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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货币(360003)

光大货币: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光 大 保德 信 货币 市 场基 金 
2016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光大 保德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七 年三 月二十 八日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共 31 页 
§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 立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 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已 经审 计,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为本基 金财 务出 具 了 2016 年度无 保留 意见 的审计 报告 ,请 投资 者注 意阅读 。 本报告 期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共 31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360003 交易代 码 36000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5 年 6 月 9 日 基金管 理人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970,995,535.0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通过 投资 于高 信用 等级 、 高 流动 性的 短期 金 融工具 , 为投 资者 提供 流动性 储备 ; 并在 保持 基 金资产 本金 安全 和高 流动 性的前 提下 , 获得 稳健 的超越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当 期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按照 自上 而下 的方 法对基 金资 产进 行动 态的 大类资 产配 置 , 类 属资 产配置 和证 券选 择 。 一 方 面根据 整体 配置 要求 通过 积极的 投资 策略 主动 寻 找风险 中蕴 藏的 投资 机会 , 发 掘价 格被 低估 的且 符 合流动 性要 求的 适合 投 资的品 种 ; 另 一方 面通 过 风险预 算管 理 、 平 均剩 余 期限控 制和 个券 信用 等 级限定 等方 式有 效控 制投 资风险 , 从而 在一 定的 风 险限制 范围 内达 到风 险 收益最 佳配 比。 业绩比 较基 准 税后活 期存 款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从长期 平均 值来 看 , 本 基 金风险 收益 特征 属于 证券 投资基 金中 的低 风险 品 种, 风险 程度 低于 其他 类 型的基 金品 种 。 本 基金 按 照风险 收益 配比 原则对 投资组 合进 行严 格的 风险 管理 , 将 风险 水平 控制 在 既定目 标之 内 , 在 风险 限制范 围内 追求 收益 最大 化。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共 31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魏丹 张燕 联系电 话 021-80262888-605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epfservice@epf.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02-888 95555 传真 021-80262468 0755-83195201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文 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epf.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招商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的办 公场 所。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65,042,623.78 210,204,247.45 63,596,733.01 本期利 润 165,042,623.78 210,204,247.45 63,596,733.01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4948% 3.6760% 4.286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970,995,535.06 25,701,972,674.11 2,605,844,121.6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1.0000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由于 货币 市场 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2) 本基金 利润 分配 是按 日 结转份 额。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共 31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收 益率 ① 份额 净 值收 益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 个月 0.6142% 0.0018% 0.0894% 0.0000% 0.5248% 0.0018% 过去六 个月 1.2367% 0.0016% 0.1789% 0.0000% 1.0578% 0.0016% 过去一 年 2.4948% 0.0017% 0.3558% 0.0000% 2.1390% 0.0017% 过去三 年 10.8178% 0.0032% 1.0656% 0.0000% 9.7522% 0.0032% 过去五 年 19.3229% 0.0046% 1.8464% 0.0001% 17.4765% 0.0045%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今 39.2057% 0.0056% 10.7446% 0.0027% 28.4611% 0.002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金 累计净 值收 益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05 年 6 月 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注: 按 照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 基金建 仓期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起 一个 月内 。 本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为 2005 年 6 月 9 日 ,本 基金 已于 基金合 同规 定的 期限 内完 成建仓 并达 到本 基金 合同 约定的 投资 比例 。 3.2.3 过去五年 基金每年净 值 收益 率及其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共 31 页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金 过去五 年 基 金净 值收 益 率 与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对比图 注: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05 年 6 月 9 生效 , 合 同生 效 当年净 值收 益率 按实 际存 续期计 算, 未按 整个自 然年 度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 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款转 出金 额 应付利 润本 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合 计 备注 2016 年 165,042,623.78 - - 165,042,623.78 - 2015 年 210,204,247.45 - - 210,204,247.45 - 2014 年 63,596,733.01 - - 63,596,733.01 - 合计 438,843,604.24 - - 438,843,604.24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 光大 保德 信 ” ) 成 立 于 2004 年 4 月 , 由中 国光 大集 团 控股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和美国保德信金融集 团旗下的保德信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共同创建,公 司总部 设在 上海 ,注 册资 本为人 民 币 1.6 亿元 人民 币,两 家股 东分 别持 有 55% 和 45% 的股 份。 