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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50(502020)

国金50: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金上证50 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28 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 读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中的财 务资料已 经 审计,安永华 明会计师 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为 本基金出具了 无 保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1 月1 日起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金上 证 50 场内简 称 国金上 证 50 基金主 代码 50202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9,417,826.5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 上海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5 年6 月5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国金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场内 简称 国金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02021 502022 502020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 额总额 2,151,829.00 份 2,151,829.00 份 15,114,168.50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指数 化投 资策 略, 紧 密跟 踪上 证 50 指 数 , 力争 获取 与标 的指数相似 的投资 收益, 并将基金的 净值增 长率与 业绩比较基 准之 间的日均跟 踪误差偏 离度 绝对值控制 在 0.35% 以内 ,年跟踪误 差控 制在 4% 以 内。 投资策 略 本基金采用 指数完 全复制 方法,按照 标的指 数成份 股及权重构 建基 金的投资组 合,并 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 权重的 变动进行相 应的 调整,以达 到跟踪 和复制 指数的目的 ,力争 保持基 金的净值增 长率 与业绩比较 基准之间 的日 均跟踪误差 偏离度绝 对值 不超过 0.35% , 年跟踪 误差 不超 过 4% 。 如 遇特殊 情况 ( 如市 场流 动 性不足 、 个别 成 份股被限制 投资、 法律法 规禁止或限 制投资 等)致 使基金无法 购得 足够数量的 股票时 ,基金 管理人将对 投资组 合管理 进行适当变 通和 调整,并运 用股指 期货等 金融衍生工 具,以 实现对 跟踪误差的 有效 控制。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95%× 上证50 指 数收 益率 + 5%× 同 期银 行 活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股 票型基 金,属 于较高预期 风险、 较高预 期收益的基 金品 种,其预期 风险和 预期收 益高于混合 型基金 、债券 型基金和货 币市 场基金 。 从 本基 金三 类基 金份额 来看 , 国 金上 证 50 份额具 有与 标的 指数及标的 指数所 代表的 股票市场相 似的风 险收益 特征,国金 上证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50A 份 额具 有低 预期 风险 、 预期收 益相 对稳 定的 特征 ; 国金 上 证 50B 份额具 有高 预期 风险 、高 预期收 益的 特征 。 下属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国金上 证50A 份 额具 有低预 期风 险、 预期 收 益 相 对 稳 定 的 特 征。 国金上 证 50B 份 额具 有高预 期风 险、 高预 期收益 的特 征。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具 有与标 的指 数及 标的 指数所 代表 的股 票市 场相似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海燕 罗菲菲 联系电 话 010-88005970 010-58560666 电子邮 箱 yanghaiyan@gfund.com tgbfxjdzx@cm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2000-18 95568 传真 010-88005666 010-58560798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5 月27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6,804,906.55 -37,543,283.84 - 本期利 润 -1,588,445.60 -44,686,639.28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660 -0.5972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45% -28.79%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1.1565 -0.9048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2,531,913.19 36,326,264.78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60 1.227 -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的 计 算方法:如果 期末未分 配 利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正 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的金额为期 末未分配 利 润的已实现部 分;如果 期 末未分配利润 的未实现 部 分为负数, 则期末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为 期末 未分配 利润 (已 实现 部分 相抵未 实现 部分 ) 。 3.所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10% 0.75% 4.79% 0.79% -0.69% -0.04% 过去六 个月 8.19% 0.74% 7.37% 0.71% 0.82% 0.03% 过去一 年 -3.45% 1.25% -5.15% 1.21% 1.70% 0.0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1.25% 1.87% -30.85% 1.88% -0.40% -0.01%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上 证50 指数 收益 率 ×95%+ 同期 银行 活期 存款 收益率(税后 )× 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注:图 示日 期 为2015 年5 月27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 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 放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注: 根据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约定, 在 存续 期内, 本基 金 (包括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 国金上 证50B 份 额) 不进 行收益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名称 为 “国 金通 用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经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证 监许 可[2011]1661 号) 批 准, 于2011 年 11 月 2 日 成立 , 总 部设 在北 京。2012 年9 月, 公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司的注 册资 本 由1.6 亿元 人民币 增加 至 2.8 亿 元人 民币。2015 年7 月, 公司 名称由 “国 金通 用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变更 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 。公司股东 为国金证 券 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 工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 团有限 公司 、 广 东宝 丽华 新能源 股份 有限 公司 、 涌 金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 股权比 例分 别 为49% 、19.5% 、19.5% 和12% 。 