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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现金通A(000493)

南方现金通: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7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 
 
南 方 现 金 通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更 新 ) 摘要 
(2017 年第 1 号) 
 
基金管 理人 : 南 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 中 国工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截止日: 2017 年 01 月21 日 重要提 示 本基金 经中 国证 监 会 2013 年12 月 12 日证 监许 可[2013]1571 号 文注 册募 集 , 基 金合同 于2014 年01 月21 日正 式 生效。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注册 ,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基 金募 集的注 册 , 并 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的 价值 和收 益做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 证,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没有 风险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 投 资人购 买本 货币 市场 基金 并不等 于将 资金 作为 存款 存放在 银 行或存 款类 金融 机构 , 基 金管理 人不 保证 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 资人 在投 资 本基金 前, 应全 面了 解本 基金的 产品 特性 ,充 分考 虑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 理性判 断市 场 , 并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 现的 各类风 险, 包括 : 因 整体 政治、 经济 、 社 会等 环境 因素对 证券 市场 价格产 生影 响的 市场 风险 , 因金融 市场 利率 的波 动而 导致证 券市 场价 格和 收益 率变动 的利 率 风险或 负收 益风 险 , 因 债券 和票据 发行 主体 信用 状况 恶化而 可能 产生 的到 期不 能兑付 的信 用 风险 , 因 本产 品相关 技术 、 规 则、 操作 等 创 新性 造 成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 实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金 管理 风险 , 因内 部控 制存在 缺陷 或者 人为 因素 造成操 作失 误或 违反 操作 规程等 引致 的 风险 。 本 基金 份额 类别 是根 据投资 人持 有份 额的 时间 或数量 在满 足一 定条 件后 由系统 自动 升 级生成 , 若满 足升级 条件 的当日 若为 非工 作日 , 则 升级日 期顺 延至 下一 工作 日, 因此 可能 存 在 投 资 人 持 有份 额 的 实 际持 有 时 间 比 本招 募 说 明 书中 约 定 的 升 级条 件 的 持 有时 间 更 长 的风 险。 本 基金 的特 定风 险详 见招募 说明 书 “ 风险 揭示 ” 章节 。 本 基金 长期 平均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率均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及 债券 型基 金。 投资人 在投 资本 基金 之前 , 请 仔细 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和 《基金 合同》 , 全面 认识 本基金 的风 险收 益特 征和 产品特 性, 并 充 分考虑 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理 性判 断市 场, 谨慎 做出投 资决 策。 基金不 同于 银行 储蓄 与债 券,基 金投 资人 有可 能获 得较高 的收 益, 也有 可能 损失本 金 。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人在 进行 投资决 策前 ,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 招募 说明 书 》 及 《 基金合 同 》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 基金管 理人 提醒 投资 人基 金投资 的 “ 买者 自负 ” 原 则, 在 投资 人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基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 变化 导致的 投资 风险 ,由 投资 人自行 负担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基金 合同是 约定 基金 当事 人之 间权利 、 义 务的法 律文 件。 基金 投资 人自依 基金 合同 取得 基金 份额, 即成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和 本基 金合 同的当 事人 , 其持有 基金 份额的 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金 合同 的承 认和 接受 , 并 按照 《基 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 金 合同及 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 投 资人欲 了解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招 募说 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7 年 1 月 21 日,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2016 年12 月31 日 (未 经审 计) 。 § 1 基金管理人 1.1 基金 管理人 概况 名称: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成立时 间:1998 年3 月6 日 法定代 表人 :张 海波 注册资 本:3 亿 元人 民币 电话: (0755 )82763888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鲍 文革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 经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4 号文 批准 , 由 南方 证 券有限 公 司、厦门 国际 信托投 资公 司、广西 信托 投资 公 司共 同发起设 立。2000 年,经 中国证监 会证 监基金 字[2000]78 号 文批 准进行 了增 资扩 股, 注册 资本达 到 1 亿元 人民 币。2005 年 ,经 中 国证监 会证 监基 金字[2005]201 号文 批准 进行 增资 扩 股, 注 册资 本达1.5 亿元 人民币 。2010 年, 经证 监许 可[2010]1073 号文 核准 深圳 市机 场 ( 集 团) 有限 公司 将其持 有 的 30% 股权 转让 给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2014 年公 司进 行增 资 扩股, 注册 资本 金 达 3 亿 元人民 币。 目 前股权 结构 :华 泰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45% 、深 圳市 投资控 股有 限公 司 30% 、 厦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15% 及兴 业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 司10% 。 1.2 主要 人员情 况 1.2.1 董 事会 成员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3 张海波 先生 ,董 事长 ,1963 年 9 月 出生 ,籍 贯安 徽 ,中共 党员 ,工 商管 理硕 士,十 八 年证券 从业 经历 , 中 国籍 。 曾 任职 中共 江苏省 委农 工部至 助理 调研 员, 江苏 省人民 政府 办 公 厅调研 员 。1998 年 12 月 加入华 泰证 券 , 曾 任总 裁 助理 、 投 资银 行部 总经 理 、 投 资银 行业 务 总 监 兼 投 资 银行 业 务 管 理总 部 总 经 理 、华 泰 证 券 副总 裁 兼 华 泰 紫金 投 资 有 限责 任 公 司 董事 长、 华 泰金融 控股 ( 香港 )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华泰 证券 (上 海) 资产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 等 职务, 曾分 管投 资银 行、 固定收 益投 资、 资产 管理 、 直 接 投资、 海外 业务、 计划财 务、 人力 资源等 工作 。 现 任华 泰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党 委 委员、 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董事 长。 王连芬女 士, 董事,1966 年出生, 籍贯 天津, 中共 党员,金 融专 业硕士 ,二 十三年 证 券从业 经历 , 中 国籍 。 历 任赛格 集团 销售 、 深 圳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投资 一部 研究室 主任 、 大 鹏证券 经纪 业务 部副 总经 理、 深 圳福 虹路 营业 部总 经理、 南方 总部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 第一 证券总 裁助 理 、 华泰 联合 证券深 圳华 强北 路营 业部 总经理 、 渠道 服务部 总经 理、 运营 中心 总 经理 、 零 售客 户部总 经理 、 执 行办 总经 理。 现任 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总裁 助理兼 深圳 分 公 司总经 理。 张辉先生 ,董 事,1975 年 出生,籍 贯浙 江,中 共党 员,经济 与管 理专业 博士 ,十七 年 证券从 业经 历, 中国 籍。 历任北 京东 城区 人才 交流 服务中 心职 员、 华晨 集团 (香港 ) 上 海办 事处项 目经 理、 通商 控股 有限公 司资 产管 理部 副经 理、 北 京联 创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资产 管理 部项目 经理 、 华泰证 券资 产管理 总部 高级 经理 、 证 券投资 部投 资策 划员 、 南 通姚港 路营 业 部 副总经 理、 上海 瑞金 一路 营业部 总经 理、 证券 投资 部副总 经理 , 综 合事 务部 总经理 。 