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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500(510560)

国寿500: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 易型 开 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保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7 年3 月28 日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 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 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6 年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国寿安 保中 证500 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国寿安 保中 证500ETF 场内简 称 国寿 500 基金主 代码 51056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ETF)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5 月29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4,318,687.0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5 年7 月3 日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紧密跟 踪标 的指 数, 追求 偏离度 和误 差最 小化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为 完全被 动式指 数 基金,采 用完全 复制法 , 即按照成 份 股在标的 指数中 的基准 权 重来构建 指数化 投资组 合 ,并根据 标 的指数 成份 股及 其权 重的 变化进 行相 应调 整。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 500 指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为 股票型 基金, 预 期风险与 预期收 益高于 混 合型基金 、 债券型基 金与货 币市场 基 金。本基 金采用 完全复 制 法跟踪标 指 数的表现 ,具有 与标的 指 数、以及 标的指 数所代 表 的股票市 场 相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彬 林葛 联系电 话 010-50850744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public@gs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9-258-258 95599 传真 010-50850776 010-68121816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 2015 年5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26,481,756.24 -77,812,233.46 本期利 润 -94,764,809.74 -159,940,634.35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3473 -0.4618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6.79% -27.71%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8605 -0.5984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65,443,058.59 534,464,068.10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992 1.5613 注:本期已实 现收益指 基 金本期利息收 入、投资 收 益、其他收入 (不含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 指标不包 括 持有人交易基 金的各项 费 用,计入费用 后投资人 的 实际收益水平 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4% 0.81% -1.02% 0.83% -0.02% -0.02% 过去六 个月 2.32% 0.91% 2.29% 0.92% 0.03% -0.01% 过去一 年 -16.79% 1.87% -17.78% 1.90% 0.99% -0.0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9.84% 2.45% -36.53% 2.51% -3.31% -0.06%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率 变动的 比较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5 月29 日生 效, 按 照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规定,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之日 起 3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关 于投 资范 围和 投资 限制的 有关 约定 。 本 基金建 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置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约定。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3.3 其 他指 标 无。 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无。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 号文核准, 于2013 年 10 月 29 日设立,公 司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澳大利亚安保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14.97%。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截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公司共管理25 只 开放式基金及若干专户, 公司管理资 产总规 模为1151.37 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 785.16 亿元。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康 基金经 理 2015 年 5 月 29 日 - 6 年 李 康 先 生 , 博 士 研 究 生 。 200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 就 职 于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 任 职 量 化 分 析 经 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1 月 就职 于长 盛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任职 量化 研 究 员;2013 年 11 月 加入 国 寿 安 保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任 基金经 理助 理, 现 任国 寿 安 保沪深300 指 数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国 寿安 保中 证 5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金及 国寿 安保 中证5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金联 接基 金基 金经 理。 注:任职日期 为基金合 同 生效日,证券 从业的含 义 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从 业 人员资格管理 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为宗旨,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合法合规, 不存 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 制定了 《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 公司以科 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通过监 察稽核、 盘中监控、 事 后分析和信息披 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通 过 系 统 和 人 工 等 方 式 在 各 环 节 严 格 控 制 交 易 公 平 执 行, 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公司制定的公平 交易相关制度。本报告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发 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且不 存 在 所 有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形。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紧密追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源自股票停牌和成份股调整等因素引起的成份股权重偏离。 日常申赎和市场波动等因素, 也带来一定的跟 踪误差。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量化分析手 段, 通过适当的策略尽量克服对跟踪误差不利因素的影响。 并且, 逐日跟踪实际组合 与标的指数表现的偏离,定期分析优化跟踪偏离度管理方案。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992 元, 累计份额净值为 0.6016 元。 报 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16.79%,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17.78%。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2017 年,宏观经 济处于稳中逐步弱复苏的过程,货币政策当前也并未有显 著收紧迹象。 严控杠杆收购、 收紧再融资等监管措施净化了市场环境, 将促使市场回 归价值投资的良性轨道。 