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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500ETF联接(LOF)C(004348)

南方500:C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 方中 证 500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联 接基 金(LOF)C 类 份额 开放 日常
申 购、 赎回、 转换 及定投 业务 的公告


1 公告 基本信 息


基金名称 南方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 500ETF 联接(LOF) 场内简称 南方500 基金主代码 160119 A 类前端交易代码 160119 A 类后端交易代码 16012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9 月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中证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LOF)基金合同》、《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2 月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2 月2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2 月2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2 月23 日 定投起始日 2017 年2 月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 称 南方中证 500ETF 联接(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 码 004348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 是 2 日常 申购 、赎回 、转换 、定 投业务 的办 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 投,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 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 申购 业务


3.1 申购 金额限 制


1、本基金C 类份额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各 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 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申购和追加申 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 相关规定;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 费率


本基金C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 与申购 相关 的事 项


1、本基金采用“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 金额申购 ” 原则, 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 、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内提出申购申请。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 备足申购资金,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申购采用全额 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5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申 请日(T 日) ,并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 效申请,基 金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到销售网 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 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 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 该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4 日常 赎回 业务


4.1 赎回 份额限 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 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 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


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 费率


本基金C 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 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 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30 日


0.5%


N≥30 日


0


对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 与赎回 相关 的事 项


1 、本基金采用 “ 未知价” 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 份额赎回 ” 原则, 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 、当日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赎回遵循 “ 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


5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 时间内提出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 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7 日(包括 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 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6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 赎回申请日(T 日) ,并 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 交的有效申请,基金投资者应在 T+2 日后到 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 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 人或 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 机构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 接收到该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 为准。


5 日常 转换 业务


5.1 转换 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 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 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 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 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 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下面以投资人进行本基金 C 类份额与南方价值、南方收益宝 A 之 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 1 年为365 天)





转换金额(M)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本基金C 类份额


M<100 万


1.8%


份额持有时间 (N):


N<30 日:0.5% ;


N≥30 日:0;





100 万≤M<500 万


1.2%


南方价值


500 万≤M<1000 万


0.6%


M≥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南方价值








本基金 C 类份额


——


0


份额持有时间 (N):


N<1 年:0.5% ;


1 年≤N<2 年: 0.3%;


N≥2 年:0;


本基金C 类份额转


南方收益 宝A


——


0


份额持有时间 (N):


N<30 日:0.5% ;


N≥30 日:0;


南方收益 宝A


转本基金C 类份额


——


0


0


二、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 ×申 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C 类份额10,000 份,假设转换 当日持有时间超过 30 日,C 类份额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转入基 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 1.285 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8%,则可得到 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 ×1.0000=10,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 元


补差费=10,000.00/ (1+1.8%)×1.8%=176.82 元


转换费用=0+176.82=176.82 元


转入金额=10,000.00-176.82=9,823.18 元


转入份额=9,823.18/1.285=7,644.49 份


5.2 其 他 与转换 相关 的事 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 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 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 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 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 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 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 、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 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对投资人T 日的基金转换 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 益登记。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 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 有时间最 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 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 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 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6 定投 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 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 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 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 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 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 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 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 T+2 日起 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 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 销售机 构


7.1 直销机 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基金 份额净 值公 告/基 金收 益公告 的披 露安排


1 、自 2017 年 2 月 23 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网站、申购赎回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 C 类份 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个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前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9 其他 需要提 示的 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C 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 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招 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nffund.com )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 -889 -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 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 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 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