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基金:关于新增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新增平 安 证券 股份有 限 公 司为 销 售 机 构 的 公告 根据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司”)与 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平安证券 ” )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 ,自 2017 年 3 月 1 日 起,本公司 旗下的 中金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 003016, C 类 003578)、 中金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 类 003015 , C 类 003579)、 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A 类 003811, C 类 003812) , 投资 人可在平安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或 营业网点办理 上述基金的 账户 开户 、申购、赎回等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有关规定。 投资 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 詹露阳 客服电话:95511 转 8 网址:stock.pingan.com 投资人 也可通过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ciccfund.com 或客 服热线 400-868-1166 咨询有关 详情。 风险提示:本 公司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有风险, 敬请 投资人认真 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 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