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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人人宝A(002709)

红塔人人宝: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红 塔 红 土 人人 宝 货 币 市场 基 金2016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红塔红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28 日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1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经 审计,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为本 基金 出具了 无保 留意 见的审 计报 告, 请投 资者 注意阅 读。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2709 场内简 称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6 月 2 日 基金管 理人 红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77,628,732.7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期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2709 00271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前端 交易 代码 - -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后端 交易 代码 - - 报告期 末下 属 分 级基 金 的 份额总 额 8,330,807.01 份 169,297,925.71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投资 组合 风险 , 保 持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 的投资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在保 持组 合高 度流 动性的 前提 下, 结合 对国 内外宏 观经 济运 行、 金 融市场 运行 、资 金流 动格 局、货 币市 场收 益率 曲线 形态等 各方 面的 分析 , 合理安 排组 合期 限结 构, 积极选 择投 资工 具, 采取 主动性 的投 资策 略和 精 细化的 操作 手法 ,发 现和 捕捉市 场的 机会 ,实 现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业绩比 较基 准 同期七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属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低 风险品 种, 其长 期平 均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率低 于股 票型基 金、 混合 型基 金和 债券型 基金 。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收益 特征 -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1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红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李凌 洪渊 联系电 话 0755-33379079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liling@htamc.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1-666-916 (免 长途 话 费) 95588 传真 0755-33379007 010-66105798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htamc.com.cn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货 币市场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 因此 ,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为零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2、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按日 结 转份额 。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标 2016 年 6 月 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2016 年12 月 31 日 2015 年 2014 年 红塔红 土人 人宝货 币 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B 红塔红 土人人 宝货币 A 红塔红 土人人 宝货币 B 红塔红 土 人人宝 货 币A 红塔红 土人人 宝货 币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83,895.33 2,818,706.88 - - - - 本期利 润 83,895.33 2,818,706.88 - - - -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2617% 1.4023% - - - -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8,330,807.01 169,297,925.71 - -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 - - - -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1 页


3、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6 月2 日生 效, 截止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不满 一年 。 3.2 基金 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 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5807% 0.0015% 0.3456% 0.0000% 0.2351% 0.0015% 过去六 个月 1.0981% 0.0012% 0.6924% 0.0000% 0.4057% 0.0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2617% 0.0012% 0.8019% 0.0000% 0.4598% 0.0012%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413% 0.0015% 0.3456% 0.0000% 0.2957% 0.0015% 过去六 个月 1.2198% 0.0012% 0.6924% 0.0000% 0.5274% 0.0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4023% 0.0012% 0.8019% 0.0000% 0.6004% 0.0012%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率( 税后 )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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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 2016 年 6 月 2 日 生效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未满 1 年。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资产 配置比 例符 合本 基金 基金 合同规 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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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 金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存 续期 计算 ,不 按整 个自然 年度 进行 折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 民币 元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A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83,895.33 - - 83,895.33


合计 83,895.33 - - 83,895.33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2,818,706.88 - - 2,818,706.88


合计 2,818,706.88 - - 2,818,7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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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 为红塔红 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简 称 “公司” ) ,经中 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批 准,于2012 年 6 月 12 日 在深圳 前海 正式 注册 成立 ,注册 资本 2 亿元 人民 币 。其中 ,红 塔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出资 比例 为 49% , 深 圳市 创新 投资 集团 有 限公司 出资 比例 为26% , 北 京市华 远集 团有 限 公司出资比例 为 25% 。公 司业务范围包 括基金募 集 、基金销售、 特定客户 资 产管理、资产 管理及 中国证 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作为一家为客 户提供专 业 投资服务的资 产管理机 构 ,公司将坚持 价值投资 理 念,以专业服 务 回馈社会,建 立并不断 完 善投研一体化 平台,坚 持 把基金持有人 利益放在 首 位,努力实 现基金持 有人资产增值 。同时, 重 视投资的风险 控制,建 立 起一套全面完 善的风 险 管 理体系,以 风险预算 为基础,合法 合规运作 为 前提,将风险 控制贯穿 于 整个投资运作 的全过程 , 进而实现专 业组合投 资。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有 员工 35 人, 其中 21 人 具有 硕士 或博 士 学位;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管 理6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赵耀 基金经 理 2016 年6 月2 日 - 13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金 融 财 务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 厦 门 大 学 经 济 学学士 ,CFA ( 美国 注册金 融分 析师 ) 。 近 13 年证 券、 基金 从 业 经 历 , 历 任 诺 安 基 金 交 易 员 、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员 , 具 有 丰 富 的 大 资 金 运 作 交 易 经 验 。 现 任 职 公 司投资部, 为公司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罗薇 基金经 理 2016 年 6 月 21 日 - 4 澳 洲 新 南 威 尔 士 大 学 会 计 学 硕 士 , 北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1 页


