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 年 第 1 号)
基 金 管理 人 :融 通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基金 托 管人 : 中国 民 生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
日
期: 二 ○ 一 七 年三 月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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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融通易 支付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经 中国 证监 会2005 年 12 月
15 日 证监 基金 字[2005]195 号文 核准 募集 。 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于2006 年1 月19 日正式 生效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 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金 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 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资 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 按照 《基 金法 》 、 《运 作办 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书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投
资者购 买本 基金 并不 等于 将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 在银 行或存 款类 金融 机构, 本 基金管 理人 不
保证投 资本 基金 一定 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
除特别 说明 外 , 本 招募 说 明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 2017 年1 月 19 日 , 有关 财务 数据截 止
日为2016 年 12 月 31 日 (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2006 年 1 月 19 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设立日 期:2001 年5 月 22 日
法定代 表人 :高 峰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电话: (0755 )26947517
联系人 :赖 亮亮
目前公 司股 东及 出资 比例 为:新 时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60% 、 日兴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 )40%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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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 任董 事情 况
董事长 高峰 先生 , 金融 学 博士 , 现 任融 通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历任 大 鹏证券 投行
部高级 经理 、 业务 董事 , 平安证 券投 行部 副总 经理 , 北 京远 略投 资咨 询有 限 公司总 经理 , 深
圳新华 富时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2015 年7 月 起至今 ,任 公司 董事 长。
独立董 事杜 婕女 士 , 经 济 学博士 , 民进 会员 , 注 册会 计师 , 现 任吉 林大 学经 济 学院教 授。
历任电 力部 第一 工程 局一 处主管 会计 ,吉 林大 学教 师、讲 师、 教授 。2011 年1 月至 今, 任
公司独 立董 事。
独立董 事田 利辉 先生 ,金 融学博 士后 、执 业律 师, 现任南 开大 学金 融发 展研 究院教 授 。
历任密 歇根 大学 戴维 德森 研究所 博士 后研 究员 、 北 京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 副教 授、 南开 大学 金
融发展 研究 院教 授。2011 年 1 月 至今 ,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独立董 事施 天涛 先生 , 法 学博士 , 现任 清华 大学 法 学院教 授 、 法 学院 副院 长 、 博 士研 究
生导师 、中 国证 券法 学研 究会和 中国 保险 法学 研究 会副会 长。2012 年1 月 至 今,任 公司 独
立董事 。
董事马 金声 先生 , 高级 经 济师 , 现 任新 时代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名誉 董事 长 。 历任中 国人
民银行 办公 厅副 主任 、 主 任, 金银 管理 司司 长, 中 国农业 发展 银行 副行 长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党委 书记 兼副 董事长 ,华 林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党委 书记 。2007 年1 月至 今, 任
公 司董 事。
董事黄 庆华 先生 , 工科 学士 , 现 任上 海宜 利实 业有 限公 司总裁 助理 兼投 资管 理部 总经理 。
历任上 海宜 利实 业有 限公 司投资 管理 部经 理助 理、 新 时代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经 纪事业 部综 合
管理处 主管 。2015 年 2 月 至今, 任公 司董 事。
董事David Semaya (薛 迈 雅)先 生, 教育 学硕 士, 现任日 兴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执行 董
事长 , 三 井住 友信 托银 行 有限公 司顾 问 。 历 任日 本 美林副 总 , 纽 约美 林总 监 , 美 林投 资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运 营官 、 代 表董事 和副 总 、 代 表董 事 和主席 , 巴克 莱全 球投 资 者日本 信托 银行
有限公 司总 裁及 首席 执行 官, 巴克 莱全 球投 资者( 英国)首 席执 行官 , 巴 克莱 集 团、 财富 管理
(英国) 董事 及总 经理 。2015 年6 月至 今, 任公 司董 事。
董事Allen Yan ( 颜锡 廉 )先生 ,工 商管 理硕 士, 现任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常务 副
总经理 兼融 通国 际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 历 任 富达投 资公 司 (美 国波 士 顿) 分析 员 、 富
达投资 公司(日 本东 京)经理 、 日 兴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部长 。2015 年6 月 至今 , 任公 司 董 事 。
董事孟 朝霞 女士 , 经济 学 硕士 , 现 任融 通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 历任 新 华人寿 保险
股份有 限公 司企 业年 金管 理中心 总经 理 、 泰 康养 老 保险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富国 基金 管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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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2015 年2 月至 今, 任公 司董 事。
2、现 任监 事情 况
监事刘 宇先 生 , 金 融学 硕 士、 计算 机科 学硕 士, 现 任公司 监察 稽核 部总 经理 。 历 任国 信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投 资银 行部项 目助 理 、 安 永会 计 师事务 所高 级审 计员 、 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法 律监 察稽 核部 副总监 。2015 年8 月起 至 今 ,任 公司 监事 。
3、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董事长 高峰 先生 ,简 历同 上。
总经理 孟朝 霞女 士 , 经 济 学硕士 。 历任 新华 人寿 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企业 年金 管理中 心总
经理、 泰康 养老 保险 股份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富国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2014 年 9
月至今 ,任 公司 总经 理。
常务副 总经 理Allen Yan (颜锡 廉) 先生 ,工 商管 理硕士 。历 任富 达投 资公 司(美 国
波士顿 )分 析员 、富 达投 资公司(日 本东 京)经理 、 日兴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部 长。2011 年 3
月至今 ,任 公司 常务 副总 经理。
副总经 理 刘 晓玲 女士 ,金 融学学 士。 历任 博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零 售业 务部 渠道总 监 ,
富国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零 售业务 部负 责人 ,泰 康资 产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 公募 事业部 市场 总
监。2015 年 9 月起 至今 ,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
督察长 涂卫 东先 生 , 法 学硕 士 。 历任 国务 院法 制办 公室(原国 务院 法制 局)财 金司 公务员 ,
曾在中 国证 监会 法律 部和 基金监 管部 工作 , 曾 是中 国证监 会公 职律 师。2011 年 3 月 至今 ,
任公司 督察 长。
4、基 金经 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王涛先生, 南开大 学经济 学硕士,13 年证 券投资 从 业经历,具 有基金 从业资 格。历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 圳市 分行 外汇及 衍生 品交 易员 、 招 商银行 总行 金融 市场 部交 易员 、 东 莞证 券
固定收 益类 产品 投资 经理 。2014 年9 月 加入 融通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5 年 1 月6 日 起至
今任“ 融通 易支 付货 币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2015 年 1 月 6 日起 至 今任“ 融通 汇
财宝货币市场基金(由原 融通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 金经理,2015
年1 月21 日起 至今 任 “ 融 通通源 短融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 金经 理,2016 年 4 月1 日起
至今任 “融 通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7 月 21 日 起至 今任 “ 融通 通安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 金经理 ,2016 年 8 月 24 日 起至今 任 “ 融通 月月 添利 定期开 放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 “融 通通福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 金经 理,2016 年 11 月 2 日起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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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任 “融 通通 和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 11 月 10 日起 至 今任“ 融通 通
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1 日 起至 今任 “融 通通 宸 债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经 理,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 至今 任“ 融通通 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
理,2016 年 12 月 27 日 起 至今任 “融 通通 穗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
张一格 先生 , 中国 人民 银 行研究 生部 经济 学硕 士 、 南开大 学法 学学 士 , 美 国 特许金 融分
析师(CFA)。 10 年 证券 投 资从业 经历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格 ,现 任融 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固
定收益 部总 经理 。 历任 兴 业银行 资金 营运 中心 投资 经理 、 国 泰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国 泰民 安增
利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泰 上证5 年 期国 债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基
金、国 泰信 用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泰 民益 灵活 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国泰 浓
益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国 泰安 康养 老定 期支付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5 年6 月加 入融 通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2015 年 11 月 17 日 起至 今任 “融 通 易支付 货币 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2016 年3 月15 日起 至 今任 “ 融通 通盈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 2016 年4 月28 日起 至今 任 “ 融通 增 裕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经 理, 2016
年5 月13 日起 至今 任 “ 融 通增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 理,2016 年7 月 19 日起 至
今任 “ 融通 增丰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2016 年7 月28 日起 至今 任 “ 融通 通瑞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 经理, 2016 年8 月9 日起 至 今任 “ 融通 通优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基金经 理,2016 年8 月 24 日起至 今任 “融 通月 月添 利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2016 年8 月30 日起 至今任 “融 通通 景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基金经 理, 2016
年9 月22 日起 至今 任 “ 融 通通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融 通新 机遇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 金经理 ,2016 年11 月 2 日 起至今 任 “ 融通 通裕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
(2) 历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自2006 年1 月19 日起至2008 年 3 月 30 日, 由陶 武彬先 生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自2008 年3 月31 日起至2011 年 10 月 12 日 ,由 乔 羽夫先 生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自2011 年10 月 13 日起 至2011 年11 月 2 日 ,由 乔羽夫 先生 和蔡 奕奕 女士 共同担 任本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
自2011 年11 月 3 日起至2015 年 1 月 5 日, 由蔡 奕 奕女士 担任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自2015 年1 月6 日 起至2015 年3 月14 日, 由蔡 奕 奕女士 和王 涛先 生共 同担 任本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
自2015 年3 月15 日起至2015 年 11 月 16 日 ,由 王 涛先生 担任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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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 年11 月 17 日起 至 今,由 王涛 先生 和张 一格 先生共 同担 任本 基金 的基 金经理 。
5、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公司固 定收 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成 员 : 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孙海 忠先 生 , 固 定收 益部 总经理 、