公司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共 31 页 主要从事基金募集、基金 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 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 经营) ,今 后, 将在 法律 法 规允许 的范 围内 为各 类投 资者提 供更 多资 产管 理服 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光大保 德信 旗下 管理 着 30 只开放 式基 金, 即光 大保 德信量 化核 心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货币市场基金、光大保德 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光大保德信新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优势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增利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均 衡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光大保德信动态优选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中小 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 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 添天盈月度理财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光大保德信银发商机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岁末红利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国企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 保德信鼎鑫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 保德信一带一路战略主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光 大保德信耀钱包货币市 场基金、光大保德信欣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光大保德信睿鑫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光大 保德信 尊尚 一 年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光 大保德 信中 国 制造 2025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 德信风格轮动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产 业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 德信永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 信恒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光大 保德信铭鑫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光 大保 德信 诚鑫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慧杰 基金经 理 2014-08-28 - 7 年 王慧杰女士,硕士。2006 年毕业于南开大 学数学系信息与计算科 学 专业,2009 年获 得 美 国 普 渡 大 学 计 算 金 融 方 向 硕 士 学 位 和 应用统 计学 研究 生学 历资 格认证 。 王慧 杰女 士于 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8 月 在彭 博资 讯 社 纽 约 总 部 担 任 利 率 衍 生 品 研 发 员 ;2011 年 8 月 加入 光大 保德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担任固 定收 益研 究员 。 现 任光大 保德 信货 币 市场基 金基 金经 理 、 光 大 保德信 岁末 红利 纯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注: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经 理,其 任职 日期 指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离任 日期 指公 司做出 决定 之日 ; 非首任 基金 经理 ,其 任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均指 公司 做出决 定之 日。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共 31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在严格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 他相关 法律 法规 、证 监会 规定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未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 规 , 制 定了 《 光大 保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公平交 易制 度》 , 并建 立 《 投资研 究管 理制 度 》 及 细则、 《集中 交易管理制度 》 、 《异常交易监 控与报告 制度》 、 《投资对 象备选库 建立与维护管理办法》 等制度作为公平交易执行 的制度保障。在投资管理 活动中公平的对待公司管 理包括开放式基金、特 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在内 的所有组合,范围包括股 票、债券等所有投资品种 ,以及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 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 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 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 控、事后分析的全过程控 制,形成有效的公平交 易体系 。具 体的 控制 方法 包括: 事前控 制:1 、 研 究人 员通 过内部 晨会 、 邮 件和 统一 的研究 报告 平 台 系统 发布 投资建 议, 确保 各 投资组 合在 获得 投资 信息 、 投 资建议 和投 资决 策等 方面均 享有 平等 机会 ;2 、 各个投 资主 体有 明确 的 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 合经理在权限范围内自主 决策,不同投资组合经理 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 大非公 开投 资信 息相 互隔 离;3 、 建 立规 范的 一级 市 场股票 债券 询价 申购 和配 售等审 批流 程、 银行 间 债券价 格公 允性 审批 流程 ;建立 和定 期维 护二 级市 场投资 对象 备选 库和 银行 间市场 交易 对手 库。 事中监 控:1、 主动 管理 型 的基金 , 严 禁同 一投 资组 合或不 同投 资组 合在 同一 交易日 进行 股票 的 反向交易,严禁不同投资 组合在同一交易日进行债 券的反向交 易,确有需要 进行日内反向交易的, 需要进 行严 格的 审批 流程 ; 2、 交 易环 节中 所有 指令 严 格按照 “ 时 间优 先、 价格 优 先 ” 的 原则 执行 指令 , 交易所 指令 均需 通过 恒生 系统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分 发和委 托下 单。 事后分析:对公平交易的 事后分析主要集中在对同 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 合临近交易日的反 向交易和不同投资组合临 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同 时在每季度和每年度,对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 体收 益率 差异 、 分 投资类 别 (股 票、 债券 ) 的 收益率 差异 进行 分析 , 对 连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 不同时 间窗 下( 如日 内、3 日内 、5 日 内) 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同向 交易 的交 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特别的,对同一投资组合 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之间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 易重点进行分析。若出 现异常交易行为,则及时 进行核查并在向中国证监 会报送的监察稽核季度报 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共 31 页 专项说 明。 对于公 平交 易同 向交 易价 差分析 , 具 体的 分析 方法 如下: 第一 步, 在 A 组 合 买入或 者卖 出某 只 证券的 当日 (3 日、5 日 ) 内,统 计 A 组合 在此 期间 的买入 或者 卖出 该股 票的 均价, 同时 统计 B 组 合在同 期 、 同 方向 交易 同 一只证 券的 均价 , 然后 比 较两者 的均 价差 异 , 其 中 买入溢 价率 = (B 组合 交易均 价/A 组 合交 易均 价-1) , 卖 出溢 价率 = (A 组 合交易 均价/B 组 合交 易均 价-1 ) ; 第二 步, 将 发 生的所 有交 易价 差汇 总进 行 T 检验 ,置 信区 间 95% ,得 到交 易价 差是 否趋 近 于 0 的 判断 结果 , 并计 算 A 组 合与 B 组 合同 向交 易中占 优次 数的 比例 为占 优比例 , 用溢 价率 乘以 成 交量较 少方 的成 交量 计 算得 到 B 组合 对 A 组 合溢 价金额 大小 , 将所 有同 向 交易溢 价金 额求 和 , 除 以 A 组 合平 均资 产净 值来 计算对 A 组 合净 值的 影响 ,称为 单位 溢价 率。 