截 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 国金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共 管理 9 只开 放式 基金 —— 国金国 鑫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发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沪深 300 指数 分 级 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 盈 货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 国金金腾通货 币市场证 券 投资基金、 国金鑫安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 国金 众赢 货币 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金鑫 新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国 金及第 七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宫雪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国金 300 、 国 金 鑫 安 保 本 、 国 金 鑫 新 灵 活配置 (LOF)基 金 经 理 , 量 化 投 资 事 业 三 部 总经理 2015 年 5 月 27 日 - 9 宫 雪 女士 ,中 国科 学 院博士 。2008 年7 月 至 2011 年 12 月 在博 时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股 票 投资 部, 任产 业 分析师 ;2012 年2 月 至 今 在国 金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历 任产 品 经 理 、行 业分 析师 、 产 品 与金 融工 程部 副 总 经 理、 指数 投资 部 副 总 经理 、指 数投 资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 自 2016 年4 月 起任 量化 投 资 事 业 三 部 总 经 理。 注: (1) 首 任基 金经 理的 任 职日期 按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2)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 遵从行 业协 会 《证 券业从 业人 员资 格管 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 券 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的规 定,以及《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合 同》 的约 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基 础上 , 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谋求利 益 , 无 损害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本基金 无违 法、 违规 行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根据《 证 券 投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公平交易 制 度指导意见》 及 其他相 关法 律法 规 , 制 定 了 《 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公平 交易 管理 办法 》 , 在 投资管 理活 动中 公平 对待不同投资 组合,严 禁 直接或者通过 与第三方 的 交易安排在不 同投资组 合 之间进行利 益输送。 该公平交易管 理方法规 范 的范围包括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级 市场申购 、 二级市场交 易等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 包括 授权 、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交易执 行 ( 集中 竞价 及非 集中竞 价交 易) 、 业绩 评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个 环节 。 第一,明确公 平交易的 原 则: (1)信息获 取公平原 则,不 同投资 组合经理 可 公平 获得研究 成 果; (2 )交 易机 会公 平原 则,不 同投 资组 合经 理可 获得公 平交 易执 行的 机会 。 第二,对开放 式基金和 特 定客户资产管 理计划等 不 同类型业务, 公司分别 设 立独立的投资 部 门; 研究 团队 对所 有的 投 资业务 同时 提供 研究 支持 ; 设 立独 立的 基金 交易 部 , 实 行集 中交 易制 度, 将投资管理职 能和交易 执 行职能相隔离 ;设立独 立 的合规风控部 ,对研究 、 投资、交易 业务的公 平交易 进行 监控 、分 析、 预警、 报告 等。 第三, 通过 岗位 设置、 制 度约束 、 流 程规 范、 技 术 手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实现 公平交 易的 控制 , 具体如下: (1 )总经理 、 督察长、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负责指导建 立公 平交 易制 度,并对公 平交易 的 执行情况进 行审核。 (2 ) 产品开发: 风险分析 师根 据相关法律 法规、公 司规 章制度以及 产品合 同 的风险控制 指标,在 投资 交易系统中 完成风控 参数 设置,确保 做好公平 交易 的事前控制。 (3)研 究与投资:投 资人员负 责 在各自的职责 及权限范 围 内从事相应的 投资决策 行 为,其中, 投资组合 经理需对有可 能涉及非 公 平交易的行为 作出合理 解 释。研究人员 负责以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开展研究 工作,并根据 研究结果 建 立及维护全公 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手 备选库。研 究结果通 过策略 会 、 行 业及 个股 报 告会 、 投 研平 台、 邮件 系 统等共 享机 制统 一开 放给 所有的 投资 组合 经理 , 以确保各投 资组合享 有公 平的信息获 取机会。 (4 ) 交易执行: 交易人员 负责 建立并执行 公平的 集 中交易制度和 交易分配 制 度,合规风控 部利用投 资 交易系统等对 交易执行 进 行实时监控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 有公平的 交易 执行机会。 (5 )事后分 析 :合规风控 部利用公 平交 易系统对不 同投资 组 合之间的同 向、反向 交易 及交易时机 和价差进 行事 后分析。 (6) 报告备案 : 合规风控部 根据实 时 监控及事后分 析的结果 撰 写定期报告, 并由投资 组 合经理、督察 长、总经 理 签署后,妥 善保存分 析报告备查。 (7)信息 披 露环节:信 息 披露部 门在 各投资组合 的定期 报 告中 ,至少披露 公司整 体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 况、 公平交易执 行情况及 异常 交易行为专 项说明等 事项。 (8 )反馈完 善:根 据事后分析报 告及信息 披 露结果,公平 交易各相 关 部门对相关环 节予以不 断 完善,以确 保公平交 易的执行日 臻完善。 (9 ) 监督检查: 合规风控 部监 察稽核人员 根据法规 规定 及公司公平 交易制 度 规定,监督、 检查、评 价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执行 情 况,并提出改 进建议。 会 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年 度内部 控制 评价 报告 中对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的 执行 情况做 出专 项评 价。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 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 , 通过制度、流 程和系统 等 方式在各业 务环节严 格控制交易公 平执行, 公 平对待旗下所 有投资组 合 。在投资决策 内部控制 方 面,各投资 组合按投 资管理 制度 和流 程独 立决 策, 并 在获 得投 资信 息、 投 资建议 和实 施投 资决 策方 面享有 公平 的机 会; 在交易执行控 制方面, 通 过完善交易范 围内各类 交 易的公平交易 执行细则 、 严格的流程 控制、持 续的技 术改 进 , 确 保公 平 交易原 则的 实现 ; 在行 为 监控和 分析 评估 方面 , 通 过IT 系统 和人 工监 控 等方式 进行 日常 监控 ,确 保做好 公平 交易 的监 控和 分析。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报告期 内, 未发 现本 基金 存在异 常交 易行 为。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管理的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 的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 , 未出现同日反 向 交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 , 本基 金严 格遵 守 基金合 同 , 采 取完 全复 制 标的指 数上 证 50 的 投资 策 略, 同时 为控 制 大额申 购对 跟踪 误差 的影 响, 本基 金适 当投 资股 指 期货 。 基 金持 仓包 括上 证 50 指数 成份 股 、 股 指 期货及 现金 等, 其中 股票 持仓不低于 90% , 股指 期 货市值 不高 于 10% ,现 金 类资产 不低 于 5%,以 日均跟 踪偏 离度 最小 (绝 对值不 超 过0.35% ) 、年 化 跟踪误 差尽 量小 (不 超 过4%)为 管理 目标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报告 期 , 本 基金 份额 净 值增长 率为-3.45% , 同 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5.15% ; 报告 期内 , 基 金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0.0786% , 低 于 合 同 约 定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为 0.35% , 年 化 跟 踪 误 差 为 2.8471% , 低于 合同 约定 的 年化跟 踪误 差 为4% 的水 平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7 年的 改革 主基 调不 变 , 政策 从稳 增长 转向 防风 险和促 改革 , 去 杠杆 的基 调仍将 贯 穿 2017 年。