经济政策层面, 需要关注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传统产业供 给侧改革、国企改革、PPP 和一带一路等。在社会经济转型加速叠加产业政策支持的 大背景下,市场结构性机会将不断凸显。整体来看,A 股市场仍将延续结构性投资行 情,呈现震荡偏强态势。 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力争将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降低到最小程度。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4.6 管 理人 内部有 关本 基金的 监察 稽核工 作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根 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 不 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 进 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针对 投资交易业务, 建立了事前、 事中、 事后三层监控体系, 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 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 销售协议、 营销活动 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 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 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 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风 险控制为核心, 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 以及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 估 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担任, 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 研 究部负责人组成, 估值 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估值委员会 采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在发生了影响估值 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 运营管理 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 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保证其持 续适用。 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 会议, 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 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 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服 务协议, 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和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 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 券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 管理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基金的投 资运作, 进行了认真、 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 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 资基金法》 等有 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国寿安 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告等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 欲了解审计报告详细内容, 可通过登载于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 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中 证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218,971.22 9,519,577.44 结算备 付金 - 175,187.36 存出保 证金 99,907.12 483,860.5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63,627,678.04 524,946,562.09 其中: 股票 投资 263,627,678.04 524,946,562.09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6,592.82 应收利 息 507.56 2,463.72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65,947,063.94 535,134,243.9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8,894.40 12,707.54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4,935.19 226,324.57 应付托 管费 22,987.03 45,264.9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57,188.73 145,878.85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00,000.00 240,000.00 负债合 计 504,005.35 670,175.8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41,262,934.84 739,298,743.31 未分配 利润 -175,819,876.25 -204,834,675.21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65,443,058.59 534,464,068.10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65,947,063.94 535,134,243.98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299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04,318,687.00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中 证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29 日(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91,367,428.24 -156,319,686.49 1.利息 收入 37,907.56 266,029.2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7,888.62 246,643.41 债券利 息收 入 18.94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19,385.8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23,909,173.94 -75,482,806.6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26,431,352.18 -77,056,815.71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0,579.46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2,511,598.78 1,574,009.06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1,716,946.50 -82,128,400.89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86,891.64 1,025,491.77 减: 二、费用 3,397,381.50 3,620,947.86 1.管 理人 报酬 1,737,443.30 1,473,445.02 2.托 管费 347,488.66 294,689.00 3.销 售服 务费 - - 4.交 易费 用 796,222.37 1,416,953.52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516,227.17 435,860.32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94,764,809.74 -159,940,634.35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号填列)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94,764,809.74 -159,940,634.35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国寿 安保 中 证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739,298,743.31 -204,834,675.21 534,464,068.1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94,764,809.74 -94,764,809.7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98,035,808.47 123,779,608.70 -174,256,199.7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37,564,774.66 -94,379,969.11 143,184,805.55 2. 基金 赎回 款 -535,600,583.13 218,159,577.81 -317,441,005.3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441,262,934.84 -175,819,876.25 265,443,058.5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5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665,869,631.00 - 665,869,631.0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59,940,634.35 -159,940,634.3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73,429,112.31 -44,894,040.86 28,535,071.45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98,035,808.41 -106,002,928.33 192,032,880.08 2. 基金 赎回 款 -224,606,696.10 61,108,887.47 -163,497,808.63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739,298,743.31 -204,834,675.21 534,464,068.10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左季 庆______














