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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一年定开A(000074)

工银一年定开: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信用 纯 债 一 年定 期 开 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6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七年三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 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7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5 月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97,507,023.7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 信用纯债 一年定开 债 券 A 工银 信用纯债一年 定开债 券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074 000077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602,344,264.91 份 95,162,758.81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控制 风险 并保 持资 产流 动性的 基础 上, 力 争实 现 超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 资 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的主 要投 资策 略包 括:期 限配 置策 略、 期限 结构策 略、 类属 配置 策 略 、 证券选 择策 略、 短 期和 中 长期的 市场 环境 中的 投资 策略及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 品 种 投资策 略,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前 提下 ,发 掘和 利用 市场失 衡提 供的 投资 机 会 , 实现组 合资 产的 增值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一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税后 收益率+1.2%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 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张燕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55 传真 010-66583158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 1 期 间 数 据 和 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工银信 用纯 债 一年定 开债 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一年 定开 债券C 工银信 用纯 债一年 定开 债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一年 定开 债券 C 工银信 用纯 债一年 定开 债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一年 定开 债券C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41,896,911.0 0 4,697,115.2 2 25,823,379. 07 16,011,109. 82 95,506,800. 79 66,672,678. 53 本 期 利 润 540,181.62 1,023,076.7 2 27,215,069. 81 16,973,900. 43 139,057,115 .79 99,416,588. 05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0005 0.0115 0.1300 0.1239 0.0904 0.0852 本 1.42% 1.12% 12.11% 11.67% 10.99% 10.42%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3.1. 2 期 末 数 据 和 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2864 0.2678 0.2465 0.2330 0.1089 0.1010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2,061,309,74 8.78 120,643,378 .55 161,525,220 .52 101,206,575 .16 381,113,806 .48 252,801,868 .44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1.286 1.268 1.268 1.254 1.131 1.123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净 值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所 列数 据截 止到 报告 期 最后一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放 日或 交易 所的 交易 日。 4、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5 月22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53% 0.12% 0.68% 0.01% -2.21% 0.11% 过去六 个月 -0.54% 0.09% 1.36% 0.01% -1.90% 0.08% 过去一 年 1.42% 0.08% 2.70% 0.01% -1.28% 0.07% 过去三 年 26.20% 0.09% 10.19% 0.01% 16.01%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8.60% 0.09% 12.77% 0.01% 15.83% 0.08%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 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63% 0.13% 0.68% 0.01% -2.31% 0.12% 过去六 个月 -0.70% 0.09% 1.36% 0.01% -2.06% 0.08% 过去一 年 1.12% 0.08% 2.70% 0.01% -1.58% 0.07% 过去三 年 24.68% 0.09% 10.19% 0.01% 14.49%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6.80% 0.08% 12.77% 0.01% 14.03% 0.07%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5 月22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 为6 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 围及投资 限 制的规定:债 券等固定 收 益类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 例不低于 80% ,其 中 信用债券的投 资比例不 低 于本基金固定 收益类资 产 投 资的 80% ,但在每 次开 放期前三个月 、开放 期及开放期结 束后三个 月 的期间内,基 金投资不 受 上述比例限制 ;开放期 内 现金及到期 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不 低 于5%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5 月22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 基金 过去 三年 均未 实施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99 只公 募基 金 —— 工银 瑞信 核心 价值 混合型 证券 投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资基金、工银 瑞信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精选 平 衡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稳 健成长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红利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 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优质精 选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政 府债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工银 瑞 信产业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信用纯 债 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用纯债两年 定期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国际原 油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 工银 瑞信 保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 期支付 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 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创新 动力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国企改革主 题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战略转型主题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新 金 融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 银瑞 信美 丽城 镇主 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总 回报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新材 料新能源 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 、 工银瑞信养老 产业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信丰盈回报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传媒 指数分级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农业产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生态 环 境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互联网 加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证 新能源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 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银瑞信中证高 铁产业指 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新蓝筹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 银瑞信丰 收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瑞 信 中 高等级信用债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趋势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文 体产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物流产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前沿 医疗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国家战略主 题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香港中 小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港深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瑞丰 纯债半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泰享三年 理 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安盈货币 市 场基金、工银 瑞信恒享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新 焦点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现 代服务业 灵 活 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 信新得益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新得润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新 增 利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新生利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新增益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银和 利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瑞 享纯 债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瑞盈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恒丰纯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恒 泰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国债 纯 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可转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丰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如意货 币市 场基金, 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规模 逾4600 亿 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何秀红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 5 月 22 日 - 10 曾 任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 司债 券研 究员 ; 2009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 现任 固定 收益 部 副总监 ;2011 年2 月 10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四 季 收益 债券 型基 金 基金经 理 ; 2011 年12 月 27 日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 , 担 任工 银保 本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11 月 14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信 用 纯 债债 券基 金基 金 经理 ; 2013 年3 月29 日 至 今, 担任 工银 瑞 信 产 业债 债券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5 月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22 日 至今, 担任 工银 信 用 纯债 一年 定期 开 放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 6 月 24 日起 至 今 ,担 任工 银信 用 纯 债 两年 定期 开放 基 金基金 经理 ;2015 年 10 月 27 日 起至 今 , 担 任 工银 丰收 回报 灵 活 配 置混 合型 基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9 月 12 日 起至 今, 担 任工 银 瑞 信瑞 享纯 债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注:1 、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日或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职 日期 ; 离 职日期 为本 基金 管理 人对外 披露 的离 职日 期。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从 业人 员资 格管理 办法 》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1 、公 平交 易原 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 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 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 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 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执行 。 债 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 写 《债 券投 标审 批 表》 及 《 债券 分销 审批 表》 , 经公 司内 部审 批后 执行。 其他 非集 中竞 价交 易,参 考上 述审 批流 程执 行。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经 公司 内部 审批 后 执行。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 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 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 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风 险管理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 析 。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常 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况 有 11 次 。投 资 组合经 理因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策略 而发 生同 日反 向交 易,未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输 送。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6 年, 在房 地产 市场 复 苏带动 下, 中国 经济 出现 周期性 回升 , 结 合去 产能 政策效 果, 上游 商品价格大幅 上涨。货 币 政策前三个季 度仍然保 持 稳健,四季度 转向去金 融 风险和去泡 沫,资金 利率出 现系 统回 升。 前三个 季度 , 尽 管经 济出 现一些 恢复 , 然 而资 金面 宽松, 银行 委外 快速 发展, “买买 买” 成 为 市场潮 流。 然而 随着 四季 度央行 货币 政策 收紧 ,债 券市场 脆弱 平衡 被打 破, 收益率 快速 上升 。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久 期中 性偏低 ,转 债维 持低 配, 杠杆保 持在 中性 水平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工银 信用 纯债 一年定 开债 券 A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为 1.42% , 工银 信 用纯债 一年 定开 债券C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为1.12%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 率为 2.70%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明年,经 济周期性 复 苏力量将逐渐 褪去,主 要 驱动因素是商 品房销量 和 投资下行,但 是 整体经济增长 速度下行 幅 度估计也不大 。央行在 上 半年估计维持 中性偏紧 政 策,需要等 待房价下 跌或者经济走 弱才有松 动 可能。经历去 年四季度 调 整,债市的估 值有所修 复 ,然而在央 行维持中 性偏紧政策以 及监管从 严 情况下,机会 不大,但 是 我们判断今年 经济周期 走 弱,未来市 场如果出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现调整 ,或 是不 错的 加久 期机会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参与估 值小 组成 员 为 4 人 ,分别 是公 司 运 作部 负责 人、研 究部 负责 人、 风险 管理部 负责 人 和 法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 由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各部门 负责 人也 可推 荐代 表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成员, 如需 更换 , 由 相应 部 门负责 人提 出。 小组成 员需 经运 作部 主管 副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 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 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6 审计报 告 6.1 审 计报 告基本 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 字 第60802052_A25 号


