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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区域发展混合(001614)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 方 区 域 发展 混 合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2016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七年三 月二十七日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1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6 年9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1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东方区 域发 展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161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0,970,794.0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通过 积极 主动 的资 产配 置, 力争获 得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在 大 类资 产配 置的 基础 上, 本 基金 将通 过对 国内 外宏 观 经 济状 况、 市场 利率 走势 、 市场 资金 供求 状况 、信 用 风 险状 况等 因素 进行 综合 分 析, 在目 标久 期控 制及 期 限 结构 配置 基础 上, 采取 积 极投 资策 略, 确定 类属 资产的 最优 配置 比例 。 业绩比 较基 准 60%×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40%× 中债 总全 价指 数收 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混合 型基 金, 其预 期 收益 及预 期风 险水 平高 于 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 金 ,但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属于中 等风 险水 平的 投资 品种。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景岩 洪渊 联系电 话 010-66295888 (010 )66105799 电子邮 箱 xxpl@orient-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010-66578578 或 400-628-5888 95588 传真 010-66578700 (010 )66105798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1 页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orient-fund.com 或 http://www.df5888.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本基金 管理 人及 本基 金托 管人住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9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039,158.86 本期利 润 617,754.6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62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4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6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04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0,728,509.3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960


注 : ①本 期已 实现 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②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如果期 末未 分配 利润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正数,则 期末 可 供分配 利润 的金 额 为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已实 现部分,如果 期末未分 配利 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负 数,则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 的金额 为期 末未 分配 利润 (已实 现部 分扣 除未 实现 部分) 。





③ 本 基金所述 业绩指 标不包括持有 人认购或 交 易基金的各项 费用,计 入 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④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6 年 9 月 7 日 生效 ,无 可比期 间数 据, 本报 告实 际报告 期为 2016 年 9 月 7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1 页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51% 0.34% 0.03% 0.46% -1.54% -0.12% 过去六 个月 -0.40% 0.32% -1.45% 0.46% 1.05% -0.14% 过去一 年 -0.40% 0.32% -1.45% 0.46% 1.05% -0.14% 过去三 年 -0.40% 0.32% -1.45% 0.46% 1.05% -0.14% 过去五 年 -0.40% 0.32% -1.45% 0.46% 1.05% -0.1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0.40% 0.32% -1.45% 0.46% 1.05% -0.1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6 年 9 月 7 日 生效 , 截至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合 同生效 不满 六个 月, 仍处于 建仓 期。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1 页





注:自合 同生效以 来 未满五年。合 同生效当 年 按实际存续期 计算,不 按 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9 月7 日) 至本 报告期 截止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未 进行 利 润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金 管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以 下 简称 “本 公司 ” ) 。 本 公司 经 中国证 监会 “ 证 监基金 字[2004]80 号 ”批 复批准 于 2004 年 6 月 11 日成立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 司注 册资本 2 亿 元人 民币 。本 公司股 东东 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出资 人民 币 12800 万元, 占公 司注 册 资 本的 64% ;河 北省 国有 资 产控股 运营 有限 公司 出资 人民币 5400 万 元, 占公 司 注册资 本 27% ;渤 海 国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出 资人民 币 1800 万元 ,占 公 司注册 资本 的 9% 。 截止2016 年 12 月31 日,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1 页


本公司 管 理40 只开 放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东方 龙混 合型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精 选混 合型 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 金账簿货币市 场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策 略成长混 合 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稳健 回报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核 心 动力混合型开 放式证券 投 资基金、东 方保本混 合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增长中 小盘混合 型 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强化收益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启明 量 化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东方安心 收益保本 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利群混合 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多策 略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新兴成长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双债添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东方 添益 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主题精选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睿 鑫热点挖 掘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鼎新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惠新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方永 润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东 方 新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赢家 保 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东方新思 路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新价值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东方 创新科技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东 方稳定增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东方 金元宝货 币 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 东方大 健康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东 方金 证通 货币 市场基 金、 东方 荣 家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互联网嘉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东 方盛世灵 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合家 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臻 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东方岳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东方区 域发展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东 方永 兴 18 个 月定 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 臻享 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东 方永 熙 18 个月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朱晓栋 (先生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权 益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委员 2016 年9 月7 日 - 7 年 对 外 经济 贸易 大 学经济 学硕 士, 7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2009 年 12 月 加 盟东 方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任 公 司 , 曾任 研究 部 金 融 行业 、固 定 收 益 研究 、食 品 饮 料 行业 、建 筑 建 材 行 业 研 究 员 , 东方 龙混 合 型 开 放式 证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经 理 助 理 、东 方精 选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1 页


混 合 型开 放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 理 、东 方核 心 动 力 股票 型开 放 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 更名 为 东 方 核心 动力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 基金 经理 。 现 任 权益 投资 部 副 总 经理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东方 利群 混 合 型 发起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 、 东方 安心 收 益 保 本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 理 、东 方多 策 略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 经理 、东 方 龙 混 合型 开放 式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经 理、 东方 鼎 新 灵 活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 经理 、东 方 核 心 动力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经 理、 东方 新 策 略 灵活 配置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 东 方 精 选混 合型 开 放 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 东 方 区 域发 展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 薛子徵 (先生 )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6 年9 月7 日 - 9 年 山 西 大学 工商 管 理 、 应用 心理 学 专 业 学士 ,9 年 证 券 从业 经历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1 页