基金经 理张 一格 先生 , 固 定收益 部副 总监 、 基金 经 理王超 先生 , 基金 交易 部 总经理 谭奕 舟先
生,风 险管 理部 总经 理马 洪元先 生。
6、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 亲属关 系。
(三) 基金 管理 人的 职责
1、依 法募 集基 金, 办理 基 金备案 手续 ;
2、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依照 诚 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3、对所管 理的不同 基金财 产分别设 账、进行 基金会 计核算, 编制财务 会计报 告及基 金
报告;
4、充分考 虑本基金 的特点 ,并配备 具有专业 资格的 人员进行 基金投资 分析、 决策, 以
专业化 的经 营方 式管 理和 运作基 金财 产;
5、设置相 应的部门 并配备 足够的专 业人员办 理基金 份额的认 购、申购 、赎回 或委托 其
他机构 代理 该项 业务 ;
6、设置相 应的部门 并配备 足够的专 业人员和 相应的 技术设施 进行基金 的注册 与过户 登
记工作 或委 托其 它机 构代 理该项 业务 ;
7、建立健 全内部风 险控制 、监察稽 核、财务 管理及 人事管理 等制度, 保证所 管理的 基
金财产 和管 理人 的财 产相 互独立 , 对 所管 理的 不同 基 金分别 管理 、 分 别记 账, 进 行证券 投资 ;
8、除依据 《基金法 》等相 关法律法 规、基金 合同及 其他有关 规定外, 不得利 用基金 财
产为自 己及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以外 的任 何第 三方 谋取 利益;
9、除 依据 法律 法规 和基 金 合同的 规定 外, 不得 委托 第三人 管理 、运 作基 金财 产;
10、依 法接 受基 金托 管人 的监督 ;
11、 采取 适当 合理 的措 施 使计算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认 购、 申购 、 赎 回和 注销 价 格的方 法符
合基金 合同 等法 律文 件的 规定;
12、 按 有 关 规定 计算 并公 告 基金资 产净 值 及A 类 基金 份额 和 B 类 基金 份额 的每 万份基 金
净收益 和基 金7 日年 化收 益率、E 类 基金 份额 的每 百份基 金净 收益 和7 日年 化收益 率;
13、 严格 按照 《基 金法 》 等 相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 履行 信 息披露 及
报告义 务;
14、 按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 合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受理 申购和 赎回 申请 , 及时 、 足额支 付赎
回款项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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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确 定基金 收益 方案 ,及 时向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收益 ;
16、 保守 基金 的商 业秘 密 , 不 泄露 基金 投资 计划 、 投资意 向等 ; 除法 律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 外, 在基 金信 息公 开披 露 前应予 保密 , 不向 他人 泄 露。 但因 遵守 和
服从司 法机 构 、 中 国证 监 会或其 它监 管机 构的 判决 、 裁 决、 决定 、 命 令而 作出 的披露 或为 了
基金审 计目 的而 作出 的披 露不应 视为 基金 管理 人违 反基金 合同 约定 的保 密义 务;
17、 依据 法律 法规 、 基金 合 同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召 集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 基金托 管
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 召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8、 按规 定保 存基 金财 产 管理业 务活 动的 记录、 账 册、 报表 和其 他相 关资 料 15 年以 上 ;
19、组 织并 参加 基金 清算 小组, 参与 基金 财产 的保 管、清 理、 估价 、变 现和 分配;
20、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 破产 或者 由接 管人 接 管其资 产时 , 及时 报告 中 国证监 会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
21、 基金 托管 人违 反基 金 合同造 成基 金财 产损 失时 , 基 金管 理人 应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利
益向基 金托 管人 追偿 ;
22、 因违 反基 金合 同导 致 基金财 产的 损失 或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合 法权 益 , 应承担 赔偿
责任, 其赔 偿责 任不 因其 退任而 免除 ;
23、 确保 需要 向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提供 的各 项文 件或 资料在 规定 时间 内发 出 ; 保证投 资者
能够按 照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时间和 方式 , 查阅 到与 基 金有关 的公 开资 料 , 并 得 到有关 资料 的复
印件;
24、负 责为 基金 聘请 注册 会计师 和律 师;
25、 以基 金管 理人 名义 , 代 表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行 使诉讼 权利 或者 实施 其他 法律 行 为 ;
26、基 金合 同不 能生 效时 按规定 退还 所募 集资 金本 息,并 承担 发行 费用 ;
27、 公平 对待 所管 理的 不 同基金 , 防止 在不 同基 金 间进行 有损 本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及 进行 不公 平的 资源 分配;
28、不 从事 任何 有损 本基 金其他 当事 人合 法权 益的 活动;
29、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 或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 其它 义务。
(四) 基金 管理 人关 于遵 守法律 法规 的承 诺
1、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不从 事 违反《 证券 法》 的行 为, 并承诺 建立 健全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
采取有 效措 施, 防止 违反 《证券 法》 行为 的发 生;
2、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不从 事 以下违 反《 基金 法》 的行 为,并 承诺 建立 健全 的内 部风险 控
制制度 ,采 取有 效措 施, 防止下 列行 为的 发生 :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有 财 产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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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公 平地 对待 管理 的 不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牟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禁 止的 其他 行为 。
3、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加强 人 员管理 , 强化 职业 操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 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合法 权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拒绝 、干 扰、 阻挠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 泄露 在任 职期 间知 悉 的有关 证券 、基 金的 商业 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8) 除按 本公 司制 度进 行 基金运 作投 资外 ,直 接或 间接进 行其 他股 票投 资;
(9) 协助 、接 受委 托或 以 其他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织 或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10 ) 违 反证 券交 易场 所 业务规 则 , 利 用对 敲、 对 仓等手 段操 纵市 场价 格 , 扰乱市 场秩
序;
(11) 贬损 同行 ,以 提高 自己;
(12)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3) 以不 正当 手段 谋求 业务发 展;
(14)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5) 其他 法律 、行 政法 规禁止 的行 为。
(五) 基金 管理 人关 于禁 止性行 为的 承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本基 金禁 止从 事下列 行为 :
1、承 销证 券;
2、违 反规 定向 他人 提供 贷 款或者 提供 担保 ;
3、从 事承 担无 限责 任的 投 资;
4、买 卖其 他基 金份 额, 但 是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5、向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托 管人出 资;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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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从 事内 幕交 易、 操纵 证 券交易 价格 及其 他不 正当 的证券 交易 活动 ;
7、依照法 律、行政 法规有 关规定, 由中国证 监会、 中国人民 银行规定 禁止的 其他投 资
或活动 。
(六) 基金 经理 承诺
1、依 照有 关法 律、 法规 和 基金合 同的 规定 ,本 着谨 慎的原 则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谋取 最
大利益 ;
2、不 利用 职务 之便 为自 己 、受雇 人或 任何 第三 者谋 取利益 ;
3、不 泄露 在任 职期 间知 悉 的有关 证券 、基 金的 商业 秘密, 尚未 依法 公开 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4、不 以 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机 构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七)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1、内 部控 制制 度概 述
为了保 证公 司规 范运 作 , 有效地 防范 和化 解管 理风 险、 经营 风险 以及 操作 风 险, 确保 基
金财务 和公 司财 务以 及其 他信息 真实 、 准确 、 完 整 , 从而最 大程 度地 保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
利益, 本基 金管 理人 建立 了科学 合理 、控 制严 密、 运行高 效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内部控 制制 度是 指公 司为 实现内 部控 制目 标而 建立 的一系 列组 织机 制 、 管 理 方法 、 操 作
程序与 控制 措施 的总 称 。 内部控 制制 度由 内部 控制 大纲 、 基 本管 理制 度、 部 门业务 规章 等组
成。
公司内 部控 制大 纲是 对公 司章程 规 定 的内 控原 则的 细化和 展开 , 是 对各 项基 本 管理制 度
的总揽 和指 导, 内部 控制 大纲明 确了 内控 目标 、内 控原则 、控 制环 境、 内控 措施等 内容 。
基本管 理制 度包 括内 部会 计控制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 度、投 资管 理制 度、 监察 稽核制 度 、
基金会 计制 度 、 信 息披 露 制度 、 信 息技 术管 理制 度 、 资 料档 案管 理制 度、 业 绩评估 考核 制度
和紧急 应变 制度 等。
部门业 务规 章是 在基 本管 理制度 的基 础上 , 对 各部 门 的主要 职责 、 岗 位设 置、 岗 位责任 、
操作守 则等 的具 体说 明。
2、内 部控 制原 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部 控制 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 或机 构和 各 级人员 , 并
涵盖到 决策 、执 行、 监督 、反馈 等各 个运 作环 节。
有效性 原则 。 通过 科学 的 内控手 段和 方法 , 建立 合 理的内 控程 序 , 维 护内 控 制度的 有效
执行。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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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 原则 。 公司 各机 构 、 部 门和 岗位 在职 能上 应 当保持 相对 独立 , 公司 基 金资产 、 自
有资产 、其 他资 产的 运作 应当分 离。
相互制 约原 则 。 公 司内 部 部门和 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明 、 相互 制衡 , 并 通 过切实 可行
的措施 来实 行。
成本效 益原 则 。 公 司应 充 分发挥 各机 构 、 各 部门 及 各级员 工的 工作 积极 性 , 运用科 学化
的方法 尽量 降低 经营 运作 成本 , 提 高经 济效 益, 以合 理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 佳的 内部控 制 效 果 。
3、主 要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会计 控制 制度
公司依 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会计 法》 、 《 金融 企业 会 计制度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企 业财 务通 则》 等国家 有关 法律 、 法规 制 订了基 金会 计制 度 、 公 司 财务会 计制 度、
会计工 作操 作流 程和 会计 岗位职 责, 并针 对各 个风 险控制 点建 立严 密的 会计 系统控 制。
内部会 计控 制制 度包 括凭 证制度 、 复核 制度 、 账 务 处理程 序 、 基 金估 值制 度 和程序 、 基
金财务 清算 制度 和程 序 、 成本控 制制 度 、 财 务收 支 审批制 度和 费用 报销 管理 办法 、 财 产登 记
保管和 实物 资产 盘点 制度 、会计 档案 保管 和财 务交 接制度 等。
(2) 风险 管理 控制 制度
风险控 制制 度由 风险 控制 委员会 组织 各部 门制 定, 风 险控制 制度 由风 险控 制的 目标和 原
则、 风险 控制 的机 构设 置 、 风 险控 制的 程序 、 风险 类型的 界定 、 风险 控制 的 主要措 施 、 风 险
控制的 具体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度 的监 督与 评价 等部 分组成 。
风险控 制的 具体 制度 主要 包括投 资风 险管 理制 度 、 交易风 险管 理制 度 、 财 务 风险控 制制
度以及 岗位 分离 制度 、 防 火墙制 度 、 岗 位职 责 、 反 馈制度 、 保密 制度 、 员工 行为准 则等 程序
性风险 管理 制度 。
(3) 监察 稽核 制度
公司设 立督 察长 , 负责 监 察稽核 工作 , 督察 长由 总 经理提 名 , 经 董事 会 聘 任 , 报 中国 证
监会核 准。
除应当 回避 的情 况外 , 督 察长可 以列 席公 司任 何会 议, 调阅 公司 相关 档案 , 就内部 控制
制度的 执行 情况 独立 地履 行检查 、 评价 、 报 告、 建议 职能 。 督 察长 应当 定期 和 不定期 向董 事
会报告 公司 内部 控制 执行 情况, 董事 会应 当对 督察 长的报 告进 行审 议。
公司设 立监 察稽 核部 门 , 具 体执行 监察 稽核 工作 。 公司 配备了 充足 合格 的监 察稽 核人员 ,
明确规 定了 监察 稽核 部门 及内部 各岗 位的 职责 和工 作流程 。
监察稽 核制 度包 括内 部监 察稽核 管理 办法 、 内部 监 察稽核 工作 准则 等 。 通 过 这些制 度的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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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 检 查公 司各 业务 部 门和人 员遵 守有 关法 律 、 法规和 规章 的有 关情 况 ; 检查公 司各 业务
部门和 人员 执行 公司 内部 控制制 度、 各项 管理 制度 和业务 规章 的情 况。
4、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控 制制度 的声 明
(1) 基金 管理 人 承 诺以 上 关于内 部控 制的 披露 真实 、准确 ;
(2) 基金 管理 人 承 诺根 据 市场变 化和 基金 管理 人 发 展不断 完善 内部 合规 控制 。
三、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1、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中 国民生 银行 ” )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崎
成立时 间:1996 年2 月7 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 [2004 ]101 号
组织形 式: 其他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市 )
注册资 本:28,365,585,227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 :罗 菲菲
中国民 生银 行 于1996 年1 月 12 日在 北京 正式 成立, 是我国 首家 主要 由非 公有 制企业 入
股的全 国性 股份 制商 业银 行, 同时 又是 严格 按照 《 公司法 》 和 《商 业银 行法 》 建 立的 规范 的
股份制 金融 企业 。 多种 经 济成份 在中 国金 融业 的涉 足和实 现规 范的 现代 企业 制度 , 使 中国 民