现 任华 泰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人力 资源部 总经 理兼 党委 组织 部长、 职工 监事 。 冯青山先 生, 董事,1966 年出生, 籍贯 江西, 中共 党员,工 学学 士,中 国籍 。历任 陆 军第124 师 工兵 营地 爆连 副连职 排长 、 代政治 指导 员、 师政 治部 组织科 正连 职干事 、 陆军 第 42 集团 军政治 部组 织处副 营职干事 、驻 香港部 队政 治部组织 处正 营职干 事、 驻澳门部 队政 治部正 营职 干事 、 陆 军第 163 师 政治 部宣 传科 副科 长(正营 职)、 深圳 市纪 委教 育调研 室主 任 科员、 副处 级纪 检员 、 深 圳市纪 委办 公厅 副主 任、 深圳市 纪委 党风 廉政 建设 室主任 。 现 任深 圳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董 事、党 委副 书记 、纪 委书 记、深 圳市 投控 资本 有限 公司监 事。 李平先生 ,董 事,1981 年 出生,籍 贯四 川,中 共党 员,工商 管理 硕士, 中 国 籍。历 任 深圳市 城建 集团 办公 室文 秘、 董 办文 秘、 深圳 市投 资控股 有限 公司 办公 室 ( 信访办 ) 高 级主 管。现 任深 圳市 投资 控股 有限公 司企 业三 部高 级主 管。 李自成 先生 , 董 事,1961 年出生 , 籍 贯福 建, 中共 党员, 近现 代史 专业 硕士 , 中国 籍。 历任厦 门大 学哲 学系 团总 支副书 记 、 厦 门国际 信托 投资公 司办 公室 主任 、 营 业部经 理 、 计 财 部经理 、 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厦门国 际信 托投 资有 限公 司副总 经理 、 工 会主 席、 党 总支副 书记 。 现任厦 门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党总 支副 书记 、总 经理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4 王斌先生 ,董 事,1970 年 出生,籍 贯安 徽,中 共党 员,临床 医学 博士, 中国 籍。历 任 安徽泗 县人 民医 院临 床医 生、 瑞金 医院 主治医 师 、 兴业证 券研 究所 医药 行业 研究员 、 总经 理 助理、 副总 监、 副总 经理 。现任 兴业 证券 研究 所总 经理。 杨小松 先生 , 董 事,1970 年出生 , 籍 贯四 川, 经济 学硕士 , 中 国注 册会 计师 , 中国 籍。 历任德 勤国 际会 计师 行会 计专业 翻译 、光 大银 行证 券部职 员、 美国 NASDAQ 实 习职员 、证 监 会处长 、副 主任 、南 方基 金督察 长。 现任 南方 基金 总裁、 党委 副书 记。 姚景源先 生, 独立董 事,1950 年 出生, 籍贯山 东, 中共党员 ,经 济学硕 士, 中国籍。 历任国 家经 委副 处长 、 商 业部政 策研 究室 副处 长、 国际合 作司 处长 、 副 司长 、 中国 国际 贸易 促进会 商业 行业 分会 副会 长、 常务 副会 长、 国内 贸 易部商 业发 展中 心主 任、 中国商 业联 合会 副会长 、 秘 书长 、 安 徽省 政府副 秘书 长、 安徽 省阜 阳市政 府市 长、 安徽 省统 计局局 长、 党组 书记、 国家 统计 局总 经济 师兼新 闻发 言人 。现 任国 务院参 事室 特约 研究 员、 中国经 济 50 人 论坛成 员、 中国 统计 学会 副会长 。 李心丹先 生, 独立董 事,1966 年 出生, 籍贯湖 南, 中共党员 ,金 融学博 士, 国务院 特 殊津贴 专家 , 国务院 学位 委员会 、 教育 部全国 金融 硕士专 业学 位教 学指 导委 员会委 员 , 中 国 籍。历 任东南 大学经 济管 理学院 教授、 南京大 学工 程管理 学院院 长。现 任南 京大学- 牛津 大 学金融 创新 研究 院院 长、 金融工 程研 究中 心主 任、 南京大 学创 业投 资研 究与 发展中 心执 行主 任、 教 授、 博士 生导 师、 江 苏省省 委决 策咨 询专 家、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委员 会委员 及公 司 治理委 员会 委员 、上 海证 券交易 所、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通银 行等 单位 的博 士后指 导导 师 、 中国金 融学 年会 常务 理事 、 国 家留 学基 金会评 审专 家、 江苏 省资 本市场 研究 会会长 、 江苏 省 科技创 新协 会副 会长 。 周锦涛先 生, 独立董 事,1951 年 出生, 中国香 港籍 ,工商管 理博 士,香 港证 券及投 资 学会高 级资 深会 员。 历任 香港警 务处( 商 业罪 案调 查 科)警 务总 督察、 香港 证券 及期货 专员 办 事处证 券主 任 、 香 港证 券及 期货事 务监 察委 员会 法规 执行部 总监 。 现任 香港 金融 管理局 顾 问 。 郑建彪先 生, 独立董 事,1964 年 出生, 籍贯北 京, 中共党员 ,经 济学硕 士、 工商管 理 硕士、 中国 注册 会计 师, 中国籍 。 历 任北 京市 财政 局主任 科员 、 深 圳蛇 口中 华会计 师事 务所 经理、 京都 会计 师事 务所 副主任 。 现 任致 同会 计 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董事合 伙人 、 中 国证监 会上 市公 司并 购重 组专家 咨询 委员 会委 员。 周蕊女士 ,独 立董事 ,1971 年出生 ,籍 贯广东 ,民 主党派, 法学 硕士, 中国 籍。历 任 北京市 万商 天勤 ( 深圳) 律师事 务所 律师、 北京 市 中伦 (深 圳) 律师事 务所 律师、 北 京市 信 利 (深 圳) 律 师事务 所律 师、 合 伙人。 现任北 京市 金杜 (深 圳) 律师事 务所 华南区 管理 合 伙 人、 全联 并购 公会广 东分 会会长 、 广东 省律师 协会 女律师 工作 委员 会副 主任 、 深 圳市 中小 企 业改制 专家 服务 团专 家、 深商联 公共 服务 联盟 副主 席。 1.2.2 监 事会 成员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5 吴晓东 先生 , 监事 会主 席 ,1969 年 出生 ,籍 贯江 苏 ,中共 党员 ,法 律博 士, 中国籍 。 历任中 国证 监会 法律 部法 规处副 处长 、 上 市公 司监 管部并 购监 管处 副处 长、 上市公 司监 管部 公司治 理监 督处 处长 、 发 行 监管部 发审 委处 长、 华泰 证 券合规 总监 、 华 泰联 合证 券 党委书 记、 副总裁 、董 事长 。现 任南 方基金 监事 会主 席。 舒本娥女 士, 监事,1964 年出生, 籍贯 江西, 大学 本科学历 ,十 八年证 券从 业经历 , 中国籍 。 历任 熊猫电 子集 团公司 财务 处处 长、 华泰 证券计 划资 金部 副总 经理 、 稽 查监 察部 副 总经理 、 总 经理 、 计 划财 务部总 经理 。 现 任华 泰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财务 总监 、 华泰 联合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监 事会 主席 、 华泰 长城 期货 有限 公司 副董事 长、 华泰 紫金 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董 事、华 泰瑞 通投 资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 姜丽花 女士 , 监 事,1964 年出生 , 籍 贯浙 江, 中共 党员, 大学 本科 学历 , 高 级会计 师, 中国籍 。 历任 浙江兰 溪马 涧米厂 主管 会计 、 浙 江兰 溪纺织 机械 厂主 管会 计、 深圳市 建筑 机 械 动力公 司会 计、 深圳 市建 设集团 计划 财务 部助 理会 计师、 深圳 市建 设投 资控 股公司 计划 财务 部高级 会计 师、 经理 助理 、深圳 市投 资控 股有 限公 司计划 财务 部经 理、 财务 预算部 副部 长 。 现任深 圳市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考 核分 配部 部长 、 深 圳经济 特区 房地 产 ( 集团 ) 股 份有 限公 司 董事、 深圳 市建 安 ( 集 团 ) 股份 有限 公司 董事 、 深 圳市国 际招 标有 限公 司董 事、 深 圳市 深投 物业发 展有 限公 司董 事。 王克力先 生, 监事,1961 年出生, 籍贯 福建, 船舶 工程专业 学士 ,中国 籍。 历任厦 门 造船厂 技术 员、 厦门 汽车 工业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 厦 门国际 信托 有限 公司 国际 广场筹 建处 副主 任、 厦 信置 业发 展公 司总 经理、 投资 部副 经理 、 自 有资产 管理 部副 经理 职务 。 现任 厦门 国际 信托有 限公 司投 资发 展部 总经理 。 林红珍女 士, 监事,1969 年出生, 籍贯 福建, 工商 管理硕士 ,中 国籍。 历任 厦门对 外 供应总 公司 会计 、 厦 门中 友贸易 联合 公司 财务 部副 经理、 厦门 外供 房地 产开 发公司 财务 部经 理、 兴 业证 券计 财部 财务 综合组 负责 人、 直属 营业 部财务 部经 理、 计划 财务 部经理 、 风 险控 制部总 经理 助理 兼审 计部 经理 、 风 险管 理部副 总监 、 稽 核审 计部 副总监 、 风 险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主 持工作 ) 、 风 险管 理部总 经理。 现任 兴业 证 券财务 部、 资 金运 营管 理 部总经 理、 兴 业 创新资 本管 理有 限公 司监 事。 苏民先生 ,职 工监事 ,1969 年出生 ,籍 贯安徽 ,计 算机硕士 研究 生,中 国籍 。历任 安 徽国投 深圳 证券 营业 部电 脑工程 师、 华夏 证券 深圳 分公司 电脑 部经 理助 理、 南方基 金运 作保 障部副 总监 、市 场服 务部 总监、 电子 商务 部总 监。 现任南 方基 金风 险管 理部 总监。 张德伦先 生, 职工监 事,1964 年 出生, 籍贯山 东, 中共党员 ,企 业管理 硕士 学历, 中 国籍。 历任 北京 邮电 大学 副教授 、 华 为技 术有 限公 司处长 、 汉 唐证 券人 力资 源部总 经理 、 海 王生物 人力 资源 总监 、 华 信惠悦 咨询 公司 副总 经理 、 首 席顾 问。 现任 南方 基 金人力 资源 部总 监。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6 林斯彬先 生, 职工监 事,1977 年 出生, 籍贯广 东, 民商法专 业硕 士,中 国籍 。历任 金 杜律师 事务 所证 券业 务部 实习律 师、 浦东 发展 银行 深圳分 行资 产保 全部 职员 、 银华 基金 监察 稽核部 法务 主管 、民 生加 银基金 监察 稽核 部职 员。 现任南 方基 金监 察稽 核部 执行总 监。 1.2.3 公 司高 级管 理人员 张海波 先生 ,董 事长 ,简 历同上 。 杨小松 先生 ,总 裁, 简历 同上。 俞文宏 先生, 副总 裁, 中 共党员 , 工商 管理 硕士, 经济师, 中国 籍。 历 任江 苏省投 资 公 司业务 经理 、 江苏国 际招 商公司 部门 经理 、 江 苏省 国际信 托投 资公 司投 资银 行部总 经理 、 江 苏国信高 科技 创业投 资有 限公司董 事长 兼总经 理。2003 年 加入南 方基金 ,现 任南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委 委员、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兼总 经理 。 