京 大 学 理 学 学 士 , 2012 年加 入红 塔红 土 基 金 研 究 部 , 现 任 职 于 公 司 投 资 部。 注:1 、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准 :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 业人员 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相关 规定 ; 2、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 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 等 有 关法律 法规 , 以及 《 红塔 红土人 人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合 同》 、 招募 说明 书等有关基金 法律文件 的 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 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 金 份额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 益 。报告期内, 本基金的 投 资范围、投 资比例、 投资组合、证 券交易行 为 、信息披露等 符合有关 法 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等规 定 ,未从事内 幕交易、 操纵市 场等 违法 、 违规 行 为, 未开 展有 损于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关联 交易 , 整 体运 作合 法合 规。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及其 他 相关法律法规 , 制定了 《红 塔红 土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在 投资 管理 活动 中 公平对 待不 同投 资组 合,严禁直接 或者通过 与 第三方的交易 安排在不 同 投资组合之间 进行利益 输 送。为确保 交易的公 平执行,公司 交易管理 实 行集中交易制 度,将公 司 所有投资组合 的投资决 策 过程和交易 执行过程 分开,各投资 组合的所 有 证券买卖活动 须通过集 中 交易室集中统 一完成。 该 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的范 围涵 盖一 级市 场分 销、 二 级市 场交 易和 公司 内部证 券分 配等 所有 投资 管理活 动; 以及 研究 、 授权、 决 策 和执 行等 投资 管理活 动的 各个 环节 。 公司建立研究 管理平台 向 所有投资部门 人员开放 , 确保各投资组 合公平获 得 研究资源,通 过 建立科学、制 衡的投资 决 策体系,加强 交易分配 环 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 实 时的行为监 控与及时 的分析评估, 保证公平 交 易原则的实现 。公司制 度 规定投资组合 投资的股 票 必须来源于 备选股票 库,重点投资 的股票必 须 来源于核心股 票库。在 公 司备选股票库 的基础上 , 各投资组合 应根据不 同投资组合的 投资目标 、 投资风格和投 资范围, 建 立不同投资组 合的备选 股 票库。公司 建立了严 格的投资授权 制度,投 资 组合经理在授 权范围内 独 立、自主、审 慎决策, 超 过投资权限 的操作需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1 页


