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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尊益债一年(000931)

国寿尊益债一年: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28 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 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6 年01 月0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国寿安 保尊 益信 用纯 债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尊 益信 用纯 债一 年 基金主 代码 00093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 月 22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55,690,640.0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 基 金 在 追 求 本金 安 全 、保 持 资 产 流 动 性以 及 有 效控 制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 通 过主 要 配 置公 司 债 券 、 企 业债 券 等 固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追 求资 产 的 长期 稳 定 增 值 , 力争 为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提供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投资 收益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投资策 略 本 基 金 在 投 资 中主 要 基 于对 国 家 财 政 政 策、 货 币 政策 的 深 入 分 析 以 及 对 宏 观经 济 的 动态 跟 踪 , 采 用 期限 匹 配 下的 主 动 性 投 资 策 略 , 主 要包 括 : 类属 资 产 配 置 策 略、 期 限 配置 策 略 、 信 用 债 投 资 策 略、 回 购 套利 策 略 、 可 转 换债 券 投 资策 略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投资 策 略 等投 资 管 理 手 段 ,对 债 券 市场 、 债 券 收 益 率 曲 线 以 及各 种 固 定收 益 品 种 价 格 的变 化 进 行预 测 , 相 机而动 、积 极调 整。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较 基 准 为同 期 中 国 人 民 银行 公 布 的一 年 期 定 期存款 基准 利率 (税 后)+1.2%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为 债 券 型基 金 , 其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水 平 低 于股 票 型 基 金、混 合型 基金 ,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朱萍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Zhup02@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28 传真 010-50850776 021-63602540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 1 月 22 日( 基金 合 同 生效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684,860.31 24,849,240.95 本期利 润 7,534,256.74 25,102,775.9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13 0.0754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1.95% 7.2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05% 7.5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34,414,464.03 24,849,240.95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968 0.074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90,105,104.07 357,955,685.7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97 1.075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9.70% 7.50%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注: 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 括 持有人交易基 金的各项 费 用,计入费用 后投资人 的 实际收益水平 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44% 0.11% 0.68% 0.01% -2.12% 0.10% 过去六 个月 0.46% 0.09% 1.36% 0.01% -0.90% 0.08% 过去一 年 2.05% 0.08% 2.70% 0.01% -0.65% 0.0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9.70% 0.12% 5.79% 0.01% 3.91% 0.11%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5 年1 月22 日 。 按照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规定, 自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 起 6 个 月内 使基 金的投 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关于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限制 的有 关约 定 。 本基金 建仓 期结 束时 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约定 。图 示日 期 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 (基 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合同生 效日 )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3.2.3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 较 3.3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无。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 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保资 本投资有限公司) ,其持有股份 14.97%。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公司共管理25 只开放式基金和部分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 1151.37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 785.16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董瑞倩 投 资 管 理 部总经 理 、 基 金 经理 2015 年1 月 22 日 - 19 年 董瑞倩 女士 , 硕 士。 曾任 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专 户投 资部 基金经 理, 中 银 国 际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定 息 收 益 部 副总经 理、 执行 总经 理; 现 任国寿 安保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投 资管 理部总 经理 , 国寿安 保尊 享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 寿 安 保 尊 益 信 用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寿 安 保稳定 回报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寿 安保尊 盈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国 寿 安保稳 健回 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 寿 安 保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国 寿 安 保 尊 利 增 强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李一鸣 基金经 理 2015 年1 月 22 日 - 8 年 曾任中 银国 际定 息收 益部 研究员 、 中 信 证券固 定收 益部 研究 员,2013 年11 月 加入国 寿安 保基 金任 基金 经理助 理, 现 任 国 寿 安 保 尊 益 信 用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 寿安保 尊利 增强回 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寿 安 保 安 康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及 国 寿 安 保 安 享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注: 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 同 生效日。证券 从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管理 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 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 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 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 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6 年中国债券市场波动剧烈, 机构配置行为和流动性因素对市场的影响力日益 加深, 而经济基本面对利率的驱动则显得较为迟缓。 前三季度在银行委外、 同业理财 等配置力量的推动下, 债券行情呈现出资金推动的特征, 债券利率持续回落逼近 2008 年的历史低点, 信用利 差逐渐压缩至历史低位, 期间仅在 4 月份因机构集中赎回出现 短期回调。 四季度开始, 工业品价格上涨和海外再通胀预期对债市形成利空, 同时监 管部门对降杠杆、 防风险的态度更加明朗, 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抬升, 债券市场出现机 构赎回、下跌、进一步赎回的负循环,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 投资运作方面, 本基金 在报告期内以中高等级、 中短久期信用债为主 要配置品种, 并积极参与利率债的波段交易, 在四季度减持组合的长期利率债和部分流动性较好的 信用债。