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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鼎益债券A(003005)

华夏鼎益债券: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华 夏鼎 益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开放日 常申 购 、赎 回、 转换转出 业 务的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7 年 2 月 27 日 
 
1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华夏鼎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华夏鼎 益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30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 《 华夏 鼎益 债券 型证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 《华 夏鼎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申购起 始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 
转换转 出起 始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华夏鼎 益债 券 A 华夏鼎 益债 券 I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3005 003006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购 、 赎
回、转换 转出 业务 
是 是 
2 日 常申 购、 赎 回、 转换 转出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投资人在华夏鼎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 简称 “本基金”) 的开 放日办
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转换转出业务,具 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 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 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
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 出 现 新 的 证 券/ 期 货 交 易 市 场 、 证 券/ 期 货 交 易 所 交 易 时 间 变 更 或 其 他 特 殊
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 常申 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 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 时 ,不同份额类别的申购 金额限
制详见下表。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份额类别 A 类份额 I 类份额 
首次单笔 申 购最 低金 额 10.00 元 50,000,000.00 元


2 追加单笔 申 购最 低金 额 10.00 元 10.00 元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I 类基金 份额时无需交纳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 常赎 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 基金份 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 构(网点)保留的基金 份额余额不 足 10.00 份的,在赎回 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 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 前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 A 类、I 类基金 份额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A 类、I 类基金份额赎 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30天以 内 0.1% 30天以 上( 含30 天) 0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 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 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 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达到 3 或超过 5,000 万元时, 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 份额升级为 I 类基金份 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 份额对 应的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 的 I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其中,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 额对应的资产净值根据 其持有的每笔基金份额 与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 净值计 算, 最终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 投资者申购 、 赎回 申请 受理成功后, 其基金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类别 及 数量 以本基金的登记机构 最终确认的结果为准 。投资者可在 T+2 日( 包括该日) 后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基金份额的确认情况。 (3)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能出现因 A 类、I 类基金份额净值变 动而自动 升降级的情况。因小数 点保留位数的原因,投 资者的基金资产净值亦 可能出现升 降级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4) A 类、 I 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代码不同,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等交易申请时, 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 代码,否则,因错误填 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赎 回等交易申 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 投资者需注意, 若 开放日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了升降级处理, 则 投资者在该日对升降级前的基金份额提交的赎回、 基金转换转出及转托管 (若有) 等申请 可确认失败。 5 日 常转 换 转出 业务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 转出业务时,基金 转换 费用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将按照 本公司 于 2013 年 12 月 21 日刊登的 《 华夏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转 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的公告 》执行。投资者 办理本基金转换 转出业务 时单笔转 出申请份额限制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 6 基 金销 售机构 自 2017 年 2 月 28 日起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 北京分公 司 、上海分公司、深圳 分公司、南京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 司、成都分 公司 ,设在北京、上海 、 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 以及 电子交易平台)及 上海华夏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 转出业务。 (1)北京分公司


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 层(100033 ) 电话:010-88087226/27/28 传真:010-88087225 (2)北京海淀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11 号光大国信大厦一层(100081 ) 电话:010-68458598/7100/8698/8998 传真:010-68458698 (3)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1/82/83 传真:010-64185180 (4)北京科学院南路投资理财中心 地 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科 学 院 南 路 9 号 ( 新 科 祥 园 小 区 大 门 口 一 层 ) (100190) 电话:010-82523197/98/99 传真:010-82523196 (5)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8 号紫竹花园一期 B 座 01(100089 ) 电话:010-52723105/06/07 传真:010-52723103 (6)北京亚运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里 103 号洛克时代广场 A 座一层(100101 ) 电话:010-84871036/37/38/39 传真:010-84871035 (7)北京朝外大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6 号新城国际 6 号楼 101 号(100020 ) 电话:010-65336099/6579 传真:010-65336079 (8)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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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5)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177 号中海国 际中心 B 座 1 栋 1 单元 14 层 1406-1407 号(610000 ) 电话:028-65730073/75 传真:028-86725411 (16)电子交易 本公司电子交易包括网 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 易等。投资者可以通过 本公司 网上交易系统或移动客 户端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 、转换转出业务 ,具体业务 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hinaAMC.com )查询。 (17)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 座8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销售机构办理申购、 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 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 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销售机构的规定。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 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基 金份 额净值 公告 的披 露安 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 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8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 转换 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 司网站查询 《华夏鼎益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华夏鼎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了解本基金 日常申购、 赎回、转换 转出事宜, 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 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 基金相关事 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 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 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