曾 任 中宣 部政 研 所 研 究员 、中 信 基 金 管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助 理研 究 员 、 华夏 基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研 究 员。2009 年7 月 加 盟 东方 基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曾任 权益 投 资 部 房地 产、 综 合 、 汽车 、国 防 军 工 、机 械设 备 行 业 研究 员, 投 资 经 理、 东方 核 心 动 力股 票型 开 放 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于 2015 年7 月 31 日 更名 为 东 方 核心 动力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 基金 经理 。 现 任 东方 增长 中 小 盘 混合 型开 放 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 经理 、东 方 核 心 动力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经 理、 东方 睿 鑫 热 点挖 掘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 、 东方 新价 值 混 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经理 、 东 方 互联 网嘉 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 东 方 区 域发 展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 经理 、东 方 大 健 康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经理。


注 :① 此处 的任 职日 期和离 任日 期分 别指 根据 公司决 定确 定的 聘任 日期 和解聘 日期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1 页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理公 司管 理办 法 》 及 其 各项实 施准 则、 《东 方区 域 发展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 着 诚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 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 产,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 基 础上,为基金 份额持有 人 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本基 金无 重大 违法 、违规 行为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符 合有 关法 规及 基金 合同的 约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 (2011 年修订 ) , 制定 了《 东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公平 交易管 理制 度》 。 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投资 决 策的内部控制 体系和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各投资组 合 经理在授权范 围 内自主决策, 各投资组 合 共享研究平台 ,在获得 投 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 施 投资决策方 面享有公 平的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建立公 平的交易 分 配制度,确保 各投资组 合 享有公平的交 易 执行机会。对 于交易所 公 开竞价交易, 基金管理 人 执行交易系统 中的公平 交 易程序;对 于债券一 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在 交 易前独立地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基金管理人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对 于银行 间交 易,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的原 则保 证各投 资组 合获 得公 平的 交易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定 期对不同 投 资组合不同时 间段的的 同 向交易价差、 反向交易 情 况、异常交易 情 况进行 统计 分析 ,投 资组 合经理 对相 关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并 留存 记录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 公 平交易的相关 规定,在 授 权、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 中 公平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 , 未直接或通 过与第三 方的交易安排 在不同投 资 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 本基金运作符 合法律法 规 和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规定。 公司按照《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和《 东方基金 管 理有限责任公 司 公平交易管理 制度》的 规 定对本报告期 公司不同 投 资组合同向交 易价差进 行 了分析。公 司采集连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1 页


续四个 季度 , 不 同时 间窗 口 (1 日内 、3 日内 、5 日 内) 的 同向 交易 样本 , 在 假设同 向交 易价 差 为 零及 95% 的置 信水 平下 , 对同向 交易 价差 进 行 T 分 布假设 检验 并对 检验 结果 进行跟 踪分 析。 分析 结果显 示本 基金 与公 司管 理的其 他投 资组 合在 同向 交易价 差方 面未 出现 异常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不存在同日反 向交易, 不 存在同日反向 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的情况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6 年是 中国经济持 续 “ L” 性筑底的阶 段,同时 “ 去产能”“ 去杠杆”仍 旧 继续深化, 在 特朗普上台和 美国加息 预 期增强的影响 下,人民 币 兑美元加速贬 值,中美 贸 易关系进入 更加微妙 的阶段 。 国 内房 地产 市场 经历了 风风 火火 的三 个季 度后进 入政 策收 紧的 阶段 , 流动 趋紧 拐点 出现 , 以一带 一路 和 PPP 为 首的 基建项 目大 量涌 现, 同时 国企改 革也 进入 实质 阶段 。因此 尽管 大环 境 不 容乐观 ,但 出现 了结 构性 的改善 。 报告期 内, 上证 综指 先抑 后仰, 全年 下 跌12.3% , 深成指 下 跌 19.6% , 创业 板指下 跌 27.7% , 分化明 显。 根 据wind 的 数 据统计 ,申 万行 业中 大部 分行业 实现 了正 收益 ,其 中建筑 装饰 、通 讯、 机械设备涨幅 居前,分 别 上涨了 32% 、30%、19%; 跌幅最大的三 个行业是 休 闲服务、公用 事业、 房地产 ,分 别下 跌 了15% 、15% 、13% 。 报告期内,本 基金根据 阶 段性市场特征 ,在仓位 、 行业配置上及 时、主动 进 行了调整,阶 段 性参与了周 期 类行业供 给 侧改革带来的 投资机会 以 及消费、成长 类股票的 阶 段性行情, 适当参与 行业轮 动。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2016 年 9 月 7 日 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 净值增 长率 为-0.40% ,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为-1.45% ,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 1.05%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7 年 , 我 们认 为, 经济总 体仍 处于 缓慢 寻底 阶段 , 但 其中 仍不 乏结 构 性亮点 , 一方 面, PPI 连续数 月处于扩 张区 间,增强了企 业主动补 库 存意愿,而根 据历史经 验 ,企业补库存 意愿提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1 页