生银行 有别 于国 有银 行和 其他商 业银 行 , 而 为国 内 外经济 界 、 金 融界 所关 注 。 中 国民 生银 行
成立二 十年 来 , 业 务不 断 拓展 , 规 模不 断扩 大, 效 益逐年 递增 , 并保 持了 快 速健康 的发 展势
头。
2000 年12 月19 日, 中 国民 生银 行A 股股 票 (600016 ) 在上海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上 市。 2003
年3 月18 日, 中国 民生 银 行 40 亿 可转 换公 司债 券在 上交所 正式 挂牌 交易 。2004 年 11 月 8
日,中 国民 生银 行通 过银 行间债 券市 场成 功发 行了 58 亿元 人民 币次 级债 券, 成为中 国第 一
家在全 国银 行间 债券 市场 成功私 募发 行次 级债 券的 商业银 行。2005 年 10 月 26 日 ,民 生 银
行成功 完成 股权 分置 改革 , 成 为国 内首 家完 成股 权 分置改 革的 商业 银行 , 为 中国资 本市 场股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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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分置 改革 提供 了成 功范 例。 2009 年 11 月 26 日 ,中国 民生 银行 在香 港交 易所挂 牌 上 市 。
中国民 生银 行自 上市 以来 , 按 照 “ 团结 奋进 , 开 拓 创新 , 培 育人 才; 严格 管 理, 规范 行
为, 敬业 守法 ; 讲 究质 量 , 提 高 效 益, 健康 发展 ” 的经营 发展 方针 , 在改 革 发展与 管理 等方
面进行 了有 益探 索, 先后 推出了 “大 集中” 科技 平 台、 “两 率” 考 核机 制、 “ 三卡” 工程、 独
立评审 制度 、 八大 基础 管 理系统 、 集中 处理 商业 模 式及事 业部 改革 等制 度创 新, 实现 了低 风
险、快 增长 、高 效益 的战 略目标 ,树 立了 充满 生机 与活力 的崭 新的 商业 银行 形象。
2009 年6 月 ,民 生银 行在 “2009 年 中国 本土 银行 网站竞 争力 评测 活动 ”中 获 2009 年
中国本 土银 行网 站“ 最佳 服务质 量奖 ” 。
2009 年9 月 , 在 大连 召开 的 第二届 中国 中小 企业 融资 论坛上 , 中 国民 生银 行被 评 为 “2009
中国中小 企业金 融 服务十 佳机构” 。 在“第 十届中国 优秀财经 证券网站 评选” 中,民生 银 行
荣膺“ 最佳 安全 性能 奖” 和“2009 年度 最佳 银行 网 站”两 项大 奖。
2009 年 11 月 21 日 , 在 第 四届 “21 世纪 亚洲 金融 年 会” 上 , 民 生银 行被 评为 “2009 年
?亚洲 最佳 风险 管理 银行” 。
2009 年 12 月9 日, 在由 《 理财周 报》 主办 的 “2009 年第二 届最 受尊 敬银 行评 选暨 2009
年第三届 中国最佳 银行理 财产品评 选”中, 民生银 行获得了 “2009 年中 国最 受尊敬银 行” 、
“最佳 服务 私人 银行 ” 、 “2009 年 最佳 零售 银行 ”多 个奖项 。
2010 年 2 月 3 日, 在 “ 卓 越 2009 年 度金 融理 财排 行 榜” 评 选活 动中, 中国 民 生银行 一
流的电 子银 行产 品和 服务 获得了 专业 评测 公司 、网 友和专 家的 一致 好评 ,荣 获卓越 2009 年
度金融 理财 排行 榜“ 十佳 电子银 行” 奖。
2010 年 10 月, 在经 济观 察 报主办 的 “2009 年 度中 国 最佳银 行评 选 ” 中 , 民 生 银行获 得
评委会奖 ——“中 国银行 业十年改 革创新奖 ” 。这一 奖项是评 委会为表 彰在公 司治理、 激 励
机制 、 风 险管 理、 产品 创 新、 管理 架构 、 商 业模 式 六个方 面创 新表 现卓 著的 银行而 特别 设立
的。
2011 年 12 月, 在由 中国 金 融认证 中心 (CFCA ) 联合 近40 家成 员行 共同 举办 的 2011 中
国电子银 行 年会上 ,民生 银行荣获“2011 年中国 网 上银行最佳 网银安 全奖” 。 这是继 2009
年、2010 年荣 获“中国 网 上银行最 佳网银安 全奖” 后,民生 银行第三 次获此 殊荣,是 第三
方权威 安全 认证 机构 对民 生银行 网上 银行 安全 性的 高度肯 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 ,在 国 际经济 高峰 论坛 上, 民生 银 行贸易 金融 业务 以其 2011-2012 年
度的出色 业绩和产 品创新 最终荣获 “2012 年中国 卓 越贸易金 融银行” 奖项。 这也是民 生银
行继2010 年荣 获英 国 《 金 融时报 》 “ 中国 银行 业成 就 奖 —最 佳贸 易金 融银 行奖 ” 之 后第 三次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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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此殊 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 民生 银 行在 《The Asset 》杂 志 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 家 奖项评
选中获 得“ 中国 最佳 银行- 新秀奖 ” 。
2013 年度, 民 生 银 行 荣 获中 国 投 资 协 会 股 权 和 创 业 投 资 专 业 委 员 会 年 度 中 国 优 秀 股 权
和创业 投资 中介 机构 “ 最 佳资金 托管 银行 ” 及由21 世纪传 媒颁 发 的2013 年PE/VC 最佳 金融
服务托 管银 行奖 。
2013 年荣 获中 国内 部审 计 协会民 营企 业内 部审 计优 秀企业 。
在第八 届 “21 世 纪亚 洲金 融年会 ” 上, 民生 银行 荣 获 “2013 ?亚 洲最 佳投 资金 融服务 银
行”大 奖。
在“2013 第 五届 卓越 竞争 力金融 机构 评选 ”中 ,民 生银行 荣获 “2013 卓 越竞 争 力品 牌
建设银 行” 奖。
在中国社科 院发布 的《中 国企业社会 责任蓝 皮书(2013 ) 》中, 民生银 行荣获 “中国企
业上市 公司 社会 责任 指数 第一名 ” 、 “中 国民 营企 业 社会责 任指 数第 一名 ” 、 “ 中国银 行业 社会
责任指 数第 一名 ” 。
在2013 年 第十 届中 国最 佳 企业公 民评 选中 , 民生 银 行荣获 “2013 年度 中国 最 佳企业 公
民大奖 ” 。
2013 年还 获得 年度 品牌 金 博奖“ 品牌 贡献 奖” 。
2014 年获 评中 国银 行业 协 会“最 佳民 生金 融奖 ” 、 “ 年度公 益慈 善优 秀项 目奖 ” 。
2014 年荣 获 《 亚洲 企业 管 治》 “ 第四 届最 佳投 资者 关 系公司 ” 大奖 和 “2014 亚 洲企业 管
治典范 奖” 。
2014 年被 英国 《金 融时 报 》 、 《博 鳌观 察》 联合 授予 “亚洲 贸易 金融 创新 服务 ”称号 。
2014 年 还荣 获《 亚洲 银行 家》 “ 中国 最佳 中小 企业 贸 易金融 银行 奖” ,获 得《21 世纪经
济报道 》颁 发的 “最 佳资 产管理 私人 银行 ”奖 ,获 评《经 济观 察》 报“ 年度 卓越私 人银 行 ”
等。
2015 年度, 民生 银行 在 《金 融理财 》 举 办的 2015 年度 金融理 财金 貔貅 奖评 选中 荣获 “ 金
牌创新 力托 管银 行奖 ” 。
2015 年度 , 民 生银 行荣 获 《EUROMONEY 》2015 年度 “ 中国最 佳实 物黄 金投 资银 行” 称号 。
2015 年 度,民生 银行连 续 第四次获评 《企业 社会责 任蓝皮书(2015) 》 “中国 银行业社
会责任 发展 指数 第一 名” 。
2015 年度 ,民 生银 行在 《 经济观 察报 》主 办 的 2014-2015 年 度中 国卓 越金 融 奖评选 中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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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 年度 卓越 创新 战略 创新银 行” 和“ 年度 卓越 直销银 行” 两项 大奖 。
2、主 要人 员情 况
杨春萍 : 女, 北京 大学 本科 、 硕 士。 资产 托管 部副 总经 理。 曾就 职于 中国 投资 银 行总行 ,
意大利 联合 信贷 银行 北京 代表处 , 中国 民生 银行 金 融市场 部和 资产 托管 部 。 历任中 国投 资银
行总行 业务 经理 , 意大 利 联合信 贷银 行北 京代 表处 代表 , 中 国民 生银 行金 融 市场部 处 长 、 资
产托管 部总 经理 助理 、 副 总经理 等职 务 。 具 有近 三 十年的 金融 从业 经历 , 丰 富的外 资银 行工
作经验 ,具 有广 阔的 视野 和前瞻 性的 战略 眼光 。
3、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于 2004 年 7 月 9 日获 得 基金托 管资 格, 成为 《中 华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颁布 后首家 获批 从事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银行 。 为了 更好 地发 挥后发 优势 ,
大力发 展托 管业 务, 中国 民 生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产 托管部 从成 立伊 始就 本着 充分保 护基 金
持有人 的利 益 、 为 客户 提 供高品 质托 管服 务的 原则 , 高 起点 地建 立系 统、 完 善制度 、 组织 人
员。 资产 托管 部目 前共 有 员工 68 人 , 平 均年 龄 36 岁,100% 员工 拥有 大学 本 科以上 学历 ,80%
以上员 工具 有硕 士以 上文 凭。基 金业 务人 员100% 都 具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中国民 生银 行坚 持以 客户 需求为 导向 , 秉 承“ 诚信 、严谨 、高 效、 务实 ”的 经营理 念 ,
依托丰 富的 资产 托管 经验 、 专 业的 托管 业务 服务 和 先进的 托管 业务 平台 , 为 境内外 客户 提供
安全、 准确 、及 时、 高效 的专业 托管 服务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 民 生银行 已托 管
147 只 证券 投资 基金 , 托管 的证券 投资 基金 总净 值达 到 2946.99 亿元 。 中国 民 生银行 于 2007
年推出 “ 托付 民生 · 安 享 财富 ” 托 管业 务品 牌, 塑 造产品 创新 、 服务 专业 、 效益优 异 、 流 程
先进 、 践 行社 会责 任的 托 管行形 象 , 赢 得了 业界 的 高度认 可和 客户 的广 泛好 评, 深化 了与 客
户的战 略合 作。 自 2010 年 至今, 中国 民生 银行 荣获 《金融 理财 》杂 志颁 发的 “最具 潜力 托
管银行” 、 “ 最佳创 新托管 银行”和 “金牌创 新力托 管银行” 奖,荣获 《21 世 纪经济报 道》
颁发的 “最 佳金 融服 务托 管银行 ”奖 。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份额 销售 机构
1、场 外基 金份 额(A 类/B 类基金 份额 )销 售机 构
(1) 直销 机构
基金管 理人 通过 在深 圳、 北 京和上 海设 立的 销售 服务 小组以 及网 上直 销为 投资 者办理 开
放式基 金开 户、 认购 、申 购、赎 回、 基金 转换 等业 务:
1)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机构 理财 部机 构销 售及 服务深 圳小 组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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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联系人 : 陈 思辰
电话: (0755 )26948034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400-883-8088 ( 免长 途通 话费 用 ) 、 (0755 )26948088
2)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机构 理财 部机 构销 售及 服务北 京小 组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1241-1243 单元
邮政编 码:100140
联系人 : 魏 艳薇
电话: (010 )66190989
3)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机构 理财 部机 构销 售及 服务上 海小 组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世 纪大 道 8 号 国金 中心 汇丰 银行 大楼 6 楼601 -602
邮政编 码:200120
联系人 :刘 佳佳
联系电 话: (021 )38424889
4)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网上 直销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联系人 :殷洁
联系电 话: (0755 )26947856
网址:www.rtfund.com
(2) 代销 机构
1)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崎
联系人 :李 群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8
电话: (010 )58351666
传真: (010 )83914283
2)中 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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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联系人 :刘 秀宇
客服热 线:95588
3)中 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联系人 :王 琳
电话:95533
4)中 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慕冰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5)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708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建红
联系人 :邓 炯鹏
客服电 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北 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17 号首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 冰竹
联系人 :王 曦
电话: (010 )66223584
传真: (010 )6622604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6
7)中 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复兴门 外大 街 6 号 光大 大 厦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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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95595
8)深 圳平 安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南 中 路 1099 号平 安银 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谢 永林
联系人 :张 莉
电话: (0755 )25859591
9)华 夏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华夏 银行大 厦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樊 大志
联系人 :邓 轼坡
电话:95577
10)渤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东区 海河东 路 2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伏安
联系人 :王 宏
电话:022-58316666
客服电 话:95541
网址:www.cbhb.com.cn
11)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12)上 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一飞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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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汤 征程
电话: (021 )68475888
13)恒 丰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烟 台市 芝罘区 南大 街 248 号
法人代 表: 蔡国 华
联系人 :甘 学芳
电话:0535-2118050
客服热 线:400-813-8888
14)天 相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新街口 外大 街 28 号C 座5 层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联系人 :林 爽
电话: (010 )66045577
15)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 资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555 号 裕景 国 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吕 慧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8678-8101
16)上 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蒋 章
电话:(021)58870011
17)蚂 蚁( 杭州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住 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文 一西 路1218 号 1 栋202 室
办 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西 湖区 万塘 路 18 号 黄 龙时代 广 场 B 座6F
法 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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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人 :韩 爱彬
客 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 网址 :www.fund123.cn
