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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添利A(001175)

山西证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查看PDF公告

 
 
 
股票代码: 002500














股票 简 称 : 山西 证 券











公告编 号 : 临2017-011 (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 2017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发 行 公 告 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签 署 日期 :2017 年 3 月 13 日


1 发行人及董 事会全体成 员保证公告 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 提示 1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公司 ” 或 “山 西证券 ” ) 已于2017 年2 月22日 获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证 监 许 可 〔2017 〕251 号 ” 文 核 准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总 额 不 超 过30 亿 元 的 公 司 债 券 ( 以 下 简 称 “ 本次债 券 ” )。 发行人本次 债券采取分 期发行的方 式, 其中首期 发行债券 (以下简称 “ 本期债 券 ” ) 基础发行规模为15亿元, 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亿元。 首期发行后的剩余部分 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 2 、 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5 亿元 (含 15 亿元) , 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发行数 量 共计 不超过 3,000 万张,其中基础发行规模为 1,500 万张,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 过 1,500 万张(含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 张。 3 、 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品种二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4 、 根 据 《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八 条 规 定 , 本期债券 不 符 合 该 条款中可以面向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同时发行的条件, 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公众投资者 不得参与发 行认购。 本 期债券 上市 后将被实施 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仅限 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 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 、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 , 债券评级为 AA+ 。 发行人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 的 净 资 产 为127.43 亿元(2016 年9 月30 日 合 并 财 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为40亿元,不超过 公司净资产 的40% ; 本 期债券发行 前,发行人 最近三个会 计年度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 利润为7.61 亿元(2013 年、2014 年和2015 年 经 审 计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 本 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 年9 2 月30 日,发 行 人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资 产 负 债 率 为62.79% , 母 公 司 口 径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63.22% 。2017 年2 月25日,发行人披露2016 年度业绩快报,发行人2016 年 度 实 现 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经审计) 为4.63 亿元,发行人2014 年、2015 年及2016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为8.29 亿 元 , 预 计 不 少 于 本 期 债 券 一 年 利 息 的 1.5 倍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 、 本 次 发 行 结 束 后 , 公司将尽快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提 出 关于本期债券 上 市 交 易 的 申请。 本期 债券符 合 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系统 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 交 易 (以下 简称 “双边 挂牌 ”) 的 条件 。但 本 期债券上市 前,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 业绩、现金 流和信用评 级等情况可 能出现重大 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 本 期 债券 双边挂 牌的上市申 请能够获得 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 若届时 本 期 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 市,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 上市前将 本 期债券 回售 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 与收益等情况 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 ,由债券投 资者自行承 担。 本 期债券 不在除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 、本期 债券为无担保公司债券。 8 、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5.0% , 品种二的票面利率询价 区间为3.5%-5.5% 。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 年3 月14日(T-1 日) 向网下机构投 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 根据网下询 价情况在上 述利率询价 区间内协商 确定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 年3 月15 日(T 日)在《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 9 、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采 取 网 下 面 向 符 合 《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等 相 关 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询价 配售的方式 。网下申购 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 据询价情况进 行配售,配 售原则详见 本公告 “ 三 、网下发行 ” 中的“( 六)配售 ” 。具体发行安 排将根据 深 圳证券交易 所 的相关规 定进行。 本 期债券 发行 对象为符合 《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 理办法 》规 定并持有 中 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 深圳 分公司开立的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 10 、 本 期 债 券 品 种 一 的 简 称 为 “17 山证01 ” 、 债 券 代 码 为 “112503 ” ; 品 种 二的 简称为 “17山证02 ” 、 债券代码为 “112504” 。 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 。 合格投资者 通过向簿记 管理人提交 《网下利率 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的 方式参与网下 询价申购, 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 万元) , 超过1,000 手 的必须是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 11 、 投 资 者 不 得 非 法 利 用 他 人 账 户 或 资 金 进 行 申 购 , 也 不 得 违 规 融 资 或 替 他 人违规融资 申 购。投资 者 申购并持 有 本期债券 应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 敬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本 公 告 中 本 期 债 券 的 发 行 方 式 、 发 行 对 象 、 发 行 数 量 、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 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 、 发行 人主体 信用 等级为AA+ , 本期 债券 信用等 级为AA+ , 本 期 债券 符 合进 行质押式回 购交易的基 本条件 , 具 体折算率等 事宜按中国 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 14 、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期 债 券 发 行 的 有 关 事 宜 进 行 说 明 , 不 构 成 针 对 本期债券 的 任何投资建 议。投资者 欲详细了解 本期债券 情 况,请仔细 阅读《 山西 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17 年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 摘要 已刊登在2017 年3 月13 日 (T-2 日) 的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 《上 海证券 报》、《中 国证券报》 上 , 有关本 次 发行的相 关资料,投 资者亦可 登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查 询 。 15 、有关本 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 与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上及时公告,敬 请投资者关注。