6.2 审 计报 告的基 本内 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工银瑞 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财 务报 表, 包括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资产 负 债表, 2016 年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 附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 (1 ) 按 照企 业 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 (2 ) 设 计 、 执行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 面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 则 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工 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 2016 年度 的 经营成 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骏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6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3 月23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9,570,552.23 452,500.60 结算备 付金


45,415,400.64 23,698,979.58 存出保 证金


84,823.32 7,701.9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3,080,670,784.73 426,807,977.78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3,080,670,784.73 426,807,977.7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523,875.60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应收利 息


46,389,670.65 9,453,691.80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187,655,107.17 460,420,851.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003,000,000.00 197,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294,930.19 155,401.84 应付托 管费


369,980.04 44,400.5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40,920.25 34,210.63 应付交 易费 用


4,454.28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533,711.48 32,059.44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57,983.60 422,983.60 负债合 计


1,005,701,979.84 197,689,056.0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697,507,023.72 208,124,604.41 未分配 利润


484,446,103.61 54,607,191.27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181,953,127.33 262,731,795.6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187,655,107.17 460,420,851.71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5 月22 日。 2、报 告截 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1,697,507,023.72 份, 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为人 民 币1.286 元 ,份 额总额 为 1,602,344,264.91 份;C 类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民 币 1.268 元, 份额总 额 为95,162,758.81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6,395,258.21 56,404,502.07 1.利息 收入


66,731,402.30 37,727,632.8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30,239.44 389,718.37 债券利 息收 入


65,341,251.84 37,321,505.1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859,911.02 16,409.31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4,694,214.95 16,322,112.5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4,694,214.95 16,322,112.5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45,030,767.88 2,354,481.35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408.84 275.36 减: 二、费用


24,831,999.87 12,215,531.83 1.管 理人 报酬


9,680,055.13 2,887,181.60 2.托 管费


2,765,730.10 824,909.13 3.销 售服 务费


451,992.43 649,257.22 4.交 易费 用


28,933.92 12,817.78 5.利 息支 出


11,465,153.11 7,446,498.1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1,465,153.11 7,446,498.15 6.其 他费 用


