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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天天发货币A(000829)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及降低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易 方达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易方 达天 天发 货币 市场 基金 开放
日 常申 购 、 赎 回 和转换 业务 及 降低A 类 基金 份额 单笔 最低 申购 金
额 限制 的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7 年 2 月 18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易方达天天发 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82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2 月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易 方 达 天 天 发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易方
达天天发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7 年2 月20 日 
赎回起始日 2017 年2 月20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7 年2 月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7 年2 月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易方达 天天发 货币A 易方达天天发 货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29 00083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转换 
是 是 
注: (1) 易 方达 天天发 货币市 场基金 (以下 简 称“本 基金” ) 暂不 开 放定期 定额
投资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具体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自 2017 年2 月 20 日起, 投资 者通过 非直 销销 售机构 或易 方达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本公 司” ) 网上 交易系 统首 次申 购 、追 加申 购本基 金 A 类基









































































































































2 金 份额 单笔最 低限 额均由 原来 的人民 币 1 元调 整为 不对首 次申 购和追 加申 购最 低 金额 进行限 制。 2. 日 常申购 、赎 回 和 转换 业务 的办理 时间 (1) 投资 者在开 放日 办理 本 基金 的申购 、赎回 或转换 业 务, 具 体办 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 据法律 法规、 中国 证监 会的要 求或 《 易方 达天 天发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合同》 (以 下简称 “ 《 基 金合 同 》 ” ) 的规 定公告 暂停申 购 、赎回 或转换 时除外 。 销售机 构可 在上述范围内规定具体的交易时间。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 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 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 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2 ) 基 金 管 理 人 不 得 在 《 基金合同》 约 定 之 外 的 日 期 或 者 时 间 办 理 基 金 份 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者在 《基金合同 》 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 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 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 赎回或 转换申请 。 3. 日 常申购 业务 3.1 申购金 额限 制 (1) 投资 者通过 非直 销销售 机构 或本公 司网 上交易 系统 首次申 购 、 追加申 购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 不进行限制 ; 首次申购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追加申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投 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万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首次申购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追加申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 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 当期 分配的 基金 收益 结转 为 基金份 额或 采用定 期定 额投资 计划 时,不 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 (3)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规定全 部份 额和某 类基 金份额 的单 个 投资 者 累 计持有









































































































































3 的基金份额上限、 当日申购金额上限 , 具体规定必须在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4)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规定本 基金 的总规 模限 额,以 及全 部份额 和某 类基金 份额的当日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必须在开始实施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 上公告。 (5) 基金 管理人 可在 不违反 法律 法规的 情况 下,调 整上 述规定 申购 金额的 数量限制 , 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 介 上公告。 3.2 申购费 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 《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 3.3 其他与 申购 相关的事 项 (1) 本基金采用 “金额申购” 方式, 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 计算公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基金份额净值 。 (2)本基金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日 常赎回 业务 4.1 赎回份 额限 制 (1) 投资 者可将 其全 部或部 分基 金份额 赎回 。 本基 金基 金份额 单笔 赎回不 得少于0 份。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 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 规定的, 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 (2) 基金 管理人 可在 不违反 法律 法规的 情况 下,调 整上 述规定 赎回 份额的 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 介 上公告。 4.2 赎回费 率 (1) 除法 律法规 另有 规定或 《基 金合同 》另 有约定 外, 本基金 不收 取 赎回 费用 。 (2)强制赎回费用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 易日内 到期的 其他 金融 工具占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合 计低于 5% 且 偏 离度为 负的









































































































































4 情形时 ,对当 日单 个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申请 赎回 基金份 额超过 基金 总份 额 1%以上 的赎回申请(指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 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 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 其他与 赎回 相关的事 项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赎 回金额的确定分两种情况处理: (1)部分赎回 投资者部分赎回某类基金份额时, 如该类基金份额其未付收益为正, 或该笔 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按照 1.00 元 人民币为基准计算的 价值足以弥补 其累计 至该日 的该 类基 金份额 未付收 益负 值时 ,赎回 金额如 下计 算: 赎回金 额= 赎回份额×1.00。 投资者部分赎回某类基金份额时, 如其该笔赎回完成后剩余的该类基金份额 按照 1.00 元人民币为 基准计算的价值不足以弥补其累计至该日的该类基金份额 未付收益负值时,则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该类基金份额当前未付收益。 (2)全部赎回 投资者在全部赎回某类基金份额时, 基金管理人自动将投资者的该类基金份 额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款一起支付给投资者, 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额和未 付收益两部分, 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该份额对应的未 付收益 赎回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 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 日 常转换 业务 5.1 转换费 率 (1)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H=B×C×D J=[B×C×(1-D)/(1+G)]×G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









































































































