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 行 人 、 本公 司 、 公 司、 山西证 券 指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 指 中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债券 指 山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7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不超过30 亿元 (含30亿元) 的公 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山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7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本 次发行 指 本 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网下询价日 指 2017 年3 月14 日 (T-1 日) , 为本次发行接受 合格投 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 指 2017 年3 月15 日 (T 日) , 为本次发行接受 合格 投资 者 申购的日期 承销团 指 主承销 商为 本次发 行根 据承销 团协 议组织 的、 由签 署承销团协议的各方组成的承销团 元 指 人民币元 风险揭示书 指 深圳证 券交 易所仅 限合 格投资 者参 与认购 及交 易的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5 一、本次 发行 基 本 情 况 1 、发行主体: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债 券 全称 : 山 西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7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本 期 债 券 品种一的简称 为 “17 山证01 ” , 债 券 代 码 :112503 ,品 种二的简称为“17山证02”,债券代码:112504 。 3 、 发 行 规 模 : 本 次 债 券 的 发 行 总 规 模 为 不 超 过30 亿 元 ( 含30 亿 元 ) 。 本 期 债 券为本次债券的 第 一期发行,本期债券 的发行规模共计不超过30亿元, 其中 基础发 行规模15亿 元 ,同 时可 超 额配 售不 超 过15亿 元 (含15 亿 元 )。 本 期 债券 分为2 个品 种, 品种一 预设基础发 行规模为10亿元, 同时 可超额配售10亿元 (含10亿元) ; 品 种 二 预 设 基 础 发 行 规 模 为5 亿元, 同 时 可 超 额 配 售5 亿 元 ( 含5 亿 元 ) 。 本 期 债 券 引 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公司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簿记建 档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 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超额配售部分可在两品种间任意选择 。 4 、超额配 售 选 择 权 :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根 据 网 下 申 购 情 况 , 决 定 是 否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即 在 基 础 发 行 规 模15 亿 元 的 基 础 上 , 由 主 承 销 商 在 本 期 债 券 基 础发行规模上追加不超过15亿元 (含15 亿元) 的发行额度。超额配售部分引入品种 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5 、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 当其中一个品种的认购规模不足时 ,将认购不足部分回拨至另一品种 ,品种间回拨 比例不受限制(如某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全额回拨至另一品种,则本期债券实际变更 为单一品种)。 6 、 债 券 期 限 及 品 种 : 本 期 债 券 分 为 两 个 品 种 , 品 种 一 为3 年 期 固 定 利 率 债 券,品种二为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


6 7 、 债 券 形 式 : 实 名 制 记 账 式 公 司 债 券 。 合 格 投 资 者 认 购 的 本 期 债 券 在 债 券 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8 、票面金额:本期公司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9 、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10、债券认购单位:合格投资者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的整数倍且 不少于人民币1,000 元。 11、起息日:2017 年3 月15日。 12、 利息登记日: 本期 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 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3 、 付息日: 本期 债券品种一 的付息日为2018 年至2020 年每年的3 月15 日;品 种二的付息日为2018 年至2022 年每年的3 月15日 (前 述日期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 14 、 兑付登 记日: 本期债券 品种一 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3 月15 日之前的 第1 个交易日; 品种二的兑付债券登记日为2022年3 月15 日之前的第1 个交易日 (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 15 、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2020 年3 月15 日,品种二的兑付日为 2022 年3 月15日。 (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 、 还 本 付 息 方 式 及 支 付 金 额 : 本 期 公 司 债 券 采 取 单 利 按 年 付 息 , 不 计 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 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 7 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金额的本金。 17 、 付 息 、 兑 付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本 息 支 付 将 按 照 本 期 债 券 登 记 机 构 的 有 关 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 理。 18 、债券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5.0% , 品 种 二 的票面 利 率 询价区 间 为3.5%-5.5% 。 最 终 票 面利率 将 根 据簿记 建 档 结果, 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确定 。 19 、 发 行 对 象 : 持 有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A 股证券账户 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购买者除外)。 2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 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1、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 22 、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23 、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专户银行: 开户名: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账号:141000200012016018149 24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 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25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 《 山西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7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 第 一 期 ) 信用评级报 告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 在 本 期 债 券 的 存 8 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 踪评级。 26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7 、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 、 承 销 方 式 : 本 期 债 券 由 主 承 销 商 中 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以 余 额 包 销 的 方 式承销。本期债 券发行最终认购不足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29 、质 押 式回购: 发 行人主体 信 用等级为AA+ ,本期 债券信用 等 级为AA+,本 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 规定执行。 30、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1 、 上 市 安 排 : 本 次 发 行 结 束 后 , 公 司 将 尽 快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提 出 关 于 本 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 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 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 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 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2 、 税 务 提 示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的 规 定 , 投 资 者 投 资 本 期 债 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3 、与 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7 年3 月13 日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评级报告、发行公告 2017 年3 月14 日 网下询价