升后 的6 个 月左 右 , 中 游 制造业 再投 资有 望启 动 , 这将可 能成 为 17 年 上半 年 一大亮 点 ; 另 一方 面 随着 16 年 前两 批入 库的PPP 项 目落 地, 将一 定程 度 对冲地 产投 资下 滑带 来的 负面影 响。 针对证 券市 场投 资, 我们 认为,2017 年 一季 度由 于 同期物 价基 数较 低, 结合 春节效 应通 胀有 一定上行压力 ,而上游 的 农产品、油气 资源等板 块 作为通胀受益 行业在这 一 阶段有望获 取超额收 益。另 一方 面 PPP 项 目落 地速度 加快 ,将 为相 关工 程、环 保类 企业 带来 订单 的快速 增长 ,也 将 带 来工程机械销 量出现一 定 回升,相关行 业板块也 将 出现超额收益 ,对此我 们 也将保持持 续跟踪。 考虑到两会前 后的政策 预 期和 年报季报 的业绩行 情 ,我们认为一 季度是全 年 最有可能实 现超额收 益的时间窗口 。下半年 随 着美国再次加 息的预期 增 强以及国内流 动性趋紧 , 我们认为下 半年的操 作策略 将更 加谨 慎。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根据《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和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 有 关规定,完善 内 部控制 制度 和操 作流 程 ; 在基金 日常 运作 上 , 开 展 定期和 实时 监察 , 强化 内 控体系 和制 度的 落实 ; 在加强对基金 投资运作 和 公司经营管理 的合规性 监 察方面,通过 实时监控 、 定期检查、 专项检查 等方式,及时 发现问题 、 提出改进建议 并跟踪改 进 落实情况 。本 报告期内 重 点开展的监 察稽核工 作包括: (1) 开展对公 司 各项业务的 日常监察 ,对 风险隐患做 到及时发 现、 及时化解, 保证投 资 管理、基金 销售和后 台运 营等业务的 合法合规。 (2 )根据中国 证监会颁 布的 相关法律法 规,进 一 步加强 基金 投资 运作 的监 察力度 , 完善 了基 金投 资 有关控 制制 度。 (3 ) 进 一 步完善 公司 内控 体系 , 完善业务流程 ,在各个 部 门和全体人员 中实行风 险 管理责任制, 并进行持 续 监督,跟踪 检查执行 情况。 (4 ) 注 重加 强对 员 工行为 规范 和职 业素 养的 教育与 监察 , 并通 过开 展 法规学 习活 动等 形式 , 提升员工的诚 信规范和 风 险责任意识。 下一年度 , 本基 金管理人 将在不断 提 高内部监察 稽核和风 险控制工作的 科学性和 实 效性的基础上 ,确保基 金 资产的规范运 作,维护 基 金份额持有 人的合法 利益, 给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以更多 、更 好的 回报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 【2008 】38 号 《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 证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意 见》 的 要求, 本基 金管 理人 成立 了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估 值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 估 值委 员会 ”), 成员由分管运 营副总经 理 、分管投研副 总经理、 督 察长以及运营 部、投研 部 门(包括但 不限于权 益投资部、固定收 益部、 量化投资部 ) 、风险 管理部 负责人组成,估值 委员会 设立委员会主 任 1 名,委 员会 副主 任 1-2 名 ,估值 委员 会成 员均 具备 良好的 专业 知识 、专 业胜 任能力 和独 立性 , 熟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1 页


悉基金 投资 品种 及基 金估 值法律 法规 。职 责分 工分 别如下 : 1. 委员 会主 任 负责定 期或 不定 期组 织召 开估值 委员 会工 作会 议, 就 估值参 与各 方提 交的 估值 问题组 织讨 论, 进行决 议并 组织 实施 ; 因 特殊原 因 , 委 员会 主任 无 法履行 职责 时 , 由 副主 任 代理其 行使 主任 职责 。 2. 运营 部 ①自行 或应 各方 需求 提请 估值委 员会 主任 召开 估值 委员会 会议 。 ②征求 托管 行意 见并 借鉴 行业界 通行 做法 ,提 出估 值模型 和估 值方 法的 修改 意见。 ③根据估值委 员会会议 决 定的估值方法 、估值模 型 及参数计算具 体投资品 种 的公允价值并 据 以对基 金等 投资 组合 进行 估值。 ④负责 编制 投资 组合 持有 的投资 品种 变更 估值 方法 的相关 公告 。 3. 投研 部门 当基金 等投 资组 合持 有没 有市价 或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投资 品 种 (简 称“ 停牌 有价证 券” )时 , 根据估 值委 员会 要求 和运 营部的 估值 方案,负 责评 估 现有估 值政 策和 估值 方法 是否公 允、 适当 , 对 估值方 法有 失公 允性 的 “ 停牌有 价证 券 ” , 建 议或 提 示运营 部提 请估 值委 员会 主任召 开估 值会 议 。 4. 风险 管理 部 在日常监控和 风险管理 过 程中发现估值 政策和估 值 方法有失公允 性时,建 议 或提示运营部 提 请估值 委员 会主 任召 开估 值会议 。 上述参 与估 值流 程的 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的重 大利 益冲突 。 截至本报告期 期末,公 司 已与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中 债 收益率曲线和 中 债估值 最终 用户 服务 协议 》 , 并依 据其 提供 的中 债收 益 率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 旗下基 金持 有的 银 行间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 值 ( 适用 非货 币基 金 ) 或 影子定 价 (适 用货 币基 金) 。 公 司与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司 签署 了 《 债券 估值 数据服 务协 议》 , 并 依据 其 提供的 中证 债券 估值 数据 对公司 旗下 基金 持有 的交易 所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值 (适 用非 货币 基金 ) 。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相 关规定 , 结 合本 基金 实际 运作情 况, 本基 金自 合同 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至报 告期 截止 日(2016 年12 月 31 日 ) 未进行 利润 分配 。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非标准审计 报告所涉相关事项 的说明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1 页


