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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恒丰宝A(001697)

大成恒丰宝: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期)查看PDF公告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第 1 期 基 金管理 人:大成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 金托管 人: 恒丰 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二〇一七 年 三 月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 - 重 要 提 示 大成恒 丰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 经 中国证 监会 2015 年 6 月 18 日证 监 许可 【2015 】1308 号文 予 以注册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8 月 4 日 生效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确 、 完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经 中 国证监 会 注 册 , 但中 国证 监会 对本 基 金募集 的注册, 并 不表 明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 基金” ) 是一 种长 期投 资工 具, 其 主要 功能 是分 散投 资, 降 低 投资单 一证 券所 带来 的个 别风险 。 基金 不同 于银 行储 蓄和债 券等 能够 提供 固定 收益预 期的 金 融工具 , 投资 者购 买基 金 , 既 可能 按其 持有 份额 分 享基金 投资 所产 生的 收益 , 也 可能 承担 基 金投资 所带 来的 损失 。 基金分 为股 票基 金 、 混合 基金 、 债 券基 金、 货币 市 场 基金 等不 同类 型 , 投资 者投资 不同 类型的 基金 将获 得不 同的 收益预 期 , 也 将承 担不 同 程度的 风险 。 一般 来说 , 基金的 收益 预期 越高, 投资 者承 担的 风险 也越大 。 本基金 是 货 币市 场基金, 其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 低于 股票基 金 、 混 合基 金和 普 通债券 型基 金 , 属于 预期 风险 收益 水 平较 低 的品 种 。 本 基金 投 资于证 券市 场 , 基 金净 值 会因证 券市 场波 动等因 素产 生波 动。 投资 者在投 资本 基金 前, 应仔 细阅读 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基 金合 同 , 全面认 识本 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和产 品特 性, 并根 据 自身的 投资 目的 、 投 资期 限 、 投资 经验、 资产状 况等 判断 基金 是否 和投资 者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适应 , 充 分考 虑自 身的 风险承 受能 力 , 理性判 断市 场 , 对 申购 基 金的意 愿 、 时 机、 数量 等 投资行 为做 出独 立 、 谨 慎 决策 , 获 得基 金 投资收 益 , 亦 承担 基金 投 资中出 现的 各类 风险 , 包 括: 因政 治、 经济 、 社会 等环境 因素 对证 券价格 产生 影响 而形 成的 系统性 风险 、 个别 证券 特 有的非 系统 性风 险 、 基 金 管理人 在基 金管 理实施 过程 中产 生的 操作 或技术 风险 、 本基 金的 特 有风险 等 。 本 基金 设有 三 类基金 份额 , 分 别是 A 类份 额、B 类份 额 和 E 类 份额 。三类 基金 份 额分设 不同 的基 金代 码, 按各自 的费 率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并分 别公 布每万 份基 金净 收益 和七 日年化 收益 率。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 保证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 收益 。 基金 的 过往业 绩及 其净 值高 低并 不预示 其未 来业 绩表现 ,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其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 对本基 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人 认购 ( 或申 购) 基 金时 , 请 仔细 阅读 本基金 的招募 说明 书及 基金 合同。 基 金管 理人 提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 - 醒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 自负 ” 原则 , 在 做出 投资 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 金净值 变化 引 致的投 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负 担。 本招募 说明 书更 新已 经本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所载 内容 截至 日为2017 年2月4 日 (其 中人 员变 动 信息以 公告 日为 准 ) , 有 关财务 数据 和净 值表 现截 止日为2016 年12 月31日, 本 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据 未经 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2 层 设立日 期:1999 年 4 月 12 日 注册资 本: 贰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公司 股东 为中 泰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持 股比例 50% ) 、中 国银 河投 资管理 有 限公司 (持 股比 例 25% ) 、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持股比 例 25% ) 三家 公司 。 法定代 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肖剑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 董事会 : 刘卓先 生, 董事 长, 工学 学 士。 曾 任职 于共 青团 哈尔 滨市委 、 哈 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中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2007 年6 月 , 任 哈尔 滨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执 行董 事;2008 年8 月 , 任 哈尔滨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会 秘书 ;2012 年4月 , 任哈尔 滨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副董 事长 ; 2012 年11月 至今 , 任中 泰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2014 年12 月15 日 起 任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靳天鹏 先生 , 副董 事长 , 国际法 学硕 士 。1991 年7 月至1993 年2 月, 任职 于共 青 团河南 省 委;1993 年3月至12 月, 任 职于深 圳市 国际 经济 与法 律咨询 公司 ;1994 年1月至6月, 任职 于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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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圳市 蛇口 律师 事务 所 ;1994 年7 月至1997 年4 月, 任 职于蛇 口招 商港 务股 份有 限公司 ;1997 年5月至2015 年1 月 , 先 后 任光大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南方总 部研 究部 研究 员 , 南方总 部机 构管 理部副 总经 理 , 光 大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债 券业 务部 总经理 助理 , 资产 管理 总 部投资 部副 总经 理(主 持工 作) ,法 律合 规 部副总 经理 ,零 售交 易业 务总部 副总 经理 ;2014 年10 月, 任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公 司董 事;2015 年1月 起任 大成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董 事长 。 罗登攀 先生 ,董 事、 总经 理,耶 鲁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具注 册金 融分 析师(CFA) 、金融 风 险管理 师(FRM )资 格。 曾 任毕马 威(KPMG )法 律诉 讼部资 深咨 询师 、金 融部 资深咨 询师 , 以及SLCG 证 券诉 讼和 咨询 公司合 伙人 ;2009 年至2012 年, 任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 委员会 规划 委 专家顾 问委 员, 机构 部创 新处负 责人 ,兼 任国 家“ 千人计 划” 专家 ;2013 年2 月至2014 年10 月, 任中 信并 购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执 委会委 员 。2014 年11 月26 日起任 大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2015 年3月 起兼 任大 成国 际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2017 年2 月17 日起代 为履 行大 成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督察 长职 务。 