______ 左 季庆______














____ 韩占 锋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85 号文《关于准予 国寿安保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 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国寿安保 ”)于 2015 年5 月11 日至2015 年5 月2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5) 验字第 61090605_A04 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 报送基 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65,869,631.0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国寿安保, 注 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农业银行”)。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 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 本基 金 可 少 量 投 资 于 非 成 份 股 ( 包 含 中 小 板 、 创 业 板 及 其 他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的 股 票) 、 衍生工具 (权证 等) 、 债券资产 (国债 、 金融债、 企业债、 公 司债、 次级债、 可 转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 回购、 银行存款、 现金资产、 货币市场工 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 指 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 500 指数。 为了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 金基金份额上市前可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并提前公告。 在本基金基金份 额上市后, 基金 管理人也可以根据运作情况决定是否对基金份额进行折算并提前公告, 无需召开份额 持有人大会。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修 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 》 、 中 国 证 监 会 制 定 的 《 关 于 进 一 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本基金的报 告期间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唯上年度报告期间为 2015 年 5 月 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 基 金 记 账 本 位 币 和 编 制 本 财 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货 币 均 为 人 民 币 。 除 有 特 别 说 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 基 金 目 前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 基 金 的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归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 债 券等, 以及 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按照取得时 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 持 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或 现 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 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金融 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 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本基 金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 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 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 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 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 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 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 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 债 全 部 公 允 价 值 的 比 例 将 购 买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实 际 支 付 全 部 价 款 的 一 部 分 确 认 为 权 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 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 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 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 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以 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 不存在主要市场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的, 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利市 场) 是本基金在计量日 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 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 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 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 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 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 债在活跃市 场上未经调整的市 价作为 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 市价,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 允价值; 如估值日无市 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 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 往市场实际 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 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优先使 用相关可 观察输入值, 只 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 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 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 是 可 执 行 的 , 同 时 本 基 金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 括红利再投资、 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 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 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 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 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于期 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 损失)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 款的本金 与 适 用 的 利 率 逐 日 计 提 的 金 额 入 账 。 