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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300(167601)

国金300: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金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国 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7 年 3 月 28 日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8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并 不代 表其未 来表 现。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作 出投 资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 本 基 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 报 告中 的财 务 资料 已经 审 计, 安永 华 明会 计师 事 务所 (特 殊 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6 年1 月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8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金 300 场内简称 国金 300 基金主代码 16760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3,956,243.12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8 月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 金简称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40 150141 16760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6,603,521.00 份 6,603,521.00 份 20,749,201.12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沪深 300 指数,在严格控制基金的日 均 跟 踪 误差偏 离 度 和年跟 踪 误 差的前 提 下 ,力争 获 取 与标的 指 数 相似的 投 资 受益。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用指 数 完 全复制 方 法 ,按照 标 的 指数成 份 股 及权重 构 建 基金的 投 资 组 合 , 并根据 标 的 指数成 份 股 及其权 重 的 变动进 行 相 应的调 整 , 以达到 跟 踪 和 复 制 指数的 目 的 ,力争 保 持 日均跟 踪 偏 离度的 绝 对 值不超 过 0.35%,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4%。 如遇 特殊情况 (如市场流动性不足、 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 资 、 法 律法规 禁 止 或限制 投 资 等)致 使 基 金无法 购 得 足够数 量 的 股票时 , 基 金 管 理 人将对 投 资 组合管 理 进 行适当 变 通 和调整 , 并 运用股 指 期 货等金 融 衍 生工具,以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9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 同期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为股票 型 基 金,属 于 较 高风险 、 较 高预期 收 益 的基金 品 种 ,其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高于 货 币 市场基 金 、 债券型 基 金 和混合 型 基 金。从 本 基 金所分 离 的 两类基金份额来看国金沪深 300A 份 额具有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国 金沪深 300B 份额具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属分级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从 本 基 金 所 分 离 的 两 类基金份额来看, 国金 沪深 300A 份 额具有低 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 特征。 从 本 基 金 所 分 离 的 两 类 基 金 份 额 来 看 , 国 金沪深 300B 份额具 有 高 风 险 、 高 预 期 收 益的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 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基金品种,其风险和预期收 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8 页


2.3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杨海燕 张建春 联系电话 010-88005970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yanghaiyan@gfund.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000-18 95595 传真 010-88005666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91,420.74 35,621,165.37 3,287,906.90 本期利润 -3,388,120.30 22,753,145.27 6,249,956.7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53 0.2034 0.153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92% 4.07% 44.17%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558 0.3091 0.193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9,431,888.96 34,029,107.82 65,118,706.6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8668 0.9954 1.5210 注:1.本期 已实现 收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收 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 入 ( 不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 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 润的 计算方 法: 如果期 末未 分配利 润的 未实现 部分 为正数 ,则 期末可 供 分 配 利 润的金 额为 期末未 分配 利润的 已实 现部分 ;如 果期末 未分 配利润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负数, 则 期 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 3. 所述基金 业绩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水 平 要 低 于 所列数字。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8 页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12% 0.71% 1.67% 0.67% -0.55% 0.04% 过去六个月 5.76% 0.76% 4.72% 0.72% 1.04% 0.04% 过去一年 -9.92% 1.40% -10.63% 1.33% 0.71% 0.07% 过去三年 34.78% 1.79% 40.46% 1.70% -5.68%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2.20% 1.72% 46.02% 1.63% -3.82% 0.09%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95%+同期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 ×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图示日期为 2013 年7 月26 日 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8 页


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7 月 26 日,合 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 金 的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6 - - - -