9 (T-1 日) 确定票面利率 2017年3 月15 日 (T 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17 年3 月17 日 (T+2 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5: 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2017 年3 月20 日 (T+3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 : 上 述日期 为 交 易日。 如 遇 重大突 发 事 件影响 发 行 ,发行 人 和 主承销 商 将 及时公 告 , 修 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 合格投资者 利率询价 ( 一 ) 网 下投 资 者 本 次 网下利率询价对象为符合《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的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二 ) 利 率询 价 区 间 及票 面 利 率 确定 方 法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3.0%-5.0% , 品 种 二 的票面 利 率 询价区 间 为3.5%-5.5% 。 最 终 票 面利率 将 根 据簿记 建 档 结果, 由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述利率区间内确定 。 ( 三 ) 询 价时 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7 年3 月14 日 (T-1 日) ,参与询价的投资者 须在2017 年3 月14 日 (T-1 日)上午10:00-12:00 之 间 将 《 网 下 利 率 询 价 及 认 购 申 请 表》(见附件一) 、《 深圳证券交易所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 》(见附件二)及簿记建档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通过 传真 等 方式提交 至簿记管理人处,簿记管理人可根据询价情况适当调整询价时间。 ( 四 ) 询 价办 法


10 1 、 填 制 《网 下 利 率 询价 及 认 购 申请 表 》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 合格 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 ) 每一份 《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最多可填写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 率可不连续; (3 )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 (4 )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 )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万元 (含100万 元),并为 100 万元的 整数倍; (6 ) 每 一 询 价 利 率 对 应 的 累 计 申 购 金 额 , 是 指 当 最 终 确 定 的 票 面 利 率 不 低 于 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7 年3 月14 日 (T-1 日)上午10:00-12:00 , 将以下文件 以传真等方式提交至 簿记管理人处 : (1 )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有效印章的《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 )投资者签字或者加盖有效印章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 认购及交易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风险揭示书》(附件二);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或其他有效的法人 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有效印章); (4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1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提交至 簿记管理人处,即具 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传真:010-6584 7900 ; 咨询电话:010-5902 6620 。 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 《网下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进行修改的, 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 价及申购申请表》。 3 、 利 率 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7 年 3 月 15 日 ( 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上公告本期债券 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 、 网 下 发行 ( 一 ) 发 行对 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开 立 的A 股 证 券 账 户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 法 律 、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 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二 ) 发 行数 量 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同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5 亿元 (含 15 亿元人民币 ) 。 参与本期网下发行的每名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 购数量为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10,000 手的必须是1,000 手(100 万 元 ) 的 整 数 倍 , 主 承 销 商 另有规定的除外 。 ( 三 ) 发 行价 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 张 。


12 ( 四 ) 发 行时 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 个交易日,即2017 年3 月15日 (T 日)至2017 年3 月17日(T +2 日)。 ( 五 ) 申 购程 序 1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 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 、凡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账户。尚未 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7年3 月14日(T-1 日)前办理完毕开户手续。 3 、 未 参 与 簿 记 建 档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在 网 下 发 行 期 间 可 自 行 联 系 主 承 销 商 , 主 承 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认购数量,与其签订 《网下认购协议》。 (六)配售 网下配售按照利率(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 资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得到满足。 (1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 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 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业务规定。 (2 ) 本 次 配 售 过 程 中 , 申 购 利 率 在 最 终 发 行 利 率 以 下 ( 含 发 行 利 率 ) 的 合格 投资者的申购视为有效申购,簿记管理人将按照利率(价格)优先原则配售。在利 率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按比例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 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在参与网下询价的有效申购均 已配售情况下,簿记管理人可向未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的网下申购进行配 售。 (七)缴款