4.10 报告 期内管理 人对本基 金持有 人 数或基金 资产净 值 预警情形 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不存 在 连续二十个工 作日基金 份 额持有人数量 低于二百 人 或基金资产净 值 低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东方区 域发展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托管 过 程中,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定 ,不 存在任何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行 为, 完全 尽职 尽责 地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 的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东方区域 发 展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的 管理人 ——东 方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在东 方 区域发展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 资 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 申 购赎回价格 计算、基 金费用开支等 问题上, 不 存在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在各 重 要方面的运 作严格按 照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 行。 本报告 期内 ,东 方区 域发 展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东 方 区 域 发 展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6 年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指 标、 净 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 投 资组合 报告 等内 容进 行了核 查, 以上 内容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信会师报 字[2017] 第 ZB300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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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东方区 域发 展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方区 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 称“东 方区 域发 展基 金” ) 财务报 表, 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产 负债 表 , 2016 年 度 的利润 表 、 2016 年 度的 所 有者权 益( 基 金净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 表附注 。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东方区域发展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东 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 (1 ) 按照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财 务报 表 , 并 使其 实 现公允 反映 ; (2 ) 设 计、 执行 和维 护必 要的内 部控 制 , 以 使财 务 报表不 存在 由于舞 弊或 错误 导致 的重 大错报 。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计划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 误 导 致 的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评 估 。 在 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 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东方区域发展 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 计准 则的 规定 编制 ,公允 反映 了东 方区 域发 展基 金 2016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6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金 净值 变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朱锦梅


赵立卿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立信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南京 路 61 号 新黄 浦 金融大 厦 4 层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7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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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区域 发展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8,625,312.07 结算备 付金 875,018.49 存出保 证金 9,938.5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5,165,307.76 其中: 股票 投资 25,165,307.76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5,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405,519.62 应收利 息 3,810.62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63,084,90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972,598.49 应付赎 回款 72,551.29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8,859.62 应付托 管费 13,143.3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109,153.92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1 页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10,091.13 负债合 计 2,356,397.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0,970,794.03 未分配 利润 -242,284.6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60,728,509.3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3,084,907.09


注 : ① 报告 截止 日2016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0.996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60,970,794.03 份。





②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 2016 年 9 月 7 日 生效 ,无 可比期 间数 据, 本报 告实 际报告 期为 2016 年 9 月 7 日至2016 年 12 月31 日, 下同 。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区域 发展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6 年9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6 年 9 月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461,267.92 1.利息 收入 506,288.3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43,818.15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62,470.18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43,360.4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43,360.45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 列) -421,404.24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1 页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1,333,023.38 减: 二、费用 843,513.30 1.管 理人 报酬 485,014.29 2.托 管费 80,835.70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165,163.17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112,500.14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617,754.62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617,754.6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区域 发展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6 年9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 9 月 7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51,149,976.35 - 251,149,976.3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净 利润) - 617,754.62 617,754.6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号填 列) -190,179,182.32 -860,039.31 -191,039,221.6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632,756.09 60,457.53 3,693,213.62 2. 基金 赎回 款 -193,811,938.41 -920,496.84 -194,732,435.2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60,970,794.03 -242,284.69 60,728,5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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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刘鸿 鹏______














______ 刘 鸿鹏______














____ 肖向 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东方区 域发 展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根 据2015 年6 月 17 日中 国证 监会 《关于核准东 方区域发展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注册 的批复 》 (证监 许可[2015]1284 号) 和《关 于 东方区 域发 展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备 案确 认的 函》 ( 证券基 金机 构部 函 【2016 】2129 号 ) 的 核准, 由基金发起人 东方基金 管 理有限责任公 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和《 东方区域 发展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自 2016 年7 月22 日至 2016 年9 月1 日 公开募 集设 立。 本基 金为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包 括认 购资金 利息 共募 集250,933,595.40 元人 民币, 业经瑞 华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 “ 瑞华 验 字[2016] 第 01300022 号 ” 验资报 告验 证 。 经 向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 东方 区 域发展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 2016 年 9 月 7 日 正式 生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251,149,976.35 份 基 金 单 位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216,380.95 份 基金 单位。 本基金 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 工 商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东 方 区域发展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合同 》 的有关 规定 , 本基 金主 要 投资于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工 具 , 包括 国 内依 法 发行上 市的 股票 ( 包 括创业 板 、 中 小板 股票 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 债券 、 资产 支 持证券 、 货币 市场 工 具、权证以及 法律法规 或 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 资 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 符 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 定)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会 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 则、其后 颁 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 指 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 以 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 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 则 ” ) 、中国证券 业协会制 定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 《关于证 券 投 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 则第 2 号— 年度 报 告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1 页