2015 0.0000 0.00 - 0.00


2014 0.0000 0.00 - 0.00


合计 0.0000 - - -


注 : 根据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约 定, 在存 续 期内 ,本 基 金( 包括 国 金沪 深 300 份 额、国 金 沪 深 300A 份额、国金沪深 300B 份 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8 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经 理 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名称为 “ 国 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证监许可[2011]1661 号) 批准, 于 2011 年 11 月2 日成立 , 总部设在北京。2012 年 9 月, 公 司的注册资本由 1.6 亿 元人民币增加至 2.8 亿 元人民币。2015 年7 月, 公司名称由 “国金通用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变更 为 “国 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公 司股东 为国 金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 苏 州 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股权比例分别为 49% 、19.5% 、19.5% 和 12% 。 截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共 管理 9 只开 放式基金 ——国金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沪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国 金鑫 盈货币 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国 金金 腾通货 币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国 金 鑫 安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上证5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众赢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鑫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宫雪 本基 金 基 金 经理, 国金鑫 安保本、 国金 上证 50 、国 金 鑫 新 灵 活 配置(LOF ) 基金经理, 量 化 投 资 事 业 三部总经理 2013 年 7 月 26 日 - 9 宫雪女士, 中国科学院博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 在博时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投 资 部 , 任 产业分析师;2012 年 2 月至今在 国 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产 品 经 理 、 行 业 分 析 师 、 产 品 与 金 融 工 程 部 副 总 经 理 、 指 数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 指 数 投 资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自 2016 年 4 月起任 量化投资 事业三部总经理。 注: (1 ) 首任 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 (2 )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 券 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和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规 定, 以及《 国金 沪 深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8 页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 》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运 用 基 金 资产, 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基础 上, 为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利益, 无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 益 的 行 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平 交 易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本 基金 管理人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制 度 指 导意见 》 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在投资 管理活动中公平 对待不 同投 资组合 ,严 禁直接 或者 通过与 第三 方的交 易安 排在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进行利 益 输 送 。 该公平 交易 管理方 法规 范的范 围包 括境内 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级 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交 易 等 投 资 管理活动, 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集中竞价及非集中竞价交易) 、 业绩 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 一, 明确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1 )信 息获 取公平 原则 ,不 同 投资 组合经 理可 公 平 获得研 究 成 果; (2 )交 易机会公平原则,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可获得公平交易执行的机会。 第 二 ,对 开放 式 基金 和特 定 客户 资产 管 理计 划等 不 同类 型业 务 ,公 司分 别 设立 独立 的投资部 门; 研究团队对所有的投资业务同时提供研究支持; 设立独立的基金交易部, 实 行集中交易制度 , 将投资 管理 职能和 交易 执行职 能相 隔离; 设立 独立的 合规 风控部 ,对 研究、 投资 、交易 业 务 的 公 平交易进行监控、分析、预警、报告等。 第三, 通过岗位设置、 制度约束、 流程规范、 技术 手段相结合的方式, 实现公平 交易的控 制 , 具体如 下: (1 )总经 理、 督察长 、风 险控 制 委员 会负责 指导 建立公 平交 易制度 ,并 对公平 交 易 的 执行情 况进 行审核。 (2 )产品 开发 :风险 分析 师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 公司规 章制 度以及 产品 合 同 的风险 控制 指标, 在投 资交易 系统 中完成 风控 参数设 置, 确保做 好公 平交易 的事 前控制。 (3 )研 究与投 资: 投资人 员负 责在各 自的 职责及 权限 范围内 从事 相应的 投资 决策行 为, 其中, 投 资 组 合 经理需 对有 可能涉 及非 公平交 易的 行为作 出合 理解释 。研 究人员 负责 以客观 的研 究方法 开 展 研 究 工作, 并根 据研究 结果 建立及 维护 全公司 适用 的投资 对 象 备选库 和交 易对手 备选 库。研 究 结 果 通 过策略会、 行业及个股报告会、 投研平台、 邮 件系统等共享机制统一开放给所有的投资组合经理 , 以确保 各投 资组合 享有 公平的 信息 获取机 会。 (4 )交易 执行 :交易 人员 负责建 立并 执行公 平 的 集 中交易 制度 和交易 分配 制度, 合规 风控部 利用 投资交 易系 统等对 交易 执行进 行实 时监控 , 确 保 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5 )事 后分 析:合 规风 控部利 用公 平交易 系统 对不同 投 资 组 合之间 的同 向、反 向交 易及交 易时 机和价 差进 行事后 分析。 (6 )报 告备 案:合 规风 控部根 据 实 时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8 页