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97 元,累计份额 净值为 1.097 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 2.05%,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 2.70%。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2017 年中国经济的内生增长动力并不强劲, 全年来看经济基本面对债券市场仍有 一定支撑。 从长周期来看, 劳动力、 资源等要素成本的抬升使得中国经济潜在 增长率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逐渐回落, 经济增长越来越受到人口老龄化及资源环境的制约。 中期而言, 产能过剩 和与之相伴的企业部门的高杠杆问题尚未根本改善。 短期内, 虽然中国经济在前期基 建拉动和出口回暖的支撑下表现平稳, 但房地产市场在严厉的调控政策下存在放缓的 风险,工业生产端也将逐渐感受到需求走弱的压力,通胀风险预计总体可控。 政策面来看, 中央经济 工作会议强调货币政策要保持稳健中性, 既要维护流动性 基本稳定、 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又要着力防控资产泡沫。 预计央行将继续使 用逆回购、SLF、MLF 等工具进行调控并传递价格信号,准备金率调整的概 率较小。 市场策略方面, 长期来 看经济基本面仍然对债市有支撑, 在市场调整 风险释放后, 2017 年债券市场存在一定的交易性机会, 有理由对债市保持谨慎乐观态度。 本基金未 来将采取更加灵活的投资策略,在 2017 年前 期优化组合资产配置,减持部分流动性 较差的债券,提高组合的流动性,并且密切关注防守反击的投资机会。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 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 进 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针对 投资交易业务, 建立了事前、 事 中、 事后三层监控体系, 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 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 销售协议、 营销活动 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 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 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 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 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 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 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 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 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 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 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 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 )在对国 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 分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 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 中的 “金融工具 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 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2,277,340.36 122,268,277.41 结算备 付金 4,382,929.18 6,242,758.97 存出保 证金 2,693.09 28,962.9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79,258,111.50 530,368,352.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79,258,111.50 530,368,352.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9,942,545.99 13,153,395.7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15,863,620.12 672,061,74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05,000,000.00 313,499,620.00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0,106,640.06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31,851.54 212,214.46 应付托 管费 49,682.48 45,474.5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13,994.06 30,988.92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2,347.91 59,763.45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54,000.00 258,000.00 负债合 计 125,758,516.05 314,106,061.3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55,690,640.04 332,852,909.84 未分配 利润 34,414,464.03 25,102,775.9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90,105,104.07 357,955,685.7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15,863,620.12 672,061,747.09 注: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97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355,690,640.04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6,378,687.16 33,203,813.86 1.利息 收入 27,791,448.80 24,709,120.6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74,980.93 2,092,025.09 债券利 息收 入 27,487,867.59 22,547,881.0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54,027.39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8,600.28 15,187.12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4,262,158.07 8,229,506.7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1,581,934.26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4,262,158.07 6,510,199.1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4,000.00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股利收 益 - 133,373.42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号 填列) -7,150,603.57 253,534.95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11,651.50 减: 二、费用 8,844,430.42 8,101,037.96 1.管 理人 报酬 2,709,093.77 2,277,662.60 2.托 管费 580,520.15 488,070.59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11,621.87 50,290.79 5.利 息支 出 5,128,550.16 4,899,901.04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128,550.16 4,899,901.04 6.其 他费 用 414,644.47 385,112.94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 额 以 “-” 号填 列) 7,534,256.74 25,102,775.90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7,534,256.74 25,102,775.90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尊益 信用纯 债一 年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 332,852,909.84 25,102,775.90 357,955,685.7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7,534,256.74 7,534,256.74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22,837,730.20 1,777,431.39 24,615,161.5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44,200,662.23 11,355,203.29 155,555,865.52 2.基金 赎回 款 -121,362,932.03 -9,577,771.90 -130,940,703.9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 355,690,640.04 34,414,464.03 390,105,104.0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 332,852,909.84 - 332,852,909.8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25,102,775.90 25,102,775.90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 - - 2.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配 利润产 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金 净值 ) 332,852,909.84 25,102,775.90 357,955,685.7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左季庆______














