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银 瑞 信 纯债 债 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七年三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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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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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纯 债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40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5 月16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192,788,637.0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402 000403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8,277,754,071.07 份 915,034,565.9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 争实 现 超过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 资 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产品 的主 要投 资策 略包 括: 久 期策 略、 类属 配置 策略、 期限 结构 策略 及 证 券
选择策 略,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发 掘和 利用 市场失 衡提 供的 投资 机 会 ,
实现组 合资 产的 增值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 财富 )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风 险水 平低 于混 合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 , 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吴荣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21-62677777-213117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011693@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61
传真 010-66583158 021-6253582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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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5 月 16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B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B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350,076,284.
97
170,272,866
.72
142,451,810
.27
181,998,909
.11
8,356,256.
97
18,573,719
.72
本
期
利
润
31,947,821.6
2
188,203,398
.00
166,344,933
.95
220,479,984
.36
10,389,182
.31
24,846,183
.32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0043 0.0529 0.1213 0.1167 0.0631 0.0487
本
期
1.55% 1.07% 12.97% 12.44% 8.70% 8.50%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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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2051 0.1908 0.1579 0.1498 0.0540 0.0523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10,325,464,6
47.79
1,128,348,5
55.26
5,245,459,3
01.15
4,496,312,4
55.06
108,770,20
8.93
221,124,01
7.17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净
1.247 1.233 1.228 1.220 1.087 1.08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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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5 月16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纯 债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65% 0.22% -1.48% 0.15% -1.17% 0.07%
过去六 个月 -0.48% 0.16% 0.27% 0.11% -0.75% 0.05%
过去一 年 1.55% 0.13% 1.85% 0.09% -0.30%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24.70% 0.22% 16.39% 0.10% 8.31% 0.12%
工银纯 债债 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76% 0.22% -1.48% 0.15% -1.28% 0.07%
过去六 个月 -0.64% 0.16% 0.27% 0.11% -0.91% 0.05%
过去一 年 1.07% 0.13% 1.85% 0.09% -0.78%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
23.30% 0.22% 16.39% 0.10% 6.91% 0.12%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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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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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5 月16 日 生效 。
2、按基金合同 规定,本 基 金建仓期为 6 个月。 截至 报告期末,本 基金的各 项 投资比例符 合基金
合同关于投资 范围及投 资 限制的规定: 本基金投 资 于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金 融 工具,包括 国债、地
方政府债、金 融债、央 行 票据、中期票 据、次级 债 、企业债、公 司债、可 分 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
部分、资产支 持证券、 短 期融资券、银 行存款、 债 券回购等固定 收益类金 融 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 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本 基 金不直接在二 级市场买 入 股票、权证 等权益类
资产,也不参 与一级市 场 新股申购和增 发新股, 可 转债仅投资二 级市场可 分 离交易可转 债的纯债
部分; 本基 金债 券资 产占 基金资 产的 比例 不低 于 80%, 现 金及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不 低 于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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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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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4 年5 月16 日 生效 ;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 基金 自成 立以 来未 实施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99 只公 募基 金 —— 工银 瑞信 核心 价值 混合型 证券 投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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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基金、工银 瑞信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精选 平 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稳 健成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红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优质精 选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政 府债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工银 瑞 信产业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信用纯 债 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用纯债两年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国际原 油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 工银 瑞信 保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 期支付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创新 动力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国企改革主 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战略转型主题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新 金 融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美 丽城 镇主 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总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新材 料新能源 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养老 产业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 金、工 银
瑞信丰盈回报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传媒 指数分级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农业产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生态 环 境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互联网
加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证 新能源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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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新蓝筹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 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瑞信 中 高等级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文 体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物流产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前沿 医疗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国家战略主 题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港深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瑞丰 纯债半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泰享三年 理 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安盈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恒享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新 焦点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现 代服务业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新得益