周雄先 生, 董事 ,金 融学 博士, 北京 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高 级管 理人 员工 商管 理硕士 (EMBA ) , 上海 市黄 浦区 政 协委员 。1987 年8月至1993 年4月 ,任 厦门 大学 财经 系 教师;1993 年4月至1996 年8 月 , 任 华 夏证券 有限 公司 厦门 分公 司经理 ;1996 年8月至1999 年2月 , 任 人民 日报社 事业 发展 局企 业管 理处副 处长 ;1999 年2月 至 今任职 于中 泰信 托有 限责 任公司 ,历 任 副总裁 、总 裁, 现任 中泰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董 事、 总裁。 孙学林 先生 , 董事 , 硕 士 研究生 。 具注 册会 计师 、 注册资 产评 估师 资格 。 现 任中国 银河 投资管 理有 限公 司党 委委 员、 总裁 助理 , 兼 任投 资 二部总 经理 兼行 政负 责人 、 投 资决 策委 员 会副主 任。2012 年6 月起 , 兼任镇 江银 河创 业投 资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委员 。 黄隽女 士 , 独 立董 事, 经 济学博 士 。 现 任中 国人 民 大学经 济学 院教 授 、 博 士 生导师 , 中 国人民 大学 艺术 品金 融研 究所副 所长 。 叶林先 生, 独立 董事 ,法 学博士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法学 院教 授、 民商 法教 研室主 任 , 博士研 究生 导师 、国 家社 会科学 重点 基地 中国 民商 事法律 科学 研究 中心 兼职 教授。 吉敏女 士 , 独 立董 事, 金 融学博 士 , 现 任东 北财 经 大学讲 师 , 教 研室 主任 , 东北财 经大 学金融 学国 家级 教学 团队 成员 , 东 北财 经大 学开 发 金融研 究中 心助 理研 究员 , 主 要从 事金 融 业产业 组织 结构 、 银 行业 竞 争方面 的研 究。 参与 两项 国 家自然 科学 基金 、 三 项国 家 社科基 金、 三项教 育部 人文 社会 科学 一般项 目 、 多 项省 级创 新 团队项 目 , 并 负责 撰写 项 目总结 报告 , 在 国内财 经类 期刊 发表 多篇 学术论 文。 金李先 生, 独立 董事 ,博 士。现 任英 国牛 津大 学商 学院终 身教 职正 教授 (博 士生导 师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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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和北京 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 讲席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 , 金融系 联合 系主 任, 院长 助理, 北京 大 学国家 金融 研究 中心 主任 。 曾 在美 国哈 佛大 学商 学 院任教 十多 年 , 并 兼任 哈 佛大学 费正 清东 亚研究 中心 执行 理事 。 监事会 : 陈希先 生 , 监 事长 , 中 国 人民大 学经 济学 专业 研究 生, 高级 经济 师。2006 年 被亚洲 风险 与危机 管理 协会 授予 “企 业风险 管理 师” 资格 。2000 年1月 ,先 后任 中国 银河 证券有 限责 任 公司审 计部 、合 规( 法律 )部总 经理 ;2007 年1月 , 任中国 银河 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常 务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2010 年7月 ,兼 任吉 林省 国家 生物产 业创 业投 资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长 兼总经 理、 吉林 省国 家汽 车电子 产业 创业 投资 有限 责任公 司董 事;2012 年6 月 ,兼任 镇江 银 河创业 投资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2012 年7 月, 任中 国银 河投资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裁 ; 2015 年1月 起, 任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监事长 。 蒋卫强 先生 ,职 工监 事, 经济学 硕士 。1997 年7月至1998年10月 任杭 州益 和电 脑公司 开 发部软 件工 程师 。1998 年10 月至1999 年8月 任杭 州新 利电子 技术 有限 公司 电子 商务部 高级 程 序员。1999 年8 月加 入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 历任 信息技 术部 系统 开发 员、 金融工 程部 高 级工程 师 、 监 察稽 核部总 监助理 、 信息 技术 部副总 监、 风险 管理 部副 总监 , 现任风 险管 理部 总监。 吴萍女 士 , 职 工监 事, 文 学学士 , 中国 注册 会计师 协会非 执业 会员 。 曾任职 于中国 农业 银行深 圳分 行国 际业 务部 , 日 本三 和银 行深 圳分 行 单证部 、 信贷 部。1999 年至2009 年任 普华 永道会 计师 事务 所深 圳分 所审计 部经 理 、 高 级经 理。2010年6月 加入 大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任计 划财 务部 高级 会计 师、 总监 助理 , 现 任计 划 财务部 副总 监 。2016 年10月起兼 任大 成国 际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 肖剑先 生 , 副 总经 理, 哈 佛大学 公共 管理 硕士 。 曾 任深圳 市南 山区 委 (政 府 ) 办 公室 副 主任 , 深 圳市 广聚 能源 股 份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广 聚投资 控股 公司 执行 董事 、 总 经理 , 深 圳 市人民 政府 国有 资产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副处 长 、 处 长。2015年1月 加入 大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 温智敏 先生 ,副 总经 理, 哈佛大 学法 学博 士。 曾任 职于Hunton & Williams 美 国及国 际 律师事 务所 。 曾任 中银 国 际投行 业务 副总 裁 、 香 港 三山投 资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 标 准银 行亚 洲 有限公 司董 事总 经理 兼中 国投行 业务 主管 。2015 年4 月加入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首 席 战略官 ,2015 年8月 起任 公 司副总 经理 。2016 年10 月 起兼任 大成 国际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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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周立新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大学本 科学 历 。 曾 任新疆 精河县 党委 办公 室机 要员 、 新 疆精 河 县团委 副书 记 、 新 疆精 河 县人民 政府 体改 委副 主任 、 新 疆精 河县 八家 户农 场 党委书 记 、 新 疆 博尔塔 拉蒙 古自 治州 团委 副书记 及少 工委 主任 、江 苏省铁 路发 展股 份有 限公 司办公 室主 任 、 江苏省 铁路 发展 股份 有限 公司控 股企 业及 江苏 省铁 路实业 集团 有限 公司 控股 企业负 责人 、 中 国华闻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燃气战 略管 理部 项目 经理 。 2005年1月 加入 大成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历任客 户服 务中 心总 监助 理、 市场 部副 总经 理、 上 海分公 司副 总经 理 、 客 户 服务部 总监 兼上 海分公 司总 经理 、公 司助 理总经 理,2015 年8 月起 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谭晓冈 先生 , 副总 经理 , 哈佛大 学公 共行 政管 理硕 士。 曾任 财政 部世 界银行 司科长 , 世 界银行 中国 执基 办技 术顾 问, 财政 部办 公厅 处长 , 全国社 保基 金理 事会 办公 厅处长 、 海外 投 资部副 主任 。2016 年7月 加 入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017 年2 月起 任公 司副 总 经理。 姚余栋 先生 , 副总 经理 , 英国剑 桥大 学经 济学 博士 。 曾 任职 于原 国家 经贸委 企业司 、 美 国花旗 银行 伦敦 分行 。 曾 任世界 银行 咨询 顾问 , 国 际货币 基金 组织 国际 资本 市场部 和非 洲部 经济学 家 , 原 黑龙 江省 招 商局副 局长 , 黑龙 江省 商 务厅副 厅长 , 中国 人民 银 行货币 政策 二司 副巡视 员, 中国 人民 银行 货币政 策司 副司 长, 中国 人民银 行金 融研 究所 所长 。2016 年9 月加 入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任首 席经 济学 家,2017 年2月 起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陈翔凯 先生 ,副 总经 理, 香港中 文大 学工 商管 理硕 士。曾 任职 于广 发证 券海 南分公 司 , 平安保 险集 团公 司 。 曾 任 华安财 产保 险有 限公 司高 级投资 经理 , 国投 瑞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固定收 益部 总监 , 招商 证 券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2016 年11 月 加入 大 成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2017 年2 月起 任公 司 副总经 理。 2、现 任基 金经 理