13 簿记管理人将于2017 年3 月15 日(T 日 ) 前 向 获 得 配 售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发 送 《 配 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内容包括该合格投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 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与缴款通知书 》或《网下认购 协议》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 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配售与缴款通知书》或《网 下认购协议》 的要求, 在2017年3 月17日(T+2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 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户。 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 “17山证01认购资金” 、 “17山证02 认购资金” 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华贸中心支行 账号:0200234529027300258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100023456 联系人: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 6650 传真:010- 6584 7900 ( 八 ) 违 约申 购 的 处 理 获配有效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2017 年3 月17日(T+2 日)15:00前按时 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 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 责任。 四 、 认 购 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 、 风 险 提示


14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 细 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 一 期)募集说明书》。 六 、 发 行 人和 主 承 销 商 ( 一 ) 发 行人 公司名称: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 地址: 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 侯巍 董事会秘书: 王怡里 联系人: 电话: 张立德 0351-8686933 传真: 0351-8686979 邮政编码: 030002 ( 二 ) 主 承销 商 、 簿 记管 理 人 名称: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 号写字楼22 层 联系人: 汤楠 联系电话: 010-5902 6650 传真: 010-6584 7900 (以下无正文)


15 (本页无正文,为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第 一 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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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本页无正文,为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 (第 一 期)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日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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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附件一


山西 证 券 股份有 限 公 司2017 年 面 向 合 格投 资 者 公开发 行 公 司债券 ( 第 一 期) 网 下 利 率询价 及 认 购申请 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 表 一 经 申 购 人 完 整 填 写 , 经 办 人 或 其 他 有 权 人 员 签 字 且 加 盖 有 效 印 章 后 通 过 传 真 等 方 式 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 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询价要约。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 (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托 管券商席位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17山证01” 利 率 询价及 认 购 信息( 利 率 区间为3.0%-5.0% ) 申购利率(% )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17山证02” 利 率 询价及 认 购 信息( 利 率 区间为3.5%-5.5% ) 申购利率(% )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并加盖有效印章后, 于2017 年3 月14日(T-1日) 上午10:00-12:00 之间连 同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副 本 ) 复 印 件 ( 加 盖 有 效 印 章 ) 或 其 他 有 效 的 法 人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复 印 件 (加 盖有 效 印 章 ) 、 经 办 人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和 《 风 险 揭 示 书 》 ( 投 资 者 签 章 ) 通 过 传真等 方 式 提 交 至 簿 记管理人 处,传真:010-65847900 ; 咨询电话:010-59026620 。


18 申 购 人 在此承 诺 :


1 、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 、 申购人的 申购资格、 本期申购行为及本期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其 他 适 用 于 自 身 的 相 关 法 定 或 合 同 约 定 要 求 , 已 就 此 取 得 所 有 必 要 的 内 外 部 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 、 本期最终 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 最大有效 的申购金额;


4 、 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 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 申购人同意 簿 记 管 理 人 按 照 网 下 利 率 询 价 表 的 申 购 金 额 最 终 确 定 其 具 体 配 售 金 额 , 并 接 受 簿 记 管 理 人 所 确 定 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 、 申购人理 解并接受, 如果其获得配售, 则有义务按照 《配售与缴款通知书》 或 《网下认 购 协 议 》 规 定 的 时 间 、 金 额 和 方 式 , 将 认 购 款 足 额 划 至 簿 记 管 理 人 通 知 的 划 款 账 户 。 如 果 申 购 人 违 反 此 义 务 , 主 承 销 商 有 权 处 置 该 违 约 申 购 人 订 单 项 下 的 全 部 债 券 , 同 时 , 本 申 购 人 同 意 就 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 约金, 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 、 申购人理 解并接受, 如果遇不可抗力、 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在经 向主管部门报告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申 购 人 在此 确认: 根 据 《 公 司 债 券 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四 条 及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投 资 者适当 性 管 理相关 事 项 的通知 》 第 六条之 规 定 ,本机 构 为 :请在 ( ) 中打“ √ ” 勾选: (


) 经有 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包括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 、 期 货 公 司 、 商 业 银 行 、 保 险 公 司 和 信 托 公 司 等 , 以 及 经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 以 下 简 称“基金业协会” )登记 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上述 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 金 及 基 金 子 公 司 产 品 、 期 货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产 品 、 银 行 理 财 产 品 、 保 险 产 品 、 信 托 产 品 以 及 经 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 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 净 资 产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一 千 万 元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 合 伙 企 业 ; ( 如 为 合 伙 企 业 拟 将 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 (