要经过严格的 逐级审批 程 序。基金经理 不得兼任 投 资经理,且各 投资组合 的 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投资系统权限 要严格分 离 。针对公司旗 下所有投 资 组合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 交 易,由集中 交易室通 过投资 交易 系统 中的 公平 交易模 块, 按照 “ 价格 优 先、 时 间优 先、 比 例分 配 、 综合 平衡” 的原 则, 对于不同投资 组合同日 同 向买卖同一证 券的指令 自 动进行比例分 配。针对 以 公司名义开 展的场外 网下交 易 , 严 格按 照价 格 优先 、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在 各投资 组合 间进 行分 配 。 对于银 行间 市场 交易 、 交易所大宗交 易、非公 开 发行股票申购 、债券一 级 市场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涉及到 两个或以 上投资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 交易的情况, 各投资组 合 经理在交易前 独立确定 各 投资组合的 交易价格 和数量,集中 交易室按 照 价格优先、比 例分配的 原 则对交易结果 进行分配 。 监察稽核部 通过投资 交易系统对投 资交易过 程 进行实时监控 及预警, 对 非公开发行股 票申购、 以 公司名义进 行的债券 一级市场申购 的申购方 案 和分配过程进 行审核和 监 控,保证分配 结果符合 公 平交易的原 则,定期 针对旗下所有 投资组合 在 交易所公开竞 价交易中 的 同日同向、临 近交易日 同 向、反向交 易记录, 进行交 易时 机和 交易 价差 的专项 统计 分析 ,以 排查 异常交 易。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行《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 、 《红 塔 红土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公 平交易管理办 法》的规 定 ,通过制度、 流程和系 统 等在研究分 析、投资 决策、 交易 执行 等各 业务 环节严 格控 制, 公平 对待 旗下所 有投 资组 合。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各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分投资 类别(股 票 、债券)的收 益 率以及不同时 间窗内( 同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 同向交易的交 易价格未 发 现异常差异 ,各投资 组合间 不存 在违 背公 平交 易原则 的行 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 管理 人建 立了 《红 塔红土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交 易监 控 管 理办 法》 , 除完全 按照 有关 指数的构成比 例进行证 券 投资的投资组 合外,同 一 投资组合禁止 同日反向 交 易,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严格限制同 日反向交 易 。确因投资组 合的投资 策 略或流动性等 需要而发 生 的同日反向 交易,需 经严格 审批 并留 痕备 查。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与 基金 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 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中,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均 未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本基 金未 发生 可能 导致不 公平 交易 和 利 益输送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1 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 1-10 月 市场 资金 供给相 对宽 松, 资产 荒推 动资金 成本 一路 下滑 ,8 月中 债 10 年 期国 债收益 率下 跌 至 2.64% , 创下 2009 年 以来 新低 点。2016 年 11 月, 美国 总统 选举结 果揭 晓, 新任 总统的表态显 示,美国 治 国政策取向将 从科技转 向 传统制造业, 加息预期 升 温,上游原 材料价格 不断上涨,通 胀预期抬 头 ,利率回升, 同时债市 回 调。我国央行 货币政策 也 转向趋紧, 市场出现 阶段性 资金 荒。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市场 基金作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第一只 货币 基金 , 成 立于2016 年 年中 。 基 金成立初期, 以同业存 单 、银行协议存 款、银行 间 及交易所回购 为 主要投 资 标的,在保 证基金流 动性的 前提 下 , 均 匀安 排 资产到 期期 限 , 并 适当 增 加杠杆 提升 基金 收益 。 在2016 年 底出 现资 金荒 的情况 下, 人人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保持 了较 好的 流动 性,基 金规 模维 持稳 定。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止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 A 级份额 净值 收益 率 为1.2617% ,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0.8019% ;B 级 份额净 值收 益率 为1.4023%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0.8019%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债 券市 场面 临上 下 两难的 局面 , 收 益率 向上 向下大 幅波 动的 概率 都不 大。 首 先 在 经济 上,弱 复苏 补库 存带 动 PPI 仍然 处于 反弹 周期 ,而 且价格 的上 行已 经开 始向 终端传 导, 这使 得经 济政策持续收 紧,因此 价 格反弹的持续 性存疑, 半 年后经济继续 面临较大 下 行压力的概 率较大。 而美国总统特 朗普的职 务 交接流程也接 近尾声, 全 球债券市场的 压力大减 , 其次当前债 券的收益 率水平 已经 反应 了当 前经 济面的 预期 , 同 时中 国当 前债务 水平 仍然 较高 , 经 济增长 压力 仍然 较大 , 因此债券收益 率大幅上 向 的可能性不大 。而受短 期 内物价压力以 及金融去 杠 杆的影响, 债券收益 率也没 有大 幅下 行的 机会 , 在短 期内 看更 大的 可能 还是震 荡, 在策 略上 仍然 建议采 用短 久期 策略, 等待年 内物 价水 平的 高点 。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的 职责 分工 、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 作经 历的描 述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1 页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金 核 算及帐务处理 ;每日按 时 接收成交数据 及权益数 据 ,进行基金估 值。基金 会 计核算采用 基金管理 公司与托管银 行双人同 步 独 立核算、相 互核对的 方 式,每日就基 金的会计 核 算、基金估 值等与托 管银行进行核 对;每日 估 值结果必须与 托管行核 对 一致后才能对 外公告。 基 金会计除设 有专职基 金会计核算岗 外,还设 有 基金会计复核 岗位,负 责 基金会计核算 的日常事 后 复核工作, 确保基金 净值核 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 规 定,本公司针 对停牌股 票 、债券不活跃 市场报价 等 投资品种启用 特 殊估值 流程 ,由 基金 估值 小组确 定相 应证 券的 估值 方法。 估值小 组成 员 包 括公 司领 导、运 营部 门、 法律 、监 察稽核 部、 研究 部等 相关 人员。 (2) 基金 经 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的 程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公司启用 特 殊估值的流程 ,发表相 关 意见和建议, 与运营部 门 、公司领导、 研 究部相 关人 员共 同商 定估 值原则 和政 策。 (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 间存在 的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 的任何 定价 服务 的性 质与 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其提供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累计 分配 收益 2,902,602.21 元, 利 润分配 金额 、 方 式等 符合 相关法 规和 本基 金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4.8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所涉相关事项 的说明 - 4.9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相 关情 形。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1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工商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 人” ) 在对 红塔 红 土人人 宝货 币市 场基金 (以 下称 “本 基金 ” )的托 管过 程中 ,严 格遵 守《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及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 有 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 了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的投 资 运作进行了必 要的监督 , 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 、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以及 基金费用 开 支等方面进行 了认真地 复 核,未发现本 基金管理 人 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红塔红 土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本 托管人复核的 本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 表现、财务会 计报告、 投 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真实 、 准确、完整, 未发现有 损 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字 第61014670_H0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市场 基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1 页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红塔红 土人人宝货币市场 基金财 务报表, 包括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资产负 债表 , 自2016 年6 月2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的 利润 表及所 有 者权益(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 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红塔 红土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的责 任。 这种 责任 包括:(1) 按照 企业 会计 准 则的规 定 编制财 务报 表, 并使 其实 现公允 反映 ;(2) 设 计、 执 行和维 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 错误而导 致的重 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 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 务报表 发表审计 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规定执 行了审计 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 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 执行审计工作以对 财务报 表是否不 存在重 大错 报获 取合 理保 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 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 务报表 金额和披 露的审计证据。选 择的审 计程序取决于注册 会计师 的判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 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 财务报 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 部控制 ,以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 ,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发表意见。审计工 作还包 括评价基 金管理人选用会计 政策的 恰当性和作出会计 估计的 合理性, 以及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体 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 为发表审 计意见 提供 了基 础。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 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 照企业 会计准则 的规定 编制 , 公 允反 映了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自 2016 年6 月 2 日( 基金合 同 生效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果 和 净值变 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吴翠蓉


