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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金融联接(161211)

国投金融联接: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 页,共 36 页 
 
 
 
 
国 投瑞 银沪深 300 金融地 产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基金 
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国投 瑞银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七 年三 月二十 八日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 页,共 36 页 
§ 1


重 要 提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 页,共 36 页 §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国投金融地产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161211 交易代码


161211( 前端)


161212( 后端)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4 月 9 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4,306,612.7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1.1 目 标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 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金地 ETF ) 基金主代码 159933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 17 日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10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 基金份额, 力争实现对业绩比 较基准的紧密跟踪。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 ETF 份额 可 计 入 在 内 ) ; 每 个 交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4 页,共 36 页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 适当调 整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目标 ETF 投资策 略


本基金可以通过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 式进行目标 ETF 的投 资,本基金将根据开放日申购赎回情况, 综合考虑流动性、成本、效率等因素,决定目标 ETF 的投资方 式。 此外, 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目标 ETF 基 金份额交易和申购、 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适度运用股指期货。 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 动性好、 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 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 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 有效地调整, 以提高 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 值收益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日跟踪偏离度绝对 值的平均值控制在 0.35% 以内。 业绩比较基准 95%× 沪深 300 金融地 产指数收益率+5%× 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 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 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 品种, 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 2.2.1 目 标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 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地调整,以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 当预期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和成份股将发生分红、配股、增发等 行为,或因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基金无法有 效复制和跟踪基准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 行适当调整,并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辅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 投资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5 页,共 36 页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求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 在 0.2% 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 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 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的进一步扩大。 为有效 控制指数的跟踪误差,本基金在注重风险管理的前提下,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货流 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通过股指期货就本基金 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拟合效果进行及时、有效地调整,以提高 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 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刘凯 郭明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95588 传真 0755-82904048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 46 层 § 3 主 要财 务指 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 利润 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6 页,共 36 页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7,060,273.28 623,529,300.66 103,542,299.15 本期利润 -31,310,487.49 3,764,894.69 813,087,494.64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润 -0.0903 0.0037 0.5976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5.21% -6.44% 82.70%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润 0.2894 0.3603 -0.147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9,731,032.01 481,844,253.51 2,409,986,976.7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94 1.3603 1.4539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2 、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 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 、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 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7% 0.62% -0.40% 0.65% 0.77% -0.03% 过去六个月 6.73% 0.70% 2.57% 0.75% 4.16% -0.05% 过去一年 -5.21% 1.26% -9.21% 1.21% 4.00% 0.05% 过去三年 62.03% 1.84% 53.54% 1.84% 8.49% 0.00% 过去五年 81.86% 1.71% 68.61% 1.71% 13.25% 0.00% 自基金合同 28.94% 1.66% 15.78% 1.66% 13.16% 0.00%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7 页,共 36 页 生效起至今 注: 1、 本基金是以国投 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指数基金为目标的联接基金, 对目标 ETF 的配置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90% , 故以 95%× 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收益率 +5%× 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作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2 、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 年 4 月 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2013 年 11 月 5 日起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转 型变更为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 本基金" )。《国投瑞 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 3 个月。 截至建仓期结束, 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 约定。 3.2.3 过 去五 年 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8 页,共 36 页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过去五年 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内无利润分配。 § 4