监控及 事后 分析的 结果 撰写定 期报 告,并 由投 资组合 经 理 、督察 长、 总经理 签署 后,妥 善 保 存 分 析报告 备查。 (7 )信 息披 露环节 :信 息 披露 部门 在各投 资组 合的定 期报 告中, 至少 披露公 司 整 体 公平交 易制 度执行 情况 、公平 交易 执行情 况及 异常交 易行 为专项 说明 等事项。 (8 )反馈 完善 : 根 据事后 分析 报告及 信息 披露结 果, 公平交 易各 相关部 门对 相关环 节予 以不断 完善 ,以确 保 公 平 交 易的执 行日 臻完善。 (9 )监督 检查 :合规 风控 部监察 稽核 人员根 据法 规规定 及公 司公平 交易 制 度 规定, 监督 、检查 、评 价公司 公平 交易制 度执 行情况 ,并 提出改 进建 议。会 计师 事务所 在 公 司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做 出专项评价。 4.3.2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国 金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公 平交易 管理 办法》 的规 定,通 过制 度、流 程和 系统等 方式 在各业 务 环 节 严 格控制 交易 公平执 行, 公平对 待旗 下所有 投资 组合。 在投 资决策 内部 控制方 面, 各投资 组 合 按 投 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 并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在交易 执行 控制方 面, 通过完 善交 易范围 内各 类交易 的公 平交易 执行 细则、 严格 的流程 控 制 、 持 续的技术改进, 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行 为监控和分析评估方面, 通过 IT 系统和人工监控 等方 式进行日常监控,确保做好公平交易的监控和分析。 4.3.3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 所有 投 资组 合参 与 的交 易所 公 开竞 价交 易 ,未 出现 同日反向 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 情况。 4.4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业 绩 表 现 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报告期,本基金严格遵守基金合同,采取完全复制标的指数沪深 300 的投资策略,同时为控 制大额申购对跟踪 误差的影响,本基金适当投资股指期货。基金持仓包括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 、 股指期货及现金等, 其中股票持仓不低于 90% , 股指期货市值不高于 10% , 现金类资产不低于 5% , 以日均跟踪偏离度最小(绝对值不超过 0.35% ) 、年化跟踪误差尽量小(不超过 4% )为管理目标。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本报告期,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92%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63% ; 报告 期内 , 基 金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0.0478% , 低 于 合 同 约 定 的 日 均 跟 踪 偏 离 度 为 0.35% , 年 化 跟 踪 误 差 为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8 页


1.2987% ,低 于合同约定的年 化跟踪误差为 4%的 水平。 4.5 管 理 人 对 宏 观 经 济 、 证 券 市 场 及 行 业 走 势 的 简 要 展 望 2017 年的改 革主基调不变, 政策从稳增长转向防风险和促改革, 去杠杆的基调仍将贯穿 2017 年。从企业数据看,经济再次探底的风险较低,延续 L 型 走势。股票市场存在结构性投资机会, 尤其是 供给 侧改革 等主 题方向 。但 与此同 时, 通胀存 在持 续上升 的压 力,货 币政 策存在 收 紧 的 可 能,将增加市场风险。 4.6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估 值 程 序 等 事 项 的 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相 关规 定及基 金 合 同关于 估值 的约定 ,严 格执行 内部 估值控 制程 序,对 基金 所持有 的 投 资 品 种进行估值。 公 司 设立 的基 金 估值 委员 会 为公 司基 金 估值 决策 机 构, 由具 备 丰富 专业 知 识、 两年 以上基金 行业相 关领 域工作 经历 、熟悉 基金 投资品 种定 价及基 金估 值法律 法规 、具备 较强 专业胜 任 能 力 的 基金经 理、 数量研 究员 、风险 管理 人员、 监察 稽核人 员及 基金清 算人 员组成 。运 营支持 部 根 据 估 值委员 会的 估值意 见进 行相关 具体 的估值 调整 或处理 ,并 负责与 托管 行进行 估值 结果的 核 对 。 涉 及模型 定价 的,由 数量 研究员 或风 险控制 人员 向运营 支持 部提供 模型 定价的 结果 ,运营 支 持 部 业 务人员 复核 后使用 。基 金经理 作为 估值委 员会 的成员 之一 ,在基 金估 值定价 过程 中,充 分 表 达 对 相关问 题及 定价方 案的 意见或 建议 ,参与 估值 方案提 议的 制定, 但对 估值政 策和 估值方 案 不 具 备 最终表决权。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 司 与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签署 了《 中 债收 益率 曲 线和 中债 估 值最 终用 户服务协 议》 , 并依据 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 估值。 4.7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的 说 明 根 据 基金 相关 法 律法 规和 基 金合 同, 结 合本 基金 实 际运 作情 况 ,本 报告 期 内, 本基 金未进行 利润分配,不存在应分配而未分配的情况。 4.9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持 有 人 数 或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预 警 情 形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不存 在 连续 二十 个 工作 日基 金 份额 持有 人 数量 不满 二 百人 的情 形。本报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8 页


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情况 ,出现该情况 的时间范围为 2016 年1 月 4 日至2016 年2 月22 日以及 2016 年 2 月24 日至 2016 年5 月 16 日; 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情 况,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 围为 2016 年5 月1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 定,基 金管 理人决 定转 换本基 金的 运作方 式, 变更为 指数 增强型 基金 。本基 金管 理人已 向 中 国 证 监会报 告上 述情形 ,并 根据中 国证 监会的 要求 ,与基 金托 管人以 及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协商 一 致 后 , 于 2017 年 1 月 24 日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关于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申 请报告》 。中 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向本基金管理人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 知书》 (170212 号 ) , 并 于 2017 年2 月 23 日向本 基金管理人出具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 。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准备相关材料, 推动完成本基 金运作方式的变更。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声 明 2016 年度 , 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国金沪深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了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 集证 券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 披 露管理 办法 》及其 他法 律法规 、相 关实施 准则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议 等的规 定, 依法安 全 托 管 了 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 有的监 督, 对发现 的问 题及时 提出 了意见 和建 议。按 规定 如实、 独立 地向监 管机 构提交 了 本 基 金 运作情 况报 告,没 有发 生任何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地 履 行 了作 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 明 2016 年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及其 他法 律法规 、相 关实施 准则 、基金 合 同 、 托管协 议等 的规定 ,对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的投资 运作 、信息 披露 等行为 进 行 了 复 核、 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 用开 支等方 面存 在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该基 金在 运作中 遵守 了《证 券 投 资 基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8 页


