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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00ETF(159927)

A300ET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3月)查看PDF公告

 
 
 
 
 
 
 
 
 
 
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的 招募说 明书 摘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 零一七年三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5 月 9 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发的《关于 核准鹏华沪深 300 交 易型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复》 ( 证 监许可[2013]640 号文 )核准,进行 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3 年 7 月 19 日生 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 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 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 判断市场 ,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但不限于: 市场风险、 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 本 基 金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TF ) , 已经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流程参照国 际通行的 ETF 运作方式, 采用组合证券 “场外实物申购、 赎回” 的模式办理, 其申购、 赎回 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交易所上市的 ETF 产品有所 差异。 通常情况下, 投资人的申 购、 赎回申请在 T +1 日 确认, 申购所得 ETF 份 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 T +2 日可 用。 如投 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 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 A 股账 户与上海 A 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同时用以申购、 赎回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 股票的托管 证券公司和 上海 A 股账户的指定交 易证券公司 应为同 一 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 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 负”原则 ,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 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 即 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 同的承认和 接受 ,并按 照《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 利、承 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 中涉及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 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 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1 月 1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未 经审计)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3 一、 基 金 管 理人 ( 一 ) 基金管 理 人 概况 1 、名称:鹏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深 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 43 层 3 、设立日期 :1998 年 12 月 22 日 4 、法定代表 人:何如 5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6 、电话: (0755)82021233








传 真: (0755)82021155 7 、联系人: 吕奇志 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5 亿元 9 、股权结构 : 出 资 人 名称 出 资 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500 50% 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7,350 49%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50 1% 总


