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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300A(150140)

国金300A/B: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金沪深300 指 数 分级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28 日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8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1 月1 日起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8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金 300 场内简 称 国金300 基金主 代码 167601 基金运 作方 式 上市契 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26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3,956,243.1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3 年8 月23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国金 300A 国金300B 国金 30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国金 300A 国金300B 国金 30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50140 150141 167601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份 额总额 6,603,521.00 份 6,603,521.00 份 20,749,201.12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指数 化投 资策 略,紧 密跟 踪沪 深 300 指 数,在 严格 控制 基金 的日 均跟踪误差偏离度 和年跟 踪误差的前提下, 力争获 取与标的指数相似 的投资 受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采用指数完 全复制 方法,按照标的指 数成份 股及权重构建基金 的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 指数成 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 相应的调整,以达 到跟踪 和复制指数的目的,力 争 保持日均跟踪偏离度的 绝 对值不超过 0.35% ,年 跟 踪误差 不超 过 4% 。 如 遇特 殊情况 (如 市场 流动 性不 足、 个 别成 份股 被限 制投 资、法律法规禁止 或限制 投资等)致使基金 无法购 得足够数量的股票 时,基 金管理人将对投资 组合管 理进行适当变通和 调整, 并运用股指期货等 金融衍 生工具 ,以 实现 对跟 踪误 差的有 效控 制。 业绩比 较基 准 95%× 沪深300 指数 收益 率 +5%× 同期 银行 活期 存款 利 率 (税 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 金,属 于较高风险、较高 预期收 益的基金品种,其 风险和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 市场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 混合型 基金。从本基金所 分离的 两类基 金份 额来 看国 金沪 深 300A 份 额具 有低 风险、 收益相 对稳 定的 特征 , 国 金沪 深 300B 份 额具 有高 风 险、高 预期 收益 的特 征。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 类基金 份额 来看 , 国 金 沪深 300A 份额 具有 低 风险、 收益 相对 稳定 的 特征。 从 本 基金 所 分离 的两 类 基 金份 额 来看 ,国 金沪深 300B 份 额具 有 高 风险 、 高预 期收 益的特 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 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 和混 合型 基金 。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8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海燕 张建春 联系电 话 010-88005970 010-63639180 电子邮 箱 yanghaiyan@gfund.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2000-18 95595 传真 010-88005666 010-63639132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91,420.74 35,621,165.37 3,287,906.90 本期利 润 -3,388,120.30 22,753,145.27 6,249,956.76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953 0.2034 0.1538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9.92% 4.07% 44.17%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558 0.3091 0.193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9,431,888.96 34,029,107.82 65,118,706.6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8668 0.9954 1.5210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计 算方法:如果 期末未分 配 利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8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12% 0.71% 1.67% 0.67% -0.55% 0.04% 过去六 个月 5.76% 0.76% 4.72% 0.72% 1.04% 0.04% 过去一 年 -9.92% 1.40% -10.63% 1.33% 0.71% 0.07% 过去三 年 34.78% 1.79% 40.46% 1.70% -5.68% 0.0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42.20% 1.72% 46.02% 1.63% -3.82% 0.09%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沪 深300 指数 收益 率 ×95 %+ 同 期银 行活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 ×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图 示日 期 为2013 年7 月26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8 页


较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 7 月 26 日 ,合 同 生效当 年按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不 按整 个自 然年 度进行 折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6 - - - -


2015 0.0000 0.00 - 0.00


2014 0.0000 0.00 - 0.00


合计 0.0000 - - -


注:根据本基 金基金合 同 约定,在存续 期内,本 基 金(包括国金 沪深 300 份 额、国金沪 深 300A 份额、 国金 沪 深300B 份 额 )不进 行收 益分 配。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8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名称 为 “国 金通 用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 监许 可[2011]1661 号) 批 准, 于2011 年 11 月 2 日 成立 , 总 部设 在北 京。2012 年9 月, 公 司的注 册资 本 由1.6 亿元 人民币 增加 至 2.8 亿 元人 民币。2015 年7 月, 公司 名称由 “国 金通 用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 ”变更 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 。公司股东 为国金证 券 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 工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 团有限 公司 、 广 东宝 丽华 新能源 股份 有限 公司 、 涌 金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 股权比 例分 别 为49% 、19.5% 、19.5% 和12% 。 截 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 国金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共 管理 9 只开 放式 基金 —— 国金国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沪深 300 指数 分 级 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 盈 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 国金金腾通货 币市场证 券 投资基金、 国金鑫安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 国金 众赢 货币 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金鑫 新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国 金及第 七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宫雪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国金 鑫 安保本 、 国 金 上证 50 、国 金 鑫 新 灵 活 配 置 (LOF ) 基金经 理, 量 化 投 资 事 业 三部总 经理 2013 年 7 月 26 日 - 9 宫雪女 士 , 中 国科 学院 博 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在 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任 产业分 析师 ;2012 年 2 月 至今在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 品经理、行业分析师、产品与金 融工程部副总经理、指数投资部 副总经理、指数投资事业部总经 理, 自2016 年 4 月起 任量 化投资 事业三 部总 经理 。 注: (1) 首 任基 金经 理的 任 职日期 按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2)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证 券业从 业人 员资 格管 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 券 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的规 定,以及《 国金沪 深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8 页