陈会荣 先生 ,中 央财 经大 学经济 学学 士, 证券 从业 年限 10 年。2007 年10 月 加入大 成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历 任 基金运 营部 基金 助理 会计 师、 基金 运营 部登 记清 算 主管 、 固 定收 益 总部助 理研 究员 、固 定收 益总部 基金 经理 助理 、固 定收益 总部 基金 经理 。 自2016 年8 月6 日起任 大成 景穗 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8 月6 日 起任大 成丰 财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自 2016 年9 月 6 日起 任 大成恒 丰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6 年11 月2 日起 任大 成惠利 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大成 惠益 纯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自2017 年 3 月1 日 起任 大成 惠祥 定期 开放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 具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国籍 :中国 (2) 历任 基金 经理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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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历任基 金经 理姓 名 管理本 基金 时间 李达夫 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9 月 23 日 3、公 司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固定 收益 )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由5名 成员 组成 , 设 固 定收益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主 席1名 , 其 他委员4名 。名 单如 下: 陈翔凯 , 公司 副总 经理 , 固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 王 立, 基金 经理 , 固定收 益总 部总监 , 固定 收益 投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 谢 民, 交 易 管理 部副 总监 , 固定收 益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员 ; 张文平 , 基金 经 理, 固定 收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委 员 ; 杨雅 洁 , 基 金 经理 , 固 定收益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亲属 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基本 情况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恒丰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山东 省烟 台市 芝罘 区南大 街 248 号 法定代 表人 :蔡 国华 成立时 间:2003 年2 月 27 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许 可[2014]204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16.9 】 亿元 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经营范 围: 吸收 人民 币存 款;发 放短 期、 中期 、长 期贷款 ;办 理结 算; 办理 票据贴 现 ; 发行金 融债 券、 代理 发行 、 代 理兑 付、 承销 政府 债 券; 买卖 政府债 券 ; 同 业 拆借 ; 提 供信用 征用服 务及 担保 ; 代 理收 付款项 ; 提供保 管服 务 ; 外汇存 款 ; 外汇 贷款 ; 外 汇汇款 ; 外币兑 换; 国际 结算 ; 同业 外汇 拆借 ; 外 汇票 据的 承兑 与 贴现 ; 外 汇借 款 ; 外 汇担 保; 结汇 、 售汇 ; 发行和 代理 发行 股票 以外 的外币 有价 证券 ; 买卖 和 代理买 卖股 票以 外的 外币 有价证 券 ; 自 营 外汇买 卖; 代客 外汇 买卖 ;资信 调查 、咨 询、 见证 业务。 2、发 展概 况及 财务 状况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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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恒丰银 行 于 2003 年 经中 国 人民银 行批 准 , 经过 整体 股份制 改造 ,成 为一 家全 国性股 份 制商业 银行 ,总 部设 在山 东省烟 台市 。 恒丰银 行 力 于创 建中 国最 佳管理 、 最 高回 报的 全国 性 股份制 商业 银行 , 建 立以 股 东大会 、 董事会 、 监事 会、 高级 管 理层等 机构 为主 体的 组织 架构和 保证 各机 构独 立运 作、 有效 制衡 的 制度, 以及 建立 科学 、高 效的决 策、 激励 和约 束机 制。