管 理 人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理 基金 的经验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公司" ) , 原 中 融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 2002 年 6 月 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 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 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 限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UBS AG ) 。 公司 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 以" 诚信、 创新、 包容、 客户关注" 作为公司的 企业文化。截止 2016 年 12 月底,在公募基 金方面,公司共管理 63 只基金, 已建立起覆盖高、 中、 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 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 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配 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 还包括分级、 期指套利、 商品期货、QDII 等创新品种;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9 页,共 36 页 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 2006 年开始为 QFII 信托计划 提 供投资咨询服务, 具 有丰富经验,并于 2007 年获得 QDII 资格。 4.1.2基 金经 理(或 基金经 理小 组)及 基金 经理助 理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赵建 本基金基金 经理 2015-02- 10 - 14 中国籍, 博士, 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 曾任职于上海博弘投资 有限公司、 上海数君投资有限 公 司 、 上 海 一 维 科 技 有 限 公 司。2010 年 6 月加入 国投瑞 银 。 现 任 国 投 瑞 银 瑞 福 深 证 1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国 投 瑞 银 中 证 下 游 消 费 与 服 务 产 业 指 数 证 券 投 资基金(LOF ) 、 国 投 瑞 银 金 融 地 产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国投瑞 银 瑞 泽 中 证 创 业 成 长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国 投 瑞 银 白 银 期 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基金经理。 注: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证券从业的含义 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 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 定, 本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没有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制 方法 管理人依据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的要求, 制定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了 公 平 交 易 管理 相 关 的《 公 平 交 易 管理 规 定 》 、 《 交 易 管 理 办法 》 、 《异常 交 易 管 理 规定 》 等系列制度,并建立和完善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和业务流程。 管理人公平交易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1 、当管理人利益和基金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 2 、当不同资产委托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公平的对待不同的资产委托人; 3 、公平对待管理人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4 、严禁直接或者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 制制度的要点如下: 1 、不断完善投资决 策 、研究支持、交易管 理 的制度和流程,提高 投 资管理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确保在公司内建立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公平交易环境。 2 、公平交易的范围 覆 盖所有投资品种,以 及 一级市场申购、二级 市 场交易和公司 内 部 证 券 分 配 等所 有 投资 管 理 活 动 , 同时 涵 盖研 究 分 析 、 授 权、 投 资决 策 、 交 易 执 行 、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3 、合理设置各类资 产 管理业务之间以及各 类 资产管理业务内部的 组 织结构,在保 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 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 机会。 4 、 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分配的内部控制, 通过严格的制度、 流程、 技术手段等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通过监察稽核, 事后分析及信息披露来加强 对公平交易的监督。 管理人有关公平交易控制方法的要点如下: 1 、以系统强制控制 为 优先措施。公司通过 不 断完善投资决策、研 究 支持、交易执 行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 充分发挥系统的自动控制功能, 根据公平交易管理的要求, 在 系统中设置相应业务流转顺序、 控制阀值或者触发机制, 对触及阀值的行为视情况分别 采取警告、 强制禁止等控制措施或对特定业务自动执行必要的后续流程。 如: 符 合交易 条件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指令在交易系统中强制采用公平委托功能进行交易, 内 部研究报告在研究系统中一经发布会自动推送到所有基金经理、 投资经理, 控制阀值的 修改必须经监察稽核部通过系统进行复核并点击同意才能生效等。 2 、以双人复核、集 体 决策为控制的辅助手 段 。对于无法通过系统 进 行强制控制的 业务活动, 通过建立明确的业务规则和流程, 在关键控制点采取双人复核或集体决策等 控制机制, 通过分别对控制事项签署意见并顺序流转的要求, 实现对关键业务风险的管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理。 如: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一级市场申购结果分配, 需要经过严格的公平性审核 , 由交 易部负责人、 运营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以及投资组合经理共同确认对分配结果 无异议并签署后才为有效。 3 、以日常监控为督 促 手段。公司交易部、 监 察稽核部、运营部设 置 专门岗位,分 别在交易过程中、 日中、 清算后对有关公平交易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并按既定的 报告要求及时揭示违反规定的情况, 监督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如: 交易部对相同 投资经理管理不同投资组合指令时间差的监督, 监察稽核部对日中不同组合交易相同证 券的价差分析以及运营部对银行间指令要素和签署情况的检查等。 4 、以事后专项稽核 和 定期公平交易分析为 完 善措 施 。 内 部 审 计 专员负 责 不 定 期 对 公司执行公平交易的情况进行专项稽核,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 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通过事后的专项稽核和定期分析, 发现控制薄弱 环节或交易价差异常, 将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在 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 5 、加强信息披露和 接 受外部监督。公司在 各 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 中 ,披露公司整 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异常交易行为专项说明, 接受社会监督。 公司定期接受外 部审计的检查, 公平交易管理一直是外部审计的重点之一。 基金评价机构在开展基金评 价业务时, 将公平交易制度的完善程度、 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作为评价内容之一。 公司 每季度会向证监会报告经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经理签署后的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 并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与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业绩比较、 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公司内部稽核或定期分析中发现公平交易管理中的异常问题, 也将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监 察 稽 核 季 度 报 告和 年 度报 告 中 做 专 项 说明 。 证监 会 通 过 现 场 检 查 和 非现 场 监 管 等 方 式 , 也会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 并会同证券交易所等对公司异常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对于发现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 将依法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4.3.2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 管理人通过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 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报告期内,管理人于 每 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 理 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 体 收益率差异、 分投资类别 (股票、 债券) 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 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日内、3 日内、5 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 析。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的情况如下: 1 、管理人对所有投 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 季 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 券 的交易价差的 溢价率进行分析, 对两两组合同向交易成交价格均值的溢价率是否趋近于零进行 T 检验, 检验在 95% 的可信水平下,价格均值的溢价率趋近 于零是否存在检验不通过的情况。 2 、管理人对所有投 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 季 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 券 的交易价差优 劣进行比较, 区分买优、 卖优、 买次、 卖次等 情况分别分析两两组合在期间内交易时是 否存在显著优于另一方的异常情况,