18)深 圳众 禄金 融控 股股 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25 层I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25 层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 :童 彩平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19)上 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613 号6 幢 551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 号楼 C 座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人 :高 莉莉 、刘 若云
电话:(021)54509998
20) 诺 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金 山区 廊下镇 漕廊 公 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贾 雅楠
电话: (021 )38509630
21)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李 延鹏
电话:0755-82721122-8625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22)中 期时 代基 金销 售(北京)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光 华 路16 号 1 幢11 层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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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 表: 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 :朱 剑林
23)北 京展 恒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6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王 婉秋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 话:400-888-6661
24)深 圳腾 元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2028 号 皇岗 商务 中 心主 楼 4F (07 )单 元
法定代 表人 :卓 紘畾
联系人 :王 娓萍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 话:4006-877-899
25)北 京增 财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礼士 路 66 号 建威 大厦1208 室
法人代 表: 罗细 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 :孙 晋峰
26)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胡 璇
电话:0571-88911818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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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27)一 路财 富(北京) 信息 科 技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C 座70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C 座702 室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传真:010-88312885
联系人 :苏 昊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28)嘉 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仅代 销前 端)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 号 B 座 46 楼06-10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 号 B 座 46 楼06-10 单 元、 北京 市朝 阳区建 国路
91 号 金地 中心A 座6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 学军
联系人 :景 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21-8850
29)北 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 理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魏 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8-5095
30)上 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公司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989 号 中达 大 厦2 楼
联系电 话: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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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热 线:4000676266
公司网 站:www.leadfund.com.cn
31)厦 门市 鑫鼎 盛控 股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厦门 市思 明区 鹭江 道 2 号 第一 广 场 1501-1504
法定代 表人 :陈 洪生
联系人 :李 智磊
联系电 话:0592-3122679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热 线:0592-3122716
公司网 站:www.xds.com.cn
32)上 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 区 中山南 路100 号 金外 滩国 际广 场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 :陈 云卉
客服热 线:400-820-2819
公司网 站:www.fund.bundtrade.com
33)宁 波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宁波 市鄞 州区 宁南南 路 700 号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陆 华裕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4
联系人 :邱 艇
电话:0574-87050397
34)深 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询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 园 4 栋10 层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外大 街 28 号 富卓 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杨懿
联系人 :文 雯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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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363101
35)深 圳富 济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高新南 七 道 12 号惠 恒集 团 二期 418 室
法定代 表人 : 齐小 贺
电话: 0755-83999907
联系人 :马 力佳
36)上 海陆 金所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 仅代 销前 端)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333 号14 楼
法定代 表人: 郭坚
联系人: 宁 博宇
电
话: 021-20665952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19031
公司网 站:www.lufunds.com
37)珠 海盈 米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仅 代销 前端 )
注册地 址: 珠海 市横 琴新 区宝华 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海 珠区 琶洲大 道 东 1 号 保利 国际 广场南 塔 12 楼B1201-1203
法定代 表人 :肖 雯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 :黄 敏嫦
电话:020-89629099
客服热 线:020-89629066
38)包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仅 代销 前端 )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包 头市 青山区 钢铁 大 街6 号
办公地 址: 内 蒙古 包头 市 青山区 钢铁 大 街 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镇西
联系人: 张 建鑫
电
话: 010-64816038
客户服 务电 话:95352
网址:www.bsb.com.cn ;
39)苏 州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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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址: 江苏 省苏 州市 工业园 区钟 园 路728 号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苏 州市 工业园 区钟 园 路72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兰凤
传真:0512-69868370
联系人 :葛 晓亮
电话:0512-69868519
客服热 线:96067
网址:www.suzhoubank.com 。
40)奕 丰金 融服 务( 深圳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前海 深 港合作 区前 湾一 路 1 号A 栋201 室 (入 住深 圳市 前 海商务 秘 书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海德三 路海 岸大 厦东 座 1115 室,1116 室及 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TAN YIK KUAN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联系人 :叶 健
客服热 线:400-684-0500
公司网 站: www.ifastps.com.cn
41)中 国邮 政储 蓄银 行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宣武门 西大 街 13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国华
客服热 线:95580
公司网 站:www.psbc.com
(42) 北京 汇成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中关 村 e 世界 A 座 1108 室
法人代 表人 :王 伟刚
联系人 :丁 向坤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19-9059 ;
网址:www.fundzone.cn
43)天 津国 美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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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址: 天津 经济 技术 开发区 第一 大 街79 号 MSDC1-28 层280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霄云 路 26 号鹏 润大 厦 B 座9 层
法定代 表人 :丁 东华
电话:010-59287984
传真:010-59287825
联系人 :郭 宝亮
客服热 线:400-111-0889
网址:www.gomefund.com
44)上 海万 得投 资顾 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福山 路 33 号11 楼B 座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浦东 新 区福山 路 33 号8 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廷富
电话:021-5132 7185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 :姜 吉灵
客服热 线:400-821-0203
45)上 海中 正达 广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大 道 2815 号 302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腾大 道 2815 号 302 室
法定代 表人 :黄 欣
电话:021-33768132
传真:021-33768132-802
联系人 :戴 珉微
客服热 线:400-6767-523
公司网 站:www.zzwealth.cn
46)大 泰金 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222 号 南京 奥体 中心现 代五 项 馆21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袁 顾明
联系人 :何 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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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大 泰金 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南京 市建 邺区 江东中 路 222 号 南京 奥体 中心现 代五 项 馆21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袁 顾明
联系人 :何 庭宇
电话:021-20324153
48)中 国国 际期 货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光 华 路14 号 1 幢1 层、2 层、9 层、11 层、12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麦子店 西 路 3 号 新恒 基国 际大 厦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兵
联系人 :赵 森
电话:010-59539864
传真:010-59539806
客户服 务电 话:95162
49)国 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杨 德红
联系人 : 朱 雅崴
传真: (021 )38676767
客服电 话:4008888666
50)中 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 许 梦园
电话: (010 )85130236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51)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红 岭中 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16 —26 层
法定代 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 )82130833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26
客服电 话:95536
52)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 黄 婵君
电话: (0755 )82960167
客服电 话:95565
53)金 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海口 市南 宝 路36 号 证券 大厦4 楼
法定代 表人 :陆 涛
联系人 :张 霞
电话: (0755 )21516897
客服电 话:4008888228
54)东 吴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市工 业园 区星阳 街 5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力
联系人 : 方 晓丹
电话: (0512 )65581136
客服电 话:4008601555
55)广 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天河北 路 183 号 大都 会广 场 43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电话: (020 )87555888 转833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5
56)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2-6 层
法定代 表人 : 陈有 安
联系人 :邓颜
电话: (010 )66568292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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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 话:4008-888-8888
57)长 城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刘 阳
电话: (0755 )83516289
客服电 话:4006666888
58)东 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电话: (021 )50367888
客服热 线:95503
59)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 (021 )23219275