3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 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 资产,在严格 控制风险 的 基础上,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利益, 无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本 基金 无违 法、 违规 行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 合有关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及 其他相 关法 律法 规 , 制 定 了 《 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 在 投资管 理活 动中 公平 对待不同投资 组合,严 禁 直接或者通过 与第三方 的 交易安排在不 同投资组 合 之间进行利 益输送。 该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 的范围包括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级 市场申购 、 二级市场交 易等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 包括 授权 、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易执 行 ( 集中 竞价 及非 集中竞 价交 易) 、 业绩 评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个 环节 。 第一,明确公 平交易的 原 则: (1)信息获 取公平原 则,不 同投资 组合经理 可 公平获得研究 成 果; (2 )交 易机 会公 平原 则,不 同投 资组 合经 理可 获得公 平交 易执 行的 机会 。 第二,对开放 式基金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等 不 同类型业务, 公司分别 设 立独立的投资 部 门; 研究 团队 对所 有的 投 资业务 同时 提供 研究 支持 ; 设 立独 立的 基金 交易 部 , 实 行集 中交 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职 能和交易 执 行职能相隔离 ;设立独 立 的合规风控部 ,对研究 、 投资、交易 业务 的公 平交易 进行 监控 、分 析、 预警、 报告 等。 第三, 通过 岗位 设置、 制 度约束 、 流 程规 范、 技 术 手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实现 公平交 易的 控制 , 具体如下: (1 )总经理 、 督察长、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负责指导建 立公平交 易制 度,并对公 平交易 的 执行情况进 行审核。 (2 ) 产品开发: 风险分析 师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 司规 章制度以及 产品合 同 的风险控制 指标,在 投资 交易系统中 完成风控 参数 设置,确保 做好公平 交易 的事前控制。 (3)研 究与投资:投 资人员负 责 在各自的职责 及权限范 围 内从事相应的 投资决策 行 为,其中, 投资组合 经理需对有可 能涉及非 公 平交易的行为 作出合理 解 释。研究人员 负责以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开展研究 工作,并根据 研究结果 建 立及维护全公 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手 备选库。研 究结果通 过策略 会 、 行 业及 个股 报 告会 、 投 研平 台、 邮件 系 统等共 享机 制统 一开 放给 所有的 投资 组合 经理 , 以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 有公 平的信息获 取机会。 (4 ) 交易执行: 交易人员 负责 建立并执行 公平的 集 中交易制度和 交易分配 制 度,合规风控 部利用投 资 交易系统等对 交易执行 进 行实时监控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 有公平的 交易 执行机会。 (5 )事后分 析 :合规风控 部利用公 平交 易系统对不 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 向、反向 交易 及交易时机 和价差进 行事 后分析。 (6) 报告备案 : 合规风控部 根据实 时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8 页


监控及事后分 析的结果 撰 写定期报告, 并由投资 组 合经理、督察 长、总经 理 签署后,妥 善保存分 析报告备查。 (7)信息 披 露环节:信 息 披露部 门在 各投资组合 的定期报 告中 ,至少披露 公司整 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 况、 公平交易执 行情况及 异常 交易行为专 项说明等 事项。 (8 )反馈完 善:根 据事后分析报 告及信息 披 露结果,公平 交易各相 关 部门对相关环 节予以不 断 完善,以确 保公平交 易的执行日 臻完善。 (9 ) 监督检查: 合规风控 部监 察稽核人员 根据法规 规定 及公司公平 交易制 度 规定,监督、 检查、评 价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 情 况,并提出改 进建议。 会 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年 度内部 控制 评价 报告 中对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执行 情况做 出专 项评 价。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 , 通过制度、流 程和系统 等 方式在各业 务环节严 格控制交易公 平执行, 公 平对待旗下所 有投资组 合 。在投资决策 内部控制 方 面,各投资 组合按投 资管理 制度 和流 程独 立决 策, 并 在获 得投 资信 息、 投 资建议 和实 施投 资决 策方 面享有 公平 的机 会; 在交易执行控 制方面, 通 过完善交易范 围内各类 交 易的公平交易 执行细则 、 严格的流程 控制、持 续的技 术改 进 , 确 保公 平 交易原 则的 实现 ; 在行 为 监控和 分析 评估 方面 , 通 过IT 系统 和人 工监 控 等方式 进行 日常 监控 ,确 保做好 公平 交易 的监 控和 分析。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 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存在异 常交 易行 为。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管理的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 的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 , 未出现同日反 向 交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 ,本 基金 严格 遵守 基金合 同, 采取 完全 复制 标的指 数沪 深 300 的 投资 策略, 同时 为 控 制大额 申购 对跟 踪误 差的 影响, 本基 金适 当投 资股 指期货 。基 金持 仓包 括沪 深 300 指数 成份 股 、 股指期 货及 现金 等, 其中 股票持 仓不 低 于 90% , 股 指期货 市值 不高 于10% , 现金类 资产 不低 于 5% , 以日均 跟踪 偏离 度最 小( 绝对值 不超 过0.35% ) 、 年 化跟踪 误差 尽量 小( 不超 过4% )为 管理 目标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为-9.92% ,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10.63% ; 报告 期内 , 基 金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0.0478% , 低 于 合 同 约 定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为 0.35% , 年 化 跟 踪 误 差 为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8 页