从 企业 数据 看, 经济 再次探 底的 风险 较低 ,延 续 L 型 走势 。股 票市 场存 在结构 性投 资机 会 , 尤其是供给侧 改革等主 题 方向。但与此 同时,通 胀 存在持续上升 的压力, 货 币政策存在 收紧的可 能,将 增加 市场 风险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按照 《企 业会 计准 则》 、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中 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及基金合 同 关于估值的约 定,严格 执 行内部估值控 制程序, 对 基金所持有 的投资品 种进行 估值 。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策 机 构,由具备丰 富专业知 识 、两年以上基 金 行业相关领域 工作经历 、 熟悉基金投资 品种定价 及 基金估值法律 法规、具 备 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 基金经理、数 量研究员 、 风险管理人员 、监察稽 核 人员及基金清 算人员组 成 。运营支持 部根据估 值委员会的估 值意见进 行 相关具体的估 值调整或 处 理,并负责与 托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 核对。涉 及模型定价的 ,由数量 研 究员或风险控 制人员向 运 营支持部提供 模型定价 的 结果,运营 支持部业 务人员复核后 使用。基 金 经理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之一,在基 金估值定 价 过程中,充 分表达对 相关问题及定 价方案的 意 见或建议,参 与估值方 案 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 政 策和估值方 案不具备 最终表 决权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 间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益 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相关 法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结 合本基金 实 际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 内 ,本基金未进 行 利润分 配, 不存 在应 分配 而未分 配的 情况 。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 本 基金持有人数或基 金资产净值预警情 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不 存 在连续二十个 工作日基 金 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二 百 人的情形。本 报 告期内 ,本 基金 存在 连续 二十个 工作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低于 人民 币 5,000 万元 的情况 ,出 现该 情 况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的时间 范围 为2016 年1 月 4 日至 2016 年2 月22 日以 及 2016 年2 月24 日至 2016 年5 月18 日; 本基金 存在 连续 六十 个工 作日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 的情 况, 出现该 情况 的时 间 范 围为2016 年5 月23 日至 2016 年12 月 30 日 。 根 据 《公 开募 集证 券投 资基 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的 规 定,基金管理 人决定 转 换 本基金的运作 方式,变 更 为普通指数增 强型 基金 。 本基金管理 人已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 上述情形 , 并根据中国证 监会的要 求 ,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 出 申请,确认 本基金转 型操作 的具 体事 项, 待所 有文件 齐备 后, 本基 金管 理人将 向中 国证 监会 提交 正式的 变更 注册 申 请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托管 人在对 国金 上 证5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的托 管过 程中, 严格 遵守 《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 依 法安全保管 了基金财 产,不 存在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完全 尽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按照相关 法 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托 管 协议的有关规 定,本托 管 人对本基金管 理 人— 国 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在国 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方面进 行了 监督 , 对 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的计 算 、基金费用开 支等方面 进 行了认真的 复核,未 发现基金管理 人有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 严 格按照基金 合同的规 定进行 。根 据基 金合 同约 定,本 基金 在存 续期 内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由国金 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 人 — 国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编 制, 并 经本托 管人 复 核审查的本年 度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表现、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 实、准确 和完整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安永华 明(2017 )审 字 第61004823_A04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 计了 后附 的国 金上 证5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财务 报表 , 包 括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 债 表和 2016 年度 的利 润表 和 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注。 管 理 层 对财 务 报表 的责 任段 编制和 公允 列报 财务 报表 是基金 管理 人国 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的责 任 。 这 种责任 包括 : (1) 按照 企 业会计 准则 的规 定编 制财 务报表 , 并 使其 实现 公 允反映 ; (2 ) 设 计、 执 行 和维护 必要 的内 部控 制, 以使财 务报 表不 存在 由 于舞弊 或错 误而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 责任 是在 执行 审计 工作的 基础 上对 财务 报表 发表审 计意 见 。 我 们按 照中国 注册 会计 师审 计准 则的规 定执 行了 审计 工作 。 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审计 准则要 求我 们遵 守中 国注 册会计 师职 业道 德守 则 , 计划和 执行 审计 工作 以 对财务 报表 是否 不存 在重 大错报 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择 的审计 程序 取决 于注册 会计 师的 判断 , 包 括对由 于舞 弊或 错误 导 致的财 务报 表重 大错 报风 险的评 估 。 在进 行风 险评 估时 , 注 册会计 师考 虑 与财务 报表 编制 和公 允列 报相关 的内 部控 制, 以设 计恰当 的审 计程 序, 但 目的并 非对 内部 控制 的有 效性发 表意 见 。 审 计工 作 还包括 评价 基金 管理 人 选用会 计政 策的 恰当 性和 作出会 计估 计的 合理 性 , 以及评 价财 务报 表的 总 体列报 。 我们相 信, 我们 获取 的审 计证据 是充 分、 适当 的, 为发表 审计 意见 提供 了 基础。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 为, 上述 财务 报表 在所有 重大 方面 按照 企业 会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 公允反 映了 国金 上 证 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以 及 2016 年度 的经 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汤俊