客服电 话:4008888001
60)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徐 汇区 长乐 路989 号世 纪商 贸广 场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梅
电话: (021 )33388229
联系人 : 李 玉婷
客服热 线: 95523 或4008895523
61)申 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许 建平
联系人 :王君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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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91-7885083
62)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 夏 中苏
电话: (021 )38281963
客服电 话:95562
63)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丁 梅
电话: (021 )22169130
客服电 话:95525
64)平 安证 券股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 : 周 一涵
电话: (021 )38637436
客服电 话:95511 转8
65)华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工
联系人 :范超
电话: (0551 )65161821
客服电 话:96518
66)国 都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 )84183389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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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 话:400818811
67)华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联系人 :庞 晓芸
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7
68)东 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杨 树财
联系人 :安 岩岩
电话: (0431 )85096517
客服电 话: 4006000686
69)南 京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大钟 亭 8 号
法人代 表: 步国 旬
联系人 :徐 翔
电话: (025 )83367888
客服电 话: 4008285888
70)国 盛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曾 小普
联系人 :俞驰
电话: (0791 )86281305
客服电 话:4008222111
71)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联系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笋岗 路 12 号 中民 时 代广 场 B 座25 、26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联系人 : 李 若晨
电话: (0755 )23838751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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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 话:4008881888
72)中 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钱卫
联系人 : 王 炜哲
电话: (021 )20328309
客服电 话:4006208888
73)华 龙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甘肃 省兰 州市 城关区 东岗 西 路 638 号兰 州财富 中 心2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晓安
联系人 :李 昕田
电话: (0931 )8490208
客服电 话:4006898888
74)新 时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北京 市 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99 号院1 号楼 15 层1501
法定代 表人 : 田 德军
联络人 : 田 芳芳
电话: (010 )83561072
客服电 话:400698989
75)安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梅 文烨
电话: (0755 )82558336
客服热 线:4008001001
76)西 部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西 安市 东新 街 232 号陕 西信 托大 厦 16-17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建武
联系人 :刘 莹
电话: (029 )87406649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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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 话:95582
77)方 正证 券股份 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 何 其聪
联系人 :刘 丹
电话: (0731 )85832463
客服电 话:95571
78)上 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四川中 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 表人 : 李 俊杰
电话:021- 53686262
联系人 : 邵 珍珍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79)信 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张 志刚
联系人 : 鹿 馨方
电话: (010 )63080994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80)华 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鼓 楼区 温泉街 道五 四 路 157 号7-8 层
法定代 表人 : 黄 金琳
联系人 :张 腾
电话: (0591 )87383623
客服电 话:0591-96326
81)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 侯 艳红
电话: (010 )60838995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32
客服电 话:4008895548
82)国 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寿春 路 179 号
法定代 表人 :蔡 咏
联系人 :杨 鹏军
电话: (0551 )2207966
客服电 话:95578
83)渤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 王 春峰
联系人 :胡 天彤
电话: (022 )28451709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84) 中 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青 岛市 崂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 赵 艳青
电话: (0532 )85023924
客服电 话:95548
85)长 江证 券股份 有 限公 司
联系地 址 :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杨 泽柱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 (021 )68751860
客服热 线:400-8888-999 、95579
86)恒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 111 号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魏 巍
电话: (0471 )4974437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33
客服电 话:4001966188
87) 太 平洋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云南 省昆 明市 青年 路 389 号志 远大 厦 18 层
法人代 表: 李长 伟
联系人 :谢 兰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热 线:0871-68898130
88)中 国国 际金 融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丁 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 :秦朗
客服电 话:4009101166
89)国 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东 城根 上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 : 刘 婧漪
客服电 话:4006-600109
90)中 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联系人 : 许 漫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91)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法定代 表人 : 余 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联系人 :周青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34
客服电 话:4008096096
92)中 信期 货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深 圳市 福田 区 中心三 路 8 号卓 越时 代广 场 ( 二期 ) 北 座 13 层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皓
电话:0755-82791065
联系人 :吴 川
客服热 线:4009908826
93)北 京晟 视天 下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甲 六号 万通 中 心D 座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蒋 煜
联系人 :尚 瑾
客服电 话:4008188866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有关 法律法 规规 定 , 选 择其 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2、场 内基 金份 额(E 类 基 金份额 )销 售机 构
(1) 场内 申购 、赎 回代 办 证券公 司
本基 金E 类 基金 份额 场内 申购、 赎回 代办 证券 公司 的具体 名单 如下 :
1)华 安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工
联系人 :范 超
电话: (0551 )65161821
客服电 话:96518
2)信 达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张 志刚
联系人 : 鹿 馨方
电话: (010 )63080994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35
3)第 一创 业 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联系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笋岗 路 12 号 中民 时 代广 场 B 座25 、26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联系人 :吴 军
电话: (0755 )23838751
客服电 话:4008881888
4)光 大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丁 梅
电话: (021 )22169130
客服电 话:95525
5)长 江证券 股份 有 限公 司
联系地 址 :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杨 泽柱
联系人 :奚 博宇
电话: (021 )68751860
客服热 线:400-8888-999 、95579
6)方 正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其聪
联系人 :刘 丹
电话: (0731 )85832463
客服电 话:95571
7)国 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东 城根 上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 :刘 婧漪
客服电 话:4006-600109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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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华 泰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联系人 :庞 晓芸
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7
9)中 信建 投 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许 梦园
电话: (010 )85130236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10)新 时代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北京 市 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99 号院1 号楼 15 层1501
法定代 表人 : 田 德军
联络人 :田 芳芳
电话: (010 )83561072
客服电 话:400698989
11)中 国国 际金 融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丁 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 :秦 朗
客服电 话:4009101166
12)中 泰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电话:021-20315255
联系人 :马 晓男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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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 泰君 安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 海) 自由贸 易试 验区 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 德红
联系人 :芮 敏琪
传真: (021 )38676767
客服电 话:4008888666
14)申 万宏 源 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世 纪商 贸广 场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 (021 )33388229
联系人 :李 玉婷
客服热 线: 95523 或4008895523
15)申 万宏 源西 部 证 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许 建平
联系人 :王 君
电话:0991-7885083
16)招 商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黄 婵君
电话: (0755 )82960167
客服电 话:95565
17)西 南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法定代 表人 : 余 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联系人 : 张煜
客服电 话:4008096096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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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国 信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红 岭中 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16 —26 层
法定代 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 )82130833
客服电 话:95536
19)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2-6 层
法定代 表人 : 陈有 安
联系人 :邓 颜
电话: (010 )66568292
客服电 话:4008-888-8888
20)恒 泰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 111 号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魏 巍
电话: (0471 )4974437
客服电 话:4001966188
21) 中 信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侯 艳红
电话: (010 )60838995
客服电 话:4008895548
22)中 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青 岛市 崂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赵 艳青
电话: (0532 )85023924