1.2987% , 低于 合同 约定 的 年化跟 踪误 差 为4% 的水 平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的 改革 主基 调不 变 , 政策 从稳 增长 转向 防风 险和促 改革 , 去 杠杆 的基 调仍将 贯 穿 2017 年。从 企业 数据 看, 经济 再次探 底的 风险 较低 ,延 续 L 型 走势 。股 票市 场存 在结构 性投 资机 会 , 尤其是供给侧 改革等主 题 方向。但与此 同时,通 胀 存在持续上升 的压力, 货 币政策存在 收紧的可 能,将 增加 市场 风险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按照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 同 关于估值的约 定,严格 执 行内部估值控 制程序, 对 基 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 种进行 估值 。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策 机 构,由具备丰 富专业知 识 、两年以上基 金 行业相关领域 工作经历 、 熟悉基金投资 品种定价 及 基金估值法律 法规、具 备 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 基金经理、数 量研究员 、 风险管理人员 、监察稽 核 人员及基金清 算人员组 成 。运营支持 部根据估 值委员会的估 值意见进 行 相关具体的估 值调整或 处 理,并负责与 托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 核对。涉 及模型定价的 ,由数量 研 究员或风险控 制人员向 运 营支持部提供 模型定价 的 结果,运营 支持部业 务人员复核后 使用。基 金 经理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之一,在基 金估值定 价 过程中,充 分表达对 相关问题及定 价方案的 意 见或建议,参 与估值方 案 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 政 策和估值方 案不具备 最终表 决权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 间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 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结 合本基金 实 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不存 在应 分配 而未分 配的 情况。 4.9 报告 期内管理人对本基 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预警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不 存 在连续二十个 工作日基 金 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二 百 人的情形。本 报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8 页


告期内 ,本 基金 存在 连续 二十个 工作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低于 人民 币 5,000 万元 的情况 ,出 现该 情 况 的时间 范围 为2016 年1 月 4 日至 2016 年2 月22 日以 及 2016 年2 月24 日至 2016 年5 月16 日; 本基金 存在 连续 六十 个工 作日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 的情 况, 出现该 情况 的时 间 范 围为2016 年5 月19 日至 2016 年12 月 30 日 。 根 据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的 规 定,基金管理 人决定转 换 本基金的运作 方式,变 更 为指数增强型 基金 。本 基 金管理人已 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上述 情形,并 根 据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 与 基金托管人以 及深圳证 券 交易所协商 一致后, 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向 中 国证 监 会提 交《 关于 国金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金 变更 注册 的申 请报告 》 。 中国 证监 会 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向 本基 金 管理人 出具 《中 国证 监会 行政许 可申 请受 理通 知书》 (170212 号) , 并 于2017 年 2 月 23 日向 本基 金管理 人出 具 《 中国 证监 会行政 许可 项目 审查 一次反 馈意 见通 知书 》 。 本 基金管 理人 将根 据中 国证 监会的 反馈 意见 准备 相关 材料, 推动 完成 本基 金运作 方式 的变 更。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2016 年度,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国金 沪 深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公开 募集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 律 法规、相关实 施准则、 基 金合同、托管 协议等的 规 定,依法安 全托管了 基金的 全部 资产 ,对 国金 沪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的投 资运 作进 行了 全面的 会计 核算 和 应 有的监督,对 发现的问 题 及时提出了意 见和建议 。 按规定如实、 独立地向 监 管机构提交 了本基金 运作情况报告 ,没有发 生 任何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 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地 履行 了作 为基金 托管 人所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2016 年度 , 中 国光 大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依 据 《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基 金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 资 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 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相 关实 施准则、基 金合同 、 托管协议等的 规定,对 基 金管理人国金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的投资 运作、信 息 披露等行为 进行了复 核、 监督 , 未发 现基 金管 理人在 投资 运作 、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金费用开支 等方面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 的行为。该基 金在运作 中 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8 页