朱运东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经 济学 学士 , 中 国籍。 曾任 职于 财政 部地 方预算 司及 办公厅、 中国 经济开 发信 托投资公 司,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历 任北京 分公 司总经理 、产 品 开发 部总 监、 总裁 助理、 首席市 场执 行官 , 现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 党 委委 员 。 秦长奎 先生 , 副 总裁 , 中 共党员 , 工 商管 理硕 士, 中国籍 。 历 任南 京汽 车制 造厂经 营计 划处科 员 , 华 泰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营 业部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兼 基金 部总 经理 、 投 资银 行总 部 副总经理 兼债 券部总 经理 。2005 年加 入南方 基金, 曾任督察 长兼 监察稽 核部 总监,现 任南 方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裁、纪 委委 员。 常克川先 生, 副总裁 ,中 共党员,EMBA 工商 管理硕 士,中国 籍。 历任中 国农 业银行 副 处级秘 书, 南方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投 资业 务部 总经 理、 沈 阳分 公司 总经 理、 总裁助 理, 联合 证券(现 为华 泰联合 证券 )董事会 秘书 、合规 总监 等职务;2011 年加 入南方 基金,任 职董 事会秘 书、 纪委 书记 , 现 任南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董 事会 秘书 、 纪 委书记 、 南 方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李海鹏先 生,副 总裁, 工 商管理硕 士,中 国籍。 曾 任美国 AXA Financial 公 司投资 部 高级分析 师,2002 年加入 南方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历任高级 研究 员、基 金经 理助理、 基金 经理、 全国 社保 及国 际业 务部执 行总 监、 全国 社保 业务部 总监 、 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总经 理助 理兼固 定收 益投 资总 监, 现任南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副总 裁、 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收 益 ) 、 南 方东英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香港 )董 事。 鲍文革 先生 , 督 察长 , 中 国民主 同盟 盟员 , 经 济学 硕士, 中国 籍。 历任 财政 部中华 会计 师事务所 审计 师,南 方证 券有限公 司投 行部及 计划 财务部总 经理 助理,1998 年加入南 方基 金, 历 任运 作保 障部 总监 、 公司 监事 、 财 务负 责人 、 总经 理助 理, 现任 南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督察 长、 南方 资本 管理 有限公 司董 事。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7 1.2.4 基 金经 理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为:2014 年 1 月至2014 年7 月 ,刘朝 阳;2014 年 7 月至2014 年 9 月, 刘朝 阳、 夏晨 曦;2014 年9 月至 2015 年 9 月 ,夏晨 曦;2015 年9 月 至 今, 夏 晨曦 、 董浩。 夏晨曦 先生 , 香 港科 技大 学理学 硕士 ,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格 。2005 年5 月 加入 南方基 金, 曾担任 金融 工程 研究 员、 固定收 益研 究员 、 风 险控 制员等 职务 , 现 任固 定收 益部副 总监 、 社 保理事 会委 托产 品投 资决 策委员 会委 员 、 固 定收 益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 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 任固 定收 益部 投 资经理 ,负 责社 保、 专户 及年金 组合 的投 资管 理;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1 月, 任南 方润 元 基金经 理 ;2014 年7 月至 2016 年11 月, 任南 方薪 金 宝基金 经理 ; 2014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 南方 理财 金基 金 经理;2012 年 8 月至 今, 任南方 理财 14 天基金 经理 ;2012 年10 月至今 ,任 南方 理财60 天 基金经 理;2013 年 1 月 至 今,任 南方 收 益宝基 金经 理;2014 年 7 月至今 ,任 南方 现金 增利 、南方 现金 通基 金经 理;2016 年 2 月至 今,任 南方 日添 益货 币基 金经理 ;2016 年 10 月至 今,任 南方 天天 利基 金经 理。 董浩先 生, 南开 大学 金融 学硕士 ,具 有基 金从 业资 格。2010 年 7 月 加入 南方 基金, 历 任交易 管理 部债 券交 易员 、 固定 收益 部货 币理 财类 研究员 ;2014 年3 月至 2015 年9 月, 任 南方现 金通 基金 经理 助理 ;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 南方 50 债基 金经 理;2015 年 9 月至今 ,任 南方 现金 通、 南方中 票基 金经 理;2016 年 2 月至 今, 任南 方日 添 益货币 基金 经 理;2016 年8 月 至今 , 任 南方 10 年 国债 基金 经理;2016 年 11 月至 今, 任南 方 理财 60 天基 金经理 。 1.2.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成 员 总裁杨 小松 先生 , 副 总裁 兼首席 投资 官 ( 固定 收益 ) 、 南 方东 英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香 港) 董 事李 海鹏 先生 , 交 易管理 部总 监王 珂女 士, 固定收 益部 副总 监夏 晨曦 先生, 固定 收益 部副总 监李 璇女 士。 1.2.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8 § 2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基 本情 况 名称: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成立时 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 表人 :易 会满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 35,640,625.71 万元 联系电 话:010-66105799 联系人 :郭 明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截至2016 年 9 月 末, 中国 工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共 有 员工210 人 ,平 均年龄30 岁,95% 以上员 工拥 有大 学本 科以 上学历 ,高 管人 员均 拥有 研究生 以上 学历 或高 级技 术职称 。 (三) 基金 托管 业务 经营 情况 作为中 国大 陆托 管服 务的 先行者 ,中 国工 商银 行自 1998 年 在国 内首 家提 供托 管服务 以 来, 秉 承 “诚 实信用 、 勤 勉尽责” 的宗 旨, 依 靠严 密科学 的风 险管 理和 内部 控制体 系、 规 范 的管理 模式 、 先进的 营运 系统和 专业 的服 务团 队, 严格履 行资 产托 管人 职责 , 为 境内 外广 大 投资者 、 金 融资 产管 理机 构和企 业客 户提 供安 全、 高效、 专业 的托 管服 务, 展现优 异的 市场 形象和 影响 力。 建立 了国 内托管 银行 中最 丰富 、最 成熟的 产 品 线。 拥有 包括 证券投 资基 金 、 信托资 产、 保险 资产 、社 会保障 基金 、企 业年 金基 金、QFII 资 产、QDII 资产 、股权 投资 基 金、证 券公 司集 合资 产管 理计划 、证 券公 司定 向资 产管理 计划 、商 业银 行信 贷资产 证券 化 、 基金公 司特 定客 户资 产管 理、QDII 专 户资 产、ESCROW 等门 类齐 全的 托管 产品 体系, 同时 在 国内率 先开 展绩 效评 估、 风险管 理等 增值 服务 , 可 以为各 类客 户提 供个 性化 的托管 服务 。 截 至 2016 年 9 月 ,中 国工 商 银行共 托管 证券 投资 基 金 624 只。 自 2003 年以 来, 本行连 续十 一年获 得香 港 《亚 洲货 币 》 、 英 国 《 全球 托管 人》 、 香 港 《 财资 》 、 美 国 《 环球金 融 》 、 内 地《证 券时 报》 、《 上海 证券报 》等 境内 外权 威财 经媒体 评选 的 51 项最 佳托 管银行 大奖 ; 是获得 奖项 最多 的国 内托 管银行 , 优良 的服 务品 质获 得国内 外金 融领 域的 持续 认可和 广泛 好 评。 四、基 金托 管人 的职 责 1 、以 诚实 信用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持有 并安 全保 管基 金财产 ; 2 、设立 专门的 基金托 管部 门,具有 符合 要求的 营业 场所,配 备足 够的、 合格 的熟悉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专 职人 员, 负责基 金财 产托 管事 宜;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9 3 、建立 健全内 部风险 控制 、监察与 稽核 、财务 管理 及人事管 理等 制度, 确保 基金财 产 的安全 , 保 证其 托管 的基 金财产 与基 金托 管人 自有 财产以 及不 同的 基金 财产 相互独 立; 对所 托管的 不同 的基 金分 别设 置账户 , 独 立核 算, 分账 管理, 保证 不同 基金 之间 在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资 金划 拨、 账册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4 、除依 据《基 金法》 、基 金合同及 其他 有关规 定外 ,不得利 用基 金财产 为自 己及任 何 第三人 谋取 利益 ,不 得委 托第三 人托 管基 金财 产; 5 、保 管由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 基金签 订的 与基 金有 关的 重大合 同及 有关 凭证 ; 6 、按规 定开设 基金财 产的 资金账户 和证 券账户 ,按 照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根据 基金管 理 人的投 资指 令, 及时 办理 清算、 交割 事宜 ; 