确 立以 “ 不 求最 大、 但 求最好 ,努 力 打造一 流现 代股 份制 商业 银行 ” 为经 营管 理境 界, 坚 持 “ 以 卓越 的服 务创 卓越 的 品牌 ” ,按 照 现代商 业银 行人 力资 源管 理要求 , 不断 提升 全行 的 整体素 质 ; 按 照市 场发 展 需求 , 不 断推 出 新的金 融服 务产 品 ; 按 照 追求利 润最 大化 原则 , 充 分借鉴 先进 商业 银行 的成 功经验 , 进行 有 效的业 务重 组 , 再 造银 行 的业务 流程 和运 作方 式 , 进一步 完善 银行 的服 务功 能, 提高 市场 竞 争力, 实现 银行 的永 恒发 展。 3、主 要人 员情 况 恒丰股 份有 限公 司总 行设 资产托 管部 ,下 设市 场营 销中心 、营 销管 理与 产品 研发中 心 、 业务管 理中 心、 风险 监督 中心、 托管 运营 中心 、 养 老 金产品 研发 与营 销中 心、 账户管 理中 心、 综合管 理中 心 。 部 门现 有 员工 29 人,100% 员 工拥 有大学 本科 以上 学历 , 高 管人员 均拥 有研 究生以 上学 历或 高级 技术 职称 。 员 工的 学历 层次较 高, 专业 分布 合理 , 职 业 技能优 良 , 职 业 道德素 质过 硬, 是一 支 诚 实勤勉 、 积 极进 取、 开拓 创 新、 奋 发向 上的 资产 托管 从业人 员队 伍 。 4、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2014 年 2 月 10 日 , 恒 丰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和 中国 银行业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联 合批 准, 获得证 券投 资基 金托 管资 格。 恒 丰银 行秉 承" 恒久发 展、 安 心托 付" 的宗旨 , 致力 于打 造资产 托管业 务品 牌 , 强 化受托 责任 , 集 中技 术和 人才优 势, 安全 保管 受 托资产 。 恒丰 银行 配备 了 高效的 资金 清算 网络 、 先 进的托 管业 务综 合处 理系 统、 完善 的内 控 风险控 制制 度以 及专 业的 托管运 作团 队 , 为 客户 提 供全方 位的 综合 托管 服务 。 目 前已 开展 证 券投资 基金 托管 、 银 行 理 财托管 、 基 金公 司专 户产 品托管 、 基 金子 公司 专户/ 专项产 品托 管、 证券公 司定 向/ 集 合资 产管 理计划 托管 、信 托计 划托 管、私 募基 金托 管等 多项 业务。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内 部控 制目 标 严格遵 守国 家有 关托 管业 务的法 律法 规、 行业 监管 规 章和行 内有 关管 理规 定, 守 法经营 、 规范运 作 、 严 格监 察, 确 保业务 的稳 健运 行 , 保证 基金财 产的 安全 完整 , 确 保有关 信息 的真 实、准 确、 完整 、及 时, 保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益 。 2、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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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资产托 管部 内设 风险 监督 中心 , 该 中心 作为 内部 控 制的监 督 、 评 价中 心, 组 织督促 各相 关中心 建立 健全 内控 机制 , 并 对各 项业 务及 其操 作 提出内 部控 制建 议 。 中 心 配备专 职内 控稽 核人员 ,依 照有 关法 律、 法规和 规章 制度 ,对 内部 控制独 立行 使稽 核监 察职 权。 3、 内部控 制原 则 (1) 全面 性原 则。 内部 控 制应当 渗透 到资 产托 管业 务的决 策、 执行 、监 督的 全过程 和 各个操 作环 节 , 覆 盖所 有 的业务 中心 和岗 位并 由全 体人员 参与 , 任何 决策 或 操作应 当有 案可 查; (2) 重要 性原 则。 资产 托 管业务 的内 部控 制制 度应 当在全 面控 制的 基础 上, 关注资 产 托管业 务运 作的 重要 业务 事项和 高风 险领 域; (3) 制衡 性原 则。 内部 业 务中心 和岗 位的 设置 应权 责分明 、相 对独 立、 相互 制衡, 通 过切实 可行 的措 施来 消除 内部控 制的 盲点 。风 险监 督中心 作为 内部 控制 的监 督和评 价部 门 , 应独立 于内 部控 制的 建设 和执行 部门 ; 负责 内部 控制 监督与 评价 的内 控稽 核岗 的工作 具有 独 立性, 不得 兼任 其他 岗位 的工作 ; (4) 适应 性原 则。 内部 控 制体系 应同 资产 托管 业务 规模、 业务 范围 、竞 争状 况和风 险 水平及 业务 其他 环境 相适 应,内 部控 制制 度的 制订 应当具 有前 瞻性 ,并 应当 根据国 家政 策 、 法律及 经营 管理 的需 要 , 适时进 行相 应修 改和 完善 ; 内 部控 制应 当具 有高 度 的权威 性 , 任 何 人不得 拥有 超出 内部 控制 约束的 权力 ,内 部控 制存 在的问 题应 当得 到及 时反 馈和纠 正; (5) 审慎 性原 则。 内部 风 险管理 必须 以防 范风 险、 审慎经 营、 保证 托管 资产 的安全 与 完整为 出发 点 ; 托 管业务 经营管 理必 须按 照 “内部 制度优 先 ” 的 原则 , 在 新 设机构 或新 增业 务时, 做到 先期 完成 相关 制度建 设; (6) 成本 效益 原则 。内 部 控制应 当权 衡实 施成 本与 预期效 益, 以合 理的 成本 实现既 定 的内控 目标 ; (7) 责任 追究 原则 。各 业 务环节 都应 有明 确的 责任 人,并 按规 定对 违反 制度 的直接 责 任人以 及对 负有 领导 责任 的负责 人进 行问 责。 4、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1) 制 度建 设: 建立 了 明确的 岗位 职责 、 科学 的 业务流 程 、 详 细的 操作 手 册、 严格 的 人员行 为规 范等 一系 列规 章制度 。