金法》 等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各重 要方 面由 投资 管理人 依据 基金 合同 及实 际运作 情况 进行 处 理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 公 司依法对基金 管理人国 金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的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2016 年 年度 报告 》 进行了 复 核, 报告 中相 关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收 益分 配情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是真 实、准 确和 完整 的。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 字 第61004823_A02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国金沪 深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国 金沪 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财 务报 表, 包 括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2016 年 度的利 润表 和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以 及财 务报 表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 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 反映; (2 ) 设计 、 执 行 和维 护 必 要 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金管 理人选用会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8 页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公允 反映 了国 金 沪深3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金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6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








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7 层01-12 室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3 月27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沪 深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199,953.14 2,251,144.87 结算备 付金


317,999.18 952,082.80 存出保 证金


435,989.88 726,001.0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7,064,947.20 30,769,202.46 其中: 股票 投资


27,064,947.20 30,765,702.46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3,50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485.70 645.4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495.25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8 页


资产总 计


30,019,870.35 34,699,076.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3,539.95 56,748.1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0,522.41 24,230.75 应付托 管费


5,130.61 6,057.7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92,775.07 266,718.38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66,013.35 316,213.88 负债合 计


587,981.39 669,968.8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0,697,923.41 21,556,946.41 未分配 利润


8,733,965.55 12,472,161.4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9,431,888.96 34,029,107.8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0,019,870.35 34,699,076.65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6 月 12 月 31 日 ,国 金沪 深 300 份额净 值人 民 币 0.8668 元 ,国金 沪 深 300A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500 元 , 国 金 沪 深 300B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0.6835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3,956,243.12 份, 其中 国 金沪 深 300 份额 20,749,201.12 份, 国金 沪深300A 份额 6,603,521.00 份,国 金沪 深300B 份额6,603,521.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沪 深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2,644,302.66 25,552,002.78 1.利息 收入


20,056.53 79,307.15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8 页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0,053.39 79,212.62 债券利 息收 入


3.14 94.5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829,606.63 37,716,998.6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526,708.29 33,610,695.31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795.12 65,557.9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98,220.00 2,610,480.00 股利收 益


597,086.54 1,430,265.38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896,699.56 -12,868,020.10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61,947.00 623,717.13 减: 二、费用


743,817.64 2,798,857.51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237,589.98 962,135.10 2.托 管费 7.4.8.2.2 59,397.61 240,533.85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 - 4.交 易费 用


20,830.05 1,169,938.56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426,000.00 426,25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3,388,120.30 22,753,145.27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3,388,120.30 22,753,145.27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沪 深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1,556,946.41 12,472,161.41 34,029,107.8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3,388,120.30 -3,388,120.3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859,023.00 -350,075.56 -1,209,098.5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7,466,940.89 11,843,668.45 49,310,609.34 2. 基金 赎回 款 -38,325,963.89 -12,193,744.01 -50,519,707.9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697,923.41 8,733,965.55 29,431,888.9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42,232,685.64 22,886,020.97 65,118,706.6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22,753,145.27 22,753,145.27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20,675,739.23 -33,167,004.83 -53,842,744.0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76,337,308.65 172,307,614.74 448,644,923.39 2. 基金 赎回 款 -297,013,047.88 -205,474,619.57 -502,487,667.4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1,556,946.41 12,472,161.41 34,029,107.82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8 页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 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基金( 原名称为 “ 国金通用沪 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券投资 基 金” , 以 下简 称 “ 本基 金 ” ) , 系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 (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2013]694 号文《 关于 核准 国金 通用 沪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的核 准,由 国金 基金 管 理 有限公 司于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19 日 向社会 公开 募集 。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生效 。2015 年 9 月 23 日,本 基金 名称 由 “ 国金 通用沪 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变 更为 “国金 沪 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 。本 基金 为契约 型开 放式 ,存 续期 限不定 。首 次募 集 规 模为 323,127,755.17 份 基金份额。根据 基金合同 的约定,场外认 购的全部 份额确认为国金 沪深 300 份额 ;场 内认 购的 全 部份额 按 1:1 的 比例 确认 为国金 沪深 300A 份 额和 国 金沪深 300B 份 额。 其中场 外认 购的 基金 份额 确认为 257,031,393.17 份国金 沪深 300 份 额( 含 募集期 利息 结转 的份 额 ) ; 场 内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1:1 比 例 确 认 为 33,048,181.00 份 国 金 沪 深 300A 份 额 和 33,048,181.00 份国 金沪 深 300B 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 金管理 人为 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 登记 机构为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 本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包 括国 金沪 深 300 指数 分级 的基 础份额 (简 称 “ 国金 沪深300 份额 ”) 、 国 金沪 深300 指数 分级 的稳 健收益 类份 额 ( 简称 “国 金沪 深 300A 份额 ” ) 和 国 金沪 深 300 指数 分级 的积极 收益 类份 额( 简称 “国金 沪深 300B 份额 ” ) 。其中 ,国 金沪 深 300A 份 额和国 金沪 深 300B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配比 始终 保持 1:1 的 比例 不变 。国 金沪深 300 指数 分级 发售 结束后 ,投 资人 在 募 集期通 过场 内认 购的 全部 国金沪 深 300 份 额将 按照 1:1 的比 例自 动分 离成 预 期收益 与 预 期风 险不 同的两 个份 额类 别, 即稳 健 收益 类的 国金 沪深 300A 份额和 积极 收益 类的 国金 沪深 300B 份额 ,两 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资产 与 基础份额对应 的基金资 产 合并运作。基 金成立并 开 放申购赎回 后,投资 人可在 场内 申购 国金 沪 深 300 份额 ,并 可选 择将 其 申购的 每两 份国 金沪 深 300 份额按 1:1 的 比例 分拆为 国金 沪 深300A 份额 和国金 沪 深300B 份额 各一 份。 投 资人 在场 外认 购和 申 购的国 金沪 深300 份额不进行分 拆,该份 额 通过跨系统转 托管至场 内 后,投资人可 选择将其 持 有的每两份 国金沪深 300 份 额按1:1 的比 例分 拆为国 金沪 深 300A 份额 和 国金沪 深 300B 份额 各一 份 。 在国金 沪深 300A 份 额和 国 金沪深 300B 份 额存 续期 内 的每个 会计 年度 第一 个工 作日, 本基 金 进行定期份额 折算。折 算 方式为对国金 沪深 300A 份额的应得收 益进行定 期 份额折算,国 金沪深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8 页