贺耀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 街 1 号东方 广场 安永 大 楼 17 层01-12 室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 3 月 27 日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305,362.99 976,786.23 结算备 付金


263,538.46 1,406,131.21 存出保 证金


302,056.04 582,663.4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0,937,695.59 23,947,815.96 其中: 股票 投资


20,937,695.59 23,947,815.96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83.98 373.3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00 10,111,982.5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2,808,940.06 37,025,752.6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8,455.23 198,352.1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9,907.47 23,514.78 应付托 管费


1,990.77 2,351.4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6,141.55 277,021.92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40,531.85 198,247.55 负债合 计


277,026.87 699,487.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2,785,703.50 51,015,112.22 未分配 利润


-10,253,790.31 -14,688,847.4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2,531,913.19 36,326,264.7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2,808,940.06 37,025,752.67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31 日, 国金 上证50 份额净 值为 人民 币 1.160 元,国 金上 证 50A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02 元 , 国 金 上 证 50B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319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9,417,826.50 份, 其中 国 金上 证50 份 额为15,114,168.50 份, 国金 上 证50A 份 额为2,151,829.00 份,国 金上 证50B 份额为 2,151,829.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5 月 27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818,728.83 -43,450,054.66 1.利息 收入


13,808.83 139,363.5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3,808.83 118,945.32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20,418.2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6,152,709.61 -36,812,306.8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842,749.51 -37,403,787.44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1,380.00 -971,340.00 股利收 益


688,659.90 1,562,820.55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5,216,460.95 -7,143,355.44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03,711.00 366,244.11 减: 二、费用


769,716.77 1,236,584.62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269,264.26 398,713.76 2.托 管费 7.4.8.2.2 26,926.38 39,871.42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 - 4.交 易费 用