5 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 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 为货币市场基金 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 仅限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财富快 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 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 易方达天天发货币市 场基金 ) 或者短期理财基金转出时 对应的累计未付收益 ( 转出基金为易方达月月 利理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易方达 双月 利理 财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G 为对 应的申购补差费率;H 为转出基金赎回费;J 为申购补差费。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转 入基 金时, 从申 购费用 低的 基金向 申购 费用高 的基 金转换 时, 每次收 取申购补差费用; 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 不收取申购 补差费用 (注: 对通过 直销中心申购实施差别申购费率的特定投资群体基金份额 的申购费, 以除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特定投资群体之外的其他投资者申购费为比 较标准 ) 。申 购补 差费 用按照 转换金 额对 应的 转出基 金与转 入基 金的 申购费 率差 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 申 购 费 率 的 差 异 情 况 而 定 。 3)转 出基 金时, 如涉 及的转 出基 金有赎 回费 用,收 取该 基金的 赎回 费用。 收取的赎回费按照 各基金的 《 基金合同》 、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 及最新的相关公 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具体转换费率举例 1)当本基金 A 类份额 为转出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为转入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本基金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如下: i 对于直销中心的特定投资群体: 转换金额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2%; 转换金额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6%; 转换金额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0.1%; 转换金额1000 万 (含) 元以上, 申购补差费率为按笔收取,1000 元/笔。









































































































































6 ii 对于其他投资者: 转换金额0-1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2.0%; 转换金额100 万(含)-5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6%; 转换金额500 万(含)-1000 万元,申购补差费率为 1.0%; 转换金额1000 万 (含) 元以上, 申购补差费率为按笔收取,1000 元/笔。 2)当本基金 A 类份额 为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为转出基金时: ①转换对应的转出基金即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赎回 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0-364 (含)天,赎回费率为 0.5%; 持有期限365 (含)-729(含)天,赎回费率为 0.25%; 持有期限730 (含)天以上,赎回费率为 0。 ②转换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为 0。 注: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等进行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 基金之间转换的转换费率,详见本公司网站上的相关说明。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非特定投资群体)持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10,000 份,持 有100 天, 现欲转换为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假设转出基金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转入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0 元, 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 0 , 申购补差 费率为2.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转换金额= 转 出 基 金 申 请 份 额 × 转 出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000 × 1.0000=10,000.00 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00×0.00=0.00 元 申购补 差费= (转 换金 额-转 出基金 赎回 费) ×申购 补差费 率÷ (1 +申购补 差费率)=(10,000.00-0.00)×2.0%÷(1+2.0% )=196.08 元 转换费=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196.08=196.08 元 转入金额=转换金额-转换费=10,000.00-196.08=9803.92 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9803.92÷1.020=9611.69 份









































































































































7 5.2 其他与 转换 相关的事 项 (1)可转换基金 易方达 平稳 增长 证券投 资基金 、易 方达 策略成 长证券 投资 基金、 易方 达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 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 达 科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中小 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科翔 混合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易 方 达 行 业 领 先 企 业 混 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深证 1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资源行业 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创业 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易方达双 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双月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丰回报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高等级信用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兴成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天天增利货 币市场基金 、 易方达纯债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 场基金、 易方达增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易方达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 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易方 达裕如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易方达改革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易方达新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安心回馈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 新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新益灵活









































































































































8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国 防军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瑞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 恒久添利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易方达瑞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 、 易方达富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瑞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裕景添利 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 达中债 7-10 年期国开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信息产业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易方达裕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易方达丰和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易 方达科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办理本基金与易方达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 销 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具体以销售机 构规定为准。 注: 本公司直销机构开放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 金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 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 金转 换是指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按照《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管理 人届 时有效 公告规定的条件, 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 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2)基 金转 换只能 在同 一销售 机构 进行。 转换 的两只 基金 必须都 是该 销售机 构 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 金转 换以份 额为 单位进 行申 请。投 资者 可以发 起多 次基金 转换 业务, 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计算结果按照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 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 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 金转 换后, 转入 的基金 份额 的持有 期将 自转入 的基 金份额 被确 认之日









































































































