300 份额 持有 人持 有的 每2 份 国金 沪 深300 份 额将 按1 份 国金 沪 深300A 份 额 获得应 得约 定收 益的 新增折 算份 额。 在基 金份 额定期 折算 前与 折算 后, 国金沪 深 300A 份额 和国 金 沪深 300B 份额 的份 额配比 保 持 1:1 的比 例不 变。对 于国 金沪 深 300A 份 额期末 的约 定应 得收 益, 即国金 沪 深 300A 份 额每个 会计 年度 最后 一日 份额参 考净 值超 出人 民币 1.000 元 部分 ,将 被折 算 为场内 国金沪深 300 份额分 配给 国金 沪 深300A 份额持 有人 。 国 金沪 深300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 每2 份 国金沪 深 300 份额 将获得 按 照1 份 国金 沪 深300A 份额 应得 约定 收益 分 配的新 增国 金沪 深300 份 额。 持 有场 外国 金沪 深 300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将 按前 述折 算方 式获 得新增 场外 国金 沪深 300 份额; 持有 场内 国 金 沪深 300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将按 前述 折算 方式 获得新 增场 内国 金沪 深 300 份额; 经过 上述 份 额折算 ,国 金沪 深 300A 份 额的参 考净 值和 国金 沪深 300B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将相应 调整 。除 此 之外, 本基 金 还 将在 以下 两种情 况进 行不 定期 份额 折算, 即 : 当国 金沪 深 300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大于 或等 于人 民币1.500 元时; 当国 金沪深300B 份 额的参 考净 值小 于或 等于 人民币0.250 元时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限 于具 有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沪 深 300 指数 的成 份股、 备选 成 分 股 ( 包括 中小 板 、 创 业板 及其它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 新股 ( 一级 市 场初次 发行 或增 发) 、 债券、债券回 购、资产 支 持证券、权证 、股指期 货 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 监 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金融 工具 ( 但须 符合 中 国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本 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 投 资于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及其备选成份 股的市值 加 上买入、卖出 股指 期货 合 约的扎差合计 值不低于 基 金资产净值 的 90% , 其中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 份 股及其备选成 份股的市 值 不低于非现金 基金资产 的 85% ;每个交 易日日 终在扣 除股 指期 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应 当保持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的 现金 或到 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投资 于权 证的 比例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 。 本 基金的 业绩 比较 基 准 为:95 %× 沪深300 指数 收 益率 +5 %× 同期 银行 活期 存 款利率 (税 后)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8 页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6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8 页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有 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 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 含) 以后 , 资 管产 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 产品管 理人 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按 照现 行规 定缴 纳增 值税。 对资 管产 品在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发 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 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 的 ,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 品管理 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3.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 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4.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8 页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 储蓄 存款利息 所 得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苏州工 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广东宝 丽华 新能 源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涌金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京千 石创 富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上海国 金通 用财 富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报告 期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的关 联方 各交 易类 别成 交金额 及成 交比 例如 下: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8 页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1,798,622.10 12.54% 178,780,184.35 21.27%


7.4.8.1.2 债 券交 易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 - 219,651.90 100.00%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交 易。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回 购交易 。 7.4.8.1.4 权 证交 易