的内容 与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报告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 制及披 露》 及中 国证 监会 颁布的 其他 相关 规定 编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 财务报表 符 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 有 关规定要求, 真实、完 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 2016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 2016 年 9 月 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经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每年 1 月1 日至 12 月31 日。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 为2016 年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核算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位 币。 记账 单位 为人 民币元 。 7.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 具, 是指 形成 本基 金的金 融资 产, 并形 成其 他单位 的金 融负 债或 权益 工具的 合同 。 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下 四类: (1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 (2 )持有至 到 期投资; (3 ) 贷款和应 收 款项; (4)可 供出售金 融 资产。金融 资产的 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 对金 融资 产的持 有意 图和 持有 能力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 股 票投资、债券 投 资、同业存 单和衍生 工具( 主要为权证 投资)。除 衍生 工具所产生 的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债表 中以衍 生金融资产列 示外,其 他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公 允 价值变动计入 损益的金 融 资产在资产 负债表中 以交易 性金 融资 产列 示。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资 产包括 银行 存款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资产 分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下 两类: (1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负 债; (2) 其他 金融 负债。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负 债包括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和各 类应 付款 项等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1 页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债 。 7.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 本 基金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 的 一方时,于交 易日按取 得 时的公允价值 作 为初始 确认 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的股票、债券 、同业存 单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等 , 取得时发生的 相关交易 费 用计入当期损 益;支付 的 价款中包含 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 债 券起息日或上 次除息日 至 购买日止的利 息,单独 确 认为应收项 目。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 计 量,期间取得 的 利息或现金股 利,应当 确 认为当期收益 。应收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 际 利率法,以 成本进行 后续计 量, 在摊 销时 产生 的利得 或损 失, 应当 确认 为当期 收益 。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 酬已转移时, 终止确认 该 金融资产;金 融负债的 现 时义务全部或 部分已经 解 除的,终止 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处 置 该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时 ,其公允价值 与初始入 账 金额之间的 差额应确 认为投 资收 益, 同时 调整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 投资 股票投 资成 本按 交易 日股 票的公 允价 值入 账, 相关 交易费 用直 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的 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现 金 对价,于股权 分置实施 复 牌日冲减股票 投 资成本;股 票持有期 间获 得的股票股 利(包括送 红股 和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 及因 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 得的股 票, 于除 息日 按股 权登记 日持 有的 股数 及送 股或转 增比 例, 计算 确定 增加的 股票 数量 。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2) 债券 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 易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债券的公允 价值入账 , 相关交易费用 直 接计入 当期 损益 , 上 述公 允 价值不 包含 债券 起息 日或 上次除 息日 至购 买日 止的 利息( 作为 应收 利息 单独核 算) 。 配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债, 于实际取 得 日按照估值方 法对分离 交 易可转债的认 购 成本进 行分 摊, 确认 应归 属于债 券部 分的 成本 。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还本付息的 附息债券 ,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 和 发行期限推算 内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1 页


含报酬 率后 ,逐 日确 认债 券利息 收入 。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3) 权证 投资 权证投 资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权证(包 括配股权 证),在除权日按 照持有的 股 数及获赠比例 ,计算确 定 增加的权证 数 量,成 本为 零。 配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债而 取得的权 证 ,于实际取得 日按照估 值 方法对分离交 易 可转债 的认 购成 本进 行分 摊,确 认应 归属 于权 证部 分的成 本。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 (3)中 相关 原 则 进行 计算。 (5)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为本 基 金按照返售协 议约定先 买 入再按固定价 格返售证 券 等金融资产所 融 出的资 金。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按 交易 日应支 付或 实际 支付 的全 部价款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成 本。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于 返售 到期日 按账 面余 额结 转。 (6)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为 本 基金按照回购 协议先卖 出 再按固定价格 买入票据 、 证券等金融资 产 所融入 的资 金。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交 易日按 照应 收或 实际 收到 的金额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成 本。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回 购到期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 (7) 同业 存单 同业存单视同 到期一次 还 本付息的附息 债券,根 据 其发行价、到 期价和发 行 期限推算内含 报 酬率后 ,逐 日确 认债 券利 息收入 。 7.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1 页


进行估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 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有充足理由表 明按以上 估 值原则仍不能 客观反映 相 关投资品种的 公允价值 的 , 基金管理公 司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托管 银行 进行商 定, 按最 能恰 当反 映公允 价值 的价 格估 值。 国家有 最新 规定 的, 按其 规定进 行估 值。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股票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对于 长期 停牌 股票 ,根据 2008 年 09 月 12 日证监 会发 布的 【2008 】38 号文《 关于 进 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因 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以 参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如指 数 收益法),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 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由于上市公司 送 股、转 增 股、配股和公 开增发新 股 等形成的流通 暂时受限 制 的股票投资, 按 估值日 在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票 的收 盘价 估值 。 首次公开发行 但未上市 的 股票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 以 可靠计量公允 价 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 值 。首次公开发 行有明确 锁 定期的股票, 于同一股 票 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 的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 易收 盘价作 为公 允价 值。 非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期 的股票 ,按 监管 机构 或行 业协会 有关 规定 确定 公允 价值。 (2) 债券 投资 ①证券交易所 上市实行 净 价交易的债券 按第三方 估 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 当 日的估值净价 估 值。 ②证券交易所 上市未实 行 净价交易的债 券按估值 日 收盘价减去债 券收盘价 中 所含的债券应 收 利息( 自债 券计 息起 始日 或 上一起 息日 至估 值当 日的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 值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1 页


③发行 未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按成 本估 值。 ④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 个或 两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 债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 估值 。 ⑤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 场 交易的债券, 采用估值 技 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 值 技术难以可靠 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计 量。 (3) 权证 投资 ①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流 通的 权证以 其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的 收盘 价估 值。 ②首次发行但 尚未上市 的 权证在上市交 易前,采 用 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 在估值技术难 以 可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按 成本 计量 。 ③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 的配 股权, 以及 停止 交易 但未 行权的 权证 ,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定 公允 价 值 。 ④因认购或获 配新发行 的 分离交易可转 债而取得 的 债券和权证, 上市日前 , 分别按照中国 证 券业协会公布 的债券报 价 和权证报价确 定当日债 券 和权证的估值 ;自上市 日 起,上市流 通的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相 关原 则进行 估值 。 (4)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其 他 有价证 券按 国家 有关 规定 进行估 值。 (5) 同业 存单 根据 其交 易 场所 , 采 用相 应的 估值 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计 量。 7.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单位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 赎回 、转 换 以及分红再投 资 引起的 实收 基金 的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相 关活 动确 认日 认列。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 申购、赎 回 、转入、转出 及红利再 投 资等事项导致 基金份额 变 动时,相关款 项 中包含的未 分配利润 。根 据交易申请 日利润分 配(未 分配利润)已 实现与未 实现 部分各自占 基金净 值的比例,损 益平准金 分 为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和 未 实现损益平准 金。损益 平 准金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并于 月末 全额 转入 利润 分配( 未分 配利 润)。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1 页