7 、保守 基金商 业秘密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有 关 规定 另有规 定外 ,在基 金 信息公 开披 露前 予以 保密 ,不得 向他 人泄 露; 8 、复 核、 审查 基金 管理 人 计算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份额 申购 、赎 回价 格; 9 、办 理与 基金 托管 业务 活 动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10 、 对 基金 财务 会计 报告 、 季度 、 半 年度 和年 度基 金报告 出具 意见 , 说 明基 金管理 人在 各重要 方面 的运 作是 否严 格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 行; 如果 基金 管理 人有 未执 行基金 合同 规 定的行 为, 还应 当说 明基 金托管 人是 否采 取了 适当 的措施 ; 11 、保 存基 金托 管业 务活 动的记 录、 账册 、报 表和 其他相 关资 料 15 年 以上 ; 12 、建 立并 保存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名册 ; 13 、按 规定 制作 相关 账册 并与基 金管 理人 核对 ; 14 、依 据基 金管 理人 的指 令或有 关规 定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支付 基金 收益 和赎 回款项 ; 15 、 按 照规 定召 集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 基金 管理人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自 行召 集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16 、按 照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的 规定 监督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运 作; 17 、参 加基 金财 产清 算小 组,参 与基 金财 产的 保管 、清理 、估 价、 变现 和分 配; 18 、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或者 被依 法宣 告破 产时 , 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和 银行监 管机 构,并 通知 基金 管理 人; 19 、 因违 反基 金合同 导致 基金财 产损 失时 , 应 承担 赔 偿责 任 , 其 赔偿责 任不 因其退 任 而 免除; 20 、 按 规定 监督 基金 管理 人按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规定履 行自 己的 义务 , 基 金管理 人因 违反基 金合 同造 成基 金财 产损失 时, 应为 基金 利益 向基金 管理 人追 偿; 21 、执 行生 效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的决 议; 22 、法 律法 规及 中国 证监 会规定 的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他 义务 。 五、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0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部 自成立 以来 , 各 项业 务飞 速发展 , 始 终保 持在 资产 托管行 业的 优势地 位。 这些 成绩 的取 得, 是 与资 产托 管部 “一 手抓业 务拓 展, 一手 抓内 控建设 ” 的 做法 是分不 开的 。 资 产托 管部 非常重 视改 进和 加强 内 部 风险管 理工 作, 在积 极拓 展各项 托管 业务 的同时 , 把 加强 风险 防范 和控制 的力 度, 精心 培育 内控文 化, 完善 风险 控制 机制, 强化 业务 项目全 过程 风险 管理 作为 重要工 作来 做 。 继2005 、2007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 2014 年八 次顺 利通 过评 估 组织内 部控 制和 安全 措施 是否充 分的 最权 威 的SAS70 (审 计标 准第 70 号) 审阅 后,2015 年中 国工商 银行 资产 托管 部第 九次通 过 ISAE3402(原 SAS70 ) 审阅 获 得无保 留意 见的 控制 及有 效性报 告, 表明 独立 第三 方对我 行托 管服 务在 风险 管理、 内部 控制 方面的 健全 性和 有效 性的 全面认 可 。 也 证明 中国 工商 银行托 管服 务的 风险 控制 能力已 经与 国 际大型托 管银 行接轨 ,达 到国际先 进水 平。目 前,ISAE3402 审 阅已经 成为年 度化、常 规化 的内控 工作 手段 。 1 、内 部风 险控 制目 标 保证业 务运 作严 格遵 守国 家有关 法律 法规 和行 业监 管规则 , 强 化和 建立 守法 经营、 规范 运作的 经营 思想 和经 营风 格,形 成一 个运 作规 范化 、管理 科学 化、 监控 制度 化的内 控体 系 ; 防范和 化解 经营 风险 , 保 证托管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 维护持 有人 的权 益; 保障 资产托 管业 务 安 全、有 效、 稳健 运行 。 2 、内 部风 险控 制组 织结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资 产托 管业 务内部 风险 控制 组织 结 构 由中国 工商 银行 稽核 监察 部门 (内 控 合规部 、 内 部审 计局 ) 、 资 产托管 部内 设风 险控 制处 及资产 托管 部各 业务 处室 共同组 成。 总 行稽核 监察 部门 负责 制定 全行风 险管 理政 策, 对各 业务部 门风 险控 制工 作进 行指导 、监 督 。 资产托 管部 内部 设置 专门 负责稽 核监 察工 作的 内部 风险控 制处 , 配 备专 职稽 核监察 人员 , 在 总经理 的直 接领 导下 , 依 照有关 法律 规章 , 对 业务 的运行 独立 行使 稽核 监察 职权 。 各 业务 处 室在各 自职 责范 围内 实施 具体的 风险 控制 措施 。 3 、内 部风 险控 制原 则 (1)合 法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当符 合国 家法律 法规 及监管机 构的 监管要 求, 并贯穿 于 托管业 务经 营管 理 活 动的 始终。 (2) 完 整性 原则。 托管 业 务的各 项经 营管 理活 动都 必须有 相应 的规 范程 序和 监督制 约; 监督制 约应 渗透 到托 管业 务的全 过程 和各 个操 作环 节,覆 盖所 有的 部门 、岗 位和人 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 务经营活 动必 须在发 生时 能准确及 时地 记录; 按照 “内控 优 先”的 原则 ,新 设机 构或 新增业 务品 种时 ,必 须做 到已建 立相 关的 规章 制度 。 (4) 审慎性 原则。 各项 业务经营 活动 必须防 范风 险,审慎 经营 ,保证 基金 资产和 其 他委托 资产 的安 全与 完整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1 (5)有 效性原 则。内 控制 度应根据 国家 政策、 法律 及经营管 理的 需要适 时修 改完善 , 并保证 得到 全面 落实 执行 ,不得 有任 何空 间、 时限 及人员 的例 外。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 门履行托 管人 职责的 管理 部门;直 接操 作人员 和控 制人员 必 须相对 独立 , 适 当分 离; 内 控制度 的检 查、 评价 部门 必 须独立 于内 控制 度的 制定 和执行 部门 。 4 、内 部风 险控 制措 施实 施 (1)严 格的隔 离制度 。资 产托管业 务与 传统业 务实 行严格分 离, 建立了 明确 的岗位 职 责、 科 学的 业务 流程 、 详 细的操 作手 册、 严格 的人 员行为 规范 等一 系列 规章 制度, 并采 取了 良好的 防火 墙隔 离制 度, 能够确 保资 产独 立、 环境 独立、 人员 独立 、业 务制 度和管 理独 立 、 网络独 立。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 导与部门 高级 管理层 作为 工行托管 业务 政策和 策略 的制定 者 和管理 者, 要求 下级 部门 及时报 告经 营管 理情 况和 特别情 况, 以检 查资 产托 管部在 实现 内部 控制目 标方 面的 进展 ,并 根据检 查情 况提 出内 部控 制措施 ,督 促职 能管 理部 门改进 。 (3) 人事 控制。 资产 托管 部严格 落实 岗位 责任 制, 建立 “ 自控 防线 ” 、 “互 控防线 ” 、 “监控 防线” 三道 控制 防 线, 健 全绩效 考核 和激 励 机制, 树立 “ 以人为 本” 的内控 文化, 增 强员工 的责 任心 和荣 誉感 , 培 育团 队精 神和核 心竞 争力 。 并 通过 进行定 期 、 定向的 业务 与职 业道德 培训 、签 订承 诺书 ,使员 工树 立风 险防 范 与 控制理 念。 (4)经 营控制 。资产 托管 部通过制 定计 划、编 制预 算等方法 开展 各种业 务营 销活动 、 处理各 项事 务, 从而 有效 地控制 和配 置组 织资 源, 达到资 源利 用和 效益 最大 化目的 。 (5)内 部风险 管理。 资产 托管部通 过稽 核监察 、风 险评估等 方式 加强内 部风 险管理 , 定期或 不定 期地 对业 务运 作状况 进行 检查 、 监 控, 指导业 务部 门进 行风 险识 别、 评 估, 制定 并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 ,排 查风险 隐患 。 (6)数 据安全 控制。 我们 通过业务 操作 区相对 独立 、数据和 传真 加密、 数据 传输线 路 的冗余 备份 、监 控设 施的 运用和 保障 等措 施来 保障 数据安 全。 (7)应 急准备 与响应 。 资 产托管业 务建 立专门 的灾 难恢复中 心, 制定了 基于 数据、 应 用、 操 作、 环境 四个 层面 的完备 的灾 难恢 复方 案, 并组织 员工 定期 演练 。 为 使演练 更加 接近 实战, 资产 托管 部不 断提 高 演练标 准, 从最 初的 按照 预 订时间 演练 发展 到现 在的 “ 随机演 练” 。 从演练 结果 看, 资产 托管 部完全 有能 力在 发生 灾难 的情况 下两 个小 时内 恢复 业务。 5 、资 产托 管部 内部 风险 控 制情况 (1)资 产托管 部内部 设置 专职稽核 监察 部门, 配备 专职稽核 监察 人员, 在总 经理的 直 接领导 下, 依照 有关 法律 规章, 全面 贯彻 落实 全程 监控思 想, 确保 资产 托管 业务健 康、 稳定 地发展 。 (2)完 善组织 结构, 实 施 全员风险 管理 。完善 的风 险管理体 系需 要从上 至下 每个员 工 的共同 参与 , 只 有这 样, 风险控 制制 度和 措施 才会 全面、 有效 。 资 产托 管部 实施全 员风 险管 理, 将 风险 控制 责任 落实 到具体 业务 部门 和业 务岗 位, 每 位员 工对 自己 岗位 职责范 围内 的风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2 险负责 , 通 过建 立纵 向双 人制、 横向 多部 门制 的内 部组织 结构 , 形 成不 同部 门、 不 同岗 位相 互制衡 的组 织结 构。 (3)建 立健全 规章制 度。 