判断 同向交 易价 格是 否有 显著 差异有 以下 四条 标准 : 交易价 差不 趋向 于零 、样 本数大 于 30 、 单位 溢价 率 大于 1% 、占 优比 例不 在 45%-55% 之间。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各项公平交 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 贯彻执行。在同向交易价 差分析中,本基金 在同日 内、3 日 内、5 日 内 同向成 交价 格与 其他 投资 组合无 显著 差异 , 未 发现 存在违 反公 平交 易原 则 的现象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 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基 金与公司旗下其他投资组 合在交易所市场与 银行间 市场 未发 生较 少单 边成交 量大 于 5% 的同 日反 向交易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6 年四 季度, 国内 基本 面和货 币政 策 都 出现 了显 著变化 。 经 济增 长呈 现企 稳状态 , 政 府对 经 济增长的担忧明显放缓。 从生产端来看,工业生产 增速企稳。从需求端来看 ,最大的变化是制造业 投资增 速的 企稳 回升 , 同 时基建 投资 增速 仍然 维持 在高位 , 地 产投 资增 速并 未出现 明显 下滑 。 同 时, 私人部 门的 民间 投资 增速 也出现 了企 稳现 象。 从前 瞻性指 标 PMI 来看, 经 济 企稳尚 未出 现拐 头向 下 的迹象。与此同时,通胀 和通胀预期有所抬头。受 供给侧改革和库存周期的 影响,工业品价格四季 度连续 正增 长, 并且 速度 有所加 快。 三季 度 CPI 水 平有所 抬升 ,核 心通 胀水 平也略 有抬 升。 伴随 着 工业品价格的快速上涨, 叠加美 欧发达国家经济体 通胀预期上行,国内通胀 预期有所抬头。货币政 策 方面, 央行态 度中性 偏紧 。央行 政策目 标倾向 “ 去杠 杆 ” ,“ 防范金 融体系 风险 ” 。 四季度 ,央行 更 多的使 用 MLF 长期限流动 性管理 工具 ,加 权融 资成 本上行 。银 行间 资金 利率 自 11 月 底开 始明 显 上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1 页 行。 在债券 市场 运行 方面 , 整 体来看 , 四 季度 债券 市场 收益率 出现 了大 幅度 的上 行调整 。 利 率债 10 年国开 上行 约 80bp , 信用 债 5 年 AAA 中票 上行 约 150bp 。 基本 面实 际情 况和 预期的 改变 、 资 金面 持 续偏紧张 、央行 “ 去 杠杆 ” 和监管政 策的影响、市场参与机构 的恶性行为以及全球风险 偏好的变化 和 债券市 场的 影响 等多 重因 素导致 了债 券市 场收 益率 自 10 月下 旬开 始快 速上 行 。 受 流动 性因 素等 影响 , 信用利差所有扩张。受资 金面持续紧张的影响,短 端收益率上行幅度超越了 长端。短期融资券和同 业存单 的大 幅上 行导 致了 全市场 货币 基金 的偏 离度 指标有 所恶 化。2016 年四 季度, 货币 基金 以控 风 险为主要目标,在收益率 上行初期开始大幅减持短 期融资券和同业存单,有 效控制了负偏离水平。 并且 在 12 月资 金紧 张的 时 候,配 置了 存款 和回 购等 高收益 资产 ,提 高了 基金 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为 2.4948%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0.355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展望 2017 年一 季度 , 全 球 经济 、 政治 和金 融体 系的 不确定 性加 大, 加大 了国 内宏观 政策 应对 的 难度。特别是川普上台之 后美国的政策变化以及全 球的金融市场都具有极大 的不确定性。从国内政 策来看 , 经 济增 长目 标被 淡化, 政策 的首 要目 标在 “ 去杠杆 ” 、 “ 抑制 资产 价格 泡沫 ” 和“ 防 范金 融体 系 风险” 。 在经 济增 长方 面, 在库存 周期 的影 响下, 预 期仍然 保持 平稳。 对基 本 面的担 忧主 要围 绕在 通 胀方面,工业品 价格受供 给侧改革的持续 影响,仍 将维持上涨趋势 。我们观 察 到 2016 年核心 CPI 同比增 速有 所抬 升, 而受 全球再 通胀 和工 业品 价格 的影响 ,2017 年 通胀 水平 或继续 上行 。 货 币政 策 方面, 央行 态度 正式 转向 “ 中性 ” ,叠 加通 胀的 隐忧 , 预计 2017 年 资金 成本 将 有所上 行。 政策 上 “ 去 杠杆” 的目 标和 进程, 将导 致流动 性管 理难 度加 大。 此 外, 政 策公 布的 时间点 和具 体细节 的不 确定 性 , 导致市 场遭 遇流 动性 冲击 的可能 性加 大 , 是 最值 得关 注的风 险点 。 基于 对于 基本 面和政 策面 的考 虑 , 预计 2017 年债 券市 场收 益 率中枢 将有 所抬 升, 并且 中低等 级信 用债 利差 将有 所扩大 。 操作方面,货币基金将在 流动性保证和风险可控的 前提 下,争取提高组合的 收益。货币基金将 择时配置中长期限存款和 银行间回购锁定收益,降 低存单和短期融资券等风 险资产的比例。同时, 货币基 金将 积极 关注 高等 级短期 融资 券的 交易 机会 。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1 页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 的估值业务严格遵守《企 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及监管机关有关规 定和《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估值委员 会工作制度》进行。日 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和本 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 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 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对外公 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 会计的财务核对同时进 行。





报 告期 内 , 公 司设 立 由负责 运营 的高 管 、 运 营 部代表 ( 包括 基金 会计 ) 、 投研部 门代 表 、 监 察稽核 部代 表 、IT 部代 表 、金 融工 程部 门代 表人 员 组成的 估值 委员 会 。公 司 估值委 员会 主要 负责 制 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 政策和程序,选择基金估 值模型及估值模型假设, 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 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 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 改采用集体决策机制,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 动特别估值程序,由公司 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 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 行、 审计师沟通后形成建议, 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由运 营部具体执行。估值委 员 会向 公司 管理层 提交 推荐 建议 前, 应审 慎平衡 托管 行、 审计 师和基 金同 业的 意见 ,并 必须获 得估 值委员 会二 分之 一以 上成 员同意 。





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 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 胜任能力和长期相关工作 经历,并具有广泛 的代表 性, 估值 委员 会中 的投研 人员 比例 不超 过三 分之一 。





委员会对各相关部门 和代表人员的分工如下: 投资研究部和运营部共同 负责关注相关投资 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 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 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或 证券发行机 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 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 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 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运营 部根据估值的专业技术对 需要进行估值政策调整的 品种提出初步意见提交 估值委员会讨论,负责执 行基金估值政策进行日常 估值业务,负责与托管行 、审计师、基金同业、 监管机关沟通估值调整事 项;监察稽核部就估值程 序的合法合规发表意见; 投资研究部负责估值政 策调整 对投 资业 绩影 响的 评估 ;金 融工 程负 责估 值 政策调 整对 投资 绩效 的评 估;IT 部 就估 值政 策调 整的技 术实 现进 行评 估。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 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 报 告期末未与外部估 值定价 服务 机构 签约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 明书(更新)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 益分配给基金份额 持有人 ,并 按自 然月 结转 为相应 的基 金份 额。