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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货币(482002)

工银货币: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货币 市 场 基金2016 年年 度 报 告 摘
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七年三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9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48200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6 年3 月 20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5,202,263,922.0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力求在 保持 基金 资产 本金 稳妥和 良好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获得超 过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的稳 定收 益。 投资策 略 在确定 的利 率策 略和 期限 结构、 类属 配置 策略 下, 通 过 短期货 币市 场工 具的 投资 来获取 稳定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税后 6 个月 银行 定期 储蓄 存款利 率, 即 (1 -利 息税 率) ×6 个 月银 行定 期储 蓄存 款利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在所有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 是风 险相对 较低 的基 金产 品。 在一般 情况 下, 其风 险与 预期 收益均 低于 一般 债券 基金 , 也低于 混合 型基 金与 股票 型 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朱碧艳 田青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ianqing1.zh@ccb.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11-9999 010-6759509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27585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4,275,431,760.40 5,322,623,070.12 4,490,168,169.27 本期利 润 4,275,431,760.40 5,322,623,070.12 4,490,168,169.27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6670% 3.8287% 4.867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15,202,263,922.09 196,626,552,299.19 123,248,077,540.2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 所 列数字 。


3、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货币市 场基金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4、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5、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06 年3 月20 日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489% 0.0011% 0.3268% 0.0000% 0.3221% 0.0011% 过去六 个月 1.2853% 0.0009% 0.6536% 0.0000% 0.6317% 0.0009% 过去一 年 2.6670% 0.0008% 1.3000% 0.0000% 1.3670% 0.0008% 过去三 年 11.7862% 0.0030% 5.9890% 0.0018% 5.7972% 0.0012% 过去五 年 21.4148% 0.0033% 11.8254% 0.0019% 9.5894% 0.001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41.3533% 0.0063% 26.1332% 0.0019% 15.2201% 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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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06 年3 月20 日 生效 。 2、 按 基金 合同 规定 , 本基 金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三个 月内为 建仓 期 , 截 至报 告 期末本 基金 的各 项投 资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关 于 投资范围、投 资组合限 制 与禁止行为的 规定:本 基 金投资组合 的平均剩 余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不得 超过 180 天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 公司 发行 的短 期企 业债券 的比 例, 不 得 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除发生巨额 赎回的情 形 外,本基金的 投资组合 中 ,债券正回购 的资金 余额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3.2.3 过 去五 年基金 每年 净值 收 益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06 年3 月20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 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6 4,266,571,260.88 - 8,860,499.52 4,275,431,760.40