资产托管 部十 分重视 内控 制度的建 设, 一贯坚 持把 风险防 范 和控制 的理 念和 方法 融入 岗位职 责 、 制 度建设 和工 作流程 中 。 经 过多年 努力 , 资 产托 管部 已 经建立 了一 整套 内部 风险 控制制 度, 包括 : 岗 位 职 责、 业 务操 作流 程、 稽核 监察制 度、 信息 披露制 度等 , 覆盖所 有部 门和岗 位 , 渗 透各项 业务 过程 , 形 成各 个业务 环节 之间的 相互 制 约 机制。 (4)内 部风险 控制始 终是 托管部工 作重 点之一 ,保 持与业务 发展 同等地 位。 资产托 管 业务是 商业 银行 新兴 的中 间业务 , 资 产托 管部 从成 立之日 起就 特别 强调 规范 运作, 一直 将建 立一个 系统 、 高 效的 风险 防范和 控制 体系 作为 工作 重点。 随着 市场 环境 的变 化和托 管业 务的 快速发 展 , 新 问题 、 新 情 况不断 出现 , 资产托 管部 始终将 风险 管理 放在 与业 务发展 同等 重要 的位置 ,视 风险 防范 和控 制为托 管业 务生 存和 发展 的生命 线。 六、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根据 《 基金法 》 、 《运 作 办法》 等 有关 证券 法律 法 规的规 定及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对基 金 投资范 围、 投资 对象 、 基 金投融 资比 例、 基金 投资 禁止行 为、 基金 管理 人参 与银行 间债 券市 场、 基 金管 理人 选择 存款 银行、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 基金 份额 净值 计算 、 应 收资金 到账 、 基 金费用 开支 及收 入确 定、 基金收 益分 配 、 相关 信息 披露 、 基 金宣 传推介 材料 中登载 基金 业 绩 表现数 据等 的合 法性 、合 规性进 行监 督和 核查 。 基金托 管人 对上 述事 项的 监督与 核查 中发 现基 金管 理人的 实际 投资 运作 违反 《 基金法 》 、 《运作 办法 》 、 基金 合同 、 托管 协议 、 上 述监 督内 容的约 定和 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 , 应 及 时 以 书 面 形式 通 知 基 金管 理 人 进 行 整改 , 整 改 的时 限 应 符 合 法规 允 许 的 投资 比 例 调 整期 限。 基 金管 理人 收到 通知 后应及 时核 对确 认并 以书 面形式 向基 金托 管人 发出 回函并 改正 。 在 规定时 间内 , 基金托 管人 有权随 时对 通知 事项 进行 复查 , 督 促基 金管理 人改 正。 基金 管理 人 对基金 托管 人通 知的 违规 事项未 能在 限期 内纠 正的 ,基金 托管 人应 报告 中国 证监会 。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指 令违 反 《基 金 法》 、 《运 作办 法》 、 基 金 合同和 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 , 应 当拒 绝执行 , 立即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改 正 , 如基 金管 理人未 能在通知 期限内 纠正 的, 基金 托管 人应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有义 务配 合和 协助基 金托 管人 依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本托 管协 议对基 金 业务执 行核 查 。 对基 金托 管人发 出的 书面 提示 , 基 金管理 人应 在规 定时 间内 答复并 改正 , 或 就基金 托管 人的 疑义 进行 解释或 举证 ; 对 基金 托管 人按照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本 托管 协议 的要求 需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基金 监督 报告 的事 项 , 基 金管理 人应 积极 配合 提供 相关数 据资 料 和制度 等。 基金托 管人 发现 基金 管理 人有重 大违 规行 为, 应及 时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同时 通知基 金管 理人限 期纠 正, 并将 纠正 结果报 告中 国证 监会 。 基 金管理 人无 正 当 理由 , 拒 绝、 阻 挠对 方根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3 据本托 管协 议规 定行 使监 督权 , 或 采取 拖延 、 欺 诈 等手段 妨碍 对方 进行 有效 监督 , 情 节严 重 或经基 金托 管人 提出 警告 仍不改 正的 ,基 金托 管人 应报告 中国 证监 会。 § 3 相关服务机构 3.1 销售 机构 3.1.1 直 销机 构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海波 电话:0755-82763905 、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 :张 锐珊 3.1.2 代 销机 构 南方现 金 通 A 、B 、C 代 销 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上海天天 基金销 售有限 公 司 注册地址 : 上海 市徐汇 区 龙田路 190 号2 号 楼2 层 办公地址 : 上海 市徐汇 区 龙田路 195 号3 号 楼C 座7 楼 法定代表 人:其 实 联系人: 黄妮娟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 :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2 本基金其 他代销 机构情 况 详见基金 管理人 发布的 相 关公告 南方现 金 通 E 代销 机构 :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河北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石家 庄市平 安 北大街 28 号 办公地址 :石家 庄市平 安 北大街 28 号 法定代表 人:乔 志强 联系人: 郑夏芳 电话:0311-67807030 传真:0311-88627027 客服电话 :400-612-9999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4 网址:www.hebbank.com 2 广州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 有 限 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 天河区 珠江新城 华夏路1 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 天河区 珠江新城 华夏路1 号 法定代表 人:王 继康 联系人: 卢媛薇 电话:020-28852729 传真:020-22389031 客服电话 :95313 网址:www.grcbank.com 3 本基金其 他代销 机构情 况 详见基金 管理人 发布的 相 关公告 3.2 登记 机构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深 圳市 福田区 福田 街道 福华 一路 六号免 税商 务大 厦 31-33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海波 电话: (0755 )82763849 传真: (0755 )82763889 联系人 :古 和鹏 3.3 出具 法律意 见书 的律 师事 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联系人 :孙 睿 3.4 审计 基金财 产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心11 楼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李 丹 联系电 话: (021 )23238888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5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陈 熹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陈熹 § 4 基金名称 南方现 金通 货币 市场 基金 § 5 基金的类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 6 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 投资 组合 风险 ,保 持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超 越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投资 回 报 。 § 7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及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现 金 、 期 限在 一 年以内(含 一年) 的银 行存 款、 债券 回 购、中 央银 行票 据、 同业 存单,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 的 债券 、 非 金融 企业 债务融 资工 具、 资产 支持 证券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 中 国人民 银行 认可 的其他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货币市 场工 具。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 8 基金的投资策略 8.1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采 用积 极管 理型 的投资 策略 , 在 控制 利率 风险、 尽量 降低 基金 净值 波动风 险并 满足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提 高基金 收益 。 1 、利 率策 略 本基金 将首 先采 用 “ 自上 而下” 的研 究方 法, 综合 研究主 要经 济变 量指 标、 分析宏 观经 济情况 , 建 立经 济前 景的 情景模 拟, 进而 判断 财政 政策、 货币 政策 等宏 观经 济政策 取向 。 同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6 时, 本 基金 还将 分析 金融 市场资 金供 求状 况变 化趋 势, 对 影响 资金 面的 因素 进行详 细分 析与 预判, 建立 资金 面的 场景 模拟。 在宏观 分析 与流 动性 分析 的基础 上, 结合 历史 与经 验数据 ,确 定当 前资 金的 时间价 值 、 通货膨 胀补 偿 、 流动 性溢 价等要 素 , 得 到当前 宏观 与流动 性条 件下 的均 衡收 益率曲 线 。 区 分 当前利 率债 收益 率曲 线期 限利差 、 曲 率与 券间 利差 所面临 的历 史分 位, 然后 通过市 场收 益率 曲线与 均衡 收益 率曲 线的 对比, 判断 收益 率曲 线参 数变动 的程 度和 概率 , 确 定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限 ,并 据此 动态 调整 投资组 合。 