(1) 利息 收入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本 金与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债券利息收入 在持有债 券 期内,按债券 的票面价 值 和票面利率计 算的利息 扣 除适用情况下 由 债券发行企业 代扣代缴 的 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 逐 日确认债券利 息收入。 贴 息债及同业 存单视同 到期一次性还 本付息的 附 息债,根据其 发行价、 到 期价和发行期 限推算内 含 票面利率后 ,逐日确 认债券 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收入 按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摊 余 成本在返售期 内以实际 利 率法逐日计提 , 若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2) 投资 收益 股票投 资收 益为 卖出 股票 交易日 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的 股票 投资 成本 的差 额确认 。 债券投资收益 于交易日 按 卖出债券交易 日的成交 总 额扣除应结转 的债券投 资 成本与应收利 息 (若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 同业存单投资 收益于交 易 日按卖出同业 存单交易 日 的成交总额扣 除应结转 的 债券投资成本 与 应收利 息( 若有 )后 的差 额确认 。 衍生工 具投 资收 益为 交易 日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 的衍生 工具 投资 成本 后的 差额确 认。 股利收入于除 息日按上 市 公司宣告的分 红派息比 例 计算的金额扣 除由上市 公 司代扣代缴的 个 人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系本 基 金持有的采用 公允价值 模 式计量的交易 性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 负 债等公允价 值 变动形成 的 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 或 损失,并于相 关金融资 产 或金融负债 卖出或到 期时转 出计 入投 资收 益。 (4) 其他 收入 其他收入在主 要风险和 报 酬已经转移给 对方,经 济 利益很可能流 入且金额 可 以可靠计量时 确 认。 7.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1)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50%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 (2)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 (3)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利 息支出 , 按卖 出回 购金 融 资产的 摊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并确 认。 (4) 交易 费用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1 页


进行股票、债 券、同业 存 单及权证等交 易过程中 产 生的交易费用 ,在发生 时 按照确定的金 额 计入交 易费 用。 (5) 其他 费用 其他费用系根 据有关法 规 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实 际 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基 金 费用。如果影 响 基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 四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 提的方 法。 7.4.4.11 基 金 的收 益分配 政策 1 、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基 金每 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 6 次 , 每 次收 益分 配 比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60% ,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3 个 月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 行 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 择 ,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 配 方式是现金 分红;选 择采取红利再 投资形式 的 ,分红资金将 按红利发 放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转成 相 应的基金份 额,红利 再投资的份额 免收申购 费 。如投资者在 不同销售 机 构选择的分红 方式不同 , 则登记机构 将以投资 者最后 一 次 选择 的分 红方 式为准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 分 红权 益登 记日 申请 申 购的基 金份 额不 享受 当次 分红, 分红 权益 登记 日申 请赎回 的基 金份 额享受 当次 分红 ;


6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7.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无其 他需 要披露 的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估计 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无 需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1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 】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 》 、 财 税 【2004 】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 税收政 策的 通知 》 、 财 税 【2005 】103 号 文 《关 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 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 财 税【2007】84 号《 关于调 整证券(股票) 交易 印花税 税率 的通 知》 、 财税 【2008 】1 号 《 财政 部 、 国 家税务 总局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干 优惠 政策 的 通知》 、2008 年 04 月 23 日发布 的《 上海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关 于做 好交 易相 关系统 印花 税率 参 数 调整的 通知 》 、2008 年 09 月 18 日发 布的 《上 海、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关 于做 好证 券交易 印花 税征 收 方式调整工作 的通知》 、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实 施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 个 人所得税政策 的通 知》 、 《 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 红利差别化个 人所得税 政 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 税[2015]101 号及 其他 相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 募 集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缴纳 营业 税。 2. 对基金从证 券市场中 取 得的收入,包 括买卖股 票 、债券的差价 收入,股 权 的股息、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缴 纳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3. 基金 取得 的股 票股 息、 红利收 入,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 起,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市 公司 股票 ,持 股期 限超 过 1 年 的, 股息 红利 所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 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 ,暂 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 税率计 征个 人所 得税 。 4. 对基金取得 的债券利 息 收入,由发行 债券的企 业 在向基金支付 上述收入 时 代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暂 不缴 纳企 业所得 税。 5. 对于 基金 从事 A 股买 卖 , 自 2008 年 09 月19 日 起, 由 出让 方按0.1% 的税 率缴纳 证券(股 票) 交 易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 再缴纳 印花 税。 6. 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在 股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 由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现 金等 对价 , 暂免予 缴纳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税 和个 人所 得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东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销售 机构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 注册 登记 机构、 直销 机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托管 人、 销售 机构 渤海国 际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1 页


河北省 国有 资产 控股 运营 有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东方汇 智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下 属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6 年 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7.4.8.1.2 债 券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6 年 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7.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6 年 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 7.4.8.1.4 权 证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6 年 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通 过关 联方 交 易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5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6 年 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 发生 与关 联 方的佣 金费 用, 期末 无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9 月7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485,014.29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1 页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272,508.30