乌爱莉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03-27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人人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1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76,188,787.55 - 结算备 付金


593,636.36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33,493,954.21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3,493,954.21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67,010,554.72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567.50 - 应收利 息 7.4.7.5 448,630.91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48,856.33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177,786,987.5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7,378.79 - 应付托 管费


6,229.82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658.57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2,987.68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109,000.00 - 负债合 计


158,254.86 -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177,628,732.72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1 页


未分配 利润 7.4.7.10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77,628,732.72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77,786,987.58 -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A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人民 币 1.0000 元,A 类基 金份 额 8,330,807.01 份;B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人 民币 1.0000 元,B 类基 金份 额 169,297,925.71 份, 基 金份额 总额 合计 为177,628,732.72 份。 2、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6 年6 月 2 日生 效。 本基 金本 期 财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 系自 2016 年 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因 此,无 对比 期间 财务 报表 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人人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3,537,083.77 - 1.利息 收入


3,545,663.15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2,609,551.01 - 债券利 息收 入


503,076.54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33,035.60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8,579.38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8,579.38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7.4.7.13.5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7.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5 - - 股利收 益 7.4.7.16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7.4.7.17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8 - - 减: 二、费用


634,481.56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1 页


1.管 理人 报酬 7.4.9.2.1 372,067.15 - 2.托 管费 7.4.9.2.2 62,011.23 - 3.销 售服 务费 7.4.9.2.3 21,619.12 - 4.交 易费 用 7.4.7.19 - - 5.利 息支 出


212.53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12.53 - 6.其 他费 用 7.4.7.20 178,571.53 -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2,902,602.21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2,902,602.21 - 注: 本 基金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际 编制 期间 系 自2016 年 6 月 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因 此, 无对 比 期间财 务报 表数 据。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红塔 红土 人人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6 月 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422,737,903.22 - 422,737,903.22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 润) - 2,902,602.21 2,902,602.21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245,109,170.50 - -245,109,170.50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84,353,702.35 - 84,353,702.35 2. 基金 赎回 款 -329,462,872.85 - -329,462,872.85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 值减 少以 “-”号 填列) - -2,902,602.21 -2,902,602.21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177,628,732.72 - 177,628,732.7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1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 - -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 润) - - -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 值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 - - 注: 本 基金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际 编制 期间 系 自2016 年 6 月 2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因 此, 无对 比 期间财 务报 表数 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刘辉______