2 、骑 乘策 略 当市场 利率 期限 结构 向上 倾斜并 且相 对较 陡时 , 投 资并持 有债 券一 段时 间, 随着时 间推 移, 债 券剩 余年 限减 少, 市场同 样年 限的 债券 收益 率较低 , 这 时将 债券 按市 场价格 出售 , 投 资人除 了获 得债 券利 息以 外, 还可 以获 得资本 利得 。 在 多数 情况 下, 这样 的 骑乘操 作策 略可 以获得 比持 有到 期更 高 的 收益。 3 、放 大策 略 放大策 略即 以组 合现 有债 券为基 础 , 利 用买断 式回 购、 质押 式回 购等方 式融 入资金 , 并 购买剩 余年 限相 对较 长的 债券 , 以 期获 取超额 收益 的操作 方式 。 在回购 利率 过高 、 流 动性 不 足、或 者市 场状 况不 宜采 用放大 策略 等情 况下 ,本 基金将 适时 降低 杠杆 投资 比例。 4 、信 用债 投资 策略 (1) 信 用风 险控 制。 本基金拟 投资 的每 支信 用债券 必需 经过 南方 基金 债券信 用评 级系 统 进行内 部评 级, 符合 基金 所对应 的内 部评 级规 定的 方可进 行投 资, 以事 前防 范和控 制信 用风 险。 (2) 信 用利 差策 略。 信用产品 相对 国债 、政 策性金 融债 等利 率产 品的 信用利 差是 获 取较 高投资 收益 的来 源。 首先 , 伴随 经济 周期 的波 动, 在经济 周期 上行 或下 行阶 段, 信 用利 差通 常会缩 小或 扩大 , 利 差的 变动会 带来 趋势 性的 信用 产品投 资机 会 。 同时 , 研 究不同 行业 在经 济周期 和政 策变 动中 所受 的影响 , 以 确定 不同 行业 总体信 用风 险和 利差 水平 的变动 情况 , 投 资具有 积极 因素 的行 业, 规避具 有潜 在风 险的 行业 。 其 次, 信用 产品 发行 人 资信水 平和 评级 调 整 的 变 化 会使 产 品 的 信用 利 差 扩 大 或缩 小 , 本 基金 将 充 分 发 挥内 部 评 级 在定 价 方 面 的作 用, 选 择评 级有 上调 可能 的信用 债, 以获 取因 利差 下降带 来的 价差 收益 。 第 三, 对 信用 利差 期限结 构进 行研 究, 分析 各期限 信 用 债利 差水 平相 对历史 平均 水平 所处 的位 置, 以 及不 同期 限之间 利差 的相 对水 平, 发现更 具投 资价 值的 期限 进行投 资 ; 第 四, 研究 分 析相同 期限 但不 同信用 评级 债券 的相 对利 差水平 ,发 现偏 离均 值较 多、相 对利 差有 收窄 可能 的债券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7 (3) 类 属选 择策 略。 国内信用 产品 目前 正经 历着快 速发 展阶 段, 不同 审批机 构批 准发 行 的信用 产品 在定 价、 产品 价格特 性 、 信 用风险 方面 具有一 定差 别 , 本基 金将 考虑产 品定 价 的 合理性 、 产 品主 要投 资人 的需求 特征 、 不 同类 属产 品的持 有收 益和 价差 收益 特点和 实际 信用 风险状 况, 进行 信用 债券 的类属 选择 。 5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当前国 内资 产支 持证 券市 场以信 贷资 产证 券化 产品 为主 ( 包括 以银 行贷 款资 产、 住 房抵 押贷款 等作为 基础资 产) , 仍处于 创新试 点阶段 。产 品投资 关键在 于对基 础资 产质量 及未来 现金流 的分 析, 本基 金将 在国内 资产 证券 化产 品具 体政策 框架 下, 采用 基本 面分析 和数 量化 模型相 结合 , 对 个券 进行 风险分 析和 价值 评估 后进 行投资 。 本 基金 将严 格控 制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总体 投资 规模 并进 行分 散投资 ,以 降低 流动 性风 险。 6 、其 他金 融工 具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密 切跟 踪银 行承 兑汇票 、商 业承 兑汇 票等 商业票 据以 及各 种衍 生产 品的动 向 , 一旦监 管机 构允 许基 金参 与此类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 本基金 将在 届时 相应 法律 法规的 框架 内 , 根据对 该金 融工 具的 研究 , 制定 符合 本基 金投 资目 标的投 资策 略, 在充 分考 虑该投 资品 种风 险和收 益特 征的 前提 下, 谨慎投 资。 8.2 投资 决策依 据和 决策 程序 1 、决 策依 据 (1) 国家 有关 法律 、 法 规 和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依法决 策是 本基 金进 行投 资的前 提 ; (2)宏 观经济 发展态 势、 微观经济 运行 环境和 证券 市场走势 。这 是本基 金投 资决策 的 基础; (3)投 资对象 收益和 风险 的配比关 系。 在充分 权衡 投资对象 的收 益和风 险的 前提下 做 出投资 决策 ,是 本基 金维 护投资 者利 益的 重要 保障 。 2 、决 策程 序 (1)决 定主要 投资原 则: 投资决策 委员 会决定 基金 的主要投 资原 则,并 对基 金投资 组 合的资 产配 置比 例等 提出 指导性 意见 。 (2) 提 出投 资建 议: 固 定 收益部 研究 员以 内外 部研 究报告 以及 其他 信息 来源 作为参 考, 对利率 市场 、 信用市 场进 行研究 , 提出 债券市 场运 行趋势 的分 析观 点, 在重 点关注 的投 资 产 品范围 内根 据自 己的 研究 选出有 投资 价值 的各 类债 券向基 金经 理做 出投 资建 议。 研究 员根 据 基金经 理提 出的 要求 对各 类投资 品种 进行 研究 并提 出投资 建议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8 (3)制 定投资 决策: 基金 经理在遵 守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制定的 投资 原则前 提下 ,根据 研 究员提 供的 投资 建议 以及 自己的 分析 判断 ,做 出具 体的投 资决 策。 (4)进 行风险 评估: 风险 管理部门 对公 司旗下 基金 投资组合 的风 险进行 监测 和评估 , 并出具 风险 监控 报告 。 (5)评 估和调 整决策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有权根 据环 境的变化 和实 际的需 要调 整决策 的 程序。 § 9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其长期 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和 债券型 基金 。 § 10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同期七 天通 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 根据基 金的 投资 标的 、 投 资目标 及流 动性 特征 , 本 基金选 取同 期七 天通 知存 款税后 利率 作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者 是市 场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业 绩基 准时 , 经 与基 金托管 人协 商一致 , 本基 金 可 以 在 报 中 国证 监 会 备 案后 变 更 业 绩 比较 基 准 并 及时 公 告 , 而 无需 召 开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 11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基 金合 同规定 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报 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 定 盈利。 基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 做出 投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6 年12 月 31 日 ( 未经审 计)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19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3,105,797,604.64 32.71 其中: 债券 3,105,797,604.64 32.71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3,126,718,414.50 32.9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 合计 3,226,244,945.44 33.98 4 其他资 产 35,949,303.32 0.38 5 合计 9,494,710,267.90 100.00


1.2 报 告期 债券回 购融 资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7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0,000,000.00 0.5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告 期内 债券 回购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占 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注: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 “ 本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2 0%”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超标 情况 。 1.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1.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9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6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62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0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 情况 说明 注: 本 基金 合同 约定: “ 本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 120 天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标 情况 。 1.3.2 报 告期 末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分布 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53.66