若 提 前 支 取 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 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 际 收 到 的 利 息 收 入 与 账 面 已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的 差 额 确 认 利 息 损 失 , 列 入 利 息 收 入 减 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 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 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 金额扣除应 由 债 券 发 行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 在 债 券 实 际 持 有 期 内 逐 日 计 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 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 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 日 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 并 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的差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 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 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 告的 分红派息比例计算 的金额扣除 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 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损失) 系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交 易 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 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年费率计提; (2)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的年费率计提; (3)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 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 5 万元, 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根据实际天数 按比例计算; (4)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 实际利率与 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 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基金 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 1%以上 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 收益分配; (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 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 12 次, 每次基 金收益分配数额的确定原则为: 使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 期增长率;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于本基金的性质 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 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 提,收益分 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收益评价 日) 的基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7)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 部报 告 无。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 24 日起, 调整 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9 月 19 日起, 调整 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 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 营业税、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 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 围内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 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 政策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 同业存 款、 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 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2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 题的补充通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1 日 (含)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 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 管产品在 2017 年 7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 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 税的, 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中抵减。


7.4.6.3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 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 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 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 的规定, 对证券 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4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 9 日起, 对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 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 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超 过 1 年的, 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寿安 保 基金管 理人 农业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中国人 寿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简 称 “ 国寿 资产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保资 本投 资有 限公 司( 简称 “ 安保 资本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人 寿保 险( 集团 )公 司(简 称 “ 集团 公司 ”) 国寿资 产的 最终 控制 人 国寿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简称 “ 国寿 财富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以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5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737,443.30 1,473,445.0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 注: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本基金的 管 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 值的 0.50% 年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0 .5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5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47,488.66 294,689.00 注: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提 ,按月支付。 本基金的 托 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 净 值的 0.10% 的年费 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集团公司 - - 115,773,298.00 33.82%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5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农业银行 2,218,971.22 32,834.38 9,519,577.44 230,637.71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利 润分 配情况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7.4.10 期 末(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10.