混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新得润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新 增 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新生利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新增益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银和
利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瑞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瑞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恒丰纯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恒 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国债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可转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丰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如意货币市 场基金,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规模
逾4600 亿元 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陆欣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 6 月
18 日
- 11
先 后 在中 国银 行担 任
债 券 交易 员, 在光 大
保 德 信基 金管 理公 司
担 任 固定 收益 副总 监
兼基金 经理 。2014 年
加 入 工银 瑞信 ,现 任
固 定 收益 部副 总监 。
2014 年 6 月 18 日至
今 , 担任 工银 纯债 债
券 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4 月 17 日至
今 , 担任 工银 瑞信 纯
债 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11 月 13 日 至今 ,担
任 工 银目 标收 益一 年
定 期 开放 债券 型基 金
基金经 理 ; 2015 年12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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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中 高等 级信 用债 债
券 型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今 , 担任 工银 瑞信 瑞
丰 纯 债半 年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2016 年 5
月 5 日 至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泰 享三 年理 财
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2016 年 5
月 31 日至 今 , 担 任工
银 瑞 信恒 享纯 债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 2016 年8 月25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瑞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6 年 12 月 16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国 债纯 债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 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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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 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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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 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 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 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 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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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常 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况 有 11 次 。投 资
组合经 理因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策略 而发 生同 日反 向交 易,未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国内方 面, 2016 年我 国经 济继 续 L 型 走势 , 物 价由 于食品 价格 的上 涨出 现小 幅回升 , 但 是PPI
在黑色系的带 动下出现 大 幅上行。在经 济略有企 稳 的情况下,央 行继续实 行 了稳健的货 币政 策,
保持金融系统 的流动性 合 理稳定。世界 经济仍处 于 国际金融危机 后的深度 调 整期。主要 经济体经
济走势 进一 步分 化, 美国 积极迹 象继 续增 多, 联储 在12 月份 如期 加息 ; 欧 元 区复苏 基础 尚待 巩固 ,
英国脱欧对欧 洲经济造 成 长期的负面影 响;日本 经 济温和复苏但 仍面临通 缩 风险,部分 新兴经济
体实体 经济 面临 较多 困难 。
2016 年 债券 市场 总体 呈现 大幅震 荡,10 年 国债 收益 率从年 初 3.0% 附 近到 3 季 度一路 下行 到
2.60% 附近 ,但 是四 季度 债 券市场 大幅 调整 ,10 年 国 债收益 率最 高上 行 到 3.4% 附近。 同期 限金 融
债收益 率波 动幅 度更 大一 些;信 用债 券收 益率 也呈 现大幅 波动 ,整 体收 益率 波动区 间 超 100BP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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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纯 债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根据宏 观经 济和 通胀 形势 的变化 , 在2016 年 波段 操 作债券 , 灵 活调
整久期 ,争 取获 得较 好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 银纯债债 券 A 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1.55% ,工银纯债债 券 B 份额 净值增长率 为
1.07%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为 1.8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7 年, 宏观 经济 在 短期企 稳后 仍将 在底 部徘 徊。 首先 , 在 整体 宏观 经 济去产 能的 大背
景下,长期经 济增长中 枢 处于下降通道 ;其次, 中 期产业结构调 整和地产 限 购 等调控政 策也不支
持经济增速有 大幅的上 行 ;最后,海外 经济增长 的 不平衡对外需 的提振也 将 比较有限。 由于经济
增速和 通胀 水平 在2017 年 出现大 幅上 行的 可能 性较 小,央 行仍 将继 续实 行中 性的稳 健货 币政 策,
短期利率水平 有望维持 稳 定,但是继续 下降的空 间 也较小。在短 端利率水 平 稳定的情况下 ,2017
年债券 市场 有望 迎来 超跌 后的反 弹, 如果 通胀 出现 超预期 下降 , 不 排除 中长 期债券 出现 大幅 上 涨。
基于以 上对 基本 面的 判断 , 我们预 计 2017 年资 金利 率 将在高 位有 所下 降, 但在 金 融杠杆 偏高 、
汇率波 动加 大、 以及 资金 流出新 兴市 场等 冲击 下,2017 年 货币 市 场 波动 将有 所加大 。债 券方 面,
在未来基本面 平稳,通 胀 低位盘整的情 况下,预 计 债券收益率将 有所下降 。 考虑到目前 利率已经
处于高 位, 本基 金将 维持 中长久 期, 继续 提高 组合 的信用 资质 ,保 持较 高的 杠杆比 例。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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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严 格 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诚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 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 损 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基金管理人 在
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收 益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方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 复核 和审 查, 未发 现其存 在任 何损 害本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 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真 复核了本 年 度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收益 分配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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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 字 第60802052_A37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 信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工 银 瑞 信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财 务 报
表, 包 括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2016 年 度的利 润表
和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 (1 ) 按 照企 业 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 (2 ) 设 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工 银瑞信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6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
骏
贺
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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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70,515,149.74 27,727,051.61
结算备 付金
52,016,209.14 49,342,568.03
存出保 证金
361,698.93 469,217.1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735,816,249.60 8,553,380,251.61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4,735,816,249.60 8,553,380,251.6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1,016,301,596.15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33,581,270.15 102,937,605.2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278,755.72 20,559,771.59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5,294,569,333.28 9,770,718,061.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560,800,000.00 523,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68,809,410.38 16,313,402.79