注 :① 计提 标准 :本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5% 的年 费 率计算 。 管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E×1 .5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付的 基金 管理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 理人向基金托 管人发送 基 金管理费划款 指令,基 金 托管人复核后 于次月前 五 个工作日内 从基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 年9 月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6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80,835.70


注:①计 提标准: 本 基金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计提。托 管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2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 计 提方式与 支付方 式: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 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 理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3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 财 产中一 次性 支取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6 年 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与 关联 方进 行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 回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1 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 报告 期 2016 年9 月 7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理 人未 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 报告 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均 未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6 年9 月 7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6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625,312.07 120,864.32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2016 年9 月7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的 证券 。 7.4.9 期 末( 2016 年 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于期 末流 通受 限的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暂时 停牌 而于 期末 流通受 限的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未持 有在银 行间 市场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6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未持 有在交 易所 市场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止本年度报 告报出日 , 本基金无需要 披露的有 助 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 需 要说明的其他 事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1 页


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25,165,307.76 39.89 其中: 股票 25,165,307.76 39.89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5,000,000.00 39.6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500,330.56 15.0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419,268.77 5.42 8 合计 63,084,907.0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8.2.1 报 告 期末按 行业分 类的 境内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A 农、林 、牧 、渔 业 10,895,271.96 17.94 B 采矿业 2,385,000.00 3.93 C 制造业 10,412,821.40 17.15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1 页


业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1,472,214.40 2.42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5,165,307.76 41.4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857 中国石 油 300,000 2,385,000.00 3.93 2 601996 丰林集 团 199,981 1,879,821.40 3.10 3 300498 温氏股 份 49,958 1,759,520.76 2.90 4 002299 圣农发 展 80,000 1,697,600.00 2.80 5 600251 冠农股 份 200,000 1,622,000.00 2.67 6 002493 荣盛石 化 100,000 1,542,000.00 2.54 7 000703 恒逸石 化 100,000 1,503,000.00 2.47 8 600759 洲际油 气 149,920 1,472,214.40 2.42 9 601118 海南橡 胶 200,000 1,392,000.00 2.29 10 002458 益生股 份 39,923 1,373,351.20 2.26 注: 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基 金 管理人网站的 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1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737 中粮糖 业 3,097,474.01 5.10 2 600138 中青旅 2,393,977.60 3.94 3 601857 中国石 油 2,389,516.00 3.93 4 000070 特发信 息 2,319,053.00 3.82 5 002202 金风科 技 2,268,579.00 3.74 6 002531 天顺风 能 2,265,567.00 3.73 7 000401 冀东水 泥 2,128,293.14 3.50 8 000959 首钢股 份 2,121,010.00 3.49 9 300071 华谊嘉 信 2,050,624.67 3.38 10 600048 保利地 产 2,004,000.00 3.30 11 600809 山西汾 酒 1,996,977.00 3.29 12 601996 丰林集 团 1,835,981.15 3.02 13 000797 中国武 夷 1,804,151.38 2.97 14 001979 招商蛇 口 1,795,284.00 2.96 15 601872 招商轮 船 1,737,492.00 2.86 16 002299 圣农发 展 1,723,341.00 2.84 17 300498 温氏股 份 1,708,567.96 2.81 18 000783 长江证 券 1,676,035.00 2.76 19 600251 冠农股 份 1,658,525.00 2.73 20 000830 鲁西化 工 1,625,440.00 2.68 21 002354 天神娱 乐 1,594,101.00 2.62 22 002493 荣盛石 化 1,548,402.00 2.55 23 600259 广晟有 色 1,547,970.00 2.55 24 000703 恒逸石 化 1,510,720.18 2.49 25 601118 海南橡 胶 1,478,000.00 2.43 26 600565 迪马股 份 1,467,834.00 2.42 27 600759 洲际油 气 1,456,642.80 2.40 28 601139 深圳燃 气 1,434,442.72 2.36 29 002368 太极股 份 1,421,081.00 2.34 30 002458 益生股 份 1,416,606.58 2.33 31 002157 正邦科 技 1,403,557.32 2.31 32 600818 中路股 份 1,356,495.00 2.23 33 300087 荃银高 科 1,354,162.00 2.23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1 页


34 600694 大商股 份 1,343,689.00 2.21 35 000998 隆平高 科 1,320,000.00 2.17 36 600688 上海石 化 1,290,686.00 2.13 37 000625 长安汽 车 1,276,000.00 2.10 38 600064 南京高 科 1,256,299.00 2.07 39 600415 小商品 城 1,237,500.00 2.04


注:①买 入包括基 金 二级市场上主 动的买入 、 新股、配股、 债转股、 换 股及行权等 获得的股 票。





②“ 买 入金 额 ” 按买 卖成交 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交 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关 交易 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959 首钢股 份 2,632,623.54 4.34 2 002202 金风科 技 2,455,177.91 4.04 3 600809 山西汾 酒 2,379,444.00 3.92 4 000401 冀东水 泥 2,270,000.00 3.74 5 002531 天顺风 能 2,249,913.86 3.70 6 600138 中青旅 2,089,691.79 3.44 7 600048 保利地 产 1,981,542.00 3.26 8 001979 招商蛇 口 1,918,512.96 3.16 9 300071 华谊嘉 信 1,835,552.00 3.02 10 000797 中国武 夷 1,824,298.00 3.00 11 000070 特发信 息 1,806,869.96 2.98 12 600259 广晟有 色 1,741,500.00 2.87 13 600737 中粮糖 业 1,740,000.00 2.87 14 000783 长江证 券 1,710,056.00 2.82 15 601872 招商轮 船 1,689,300.99 2.78 16 000830 鲁西化 工 1,618,071.00 2.66 17 600565 迪马股 份 1,476,335.00 2.43 18 600818 中路股 份 1,415,924.00 2.33 19 002354 天神娱 乐 1,384,158.00 2.28 20 601139 深圳燃 气 1,381,192.15 2.27 21 600694 大商股 份 1,342,621.80 2.21 22 002368 太极股 份 1,330,739.00 2.19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1 页