金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 5.3 托 管 人 对 本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信 息 等 内 容 的 真 实 、 准 确 和 完 整 发 表 意 见 中 国 光大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依法 对基 金 管理 人国 金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编 制 的《 国金 沪 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6 年年度报 告》 进行了复核, 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 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 审计报告 6.1 审 计 报 告 基 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7)审字第61004823_A02 号


6.2 审 计 报 告 的 基 本 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金沪深 3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报 表, 包括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 和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基 金 管 理 人 国 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 设 计 、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8 页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总体列报。 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 们 认 为 ,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定编制, 公 允反映了国金沪深3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 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汤








耀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7 层01-12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3 月27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6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199,953.14 2,251,144.87 结算备付金


317,999.18 952,082.80 存出保证金


435,989.88 726,001.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064,947.20 30,769,202.46 其中:股票投资


27,064,947.20 30,765,702.46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3,5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485.70 645.4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95.25 -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8 页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0,019,870.35 34,699,076.65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6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539.95 56,748.12 应付管理人报酬


20,522.41 24,230.75 应付托管费


5,130.61 6,057.7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92,775.07 266,718.38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66,013.35 316,213.88 负债合计


587,981.39 669,968.83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0,697,923.41 21,556,946.41 未分配利润


8,733,965.55 12,472,161.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431,888.96 34,029,107.8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019,870.35 34,699,076.65 注:报告截止日 2016 月 12 月 31 日,国金沪深 300 份额 净值人民币 0.8668 元,国 金沪深 300A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500 元,国金沪深 300B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0.6835 元;基金份额总额 33,956,243.12 份, 其中 国金沪深 300 份额20,749,201.12 份 ,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6,603,521.00 份,国金沪深 300B 份额6,603,521.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8 页


一、收入


-2,644,302.66 25,552,002.78 1. 利息收入


20,056.53 79,307.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053.39 79,212.62 债券利息收入


3.14 94.5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829,606.63 37,716,998.6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526,708.29 33,610,695.3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795.12 65,557.9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98,220.00 2,610,480.00 股利收益


597,086.54 1,430,265.38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1,896,699.56 -12,868,020.10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61,947.00 623,717.13 减: 二 、费用


743,817.64 2,798,857.51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237,589.98 962,135.10 2 .托管费 7.4.8.2.2 59,397.61 240,533.85 3 .销售服务 费 7.4.8.2.3 - - 4 .交易费用


20,830.05 1,169,938.56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426,000.00 426,250.00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3,388,120.30 22,753,145.27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3,388,120.30 22,753,145.27


7.3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6 年1 月1 日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8 页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1,556,946.41 12,472,161.41 34,029,107.8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 净 利润) - -3,388,120.30 -3,388,120.30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859,023.00 -350,075.56 -1,209,098.56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37,466,940.89 11,843,668.45 49,310,609.34 2. 基金赎回 款 -38,325,963.89 -12,193,744.01 -50,519,707.9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0,697,923.41 8,733,965.55 29,431,888.9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2,232,685.64 22,886,020.97 65,118,706.6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 净 利润) - 22,753,145.27 22,753,145.27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20,675,739.23 -33,167,004.83 -53,842,744.06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276,337,308.65 172,307,614.74 448,644,923.39 2. 基金赎回 款 -297,013,047.88 -205,474,619.57 -502,487,667.4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21,556,946.41 12,472,161.41 34,029,107.82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8 页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金沪深 30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 基金 ( 原名 称为 “ 国金 通用 沪深 300 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2013]694 号文《关于核准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国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7 月 19 日 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7 月 26 日生效。2015 年 9 月 23 日,本基金名称由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为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规 模为 323,127,755.17 份基 金 份额 。根 据 基金 合同 的 约定 ,场 外 认购 的全 部 份额 确认 为 国金 沪深 300 份额;场 内认购的全部份额按 1:1 的比例确认 为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国 金沪深 300B 份额。 其中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确认为 257,031,393.17 份国金沪 深 300 份额 (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 额 ) ; 场 内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按 1:1 比 例 确 认 为 33,048,181.00 份 国 金 沪 深 300A 份额和 33,048,181.00 份国金沪 深 300B 份额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 机构 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的 基础份额 (简称 “国金沪深 300 份额 ”) 、 国 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的稳健收益类份额 (简称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 和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的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 “国金沪深 300B 份额 ”) 。其中,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国金 沪深 3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发售结束后,投资人在募 集期通过场内认购的全部国金沪深 300 份额将按 照 1:1 的比 例自动分离成预期收益与 预期风险不 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稳健收益类的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积 极收益类的国金沪深 300B 份额,两 类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与基础 份额 对应的 基金 资产合 并运 作。基 金成 立并开 放申 购赎回 后 , 投 资 人可在场内申购国金沪深 300 份额 ,并可选择将其申购的每两份国金沪深 300 份 额按 1:1 的 比例 分拆为国金沪深300A 份 额和国金沪深300B 份额 各一份。 投资 人在场外认购和申购的国金沪深300 份额不 进行 分拆, 该份 额通过 跨系 统转托 管至 场内后 ,投 资人可 选择 将其持 有的 每两份 国 金 沪 深 300 份额按1:1 的比例分 拆为国金沪深 300A 份额 和国金沪 深 300B 份额各一 份。 在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国 金沪深 300B 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8 页