应付赎 回款
669,486.12 4,860,956.7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351,048.50 4,374,132.95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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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托 管费
2,100,299.55 1,249,752.2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58,900.81 1,256,997.67
应付交 易费 用
51,128.00 53,708.3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306,372.77 1,734.70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09,484.10 312,619.72
负债合 计
3,840,756,130.23 28,946,305.1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9,192,788,637.03 7,959,505,894.66
未分配 利润
2,261,024,566.02 1,782,265,861.5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1,453,813,203.05 9,741,771,756.2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5,294,569,333.28 9,770,718,061.40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4 年5 月16 日。
2、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9,192,788,637.03 份, 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为人 民 币1.247 元 ,份 额总额 为 8,277,754,071.07 份;B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民 币 1.233 元,
份额总 额 为915,034,565.96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13,741,821.56 450,318,453.65
1.利息 收入
524,255,256.32 179,179,936.4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594,800.47 2,635,938.70
债券利 息收 入
508,724,629.02 175,675,591.1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931,426.83 868,406.52
其他利 息收 入
4,400.00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84,313,742.10 202,478,210.3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84,313,742.10 202,478,210.3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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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00,197,932.07 62,374,198.9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5,370,755.21 6,286,107.93
减: 二、费用
193,590,601.94 63,493,535.34
1.管 理人 报酬
96,443,813.43 27,052,305.69
2.托 管费
27,555,375.24 7,729,230.14
3.销 售服 务费
17,805,801.00 8,937,041.55
4.交 易费 用
260,081.78 130,247.27
5.利 息支 出
51,030,055.85 19,150,640.1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1,030,055.85 19,150,640.11
6.其 他费 用
495,474.64 494,070.58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220,151,219.62 386,824,918.3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220,151,219.62 386,824,918.3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5 月16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959,505,894.66 1,782,265,861.55 9,741,771,756.2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220,151,219.62 220,151,219.6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233,282,742.37 258,607,484.85 1,491,890,227.2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9,516,087,228.92 7,472,472,343.31 36,988,559,572.23
2. 基金 赎回 款 -28,282,804,486.55 -7,213,864,858.46 -35,496,669,345.01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192,788,637.03 2,261,024,566.02 11,453,813,203.0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03,854,210.75 26,040,015.35 329,894,226.1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386,824,918.31 386,824,918.3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7,655,651,683.91 1,369,400,927.89 9,025,052,611.80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5,347,671,718.74 2,796,217,268.68 18,143,888,987.42
2. 基金 赎回 款 -7,692,020,034.83 -1,426,816,340.79 -9,118,836,375.62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959,505,894.66 1,782,265,861.55 9,741,771,756.2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4 年5 月16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朱 碧艳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 信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 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 以
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 ” )证 监许可[2013]1314 号 文《 关于同意工银 瑞信纯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的 注册 ,由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 合同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 正式 生效 ,首 次设 立 募集规 模 为 1,637,086,991.84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 金 为契约 型, 存续 期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限不定。本基 金的基金 管 理人和注册登 记机构均 为 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基金托 管人为兴
业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投资于 具有良好 流 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 国 债、地方政府 债、金融 债 、央行票据、 中
期票据 、 次 级债、 企业 债 、 公司 债、 可 分离 交易 可 转债的 纯债 部分 、 资 产支 持证券 、 短 期融 资券、
银行存款、债 券回购等 固 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以 及 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工具。本基 金不直接 在 二级市场买入 股票、权 证 等权益类资产 ,也不参 与 一级市场新 股申购和
增发新股,可 转债仅投 资 二级市场可分 离交易可 转 债的纯债部分 。基金的 投 资组合比例 为:债券
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例 不 低于 80%, 现金及到 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 占 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不低 于5% 。本 基金 的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中 债综 合( 财富 ) 指数 收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6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 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 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 含) 以后 , 资 管产 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
产品管 理人 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按 照现 行规 定缴 纳增 值税。 对资 管产 品在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 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 的 ,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
品管理 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7.4.6.2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 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96,443,813.43 27,052,305.6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375,393.01 1,730,313.98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70% 的年费率 计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7,555,375.24 7,729,230.14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 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 值 的 0.20% 的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纯 债债 券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0.00 15,721,160.96 15,721,160.96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0.00 1,027,483.64 1,027,483.64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0.00 177,657.42 177,657.42
合计 0.00 16,926,302.02 16,926,302.02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纯 债债 券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7,618,668.56 7,618,668.56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 645,203.94 645,203.94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公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65,925.55 65,925.55
合计 - 8,329,798.05 8,329,798.05
注: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本 基 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 服务费 ,B 类 基金 份