440,135.18 394,867.9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563,258.34 44,188,970.24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563,258.34 44,188,970.24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5 月22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8,124,604.41 54,607,191.27 262,731,795.68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563,258.34 1,563,258.34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1,489,382,419.31 428,275,654.00 1,917,658,073.3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541,019,372.07 442,742,491.27 1,983,761,863.34 2. 基金 赎回 款 -51,636,952.76 -14,466,837.27 -66,103,790.0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697,507,023.72 484,446,103.61 2,181,953,127.3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62,268,841.71 71,646,833.21 633,915,674.9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44,188,970.24 44,188,970.24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 列) -354,144,237.30 -61,228,612.18 -415,372,849.48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2,171,592.64 2,125,858.77 14,297,451.41 2. 基金 赎回 款 -366,315,829.94 -63,354,470.95 -429,670,300.89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08,124,604.41 54,607,191.27 262,731,795.68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5 月22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朱 碧艳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信信用 纯债一年 定 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 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监 许 可[2013]214 号 文 《 关于 核准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 债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 》 的批准,由工 银瑞信基 金 管理有限公 司向社会 公开募 集。 基金 合同 于2013 年5 月 22 日 正式 生效, 首次设 立募 集规 模 为 6,108,263,944.14 份基 金份额,本基 金为契约 型 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 。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和 注 册登记机构 均为工银 瑞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国 债、 央行票 据、 政策 性金 融债 、 地方 政府 债、 非 政策 性 金融债 、 企 业债、 公司债、短期 融资券、 中 期票据、次级 债、可分 离 交易可转债的 纯债部分 、 资产支持证 券、银行 存款、债券回 购等固定 收 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法 律 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 基 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本基金不 直接在二 级 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 权 益类资产,也 不参与一 级 市场新股申 购和新股 增发,可转债 仅投资二 级 市场可分离交 易可转债 的 纯债部分。如 法律法规 或 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 金投资其他品 种,基金 管 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 可以将其纳入 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 组合资产 配置比例:债 券等固定 收 益类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 比 例不低于 80% ,其中 信用 债券的投资比 例不低 于本基金固定 收益类资 产 投资的 80% ,但在每 次开 放期前三个月 、开放期 及 开放期结束后 三个月 的期间 内,本 基金投资 不 受上述比例限 制;开放 期 内现金及到期 日在一年 以 内的政府债 券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一 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税后收 益率+1.2% 。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 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6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 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 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 含) 以后 , 资 管产 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 产品管 理人 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按 照现 行规 定缴 纳增 值税。 对资 管产 品在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 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 的 ,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 品管理 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7.4.6.2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 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9,680,055.13 2,887,181.6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834,257.78 1,291,257.29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7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765,730.10 824,909.13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 定开债 券A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 定开债 券C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0.00 12,112.31 12,112.31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0.00 394,137.71 394,137.71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0.00 31,206.65 31,206.65 合计 0.00 437,456.67 437,456.6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 银 信 用 纯 债 一 年 定开债 券A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 定开债 券C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2,261.02 2,261.02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609,058.44 609,058.44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34,873.42 34,873.42 合计 - 646,192.88 646,192.88 注: 本基 金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C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为 0.40% 。 本基 金 销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 基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服 务。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 基金 资 产 净值 的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下: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 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 外的其 他关 联方 在本 报告 期末与 上年 度末 均未 持有 本基金 。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9,570,552.23 126,072.47 452,500.60 55,527.65 注:1 、本 报告 期末 余额 仅 为活期 存款 ,利 息收 入( 本期) 仅为 活期 存款 利息 收入; 2、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报 告期 末余额 仅为 活期 存款 , 利 息收入 (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 仅 为活 期存 款利 息 收入; 3、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 金托管 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 利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 金本报告 期及上 年度可比期间 均未在承 销 期内参与上述 各关联方 及 托管人股东承 销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银行 间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1,003,000,000.00 元, 分别 将 于 2017 年1 月3 日、2017 年 1 月 5 日、2017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年1 月6 日 到期 。 