0.53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6.23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20.2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20 天 4.2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20 天(含)-397 天( 含) 15.2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65 0.53


1.4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存 续期超 过 240 天 情况 说明 注: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生 平均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240 天 的情 况。 1.5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59,893,409.67 0.63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20,246,502.58 4.4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20,246,502.58 4.45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60,270,727.90 11.23 6 中期票 据 - - 7 同业存 单 1,565,386,964.49 16.58 8 其他 - - 9 合计 3,105,797,604.64 32.89 10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1 浮动利 率债 券


1.6 报 告期 末按摊 余成 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11608320 16 中信 CD320 2,000,000 198,644,665.65 2.10 2 111610529 16 兴业 CD529 2,000,000 198,308,474.78 2.10 3 111618009 16 华夏 CD009 1,700,000 169,046,873.12 1.79 4 150408 15 农发 08 1,300,000 130,220,689.55 1.38 5 111691887 16 南 京银 行CD035 1,300,000 130,023,026.39 1.38 6 160201 16 国开 01 1,300,000 129,983,682.77 1.38 7 011699628 16 陕 煤化 SCP003 1,000,000 100,437,351.00 1.06 8 111610613 16 兴业 CD613 1,000,000 99,458,956.52 1.05 9 111618224 16 华夏 CD224 1,000,000 99,408,779.48 1.05 10 111697633 16 齐 鲁银 行CD037 1,000,000 98,551,947.16 1.04


1.7 “ 影 子定价 ” 与“ 摊余 成本法 ” 确定的 基金 资产净值 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831%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704% 报告期 内每 个工 作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 值 0.0551%


报 告期 内负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25% 情况 说明 注:无 。 报 告期 内正偏 离度 的绝对 值达 到 0.5% 情况说明 注:无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2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1.9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9.1


本基金 采用 “摊 余成 本法 ” 计价 , 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 票面 利率 或商定 利率 并考虑 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平 均摊销 ,每 日计 提收 益。 1.9.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1.9.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23,293.5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35,918,509.80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7,500.00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5,949,303.32


§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 人依 照恪尽 职守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基 金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其 未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1.10 基 金净 值表现 1.10.1 本 报告 期基金 份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比较 南方现金通货币 A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3 ④ 2014.01.21-2014.12.31 4.4689% 0.0057% 1.3021% 0.0000% 3.1668% 0.0057% 2015.01.01-2015.12.31 4.2087% 0.0124% 1.3781% 0.0000% 2.8306% 0.0124% 2016.01.01-2016.12.31 2.9094% 0.0034% 1.3819% 0.0000% 1.5275% 0.0034%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2.0331% 0.0084% 4.1174% 0.0000% 7.9157% 0.0084%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货币 B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1.21-2014.12.31 4.5249% 0.0056% 1.3021% 0.0000% 3.2228% 0.0056% 2015.01.01-2015.12.31 4.2630% 0.0124% 1.3781% 0.0000% 2.8849% 0.0124% 2016.01.01-2016.12.31 2.9623% 0.0033% 1.3819% 0.0000% 1.5804% 0.0033%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2.2091% 0.0084% 4.1174% 0.0000% 8.0917% 0.0084%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货币 C 阶段 净值收 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1.21-2014.12.31 4.5913% 0.0056% 1.3021% 0.0000% 3.2892% 0.0056% 2015.01.01-2015.12.31 4.3346% 0.0124% 1.3781% 0.0000% 2.9565% 0.0124% 2016.01.01-2016.12.31 3.0280% 0.0033% 1.3819% 0.0000% 1.6461% 0.0033%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12.4293% 0.0083% 4.1174% 0.0000% 8.3119% 0.0083%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货币 E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07.07-2014.12.31 2.1610% 0.0066% 0.6697% 0.0000% 1.4913% 0.0066% 2015.01.01-2015.12.31 4.1476% 0.0124% 1.3781% 0.0000% 2.7695% 0.0124% 2016.01.01-2016.12.31 2.8471% 0.0033% 1.3819% 0.0000% 1.4652% 0.0033% 自基金 成立 起至 今 9.4276% 0.0088% 3.4674% 0.0000% 5.9602% 0.0088% 注: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为按 日结转 份额 。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4 §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 基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销 售服 务费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5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6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7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8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证 券账 户开 户费 用、 银 行账户 维护 费用 ; 10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本基金对于管理费 率或 销售 服 务 费 率 不 同 的 各类 基金 份 额 分 别 计 提 管 理费 或销 售 服 务 费 , 对于 管理 费 率或 销售 服务费 率相 同的 各类 基金 份额 , 可 以分别 计提 相应 费用 , 也 可以 合 并 计提 相应 费用 。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管理 费年 费率 最高 不超 过 0.27% 。 本基金 的 A 类基 金份额 年 管理费 率为 0.27% 。 本基金 的 B 类 基金 份额 年 管理费 率为 0.22% 。 本基金 的 C 类 基金 份额 年 管理费 率为 0.17% 。 本基金 的 E 类 基金 份额 年 管理费 率 为 0.25% 。 (1) 分别 计提 管理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该类 基金 份额 年管 理费率÷ 当年 天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该 类份 额( 扣 除当日 该类 份额 升级 的部 分) 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A 类、B 类和 C 类 基金 份 额的管 理费 按照 上述 方式 计提。