______ 许艺 然______














____ 李 志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红塔红土人人 宝货币市 场 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 理 委员会(以 下 简称“ 中国证 监会 ”)证 监许可[2016]757 号《 关 于准予红塔红 土人人宝货 币市场基金注 册的批 复》的 核准 ,由 红塔 红土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 称 “红 塔红 土基 金公 司”)自 2016 年 5 月 9 日至2016 年5 月27 日向 社 会公开 发行 募集 , 募 集期 结 束经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验证并出具安永 华明(2016) 验字第 61014670_H01 号 验资报告后,向 中国证监 会报送基金备案 材 料。 本基 金合 同 于2016 年6 月 2 日正 式生 效 。 本 基金 为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 , 存 续期限 不定 。 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 人为红塔 红 土基金公司, 注册登记 机 构为红塔红土 基金公司 , 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工 商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以 下 简称 “ 工商 银行 ”)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金 融工 具, 包括 现金 、 期限 在1 年 以内 (含1 年 ) 的银 行存 款、 债券回 购、 中央 银行 票据 、 同业 存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 含397 天 ) 的 债券、 非金 融企 业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1 页


债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 持 证券;中国证 监会、中 国 人民银行认可 的其他具 有 良好流动性 的货币市 场工具。如法 律法规或 监 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 资 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本基金 的业 绩 比 较基 准为 :同期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率 (税后 ) 。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 于 2017 年3 月28 日已 经本 基金 的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批准报 出。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 2016 年 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经营成 果和 净值 变 动情况 。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 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6 年6 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止 。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1 页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融 资产 分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及应 收款 项; 本基金 持有 的交 易性 金融 资产主 要为 债券 投资 ;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买入返售金融 资 产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 (2) 金融 负债 分类 本基金 的金 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时 归类 为交 易性 金融 负债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本基金持有的 金融负债 均 划分为其他金 融负债, 主 要包括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和各类应付 款 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 金融工具 合 同的一方时确 认一项金 融 资产或金融负 债,按照 取 得时的公允价 值 作为初 始确 认金 额。 取得 债 券投资 支付 的价 款中 包含 债券起 息日 或上 次除 息日 至购买 日止 的利 息, 单独确 认为 应收 项目 ;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等 相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 认金额 。 债券投资采用 实际利率 法 ,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 计 量,即债券投 资按票面 利 率或商定利率 每 日计提应收利 息,按实 际 利率法在其剩 余期限内 摊 销其买入时的 溢价或折 价 ;同时于每 一计价日 计算影子价格( 附注 7.4.4.5) ,以避免 债券投资 的摊 余 成本与公允 价值的差 异 导致基金资产 净值 发生重 大偏 离 。 应收 款项 和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 利率法 ,以 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计 量。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 酬已转 移时 , 终 止确 认该 金融资 产。 终止 确认 的金 融资产 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法 于交 易日 结转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估值采 用摊余成 本 法,其相当于 公允价值 。 估值对象以买 入成本列 示 ,按实际利率 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与折 价,在 其 剩 余期 限内 摊销 ,每日 计提 收益 或损 失; 本基金 不采 用市 场利 率和 上市交 易的 债券 和票 据的 市价计 算基 金资 产净 值; 本基金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具体 如下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1 页


1) 银行 存款 基金持 有的 银行 存款 以本 金列示 ,按 银行 实际 协议 利率逐 日计 提利 息。 2) 债券 投资 基金持有的附 息债券、 贴 现券购买时采 用实际支 付 价款(包含交易 费用)确定 初始成本,每 日 按摊余 成本 和实 际利 率计 算确定 利息 收入 。 3) 回购 协议 (1) 基 金持 有的 回购 协议( 封闭式 回购), 以成 本列 示 , 按实 际利 率在 实际 持有 期间内 逐日 计提 利息。 (2) 基 金持 有的 买断 式回 购 以协议 成本 列示 , 所 产生 的利息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计 提。 回购 期间对涉及的 金融资产 根 据其资产的性 质进行相 应 的估值。回购 期满时, 若 双方都能履 约,则按 协议进行交割 。若融资 业 务到期无法履 约,则继 续 持有现金资产 ;若融券 业 务到期无法 履约,则 继续持 有债 券资 产, 实际 持有的 相关 资产 按其 性质 进行估 值。 4) 其他 (1)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其 公允 价值 的,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价格 估值 。 (2)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 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 按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 标计算的基金 资产净值发生 重大偏离 , 从而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 的 利益产生稀释 和不公平 的 结果,基金 管理人于 每一估值日, 采用其他 可 参考公允价值 指标,对 基 金持有的估值 对象进行 重 新评估,即 “影子定 价” 。 当基 金资 产净 值与 影子价 格产 生重 大偏 离, 基金管 理人 应根 据相 关法 律法规 采取 相应 措施 , 使基金 资产 净值 更能 公允 地反映 基金 资产 价值 。 (3) 如 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 满足下列 条 件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 负 债以相互抵销 后的净额 在 资产负债表内 列 示: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 额 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 定 权利是当前可 执行的; 计 划以净额结 算,或同 时变现 该金 融资 产和 清偿 该金融 负债 。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 每 份基 金份 额面值 为人 民 币1.00 元 。 由于申 购和 赎回 引起的实收基 金份额变 动 分别于基金申 购确认日 及 基金赎回确认 日确认。 上 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 转入 基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 和转 出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1 页