3 、管理人对所有投 资 组合在过去连续四个 季 度内同向交易相同证 券 的交易价差区 分两两组合进行利益输送的模拟测算, 检查在过去四个季度内, 是否存在显著异常的情 况。 检验分析结果显示, 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在过去连续四个季度内未发现存在 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项 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在 本 报 告 期 内 未 出 现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 5% 的交易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房地产销售回暖,新开工由负转正,基建投资逐步加码,宏观经济企稳。 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 在煤炭、 钢铁等行业取得一定成效。 资本市场震荡较大, 股票市 场经历年初熔断, 债券市场在年末也大幅调整。 与国内资本市场的宽幅震荡相比, 海外 市场却相对强势,原油和基本金属价格触底回升,美元指数 2003 年 之后首度重回 100, 美国三大股指也均创出了历史新高。 基金投资操作上, 本基金遵循 ETF 联接基金 的被动投资原则, 力求实现对业绩比较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基准的紧密跟踪。 操作上力保基金的平稳运作, 做好基金的日常风险管控工作。 同时在 组合投资管理上严格控制跟踪 误差, 研究应对成分股调整等机会成本、 同时也密切关注 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带来的影响及相应市场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4.4.2报告 期 内基金 的业绩 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894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21%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21% , 基金净值增长率高于业绩基准收益率, 主要受报告 期内指数成分股调整、 基金的申购赎回活动、 部分利息股息收入及扣减费率等综合因素 的影响。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 2017 年,国内基 建投资有望持续加码,房地产投资预计持平,国 内经济继续 企稳回升。 供给侧改革在更多行业展开, 企业盈利有望继续回升。 宏观经济将整体保持 平稳, 上下游价格的上涨和传递需要密切关注, 货币政策的边际收缩以及流动性的动向 也是影响股市的重要因素。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 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 监 察 稽 核 部 指定 人 员; 运 营 部 负 责 日常 的 基金 资 产 的 估 值 业务 , 执行 基 金 估 值 政 策 ,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 序 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 算 员执行、运营部内部 复 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 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已实现收益为 7,060,273.28 元,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05,424,419.29 元。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 5


托 管 人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接 基 金的 投 资 运 作 、 基金 资 产净 值 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购 赎 回 价 格 计 算 、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各重要方面的 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 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进行了核查, 以上内容真实、 准确 和完整。 § 6


审 计 报告 本报告期 的基 金财务 会 计报告经 普华 永道中 天 会计师事 务所( 特殊 普 通合伙) 审计,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注册会计师