额的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 为 0.40%。本 基金销售 服务费 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的销 售 与基金份额持 有人
服务。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88,379,379.24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074,429.73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 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末 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70,515,149.74 4,613,993.03 27,727,051.61 2,105,551.17
注:1 、本 报告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 本期) 仅为 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2、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报 告期 末余额 仅为 活期 存款 , 利 息收入 (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 仅 为活 期存 款利 息
收入;
3、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 金托管 人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 金本报告 期及上 年度可比期间 均未在承 销 期内参与上述 各关联方 及 托管人股东承 销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银行 间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 3,560,800,000.00 元, 分别 于 2017 年 1 月 3 日、2017 年 1 月 5 日、2017
年 1 月 6 日先后 到期 。该 类交易 要求 本基 金在 回购 期内持 有的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
按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于 债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8 页
银行存 款、 结算 备付 金、 应收利 息、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款 、 应 付证 券清 算款 等 , 因 其剩 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持有 的 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 工 具中无属于第 一层次的 余 额,属于第二 层
次的余 额为 人民 币14,735,816,249.60 元 , 无 属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2015 年12 月 31 日 : 第 二层
次人民 币8,553,380,251.61 元 ,无 属于 第一 层次 及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 重大变 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 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2015 年 度: 由 第 一
层次转 入第 二层 次的 金额 为人民 币 162,607,202.35 元,无 第二 层次 转入 第一 层次的 金额 )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2015 年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4,735,816,249.60 96.35
其中: 债券 14,735,816,249.60 96.3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22,531,358.88 2.11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36,221,724.80 1.54
8 合计 15,294,569,333.28 100.00
注: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股票 明细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卖 出股票 明细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卖出 股票 交易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924,977,275.80 8.08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385,939,000.00 29.5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337,224,000.00 29.14
4 企业债 券 6,481,033,973.80 56.5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659,890,000.00 31.95
6 中期票 据 283,976,000.00 2.48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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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计 14,735,816,249.60 128.65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60205 16 国开 05 8,900,000 866,326,000.00 7.56
2 160008 16 附 息国 债08 6,400,000 632,256,000.00 5.52
3 070209 07 国开 09 6,000,000 596,940,000.00 5.21
4 150210 15 国开 10 5,200,000 533,260,000.00 4.66
5 160410 16 农发 10 4,900,000 479,073,000.00 4.18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投资 。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损 益。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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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 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61,698.9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33,581,270.15
5 应收申 购款 2,278,755.72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6,221,724.80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纯债
债券
A
11,025 750,816.70 7,953,537,558.78 96.08% 324,216,512.29 3.92%
工银
纯债
14,720 62,162.67 548,727,764.05 59.97% 366,306,801.91 40.03%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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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B
合计 25,745 357,070.83 8,502,265,322.83 92.49% 690,523,314.20 7.51%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纯 债
债券 A
77,677.02 0.00%
工银纯 债
债券 B
826,485.10 0.09%
合计
904,162.12 0.01%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纯 债债 券A 0
工银纯 债债 券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工银纯 债债 券A 0
工银纯 债债 券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纯 债债 券 A 工银纯 债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5 月 16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15,602,454.92 1,421,484,536.92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272,560,432.84 3,686,945,461.82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5,951,897,464.96 13,564,189,763.96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1,946,703,826.73 16,336,100,659.82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277,754,071.07 915,034,565.96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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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管 理人 于2016 年1 月30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江明波 先生 、 杜海 涛先 生 、 赵 紫英 女士 自2016 年 1 月 2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
总经理 。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拾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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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东吴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4 - - - - -
国金证券 2 - - - - -
长江证券 2 - - - -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财务状 况良好、 经 营行为规范、 风险管理 先 进、投资风格 与工银瑞 信 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 能 及时、 全面 、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 行 业、 资 本市 场、
个股分析的报 告及其他 丰 富全面的信息 咨询服务 ; 有很强的分析 能力,能 根 据工银瑞信 所管理基
金的特 定要 求, 提供 专门 研究报 告; 具有 开发 量化 投资组 合模 型的 能力 以及 其他综 合服 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 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 议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 存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 机关留 存报 备。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 期
间的综 合证 券服 务质 量等 情况, 进行 评估 。
(2 ) 对 于符 合标 准的 券商 ,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 不与 其续 约, 并 根
据券商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 重新选 择其 它经 营稳 健 、 研究能 力强 、 综合 服务 质 量高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工银瑞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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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其 交易 席位 。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 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中信建投 7,272,736,766.31 100.00% 176,901,158,000.00 100.00% - -
华泰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东吴证券 - - - - - -
西南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