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新悦: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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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 信诚新悦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的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 、 《 信诚新悦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使用
全称或其简称 “ 《基金合同》 ” ) 的有关规定, 现将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使用全称或其简称 “ 本基金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会议情 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大会 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 自
2017年2 月23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17: 00止( 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
准)。 2017年3月27日 , 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的
监督下, 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 林奇、
公证人员 唐宋飞对计票过程 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
程进行了见证。 本 次 持 有 人 大 会 的 权 益 登 记 日 为2017 年2 月22 日 , 即在2017 年2
月22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 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 。计票结果如下:
参加本次大会 (通讯方式) 的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00,004,000.00 份, 占2017年2 月22日权益
登记日 信 诚 新 悦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总 份 额200,028,124.37 份
的99.99% 。 上述参加本 次大会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
见的 ) 所代表的本基金基金 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满足
法定会议召开条件,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 审议了 基金管 理人于2017 年2月21 日在 《中国 证券报 》 、 《 上 海证券
报》 、 《证 券 时报 》及 公 司网站 (www.xcfunds.com )刊 登的《 信诚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关于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2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之附件 《关于信诚新 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议案 ”), 并由
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 ) 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
结果为:
200,004,000.00 份 基 金 份 额 表 示 同 意 ;0 份 基 金 份 额 表 示 反 对 ;0 份 基 金 份 额
表示弃权 , 同 意 本 次 议 案 的 基 金 份 额 占 参 加 本 次 大 会 的 持 有 人 所 持 基 金 份 额 的
100 %。 同 意本次 会议 议案的各 份额 类 别基金 份额 已达 到 参加 大会的 本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二分之一以上 , 符合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确认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
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生效情 况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表决通过了 《关于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
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 , 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
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相关事 项实 施情况 3
1、关于 信诚新 悦回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 金合同 等法律 文件的
修订
根据 《关于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 , 基金管理人已对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 、《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进行修改。 本基金管
理人将在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 上述基金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 募说明书中
修改有关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的内容。
2、方案的实施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管理费率的调整事
项, 将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费率由 1.20% 调整为 0.60% , 本基金的基金 托管费率由
0.20% 调整为 0.10% , 正式实施日为 2017 年 3 月 27 日。
四 、备 查文件
1、《 信 诚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关 于以通 讯会议 方式召开 信诚新 悦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 (附件一: 《 关 于信诚新悦
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
附件二: 《 授权委托书 (样本) 》 , 附件三: 《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 , 附件四: 《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方案说明书 》)
2、《 信 诚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关 于以通 讯会议 方式召开 信诚新 悦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公告 》
3、《 信 诚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关 于以通 讯会议 方式召开 信诚新 悦回报 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
4、《上 海市东 方公证 处关于 信 诚新悦 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4
5、上海 市通力 律师事 务所关于 信诚新 悦回报 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 月二十八日 5
附件:《公证书》
公
证
书
(2017) 沪东证经字第 3293 号
申请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 9 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委托代理人:毛量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于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向本处提出申请, 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
的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
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 申请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的有关规定和 《信诚
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持有
人大会。 申请人依法于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于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二月二十三日在
有关报刊上 分 别 刊 登 了 召 开 本 次 基 金 持 有 人 大 会 的 第 一 次 提 示 性 公 告 和 第 二 次
提示性公告, 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关于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 申请人向本处提交 了该公司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召开基
金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次提示性公告、 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信诚新悦回6
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名册等文件, 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
金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的规定, 本处公证员林奇、 公证人员唐宋飞
于二○一 七年 三 月二十 七日上午 九时十 五分在 上海市浦 东新区 世纪大 道 8 号上
海国金中 心汇丰 银行大 楼 9 层申 请人的 办公 场所对信 诚新悦 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 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邵力行的监督下, 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派的监督员毛量、 朱霞进行计票。 截至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十七时, 收到参
加本次大会 (通讯方式) 的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 200,004,000.00 份, 占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权益登记日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200,028,124.37 份的 99.99% , 达到法定开会条件, 符合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信诚新 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
定。 大会对 《关于信诚 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
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的表决结果如下: 200,004,000.00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
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 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
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 基金份额的 100%, 达到法定条件, 符合 《中 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 现场 监督, 兹证明信 诚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召 集的 信诚新 悦 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 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
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次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 对 《关于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相应程序, 计
票结果真 实、 有效。 本公证书后所附的 《信诚新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结果》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 7
上 海 市 东 方 公 证 处
公 证 员 林奇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