进 行 定期 份额 折 算。 折算 方 式为 对国 金 沪 深 300A 份额 的应得 收 益进 行定 期 份额 折算 ,国金沪深 300 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每2 份国金沪深300 份额 将按1 份国金沪深300A 份额获得应得约定收益的 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前与折算后,国金沪深 300A 份额 和国金沪深 300B 份额的份 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例不 变。对于国金沪深 300A 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国金沪深 300A 份 额每个会计年度最后一日份额参考净值超出人 民币 1.000 元部分,将被折算为场内国金沪深 300 份额分配给国金 沪深 300A 份额持有人 。 国金沪深 300 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每 2 份国金沪 深 300 份额 将获得按照 1 份国金沪 深 300A 份额 应得约定收益分配的新增国金沪深 300 份额 。 持 有场外国金沪 深 300 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金沪深 300 份额 ;持有场内国金 沪深 300 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金沪深 300 份 额;经过上述份 额折算,国金沪深 300A 份额的参考净值和国金沪深 300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除此 之外,本基金 还将在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即:当国金沪深 300 份 额的基 金份额净 值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00 元时; 当国 金沪深300B 份额的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0.250 元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 300 指 数的成份股、备选成分 股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它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新股 (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 、 债券、 债券 回购、 资产 支持证 券、 权证、 股指 期货以 及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 资 的 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 份股 及 其备 选成份 股的 市值加 上买 入、卖 出股 指期货 合约 的扎差 合计 值不低 于 基 金资产净值的 90% , 其 中投 资于标 的指 数成份 股及 其备选 成份 股的市 值不 低于非 现金 基金资 产 的 85% ; 每个交 易 日 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现金或到 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 95%×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5%×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8 页


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 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 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8 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文《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的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 自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 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金 融业纳 入试 点范围 ,由 缴纳营 业税 改为缴 纳增 值税。 对证 券投资 基金 (封闭 式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管 理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债券 的转 让收入 免征 增值税 ;国 债、地 方 政 府 债 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 有关政 策 的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质 押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及 持有 政策性 金 融 债 券 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 《 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 通知》 的规 定,金 融机 构开展 的买 断式买 入返 售金融 商品 业务、 同业 存款、 同业 存单以 及 持 有 金 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6]140 号文《 关 于明 确金 融 、房 地产 开 发、 教育 辅 助 服 务等增 值税 政策的 通知 》的规 定, 资管产 品运 营过程 中发 生的增 值税 应税行 为, 以资管 产 品 管 理 人 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17]2 号文 《关 于 资管 产品 增 值税 政策 有 关问 题的 补 充通 知》 的规定,2017 年7 月 1 日 (含 ) 以后,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以资管 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 2017 年7 月1 日 前运营过 程中发 生的 增值税 应税 行为, 未缴 纳增值 税的 ,不再 缴纳 ;已缴 纳增 值税的 ,已 纳税额 从 资 管 产 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企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 税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8 页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 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家 税 务总 局关 于 储蓄 存款 利 息 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 会财 税[2015]101 号文 《 关于 上市 公 司股 息 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5 年9 月 8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 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 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京千石创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上海国金通用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各交易类别成交金额及成交比例如下: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8 页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1,798,622.10 12.54% 178,780,184.35 21.27%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 - 219,651.90 100.00%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 方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1,315.40 12.41% 1,315.40 0.68%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127,004.78 20.43% - - 注:1.上述 佣金按 市场 佣金率 计算 ,以扣 除由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收 取证管 费 、 经 手 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该 类 佣 金 协 议 的 服 务 范 围 还 包 括 佣 金 收 取 方 为 本 基 金 提 供 的 证 券 投 资 研 究 成 果 和 市 场 信 息 服 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8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237,589.98 962,135.1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9,457.95 52,044.43 注:1.基金 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 0.80% 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 基 金 管 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客户维护 费是指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销售 机构 约定的 用以 向基金 销售 机构支 付客 户服务 及 销 售 活 动中产 生的 相关费 用, 该费用 从基 金管理 人收 取的基 金管 理费中 列支 ,不属 于从 基金资 产 中 列 支 的 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59,397.61 240,533.85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 基 金 托 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注:无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8 页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 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 年 1 月1 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3 年 7 月 26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953,393.37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32,794.55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出总 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986,187.92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2.904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 年 7 月 26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953,393.37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 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953,393.37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2.7887%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8 页