(2) 建立 健全 的组 织管 理 结构: 前后 台分 离, 不同 部门、 岗位 相互 牵制 。


(3) 风 险识 别与 评估 : 风险监 督中 心指 导业 务处 室进行 风险 识别 、 评估 , 制定并 实施 风险控 制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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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9 - (4) 相对 独立 的业 务操 作空间 :业 务操 作区 相对 独立, 实施 门禁 管理 和音 像监控 。


(5) 人员 管理 :进 行定 期的业 务与 职业 道德 培训 ,使员 工树 立风 险防 范与 控制理 念 , 并签订 承诺 书。 (6) 应 急预 案: 制定 完 备的 《应 急预 案》 , 并 组织 员工定 期演 练 ; 建 立异 地 灾备中 心, 保证业 务不 中断 。 三、 基金 托管 人对 基金 管 理人进 行监 督的 方法 和程 序 基金托 管人 负有 对基 金管 理人的 投资 运作 行使 监督 权的职 责 。 根 据 《 基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 关 规定, 托管 人对 基金 的投 资对象 和范 围、 投资 组合 比例、 投资 限 制、费 用的 计提 和支 付方 式、基 金会 计核 算、 基金 资产估 值和 基金 净值 的计 算、收 益分 配 、 申购赎 回以 及其 他有 关基 金投资 和运 作的 事项 ,对 基金管 理人 进行 业务 监督 、核查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违 反《 基金 法》 、 《运 作办法 》 、 基金 合同 和有 关 法律法 规 规定的 行为 , 应及 时以 书 面形式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限 期纠正 , 基金 管理 人收 到 通知后 应及 时核 对并以 书面 形式 对基 金托 管人发 出回 函 。 在 限期 内, 基金托 管人 有权 随时 对通 知事项 进行 复 查,督 促基 金管 理人 改正 。基金 管理 人对 基金 托管 人通知 的违 规事 项未 能在 限期内 纠正 的 , 基金托 管人 应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 立 即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同时 ,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 果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基金 托 管人发 现基 金管 理人 的指 令违反 法律 、 行政 法 规和 其他 有关 规定 , 或者违 反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 应当拒 绝执 行, 立即 通知 基 金管理 人, 并及时 向中 国证 监会 报告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依据 交易 程序 已经 生效 的投资 指令 违反 法律 、 行政 法规和 其 他有关 规定 , 或者 违反 基 金合同 约定 的 , 应 当立 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 , 并及 时 向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及联 系人 1.直 销机 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32 层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0- 法定代 表人 :刘 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 :王 为开 公司网 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 金客 户服 务热 线: 400-888-5558 (免 长途 固话 费) 大成基 金深 圳投 资理 财中 心 地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联系人 :肖 成卫 、关 志玲 、白小 雪 电话:0755-22223523/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代 销机 构 1、恒 丰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烟 台市 芝罘区 南大 街 248 号 法定代 表人 :蔡 国华 电话:021-20501975 传真:012-20501978 联系人 :汪 岛 客户服 务电 话:95395 网址:www.hfbank.com.cn 2、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一中 路元洪 大 厦 25 层 法定代 表人 :高 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 :刘 玲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3、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1-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客服电 话:95521


联系人 :芮 敏祺 、朱 雅崴


联系电 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161 网址:www.gtja.com


4、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85130577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5、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客服电 话: 95565 联系人 :黄 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6、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客服电 话:4008-888-888 联系人 :宋 明 联系电 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2-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瞿 秋平 (代 为履行 法定 代表 人职 责) 客服电 话:95553 、400-888-8001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021 -23219000 传真:021-63602722 网址:www.htsec.com 8、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通讯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客服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9、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4008-888-999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0、万 联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军 联系人 :王 鑫 联系电 话:020-38286651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3- 客服电 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11 、 民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融 中 心 A 座 法定代 表人 :余 政


客服电 话:4006198888 联系人 :赵 明 联系电 话:010-85127622 联系传 真:010-85127917 公司网 址:www.mszq.com 12、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888-8788、95525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3、南 京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南京 市大 钟 亭 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 华东 客服电 话:95386 联系人 :石 健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64032 网址:www.njzq.com.cn 14、财 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长沙 芙蓉 中路二 段 80 号 顺天 国际 财 富中 心 26 层 法人代 表: 蔡一 兵 客户服 务热 线:0731 -84403333 400-88-35316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4- 联系人 :郭 磊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15、中 泰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网址:www.qlzq.com.cn 16、中 航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 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 A 座 41 楼 法人代 表: 王宜 四 客户服 务热 线:4008866567 联系人 :戴 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网址:www.avicsec.com 17、天 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 北省 武汉 市东 湖新技 术开 发区 关东 园 路 2 号高 科大 厦四 楼 法定代 表人 :余 磊 联系人 :翟 璟 联系电 话: (027 )87618882/(028) 86711410


传真: (027 )87618863 公司网 站:www.tfzq.com 18、万 和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海口 市南 沙 路 49 号 通信 广场 二楼 法定代 表人 :朱 治理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5- 联系人 :王 少峰 电话:0755-25479116 网站:www.wanhesec.com.cn 公司传 真:0755-25171353 客户服 务电 话: 0755-25170332 19、宏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四川 省成 都市 人民南 路二 段 18 号 川信 大 厦 10 楼 法人代 表人 :吴 玉明 客服电 话:4008366366 联系人 :刘 文涛 电话:02886199765 传真:02886199533 网址:http://www.hx818.com 20、徽 商期 货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合肥 市芜 湖 路 258 号 法人代 表人 :吴 国华 联系人 :蔡 芳 传真:0551-62862801 客服电 话:4008878707 网址:http://www.hsqh.net 21、东 海期 货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25 、27 、29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928 号东 海证 券 大厦 8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太康 联系人 :李 天雨 联系电 话:021-68757102 客服电 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qh168.com.cn 22、诺 亚正 深圳 市新 兰德 证券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6- 法定代 表人 :杨 懿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 10 层 1006 号





联系人 :张 燕 联系电 话:010-58325388*1588 网站:www.new-rand.cn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66-1188 23、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人代 表: 其实 联系人 :潘 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4、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际 大 厦 903 ~906


法定代 表人: 杨文 斌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联系电 话: 021-58870011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25、上 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客服电 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6、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7-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西 湖区 文二西 路 1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西湖区 翠柏 路 7 号电 子商 务产业 园 2 号楼