7.4.4.8 损 益平 准金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 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 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 前支 取定期存 款,按协议规 定的利率 及 持有期重新计 算存款利 息 收入,并根据 提前支取 所 实际收到的 利息收入 与账面已确认 的利息收 入 的差额确认利 息收入损 失 ,列入利息收 入减项, 存 款利息收入 以净额列 示。 另外 ,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令 第 120 号 《货 币市 场 基金监 督管 理办 法 》 的 规 定, 自 2016 年 2 月1 日起, 如果 出现 因提 前支 取而导 致的 利息 损失 的情 形,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使用 风险准 备金 予以 弥补 , 风险准 备金 不足 的, 应当 使用固 有资 金予 以弥 补; (2) 债券利息 收入按实 际持 有期内逐日计 提。附息 债 券、贴现券购 买时采用 实 际支付价款( 包 含交易 费用)确 定初 始成 本 ,每日 按摊 余成 本和 实际 利率计 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3)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收入 ,按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的 摊余成本及实 际利率(当 实 际利率与合 同 利率差 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同 利率), 在回 购期 内 逐日计 提; (4) 债 券投 资收 益于 卖出 债 券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卖出 债券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 应收利 息及 相关 费用的 差额 入账 ; (5)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已 经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很 可能 流入 且金 额可 以可靠 计量 的 时候确 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3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 资产 净值 的0.0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销 售服 务费 A 类 基金 份 额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 逐日 计 提,B 类 基金 份 额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01%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4) 卖出回购 证券支出 ,按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的摊 余 成本及实际利 率(当实际 利 率与合同利 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 提;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 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应遵 循下 列原则 : (1)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 内的 每 份基金 份额 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1 页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为 红利再 投资 ,免 收再 投资 的费用 ; (3)“ 每日 分配 、 按 日支 付 ” 。 本基 金根 据每 日基 金 收益情 况 , 以 各类 基金 份 额的每 万份 基金 已实现收益为 基准,为 投 资人每日计算 当日收益 并 分配,每日进 行支付。 投 资人当日收 益分配的 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后第【3】 位按 去尾原则处 理;因去 尾形 成的余额进 行再次 分配, 直到 分完 为止 ; (4)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收益 情 况, 将当 日收 益全 部分 配 , 若 当日 已实 现收 益大 于 零时 , 为 投资 人 记正收 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小于零时 ,为投资 人 记负收益;若 当日已实 现 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 投资人 不记 收益 ; (5) 本基金每 日进行收 益计 算并分配时, 每日收益 支 付方式只采用 红利再投 资( 即红利转基 金 份额) 方式 , 投 资人 可通 过 赎回基 金份 额获 得现 金收 益; 投资 人在 当日 收益 支 付时 , 若 当日 净收 益 大于零,则增 加基金份 额 持有人基金份 额;若当 日 净收益等于零 时,则保 持 基金份额持 有人基金 份额不 变; 基金 管理 人将 采取必 要措 施尽 量避 免基 金净收 益小 于零 , 若 当日 基金净 收益 小于 零时 , 则缩减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基 金份额 ; (6) 当 日申 购的 基金 份额 自 下一个 交易 日起 , 享有 基 金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当日 赎回的 基金 份额 自下一 个交 易日 起, 不享 有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权 益; (7) 在 不违 反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同 的约 定以 及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无实 质性 不利影 响的 情 况 下,基 金管 理人 可调 整基 金收益 的分 配原 则和 支付 方式, 不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8)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4.12 分 部报 告 截至本报告期 末,本基 金 仅在中国大陆 境内从事 证 券投资单一业 务,因此 , 无需作披露的 分 部报告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 事 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1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期 无需 要说 明的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1) 营业 税、 增值 税、 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闭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免 征营 业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 围 , 由 缴 纳营业 税改 为缴 纳增 值税 。 对 证券 投资 基金( 封闭 式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 债券 的 转让收 入 免 征增 值税 ; 国 债、 地方 政府 债利 息 收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 利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 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含)以 后, 资管 产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产 品管理 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 按照 现行 规定 缴纳 增值 税。 对 资管 产品 在2017 年7 月 1 日前 运营 过程 中发生的增值 税应税行 为 ,未缴纳增值 税的,不 再 缴纳;已缴纳 增值税的 , 已纳税额从 资管产品 管理人 以后 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税 额中 抵减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1 页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自 2008 年10 月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7.4.8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红塔红 土基 金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工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红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红塔 证券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创新 投资 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北京市 华远 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红塔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9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 7.4.9.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9.1.1 股 票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股 票交易 。 7.4.9.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债 券交易 。 7.4.9.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1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回购 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债 券回购 交易 。 7.4.9.1.4 权 证交 易

