国金 300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上海国金通用财 富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4,979,252.94 14.6637% 4,813,673.57 14.0802% 北京千石创富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 2,987,153.34 8.7971% 2,887,818.97 8.4470% 注: (1 ) 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的 其他 关联方 于本 报告期 末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期末 均 未持有 国金 沪深 300A 份额及 国金沪深 300B 份额 ; (2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 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 2,199,953.14 19,778.17 2,251,144.87 69,284.24 注:本基金的银 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300104 乐 视 网 2016 年 12 月7 日 临时 停牌 35.80 2017 年 1 月16 日 36.88 3,100 190,715.50 110,980.00 - 000166 申万 2016 年 临时 6.25 2017 年 6.29 17,691 199,652.10 110,568.75 -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8 页


宏源 12 月 21 日 停牌 1 月26 日 600649 城投 控股 2016 年 12 月6 日 临时 停牌 20.34 - - 4,636 57,957.99 94,296.24 - 601727 上海 电气 2016 年 8 月31 日 临时 停牌 8.42 - - 8,800 126,513.75 74,096.00 - 600406 国电 南瑞 2016 年 12 月 29 日 临时 停牌 16.63 - - 4,266 78,087.20 70,943.58 - 600485 信威 集团 2016 年 12 月 26 日 临时 停牌 14.60 - - 4,344 106,667.38 63,422.40 - 000750 国海 证券 2016 年 12 月 15 日 临时 停牌 6.97 2017 年 1 月20 日 6.27 8,655 86,384.62 60,325.35 - 000540 中天 城投 2016 年 11 月 28 日 临时 停牌 6.93 2017 年 1 月3 日 7.00 8,700 77,108.18 60,291.00 - 600654 中 安 消 2016 年 12 月 14 日 临时 停牌 17.43 - - 2,300 43,259.00 40,089.00 - 600875 东方 电气 2016 年 12 月9 日 临时 停牌 10.79 - - 3,715 70,071.98 40,084.85 - 002129 中环 股份 2016 年 4 月25 日 临时 停牌 8.27 - - 4,029 55,512.78 33,319.83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7.4.14.1 公 允价值


银 行 存款 、应 收 申购 款、 应 付赎 回款 、 应付 交易 费 用、 其他 负 债等 ,因 其 剩余 期限 不长,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8 页


26,306,530.20 元, 属于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58,417.00 元, 无属于 第三层次的余额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人民币 28,730,175.53 , 第二层次人民币 2,039,026.93 元, 无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 。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认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移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 由 第 一 层 次 转 入 第 二 层 次 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13,051.76 元 (2015 年度 : 人民币 2,472,854.55 元 ) , 由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 1,042,788.82 元(2015 年 度:人民币 261,664.37 元 ) 。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情 况(2015 年 度:无) 。 7.4.14.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 他事项


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情况, 出现该情况的时间范围为 2016 年 1 月 4 日至 2016 年 2 月22 日以及 2016 年 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5 月16 日。 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情 况, 出现该情 况的时间范围为 2016 年5 月1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 除此以外,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7 年3 月27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27,064,947.20 90.16 其中:股票 27,064,947.20 90.16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8 页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17,952.32 8.39 7 其他各项资产 436,970.83 1.46 8 合计 30,019,870.35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8.2.1 期末指 数 投 资 按行 业 分 类 的 境内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79,958.56 0.27 B 采矿业 941,163.76 3.20 C 制造业 8,824,512.38 29.9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737,995.10 2.51 E 建筑业 1,228,051.02 4.17 F 批发和零售业 589,140.89 2.0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83,213.14 2.66 H 住宿和餐饮业 14,730.00 0.05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1,769,522.61 6.01 J 金融业 9,610,883.13 32.65 K 房地产业 1,432,073.23 4.8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0,548.90 1.0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2,264.01 0.72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670.70 0.12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8,901.15 1.25 S 综合 126,318.62 0.43 合计 27,064,947.20 91.96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8 页