注 :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金证券 1,315.40 12.41% 1,315.40 0.68% 关联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金证券 127,004.78 20.43% - - 注:1. 上述佣 金按市场 佣 金率计算,以 扣除由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收取证管 费、经手 费和由 券商 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险 基金 后的 净额 列示 。债券 及权 证交 易不 计佣 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8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237,589.98 962,135.1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9,457.95 52,044.43 注:1.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8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8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客户维护费 是指基金 管 理人与基金销 售机构约 定 的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取 的 基 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 的费用 项目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59,397.61 240,533.85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均未 与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3 年 7 月 26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953,393.37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32,794.55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 出 总 份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986,187.92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2.9043%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国金300A 国金 300B 国金30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3 年 7 月 26 日 )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953,393.37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 减: 期间 赎回/ 卖出 总份 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953,393.37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2.7887% 注:基 金管 理人 持有 本基 金基金 份额 的交 易费 用按 市场公 开的 交易 费率 计算 并支付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 300A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金 300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金 300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上 海 国 金 通 用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司 4,979,252.94 14.6637% 4,813,673.57 14.0802% 北 京 千 石 创 富 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987,153.34 8.7971% 2,887,818.97 8.4470% 注: (1)除基 金管理人 之 外的其他关 联方于本 报告 期 末及上年 度可比期 间期末 均未持有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 及国金 沪深 300B 份额 ; (2) 除基 金管 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持有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的交 易费用 按市 场公 开的 交易 费率计 算并 支付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光大银行 2,199,953.14 19,778.17 2,251,144.87 69,284.24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光大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7.4.9 期 末(2016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300104 乐 视 网 2016 年 12 月7 日 临时 停牌 35.80 2017 年 1 月 16 日 36.88 3,100 190,715.50 110,980.00 - 000166 申万 宏源 2016 年 12 月 21 日 临时 停牌 6.25 2017 年 1 月 26 日 6.29 17,691 199,652.10 110,568.75 - 600649 城投 控股 2016 年 12 月6 日 临时 停牌 20.34 - - 4,636 57,957.99 94,296.24 - 601727 上海 电气 2016 年 8 月 31 日 临时 停牌 8.42 - - 8,800 126,513.75 74,096.00 - 600406 国电 南瑞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临时 停牌 16.63 - - 4,266 78,087.20 70,943.58 - 600485 信威 集团 2016 年 12 月 26 日 临时 停牌 14.60 - - 4,344 106,667.38 63,422.40 - 000750 国海 证券 2016 年 12 月 15 日 临时 停牌 6.97 2017 年 1 月 20 日 6.27 8,655 86,384.62 60,325.35 - 000540 中天 城投 2016 年 11 月 28 日 临时 停牌 6.93 2017 年 1 月 3 日 7.00 8,700 77,108.18 60,291.00 - 600654 中 安 消 2016 年 12 月 14 日 临时 停牌 17.43 - - 2,300 43,259.00 40,089.00 - 600875 东方 电气 2016 年 12 月9 日 临时 停牌 10.79 - - 3,715 70,071.98 40,084.85 - 002129 中环 股份 2016 年 4 月 25 日 临时 停牌 8.27 - - 4,029 55,512.78 33,319.83 -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4.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应 收申购款 、 应付赎回款、 应付交易 费 用、其他负债 等,因其 剩 余期限不长, 公 允价值 与账 面价 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6,306,530.20 元, 属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758,417.00 元 , 无 属于 第 三层次 的余 额 (2015 年12 月31 日: 第一 层次 人民 币 28,730,175.53 , 第二层 次人 民 币 2,039,026.93 元, 无属 于第 三 层次的 余额 )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认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移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 由 第 一 层 次 转 入 第 二 层 次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13,051.76 元 (2015 年 度: 人 民 币2,472,854.55 元) , 由第 二层 次 转入 第 一层 次的 金额 为人 民币 1,042,788.82 元(2015 年度 :人 民币261,664.37 元)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2015 年度 :无) 。 7.4.14.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3 其他 事项


于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存 在连续 二十 个工 作日 基金 资产净 值低 于人 民 币 5,000 万元 的情 况, 出现该 情况 的时 间范 围为2016 年1 月4 日至 2016 年 2 月22 日以及2016 年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6 日 。 本 基金 存在 连 续六十 个工 作日 基金 资产 净值低 于人 民 币 5,000 万 元的情 况, 出现 该 情 况的时 间范 围 为2016 年5 月19 日至2016 年 12 月30 日。 除此以 外,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7 年3 月27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7,064,947.20 90.16 其中: 股票 27,064,947.20 90.16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517,952.32 8.3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36,970.83 1.46 8 合计 30,019,870.35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 指 数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79,958.56 0.27 B 采矿业 941,163.76 3.20 C 制造业 8,824,512.38 29.98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737,995.10 2.51 E 建筑业 1,228,051.02 4.17 F 批发和 零售 业 589,140.89 2.00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783,213.14 2.66 H 住宿和 餐饮 业 14,730.00 0.05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769,522.61 6.01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J 金融业 9,610,883.13 32.65 K 房地产 业 1,432,073.23 4.87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310,548.90 1.06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12,264.01 0.72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35,670.70 0.12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368,901.15 1.25 S 综合 126,318.62 0.43 合计 27,064,947.20 91.96 注:以 上行 业分 类 以2016 年12 月31 日的 中国 证监 会行业 分类 标准 为依 据。 8.2.2 期末 积 极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部 分股 票。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8.3.1 指 数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31,872 1,129,224.96 3.84 2 601166 兴业银 行 39,332 634,818.48 2.16 3 600016 民生银 行 69,693 632,812.44 2.15 4 600036 招商银 行 30,382 534,723.20 1.82 5 600519 贵州茅 台 1,441 481,510.15 1.64 6 601328 交通银 行 80,903 466,810.31 1.59 7 600000 浦发银 行 25,463 412,755.23 1.40 8 000002 万