金 额单 位: 人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通过 关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的权 证交易 。 7.4.9.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单 位: 人 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6月2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当期佣 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无 应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7.4.9.2 关 联方 报酬 7.4.9.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72,067.15 -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90.16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1 页


客户维 护费 注:1 、 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的管 理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30% 年费 率计 提。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3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9.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62,011.23 - 注:1 、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 提, 按 月支 付。 基金 的托 管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0.05%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0.0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9.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6 月 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合计 红塔红 土基 金公 司 9,487.88 12,130.69 21,618.57 红塔证 券 0.39 - 0.39 合计 9,488.27 12,130.69 21,618.96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合计 注:本基金分 为不同的 类 别,适用不同 的销售服 务 费率。其中,A 类基金 份 额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 为0.25% ,B 类 基金 份额 销 售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01% 。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每 日计 提, 按 月支 付。 两类 基金份 额销 售服 务费 计提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1 页


H=E× 该基 金份 额的 年销 售 服务费 率/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该 类基 金应 计提 的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7.4.9.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9.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9.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6 年 6 月2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76,001,520.00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10,757,146.85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60,000,000.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26,758,666.85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15.0600%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 币 B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6 年6 月 2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1 页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注:1 、基 金管 理人 持有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的 交易 费用 按市场 公开 的交 易费 率计 算并支 付; 2、期 间申 购/买 入总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7.4.9.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红塔 红土 人人宝 货 币 A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深 圳 市 红 塔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008,986.02 0.5700% - -
































红 塔红 土 人人宝 货 币 B









































份 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北 京 市 华 远 集 团有限公司 10,142,338.71 5.7100% - - 注:其 他关 联方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的交 易费 用按 市场 公开的 交易 费率 计算 并支 付。 7.4.9.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 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工商银行 4,188,787.55 62,376.43 - - 注:本 基金 本期 的活 期银 行存款 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 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率 计息 。 7.4.9.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1 页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6 年6 月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份) 总金额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份) 总金额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未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7.4.9.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期 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7.4.10 期 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 本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7.4.10.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10.1.1 受限 证券 类别 :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 单位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7.4.10.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 单位 :张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7.4.10.1.3 受限 证券 类别 : 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 单价 数量 (单位 :份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无因 认购新 发/ 增发 证券 而于 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7.4.10.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10.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1 页


合计





- -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末 未持 有从事 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10.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注:本 基金 于本 期未 未持 有从事 交易 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11 有 助 于理 解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2)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33,493,954.21 18.84 其中: 债券 33,493,954.21 18.8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7,010,554.72 37.6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6,782,423.91 43.19 4 其他各项 资产 500,054.74 0.28 5 合计 177,786,987.58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比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1 页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原因 调整期 注:在 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基 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额 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20%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8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 期限( 天 数) 原因 调整期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货币 基金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未超 过 120 天。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40.4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5.6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19.1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8.44 -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1 页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20 天( 含) —397 天 (含 ) 26.18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99.81 -