注:以上行业分类以 2016 年12 月 31 日的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为依据。 8.2.2 期末积 极 投 资 按行 业 分 类 的 境内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8.3.1 指 数 投 资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1,872 1,129,224.96 3.84 2 601166 兴业银行 39,332 634,818.48 2.16 3 600016 民生银行 69,693 632,812.44 2.15 4 600036 招商银行 30,382 534,723.20 1.82 5 600519 贵州茅台 1,441 481,510.15 1.64 6 601328 交通银行 80,903 466,810.31 1.59 7 600000 浦发银行 25,463 412,755.23 1.40 8 000002 万


科A 20,051 412,048.05 1.40 9 601668 中国建筑 44,161 391,266.46 1.33 10 600837 海通证券 23,819 375,149.25 1.27


8.3.2 积 极 投 资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211 国泰君安 185,751.00 0.55 2 601318 中国平安 144,514.00 0.42 3 000333 美的集团 137,084.00 0.40 4 601328 交通银行 121,898.00 0.36 5 600958 东方证券 115,946.00 0.34 6 600016 民生银行 105,104.00 0.31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8 页


7 600900 长江电力 91,284.00 0.27 8 002739 万达院线 90,855.20 0.27 9 600000 浦发银行 82,066.00 0.24 10 300072 三聚环保 78,659.00 0.23 11 601166 兴业银行 77,830.00 0.23 12 601377 兴业证券 77,746.04 0.23 13 600036 招商银行 75,509.00 0.22 14 601398 工商银行 74,053.00 0.22 15 002736 国信证券 71,661.00 0.21 16 000839 中信国安 69,977.00 0.21 17 600606 绿地控股 69,549.00 0.20 18 000001 平安银行 67,332.00 0.20 19 002466 天齐锂业 67,325.00 0.20 20 002183 怡 亚 通 63,125.00 0.19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305,525.00 0.90 2 601318 中国平安 206,886.00 0.61 3 600000 浦发银行 187,078.65 0.55 4 600153 建发股份 148,591.00 0.44 5 000002 万


科A 137,097.10 0.40 6 601166 兴业银行 112,100.00 0.33 7 600011 华能国际 109,072.10 0.32 8 600036 招商银行 107,378.65 0.32 9 601398 工商银行 90,864.00 0.27 10 600519 贵州茅台 88,869.10 0.26 11 601328 交通银行 82,399.39 0.24 12 600030 中信证券 78,310.00 0.23 13 600837 海通证券 73,352.00 0.22 14 601288 农业银行 69,499.00 0.20 15 300003 乐普医疗 65,341.28 0.19 16 601169 北京银行 62,758.00 0.18 17 600999 招商证券 61,600.10 0.18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8 页


18 600637 东方明珠 61,000.90 0.18 19 601668 中国建筑 58,527.00 0.17 20 601601 中国太保 55,581.00 0.16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不包括 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023,096.3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7,377,543.76 注: 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 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不 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8 页


8.10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 (买/ 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动 (元) 风险说明 IF1701 IF1701 2 1,975,200.00 -47,400.00 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 用股指期货是出于 追求基金充分投资、 减少交易成本、 降低 跟踪误差的目的, 总 体风险可控且符合 既定的投资政策和 投资目标。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元) -47,400.00 股指期货投资 本期收益(元) 98,220.00 股指期货投资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77,100.00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期 货 的 投 资政 策 报 告 期, 本基 金 运用 股指 期 货来 控制 预 期大 额申 购 赎回 等情 况 下的 流动 性 风险 ,有 效减少基 金组合资产配置与跟踪标的之间的差距,确保投资组合对指数跟踪的效果。 8.11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8.12.1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海通证券(600837.SH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 发 布 公告 称收 到 中国 证监 会 《行 政处 罚 决定 书 》 ([2016]127 号 ) ,其 中提 及 :中 国证 监 会对海通 证券未 按规 定审查 、了 解客户 身份 等违法 违规 行为进 行了 立案调 查、 审理, 该案 现已调 查 、 审 理 终 结 。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海 通 证 券 责 令 改 正 ,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违 法 所 得 28,653,000 元 , 并 处 以 85,959,000 元罚款。 由于海通证券(600837.SH )是沪深300 指数的成 份股,故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8.12.2