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股) 期末成 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000547 航天发展 2016 年6 月13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5.36 2017 年1 月3 日 16.90 82,800 2,184,966.56 1,271,808.00 - 000887 中鼎股份 2016 年11 月 18 日 公告重大事项 25.94 2017 年2 月15 日 23.99 42,300 1,206,223.05 1,097,262.00 - 601168 西部矿业 2016 年12 月 19 日 公告重大事项 7.83 - - 127,066 922,102.30 994,926.78 - 002602 世纪华通 2016 年12 月 15 日 公告重大事项 46.89 2017 年1 月9 日 50.00 20,600 558,550.56 965,934.00 - 000748 长城信息 2016 年11 月1 日 公告重大事项 直至终止上市 20.31 - - 45,400 1,325,529.69 922,074.00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002400 省广股份 2016 年11 月 28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3.79 - - 65,430 1,273,986.12 902,279.70 - 300088 长信科技 2016 年9 月12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5.80 - - 55,800 810,719.73 881,640.00 - 600673 东阳光科 2016 年11 月 15 日 公告重大事项 7.29 - - 119,300 983,017.29 869,697.00 - 600655 豫园商城 2016 年12 月 20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1.42 - - 67,030 1,147,176.81 765,482.60 - 002491 通鼎互联 2016 年12 月 22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5.54 2017 年1 月3 日 15.89 47,700 784,650.16 741,258.00 - 000697 炼石有色 2016 年11 月 17 日 公告重大事项 23.51 - - 31,200 718,131.53 733,512.00 - 000050 深天马A 2016 年9 月12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8.82 2017 年3 月23 日 20.70 38,900 802,982.37 732,098.00 - 600161 天坛生物 2016 年12 月6 日 公告重大事项 39.40 - - 17,700 634,763.15 697,380.00 - 600687 刚泰控股 2016 年7 月25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6.42 2017 年1 月18 日 16.38 40,500 672,986.59 665,010.00 - 600151 航天机电 2016 年11 月 11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0.97 - - 59,300 789,047.57 650,521.00 - 000563 陕国投A 2016 年10 月 14 日 公告重大事项 7.48 2017 年1 月18 日 6.73 86,100 540,883.00 644,028.00 - 000727 华东科技 2016 年11 月 17 日 公告重大事项 3.37 2017 年2 月15 日 3.47 189,300 645,290.11 637,941.00 - 600645 中源协和 2016 年12 月 13 日 公告重大事项 26.80 - - 20,600 958,274.96 552,080.00 - 002440 闰土股份 2016 年10 月 24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6.34 2017 年1 月12 日 15.22 32,000 653,649.36 522,880.00 - 600171 上海贝岭 2016 年12 月 14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4.05 2017 年2 月16 日 14.90 35,900 720,198.72 504,395.00 - 000829 天音控股 2016 年9 月29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1.28 - - 40,400 653,529.53 455,712.00 - 002396 星网锐捷 2016 年9 月12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9.70 2017 年2 月21 日 18.35 22,800 582,245.53 449,160.00 - 002025 航天电器 2016 年9 月12 日 公告重大事项 25.20 - - 17,720 467,974.73 446,544.00 - 000693 ST 华泽 2016 年3 月1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2.50 - - 33,300 809,235.39 416,250.00 - 600859 王府井 2016 年9 月27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6.28 - - 25,360 518,237.30 412,860.80 - 600537 亿晶光电 2016 年12 月 27 日 公告重大事项 7.43 2017 年1 月13 日 8.17 54,994 482,114.88 408,605.42 - 002635 安洁科技 2016 年11 月8 日 公告重大事项 36.40 2017 年2 月8 日 33.50 10,789 320,886.54 392,719.60 - 002727 一心堂 2016 年12 月 28 日 公告重大事项 21.20 2017 年1 月5 日 21.66 17,300 457,138.96 366,760.00 - 002681 奋达科技 2016 年12 月 19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2.93 - - 24,960 446,027.62 322,732.80 - 600551 时代出版 2016 年11 月 28 日 公告重大事项 20.32 - - 14,000 308,404.84 284,480.00 - 603169 兰石重装 2016 年11 月 24 日 公告重大事项 13.36 2017 年3 月21 日 14.32 21,200 377,147.68 283,232.00 - 603555 贵人鸟 2016 年12 月 12 日 公告重大事项 30.76 - - 8,200 294,086.81 252,232.00 - 601005 重庆钢铁 2016 年6 月2 日 公告重大事项 2.52 - - 92,700 438,049.62 233,604.00 - 002745 木林森 2016 年7 月18 日 公告重大事项 36.49 - - 6,300 217,147.52 229,887.00 - 7.4.10.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证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263,627,678.04 99.13 其中: 股票 263,627,678.04 99.13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218,971.22 0.8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0,414.68 0.04 8 合计 265,947,063.94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8.2.1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境 内股 票投资 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3,372,860.50 1.27 B 采矿业 10,535,787.72 3.97 C 制造业 163,479,771.66 61.59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8,159,252.70 3.07 E 建筑业 7,518,078.46 2.83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5,696,951.54 5.9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7,361,049.99 2.77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5,824,019.45 5.96 J 金融业 2,046,321.50 0.77 K 房地产 业 16,568,181.60 6.24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3,984,575.20 1.5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778,318.00 0.29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184,759.20 0.45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133,221.00 0.05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706,560.00 0.27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3,910,509.62 1.47 S 综合 2,367,459.90 0.89 合计 263,627,678.04 99.32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8.2.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沪 港通 投资股 票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沪港通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0656 金科股 份 249,600 1,307,904.00 0.49 2 600201 生物股 份 40,900 1,292,031.00 0.49 3 600522 中天科 技 121,900 1,283,607.00 0.48 4 300136 信维通 信 44,900 1,279,650.00 0.48 5 000547 航天发 展 82,800 1,271,808.00 0.48 6 600682 南京新 百 33,200 1,237,364.00 0.47 7 600584 长电科 技 69,100 1,219,615.00 0.46 8 600079 人福医 药 60,020 1,197,399.00 0.45 9 600219 南山铝 业 370,150 1,143,763.50 0.43 10 002405 四维图 新 56,900 1,101,015.00 0.41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投资明细,应 阅读登载 于 国寿安保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网站 的年 度报 告正文 。