23 000625 长安汽 车 1,286,474.00 2.12 24 600415 小商品 城 1,223,771.00 2.02


注:①卖 出主要指 二 级市场上主动 的卖出、 换 股、要约收购 、发行人 回 购及行权等 减少的股 票。





②“ 卖 出金 额 ” 均按 买卖成 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成 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相 关交 易费 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1,302,132.51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45,758,780.96


注:①买 入包括基 金 二级市场上主 动的买入 、 新股、配股、 债转股、 换 股及行权等 获得的股 票,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场 上主动 的卖 出、 换股 、要 约收购 、发 行人 回购 及行 权等减 少的 股票 。 ②“买入股票 成本” 、 “卖 出股票收入” 均按买卖 成 交金额(成交 单价乘以 成 交数量)填列 , 不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1 页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 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 的 前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未 发现存在被监 管部门立 案 调查,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8.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9,938.5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405,519.62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810.62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419,268.77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1 页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759 80,330.43 29,658.28 0.05% 60,941,135.75 99.9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8,568.17 0.014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6 年 9 月 7 日 ) 基金 份额 总 额 251,149,976.3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3,632,756.09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1 页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193,811,938.41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 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0,970,794.03


注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包含基 金转 换入 份额 ,基 金总赎 回份 额包 含基 金转 换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经本基 金管 理人 第四 届董 事会第 十六 次临 时会 议决 议, 于 2016 年3 月16 日 发布了 《 东方 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变更 高管人 员的 公告 》 , 陈振 宇 先生不 再担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经本基 金管 理人 第四 届董 事会第 二十 一次 临时 会议 及第五 届董 事会 第一 次会 议决议 , 于 2016 年8 月19 日发 布了 《东 方 基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变 更高管 人员 的公 告》 , 孙 晔 伟先生 不再 担任 公 司总经 理, 崔伟 先生 代任 公司总 经理 职务 。 经本基 金管 理人 第五 届董 事会第 三次 临时 会议 决议 ,于 2016 年 10 月 29 日 发布了 《东 方 基 金 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变 更高 管 人员 的公 告》 ,刘 鸿鹏先 生 担任 公司 总经 理职 务, 崔 伟先 生不 再代 任总经 理职 务。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已 通 过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对 上 述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更 情 况 履 行 了 信息 披露 义务 ,并 在本 基 金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其他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基金 管理 人部分 及时更 新了 上述 高级 管理 人员变 更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人事 变动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 北 京市 第二 中 级人民 法院 对一 起原 公司 员工与 公司 之间 的民 事诉 讼案件 做出 终 审 判决, 判决 公司 支付 原告 部分劳 动报 酬并 驳回 原告 的其他 诉讼 请求 ,该 案已 审理终 结。 公司没 有其 他诉 讼和 仲裁 情况。 本报告 期, 无涉 及基 金财 产的诉 讼事 项。 本报告 期, 无涉 及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1 页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聘 任立 信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为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务 , 本 年 度 应支付 给立 信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报酬 为 50,000.00 元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该审计 机构 向本 基金 提供 审计服 务不 满1 年。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37,270,086.27 31.84% 34,709.84 31.84%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49,305,428.90 42.12% 45,918.47 42.12%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30,485,398.30 26.04% 28,390.76 26.04%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1 页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注: (1) 此处的佣 金 指本基金通 过券商的 交易 单元进行股 票、权证 等交 易而合计支 付该券 商 的佣金 合计,不 单指 股票 交 易佣金 。





(2)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 标准和 程序





券 商选 择标 准: ①资 力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不 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 各项财务指标 显示公司 经 营状况稳定; ③经营行 为 规范,最近两 年未因重 大 违规行为而 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 处 罚; ④内部管 理规范、 严 格,具备健全 的内控制 度 ,并能满足 基金运作 高度保密的要 求; ⑤具 备 基金运作所需 的高效、 安 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 施 符合代理基 金进行证 券交易的需 要 ,并能为 基 金提供全面的 信息服务 ; ⑥研究实力较 强,有固 定 的研究机构 和专门研 究人员,能及 时为基金 提 供高质量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经济报 告、行业 报 告、市场走 向分析、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并能根 据基金投 资 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 究报告;⑦ 收取的佣 金率。





券商 选择程序 : ①对 符合选择标准 的券商的 服 务进行评价; ②拟定租 用 对象:由投研 部门根 据以上 评价 结果 拟定 备选 的券商 ; ③签 约: 拟定 备 选的券 商后 , 按公 司签 约 程序与 备选 券商 签约 。 签约时 ,要 明确 签定 协议 双方的 公司 名称 、委 托代 理期限 、佣 金率 、双 方的 权利义 务等 。





(3)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 金新增 租 用 12 个交 易单 元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460,000,000.00 64.16% - - 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257,000,000.00 35.84%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 2016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1 页 共 41 页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