78,821.25 480,039.82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394,704.88 317,959.6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588,445.60 -44,686,639.2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588,445.60 -44,686,639.2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上 证5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1,015,112.22 -14,688,847.44 36,326,264.7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1,588,445.60 -1,588,445.6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18,229,408.72 6,023,502.73 -12,205,905.9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14,507,233.09 -43,525,559.68 70,981,673.41 2. 基金 赎回 款 -132,736,641.81 49,549,062.41 -83,187,579.4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2,785,703.50 -10,253,790.31 22,531,913.1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 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6,962,434.38 - 206,962,434.3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44,686,639.28 -44,686,639.2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155,947,322.16 29,997,791.84 -125,949,530.3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95,201,365.18 -28,160,155.97 167,041,209.21 2. 基金 赎回 款 -351,148,687.34 58,157,947.81 -292,990,739.5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1,015,112.22 -14,688,847.44 36,326,264.78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 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 金( 原名 称为 “ 国 金通用 上证 50 指数 分级 证 券投资 基金 ” 以下简 称 “ 本基 金 ” ) , 系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 证监 会 ” )[2015]594 号 文 《 关于 核准 国金 通用 上 证 5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募集 的批 复 》 的 核准 , 由国金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于2015 年 5 月11 日至 2015 年5 月20 日 向社 会公开 募集 。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 5 月 27 日生 效。2015 年9 月23 日, 本 基金名 称由 “国 金通 用上 证 5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 金 ”变 更为 “国金 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 不 定 。 首 次 募 集 规 模 为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206,962,434.38 份 基金 份 额。 根据 《 基金 合同 》 的 约定 , 场 外认 购的 全部 份 额确认 为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场内 认购 的全 部份 额按 1:1 的 比例 确认 为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其 中场 外认购 的基 金份 额确 认为 16,705,104.38 份 国金 上 证 50 份额 (含 募集 期利 息 结转的 份额 ) ; 场内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按 1:1 比 例确认 为 190,237,330.00 份国金 上证 50A 份 额和190,237,330.00 份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为 国金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注册 登记 机构为 中国 证券 登 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 托管人 为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本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包 括国 金上 证 50 指数 分级 的基 础 份额 ( 简称 “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 、 国金 上证 50 指数 分级 的稳 健收 益类份 额( 简称 “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 和国 金上 证 50 指 数分 级的 积 极收益 类份 额 (简 称 “ 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 。 其 中 , 国 金上 证 50A 份 额和 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配比 始终 保 持1:1 的比例 不变 。 国 金上 证 50 指数分 级发 售结 束后 , 投 资人在 募集 期通 过场 内认购 的全 部国 金上证50 份额将 按照1:1 的比 例自 动分离 成预 期收 益与 预期 风险不 同的 两个 份额 类别, 即稳 健收 益类 的国 金上证 50A 份额 和积 极收 益类的 国金 上证 50B 份额 ,两类 基金 份额 的 基 金资产与基础 份额对应 的 基金资产合并 运作。基 金 成立并开放申 购赎回后 , 投资人可在 场内申购 国金上 证50 份额, 并可 选 择将其 申购 的每 两份 国金 上证50 份额按1:1 的 比例 分拆为 国金 上证50A 份额和 国金 上证 50B 份额 各一份 。 投 资人 在场 外认 购和申 购的 国金 上 证 50 份 额不进 行分 拆, 该份 额通过 跨系 统转 托管 至场 内后, 投资 人可 选择 将其 持 有的每 两份 国金 上 证50 份 额按 1:1 的 比例 分 拆为国 金上 证50A 份 额和 国金上 证 50B 份 额各 一份 。 在国金 上证50A 份 额和 国 金上证 50B 份 额存 续期 内 的每个 会计 年度 的 12 月 15 日, 本基 金进 行定期份额折 算。折算 方 式为对国金上 证 50A 份额 的应得收益进 行定期份 额 折算,国金上 证 50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 每2 份 国金上 证50 份额 将按1 份 国金上 证50A 份额 获得 应 得约定 收益 的新 增折 算份额 。在 基金 份额 定期 折算前 与折 算 后 ,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的 份额 配比 保 持 1:1 的比 例不 变。 对于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期 末的 约定应 得收 益, 即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每个 会计 年度最 后一 日份 额参 考净 值超出 人民 币1.000 元部 分, 将 被折 算为 场内 国金 上 证50 份额 分配 给国 金上 证 50A 份额 持有 人。 国金上 证 50 份 额持 有人 持 有的 每 2 份 国金 上 证 50 份 额将获 得按 照 1 份 国金上 证 50A 份 额应 得约 定收益 分配 的新 增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持有 场外 国金 上证 50 份额 的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 前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 增场 外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持 有场 内国 金 上证 50 份 额的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 前 述 折算 方式获 得新 增场 内国 金上 证 50 份额 ; 经 过上 述份 额 折算, 国金 上 证 50A 份额的 参考 净值 和国 金上 证 50B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将相 应调 整。 除此 之外 ,本基 金还 将在 以 下 两种情 况进 行不 定期 份额 折算, 即: 当国 金上 证 50 份额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大于 或等于 人民 币 1.500 元时; 当国 金上 证 50 份 额 的参考 净值 小于 或等 于人 民币 0.250 元时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上 证 50 指 数的 成份 股 、备选 成份 股、 其他股票(含 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 会核 准的上市股 票)、债券 、债 券回购、资 产支持 证券、权证、 股指期货 以 及法律 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 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 融 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 ) 。 本基 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本基 金所持 有的 股票 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 90% ;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其 备选 成份 股的 组合 比例不 低于 非现 金基 金资 产的 80% ; 每个 交易 日日终 在扣 除 股 指期 货合 约需缴 纳的 交易 保证 金后 , 本基 金应 当保 持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5% 的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 投资 于权 证的 比例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3% 。 本 基金 的业 绩 比较基 准为 : 95 %× 上证50 指数 收益 率 +5 %× 同期 银 行活期 存款 利率 (税 后)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6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务 信息根 据下 列依 照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应 用指 南、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 核 算业务 指引 》和 其他 相关 规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 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 业税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 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增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5 月1 日 起在 全 国范围 内全 面推 开营 业税 改征增 值税 试点 , 金 融业纳入试点 范围,由 缴 纳营业税改为 缴纳增值 税 。