法人代 表: 凌顺 平 联系人 :林 海明


电话:0571-88911818-8580 ? 传真:0571-88911818-800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网站地 址 www.5ifund.com 27、北 京汇 成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村 大 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 表人 :王 伟刚 联系人 :丁 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9-9059 网址:www.fundzone.cn 28、北 京晟 视天 下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怀 柔区 九渡河 镇黄 坎 村 735 号 03 室 法定代 表人 :蒋 煜 联系人 :孙 悦 电话:010-58170823 传真:010-58170800 客服电 话:400-818-8866 网址:http://fund.shengshiview.com 29、北 京唐 鼎耀 华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延 庆县 延庆经 济开 发区 百泉 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法定代 表人 :张 冠宇 客服电 话:400-819 -9868 联系人 :刘 美薇 电话:010-85870662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8- 传真:4008875666-129666 网址:www.tdyhfund.com 30、上 海万 得投 资顾 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 国( 上海 )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 11 楼 B 座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33 号 8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联系人 :姜 吉灵 联系电 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客服电 话:400-821-0203 31、上 海基 煜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住所:上海 市崇明县 长兴 镇路潘园公 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上 海泰和 经济发展 区)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杨 浦区 昆明路 518 号 a1002 室 法定代 表人 :王 翔 联系人 :安 彬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 )6537 0077 网址:www.jiyufund.com.cn 32、上 海凯 石财 富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南 路 765 号 602-115 室 法定代 表人 :陈 继武 客服电 话:4000178000 联系人 :葛 佳蕊 电话:021-63333319 传真:021-63332523 网址:www.lingxianfund.com 33、武 汉市 伯嘉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江汉区 武汉 中央 商务 区泛 海国 际 SOHO 城 (一期 ) 第 7 栋 23 层 1 号、4 号 法定代 表人 :陶 捷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19- 联系人 :杨 帆 电话:027-87006003/87006009 网站:www.buyfunds.cn 公司传 真:027-870060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27-9899 34、上 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郭 坚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 14 楼





联系人 :宁 博宇 网站:www.lufunds.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219031 35、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法定代 表人 :肖雯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 B1201-1203 联系人 :黄 敏嫦 网站:www.yingmi.cn 客户服 务电 话:020-89629066 36、奕 丰金 融服 务( 深圳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前 海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 住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 书有限 公司 )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 TAN YIK KUAN 联系人 :叶 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37、深 圳市 金斧 子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0-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智慧广 场 第 A 栋 11 层 1101-1102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苑 路 18 号东 方科 技大 厦 18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姚坚 联系人 :张 烨 电话:0755-84034499


传真:0755-84034477


客服电 话:400-950-0888 网址:http://www.jfzinv.com 38、北 京蛋 卷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阜通东 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法定代 表人 :钟 斐斐


客服电 话:4000618518 联系人 :袁 永娇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基 金 , 并及时 公告 。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名称: 大成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32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 大厦 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5239 联系人 :苗杨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北京 市金 杜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中 路 7 号 财富 中心 写字 楼 A 座 40 层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1- 负责人 :王 玲 电话:0755-22163333 传真:0755-22163390 经办律 师: 靳庆 军、 冯艾 联系人 :冯艾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3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俞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 :俞 伟敏 四、基金的名称 大成恒 丰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货币型 六、基金的运作方式 开放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持 本金 安全 和资 产流 动性基 础上 追求 较高 的当 期收益 。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2-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包 括: 1、现 金; 2、期 限在1 年 以内 (含 1 年) 的银 行存 款、 债券 回购、 中央 银行 票据 、同 业存单 ; 3、剩余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的债券、 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 资工具 、资产支 持证券 ; 4、中 国证 监会 、中 国人 民 银行认 可的 其它 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货 币市 场工 具。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允许 货币市 场基 金投 资其 他货 币市场 工具 的 , 在 不改 变基 金投资 目 标、 投 资策 略, 不 改变 基金 风险收 益特 征的 条件 下, 本 基金可 参与 其他 货币 市场 工具的 投资 , 不需召 开持 有人 大会 。具 体投资 比例 限制 按照 相关 法律法 规和 监管 规定 执行 。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利 率趋 势评 估策 略 通过对 宏观 经济 、 宏观 政 策、 市场 资金 面供 求等 因 素的综 合分 析 , 对 资金 利 率变动 趋势 进行评 估, 最大 限度 地优 化存款 期限 、回 购和 债券 品种组 合。 2、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管理 人在 评估 各品 种在流 动性 、 收益 率稳 定 性基础 上 , 结 合预 先制 定 的组合 平均 期限范 围确 定类 属 资 产配 置。 3、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配 置 策略 基金根 据对 未来 短期 利率 走势的 研判 ,结 合基 金资 产流动 性的 要求 动态 调整 组合久 期 。 当预期 短期 利率 上升 时 , 降低组 合久 期 , 以 规避 资 本损失 或获 得较 高的 再投 资收益 ; 在预 期 短期利 率下 降时 ,提 高组 合久期 ,以 获得 资本 利得 或锁定 较高 的利 率水 平。 4、银 行协 议存 款和 大额 存 单投资 策略 银行协 议存 款和 大额 存单 是本基 金的 主要 投资 对象 。在确 保安 全性 和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 通过不 同商 业银 行和 不同 存款期 限的 选择 , 挖掘 出利 率报价 较高 的多 家银 行进 行银行 协议 存 款和大 额存 单的 投资 , 在 获取较 高投 资收 益的 同时 尽量分 散投 资风 险 , 提 高 存款及 存单 资产 的流动 性 。 通 过对 宏观经 济、 宏观 政策 、 市 场资 金 面等因 素的 综合 分析 , 对 资金利 率变 动趋 势进行 评估 ,最 大限 度地 优化存 款期 限。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3- 5、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在日常 的投 资管 理过 程中 , 本 基金 将会 紧密 关注 申 购与赎 回资 金变 化情 况 、 季节性 资金 流动等 影响 货币 市场 基金 流动性 管理 的因 素 , 建 立 组合流 动性 监控 管理 指标 , 实 现对 基金 资 产流动 性的 实时 管理 。 (四) 投资 限制 1、本 基金 不得 投资 于以 下 金融工 具: (1) 股票 、权 证; (2) 可转 换债 券、 可交 换 债券; (3) 以定 期存 款利 率为 基 准利率 的浮 动利 率债 券 , 已进入 最后 一个 利率 调整 期的除 外;


