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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 价 值发 现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3 月 20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中欧价值发现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欧价值发现 混合(场内简称:中欧价值)
基金主代码 166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7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中欧
价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中欧 价
值发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3 月 9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 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中欧价值发现混
合A
中欧价值发现
混合C
中欧价值发现
混合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6005 004232 001882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
2.3512 2.3501 2.379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
金可供分配利润 (单
位:人民币元 )
2,350,353,441.
03
30,378,325.35 5,836,685.78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约定的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 (单位: 人民币
元)
1,175,176,720.
52
15,189,162.68 2,918,342.89
本次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分 红 方 案 ( 单
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6.76 6.76 4.80
注:1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 合有 关法律 法 规规定和 基金 合同约 定 的基金分 红条 件的前 提 下,本基
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4 次, 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 且基金
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 的时间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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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 收益 分配后 基 金份额净 值不 能低于 面 值,即基 金收 益分配 基 准日同一
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收益 分配 时所发 生 的银行转 账或 其他手 续 费用由投 资人 自行承 担 。当投资
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该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
6)本基 金场 外认购 、 申购基金 份额 的收益 分 配方式分 为两 种:现 金 分红与红
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对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E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
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 申购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 投资人不 能选择其他
的分红方式, 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应配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50% 。
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3 月24 日
除息日
2017 年 3 月24 日(场外) 、2017 年3 月27 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3 月28 日(场外) 、2017 年3 月29 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 益 登 记 日 在 本 基 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登 记 在 册 的 本 基 金 全体
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即场内) 的基金份 额的分红方式
只能是现金分红。
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 (即场外) 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
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 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
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 其现金
红利将按2017 年3 月2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自2017 年3 月2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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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现 金红利 发放 日 ”是指选 择现金 红利 方 式的投资 者的现 金红 利 款划 往所 在 销
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事项
(1) 权益分派期间 (2017 年 3 月22 日至 2017 年3 月24 日) 暂停本基金跨系
统转托管业务。
(2 ) 本 基 金 分 红 并 不 改 变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 也 不 会 因 此 降 低 基 金 投 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 ) 权 益 登 记 日 当 天 申 请 申 购 或转入 的 基 金 份 额 不 享 有 本 次 分 红 权 益 , 权 益
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 或转出 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
(4)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ofund.com ) , 或拨
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 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3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