2015 5,321,489,569.72 - 1,133,500.40 5,322,623,070.12


2014 4,480,372,437.60 - 9,795,731.67 4,490,168,169.27


合计 14,068,433,268.20 - 19,789,731.59 14,088,222,99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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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99 只公 募基 金 —— 工银 瑞信 核心 价值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精选 平 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稳 健成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红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优质精 选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政 府债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工银 瑞 信产业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信用纯 债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用纯债两年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国际原 油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 工银 瑞信 保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 期支付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创新 动力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国企改革主 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战略转型主题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新 金 融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美 丽城 镇主 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总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新材 料新能源 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养老 产业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 金、工 银 瑞信丰盈回报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传媒 指数分级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农业产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生态 环 境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互联网 加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证 新能源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新蓝筹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 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瑞信 中 高等级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文 体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物流产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前沿 医疗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国家战略主 题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港深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瑞丰 纯债半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泰享三年 理 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安盈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恒享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新 焦点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现 代服务业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新得益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新得润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新 增 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新生利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新增益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银和 利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瑞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瑞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恒丰纯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恒 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国债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可转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丰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如意货币市 场基金,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规模 逾4600 亿元 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魏欣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2011 年 4 月 20 日 - 12 2005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2011 年 4 月 20 日 至今 ,担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经理 任 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 8 月 22 日至 今, 担任工 银瑞 信 7 天 理 财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2 年10 月 26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14 天 理财 债券 型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9 月23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现 金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10 月 22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添 益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5 月26 日起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新 财 富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5 月26 日起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双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5 年 5 月 29 日 起至 今, 担任 工 银 丰 盈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 6 月 19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 财 富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11 月 22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新 得 益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12 月 7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 瑞 信 新 得 润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新 增 利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年12 月29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新 增 益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银 和 利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新 生 利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杜海涛 副总经 理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1 月7 日 - 19 先 后 在 宝 盈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招 商 现 金 增 值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06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现任 副总 经理, 兼 任 工 银 瑞 信 资 产 管 理 ( 国 际 ) 有 限 公司董 事;2006 年 9 月21 日至2011 年 4 月 21 日 ,担 任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 2010 年8 月16 日至2012 年1 月 10 日, 担任 工银 双 利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07 年 5 月 11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1 年8 月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添 颐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2 年6 月21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纯 债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3 年 1 月 7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经理;2013 年 8 月 14 日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 担任 工银 月 月 薪 定 期 支 付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10 月 31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添 福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4 月17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总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王朔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3 年11 月 11 日 - 6 2010 年加 入工 银瑞 信 , 现 任 宏 观 市 场 货 币 研 究 主 管 、 基 金经理 。