本期基金投资组合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8 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35,989.8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85.70 5 应收申购款 495.2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36,970.83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8.12.5.1 期 末 指 数 投 资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 末 积 极 投 资前 五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户 数 及 持 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金 300A 92 71,777.40 4,043,740.00 61.24% 2,559,781.00 38.76% 国金 300B 455 14,513.23 138,300.00 2.09% 6,465,221.00 97.91% 国金 300 881 23,551.87 9,003,845.20 43.39% 11,923,793.21 57.47%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8 页


合计 1,428 23,778.88 13,185,885.20 38.83% 20,948,795.21 61.69%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的 分 母 采 用 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2 期 末 上 市 基 金 前 十 名 持 有 人 国金 300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铂 绅四号证券投资基金(私募) 2,034,200.00 30.80% 2 黄松友 1,790,495.00 27.11% 3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铂 绅一号证券投资基金(私募) 1,287,422.00 19.50%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 — 普通 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500,000.00 7.57% 5 方春娣 274,800.00 4.16% 6 单文佳 142,712.00 2.16% 7 嘉实资本—海通证券—嘉实资本 — 华夏未来盈时对冲 3 号 资产管 83,618.00 1.27% 8 李元 82,762.00 1.25% 9 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恒天华夏未来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62,400.00 0.94% 10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华夏 未来添时 1 号基金 60,000.00 0.91% 国金 300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郑敏 461,328.00 6.99% 2 王毅志 185,000.00 2.80% 3 刘海平 180,000.00 2.73% 4 赵伟 168,600.00 2.55% 5 郭兴亚 163,439.00 2.48% 6 张治凤 137,500.00 2.08% 7 唐华 134,507.00 2.04% 8 李珺轩 134,100.00 2.03% 9 甄德龙 134,000.00 2.03% 10 翟小三 118,300.00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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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 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国金 300A - - 国金 300B - - 国金 300 365,020.61 1.7592% 合计 365,020.61 1.0750%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合计数 比例 的分母 采 用 期 末 基金份额总额。 9.4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总 量 区 间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金 300A - 国金 300B - 国金 300 10~5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国金 300A - 国金 300B - 国金 300 - 合计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7 月26 日 ) 基金份额总额 33,048,181.00 33,048,181.00 257,031,393.1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942,590.00 6,942,590.00 20,302,376.8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61,465,165.58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62,865,378.1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 填列) -339,069.00 -339,069.00 1,847,036.87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603,521.00 6,603,521.00 20,749,201.12 注:1.拆分 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2. 本报告期 末,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为 986,187.92 份 ,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北京 千石创 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千石资本 ”) 、 上海国金通用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 简 称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8 页


“ 国金财富”)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分别为 2,987,153.34 份、4,979,252.94 份,基 金管理人、千 石资本 和国 金财富 均按 照本基 金《 基金合 同》 及《招 募说 明书》 规定 的申购 规则 及申购 费 率 办 理 申购业务,并已按照法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专 门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的 重 大 人 事 变 动 2016 年 12 月 13 日,吴 富佳先生离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 28 日, 索峰先生 新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除上述人事调整以外,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其他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财 产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采取对标的沪深 300 指数完全 复制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的 报酬为 50,000.00 元人 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末,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稽 查 或 处 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8 页


11.7 基 金租 用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单 元 的 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财达证券 1 5,898,267.31 41.12% 4,313.00 40.69% - 方正证券 1 3,476,863.06 24.24% 2,542.53 23.99% - 国金证券 2 1,798,622.10 12.54% 1,315.40 12.41% - 国融证券 1 1,639,697.61 11.43% 1,199.03 11.31% - 招商证券 1 550,158.88 3.84% 512.39 4.83% - 华创证券 1 510,537.00 3.56% 373.31 3.52% - 光大证券 1 468,975.07 3.27% 343.01 3.24% - 中信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山东 1 - - - - - 注:1.本基 金根据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 关于完 善证 券投资 基金 交易席 位制 度有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证监 基金 字[2007]48 号 )的 有关 规 定要 求, 本 基金 管理 人 在比 较了 多 家证 券经 营机构的财 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 ) 基金 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① 经营行为 规范,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② 财务状况 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③ 具备基金 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需要; ④ 具有较强 的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地提 供高质量的宏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司、 证券市场 研究、固定收益研究、数量研究等报告及信息资讯 服务; ⑤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合理。 (2 )基金专 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① 本基金管 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② 本基金管 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国金 300 分级 基金 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8 页


2. 本期新增 招商证券、国融证券各一个交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财达证券 9,998.40 65.35% - - - - 方正证券 1,292.20 8.45% - - - - 国金证券 - - - - - - 国融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4,008.20 26.20% - - - - 中信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山东 - - - - - -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