计 15,000 100% ( 二 ) 主要人 员 情 况 1 、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成员 何如 先生, 董事长, 硕士, 高级会计师, 国籍: 中国。 历任中国电子器件公司深圳公司 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总会计师、 常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 党委书记, 深圳发展银行 行 长助理、 副行长、 党委委员、 副董事长、 行长、 党委副书记, 现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党委书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邓召明先生, 董事, 经济学博士, 讲师, 国籍: 中国。 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 院讲师、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主任科员、 中国证监会处长、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证监会第六、七届发审委委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党总支书记。 孙煜扬先生, 董事, 经济 学博士, 国籍: 中国。 历 任贵州省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4 任科员、 中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 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深圳证券交易 所首任行政总监、 香港深业 (集团) 有 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香港深业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中国高新技 术产业投资 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 行政总裁、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顾问。 周中国先生, 董事, 会计 学硕士研究生, 国籍: 中 国。 曾任深圳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 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 年 7 月起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 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外派 财务经理、 高级经理、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 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总部总经 理。 Massimo Mazzini 先生, 董事,经济和商学学士。国籍:意大利。曾在安达信(Arthur Andersen MBA )从事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历任 CA AIPG SGR 投资总监、CAAM AI SGR 及 CA AIPG SGR 首席执行官和投资总监、东方汇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CAAM SGR )投资副总监、农业信贷另类投资集团(Credit Agricole Alternative Investments Group ) 国际执行委员会委员、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投资方案部投资总监、Epsilon 资产 管理股份公司 (Epsilon SGR ) 首席执行官, 欧利盛资本 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首席执行官和总经理。现任意大利欧利盛资本 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市场及业务发展总监。 Andrea Vismara 先生, 董事, 法学学士, 律师, 国籍: 意大利。 曾在意大利多家律师事 务所担任律师,先后在法国农业信贷集团(Credit Agricole Group )东方 汇理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 (CAAM SGR ) 法务部、 产品开发部, 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治 理 与 股 权 部 工 作 , 现 在 担 任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董事会秘书兼任企业事务部总经理, 欧利盛资本股份公司 (Eurizon Capital S.A. )(卢森堡)企业服务部总经理。 史际春先生, 独立董事, 法学博士, 国籍: 中国。 历任安徽大学讲师、 中国人民大学副 教授,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兼任中国法学 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和法制委员会委员。 张元先生, 独立董事, 大学本科, 国籍: 中国。 曾任新疆军区干事、 秘书、 编辑, 甘 肃 省委研究室干事、 副处长、 处长、 副 主任, 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中国银监会政 策法规部(研究局)主任(局长)等职务;2005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 ,任中央国债登记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5 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12 月, 任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兼党委副书记。 高臻女士, 独立董事, 工商管理硕士, 国籍: 中国。 曾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副处长, 负责 贷款管理和 运营,项目 涉及制造业 、能源、电 信、跨国并 购;2007 年 加入曼达林 投资顾 问 有限公司,现任曼达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 2 、基金管理 人监事会成员 黄俞先生, 监事会主席, 研究生学历, 国籍: 中国。 曾在中农信公司、 正大财务公司工 作,曾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 展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陈冰女 士, 监事, 本科学历, 国籍: 中国 。 曾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会计、 上海营业部财务科副科长、 资金财务部财务科副经理、 资金财务部资金科经理、 资金财务部 主任会计师兼科经理、 资金财务部总经理助理、 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等, 现任国信证券资 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兼资金运营部总经理、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SANDRO VESPRINI 先 生,监事,工商管理学士,国籍:意大利。先后在米兰军医院 出 纳 部 、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 菲 亚 特 汽 车 发 动 机 和 变 速 器 平 台 管 控 管 理 团 队 工 作 、 圣 保 罗 IMI 资产管理 SGR 企业经管部、圣保罗财富管理企业管控部工作、 曾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 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财务管理和投资经理,现任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 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财务 负责人。 于丹女士, 职工监事, 法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北京市金杜 (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 师;2011 年 7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现任监察稽核部 总经理助理。 郝文高先生, 职工监事, 大专学历, 国籍: 中国。 历任深圳奥尊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 事业部副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务部总监;2011 年 7 月 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现任登记结算部总经理。 刘嵚先生, 职工监事, 管理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毕马威 (中国) 管理顾问公司咨 询顾问,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 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首席市场官兼市场发展部、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3 、高级管理 人员情况 何如先生,董事长,简历同前。 邓召明先生,董事,总裁,简历同前。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6 高阳先生, 副总裁, 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 , 经济学硕士, 国籍: 中 国。 历任 中国国 际金融有限公司经理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 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 理、 基金裕泽基金经理、 基金裕隆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总经理,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副总裁。 邢彪先生, 副总裁, 工商管理硕士、 法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中国人民大学校办科 员,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证券投资部处长、 股权资产部 ( 实 业投资部)副主任,并于 2014 年至 2015 年期间 担任中国证监会第 16 届主板发审委专职委 员,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鹏先生, 副总裁, 经济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法律部 监察稽核经理,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 监察稽核部总经理、 职工监事、 督察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电子商务部总经理。 苏波先生, 副总裁, 管理学博士, 国籍: 中国。 历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研究所副所 长、 投资部经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服务二部总监助理,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 总经理助理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 、机构理财 部总经理、 职工监事 , 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永杰先生, 督察长, 法学硕士, 国籍: 中国。 历任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干部, 中国 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干部、 秘书处副处级秘书、 发行监管部 副处长、 人事教育部副处长、 处 长,现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崔俊杰先生, 国籍中国, 管理学硕士,9 年证券从业经验。