客服电 话:95548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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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安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梅 文烨
电话: (0755 )82558336
客服热 线:4008001001
24)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夏 中苏
电话: (021 )38281963
客服电 话:95562
25)国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西 桂 林市 辅 星路 13 号
法定代 表人 :何 春梅
联系人 :牛 孟宇
联系电 话: (0755 )83709350
客服电 话:95563
(2)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办 证 券公司
投资者 在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各会员 单位 的证 券营 业部 均可参 与基 金二 级市 场交 易。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有关 法律法 规规 定 , 选 择其 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
1、 融通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法定代 表人 :高 峰
电话: (0755 )26948075
传真: (0755 )26935011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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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杜 嘉
2、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 责任公 司
住所: 中国 北京 西城 区太 平桥大 街 17 号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西城 区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明
电话: (010 )59378856
联系人 :崔 巍
(三)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的 律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经办律 师: 安冬 、陆 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安 冬
(四)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会 计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特殊 普通合 伙)
住所: 上海 市湖 滨路202 号 普华永 道中 心11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邮编 :200021 )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人 : 俞 伟敏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陈 玲、 俞伟敏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易 支付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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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调 本金 安全 性、 资产 充分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追 求稳定 的当 期收 益。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货 币市 场工具 , 包括 : 现 金, 期限 在 1 年 以内 ( 含1 年) 的银 行存款 、
债券回 购 、 中 央银 行票 据 、 同 业存 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397 天) 的 债券 、 非 金融
企业债 务融 资工 具 、 资 产 支持证 券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 中 国人 民银 行认 可的 其 他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货 币市 场工 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利率 预期 和资 产配 置策略
根据宏 观经 济指 标 (如 利 率水平 、CPI 指标、GDP 增 长率 、 货 币供 应量 、 汇 率 等) , 重点
关注利 率变 化趋 势 , 决 定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 根 据各 大类 属资 产 的收益 水平 、 平
均剩余 期限 、 流动 性特 征 (如 平均 日交 易量 、 交易 场所 、 机 构投 资者 持仓 情 况、 回购 抵押 情
况等) ,决 定基 金投 资组 合 中各类 属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
(二) 估值 策略
建立不 同品 种的 收益 率曲 线预测 模型 , 并通 过这 些 模型进 行估 值 , 确 定价 格 中枢的 变动
趋势 。 根 据收 益率 、 流 动 性、 风险 匹配 原则 以及 债 券的估 值原 则构 建投 资组 合, 合理 选择 不
同市场 中有 投资 价值 的券 种,并 根据 投资 环境 的变 化相 机 调整 。
(三) 久期 控制 和流 动性 管理策 略
为控制 风险 、 保证 流动 性 , 根 据持 有人 的平 均持 有 期限确 定组 合的 平均 持有 期限 。 组 合
久期控 制 在120 天以 内 , 并通过 控制 同业 存款 的比 例、 保留 充足 的可 变现 资 产和平 均安 排回
购到期 期限 ,保 证组 合的 一定流 动性 。
(四) 选时 与套 利策 略
市场和 品种 的多 样性 以及 风险收 益差 异提 供了 丰富 的无风 险套 利机 会, 比如 :
(1) 分析 市场 变动 趋势 , 把握回 购利 率波 动规 律, 对回购 资产 进行 时间 方向 上的动 态
配置策 略。 根据 回购 利差 进行回 购品 种的 配置 比例 调整。
(2) 把握 大盘 新股 发行 、 季节因 素、 日历 效应 等, 捕捉回 购利 率的 高点 。对 银行间 市
场和交 易所 市场 出现 的跨 市场套 利机 会, 进行 跨市 场套利 。
(3) 对于 跨期 限套 利, 进 行严格 的实 证检 验, 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进行 操作 。在短 期
债券的 单个 债券 选择 上利 用收益 率利 差策 略、 收益 率 曲线策 略以 及含 权债 券价 值变动 策略 选
择收益 率高 或价 值被 低估 的短期 债券 ,进 行投 资决 策。
(五) 基金 投资 组合 管理 办法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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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 资组 合
投资组 合的 原则 是追 求收 益性 、 流 动性 和安 全性 的 有机结 合 。 本 基金 通过 投 资于货 币市
场工具 , 在保 持基 金资 产 流动性 的条 件下 , 获取 稳 定的收 益 。 本 基 金 投资 组 合必须 符合 以下
规定:
(1) 本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机 构发行 的债 券、 非金 融企 业债务 融资 工具 及其 作为 原始权 益
人的资 产支 持证 券占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超过 10% , 国债 、 中 央银 行 票据、 政策 性
金融债 券除 外;
(2)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10% ;本基 金
与由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它基金 持有 一家 公司 发行 的证券 ,不 得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3) 本基 金投 资于 有固 定 期限银 行存 款的 比例 ,不 得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但 投
资于有 存款 期限 , 根据 协 议可提 前支 取的 银行 存款 不受上 述比 例限 制 ; 本 基 金投资 于 具 有基
金托管 人资 格的 同一 商业 银行的 银行 存款 、同 业存 单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不 得超 过
20% , 投资 于不 具有 基金 托 管人资 格的 同一 商业 银行 的银行 存款 、同 业存 单占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比例 合计 不得 超 过5% ;
(4)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 均剩余 期限 不得 超 过 120 天,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不得 超过 240
天;
(5)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中 持 有的现 金、 国债 、中 央银 行票据 、政 策性 金融 债券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的比 例合 计不 得低 于 5% ;
(6)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中 持 有的现 金、 国债 、中 央银 行票据 、政 策性 金融 债券 以及 5 个
交易日 内到 期的 其他 金融 工具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合计 不得 低 于10% ;
(7 )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中持 有的到 期日 在 10 个 交易 日 以上的 逆回 购 、 银 行定 期 存款等 流
动性受 限资 产投 资占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比例 合计 不得 超过 30% ;
(8) 除发 生巨 额赎 回、 连 续 3 个 交易 日累 计赎 回 20% 以上 或者 连续5 个 交易 日 累计赎
回30% 以上 的情 形外 ,债 券正回 购的 资金 余额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不 得超 过 20% ;
(9) 遵守 中国 人民 银行 、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其 他比 例限制 ;
(10) 本基 金的 基金 资产 总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40% ;
(11)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对 上述 比例 限制 另有 规定的 ,应 从其 规定 。
除上述 另有 约定 外, 由于 证 券市场 波动 或基 金规 模变 动等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原 因导致 的
投资组 合不 符合 上述 约定 比例的 ,基 金管 理人 应 在10 个 交易 日内 进行 调整 , 以达到 上述 标
准。法 律法 规和 监管 机关 另有规 定时 ,从 其规 定。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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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 资组 合构 建和 调整 方 法
(1) 判断 利率 走势 和决 定 资产配 置: 本基 金投 资团 队依据 对宏 观经 济以 及货 币、利 率
政策的 研究 和预 期提 出资 产配置 方案 , 设定 投资 组 合的期 限 , 将 利率 风险 控 制在一 定的 范围
之内。
(2) 综合 投资 价值 分析 和 品种选 择: 将资 产配 置方 案落实 在具 体的 投资 品种 上。具 体
将通过 综合 考虑 流动 性风 险约束 条件 、 信用 风险 约 束条件 , 使用 定性 和定 量 相结合 的方 法构
建优化 投资 组合 。 其中 , 投资组 合优 化的 操作 方法 是, 在确 定投 资组 合的 久 期之后 , 综合 考
虑利率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 信用风 险约 束条 件, 利用 优 化技术 对组 合约 束比 例进 行单独 优化 ,
之后再 综合 各个 约束 条件 确定投 资组 合的 比例 构成 并进行 收益 率优 化, 决定 明 细投资 品种 以
及投资 数量 ,形 成投 资组 合的完 整方 案。
(3) 投资 组合 的动 态调 整 :本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包括 核心投 资组 合、 流动 性投 资组合 以
及同业 存款/现 金。
核心投 资组 合以 获取 收益 为目的 , 以 397 天 内到 期 的债券 、 央行 票据 以及 中 长期回 购为
主; 流动 性组 合以 保证 流 动性并 灵活 获 取 一定 收益 为目的 , 以短 期回 购品 种 为主 ; 同 业存 款
/现金 主要 是以 保障 经常 性 赎回为 目的 ,可 以即 时支 付的资 产。
如果预 测短 期货 币市 场利 率将上 升 , 则 适当 增加 流 动性投 资组 合的 比例 ; 如 预测短 期货
币市场 利率 将下 降, 则适 当增加 核心 投资 组合 的比 例。
3、投 资决 策及 操作
(1) 确定 投资 策略
基金经 理在 宏观 、 货 币市 场 以及金 融工 程研 究员 提供 的研究 报告 基础 上完 成投 资策略 报
告,并 上报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批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修改批 准后 ,由 基金 经理 进行具 体实 施 ,
并交由 监察 稽核 部备 案监 督。
(2) 进行 资产 配置
基金经 理根 据上 述研 究报 告设计 合理 的久 期, 对基 金资产 在每 个市 场进 行合 理地配 置 ,
并根据 市场 的流 动性 状况 对资产 配置 进行 调整 。
(3) 建立 投资 组合
运用组 合优 化模 型构 建初 始比例 , 然后 根据 市场 的 变动情 况及 时对 组合 进行 调整 。 但 是
调整的 幅度 不得 超越 整体 的投资 策略 和资 产配 置策 略。
(4) 组合 监控 与调 整
组合监 控与 调整 的理 由主 要来自 于两 个方 面 , 一 是 可能出 现市 场失 效 , 例 如 出现了 极具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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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力 的短 线买 入或 者卖 出机会 ; 二是 基于 风险 控 制的需 要 , 由 专门 的风 险 管理小 组对 持仓
和交易 进行 监控 , 基金 经 理或者 风险 管理 小组 发现 组合局 部或 者整 体风 险超 标 时 , 基 金经 理
应立即 对组 合进 行调 整。
(5) 风险 报告 与业 绩分 析
风险管 理小 组每 日对 基金 投资组 合进 行监 控 , 出 具 风险管 理报 告 , 同 时还 将 定期对 基金
业绩进 行归 因分 析, 为基 金管理 提供 客观 依据 。
基金管 理人 在确 保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前提 下有 权根据 环境 变化 和实 际需 要对上 述
投资程 序作 出调 整。
(6)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投 资 策略及 风险 控制 措施
A、投 资策 略
基金管 理人 在确 保与 基金 投资目 标相 一致 的前 提下 , 可 本着 谨慎 和风 险可 控 的原则 , 为
取得与 承担 风险 相称 的收 益,投 资于 资产 支持 证券 。
a、买 入持 有策 略
基金可 在与 投资 目标 一致 的前提 下 , 买 入 并 持有 资产 支持证 券 , 以 获取 相应 的利 息收 入 。
b、利 率预 期策 略
根据对 利率 趋势 、 提前 还 款率等 的预 期 , 预 测资 产 支持证 券收 益率 的变 化趋 势, 从而 决
定对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买入 或卖出 。
c、信 用利 差策 略
通过对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信 用评估 , 分析 预期 违约 率 和违约 损失 率的 变化 趋势 , 评 估其 信
用利差 是否 合理 ,并 预测 其变化 趋势 ,通 过其 信用 质量的 改善 和信 用利 差的 缩小获 利。
d、相 对价 值策 略
通过计 算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名义利 差 、 静 态利 差及 期 权调整 利差 等指 标 , 将 资 产支持 证券
的收益 风险 特征 与其 他资 产类别 和债 券的 收益 风险 比较 , 确 定其 是否 具有 相 对价值 , 从而决
定对其 整体 或个 券的 买入 和卖出 。
B、风 险控 制措 施
a、通 过严 格的 投资 流程 控 制投资 风险 ,基 金经 理及 有关人 员必 须严 格执 行公 司投资 授
权制度 。
b、在 投资 资产 支持 证券 时 ,首先 应由 固定 收益 研究 员提出 资产 支持 证券 产品 的风险 收
益报告 和投 资建 议 , 基 金 经理根 据公 司投 委会 决定 的资产 配置 计划 和相 应的 投资权 限 , 参 考
固定收 益研 究员 的资 产支 持证券 的风 险收 益报 告, 充分评 估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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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具 体投 资方 案, 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谨 慎进行 投资 。
c、交 易部 负责 具体 的交 易 执行, 同时 履行 一线 监控 的职责 ,监 控内 容包 括基 金资产 支
持 证券 投资 比例 及交 易对 手风险 控制 等。
d、固 定收 益小 组对 资产 支 持证券 投资 进行 风险 和绩 效评估 ,密 切跟 踪影 响基 金所投 资
资产支 持证 券信 用质 量变 化的各 种因 素 , 并 在投 资中 进行相 应操 作 , 以 规避 信用 风险的 上 升 。
e、固 定收 益小 组负 责不 断 完善资 产支 持证 券定 价模 型,并 评估 模型 风险 。密 切跟踪 影
响资产 支持 证券 收益 率变 化的各 种因 素 , 并 评估 其 对资产 支持 证券 持有 期收 益的影 响 , 并 进