对证券投资 基金(封 闭 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人运用 基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转让收入 免征增值 税 ;国债、地 方政府债 利息收 入以 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息 收入 免征 增值 税; 存款利 息收 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 《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 面推 开营 改增试 点金 融 业 有关政策的通 知》的规 定 ,金融机构开 展的质押 式 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 及 持有政策性 金融债券 取得的 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往 来利 息收 入;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 《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 往来 等增 值税政 策的 补 充 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 构 开展的买断式 买入返售 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 同业存单以 及持 有金 融债券 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融 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 发、教育辅助 服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务等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 》 的规定,资管 产品运营 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以资管 产品管理 人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关 于资管产品增 值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补充 通 知》 的 规定 ,2017 年7 月1 日 ( 含) 以后 , 资 管产 品 运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 管 产品管 理人 为增 值税 纳税 人, 按 照现 行规 定缴 纳增 值税。 对资 管产 品在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 行 为,未缴纳增 值税的, 不 再缴纳;已缴 纳增值税 的 ,已纳税额 从资管产 品管理 人以 后月 份的 增值 税应纳 税额 中抵 减。 4.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 于储蓄存款利 息 所得有 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对储 蓄存 款利息 所得 暂免 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 财税[2015]101 号文 《关于上市 公司 股息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15 年 9 月 8 日起 , 证券 投资 基金从 公开 发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超 过1 年 的,股 息红 利所 得暂 免征 收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苏州工 业园 区兆 润投 资控 股集团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广东宝 丽华 新能 源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涌金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北京千 石创 富资 本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上海国 金通 用财 富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比 期 间 2015 年 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269,264.26 398,713.7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9,369.73 10,339.26 注:1.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00% 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1 .0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客户维护费 是指基金 管 理人与基金销 售机构约 定 的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 取 的 基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 的费用 项目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6,926.38 39,871.42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 年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H=E×0 .1%/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无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 间2015 年5 月 2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均 未发 生与 关 联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券(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国金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5 月 27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707,911.66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15,066.45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722,978.11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3.7233%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5 月 27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50A 国金 50B 国金 5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5 年 5 月 27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 额 - - 1,219,780.22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511,868.56 减: 期间 赎回/ 卖出 总 份额 -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707,911.6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 2.3911% 注:基 金管 理人 持有 本基 金基金 份额 的交 易费 用按 市场公 开的 交易 费率 计算 并支付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 50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上 海 国 金 通 用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司 3,617,785.39 18.6313% 3,542,392.80 11.9651% 北 京 千 石 创 富 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170,381.75 11.1773% 2,125,152.23 7.1781% 注: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 的 其他关联方于 本报告期 末 及上年度可比 期间期末 均 未持有国金上 证 50A 份额及 国金 上 证50B 份额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民生银行 —活期存 款 1,305,362.99 13,111.34 976,786.23 46,451.61 民生银行 —定期存 款 - - - 66,111.11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或 约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 位 :份 ) 总金额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5 月27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 总金额 注: 本基 金于 本报 告期 内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9 期 末(2016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流通 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601727 上海 电气 2016 年 8 月 31 日 临时 停牌 8.42 - - 19,300 148,674.02 162,506.00 - 600485 信威 集团 2016 年 12 月 26 日 临时 停牌 14.60 - - 7,900 132,356.00 115,340.00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4.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 款、 结算 备付 金、 结算保 证金 等, 因其 剩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0,659,849.59 元, 属 于第 二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277,846.00 元, 无 属于 第三 层次的 余额 。 (2015 年12 月31 日 : 第 一层 次 人民 币 23,748,066.84 元 , 第 二层 次人 民 币199,749.12 元 , 无属 于第 一 层次及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在第 一层 次和 第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2015 年 度: 第 一 层 次和第 二层 次之 间无 重大 转移) 。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2015 年度 :无) 。 7.4.14.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3 其他 事项 于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存 在连续 二十 个工 作日 基金 资产净 值低 于人 民 币 5,000 万元 的情 况, 出现该 情况 的时 间范 围为2016 年1 月4 日至 2016 年 2 月22 日以及2016 年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 。 本 基金 存在连 续六十 个工 作日 基金 资产 净值低 于人 民 币 5,000 万 元的情 况, 出现 该 情 况的时 间范 围 为2016 年5 月23 日至2016 年 12 月30 日。 除此以 外,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7.4.14.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7 年3 月27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20,937,695.59 91.80 其中: 股票 20,937,695.59 91.8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568,901.45 6.88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02,343.02 1.33 8 合计 22,808,940.06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期末 指 数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817,931.00 3.63 C 制造业 3,638,794.75 16.15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74,382.00 0.77 E 建筑业 1,469,203.00 6.52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353,592.00 1.57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491,319.00 2.18 J 金融业 13,648,272.84 60.57 K 房地产 业 344,201.00 1.53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0,937,695.59 92.92