科A 20,051 412,048.05 1.40 9 601668 中国建 筑 44,161 391,266.46 1.33 10 600837 海通证 券 23,819 375,149.25 1.27


8.3.2 积 极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211 国泰君 安 185,751.00 0.55 2 601318 中国平 安 144,514.00 0.42 3 000333 美的集 团 137,084.00 0.40 4 601328 交通银 行 121,898.00 0.36 5 600958 东方证 券 115,946.00 0.34 6 600016 民生银 行 105,104.00 0.31 7 600900 长江电 力 91,284.00 0.27 8 002739 万达院 线 90,855.20 0.27 9 600000 浦发银 行 82,066.00 0.24 10 300072 三聚环 保 78,659.00 0.23 11 601166 兴业银 行 77,830.00 0.23 12 601377 兴业证 券 77,746.04 0.23 13 600036 招商银 行 75,509.00 0.22 14 601398 工商银 行 74,053.00 0.22 15 002736 国信证 券 71,661.00 0.21 16 000839 中信国 安 69,977.00 0.21 17 600606 绿地控 股 69,549.00 0.20 18 000001 平安银 行 67,332.00 0.20 19 002466 天齐锂 业 67,325.00 0.20 20 002183 怡 亚 通 63,125.00 0.19 注:上 述买 入金 额为 买入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0016 民生银 行 305,525.00 0.90 2 601318 中国平 安 206,886.00 0.61 3 600000 浦发银 行 187,078.65 0.55 4 600153 建发股 份 148,591.00 0.44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8 页


5 000002 万


科A 137,097.10 0.40 6 601166 兴业银 行 112,100.00 0.33 7 600011 华能国 际 109,072.10 0.32 8 600036 招商银 行 107,378.65 0.32 9 601398 工商银 行 90,864.00 0.27 10 600519 贵州茅 台 88,869.10 0.26 11 601328 交通银 行 82,399.39 0.24 12 600030 中信证 券 78,310.00 0.23 13 600837 海通证 券 73,352.00 0.22 14 601288 农业银 行 69,499.00 0.20 15 300003 乐普医 疗 65,341.28 0.19 16 601169 北京银 行 62,758.00 0.18 17 600999 招商证 券 61,600.10 0.18 18 600637 东方明 珠 61,000.90 0.18 19 601668 中国建 筑 58,527.00 0.17 20 601601 中国太 保 55,581.00 0.16 注:上 述卖 出金 额为 卖出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023,096.35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7,377,543.76 注: 上述 买入 股票 成本 总 额和卖 出股 票收 入总 额均 为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 不 包括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卖) 合约市 值 (元) 公允价 值变 动 (元) 风险说 明 IF1701 IF1701 2 1,975,200.00 -47,400.00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运 用股指 期货 是出 于 追求基 金充 分投 资、 减少交 易成 本、 降低 跟踪误 差的 目的 , 总 体风险 可控 且符 合 既定的 投资 政策 和 投资目 标。 公允价 值变 动总 额合 计 ( 元) -47,400.00 股指期 货投 资 本 期收 益 ( 元) 98,220.00 股指期 货投 资本期 公 允价 值变动 (元) -77,100.00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报告期,本基 金运用股 指 期货来控制预 期大额申 购 赎回等情况下 的流动性 风 险,有效减少 基 金组合 资产 配置 与跟 踪标 的之间 的差 距, 确保 投资 组合对 指数 跟踪 的效 果。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8 页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参与国 债期 货投 资。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中海 通证 券(600837.SH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发布公告称收 到中国证 监 会《行政处罚 决定书 》 ([2016]127 号 ) ,其 中提及: 中国证监会对 海通 证券未按规定 审查、了 解 客户身份等违 法违规行 为 进行了立案调 查、审理 , 该案现已调 查、审理 终 结 。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海 通 证 券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28,653,000 元 , 并 处 以 85,959,000 元 罚款 。 由于海 通证 券(600837.SH )是沪 深300 指 数的 成份 股,故 将其 纳入 本基 金的 投资组 合。 8.12.2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股票未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35,989.8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85.70 5 应收申 购款 495.2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6,970.83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 资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8 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12.5.2 期 末积 极投 资前 五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金300A 92 71,777.40 4,043,740.00 61.24% 2,559,781.00 38.76% 国金300B 455 14,513.23 138,300.00 2.09% 6,465,221.00 97.91% 国金300 881 23,551.87 9,003,845.20 43.39% 11,923,793.21 57.47% 合计 1,428 23,778.88 13,185,885.20 38.83% 20,948,795.21 61.69%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对合 计 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属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 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国金 300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上海铂 绅投 资中 心 (有 限 合伙 ) — 铂 绅四号 证券 投资 基金 (私 募) 2,034,200.00 30.80% 2 黄松友 1,790,495.00 27.11% 3 上海铂 绅投 资中 心 (有 限 合伙 ) — 铂 绅一号 证券 投资 基金 (私 募) 1,287,422.00 19.50% 4 中国太 平洋 财产 保险 —传统 —普通 保险产 品 —013C —CT001 深 500,000.00 7.57% 5 方春娣 274,800.00 4.16% 6 单文佳 142,712.00 2.16% 7 嘉实资 本 — 海通 证券 —嘉 实资本 — 华夏未 来盈 时对 冲 3 号资 产管 83,618.00 1.27% 8 李元 82,762.00 1.25% 9 北京恒 天财 富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 62,400.00 0.94% 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8 页