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1 页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 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 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 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 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 万元 的情 形。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 内,基金托管人 ——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 任何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 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 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 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 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严格遵守了《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等有 关法 律法 规 , 在 各 重要方 面的 运作 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进 行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真实、准 确和完 整,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 期的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经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审计 , 注册 会计 师


朱 宝钦


濮晓 达签 字出 具了 安永华 明 (2017 ) 审 字第 60467078_B02 号标 准无 保 留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投 资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 正文 查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货 币 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1 页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 款 3,234,530,731.61 13,901,105,725.59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986,410,175.10 3,671,592,429.7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986,410,175.10 3,671,592,429.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736,710,425.05 8,061,373,532.03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6,114,942.20 73,455,550.7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500.00 83,245.7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计 6,973,767,773.96 25,707,610,483.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54,841.02 2,535,952.37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1 页 应付托 管费 349,951.82 768,470.4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874,879.54 1,921,176.05 应付交 易费 用 73,566.52 103,210.82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19,000.00 309,000.00 负债合计 2,772,238.90 5,637,809.67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6,970,995,535.06 25,701,972,674.11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70,995,535.06 25,701,972,67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6,973,767,773.96 25,707,610,483.78 注:报 告截 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6,970,995,535.06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16,810,461.90 257,284,259.68 1.利息 收入 215,569,669.11 249,531,841.7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91,656,848.26 123,223,465.00 债券利 息收 入 80,828,295.61 85,365,423.0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3,084,525.24 40,942,953.72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1 页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1,183,560.78 7,752,417.9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183,560.78 7,752,417.92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57,232.01 - 减:二、费用 51,767,838.12 47,080,012.23 1.管 理人 报酬 22,298,693.29 21,028,372.07 2.托 管费 6,757,179.76 6,372,233.91 3.销 售服 务费 16,892,949.40 15,930,584.92 4.交 易费 用 1,350.00 1,351.47 5.利 息支 出 5,394,904.79 3,329,453.4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394,904.79 3,329,453.41 6.其 他费 用 422,760.88 418,016.4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 列) 165,042,623.78 210,204,247.45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165,042,623.78 210,204,247.45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光大 保德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1 页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25,701,972,674.11 - 25,701,972,674.1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165,042,623.78 165,042,623.7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18,730,977,139.05 - -18,730,977,139.05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2,836,225,419.01 - 22,836,225,419.01 2.基金 赎回 款 -41,567,202,558.06 - -41,567,202,558.0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165,042,623.78 -165,042,623.78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6,970,995,535.06 - 6,970,995,535.0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2,605,844,121.61 - 2,605,844,121.6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净值 变动 数( 本期 利润 ) - 210,204,247.45 210,204,247.4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以 “- ” 号填 列) 23,096,128,552.50 - 23,096,128,552.5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9,710,466,110.32 - 49,710,466,110.32 2.