8.2.2 期末 积 极投 资按行 业分 类的 境内 股 票投资 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部 分股 票。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明细 8.3.1 指 数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57,400 2,033,682.00 9.03 2 601166 兴业银 行 70,700 1,141,098.00 5.06 3 600016 民生银 行 125,300 1,137,724.00 5.05 4 600036 招商银 行 54,700 962,720.00 4.27 5 600519 贵州茅 台 2,630 878,814.50 3.90 6 601328 交通银 行 145,600 840,112.00 3.73 7 600000 浦发银 行 45,800 742,418.00 3.29 8 601668 中国建 筑 79,500 704,370.00 3.13 9 600837 海通证 券 42,932 676,179.00 3.00 10 600030 中信证 券 41,700 669,702.00 2.97


8.3.2 积 极投 资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股票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2,449,060.00 6.74 2 600016 民生银 行 1,820,624.00 5.01 3 601166 兴业银 行 1,468,565.00 4.04 4 600036 招商银 行 1,172,127.00 3.23 5 600000 浦发银 行 1,163,481.00 3.20 6 601328 交通银 行 1,098,439.00 3.02 7 600030 中信证 券 920,762.00 2.53 8 601288 农业银 行 838,364.00 2.31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9 600837 海通证 券 781,883.00 2.15 10 600519 贵州茅 台 774,681.00 2.13 11 601398 工商银 行 733,255.00 2.02 12 601169 北京银 行 709,824.00 1.95 13 601766 中国中 车 704,108.00 1.94 14 600887 伊利股 份 625,684.95 1.72 15 601668 中国建 筑 602,360.00 1.66 16 601601 中国太 保 572,453.00 1.58 17 601988 中国银 行 528,731.00 1.46 18 601211 国泰君 安 528,445.00 1.45 19 601989 中国重 工 514,237.00 1.42 20 600104 上汽集 团 463,109.00 1.27 注:上 述买 入金 额为 买入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股 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2,627,052.30 7.23 2 600016 民生银 行 2,225,580.10 6.13 3 601166 兴业银 行 1,572,104.95 4.33 4 600000 浦发银 行 1,372,400.59 3.78 5 600036 招商银 行 1,283,931.35 3.53 6 601328 交通银 行 1,032,941.00 2.84 7 600030 中信证 券 963,674.00 2.65 8 600519 贵州茅 台 922,967.95 2.54 9 601288 农业银 行 894,198.00 2.46 10 600837 海通证 券 860,071.73 2.37 11 601169 北京银 行 782,355.00 2.15 12 601398 工商银 行 781,009.00 2.15 13 601766 中国中 车 709,287.15 1.95 14 600887 伊利股 份 687,602.25 1.89 15 601668 中国建 筑 683,511.00 1.88 16 600015 华夏银 行 681,360.60 1.88 17 601601 中国太 保 610,311.92 1.68 18 601988 中国银 行 551,483.00 1.52 19 601989 中国重 工 505,052.00 1.39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20 600104 上汽集 团 500,973.00 1.38 注:上 述卖 出金 额为 卖出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不 包括 相关 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8,349,995.20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29,767,427.01 注: 上述 买入 股票 成本 总 额和卖 出股 票收 入总 额均 为买卖 成交 金额 ( 成交 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 不 包括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投 资。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投 资贵金 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卖) 合约市 值 (元) 公允价 值变 动(元) 风险说 明 IH1701 IH1701 2 1,364,640.00 -57,960.00 报告期 内, 本 基金运 用股 指期货 是出 于追求 基金 充分投 资、 减 少交易 成本 、 降低跟 踪误 差的目 的, 总 体风险 可控 且符合 既定 的投资 政策 和投资 目标 公允价 值变 动总 额合 计 ( 元) -57,960.00 股指期 货投 资 本 期收 益 ( 元) 1,380.00 股指期 货投 资本期 公 允价 值变动 (元) -33,600.00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报告期,本基 金运用股 指 期货来控制预 期大额申 购 赎回等情况下 的流动性 风 险,有效减少 基 金组合 资产 配置 与跟 踪标 的之间 的差 距, 确保 投资 组合对 指数 跟踪 的效 果。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参与 国债期 货投 资。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中海 通证 券(600837.SH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发布公告称收 到中国证 监 会《行政处罚 决定书 》 ([2016]127 号 ) ,其 中提及: 中国证监会对 海通 证券未按规定 审查、了 解 客户身份等违 法违规行 为 进行了立案调 查、审理 , 该案现已调 查、审理 终 结 。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海 通 证 券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28,653,000 元 , 并 处 以 85,959,000 元 罚款 。 由于海 通证 券(600837.SH )是上 证 50 指 数的 成份 股 ,故将 其纳 入本 基金 的投 资组合 。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8.12.2