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5 (2) 合并 计提 管理 费的 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额 的 年管 理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 额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E 类 基金 份额 的管 理费 按 照上述 方式 计提 。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 基 金 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 日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0.05% 的年 费 率 计 提。 托 管费 的 计算 方 法 如 下: H =E× 年托 管费 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托 管费 划款指 令, 基金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 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一次 性支 取。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年 费率 最高不 超 过 0.25% 。 本基金 的 A 类基 金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为 0.25% 。 本基金 的 B 类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为 0.20% 。 本基金 的 C 类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为 0.15% 。 本基金 的 E 类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售 服务 费率 为 0.25% 。 (1) 分别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 该类 基金 份额 年销 售服务 费率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该类 基金 份额 应 计提的 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前一 日该 类份 额( 扣 除当日 该类 份额 升级 的部 分) 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A 类、B 类和 C 类 基金 份 额的销 售服 务费 按照 上述 方式计 提。 (2) 合并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 的计算 方法 如下 : H =E×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额 的 年销 售服 务费 率÷ 当 年天数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6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年销 售 服务费 率 E 为 参与 合并 计提 基金 份 额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E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 费按照 上述 方式 计提 。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划付指 令 , 经 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登 记 机构 , 由 登记 机构代 付给 销售机 构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或 不可抗 力致 使无法 按时 支 付 的,支 付日 期顺 延至 最近 可支付 日支 付。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第 4-10 项费 用”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 用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 费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 金财产 中支 付。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金 管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致 的费 用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费 用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 按照 基金 发展情 况, 并根 据法 律法 规规定 和基 金合同 约定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基金 托管 费率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率 等相 关费 率。 基金管 理人 与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调 低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 金托 管费 率、 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率等费 率, 无需 召开 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 基金管 理人 必须 于新 的费 率实施 日前 在指 定媒 体上 公告。 五、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13.2 与 基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本基 金在一 般情况 下不 收取申购 费用 和赎回 费用 ,但当基 金持 有的现 金、 国债、 中 央银行 票据 、 政策 性金 融债 券以 及 5 个 交易 日内 到期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7 合计低 于 5% 且偏 离度 为负 时, 为 确保 基金 平稳 运作 , 避免 诱发 系统 性风 险, 对当日 单个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申 请赎 回基 金份额 超过 基金 总份 额 的 1% 以上 的赎 回申 请 (超 过基 金总份 额 1% 以 上的 部分 ) 征 收 1% 的强 制赎回 费用 , 并 将上 述赎 回费用 全额 计入 基金 资产 。 基金 管理 人 与基金 托管 人协 商确 认上 述做法 无益 于基 金利 益最 大化的 情形 除外 。 2 、本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 价 格为每 份基 金份 额 1.00 元。 §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 理人 根据基 金法 及其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结合 本基金 管理人 对本 基金实 施 的投资 管理 活动,对 本基 金 的原招 募说 明书 进行 了更 新,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 要提 示 ” 部分 , 对 “重 要提 示 ” 进行 了更 新。 2 、在 “绪言 ” 部分 ,对 “ 绪言” 进行 了更 新。 3 、在 “释义 ” 部分 ,对 “ 释义” 进行 了更 新。 4 、在“ 基金管 理人 ” 部分 ,对 “基 金管 理人概 况 ” 进行了更 新, 对 “主 要人 员情况 ” 进行了 更新 。 5 、在 “基 金托 管人 ”部 分 ,对 “ 基金 托管 人 ” 进行 了更新 。 6 、在“ 相关服 务机构 ” 部 分,对 “ 销售 机构 ” 进行 了更新, 对 “ 登记机 构 ” 进行了 更 新。 7 、在 “基 金合 同的 生效 ” 部分, 对 “ 基金 合同 的生 效 ”进 行了 更新 。 8 、在“ 基金份 额的申 购和 赎回 ”部 分, 对 “申 购与 赎回的程 序 ” 进行了 更新 ,对 “ 申 购 费用 和赎 回费 用” 进行 了更新 , 对 “拒 绝或 暂停 申购的 情形 及处 理方 式” 进行了 更新 , 对 “暂停 赎回 或延 缓支 付赎 回款项 的情 形及 处理 方式 ” 进行 了更 新, 对 “基 金份 额的转 让” 进 行了更 新。 9、在 “基 金的 投资 ”部 分 , 对 “投 资范 围 ”进 行了 更新 , 对 “投 资限制 ” 进 行了更 新, 对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计算 方法 ”进 行了 更新 ,对 “ 基金 投资 组合 报告 ” 进行 了更 新 , 对 “基 金业 绩 ” 进行 了更 新。 10 、在 “基 金的 财产 ”部 分,对 “基 金的 财产 ”进 行了更 新。 11 、在 “基 金资 产估 值 ” 部分, 对 “ 基金 资产 估值 ”进行 了更 新。 12 、在 “基 金的 收益 与分 配 ”部 分, 对“ 基金 的收 益与分 配” 进行 了更 新。 13 、在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部分 ,对 “基 金的 信息 披露 ” 进行 了更 新。 14、在 “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 终止 和基 金财 产的 清算 ”部分 , 对 “基 金合 同的 变更、 终止 和基金 财产 的清 算 ” 进行 了更新 。 15 、在 “基 金合 同的 内容 摘要 ” 部分 ,对 “基 金合 同的内 容摘 要 ” 进行 了更 新。 南方现金通(2017 年第 1 号) 招募说明书(摘要) 28 16、在 “ 基金 托管 协议 的内 容摘要 ”部 分 , 对 “ 基 金托 管协议 的内 容摘 要 ” 进行 了更 新 。 17 、在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 ” 部分 ,对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服 务 ” 进行 了更 新。 18 、在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对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 进行 了更 新。 19 、对 部分 其他 表述 进行 了更新 。 南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7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