行相应 的投 资操 作。
f、基 金经 理在 投资 决策 时 将评估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上 市等流 动性 安排 ,并 考虑 其对基 金
资产流 动性 的影 响, 分散 投资, 确保 所投 资的 资产 支持证 券具 有适 当的 流动 性。
g、基 金经 理将 密切 关注 影 响债务 人提 前偿 还的 各种 因素, 并评 估其 对资 产支 持证券 投
资价值 的影 响, 并进 行相 应的投 资决 策。
h、本 公司 将不 断完 善内 部 控制制 度及 相应 技术 手段 ,使基 金相 关操 作以 谨慎 安全的 方
式进行 ,确 保基 金及 持有 人利益 得到 保障 。
i、本 公司 将严 格审 查所 投 资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法 律文 件,确 保各 业务 环节 都有 适当的 法
律保障 。
4、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和平均 剩余 存续 期限 的计 算
(1) 本基 金采 用如 下公 式 计算平 均剩 余期 限( 天) 和平均 剩余 存续 期限 (天 ) :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 Σ投资 于金 融工 具产 生的 资产× 剩余 期限 -Σ 投资 于金融 工
具产生 的负 债× 剩余 期限 +债券 正回 购× 剩余 期限 )/( 投资 于金 融工 具产 生 的资产 -投 资
于金融 工具 产生 的负 债+ 债券正 回购 )
投资组 合平 均剩 余存 续期 限= ( Σ投 资于 金融 工具 产 生的资 产× 剩余 存续 期限 -Σ投 资
于金融 工具 产生 的负 债× 剩余存 续期 限+ 债券 正回 购×剩 余存 续期 限)/( 投 资于金 融工 具
产生的 资产 -投 资于 金融 工具产 生的 负债 +债 券正 回购)
(2) 各类 资产 和负 债的 剩 余期限 和剩 余 存 续期 限的 计算标 准
①银行 活期 存款 、 清算 备 付金 、 交 易保 证金 的剩 余 期限和 剩余 存续 期限 为 0 天; 证券 清
算款的 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 续期限 以计 算日 至交 收日 的剩余 交易 日天 数计 算。
②回购 ( 包括 正回 购和 逆 回购 ) 的 剩余 期限 和剩 余 存续期 限以 计算 日至 回购 协议到 期日
的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 买 断 式回购 产生 的待 回购 债券 的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 续期 限为该 基础 债
券的剩 余期 限, 买断 式回 购 产生的 待返 售债 券的 剩余 期限和 剩余 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至 回购 协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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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到期 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③银行 定期 存款 、 同 业存 单 的剩余 期限 和剩 余存 续期 限以计 算日 至协 议到 期日 的实际 剩
余天数 计算 ; 有存 款期 限 , 根 据协 议可 提前 支取 且 没有利 息损 失的 银行 存款 , 剩 余期 限和 剩
余存续 期限 以计 算日 至协 议到期 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银行 通知 存款 的剩 余 期限和 剩余 存
续期限 以存 款协 议中 约定 的通知 期计 算。
④中央 银行 票据 的剩 余期 限和剩 余存 续期 限以 计算 日至中 央银 行票 据到 期日 的实际 剩
余天数 计算 。
⑤组合 中债 券的 剩余 期限 和剩余 存续 期限 是指 计算 日至债 券到 期日 为止 所剩 余的天 数 ,
以下情 况除 外:
允许投 资的 可变 利率 或浮 动利率 债券 的剩 余期 限以 计算日 至下 一个 利率 调整 日的实 际
剩余天 数计 算。
允许投 资的 可变 利率 或浮 动利率 债券 的剩 余存 续期 限以计 算日 至债 券到 期日 的实际 剩
余天数 计算 。
⑥法律 法规 、中 国证 监会 另有规 定的 ,从 其规 定。
平均剩 余期 限和 平均 剩余 存续期 限的 计算 结果 保留 至整数 位 , 小 数点 后四 舍 五入 。 如 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 对平 均剩余 期限 和平 均剩 余存 续期限 计算 方法 另有 规定 的,从 其 规 定 。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以货 币市 场工 具为 投资对 象 , 因 此, 本基 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 银行 活期存 款利
率(税 后) (即 银行 活期 存 款利率 ×( 1- 利息 税率 ) ) 。
基于本 基金 作为 日常 现金 管理工 具 的 定位 , 为 使本 基金业 绩比 较 基 准具 有更 强的可 比
性 ,经 本公 司与 基金 托管 人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协 商一 致, 决定 自2011 年1 月1 日
起,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由 “银 行一 年期 定期 存款 税后利 率” 变更 为 “ 银行 活 期存款 利率 (税
后) (即 银 行活 期存 款利 率 ×(1 -利 息税 率) ) ” 。 详 见基金 管理 人 于2010 年12 月 31 日在
《上海 证券 报 》 上 发布 的 《 融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关 于变更 融通 易支 付货 币市 场证券 投资 基
金业绩 比较 基准 并相 应修 改基金 合同 的公 告》。
在合理 的市 场化 利率 基准 推出的 情况 下 , 本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投资 目标 和投 资策略 , 确
定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 及时公 告。
本基金 管理 人认 为 , 业 绩 的选择 标准 需要 合理 、 透 明, 为广 大投 资者 所接 受 。 本 基金 业
绩基准 是投 资者 最熟 知、 最容易 获得 的低 风险 收益 率。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 征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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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属 于证券投 资基金 中高流动 性、低风 险的品 种, 其预期 风险和预 期收益 率低于 股
票、债 券和 混合 型基 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基 金合 同规定 , 于2017 年 1 月 23 日复核 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和投 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 在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本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 经审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2,415,214,158.54 33.53
其中: 债券 12,415,214,158.54 33.5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8,091,874,946.47
21.85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返售 金融 资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计
16,125,476,127.70 43.55
4 其他资 产 394,511,152.40 1.07
5 合计 37,027,076,385.11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 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14.9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362,232,486.64 13.3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
占资产 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原因 调整期
1 2016 年11 月 21 日 23.95 连续巨 额赎 回 6 个交 易日
2 2016 年11 月 22 日 25.29 连续巨 额赎 回 5 个交 易日
3 2016 年11 月 23 日 26.38 连续巨 额赎 回 4 个交 易日
4 2016 年11 月 24 日 26.14 连续巨 额赎 回 3 个交 易日
5 2016 年11 月 25 日 26.56 连续巨 额赎 回 2 个交 易日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48
6 2016 年11 月 28 日 23.67 连续巨 额赎 回 1 个交 易日
7 2016 年11 月 30 日 23.80 连续巨 额赎 回 2 个交 易日
8 2016 年12 月 1 日 29.34 连续巨 额赎 回 1 个交 易日
9 2016 年12 月 12 日 20.76 连续巨 额赎 回 6 个交 易日
10 2016 年12 月 13 日 24.99 连续巨 额赎 回 5 个交 易日
11 2016 年12 月 14 日 29.36 连续巨 额赎 回 4 个交 易日
12 2016 年12 月 15 日 28.68 连续巨 额赎 回 3 个交 易日
13 2016 年12 月 16 日 28.51 连续巨 额赎 回 2 个交 易日
14 2016 年12 月 19 日 34.34 连续巨 额赎 回 1 个交 易日
注:调 整期 从正 回购 融资 余额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 20% 后的 第一 个交 易日 起开始 计算 。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 剩 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64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08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5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20 天情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20 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32.27
8.89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37 -
2 30 天( 含)-60 天 22.72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64 -
3 60 天( 含)-90 天 26.94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12 -
4 90 天( 含)-120 天 12.26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 含) 14.01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108.19 8.89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 天 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存续期未出现超过 240 天的情况。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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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1,496,713,421.26 4.58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39,943,815.66 2.27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739,943,815.66 2.27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39,768,036.56 3.80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8,938,788,885.06 27.38
8 其他 - -
9 合计 12,415,214,158.54 38.03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368,765,767.95 1.13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 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1609491
16 浦发
CD491
8,000,000 794,073,692.61 2.43
2 019546 16 国债 18 5,620,800 562,027,454.31 1.72
3 111697006
16 上 海农
商银行
CD047
5,000,000 497,507,866.11 1.52
4 019513 15 国债 13 4,750,000 475,232,187.91 1.46
5 111610364
16 兴业
CD364
3,500,000 342,936,239.77 1.05
6 111696449
16 广 州银
行CD072
3,000,000 298,864,348.04 0.92
7 111696986
16 江 苏江
南农村 商
业银行
CD116
3,000,000 298,478,811.36 0.91
8 111616217
16 上 海银
行CD217
3,000,000 297,577,821.74 0.91
9 111611326
16 平安
CD326
3,000,000 296,988,603.56 0.91
10 111609260
16 浦发
CD260
2,900,000 284,212,058.16 0.87
7、 “ 影子定价”与“ 摊 余成本法 ” 确定的基 金资 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364%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3986%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916%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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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 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偏离度 原因 调整期
1
2016 年12 月13
日
-0.2545%
连续巨 额赎 回; 债
券市场 波动
5 个交 易日
2
2016 年12 月14
日
-0.2719%
连续巨 额赎 回; 债
券市场 波动
4 个交 易日
3
2016 年12 月15
日
-0. 3366%
连续巨 额赎 回; 债
券市场 波动
3 个交 易日
4
2016 年12 月16
日
-0. 3347%
连续巨 额赎 回; 债
券市场 波动
2 个交 易日
5
2016 年12 月19
日
-0. 3986%
连续巨 额赎 回; 债
券市场 波动
1 个交 易日
注:调 整期 从负 偏离 度的 绝对值 达 到0.25% 后 的第 一个交 易日 起开 始计 算。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说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出 现 正偏 离度 绝对 值达 到0.5% 的情 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本 基金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价,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 成本列 示, 按照 票面 利率 或 协议利 率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和折 价,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按照 实 际利率 法每 日计 提收 益。
9.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报告 期内 没有 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 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
9.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989,001.8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38,711,145.81
4 应收申 购款 252,811,004.70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94,511,152.40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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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无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本基 金收益 分配 自成 立起 至 2016 年 6 月
14 日 , 利 润分 配是按 月结 转份额 ; 自 2016 年6 月 15 日起 至今 , 利 润分 配是 按 日结转 份 额 。
基金业 绩截 止日 为 2016 年12 月31 日。
融通易 支付 货 币 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 年1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06 年 12 月31 日 1.8386% 0.0045% 1.7911% 0.0003% 0.0475% 0.0042%
2007 年度 3.1399% 0.0061% 2.7850% 0.0019% 0.3549% 0.0042%