本期基 金投 资组 合前 十名 股票未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02,056.0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83.98 5 应收申 购款 3.0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02,343.02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8.12.5.1 期 末指 数投 资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况 。 8.12.5.2 期 末积 极投 资前 五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积 极投 资股 票。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金50A 106 20,300.27 477,059.00 22.17% 1,674,770.00 77.83% 国金50B 451 4,771.24 1,050.00 0.05% 2,150,779.00 99.95% 国金 50 1,302 11,608.42 6,532,102.27 43.22% 8,582,066.23 56.78%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合计 1,859 10,445.31 7,010,211.27 36.10% 12,407,615.23 63.90%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对合 计 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属分 级基 金份 额的 合计 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 持有人 国金 50A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黄松友 880,800.00 40.93% 2 北京恒 天财 富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恒 天华夏 未来 一期 证券 投资 基金 344,900.00 16.03% 3 华夏未 来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华 夏未 来泽时 进 取 1 号 基金 132,100.00 6.14% 4 方春娣 110,200.00 5.12% 5 李志国 100,000.00 4.65% 6 向顺波 73,061.00 3.40% 7 聂佳磊 72,350.00 3.36% 8 肖宁 49,000.00 2.28% 9 禤金忠 40,000.00 1.86% 10 朱金燕 38,138.00 1.77% 国金 50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唐海颖 209,005.00 9.71% 2 陈碧珍 200,000.00 9.29% 3 邢宇澄 148,044.00 6.88% 4 邹璞如 109,900.00 5.11% 5 周锐 96,326.00 4.48% 6 李淑君 90,300.00 4.20% 7 冒维一 72,000.00 3.35% 8 黄晖 64,500.00 3.00% 9 沈昶 59,900.00 2.78% 10 简小惠 44,686.00 2.08%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国金 50A - - 国金 50B - - 国金 50 778,381.16 5.1500% 合计 778,381.16 4.0086% 注:对于分级 基金,下 属 分级份额比例 的分母采 用 各自级别的份 额,合计 数 比例的分母 采用期末 基金份 额总 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国金50A - 国金50B - 国金 50 50~100 合计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国金50A - 国金50B - 国金 50 0~1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 金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金 50A 国金50B 国金 50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5 月 27 日 ) 基金份 额总 额 95,128,663.00 95,128,663.00 16,705,108.3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124,829.00 2,124,829.00 25,356,350.6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 - 66,431,287.79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 - 77,030,857.91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27,000.00 27,000.00 357,387.99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151,829.00 2,151,829.00 15,114,168.50 注:1. 拆分 变动 份额 为本 基金三 级份 额之 间的 配对 转换份 额和 基金 份额 折算 中调整 的份 额。 2.基金 管理 人以2016 年 12 月 15 日 为份 额折 算基 准 日,对 该日 登记 在册 的国 金上证 50 份 额、 国 金上 证50A 额办 理了 定期 份额折 算业 务。 3.本报 告期 末, 基金 管理 人持有 本基 金的 份额 为 722,978.11 份, 基 金管 理人 的子公 司北 京千 石创 富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 下简称 “ 千 石资 本 ” ) 、 上 海国金 通用 财富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国金 财富 ”) 持有 本基 金的份 额分 别 为 2,170,381.75 份、3,617,785.39 份,基 金管 理人 、千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石资本 和国金 财富均按 照 本基金《基金 合同》及 《 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申 购 规则及申购 费率办理 申购业 务, 并已 按照 法规 规定向 中国 证监 会进 行了 报告。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吴 富 佳先生 离任 基金 管理 人副 总经理 。2016 年 12 月 28 日,索 峰先 生 新任基 金管 理人 副总 经理 。除上 述人 事调 整以 外,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无 其他重 大人 事 变 动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采 取对 标的上 证 50 指 数完 全复 制 的投资 策略 ,未 发生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应支 付给 安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 伙) 的报 酬 为 40,000 元人民 币。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该 会计师 事务 所自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起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至 今 。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国金 50 分级基 金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华创证券 1 - - - - - 国融证券 1 58,117,422.21 100.00% 42,500.83 100.00% - 注: 本 基金 根据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关 于完 善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 席位 制度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证监 基金 字[2007]48 号 ) 的有 关规 定要 求, 本基 金管理 人在 比较 了多 家证 券经营 机构 的财 务状 况、经 营状 况、 研究 水平 后,向 多家 券商 租用 了基 金专用 交易 席位 。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地 提供 高 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华创证券 - - - - - - 国融证券 - - - - -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