基金 赎回 款 -26,614,337,557.82 - -26,614,337,557.8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 -210,204,247.45 -210,204,247.45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1 页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值) 25,701,972,674.11 - 25,701,972,674.11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包爱 丽,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梅雷 军,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王 永万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 证监会 ” ) 证 监基 金字[2005]69 号 文 《关 于同 意光 大 保德信 货币 市场 基金 募集 的批复 》 的 核准, 由基 金管理 人光 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向 社会 公开 发行募 集, 基金 合同于 2005 年 6 月 9 日正式 生效 , 首次设 立募 集规 模 为 1,439,643,105.95 份基 金份 额。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本基 金 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 机构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根据基 金管 理人 光大 保德 信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19 日发 布的 《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关于 光大 保德 信货币 市场 基金 修订 基金 合同部 分条 款的 公告 》 ,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进行 如 下变更。变更前,本基金 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 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主 要包括现金;一年以内 (含一 年) 的银 行定 期存 款、大 额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债 券; 期限 在一 年 以内(含一年) 的债券回 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 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 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 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变更后,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为:1、现金;2、期 限在 1 年以 内( 含 1 年 )的银 行存 款、 债券 回购 、中央 银行 票据 、同 业存 单;3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 券、 非 金融 企业 债务 融资 工具、 资产 支持 证券 ;4、 中国证 监会 、 中 国人 民 银行认 可的 其他 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 具。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税后 活期 存款 利率 。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 会计准 则、应 用指南 、解 释以及 其他相 关规定 (以 下合称 “ 企业会 计准 则 ” ) 编制, 同 时,对 于在 具体 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1 页 指引》 、 中 国证 监会 制定 的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执 行< 企业会 计准 则>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 关事 项的通 知》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格 式准 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 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编 报规 则》第 5 号 《 货币市 场基 金信 息披 露特 别规定 》 、 《 证券 投资 基 金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 告> 》 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及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 准则 及 其他有 关规 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 2016 年度 的经 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7.4.4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 计政策 、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 一致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 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 计估 计 变更以 及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营 业税 、增 值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税 收政 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继 续免 征营 业税 ;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16]36 号 文《关 于全面 推开 营业税 改增 值 税试点 的通 知》 的 规定 , 经国 务院 批准 ,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 起在 全国 范围内 全面 推开 营业 税改 征增值 税试 点, 金融 业 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 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 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 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 、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 以及金 融同 业往 来利 息收 入免征 增值 税; 存款 利息 收入不 征收 增值 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16]46 号 文《关 于进一 步明 确全面 推开 营 改增试 点金 融业 有 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 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 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 的利息 收入 属于 金融 同业 往来利 息收 入;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1 页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16]70 号 文《关 于金融 机构 同业往 来等 增 值税政 策的 补充 通 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 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 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 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 券取得 的利 息收 入属 于金 融同业 往来 利息 收入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16]140 号文 《 关 于明确 金融 、 房 地产 开发 、 教育 辅助 服务 等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 值税纳 税人 ;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产 品增 值税政 策有 关 问题的 补充 通知》 的规定 ,2017 年 7 月 1 日 (含 ) 以 后, 资管 产品 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 增值 税应 税行为 , 以资管 产品 管 理人为 增值 税纳 税人, 按 照现行 规定 缴纳 增值 税。 对资管 产品 在 2017 年 7 月 1 日 前运 营过 程中 发生 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 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 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 后月份 的增 值税 应纳 税额 中抵减 。 