2008 年7 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历任产品规划部产品设计师、 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 先后从事产品设计、 量 化研究工作,2013 年 3 月起担任鹏华深证民营 ETF 基金及其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3 月起兼任鹏 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金及其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起兼任鹏华沪深 300ETF 基金 基金经理,2014 年12 月 起兼任鹏华资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起兼 任鹏华传媒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4 月起兼任鹏华银行分级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7 月兼任鹏华 医药分级 (2016 年7 月已 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LOF ) ) 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7 月起 兼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 )基金 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起 兼 任鹏华香港 银行指数(LOF )基金基金经理,现 同时担任量 化及衍生品 投资部副总 经理。崔 俊杰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7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无 本基金基金经理管理其它基金情况: 2013 年 3 月 起担任鹏华深证民营 ETF 基金及其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 3 月 起兼任鹏华上证民企 50ETF 基金及其 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起兼任鹏华资源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起兼任鹏华传媒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 起兼任鹏华银行分级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7 月兼任鹏华医药分级 (2016 年 7 月已 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 (LOF ) )基 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 起兼任鹏华中证医药卫生(LOF )基 金基金经理; 2016 年 11 月 起兼任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 )基 金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员情况 邓召明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总裁、党总支书记。 高阳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冀洪涛先生 , 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助理 、权益投资 总监、权益 投资一部总 经理 , 社保基金组合投资经理,专户投资经理 。 王宗合先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二部总经理, 鹏华消费优选混合、 鹏华金 刚保本混合、 鹏华品牌传承混合、 鹏华养老产业股票、 鹏华金鼎保本混合、 鹏华金城保本 混 合基金基金经理。 王咏辉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部 FOF 投资总监。 梁浩先生,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经理, 鹏华新兴产业混合、 鹏华动力增长混 合(LOF) 、鹏 华健康环保混合、鹏华医药科技混合基金基金经理。 陈鹏先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二部副总经理, 鹏华中国 50 混合、鹏华 消 费领先混合 、鹏华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 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 金 托 管人 (一)基本情况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8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 年10 月 , 是 一家国内领先、 国际知名 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北京。本 行于 2005 年 10 月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 码 939) ,于 2007 年 9 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 2015 年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18.35 万亿元,较上年增长 9.59% ;客户贷 款和垫款总额 10.49 万亿元 , 增长 10.67% ; 客户存款 总额 13.67 万亿元, 增长 5.96% 。 净 利润 2,289 亿元, 增长 0.28% ; 营业收入 6,052 亿元,增 长 6.09% ,其 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4.65% ,手续费 及 佣金净收入增长 4.62% 。 平均资产回报率 1.3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27%, 成本收入 比 26.98% , 资本充足率 15.39% ,主要 财务指标领先同业。 物理与电子渠道协同发展。 营业网点 “三综合” 建 设取得新进展, 综合性网点数量达1.45 万个, 综合营销团队2.15万个, 综合 柜员占比达到88% 。 启动 深圳等8 家分 行物理渠道全面 转 型创新试点, 智慧网点、 旗舰型、 综合型和轻型网点建设有序推进。 电子银行主渠道作用进 一步凸显, 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95.58%, 较上年提 升7.55 个百 分点; 同 时推广账号支付、 手机支付、 跨行付、 龙卡云支付、 快捷付等五种在线支付方式, 成功实 现 绝大多数主要快捷支付业务的全行集中处理。 转型业务快速增长。信用卡累计发卡量8,074 万 张,消费交易额2.22 万 亿元,多项核心 指标继续保持同业领先。金融资产1,000 万以上 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增长23.08% , 客户金融 资产总量增 长32.94%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5,316 亿元, 承销额市场领先。资 产托管业务规模7.17 万 亿元, 增长67.36% ; 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数量和新增只数均为市场第一。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9 人民币国际清算网络建设再获突破, 继伦敦之后, 再获任瑞士、 智利人民币清算行资格; 上 海自贸区、新疆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区主要业务指标居同业首位。 2015 年,本 集团先后获得国内外各类荣誉总计122 项,并独 家荣获美国《环球金融》杂 志“中国最佳银行” 、香 港《财资》杂志“中国最佳银行”及香港《企业财资》杂志“中国 最佳银行” 等大奖。 本集团在英国 《银行家》 杂志2015 年 “世界银行品牌1000 强 ” 中, 以一 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二;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5 年 度全球企业2000 强中位列 第二。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 下设综合处、 基金市场处、 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 养老金托管处、 清算处、 核算处、 跨境托管运营处、 监 督稽核处等10 个职能处室 ,在上海设 有投资托管 服务上海备 份中心,共 有员工220余人。自 2007 年起, 托 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并已经成为常 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 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 总行信贷部、 总 行信贷二部、 行长办公室工作, 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 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 个人银行业务部、 行长办公室, 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 行总行建筑经济部、 信贷二部、 信贷部、 信贷管理部、 信贷经营部、 公司业务部, 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 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 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 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 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 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 “以客户 为中心” 的经营理念, 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 切实 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 中国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 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 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社保 基金、 保险资金、 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 、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 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 截至 2016 年一 季度末, 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84 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六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 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 。 三、 相 关 服 务机构 (一) 基金销售机构 1 、申购赎回 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 )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电话:010 -66568430 联系人:田薇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 )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 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张于爱