陈玲


陈逦迤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 第 20357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27,677,644.36 25,281,006.48 结算备付金 660,839.09 347,183.83 存出保证金 63,385.07 493,649.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42,078,940.87 455,989,709.51 其中:股票投资 11,917,146.05 18,331,433.20 基金投资 430,161,794.82 437,658,276.31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137.16 - 应收利息 6,434.81 5,593.8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1,921.77 904,938.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 产总 计 470,583,303.13 483,022,081.29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55,381.27 795,412.5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8,461.33 22,616.58 应付托管费 6,166.64 4,900.2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01,534.67 91,953.9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60,727.21 262,944.43 负 债合 计 852,271.12 1,177,827.78 所 有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364,306,612.72 354,215,906.15 未分配利润 105,424,419.29 127,628,347.36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469,731,032.01 481,844,253.51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计 470,583,303.13 483,022,081.29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2894 元,基金份额总额 364,306,612.72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7 页, 共 36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 、收 入 -30,263,010.05 11,020,152.56 1.利息收入 281,996.36 737,365.3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1,996.36 737,365.34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7,713,986.77 623,598,385.8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440,956.90 -7,121,354.19 基金投资收益 7,837,354.03 629,118,965.98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17,589.64 1,600,774.08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38,370,760.77 -619,764,405.97 4.汇兑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111,767.59 6,448,807.32 减 :二 、费用 1,047,477.44 7,255,257.87 1.管理人报酬 249,085.11 805,483.55 2.托管费 53,968.44 174,521.3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383,994.17 5,914,429.33 5.利息支出 - -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8 页, 共 36 页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其他费用 360,429.72 360,823.60 三、 利润 总额 ( 亏损总额 以 “- ”号 填 列) -31,310,487.49 3,764,894.6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利 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列) -31,310,487.49 3,764,894.69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354,215,906.15 127,628,347.36 481,844,253.5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31,310,487.49 -31,310,487.4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0,090,706.57 9,106,559.42 19,197,265.9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50,730,056.64 46,961,979.64 197,692,036.28 2.基金赎回款 -140,639,350.07 -37,855,420.22 -178,494,770.2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364,306,612.72 105,424,419.29 469,731,032.01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基金净值)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657,548,706.38 752,438,270.39 2,409,986,976.7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本期利润) - 3,764,894.69 3,764,894.6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303,332,800.23 -628,574,817.72 -1,931,907,617.9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511,839,184.26 1,100,893,724.42 3,612,732,908.68 2.基金赎回款 -3,815,171,984.49 -1,729,468,542.14 -5,544,640,526.6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354,215,906.15 127,628,347.36 481,844,253.5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彬,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 表附 注 7.4.1基 金基 本情况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 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是由国投瑞银沪 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 简称" 原基金") 通过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0 页, 共 36 页 基金合同修订变更 而来 。原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 监许可[2010] 第 69 号《关于核准国 投瑞银沪 深 300 金融地 产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 和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 同》 负责公开募集。 原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722,936,524.64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 第 07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合同》 于 2010 年 4 月 9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1,723,171,301.29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34,776.65 份基金份额。 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 2013 年 9 月 9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18 日止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 更为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议案》 ,经 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议生效。 根据原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自 2013 年 11 月 5 日生效, 基金投资 目标、范围和策略调整,同时" 国投 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名为" 国投瑞 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联接基金" 。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深交所") 深证上 字[2010] 第 181 号文审 核同意, 原基金 496,448,878.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0 年 6 月 8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 额托管在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 市流通。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后, 原基金场内份额转换为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目标 ETF") 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是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目标 ETF 是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实现对沪深 300 金融地产指数紧密跟踪的全被动指数基金。 本基金力求将基金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之间的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日跟踪偏离度绝对值的平均值控制在 0.35% 以 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地产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目标 ETF 基金份额、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此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金 也可少量 投资于 非成份 股( 包 含中小 板、创 业 板及其他 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发行 的股票)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 衍生工具( 权证、 股指期货等) 、 债券( 国债、 央行票据、 金 融 债 、 企 业 债 、公 司 债、 可 转 换 债 券 、可 分 离交 易 可 转 债 存 债、 次 级债 、 短 期 融 资 券 、 中 期 票 据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地 方 政 府 债 等) 、 债 券 回 购 、 银 行 存 款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 现 金 资 产 、 货 币 市 场 工 具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90%( 已 申购但尚未确认 的目标 ETF 份额可计 入在内)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5%× 沪深 300 金融地 产指数收益率+5%× 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7.4.2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 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 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及 其他 有关规 定的 声明 本基金 2016 年度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 息。 7.4.4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最 近一 期年度 报告 相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计 变更 以及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 《 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 政策的通 知》 、财税 [2012]85 号《关于实施 上市公 司股息 红利差 别 化个人 所得税 政策有 关 问题的 通知》 、财 税[2015]101 号 《关于 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 [2016]36 号《关于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 一步明 确全面 推开营 改 增试点 金融业 有关政 策 的通知 》 、财 税[2016]70 号《 关于金 融机 构 同 业 往 来 等 增值 税 政策 的 补 充 通 知 》 、 及 其他 相 关 财 税 法 规和 实 务操 作 , 主 要 税 项 列 示如下: (1) 于 2016 年 5 月 1 日 前,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 收营业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 金融业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国债、 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 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 。 (2) 对 基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得 的收入 ,包括 买 卖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 入,股 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金取 得的 企业 债券利 息收入 ,应由 发 行债券 的企业 在向基 金 支付利 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 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 花税。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7.4.7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投瑞银沪深 300 金融 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目标 ETF")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的关 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的交 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49,085.11 805,483.55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894,286.41 2,809,645.18 注: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 分不收取管理费。 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 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 份额部分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 0) 的 0.6% 年 费率计提,逐日累计 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 金份额部分所 对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 0)× 0.6%÷ 当年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53,968.44 174,521.39 注: 本基金基金资产中投资于目标 ETF 的部 分不收取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 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 份额部分所对应的 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 0) 的 0.13% 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前一日所持有目标 ETF 基金 份额部分所对 应的基金资产后的余额( 若为负数,则取 0)× 0.13%÷ 当年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银 行存 款余额 及当 期产生 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27,677,644.36 193,000.21 25,281,006.48 694,390.93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内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的 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项 的说 明 于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持有 272,116,520.00 份目标 ETF 基金份额, 占 其总份额的比 例为 95.86% ( 上年末: 本基金持有 261,616,520.00 份目标 ETF 基金 份额, 占其总份额的 比例为 94.15%) 。 7.4.9 期 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 限类 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股)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60137 5 中原 证券 2016- 12-20 2017- 01-03 新股 未上 市 4.00 4.00 26,69 5.00 106,7 80.00 106,7 8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停 牌等 流通受 限股 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 单位: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60064 9 城投 控股 2016-1 2-06 重大事 项停牌 20.34 - - 27,000.00 492,396.16 549,180.00 00016 6 申万 宏源 2016-1 2-21 重大事 项停牌 6.25 2017- 01-26 6.29 41,340.00 275,331.44 258,375.00 00075 0 国海 证券 2016-1 2-15 重大事 项停牌 6.97 2017- 01-20 6.27 19,750.00 145,826.91 137,657.50 00054 0 中天 城投 2016-1 1-28 重大事 项停牌 6.93 2017- 01-03 7.00 8,400.00 58,212.00 58,212.00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交 易中 作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 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440,968,736.37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1,110,204.50 元,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 上 年末: 第一层次 453,862,987.51 元, 第二层次 2,126,722.00 元, 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 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 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 层级。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 值 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上年末: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 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8 投 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1,917,146.05 2.53 其中:股票 11,917,146.05 2.53 2 基金投资 430,161,794.82 91.41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338,483.45 6.02 8 其他各项资产 165,878.81 0.04 9 合计 470,583,303.13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 8.2 期 末投 资目 标基金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型 运作方 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金地 ETF 股票型 交易型 开放式 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430,161,794.8 2 91.58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8.3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 力 、 热 力 、燃 气 及 水生 产 和 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件 和 信 息技 术 服 务 业 - - J 金融业 9,986,042.53 2.13 K 房地产业 1,881,487.52 0.4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49,616.00 0.01 合计 11,917,146.05 2.54 8.4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32,257.00 1,142,865.51 0.24 2 600016 民生银行 70,000.00 635,600.00 0.14 3 601166 兴业银行 39,200.00 632,688.00 0.13 4 600649 城投控股 27,000.00 549,180.00 0.12 5 600036 招商银行 30,834.00 542,678.40 0.12 6 601328 交通银行 81,200.00 468,524.00 0.10 7 600000 浦发银行 25,270.00 409,626.70 0.09 8 000002 万