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300113 顺网科 技 2,747,403.69 0.51 2 002572 索菲亚 2,496,482.92 0.47 3 002426 胜利精 密 2,326,058.00 0.44 4 002131 利欧股 份 2,091,570.28 0.39 5 002038 双鹭药 业 2,047,308.00 0.38 6 000983 西山煤 电 2,006,987.49 0.38 7 002310 东方园 林 1,889,218.00 0.35 8 002074 国轩高 科 1,745,496.00 0.33 9 002368 太极股 份 1,693,514.00 0.32 10 002366 台海核 电 1,685,013.00 0.32 11 000581 威孚高 科 1,610,393.00 0.30 12 000008 神州高 铁 1,606,574.00 0.30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13 002699 美盛文 化 1,563,325.64 0.29 14 002410 广联达 1,540,518.48 0.29 15 002268 卫 士 通 1,532,204.00 0.29 16 600166 福田汽 车 1,527,740.50 0.29 17 002353 杰瑞股 份 1,521,646.00 0.28 18 000598 兴蓉环 境 1,513,021.00 0.28 19 000727 华东科 技 1,502,695.00 0.28 20 002466 天齐锂 业 1,476,467.00 0.28 注:本项的“ 买入金额 ” 均按买入成交 金额(成 交 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 列 ,不考虑相关 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2466 天齐锂 业 4,332,463.22 0.81 2 300072 三聚环 保 3,827,727.70 0.72 3 002085 万丰奥 威 2,888,926.00 0.54 4 002310 东方园 林 2,431,185.00 0.45 5 002405 四维图 新 2,364,423.00 0.44 6 000983 西山煤 电 2,344,489.49 0.44 7 002426 胜利精 密 2,304,324.95 0.43 8 002049 紫光国 芯 2,217,470.79 0.41 9 002131 利欧股 份 2,123,500.90 0.40 10 002299 圣农发 展 1,970,669.00 0.37 11 002340 格林美 1,930,938.67 0.36 12 002714 牧原股 份 1,875,729.00 0.35 13 600654 中安消 1,848,301.00 0.35 14 300182 捷成股 份 1,718,779.29 0.32 15 000671 阳 光 城 1,715,764.70 0.32 16 000661 长春高 新 1,710,707.25 0.32 17 600816 安信信 托 1,699,568.00 0.32 18 000887 中鼎股 份 1,665,899.50 0.31 19 002074 国轩高 科 1,643,607.00 0.31 20 600074 保千里 1,595,729.00 0.30 注:本项的“ 卖出金额 ” 均按卖出成交 金额(成 交 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 列 ,不考虑相关 交 易费用 。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229,636,238.87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11,559,843.94 注: 本 项的 “ 买入 股票 成 本” 、 “ 卖出 股票 收入” 均 按买卖 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以 成交 数量 ) 填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2.1


报告 期内 基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除 生物 股份外 没有 被监管 部门 立 案调 查,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2016 年 12 月 1 日,生物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关于对金宇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16]7 号) ,公司因财务报告列表、信 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 司针对上述问题于2016 年12 月21 日发布了相关问题整改报告。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8.12.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中 ,没 有投资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 股 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99,907.1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07.5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0,414.68 8.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0547 航天发 展 1,271,808.00 0.48 公告重 大事 项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75 430,144.60 201,235,386.00 98.49% 3,083,301.00 1.51%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1 新华人 寿保 险股 份有 限公 司 17,686,229.00 8.66% 2 张红艳 243,300.00 0.12% 3 姜晓平 235,683.00 0.12% 4 李敏慧 231,516.00 0.11% 5 王梅 231,516.00 0.11% 6 孙建兴 183,563.00 0.09% 7 陈妙琴 139,373.00 0.07% 8 陈红兰 130,575.00 0.06% 9 朱庆芳 115,758.00 0.06% 10 包宏伟 92,607.00 0.05% 国寿安 保中 证500ETF 联 接 基金 183,486,286.00 89.80% 注:表 中前 十名 持有 人为 除国寿 安保 中 证500ETF 联 接基金 之外 的前 十名 持有 人。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本报告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5 月 29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665,869,631.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42,318,687.00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10,000,000.00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248,000,000.00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04,318,687.00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 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6 年12 月 30 日发 布 公告 , 王 军辉 先生 自2016 年 12 月 28 日 起任国 寿安 保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 相 关任 职 资格已 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 刘 慧敏 先生 因工 作 调动不 再担 任。 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改 变。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聘请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为 本基金 提供 审 计 服务。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泰君安 2 283,960,532.48 52.64% 264,454.14 60.54% - 中银国际 2 145,115,881.33 26.90% 91,612.33 20.97% - 兴业证券 2 110,394,700.72 20.46% 80,732.02 18.48% - 招商证券 2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海通证券 2 - - - - - 申万宏源 2 - - - - - 根据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 关于 完善 证券 投资 基金交 易席 位制 度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证 监基 字 [2007]48 号) 的有 关规 定 要求, 我公 司在 比较 了多 家证券 经营 机构 的财 务状 况、 经 营状 况、 研究 水平后 ,向 多家 券商 租用 了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 1、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如下 : (1) 综 合实 力较 强、 市场 信 誉良好 ; (2) 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状 况稳健 ; (3) 经 营行 为规 范, 具备 健 全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4) 研 究实 力较 强, 并能 够 第一时 间提 供丰 富的 高质 量研究 咨询 报告 , 并 能根 据特定 要求 提供 定制国寿安保中证 500ETF2016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研究报 告; 能够 积极 同我 公司进 行业 务交 流, 定期 来我公 司进 行观 点交 流和 路演; (5) 具 有丰 富的 投行 资源 和 大宗交 易信 息, 愿意 积极 为我公 司提 供相 关投 资机 会, 能 够对 公司 业务 发展形 成支 持; (6) 具 有费 率优 势, 具 备支 持交易 的安 全、 稳定、 便 捷、 高 效的 通讯 条件 和交 易环境 , 能 提供 全面 的交易 信息 服务 ; (7) 从 制度 上和 技术 上保 证 我公司 租用 交易 单元 的交 易信息 严格 保密 。 2、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程序 如下 : (1 )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确 定选用 交易 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 (2 ) 公司 和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议 。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泰君安 - - - - - - 中银国际 74,598.40 100.00% - - - - 兴业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申万宏源 - - - - - - 国 寿安 保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