7.4.6.2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税 收政 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 起,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管理 人运 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继 续免 征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政 策 的通知 》的 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 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红利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文 《 财 政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 储蓄存 款利 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储 蓄存 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 所得税 。 7.4.7 关联 方关 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简称" 光大 保德 信") 基金管 理人 、 注册 登记 机 构、 基金 销售 机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简称" 光大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保德信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光大保 德信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的关 联方 交易 7.4.8.1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1 页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7.4.8.1.3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 易。 7.4.8.1.4 债 券回 购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回 购交 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无应 支付 关联 方的佣 金。 7.4.8.2 关联 方报 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 费 22,298,693.29 21,028,372.0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 护费 755,090.35 1,134,927.51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33%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0.33%/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按 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 金管 理费 划付指 令, 基金 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 日 起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资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1 页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 支付的托 管费 6,757,179.76 6,372,233.91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1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 0.10%/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托 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付 指令 ,基 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2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 管人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 得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各 关 联 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15,752,070.01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665.54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29,839.07 合计 15,782,574.62 获 得 销 售 服 务 费 的 各 关 联 方 名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光大保 德信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14,406,504.42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5,216.49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72,770.52 合计 14,484,491.43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 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服务等各项费用,由 基金管理人支配使 用。 在 通常 情况 下, 基 金销 售服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E× 0.25%/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支 付的 基金 销 售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 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 销售费划付指令,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2 个 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资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7.4.8.3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1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 交易 。 7.4.8.4 各关 联方 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运 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 31 日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6,149,665.72 301,609,718.94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112,798,221.18 106,100,934.46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22,533,890.11 391,560,987.68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6,413,996.79 16,149,665.72 期 末 持 有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基 金 总 份 额 比例 1.53% 0.06% 注: “ 期间 申购/ 买 入总 份 额 ” 中 为申 购、 基金 转换 入 、红利 再投 份额 之和 ,本 期红利 再投 份额 798,221.18 份(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红利 再投 资份 额 为 7,330,934.45 份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占 基金 总份额 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400,000,000.00 5.74% 1,800,612,128.87 7.01% 注: 本 报告 期内, 光大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申购 本基 金 1,900,000,000.00 元, 申 购费 0 元, 赎回 本 基金 3,303,982,442.09 元 , 赎回 费 0 元,按 照招 募说 明 书公示 费率 收费 。 7.4.8.5 由关 联方 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 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1 页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2,430,731.61 34,626.38 1,105,725.59 131,505.24 7.4.8.6 本基 金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直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4.9 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持有 的流 通 受限证 券 7.4.9.1 因认 购新 发/ 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无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 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7.4.9.2 期末 持有 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末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 回购证 券款 余额 。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无 因 从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 回购证 券款 余额 。


