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双债:关于增加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招 商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关 于 招商 双债 增 强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LOF) 增加平安 银行 为 代 销机 构 的 公 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银 行” )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 , 平安银行自2017 年3月9日起代理招 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代码 : 161716) 的销售业务 。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 、 办 理 场所
平安 银行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 本基金的账户开户、 申购、 赎回、 定 投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 平安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 、 投 资 者可 通 过 以 下途 径 了 解 或咨 询 相 关 情况 1、平安 银行网站:bank.pingan.com 2、平安 银行客服电话:95511-3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三 、 风 险 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 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上述基 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