)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 名 下 金 融 资 产 不 低 于 人 民 币 三 百 万 元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 (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银 行 存 款 、 股 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


)经中 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 ★ 如 理 财产品 、 合 伙 企业 拟 将 主要资 产 投 向单一 债 券 , 根据 穿 透 原则 ( 《 公 司 债券发 行 与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 第 十 四 条 之 规 定 ) 核 查 最 终 投 资 者 是 否 为 符 合 基 金 业 协 会 标 准 所 规 定 的 合 格 投 资 者。是(


) 否(


) 经 办 人 或其他 有 权 人员 签字: (单位 盖章) 年














19 填 表 说 明 : (以 下 内 容不需 传 真 至 簿记 管 理 人 处) 1 、参与本期发行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 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2 、申购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 3 、最多可填写5 档申购利率及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 4 、 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得少于100 万元 (含100 万元) , 超过100万元的必 须 是100万元的 整数倍; 5 、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累计认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 投资 者的最大投资需求;每一 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6 、有关申购利率和认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 、 申购利率及累计认购金额填写示例 (声明: 本 示例数据为虚设, 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 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认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申购利率(% ) 累计认购金额(万元) 4.80 1,000 4.85 2,000 5.00 3,000 5.10 5,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5.10% 时,有效认购金额为5,000 万 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10% ,但高于或等于5.00% 时,有效认购金额3,000万 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5.00% ,但高于或等于4.85% 时,有效认购金额2,000万 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5% ,但高于或等于4.80% 时,有效认购金额1,000万 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80% ,该询价要约无效。 8 、 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 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有 效 印 章后 在本 发 行公 告要 求 的时 间内 连 同企 业法 人 营业 执照 ( 副本 )复 印 件 ( 加盖 有 效印 章) 或其 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加盖有效印章) 、 经 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 《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签章) 通过传真等方式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9 、 网下询价 传真号码:010-65847900 ;咨询电话:010-59026620 。


20 附件二


深圳 证 券 交易所 仅 限 合格投 资 者 参与认 购 及 交易的 公 开 发行公 司 债 券风险 揭 示 书 投 资 者 在参与 证 券 交易所 公 开 发行公 司 债 券的认 购 和 交易 前 , 应 当仔细 核 对 自身是 否 具 备 合 格 投资 者资 格 ,充 分了 解 公司 债券 的 特点 及风 险 ,审 慎评 估 自身 的经 济 状况 和财 务 能力 ,考 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 、 合 格投资 者 可 以参 与 深 圳 证券交 易 所 全部公 开 发 行公司 债 券 的认购 及 交 易,合 格 投 资 者买入信用评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债券,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二、 公众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购及交易的债券出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 修 订 ) 》 第2.3 条 所 列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的 , 公 众 投 资 者 将 不 能 继 续 买 入 该 类 债 券 , 合 格 投 资 者 继 续参与该类债券认购及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大: (一)债券信用评级下调,低于AAA 级; ( 二 ) 发行人 发 生 债务违 约 , 延迟支 付 本 息,或 者 其 他可能 对 债 券还本 付 息 产生重 大 影 响 的事件; (三)中国证监会及本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 他情形。 三 、 仅 限合格 投 资 者买入 的 债 券可能 存 在 较大的 信 用 风险、 流 动 性风险 、 市 场风险 等 各 类 风 险 。客 户在 参 与认 购及 交 易前 ,应 当 充分 了解 该 类债 券的 相 关风 险以 及 债券 发行 人 的相 关情 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四 、 仅 限合格 投 资 者参与 认 购 及交易 的 债 券存在 信 用 评级下 调 , 发行人 盈 利 能力恶 化 以 及 生 产 经营 发生 重 大变 化的 可 能性 ,该 类 债券 存在 无 法按 照募 集 说明 书的 约 定按 时足 额 还本 付息 的风险,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 五 、 客 户应当 特 别 关注债 券 发 行人发 布 的 债券投 资 者 适当性 安 排 调整公 告 , 及时从 指 定 信 息披露媒 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本 《 风 险揭示 书 》 的提示 事 项 仅为列 举 性 质,未 能 详 细列明 债 券 认购及 交 易 的所有 风 险 。 客 户 应 当确认 已 知 晓并理 解《 风 险揭 示 书 》的全 部 内 容 , 承 诺 其 具备合 格 投 资者资 格 ,愿 意承 担 投 资 仅限合 格 投 资者参 与 认 购及交 易 债 券的风 险 和 损失。 股东代码: 投资者签字或加盖有效印章: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