科A 19,600.00 402,780.00 0.09 9 600030 中信证券 23,800.00 382,228.00 0.08 10 600837 海通证券 23,800.00 374,850.00 0.08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 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5.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3,293,790.28 2.76 2 601166 兴业银行 7,814,545.00 1.62 3 600016 民生银行 7,804,694.66 1.62 4 000002 万


科A 7,154,010.00 1.48 5 600036 招商银行 6,620,824.67 1.37 6 601328 交通银行 5,727,093.00 1.19 7 600000 浦发银行 5,170,473.52 1.07 8 600030 中信证券 4,913,252.00 1.02 9 600837 海通证券 4,808,797.70 1.00 10 601288 农业银行 4,403,218.00 0.91 11 601169 北京银行 4,120,445.84 0.86 12 601398 工商银行 3,863,812.57 0.80 13 601601 中国太保 3,231,807.00 0.67 14 601988 中国银行 2,619,802.00 0.54 15 000001 平安银行 2,381,528.19 0.49 16 601688 华泰证券 2,359,052.61 0.49 17 601818 光大银行 2,283,251.00 0.47 18 600015 华夏银行 2,208,163.32 0.46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19 000776 广发证券 1,908,986.83 0.40 20 600999 招商证券 1,886,264.39 0.39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地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 等获得的股票,不包括因本基金赎回标的 ETF 基金份额导致的基金 组合中股票的增加; 2 、" 买入金额" 按买卖 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8.5.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1,690,398.33 2.43 2 600016 民生银 行 7,113,258.80 1.48 3 601166 兴业银 行 6,681,553.00 1.39 4 000002 万