______左季庆______














____韩占锋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简称 “本基金” ) , 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1207 号文《关于 准予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国寿安 保 ”)于 2014 年12 月19 日至2015 年 1 月20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 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 )验字第 61090605_A01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 送基 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 月22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自 《基金合同》 生效后, 每年开放一次。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 为 《基金合同》 生效之 日后一年对日起 (包括该日) , 如该对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 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如该对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 与赎回业务的, 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开始) 不少于5 个工作日, 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的期间; 第二个开放期为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后两年的对日起; 以此类推。 本基金 第一个封闭期为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 日起 (包括该日) 至 第一个开放期起始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之后的每个封闭期为上一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 (包括该日) 至下一个开放期起始日的前一日的期间; 以此 类推。 在封闭期内, 本 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也不上市交易。 首次设立 募集规模为 332,852,909.84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 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浦发银行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家 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 企业 债券、 公司债券、 中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 中小企 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 参与股票投资, 但可持 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包括因持有该股票所派发 的权证) 以及因投资可 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 票和权证等资产, 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在每个开放期的前 1 个月 和后1 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持有现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受限制, 但在开放期内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 计准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 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 则 ” ) 编 制 , 同 时 , 对 于 在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和 信 息 披 露 方 面 , 也 参 考 了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 企业会 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 内容 与格式》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本 基金的报 告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唯上年度可比期间为 2015 年 1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 基 金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债 券 投资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 以及不作为 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的公允 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交易费 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 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 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的, 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 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 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 场) 是本基金在计量日 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 市价作为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 市价,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估值日无市 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市场参 与者普遍认同, 且被以往市场实际 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 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用相关可 观察输入值, 只 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按 上 述 方 法 进 行 估 值 仍 不 能 客 观 反 映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 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 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 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 可 执 行 的 , 同 时 本 基 金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 (损 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 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 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若提前支取 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 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 收 到 的 利 息 收 入 与 账 面 已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差 额 确 认 利 息 损 失 , 列 入 利 息 收 入 减 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或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 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 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债券投资收益/ ( 损 失 ) 于 成 交 日 确 认 , 并 按 成 交 总 额 与 其 成 本 、 应 收 利 息 的差额入账; (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系本基金持 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计量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 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 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每 次 收 益 分 配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每 份 基 金 份 额 该 次 可 供 分 配利润的6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 值; (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 围内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 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 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 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1 日 (含)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 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 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中抵减。 7.4.6.2 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 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 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 9 日起, 对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直 销机 构 浦发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销 售机 构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 国寿 资产 ”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简称 “ 安保 资本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简 称 “ 集团 公司 ” ) 国寿安 保的 最终 控制 人 中国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简 称" 中国 人寿" ) 与基金 管理 人同 受集 团公 司控制 的公 司 国寿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简称 “ 国寿 财富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 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12 月31 日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709,093.77 2,277,662.6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 维护费 557,325.48 436,613.55 注: 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70%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580,520.15 488,070.59 注: 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15% 的年 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1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浦发银行 - 30,565,529.18 - - - -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 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 金份额 占基金 总 份额的 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集团公司 130,004,850.00 36.55% 130,004,850.00 39.06%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22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浦发银行 22,277,340.36 156,970.63 122,268,277.41 230,035.14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在承销期内均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在承销期内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 润分 配情况 7.4.9.1 利 润分 配情况 —— 非货币 市场 基金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15 年1 月22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12 月31 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7.4.10 期 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10.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 流 通 受 限 的 证 券。 7.4.10.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10.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 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105,000,000.00 元, 于2016 年1 月 3 日到期。 该 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479,258,111.50 92.90 其中: 债券 479,258,111.50 92.9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6,660,269.54 5.1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9,945,239.08 1.93 8 合计 515,863,620.12 100.00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股票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8,851,000.00 7.4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8,851,000.00 7.40 4 企业债 券 206,889,725.00 53.0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10,043,000.00 28.21 6 中期票 据 131,074,000.00 33.60 7 可转债 (可 交换 债) 2,400,386.50 0.62 8 同业存 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479,258,111.50 122.85 8.5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60210 16 国开 10 300,000 28,851,000.00 7.40 2 122096 11 健 康元 200,000 20,890,000.00 5.35 3 101364008 13 兵 团建 工 MTN001 200,000 20,800,000.00 5.33 4 122247 13 福新 01 200,000 20,224,000.00 5.18 5 122236 12 哈电 01 200,000 20,214,000.00 5.18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 小排 序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8.8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0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0.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没有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 8.10.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中 ,没 有投资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 票。 8.10.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693.0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9,942,545.9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945,239.08 8.10.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7003 海印转 债 588,857.40 0.15 8.10.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0.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292 275,302.35 191,556,054.18 53.85% 164,134,585.86 46.15% 9.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102,324.34 0.03%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1 月 22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332,852,909.8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32,852,909.8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44,200,662.23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21,362,932.0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55,690,640.04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6 年 12 月30 日发布公告, 王军辉先生自 2016 年 12 月 28 日起 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相关任职资格已经中国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证监会核准,刘慧敏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 (2) 自2016年1月起, 本基金托管人浦发银行 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变更部门 名称,聘任刘长江同志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 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 - - - - 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完善证券 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 基字[2007]48 号 ) 的有关 规定 要求 , 我 公司 在比较 了多 家证 券经 营机 构的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 向多 家券商 租用 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 1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 (1) 综合 实力 较强 、市 场 信誉良 好; (2)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 状况稳 健; (3) 经营 行为 规范 ,具 备 健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4) 研究 实力 较强 , 并能 够第一 时间 提供 丰富 的高 质量研 究咨 询报 告 , 并 能 根据特 定要 求提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供定制 研究 报告 ;能 够积 极同我 公司 进行 业务 交流 ,定期 来我 公司 进行 观点 交流和 路演 ;


(5) 具有 丰富 的投 行资 源 和大宗 交易 信息 , 愿意 积 极为我 公司 提供 相关 投资 机会 , 能 够对 公 司业务 发展 形成 支持 ;


(6) 具 有费 率优 势, 具 备 支持交 易的 安全 、 稳 定、 便捷、 高效 的通 讯条 件和 交易环 境, 能提 供全面 的交 易信 息服 务;


(7) 从制 度上 和技 术上 保 证我公 司租 用交 易单 元的 交易信 息严 格保 密。 2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 (1)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确 定选用 交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 (2) 公司 和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70,061,179.87 100.00% 16,434,700,000.00 100.00% - -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