8.4 报 告 期内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 况说 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存 续期 原因 调整期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货币 基金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 续期限 未超 过240 天。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998,677.48 2.81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998,677.48 2.81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28,495,276.73 16.04 8 其他 - - 9 合计 33,493,954.21 18.86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1621071 16 渤 海银 行 CD071 190,000 18,681,003.92 10.52 2 111611360 16 平安 CD360 100,000 9,814,272.81 5.53 3 160209 16 国开 09 50,000 4,998,677.48 2.81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1 页





8.7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069%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2415%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440%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负 偏离度 的绝 对值 未达 到0.25%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正 偏离度 的绝 对值 未达 到0.5% 。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数量( 份)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基金采用摊 余成本法 计 价,即计价对 象以买入 成 本列示,按票 面利率或 商 定利率并考虑 其 买入时的溢价 和折价, 在 其剩余存续期 内摊销, 每 日计提收益。 本基金采 用 固定份额净 值,基金 账面份 额净 值 为1.0000 元。 8.9.2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被监 管 部门立案调查 ,在报告 编 制日前一年内 未 受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 8.9.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1 页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567.50 3 应收利 息 448,630.91 4 应收申 购款 48,856.33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00,054.74


8.9.4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红塔 红土 人人 宝货 币 A 355 23,467.06 5,063,670.71 60.78% 3,267,136.30 39.22% 红塔 红土 人人 宝货 币 B 11 15,390,720.52 169,297,925.71 100.00% 0.00 0.00% 合计 366 485,324.41 174,361,596.42 98.16% 3,267,136.30 1.84% 注:1 、分级 基金机构/ 个 人投资者持 有份额占 总份 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属 分级基金, 比例的 分 母采用各自级 别的份额 , 对合计数,比 例的分母 采 用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的 合 计数(即期 末基金份 额总额 ) ; 2、户 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合 计=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期 末持有 人户 数合 计。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1 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红塔红 土人 人宝货 币A 2,665,909.18 32.0006% 红塔红 土人 人宝货 币B 0.00 0.0000% 合计 2,665,909.18 1.5008% 注:分级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人员持有基 金占基金 总 份额比例的计 算中,对 下 属分级基金 ,比例的 分母采用各自 级别的份 额 ,对合计数, 比例的分 母 采用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 的 合计数(即 期末基金 份额总 额) 。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A 50~100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B 0 合计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A 50~100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B 0 合计 50~10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A 红塔红 土人 人宝 货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6 月2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5,731,563.22 417,006,340.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总 申购 份额 5,439,166.25 78,914,536.10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1 页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总 赎回份 额 2,839,922.46 326,622,950.39 基金 合同生效 日起至报 告期期 末基金拆 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330,807.01 169,297,925.71 注:总申购份 额含红利 再 投、转换入及 分级份额 调 增份额,总赎 回份额含 转 换出及分级 份额调减 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未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如下 : 经公 司2016 年第 15 次办 公会审 议通 过, 拟 增聘 罗 薇女士 担任 红塔 红土 人人 宝货币 市场 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公 司已 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 在基 金业 协会完 成罗 薇基 金经 理注 册登记 ,并 于 2016 年6 月21 日进 行了 公告 。 基金托 管人 的专 门托 管部 门无重 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合 同生效 ,初次聘请 安永华 明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 )为本基金 提供 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 应支 付给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务 所(特殊普 通合伙) 的审 计费用为 50,000.00 元。 该 审计 机构为 本基 金 提供审 计服 务的 期间 为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16 年 6 月 2 日) 起到 本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1 页


报告期 末, 不满 一年 。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华创证券 1 - - - - - 注:1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租 用证券 机构 交易 单元 上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证 券经营机构的 注册资本 、 研究水平、财 务状况、 经 营状况、经营 行为以及 通 讯交易条件 作为基金 专用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 准 ,由研究部、 投资部及 交 易部对券商进 行考评并 提 出交易单元 租用及更 换方案 。 2、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合同 生 效,上 述租 用交 易单 元均 为本期 新增 租用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华创证券 - - 495,900,000.00 100.00% - - 注:1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 未发生 交易 所权 证交 易。 2、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交易 所基 金交 易。 11.8 偏 离度绝对值超 过 0.5% 的情况 项目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法定披 露报 刊 法定披 露日 期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存在偏 离度 绝对 值超 过0.5% 的情 况。 红塔红土人人宝货币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1 页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