恒天华 夏未 来一 期证 券投 资基金 10 华夏未 来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 —华夏 未来添 时 1 号基 金 60,000.00 0.91% 国金 300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郑敏 461,328.00 6.99% 2 王毅志 185,000.00 2.80% 3 刘海平 180,000.00 2.73% 4 赵伟 168,600.00 2.55% 5 郭兴亚 163,439.00 2.48% 6 张治凤 137,500.00 2.08% 7 唐华 134,507.00 2.04% 8 李珺轩 134,100.00 2.03% 9 甄德龙 134,000.00 2.03% 10 翟小三 118,300.00 1.7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国金300A - - 国金300B - - 国金 300 365,020.61 1.7592% 合计 365,020.61 1.0750%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合计 数 比例的分母 采用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国金 300A - 国金 300B - 国金300 10~50 合计 10~5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国金 300A - 国金 300B - 国金30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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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金 300A 国金300B 国金 300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 26 日 ) 基金份 额总 额 33,048,181.00 33,048,181.00 257,031,393.1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6,942,590.00 6,942,590.00 20,302,376.82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61,465,165.58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 - 62,865,378.15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339,069.00 -339,069.00 1,847,036.87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603,521.00 6,603,521.00 20,749,201.12 注:1. 拆分 变动 份额 为本 基金三 级份 额之 间的 配对 转换份 额和 基金 份额 折算 中调整 的份 额。 2.本报 告期 末, 基金 管理 人持有 本基 金的 份额 为 986,187.92 份, 基 金管 理人 的子公 司北 京千 石创 富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 下简称 “ 千 石资 本 ” ) 、 上 海国金 通用 财富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国金 财富 ”) 持有 本基 金的份 额分 别 为 2,987,153.34 份、4,979,252.94 份,基 金管 理人 、千 石资本和国金 财富均按 照 本基金《基金 合同》及 《 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申 购 规则及申购 费率办理 申购业 务, 并已 按照 法规 规定向 中国 证监 会进 行了 报告。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吴 富 佳先生 离任 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28 日,索 峰先 生 新任基 金管 理人 副总 经理 。除上 述人 事调 整以 外,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其他重 大人 事 变 动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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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采 取对 标的沪 深 300 指 数完 全复 制的投 资策 略, 未发 生投 资策略 的 改 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 的 报酬 为50,000.00 元人 民币 。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 该 会计师 事务 所自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至 今 。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财达证券 1 5,898,267.31 41.12% 4,313.00 40.69% - 方正证券 1 3,476,863.06 24.24% 2,542.53 23.99% - 国金证券 2 1,798,622.10 12.54% 1,315.40 12.41% - 国融证券 1 1,639,697.61 11.43% 1,199.03 11.31% - 招商证券 1 550,158.88 3.84% 512.39 4.83% - 华创证券 1 510,537.00 3.56% 373.31 3.52% - 光大证券 1 468,975.07 3.27% 343.01 3.24% - 中信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山东 1 - - - - - 注:1. 本基金 根据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 于 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 席 位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证监基金 字[2007]48 号)的有关 规定要求 , 本基金管理人 在比较了 多 家证券经营机 构的财国金 300 分级基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8 页


务状况 、经 营状 况、 研究 水平后 ,向 多家 券商 租用 了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地 提 供 高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2.本期 新增 招商 证券 、国 融证券 各一 个交 易单 元。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财达证券 9,998.40 65.35% - - - - 方正证券 1,292.20 8.45%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国融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4,008.20 26.20% - - - - 中信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山东 - - - - -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