7.4.10 有助 于理 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事项 7.4.14.1 公 允价 值


7.4.14.1.1 不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 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贷款 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 负债,其因剩余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7.4.14.1.2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7.4.14.1.2.1 各层 次金 融工 具公允 价值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属 于 第一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0.00 元 ,属 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为 人民 币 986,410,175.10 元, 属于 第三 层次 余额为 人民 币 0.00 元(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0.00 元,属 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为 人民 币 3,671,592,429.70 元 ,属 于第 三层 次余 额为人 民 币 0.00 元) 。 7.4.14.1.2.2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间 的重 大变 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 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所属层次未发生重 大变动 。 7.4.14.1.2.3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余 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公 允价值本期未发生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1 页 变动。 7.4.14.2 承 诺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4.3 其 他事 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4.4 财 务报 表的 批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986,410,175.10 14.14 其中: 债券 986,410,175.10 14.1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736,710,425.05 39.24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234,530,731.61 46.38 4 其他各 项资 产 16,116,442.20 0.23 5 合计 6,973,767,773.96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0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1 页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上 表中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购 融资 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交 易日 融资 余 额占资 产净 值比 例的 简单 平均值 。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未超过 资产 净值 的 20%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 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3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3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 未有 超 过 120 天 的情 况。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72.25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 —60 天 10.4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 —90 天 10.5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 —120 天 2.8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 (含 ) —397 天( 含 ) 3.7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81 -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1 页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 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有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的 情况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 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59,970,858.80 5.1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59,970,858.80 5.16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219,860,472.02 3.15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406,578,844.28 5.83 8 其他 - - 9 合计 986,410,175.10 14.15 10 剩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60401 16 农发 01 2,400,000 240,006,877.07 3.44 2 160209 16 国开 09 1,200,000 119,963,981.73 1.72 3 111696027 16 盛 京银 行 CD101 1,000,000 99,708,895.04 1.43 4 111680498 16 桂 林银 行 CD093 1,000,000 99,514,274.19 1.43 5 111695504 16 晋 城银 行 CD014 1,000,000 99,074,848.23 1.42 6 011698428 16 大 众交 通 SCP001 600,000 59,874,302.23 0.86 7 011698208 16 紫 金矿 业 SCP004 500,000 50,000,150.30 0.72 8 111680952 16 营 口银 行 CD012 500,000 49,282,728.84 0.71 9 111695908 16 包 商银 行 CD047 500,000 49,136,974.00 0.70 10 041658004 16 鲁 宏桥 CP001 400,000 39,998,725.18 0.57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1 页 8.7“ 影子定价 ” 与 “ 摊余成 本法 ”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1551%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994%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836% 注:数 据均 按报 告期 内的 交易日 统计 。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此 情况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此 情况 。