2013 年11 月 11 日至 今, 担任 工 银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4 年 1 月 27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 薪 金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7 月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添 益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7 月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现 金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6 年 12 月 23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如 意 货 币 市 场基 金基金 经理 。 谷衡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 9 月 30 日 - 11 先 后 在 华 夏 银 行 总 行 担 任 交 易 员 , 在 中 信 银 行 总 行 担 任 交易员 ;2012 年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监;2012 年 11 月 13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瑞信14 天理 财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金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瑞 信60 天 理财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3 月28 日至2015 年1 月19 日 , 担 任 工 银 安 心 场 内 实 时 申 赎 货 币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9 月3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5 年 7 月 10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财 富 快 线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5 年 12 月 14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 添 福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安 盈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丰 益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 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 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 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 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 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 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按照时间 优 先、价格优先 的原则, 本 公司在本报告 期内对满 足 限价条件且 对同一证 券有相同交易 需求的基 金 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 系 统中的公平交 易模块进 行 操作,实现 了公平交 易;且 未发 生当 日反 向交 易、交 叉交 易和 清算 不到 位的情 况。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 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况 有 11 次 。投 资 组合经 理因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策略 而发 生同 日反 向交 易,未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6 年经 济整 体处 于区 间 运行走 势, 上半 年在 地产 销售火 热情 形下 带动 需求 端短期 回暖 , 上 游原材料和中 游工业品 价 格出现复苏上 涨态势, 虽 然下半年地产 调控出台 后 需求端相对 上半年出 现一定回落, 但是在供 给 侧改革下工业 企业库存 处 于较低水平, 对于工业 品 价格有明显 支撑,并 带动工业企业 利润不断 回 暖,使得制造 业投资在 年 底出现小幅回 升。价格 方 面今年通胀 中枢相较 去年出 现一 定幅 度抬 升, 大宗资 源品 和农 产品 的接 连上涨 使得 年 底 CPI 重回2% 以上 , 并 且在 工业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品价格 回升 情形 下PPI 上 升明显 。 货 币政 策方 面央 行态度 相 较 2015 年 偏中 性 和谨慎 , 主 要通 过组 合工具投放维 持货币市 场 相对平稳,同 时在年末 金 融机构负债端 出现一定 问 题下,货币 市场利率 和债券 收益 率均 出现 了较 大幅度 的上 行。 至年 末,7 天回购 利率与 2015 年末 持平于 2.39% ,年 中 高点曾 至 4.05% ,一 年期 AAA 短融 收益 率上 涨 104bp 至 3.91% , 一年 期国 开债 收益率 上涨 78bp 至 3.18% 。 回顾2016 年, 本基 金通 过 对客户 需求 以及 对于 宏观 经济和 货币 市场 的判 断, 在充分 考虑 到客 户在月末和季 末的流动 性 要求之后,在 久期上调 整 较为灵活,以 在利率波 动 周期中为客 户获取更 多的超额收益 ,并且通 过 对存款和债券 配置的时 点 安排,不断地 增厚组合 收 益率,并维 持了一定 杠杆水 平, 准备 了充 分的 现金流 来应 对各 关键 时点 的资金 波动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收 益率 为 2.6670% ,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为 1.3000%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7 年, 短期 内经 济 在制造 业企 稳情 形下 运行 相对稳 健, 并且 价格 指数 在大宗 商品 价格 和油价上涨情 形下会继 续 上升,但是从 整个中长 期 趋势来看,地 产销售下 行 对后续地产 投资会有 影响,中期需 求端可能 出 现一定下行。 货币政策 方 面在国内金融 去杠杆和 外 部资本流出 仍有压力 情形下,仍将 运用组合 工 具投放维持货 币市场松 紧 适度状态。我 们预计货 币 市场利率和 债券收益 率中枢 相 较2016 年 有所 提 升,并 且波 动会 加大 。 本基金 将 在2017 年 维持 中 性久期 水平 , 积极 为客 户 创造超 额收 益 , 并 合理 控 制杠杆 水平 , 以 充分保证组合 的流动性 , 做好现金流安 排,为 各 关 键时点的规模 波动做好 准 备,同时仍 会不断地 积极把 握存 款和 债券 配置 机会, 在确 保组 合流 动性 安全的 前提 下, 力争 不断 提高组 合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 、 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 之日起 每个 开放 日将 实现 的基金 净收 益 (或 净损 失 ) 分 配给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参 与下一日 基 金收益分配, 并按月结 转 到投资者基金 账户,使 基 金份额净值 始终保持 1.0000 元 。收 益分 配的 方 式约定 为红 利再 投资 。 2 、 本 基 金 于 本 报 告 期 间 累 计 应 分 配 利 润 4,275,431,760.40 元 , 累 计 分 配 收 益 4,275,431,760.40 元。 其 中期末 应付 利润 将于 下一 工 作日 结转 至实 收基 金。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中 国建设银 行 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了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其他 有关 规定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全 尽职 尽 责地履 行了 基金 托管 人应 尽的义 务。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本 托管人按 照 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 同 、托管协议和 其他有关 规 定,对本基金 的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的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 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 督,未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配 的金 额 为4,275,431,760.40 元。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 审查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 标、净值 表 现、利润分配 情况、财 务 会计报告、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 字 第60802052_A02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全 体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工 银瑞 信货币 市场 基金 财务 报表 ,包 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 负债 表,2016 年 度的 利润 表和 所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 动表 以及 财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 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 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种 责 任 包括 : (1)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使 其 实 现公 允 反 映; (2 ) 设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 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 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 计 程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报 表金 额 和 披 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 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 公允列报相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 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 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 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工 银瑞信 货币 市场 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6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骏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87,178,664.10 136,980,393,990.70 结算备 付金