2008 年度 3.4600% 0.0070% 3.7621% 0.0012% -0.3021% 0.0058%
2009 年度 1.6362% 0.0061% 2.2470% 0.0000% -0.6108% 0.0061%
2010 年度 1.8616% 0.0049% 2.3041% 0.0003 -0.4425% -0.0046
2011 年度 3.6992% 0.0044% 0.4697% 0.0001% 3.2295% 0.0034%
2012 年度 4.2803% 0.0110% 0.4190% 0.0002% 3.8613% 0.0108%
2013 年度 3.9221% 0.0034% 0.3500% 0.0000% 3.5721% 0.0034%
2014 年度 4.7420% 0.0074% 0.3500% 0.0000% 4.3920% 0.0074%
2015 年度 3.3528% 0.0056% 0.3500% 0.0000% 3.0028% 0.0056%
2016 年度
2.4061% 0.0010% 0.3500% 0.0000% 2.0561% 0.0010%
融通易 支付 货 币 B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2.7671% 0.0131% 0.2523% 0.0001% 2.5148% 0.0130%
2013 年度 4.2112% 0.0034% 0.3500% 0.0000% 3.8612% 0.0034%
2014 年度 5.0187% 0.0075% 0.3500% 0.0000% 4.6687% 0.0075%
2015 年度
3.6001% 0.0056% 0.3500% 0.0000% 3.2501% 0.0056%
2016 年度
2.6529% 0.0010% 0.3500% 0.0000% 2.3029% 0.0010%
融通易 支付 货 币 E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6 年6 月22 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1.2163% 0.0010% 0.1846% 0.0000% 1.0317% 0.0010%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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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 融通 易支 付货 币 A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项目 分段 计算 , 其 中2010 年12 月 31 日之 前
(含此 日) 采 用 “ 银行 一 年期定 期存 款税 后利 率。 ” ,2011 年1 月1 日 起使 用新基 准即 “银
行活期 存款 利率(税后) ( 即银行 活期 存款 利率 ×(1-利息 税率 ) )” 。
2、自 2012 年5 月2 日 , 本基金 实施 基金 份额 分类 。 新 增融 通易 支付 货币B 类份额 , 上
表中融 通易 支付 货 币B 相 关数据 的统 计起 始日 为2012 年5 月2 日。
3、自2016 年6 月 20 日 , 本基金 增 设E 类 份额 。融 通易支 付货 币 E 的数 据统 计期间 为
2016 年6 月 22 日至 本报 告期末 止。
十四、基金份额的分 类
本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分 为 A 类基金 份额 、B 类 基金 份额 和 E 类 基金 份额 , 各类 基 金份额 单
独设置 基金 代码 。 基 金管 理 人分别 公 布A 类 基金 份额 和 B 类 基金 份额 的每 万份 基金净 收益 和
7 日年 化收 益率 , 以及E 类 基金份 额每 百份 基金 净收 益和7 日年 化收 益率 。 本 基金基 金份 额
的申购 与赎 回包 括场 外和 场内两 种方 式。A 类 基金 份额 和 B 类 基金 份额 在场 外申购 和赎 回 ;
E 类基 金份 额在 场内 申购 和赎回 。
(1) 本基 金A 类、B 类和E 类基 金份 额的 最低 申购 限额和 适用 费率 如下 表所 示:
A 类基金份额 B 类基金份额 E 类基金份额
管理费 率( 年费 率) 0.33% 0.33% 0.33%
托管费 率( 年费 率) 0.1% 0.1% 0.1%
销售服务费率(年 费
率)
0.25% 0.01% 0.25%
单笔申 购最 低限 额
其他代 销机 构:10 元
基金管 理人 网上 直销 :0.01 元
基金管 理人 直销 柜台 :1 万元
500 万元
1 份
追加申 购最 低限 额
其他代 销机 构:10 元
基金管 理人 网上 直销 :0.01 元
基金管 理人 直销 柜台 :1 万元
10 万元
1 份
基金代 码 161608 161615
511910
(交易 代码)
注:1 、本 基 金 A 类基 金份 额和 B 类 基金 份额 当期 基 金收益 结转 基金 份额 或采 用定期 定
额投资 计划 时, 不受 最低 申购金 额的 限制 ;2 、E 类 基金份 额单 笔申 购份 额 为 1 份或 1 份的
整数倍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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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 份额 分类 后, 在 基金存 续期 内的 任何 一个 开放日 ,若 A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在
单个基 金帐 户保 留的 基金 份额达 到或 超 过500 万份 时, 本 基金 的注 册登 记机 构 自动将 其在 该
基金帐 户持 有 的A 类 基金 份额升 级 为 B 类 基金 份额 , 并于升 级当 日适 用B 类基 金份额 的相 关
费率。
(3) 基金 份额 分类 后, 在 基金存 续期 内的 任何 一个 开放日 ,若 B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在
单个基 金帐 户保 留的 基金 份 额低 于500 万 份时 , 本 基 金的注 册登 记机 构自 动将 其在该 基金 帐
户持有 的B 类基 金份 额降 级为 A 类基 金份 额, 并于 降级当 日适 用A 类基 金份 额的相 关 费 率 。
如果本 基金 的注 册登 记机 构于基 金存 续期 内的 某一 开放日 (T 日 ) 对投 资者 持 有的基 金
份额进 行了 升降 级处 理 , 那么投 资者 在该 日对 升降 级前的 基金 份额 提交 的赎 回、 基金 转换 转
出、 转托 管等 申请 将确 认失 败, 基金 管理 人不 承担 由此 造成的 一切 损失 ; 投资 者可 于 T+1 日
就升级 或降 级后 的基 金份 额提交 赎回 、基 金转 换转 出及转 托管 申请 。
根据基 金实 际运 作情 况, 在 不违反 法律 法规 且对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无实 质不 利影 响 的前 提
下,基 金管 理人 可对 上述 基金份 额的 分类 规则 和办 法进行 调整 并提 前公 告。
十五、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1、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销售 服务 费;
(4)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基 金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 金相关 的会 计师 费与 律师 费;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8) 银行 汇划 费用 ;
(9)E 类 基金 份额 上市 费 用及上 市年 费;
(10)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资产 总值 中扣 除。
2、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基金 管 理费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0.33%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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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0.33%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每月 前 5 个工 作 日内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上月 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 令,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日 起 2 个 工作 日内 从 基金财 产中 一
次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金 托 管费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0.1% 年 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1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每月 前 5 个工 作 日内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上月基 金托 管费 划付 指令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日起 2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 财产中 一次 性
支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支 付日期 顺延 。
(3) 基金 的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各类 基金 份额 按照 一定的 费率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A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 务费按 照
前一日 基金 净值 的0.25% 年费率 计提 ,B 类基 金份 额的销 售服 务费 按照 前一 日基金 净值 的
0.01% 年费 率计 提,E 类 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照 前一日 基金 净值 的 0.25% 年费率 计提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E×R÷ 当年 天数
H 为各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R 为该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费 率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 每月 前 5 个 工作日 内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送 上月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划付 指令 ,基 金托 管人 复核后 于次 日 起2 个工 作 日内从 基金 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指 定的 基金 销售 机构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休 息 日, 支付 日期 顺
延。
(4) 其他 费用
上述 “1 、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 中 (4 ) 到 (10 ) 项费 用 由基金 托管 人根 据其 它有 关法规 及
相应协 议的 规定 , 按费 用 实际支 出金 额 , 列 入当 期 基金费 用 , 从 基金 财产 中 支付 。 上 述 “1、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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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费 用的 种类 ”中 第(9 )项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其它 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的规 定,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 金 额, 列 入E 类基 金份 额的 当期 基金 费用, 从基 金财 产中 支付 。
3、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基金合 同生 效前 所产 生的 费用、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务 导
致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 财产 的损失 , 以 及处 理与 基金 运 作无关 的事 项发 生的 费用 等不列 入基 金
费用。
其他具 体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目 依据 中国 证监 会有 关规定 执行 。
(二) 基金 费率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根 据基 金 发展情 况调 整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
管费率 或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等相关 费率 。 调高 基金 管 理费率 、 基金 托管 费率 或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等费率 ,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审议 ; 调低 基 金管理 费率 、 基金 托管 费 率或基 金销 售费
服务费 等费 率 , 无 须召 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实 施日 前 2
个工作 日在 至少 一家 中国 证监会 指定 的媒 介公 告并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三)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本基 金认 购费 、申 购 费和赎 回费 为零 。
(2) 基金 转换 费用 包括 转 换费和 补差 费。
转换费 :按 转出 基金 正常 赎回时 的赎 回费 率收 取费 用。
补差费 :按 照转 入基 金与 转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或 认购费 率) 之间 的差 额收 取补差 费 。
提出转 换申 请的 基金 份额 所对应 的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 ( 或认 购费 率 ) 低 于转 入 基金的 申购 费
率 ( 或认 购费 率) 的, 补 差费率 为转 入基 金和 转出 基金的 申购 费率 ( 或认 购 费率 ) 差 额; 提
出转换 申请 的基 金份 额所 对应的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或 认购 费率 ) 高于 转入 基 金的申 购费 率
(或认 购费 率) 的, 补差 费为零 。
基金补 差费 的收 取以 该基 金份额 曾经 有过 的最 高申 (认 ) 购 费率 为基 础计 算 , 累计不 超
过最高 认购 (申 购) 费率 与最低 认购 (申 购) 费率 的差额 。基 金补 差费 由转 换申请 人承 担 ,
作为相 关 的 手续 费。
目前参 与本 基金 基金 转换 业务的 各开 放式 基金 的前 端申购 费率 ( 和前 端认 购 费率 ) 详 见
相关基 金最 新招 募说 明书 或公告 的约 定。
具体计 算方 法见 “十 、基 金份额 的申 购、 赎回 和转 换” 。
(四) 基金 的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依 照国 家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履行 纳税 义务。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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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基 金 法》 、 《运 作管 理办 法》 、 《销 售管理 办法 》 、 《信 息披 露 管理办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对 本基 金管 理人 于2016 年9 月2 日 刊登 的本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进
行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 如下:
1、在 “ 三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更新 了“ (二 ) 基 金 管理人 主要 人员 情况 ”的 内容;
2、在 “四 、 基 金托 管人 ”部分,更 新了 “(一)基 金 托管人 概况 、( 二)基 金托 管人的 内
部控制 制度 ”的 内容 ;
3、 在 “ 五、 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更新 了 “ (一 ) 基金份 额销 售机 构 ” 中 公 司直销 机构
联系人 信息 , 根 据最 新资 料更新 了代 销机 构信 息, 更新 了 场内 基金 份额 (E 类基金 份额 ) 销
售机构 的信 息。
4、 在“ 七 、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 部分, 更 新了 “ ( 二 ) 基金存 续期 内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数
量和资 产规 模限 制 ” 中的 内容。
5、 在 “十 一、 基金 的投 资 ” 部 分, 更新 了 “ ( 八) 基 金投资 组合 报告 ” 的内容 , 更 新数
据为本 基 金2016 年4 季 度 报告中 的投 资组 合数 据;
6、在 “十 二、 基金 的业 绩 ”部分 , 按 规定 要求 对基 金的投 资业 绩数 据进 行了 列示, 已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7、在 “二 十三 、 对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的 服务 ”部 分, 对基金 管理 人承 诺为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提供 一系 列的 服务 内容 进行了 列示 。
8、 在 “ 二 十 四、 其 他应 披 露事项 ” 部 分 对 本基 金自 上次更 新招 募说 明书 披露 日至 2017
年1 月19 日期 间的 公告 信 息进行 了列 示。
融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3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