(4) 信用 等级 在 AA+ 以 下 的债券 与非 金融 企业 债务 融资工 具; (5) 中国 证监 会、 中国 人 民银行 禁止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后 , 本 基金 不受上 述规 定的 限制 或以 调整后 的 规定为 准, 但需 提前 公告 。 2、组 合限 制


(1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的 平均剩 余期 限不 得超 过 120 天 ,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不 得超 过 240 天; (2)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0% ; (3)本基金 与由基 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 持有一 家公司发行 的证券 ,不得 超过该证 券的10% ; (4)本基金 持有同 一机构 发行的债券 、非金 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 具及其 作为原 始权益人 的资产 支持 证券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 得超 过 10% , 国 债、 中 央银 行票 据、 政 策性 金 融债券 除外 ; (5)本基金 投资于 有固定 期限银行存 款的比 例,不 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 值的 30% ,但投 资于有 存款 期限 ,根 据协 议可提 前支 取的 银行 存款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6)本基金 投资于 具有基 金托管人资 格的同 一商业 银行的银行 存款、 同业存 单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超过 20%,投 资于 不具 有基 金托管 人资 格的 同一 商业 银行的 银行 存 款、同 业存 单占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超 过5%; (7) 本基 金将 保持 足够 比 例的流 动性 资产 并符 合下 述比例 限制 : 1)现金、国 债、中 央银行 票据、政策 性金融 债券占 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 例合计 不得低于 5% ;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4- 2)现金、国 债、中 央银行 票据、政策 性金融 债券以 及五个交易 日内到 期的其 他金融工 具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不 得低 于10% ; 3) 到 期日 在 10 个 交易 日 以上的 逆回 购 、 银 行定 期 存款等 流动 性受 限资 产投 资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 得超 过 30% ; 4) 除 发生 巨额 赎回 、 连续3 个交 易日 累计赎回 20% 以上或 者连 续 5 个 交易 日 累计赎 回 30% 以 上的 情形 外, 债券 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不 得超 过 20% 。 (8) 本基 金投 资资 产支 持 证券的 比例 限制 : 1)本基金持 有的全 部资产 支持证券, 其市值 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 净值 的 20% , 中国证监 会规定 的特 殊品 种除 外; 2)本基金持 有的同 一(指 同一信用级 别)资 产支持 证券的比例 ,不得 超过该 资产支持 证券规 模 的10% ; 3)本基金投 资于同 一原始 权益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证 券的比例, 不得超 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10%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支 持证 券 , 不得超 过其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合 计规 模 的10% ; 4)本基金投 资的资 产支持 证券须具有 评级资 质的资 信评级机构 进行持 续信用 评级。本 基金投 资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得低 于国 内信 用评 级机 构评定 的 AAA 级 或相 当 于AAA 级 。 持有 资 产支持 证券 期间 , 如果 其 信用等 级下 降 、 不 再符 合 投资标 准 , 本 基金 应在 评 级报告 发布 之日 起3 个 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9) 基金 资产 总值 不得 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40% ; (10) 进入 全国 银行 间同 业 市场的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 为 1 年 , 债 券回 购到 期后 不 得展期 ; (11) 法律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对上 述比 例、 限制 另有 规定的 ,从 其规 定。 除上述第(8 )项 第 4)条 项外,因市 场波动 、基金 规模变动等 基金管 理人之 外的原因 导致的 投资 组合 不符 合上 述约定 的比 例,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 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 调整, 以达 到 标准, 但中 国证 监会 规定 的特殊 情形 除外 。法 律法 规另有 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 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 起 6 个月内使 基金的投资 组合比 例符合 基金合同 的有关 约定 。 在上 述期间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投资策 略应 当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 基 金 托管人 对基 金的 投资 的监 督与检 查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起 开始 。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 如适 用 于本基 金 , 基 金管 理人 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以 调整 后的 规定为 准。 3、禁 止行 为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5-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 规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法律 、 行 政法 规和 监管 部 门取消 上述 禁止 性规 定的 , 在 适用 于本 基金 的情 况 下, 则本 基 金投资 不再 受相 关限 制。 基金管 理人 运用 基金 财产 买卖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 托 管人及 其控 股股 东 、 实 际 控制人 或者 与其有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 或 者从 事其 他重大 关联 交 易的 , 应 当符 合基 金的投 资目标 和投 资策 略 , 遵循 持有人 利益 优先 原则 , 防 范利益 冲突 , 建 立健全 内部 审批 机制 和评 估机制 ,按 照市 场公 平合 理价格 执行 。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银行活 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具有低 风险 、 高流 动性的 特征 。 根 据基 金的 投资标 的、 投资 目 标及流 动性 特征 ,本 基金 选取同 期银 行活 期存 款利 率作为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如果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 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 基准不再适用,或有其他 代表性更 强、 更科 学客观的 或者更 能为市场普 遍接受 的业绩 比较基准 适用于本 基金时 ,本基金 管理 人可依 据维 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 经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一 致 , 无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 根 据实 际 情况对 业绩 比较 基准 进行 相应调 整并 及时 公告 , 并 在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中 列示 。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为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基 金长 期的 风 险和预 期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6-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恒丰 银行 根据 基金合 同规 定 , 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现 和投 资组 合 报告等 内容 , 保证 复核 内 容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319,688,135.40 6.13 其中: 债券 319,688,135.40 6.13 资产支 持证 券 -


0.00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246,134,237.49 43.05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0.00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642,752,106.06 50.65 4 其他资 产 8,682,869.75 0.17 5 合计 5,217,257,348.70 100.00 2.报 告期 债券 回购 融资 情 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9.6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1) 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 余 额超过 基金 资产 的 20% 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无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情况 3.基 金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 期限 (1) 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 限基本 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45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0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4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 过 120 天情 况说 明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基 金 投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在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 过 120 天 ”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标 情况 。 (2) 报告 期末 投资 组合 平 均剩余 期限 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1 30 天 以内 69.77