联系电话:010-60833799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3 )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4 )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 证券大厦 16 -26 层 办公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 证券大厦 16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 )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6 )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7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 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8 )申万宏 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曹晔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whysc.com (9 )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10)中国 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 层-21 层及 第 04 层 01 、02、03、05、11 、12 、13 、15、16、18 、19、20、21 、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 中心 A 栋04 、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热线:400 600 8008 、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11)华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 239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 号 时代金融中心18楼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联系电话:010-68716150 传真:028-86150615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 :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12)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2316 室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2 、二级市场 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联系电话:010-59378856 传真:010-59378907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 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 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 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陈熹 四、 基 金 的 名称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本基金名称: 鹏华沪深 3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 的 运作方 式 与 类型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间为不定期。 六、 基 金 的 投资目 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 基 金 的 投资方 向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备 选 成 份 股 (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90 %) 。此外,为更好的 实现投资目 标,本基金 将少量投资 于非标的指 数成份股( 包含中小 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新股 (首次发行或增发等) 、 金融衍生产 品(权证、股指期货等) 、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 基 金 的 投资策 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 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 或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 回等对本基 金跟踪标的 指数的效果 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 某些特殊情 况导致流动 性不足时 ,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 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如因指 数 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 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可投资权证 、 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通过对 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 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及价值挖掘策略、 价差策略、 双向权证策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略等寻求权证的合理估值水平, 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 的原则,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力争 利 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 达到有效跟踪标的 指数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 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 投资审批事项, 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 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本基金通过久期配置、 类属配置、 期限结构配置等, 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 在严 格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债券组合增值。 1 、构建投资 组合 构建基金投资组合的过程主要分为三步: 确定目标组合、 制定建仓策略和逐步调整组合。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法确定目标组合, 主要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 基金管理人将对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和交易成本等因素进行分析, 制定合理的建仓策略, 并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 达到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 此后, 如因 证券市场波动、 上 市公司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 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 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限制、 基金申 购 或赎回带来现金 、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 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不符合这一投 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 10 个工 作日内进行调整。 2 、日常投资 组合管理 (1 )可能引 起跟踪误差 各种因素的 跟踪与分析 :基金管理 人将对标的 指数成份股 的 调 整 、 股 本 变 化 、 分 红 、 停/ 复 牌 、 市 场 流 动 性 、 标 的 指 数 编 制 方 法 的 变 化 、 基 金 每 日 申 购 赎 回情况等因素进行密切跟踪,分析其对指数跟踪的影响。 (2 )投资组 合的调整: 利用数量化 分析模型, 优选组合调 整方案,并 利用自动化 指 数 交易系统调整投资组合,以实现更好的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3 )编制并 公告申购赎回清单:以 T-1 日基金持有的证券及其比例为基础,根据上市 公司公告,考虑 T 日可 能发生的上市公司变动情况,编制 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并公告。 3 、定期投资 组合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定期(每月或每半年)进行投资组合管理,主要完成下列事项: (1 )定期对 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制定改进方案; (2 )根据标 的指数的编制规则及调整公告,制定组合调整方案; (3 )根据本 基金 合同中 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 费等的支付 要求,及时 检查组合中 现 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的比例,进行每月支付现金的准备。 4 、投资绩效 评估 (1 )每日对 基金的绩效进行评估,主要是对跟踪偏离度进行评估; (2 )每月末 ,金融工程小组对基金的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3 )每月末 ,基金经理 根据量化评 估报告,重 点分析基金 的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 差 产 生原因、现金的控制情况、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前后的操作、未来成份股的变化等。 九、 基 金 的 业绩比 较 基 准 标的指数,即沪深 300 指数。 沪深 300 指 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 指数。 沪深 300 指数样本 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 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能够较 好的反映沪深两地交易所 A 股市场的整体表现,并向投资人提供投资标的。 标的指数发生变更时, 业绩比较基准随之发生变更, 基金管理人应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 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十、 基 金 的 风险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 金, 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 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证券市场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 基 金 的 投资组 合 报 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已于 2017 年1 月 16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截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27,051,034.45 97.91 其中:股票 27,051,034.45 97.9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576,692.05 2.09 8 其他资产 711.37 0.00 9 合计 27,628,437.87 100.00 注: 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而 2. (1 )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 增值。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 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79,325.20 0.29 B 采矿业 937,336.74 3.47 C 制造业 8,816,437.55 32.60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733,803.86 2.71 E 建筑业 1,273,811.43 4.71 F 批发和零售业 583,900.93 2.1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80,651.92 2.89 H 住宿和餐饮业 14,730.00 0.05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1,756,823.02 6.50 J 金融业 9,604,518.09 35.51 K 房地产业 1,419,427.42 5.2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0,064.25 1.1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2,826.08 0.79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34,385.00 0.13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66,756.00 1.36 S 综合 126,236.96 0.47 合计 27,051,034.45 100.01 (2 )报告期 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无。