科A 6,406,951.46 1.33 5 600036 招商银 行 5,984,777.56 1.24 6 600000 浦发银 行 4,879,546.46 1.01 7 601328 交通银 行 4,845,720.00 1.01 8 600030 中信证 券 4,257,601.00 0.88 9 600837 海通证 券 4,096,343.42 0.85 10 601288 农业银 行 3,765,790.00 0.78 11 601169 北京银 行 3,547,920.00 0.74 12 601398 工商银 行 3,408,010.00 0.71 13 601601 中国太 保 2,806,699.00 0.58 14 601988 中国银 行 2,335,395.00 0.48 15 000001 平安银 行 2,073,641.00 0.43 16 601818 光大银 行 2,053,515.00 0.43 17 601688 华泰证 券 2,048,223.62 0.43 18 600048 保利地 产 2,003,007.50 0.42 19 600015 华夏银 行 1,836,574.00 0.38 20 600999 招商证 券 1,628,727.10 0.34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地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 等减少的股票,不包括因本基金申购标的 ETF 基金份额导致的基金 组合中股票的减少; 2 、" 卖出金额" 按买卖 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 费用。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8.5.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34,593,472.5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18,954,423.78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地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 等获得的股票, 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地卖出、 换股、 要约收购、 发行人回购及行 权等减少的股票, 不包括因本基金申购赎回标的 ETF 基金份额导致 的基金组合中股票的 增减; 2 、" 买入股票成本" 、" 卖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 卖成交 金 额 ( 成 交 单 价 乘 以 成 交 数 量 ) 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10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2 本 基 金投 资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 套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 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 究, 并 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 收益性、 流动性及风险特征, 通过资产配置、 品种选择, 谨慎进行投资, 以降低投资组 合的整体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 货的投资审批事项, 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 事会批准。 8.12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说 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3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3.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持有 “ 海通证券 ” 市值 374,850.00 元,占基金资产净 值 0.08% 。根据海通证券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公告,该公司因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 真实身份, 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整改, 给予警告, 处以没收违法所得 28,653,000 元, 并处 以 85,959,000 元罚款。 基金管理人认为, 该公司上述被调查事项有利于公司加强内部管 理, 公司当前总体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保持稳定, 事件对该公司经营活动未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改变该公司基本面。 本基金对上述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了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 发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 查 的 ,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8.13.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8.13.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3,385.0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137.1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34.81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3 页, 共 36 页 5 应收申购款 41,921.7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5,878.81 8.13.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8.13.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 明 1 600649 城投控股 549,180.00 0.12 重大事项停牌 8.13.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8,378 19,822.97 105,907,690.79 29.07% 258,398,921.93 70.93% 注:以上持有人信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9.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 金 257,713.54 0.07%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 基金 0 § 10


开 放 式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4 月 9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723,171,301.2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54,215,906.15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150,730,056.64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40,639,350.07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4,306,612.72 § 11 重 大事 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刘纯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包爱丽女士不再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 2、自 2016 年 2 月 3 日起聘任王彬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3 、自 2016 年 8 月 12 日起聘任储诚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4、自 2016 年 12 月 17 日 起袁野先生不再兼任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人事变动均已按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 基金 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为本 基金连续提供审计服务 7 年。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 6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证券 3 117,648,616.52 46.53% 109,565.83 46.53% 中金公司 1 44,432,493.45 17.57% 41,379.87 17.57% 民生证券 1 36,616,591.86 14.48% 34,101.10 14.48% 安信证券 3 15,289,102.20 6.05% 14,238.71 6.05% 华泰证券 2 11,564,339.58 4.57% 10,769.89 4.57% 方正证券 1 9,475,603.55 3.75% 8,824.60 3.75% 齐鲁证券 1 6,142,757.00 2.43% 5,720.84 2.43% 广州证券 2 4,900,226.17 1.94% 4,563.57 1.94% 国元证券 2 3,461,908.61 1.37% 3,224.13 1.37% 中信证券 2 3,323,296.45 1.31% 3,094.95 1.31% 注:1、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 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 研究水平、 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 经营行为以 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 由研究部、 投资 部及交易部对券商国投瑞 银沪 深 300 金 融地 产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联 接基 金 2016 年 年度报 告摘 要 第 36 页, 共 36 页 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 元 租 用 及 更 换 方 案 。 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 由 公 司 执 行 委 员 会 批 准 。 2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发生交易所债券、回购及权证交易。 3 、本基金本报告期退租东海证券、华融证券及南京证券各 1 个交易单元。 国 投瑞 银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二 〇一 七年三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