13,029,587.33 102,904,839.24 存出保 证金


10,379.37 14,911.6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5,674,601,596.09 61,015,674,197.69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5,674,601,596.09 60,855,674,197.6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160,000,000.00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0,858,524,227.91 3,122,885,222.4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516,910,139.94 1,437,721,868.4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144,076,873.83 1,410,897,092.36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资产总 计


122,994,331,468.57 204,070,492,122.4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7,697,446,416.29 7,278,709,4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50,091.20 528,125.63 应付赎 回款


3,219,359.36 39,546,941.1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30,589,925.29 52,798,798.90 应付托 管费


9,269,674.29 15,999,636.0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3,174,185.81 39,999,090.13 应付交 易费 用


408,890.69 597,686.68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3,767,816.97 879,457.70 应付利 润


23,411,886.58 14,551,387.06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29,300.00 329,300.00 负债合 计


7,792,067,546.48 7,443,939,823.3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15,202,263,922.09 196,626,552,299.19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5,202,263,922.09 196,626,552,299.1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22,994,331,468.57 204,070,492,122.49 注: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为 2006 年3 月 20 日。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15,202,263,922.09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671,661,991.97 6,527,366,571.33 1.利息 收入


5,610,992,386.06 6,313,138,992.5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164,412,910.96 4,958,812,785.21 债券利 息收 入


