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关于2017年第一次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临 时公 告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责 任 公 司
关于长信量化 先锋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7 年 第一次 分红
公告
公告送 出日 期:2017 年3 月24 日
一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 称 长信量化 先 锋混 合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长信量 化先 锋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519983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 11 月 1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投资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办法 》、《 长信量化 先锋混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基金 合同》 、《长信 量化先锋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招募 说明 书》 等
收益分 配基 准日 2017 年 3 月 20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信量 化先 锋混 合 A 长信量 化先 锋混 合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519983 004221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基准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单 位 : 元) 1.997 1.99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
3,045,208,501.65 863,232.74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 :元 )
913,562,550.50 258,969.82
本次分 红方 案( 单位 :元/10 份 基金 份额) 2.00 3.00
有关年 度分 红次 数的 说明 本次分 红 为 2017 年 第一 次 分红
注: 根据 《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约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
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 每次收益分配最低比例不得低
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 (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
收益的孰低数) 。
临 时公 告
二 、与 分红有 关的 其他信 息
权益登 记日 2017 年 3 月 28 日
除息日 2017 年 3 月 28 日
现金红 利发 放日 2017 年 3 月 30 日
分红对 象
权 益 登 记 日 本 基 金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全 体
份额持 有人 。
红利再 投资 相关 事项 的说 明
本次分 红将以 2017 年 3 月 28 日 除权 后的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计 算 基 准 确 定 再 投 资 份 额 , 红
利再投 资 所 产生 的份额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直接划 入其 基金 账户 , 2017 年3 月 30 日 起投
资者可 以查 询、 赎回 。
税收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 ]
128 号 《关 于开 放式 证券 投 资基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的通 知 》 , 基 金向 投资 者分配 的基 金收 益 ,
暂免征 收所 得税 。
费用相 关事 项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次 分红 免收 分红 手续费 。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其 红 利 所 转 换
的基金 份额 免收 申购 费用 。
三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重要 事项
1、 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权益 登记日 申购或 转换转入 的基金 份额不 享有本次 分红权 益 ,赎 回或转
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 对于 未选择 本基金 具体分红 方式的 投资者 ,本基金 默认的 分红方 式为现
金红利方式。
4、 投资 者可以 在基金 开放日的 交易时 间内到 销售网点 修改分 红方式 ,本次
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3 月 28 日
申 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 、投 资者 可 以通 过以下 途径 了解或 咨询 有关事 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 (免长话费)
五 、风 险提示
临 时公 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 至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 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因分
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 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
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 此公 告。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2017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