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名的 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 本基 金估 值采 用摊 余 成本法 , 即 估值 对象 以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 实际 利率 并考虑 其买 入时 的 溢价与 折价 ,在 其剩 余存 续期内 摊销 ,每 日计 提损 益。 (2) 为了 避免 采用 摊余 成 本法计 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与按市 场利 率和 交易 市价 计算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 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 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 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 采用市场 利率或交易价格,对基金 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 评估,即 “ 影子定价 ” 。当基金资产净 值 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 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 幅度时,或基金管理人认 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 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 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 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 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 值,确 保以 摊余 成本 法计 算的基 金资 产净 值不 会对 基金持 有人 造成 实质 性的 损害。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述方 法进 行估 值不 能客 观反映 其公 允价 值的, 基 金管理 人可 根据 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 最能 反映 公允 价值 的方法 估值 。 (4) 如有 新增 事项 或变 更 事项, 按国 家最 新规 定估 值。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未出 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 查, 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 罚的 情形。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1 页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6,114,942.20 4 应收申 购款 1,500.0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6,116,442.20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120,247 57,972.30 6,279,103,557.25 90.07% 691,891,977.81 9.9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 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 金 1,882,312.17 0.0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1 页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5 年 6 月 9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1,439,760,614.07


本报告 期 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5,701,972,674.11 本报告 期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2,836,225,419.01 减: 本 报告 期 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41,567,202,558.06 本报告 期 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 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970,995,535.06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经公司 八届 二十 一次 董事 会会议 审议 通过, 自 2016 年 3 月 3 日 起, 陶 耿先 生 正式离 任公 司总 经 理,由 林昌 先生 代任 公司 总经理 。包 爱丽 女士 自 2016 年 7 月 19 日 起担 任公 司总经 理, 自包 爱丽 女 士任总 经理 职务 之日 起, 本基金 管理 人董 事长 林昌 先生不 再代 行总 经理 职务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 为其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的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 给聘任安永华明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为 人民 币 7 万元, 目前 该审 计机 构 已提供 审计 服务 的连 续年 限为 12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 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1 页 人的基 金托 管业 务及 其高 管人员 没有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处 罚的 情形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 券 1 - - - - - 中银国 际 1 - - - -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新 增租 用交易 单元 。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撤 销租 用交易 单元 。 专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和程序 (1)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选择 证券 经营 机构, 并选 用其 交易 单元 供本基 金买 卖证 券专 用, 应本着 安全 、 高 效、 低成本 , 能 够为 本基 金提 供高质 量增 值研 究服 务的 原则, 对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经营 情况 、 治 理情 况、 研究实 力等 进行 综合 考量 。 基本选 择标 准如 下: 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经 营行 为规 范, 近两 年 未发生 重大 违规 行为 而受 到证监 会处 罚; 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 交 易 设备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要求 ,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研 究实 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的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本 基金 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 务; 对 于某 一领 域的 研究 实 力超群 ,或 是能 够提 供全 方面, 高质 量的 服务 。 (2)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程序 投 资研 究团 队按 照(1 )中列 出的 有关 经营 情况 、治理 情况 的选 择标 准, 对备选 的证 券经 营 机构进 行初 步筛 选; 光大保 德信 货币 市场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1 页 对 通过 初选 的各 证券 经 营机构 , 投 资研究 团队 各 成员在 其分 管行 业或 领域 的范围 内, 对该机 构所提 供的 研究 报告 和信 息资讯 进行 评分 。 根 据各 成员 评分 ,得 出 各证券 经营 机构 的综 合评 分。 投 资研 究团 队根 据各 机 构的得 分排 名, 拟 定要 选 用其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并报本 管理人 董事 会批 准。 经 董事 会批 准后 ,由 本 管理人 交易 部门 、运 营部 门配合 完 成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具 体租 用事 宜。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 的情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绝对 值没 有超 过 0.5%( 含) 以 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