1,331,773,991.56 1,289,306,382.7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2,335,556.15 2,009,215.76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12,469,927.39 63,010,608.83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60,669,590.66 214,226,120.4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0,669,590.66 214,226,120.4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15.25 1,458.33 减: 二、费用


1,396,230,231.57 1,204,743,501.21 1.管 理人 报酬


534,661,546.92 482,326,422.71 2.托 管费


162,018,650.45 146,159,521.99 3.销 售服 务费


405,046,626.23 365,398,805.05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293,884,004.65 210,216,656.6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93,884,004.65 210,216,656.61 6.其 他费 用


619,403.32 642,094.85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4,275,431,760.40 5,322,623,070.1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号填 列) 4,275,431,760.40 5,322,623,070.1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货币 市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196,626,552,299.19 - 196,626,552,299.19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4,275,431,760.40 4,275,431,760.40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数(本 期利 润)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81,424,288,377.10 - -81,424,288,377.10 其中 : 1. 基金 申购 款 754,372,480,772.37 - 754,372,480,772.37 2. 基金赎回 款 -835,796,769,149.47 - -835,796,769,149.47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4,275,431,760.40 -4,275,431,760.40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115,202,263,922.09 - 115,202,263,922.0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123,248,077,540.26 - 123,248,077,540.26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本 期利 润) - 5,322,623,070.12 5,322,623,070.1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73,378,474,758.93 - 73,378,474,758.93 其中 : 1. 基金 申购 款 1,173,653,020,359.83 - 1,173,653,020,359.83 2. 基金赎回 款 -1,100,274,545,600.90 - -1,100,274,545,600.90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列 ) - -5,322,623,070.12 -5,322,623,070.12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 196,626,552,299.19 - 196,626,552,299.1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06 年3 月20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朱 碧艳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 ( 以下简 称 “本 基金 ” ) , 系 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 国证监 会” ) 证监 基金 字 (2006 )22 号文 《 关于 同意 工银瑞 信货 币市 场基 金募 集的批 复 》 的 核准 , 由基金 管理 人工 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向社 会公 开发行 募集 ,基 金合 同 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正 式生效 ,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 模为 8,839,895,811.44 份 基金份 额 。 本 基金 为契 约 型开放 式 , 存 续期 限 不定。本基金 的基金管 理 人和注册登记 机构均为 工 银瑞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货币市 场基金管 理 暂行规定》和 《工银瑞 信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为现 金; 通知存 款;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 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 ) 的 债券 ; 期 限在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限 在 1 年 以内 ( 含 1 年)的中央 银行票据 ; 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 银 行认可并允许 货币市场 基 金投资的其 他具有良 好流动 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税 后六 个月 银行 定期 储蓄存 款利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 第5 号 《 货币市 场基 金信 息披 露特 别规定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6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 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 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 含) 以后 , 资 管产 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 产品管 理人 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按 照现 行规 定缴 纳增 值税。 对资 管产 品在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 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 的 ,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 品管理 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7.4.6.2 企 业所 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月 31 日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534,661,546.92 482,326,422.71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125,573,899.40 135,143,902.77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3%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33%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62,018,650.45 146,159,521.99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1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65,066,270.13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99,724,428.02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274,357.77 合计 367,065,055.92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93,274,700.19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34,528,999.62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915,362.93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合计 330,719,062.74 注: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73,251,992.01 2,189,900,688.07 - - 10,433,450,000.00 1,326,534.07 中国工商 银行间股 份有限公 司 - 1,695,271,441.11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 金额 利息 收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723,606,317.85 2,001,545,956.73 - - 13,253,400,000.00 3,648,411.34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06 年 3 月 20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824,240,307.52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1,594,209,205.19 2,395,722,873.97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2,340,000,000.00 1,571,482,566.45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78,449,512.71 824,240,307.52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07% 0.42% 注: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含红 利再 投、 转换 入份 额;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瑞 士 信 贷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 - - 2,288,120,752.73 1.16% 工 银 瑞 信 投 资 管 理 有限公司 242,998,351.17 0.21% 117,283,198.12 0.06%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 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67,178,664.10 469,581.89 6,393,990.70 506,980.86 注:1 、本 报告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 本期) 仅为 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2、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报 告期 末余额 仅为 活期 存款 , 利 息收入 (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 仅 为活 期存 款利 息 收入; 3、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 金托管 人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承 销期 内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 2016 年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 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6,600,391,103.25 元 ,是 以如 下债 券 作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11693042 16 包商银 行 CD019 2017 年 1 月 3 日 98.91 2,000,000 197,822,236.10 111682257 16 杭州银 行 CD210 2017 年 1 月 3 日 98.13 4,200,000 412,135,279.47 160304 16 进出04 2017 年 1 月 6 日 99.94 6,550,000 654,578,527.04 011698038 16 同方 SCP003 2017 年 1 月 3 日 99.98 200,000 19,996,179.15 011698443 16 万华化 学 SCP002 2017 年 1 月 3 日 99.97 100,000 9,996,598.37 140201 14 国开01 2017 年 1 月 5 日 100.12 10,500,000 1,051,254,031.45 111610662 16 兴业 CD662 2017 年 1 月 4 日 97.91 3,500,000 342,690,452.18 111693834 16 包商银 行 CD029 2017 年 1 月 6 日 98.74 1,200,000 118,484,973.68 140304 14 进出04 2017 年 1 月 6 日 100.36 500,000 50,181,579.20 140302 14 进出02 2017 年 1 月 6 日 100.34 600,000 60,206,495.18 160201 16 国开01 2017 年 1 月 6 日 100.00 3,100,000 309,992,756.80 140424 14 农发24 2017 年 1 月 3 日 100.66 500,000 50,329,425.26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011698304 16 大唐发 电 SCP005 2017 年 1 月 3 日 99.95 900,000 89,952,167.80 120233 12 国开33 2017 年 1 月 6 日 100.09 5,000,000 500,435,699.66 150302 15 进出02 2017 年 1 月 3 日 100.09 1,500,000 150,128,023.37 111694262 16 广州农 村商业银 行 CD086 2017 年 1 月 6 日 98.65 450,000 44,390,582.46 150408 15 农发08 2017 年 1 月 3 日 100.35 4,000,000 401,391,309.11 140401 14 农发01 2017 年 1 月 6 日 100.15 1,900,000 190,280,578.22 011698886 16 联通 SCP007 2017 年 1 月 3 日 99.93 2,100,000 209,844,772.39 120223 12 国开23 2017 年 1 月 6 日 99.87 2,700,000 269,660,420.62 011698993 16 龙源电 力 SCP016 2017 年 1 月 3 日 99.93 3,000,000 299,782,354.09 011606005 16 电网 SCP005 2017 年 1 月 3 日 99.92 5,000,000 499,609,383.47 160204 16 国开04 2017 年 1 月 3 日 100.00 1,500,000 150,004,468.79 111694257 16 华融湘 江银行 CD033 2017 年 1 月 3 日 98.65 3,200,000 315,666,363.97 111694085 16 长沙银 行 CD062 2017 年 1 月 6 日 98.65 4,000,000 394,596,272.87 160209 16 国开09 2017 年 1 月 6 日 99.96 2,500,000 249,890,060.31 合计