3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1 )报告期 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31,882 1,129,579.26 4.18 2 601166 兴业银行 39,320 634,624.80 2.35 3 600016 民生银行 69,660 632,512.80 2.34 4 600036 招商银行 30,399 535,022.40 1.98 5 600519 贵州茅台 1,521 508,242.15 1.88 6 601328 交通银行 80,940 467,023.80 1.73 7 600000 浦发银行 25,426 412,155.46 1.52 8 000002 万


科A 20,040 411,822.00 1.52 9 601668 中国建筑 44,220 391,789.20 1.45 10 600837 海通证券 23,789 374,676.75 1.39 (2 ) 报告期 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无。 4 、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无。


5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无。 6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无。





7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注:无。 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无。 9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 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 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 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2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 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127 号) , 主要内容如下: 海通证券未按照 《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 》 第 六 条 、 第 八 条 、 第十三条, 《 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第( 四) 项,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 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 查和了 解, 违反了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构成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 条例》第八十四条第( 四) 项所述的 行为,获利 28,653,000 元。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 业部在明知客户身份存疑的情况下为客户办理有关手续, 并且向其他客户推介配资业务。 海 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在 2015 年4 月明知媒体 已报道其客户疑似从事配资业务后,仍未 采取有效措施规范该等账户。 此外, 在 2015 年7 月 12 日我会 发布 《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19 号) 之后,海通证券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 审 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 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 新增下未切实 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 62 个 ,性质恶劣、情节严 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 性质、 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 例》 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 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没收违法所 得 28,653,000 元,并处以 85,959,000 元 罚款。 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控制 跟踪误差, 对 该证券的投资属于按照指数成分股的权重进行 配置, 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 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 或在 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23.4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7.9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11.37 (4 )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无。 (5 )报告期 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无。


(6 )报 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注:无。 (7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 金 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中所列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成立时间 净值增 长率 1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2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 3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差 4 1-3 2-4 2013 年7 月19 日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69% 1.11% 3.77% 1.19% -1.08% -0.08%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53.95% 1.21% 51.66% 1.21% 2.29% 0.00%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4.82% 2.47% 5.58% 2.48% -0.76% -0.01%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1.83% 1.39% -11.28% 1.40% -0.55% -0.01%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46.11% 1.70% 47.42% 1.72% -1.31% -0.02% 十三、 基 金 的 费用与 税 收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 一 ) 基金费 用 的 种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 生效后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 9 、基金的上 市费和年费; 10 、基金收 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11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 基金费 用 计 提方法 、 计 提标准 和 支 付方式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 ×年管 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等,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 应 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 %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托 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自动在次月前 5 个工作 日内、 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 基金管理人 应 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 、标的指数 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的标 的指数许可 使用费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值的 0.03%的年费率计提。标 的 指 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标 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季季末,按季支付(当季不足 50,000 元 的, 按 50,000 元计算) , 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根据实际天数按比例计算。 由基金管理人 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前 10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标的指数供应商。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 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1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 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 不列入 基 金 费用的 项 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 管人因未履 行或未完全 履行义务导 致的费用支 出或基金财 产 的 损失; 2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 基金管 理 费 、基金 托 管 费和标 的 指 数许可 使 用 费的调 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此项调整不需要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 媒体上刊登公告。 标的指数供应商根据相应指数许可协议变更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率和计算方式时, 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管理人需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和计费方式实施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 五 ) 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 招 募 说 明书更 新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 对本基金管理人原 公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 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的截止日期。 2 、对“三、 基金管理人”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 3 、对“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内容进行了更新。 4 、更新了“ 十、基金的投资” 投资 组合报告内容,披露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数据。 5 、对“十一 、基金的业绩” 部分内 容进行了更新。 6 、对“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内容进行了更新。 鹏 华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2017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