000 20,126,000.00 8.02
5 1580314 15 仁 寿债 200,000 20,092,000.00 8.01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金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权证代 码 权证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交易 。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卖)
合约市 值
(元)
公允价 值变
动(元 )
风险指标 说明
公允价 值变 动总 额合 计 ( 元) -
国债期 货投 资本 期收 益( 元) -
国债期 货投 资本 期公 允价 值变动 (元 )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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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未持 有国债 期货 投资 ,也 无期 间损益 。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交易 。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被监 管 部门立案调查 ,在报告 编 制日前一年内 未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
8.12.2
基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均 属于基 金合 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之 内的 股票 。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53,064.9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792.78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423,861.24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478,718.93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注: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所 持可转 换债 券均 不处 于转 股期。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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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红塔
红土
长益
定期
开放
债券
A
133 1,770,932.52 229,999,600.00 97.65% 5,534,425.05 2.35%
红塔
红土
长益
定期
开放
债券
C
267 75,791.11 0.00 0.00% 20,236,225.13 100.00%
合计 400 639,425.63 229,999,600.00 89.92% 25,770,650.18 10.08%
注:1 、分级 基金机构/ 个 人投资者持 有份额占 总份 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属 分级基金, 比例的 分
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 , 对合计数,比 例的分母 采 用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 合 计数(即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 ;
2、户 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合 计=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期 末持有 人户 数合 计。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A
994.04 0.0004%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C
204.23 0.0010%
合计
1,198.27 0.0005%
注:分级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人员持有基 金占基金 总 份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 属分级基金 ,比例的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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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母采用各自 级别的份 额 ,对合计数, 比例的分 母 采用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 的 合计数(即 期末基金
份额总 额) 。
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A
0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A
0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
放债 券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放 债 券 A
红塔红 土长 益定
期开放 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0 月 26 日 )基 金
份额总 额
235,534,025.05 20,236,225.1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 -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
回份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35,534,025.05 20,236,225.1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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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基金托 管人 的专 门托 管部 门无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 初次 聘请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提 供
审计服 务。 报告 期内 应支 付给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的审 计费用 为 35,000.00
元。 该审 计机 构为 本基 金 提供审 计服 务的 期间 为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16 年 10 月 26 日)起到
本报告 期末 ,不 满一 年。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城证券 2 14,658,248.49 100.00% 13,651.25 100.00% -
注:1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租 用证券 机构 交易 单元 上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证
券经营机构的 注册资本 、 研究水平、财 务状况、 经 营状况、经营 行为以及 通 讯交易条件 作为基金
专用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 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 交 易部对券商进 行考评并 提 出交易单元 租用及更
换方案 。
2、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合同 生 效,上 述租 用交 易单 元均 为本期 新增 租用 。 红塔红土长益定期开放债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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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城证券 169,140,278.71 100.00% 2,200,600,000.00 100.00% - -
注:1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未发生 交易 所权 证交 易。
2、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交易 所基 金交 易。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