70,700,000 7,043,300,991.01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为 人民 币 494,300,000.00 元 ,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要 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内 持有 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的 债券 和/ 或在 新质 押 式回购 下转 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应收申 购款、应 收 利息、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 款等,因其 剩余期限 不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25,674,601,596.09 元 , 无属于 第一 层级 及第 三层 次的余 额(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 二层 次人 民 币61,015,674,197.69 元 ,无属 于第 一层 次及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 告期持有 的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 无 由第 一层 次转 入 第二层 次的 金额 (2015 年 度: 无 ) , 无 由第 二 层次转 入第 一层 次的 金额 (2015 年 度: 无) 。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2015 年 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5,674,601,596.09 20.87 其中: 债券 25,674,601,596.09 20.8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0,858,524,227.91 16.9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4,800,208,251.43 60.82 4 其他各项 资产 1,660,997,393.14 1.35 5 合计 122,994,331,468.57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8.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7.3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7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7,697,446,416.29 6.6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602,755,313.04 0.52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 说明 报告期 内组 合债 券正 回购 资金余 额无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20% 的 情况 发生 。 8.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 告 期 末 投 资 组 合 平 均 剩 余 期 限














10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4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72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货币 市场 基金 监督 管理 办法》 (证 监会 令 第120 号, 以 下简 称 《 管理 办法 》 ) 自 2016 年2 月1 日起施 行, 《管 理办 法》 要求货 币市 场基 金投 资组 合的平 均剩 余期 限不 得超 过 120 天, 根据 与 此 同时公布的 《关于实 施<货 币市场基金 监督管理 办法> 有关问题的 规定》, 此前 货币市场基 金已经 持有的金融工 具及比例 不 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 的 ,应在《管理 办法》施 行 之日起一年 内调整。 工银货币基金 按照《管 理 办法》及相关 规定,逐 渐 调整组合的平 均剩余期 限 ,截至本报 告期末平 均剩余 期限 已降 低 到120 天以内 ,符 合法 律法 规要 求。 8.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 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26.01 6.68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1.94 -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6.5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20 天 0.9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 —397 天 (含 ) 49.8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5.32 6.68


8.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金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存续期 限未 超 过240 天。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519,049,747.97 0.45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493,254,130.87 4.7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493,254,130.87 4.77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138,372,512.64 2.72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6,523,925,204.61 14.34 8 其他 - - 9 合计 25,674,601,596.09 22.29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的 面值 和折 溢价 。 8.6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1615387 16 民生CD387 30,000,000 2,934,233,447.23 2.55 2 111610662 16 兴业CD662 20,000,000 1,958,231,155.34 1.70 3 160201 16 国开 01 16,100,000 1,609,962,382.09 1.40 4 111617321 16 光大CD321 15,500,000 1,516,188,683.74 1.32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5 140201 14 国开 01 10,500,000 1,051,254,031.45 0.91 6 111681741 16 杭 州银 行 CD204 9,900,000 982,388,644.93 0.85 7 111693699 16 重 庆农 村 商行 CD061 9,900,000 977,942,199.45 0.85 8 111609372 16 浦发CD372 7,500,000 744,917,496.17 0.65 9 160304 16 进出 04 7,100,000 709,543,136.18 0.62 10 111694652 16 广 州农 村 商业银 行 CD097 5,500,000 541,867,801.99 0.47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8.7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77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890%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334% 注:上 表中 “偏 离情 况” 根据报 告期 内各 交易 日数 据计算 。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说 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负偏离 度的 绝对 值未 达 到0.25%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 况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正偏离 度的 绝对 值未 达 到0.5% 。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9.1


本基金 采用 固定份 额净 值, 基金账 面份 额净值 始终 保持为 人民 币 1.0000 元。 本 基金 估值采 用摊 余成本 法, 即估值 对象 以买入 成本 列示, 按票 面利率 或商 定 利 率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期 限内 按实际 利率 法摊销 ,每 日 计 提收 益或损 失。 8.9.2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未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9.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39 页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0,379.3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516,910,139.94 4 应收申 购款 1,144,076,873.83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660,997,393.14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2,106,450 54,690.24 34,083,815,051.17 29.59% 81,118,448,870.92 70.41%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59,358,223.87 0.05%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1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39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6 年3 月 20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8,839,895,811.4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96,626,552,299.1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754,372,480,772.37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835,796,769,149.47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15,202,263,922.09 注:1. 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告 期期 间基 金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管 理人 于2016 年1 月30 日 发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江明波 先生 、杜 海涛 先生 、赵紫 英女 士自 2016 年 1 月 2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 总经理 。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 支付给 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 务所 ( 特殊普 通合伙) 审 计费用 壹拾贰 万元整,该 审计 机构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39 页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1 - - - - - 申万宏源 1 - - - -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 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 佣金 率、 双方 的权 利义务 等, 经签 章有 效。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商 提供的综 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求 ,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托 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租 用 其交易 席位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39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申万宏源 161,614,400.00 100.00% 288,902,700,000.00 100.00% - -


11.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无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