0.00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00 0.00 2 30 天( 含)-60 天 0.58 0.00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00 0.00 3 60 天( 含)-90 天 14.00 0.00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00 0.00 4 90 天( 含)-180 天 2.30 0.00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00 0.00 5 180 天( 含)-397 天( 含) 13.23 0.00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00 0.00 合计 99.87 0.0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的 情况 。 4.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0.00 2 央行票 据 - 0.00 3 金融债 券 269,687,940.55 5.1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69,687,940.55 5.17 4 企业债 券 - 0.0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50,000,194.85 0.96 6 中期票 据 - 0.00 7 同业存 单 - 0.00 8 其他 - 0.00 9 合计 319,688,135.40 6.13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8-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0.00 5.报 告期 末按 摊余 成本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 1 160201 16 国开 01 1,600,000 159,952,996.38 3.07 2 160414 16 农发 14 1,100,000 109,734,944.17 2.10 3 011699819 16 华电 SCP008 100,000 10,009,155.02 0.19 4 011698578 16 苏 交通 SCP015 100,000 9,998,072.63 0.19 5 011698568 16 同方 SCP005 100,000 9,997,895.27 0.19 6 011698487 16 厦 门航 空 SCP010 50,000 4,999,110.15 0.10 7 011698624 16 川 能投 SCP001 50,000 4,998,928.69 0.10 8 011611009 16 大 唐集 SCP009 50,000 4,998,808.33 0.10 9 011698684 16 中 航租 赁 SCP006 50,000 4,998,224.76 0.10 6. “影 子定 价” 与“ 摊余 成本法 ”确 定的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536%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816%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511% 报告期 内负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 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负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达 到 0.25% 的 情况。 报告期 内正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正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达 到 0.5% 的情 况。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本基金 估值采 用摊余 成本法估值 ,即估 值对象 以买入成本 列示, 按票面 利率或协 议利率 并考 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与 折价 , 在其 剩余 存 续期内 按照 实际 利率 法每 日计提 损益 。 本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9- 基金通 过每 日计 算基 金收 益并分 配的 方式 ,使 基金 份额净 值保 持在 人民 币 1.00 元。 (2)本基金 投资的 前十名 证券的发行 主体未 出现本 期被监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在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收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3) 基金 的其 他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6,810,260.82 4 应收申 购款 1,872,608.93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682,869.75 (5) 由于 四舍 五入 原因 ,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十三、基金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一) 、 基 金合同 生效日(2015 年 8 月 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以 来完 整会 计年度 的 投资业 绩及 与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准 收益 率 的 比较 : 大成恒 丰宝 货 币A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932% 0.0028% 0.0880% 0.0000% 0.6052% 0.0028% 2015.8.4-2016.12.31 3.5584% 0.0050% 0.4938% 0.0000% 3.0646% 0.0050% 大成恒 丰宝 货币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① -③ ②-④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30- ① ② ③ 标准差 ④ 过去三 个月 0.7541% 0.0027% 0.0880% 0.0000% 0.6661% 0.0027% 2015.8.4-2016.12.31 3.9129% 0.0049% 0.4938% 0.0000% 3.4191% 0.0049% 大成恒 丰宝 货币E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 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0.6934% 0.0027% 0.0880% 0.0000% 0.6054% 0.0027% 2015.8.4-2016.12.31 3.6070% 0.0050% 0.4938% 0.0000% 3.1132% 0.0050% (二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以 来基金 份额 净值 的变 动情 况,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的变 动的 比 较本基 金累 计份 额净 值增 长率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5 年8 月4日至2016 年12月31 日)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31- 注: 本基 金合 同规 定, 基金 管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六 个月 内使 基金 的投资 组合 比 例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截至报 告期 末, 本基 金的 投资组 合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 与 税收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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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销 售服 务费 ; 4、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包 括但 不限 于公 证费 、律师 费和 场地 费等 ; 7、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账 户 维护费 用; 10、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5%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 如 下 : H=E× 0.2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的 0.07%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 下: H=E×0.07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 按 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基金托管 费划款 指令, 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 于次月 前 3 个工 作 日内 从基金 财 产中一次性 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 费率为 0.25% ,B 类基金 份额的 销售服 务费年费 率为0.01% ,E 类基 金份 额 的销售 服务 费年 费率 为 0.25% 。


各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计提 的计 算公 式如 下: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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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H=E×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年天 数 H 为每 日该 类基 金份 额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划付指 令 , 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3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注 册 登记机 构 , 由 注册 登记 机 构代付 给销 售机 构 。 若 遇 法定节 假日 、 休息 日或 不 可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支 付的 ,支 付日 期顺 延至最 近可 支付 日支 付。 销售服 务费 主要 用于 支付 销售机 构佣 金 、 以 及基 金 管理人 的基 金营 销广 告费 、 促 销活 动 费、持 有人 服务 费等 。 4、上 述“ (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类 中 第 4 -10 项费 用” ,根据 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定,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管 人因未履行 或未完 全履行 义务导致的 费用支 出或基 金财产的 损失; 2、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 管理办 法 》 、 《证 券投 资 基金销 售管 理办 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其 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及《 基金合 同》 的规 定, 对2016 年9月19日 公布 的《 大成 恒丰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 (2016 年2 期) 》 进 行了 更新, 并根据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实 施的 投 资经营 活动 进行 了内 容补 充和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如下 : 1.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分 。 2.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四、 基金 托管 人 ” 部分 。 大成恒丰宝货币市场基金










































































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34- 3.根 据最 新资 料, 更新 了 “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 分。 4.根 据最 新数 据, 更新 了 “ 九、 基金 的投 资 ” 部分 。 5.根 据最 新数 据, 更新 了 “ 十、 基金 业绩 ”部 分。 6.根 据最 新公 告, 更新 了 “ 二十 二、 其他 应披 露的 事项 ” 。 7.根 据最 新公 告, 更新 了 “ 二十 三、 对招 募说 明书 更新部 分的 说明 ” 。 大成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七年 三月 十八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