该 类交 易 要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在 新质 押式 回购下转入质 押库的债 券 ,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 比 例折算为标准 券后,不 低 于债券回购 交易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应收利息、卖 出回购金 融 资产款、应付 证券清算 款 等,因其剩余 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080,670,784.73 元,无 属于第一及第三层次 的余 额(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二层次人民 币 426,807,977.78 元 ,无 属 于第一 及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无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2015 年 度 : 245,122,326.31 元) ,无 由第二 层次 转入 第一 层次 的金额 (2015 年度 :无)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2015 年度 :无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080,670,784.73 96.64 其中: 债券 3,080,670,784.73 96.6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4,985,952.87 1.7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1,998,369.57 1.63 8 合计 3,187,655,107.17 100.00 注: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无。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投 资。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股票 明细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卖 出股票 明细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 股票的 收入 总额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买 入卖出 股票 交易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3 金融债 券 50,275,000.00 2.3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0,275,000.00 2.30 4 企业债 券 1,254,977,784.73 57.5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48,838,000.00 43.49 6 中期票 据 657,727,000.00 30.14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 - 8 同业存 单 - - 9 地方政 府债 168,853,000.00 7.74 10 其他 - - 11 合计 3,080,670,784.73 141.19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01565003 15 粤海MTN001 1,000,000 102,360,000.00 4.69 2 1382243 13 粤城 建MTN1 1,000,000 101,690,000.00 4.66 3 130652 15 江苏 12 1,000,000 99,280,000.00 4.55 4 122431 15 闽 高速 1,000,000 99,000,000.00 4.54 5 101658047 16 海 运集 装 MTN002 1,000,000 97,560,000.00 4.47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 有贵金 属投 资。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损 益。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查 , 或在 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 超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84,823.3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523,875.6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6,389,670.6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1,998,369.57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 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无。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信用 2,175 736,710.01 1,459,977,053.44 91.12% 142,367,211.47 8.88%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纯债 一年 定开 债券 A 工银 信用 纯债 一年 定开 债券 C 1,796 52,985.95 0.00 0.00% 95,162,758.81 100.00% 合计 3,971 427,475.96 1,459,977,053.44 86.01% 237,529,970.28 13.99%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信 用 纯债一 年 定开债 券 A 640,429.84 0.0400% 工银信 用 纯债一 年 定开债 券 C 47,955.97 0.0504% 合计 688,385.81 0.0406%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A 0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A 0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 开债 券C 0 合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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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开 债 券 A 工银信 用纯 债一 年定开 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5 月 22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3,446,261,869.56 2,662,002,074.5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27,422,600.32 80,702,004.0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506,231,063.21 34,788,308.86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1,309,398.62 20,327,554.14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02,344,264.91 95,162,758.81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召 开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管 理人 于2016 年1 月30 日发 布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副总 经理 变更的 公告 》 , 江明波 先生 、 杜海 涛先 生 、 赵 紫英 女士 自2016 年 1 月 29 日起 担任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 总经理 。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业 务、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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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有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玖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到稽 查或 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申万宏源 2 - - - - - 中金 2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2 - - - -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新增券商的 选定:根 据 以上标准对券 商进行考 察 、选择和确定 。在合作 之 前,券商需 提供至少 两个季度的服 务,并与 其 他已合作券商 一起参与 投 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 部 ,固定收益 部,专户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投资部,研究 部和中央 交 易室)两个季 度对券商 的 研究服务评估 。公司投 委 会根据对 券 商研究服 务评估 结果 决定 是否 作为 新增合 作券 商。 b)签订委托协 议:与被 选 择的券商签订 委托代理 协 议,明确签定 协议双方 的 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 期限、佣金率 、双方的 权 利义务等,经 签章有效 。 委托代理协议 一式五份 , 协议双方及 证券主管 机关各 留存 一份 ,我 方协 议由研 究部 和战 略发 展部 存档, 并报 相关 证券 主管 机关留 存报 备。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商 提供的综 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求 ,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托 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租 用 其交易 席位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申万宏源 1,382,632,155.67 100.00% 59,761,317,000.00 100.00% - - 中金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12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