9 起重新开始计算。 6)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可 将 其全 部或 部分基 金份 额转换 成另 一只基 金, 本基金 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 1 份 (如该 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某类 基金余额不足 1 份,则 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 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 类基金余额不足 1 份时, 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 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7)由本公司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转换到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时,单 笔转换 金额不得少于500 万元。 8)若 本基 金单个 开放 日内的 基金 份额净 赎回 申请 ( 赎回 申请份 额总 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 金 转 换 中 转 入 申 请 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 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 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 转换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 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决定全额 转换转出或部分 转换转出, 并且对于基金 转换 转 出和基 金赎 回, 将采取 相同的 比例 确认 (除另 有公告 外) ;在 转换转 出申 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的转换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 9)投 资者 办理基 金转 换业务 时, 转出方 的基 金必须 处于 可赎回 状态 ,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10) 转换业务遵循 “先进先出” 的业务规则, 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 出, 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 如果转换申请当日, 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 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 照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其中转入本基金的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 T 日申请基金转 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 工作日为 投资者 办理减 少转出基金份额、 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一般情况下, 投资 者自T+2 工作日起有权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5)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









































































































































10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1)因 不可 抗力导 致基 金 无法 正常 运作 或 因不 可抗力 导致 基金管 理人 不能支 付 转换转出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 》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时。 3)本基金投资的证券交易市场临时停止交易。 4)基 金管 理人接 受某 笔或某 些 转 换转入 申请 可能会 影响 或损害 现有 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 金资 产规模 过大 ,使基 金管 理人无 法找 到合适 的投 资品种 ,或 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的情形 。 6)当 一笔 新的 申 购( 含转换 转入 ) 申请 被确 认成功 ,使 本基金 总规 模超过 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 或使本基金当日 申购 (含转换转入 ) 金 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 申购 (含转换转入 ) 金额上限时; 或该 投资者累计 持有的份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累计持有的份额上限时; 或该 投资者当日 申购 (含转 换转入 )金额超过单个 投资者当日申购(含 转换转入)金额上限时。 7)为 保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的 合法 权益, 基金 管理人 可以 依照相 关法 律法规 以及 《基金合同 》 的约定, 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 资金 转换转入,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8)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登 记机构 、销 售机构 、支 付结算 机构 等因异 常情况导致 基金销售系统、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系统、 基金登记系统、 基金会计系 统等无法正常运行。 9)当 影子 定价法 确定 的基金 资产 净值与 摊余 成本法 计算 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 10)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11) 本基金的资产组合中的重要部分发生暂停交易或其他重大事件, 继续接 受 转换转出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12) 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 转换转出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转换转出申请。 13)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









































































































































11 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 0.5%。 1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 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之 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 费率水平、 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基 金销售 机构 6.1 场外销 售机 构 6.1.1 直 销机 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号4004-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0-43F 法定代表人:刘晓艳 电话:020-85102506 传真:400-881-8099 联系人:温海萍 网址:www.efunds.com.cn 直销机构网点信息: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直销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40F 邮政编码:510620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0-85102506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1703 室 邮政编码:100033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10-63213377 (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12 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2706-2708 室 邮政编码:200121 传真:400-881-8099 电话:021-50476668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efunds.com.cn 客户服务传真:020-3879881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7. 基 金份额 净值 公告的披 露安 排 本公司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 《 易方 达天天 发货 币市场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 (以 下简称 “ 《招 募说 明书》 ”) 的 有关规 定, 基 金 管理人 将在每 个开放 日 的次日 ,通 过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7 日年化收益率。 若遇法定节假日, 于节假日结束后第 2 个自然日, 公告节假 日期间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 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 现 收 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8. 其 他需要 提示 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 赎回和转换业务及降低 A 类 基金份 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 管理人 应以 开放日 开放 时间结 束前 受理的 有效 申购 、 赎回 和转换 申请的 当天作 为申 购 、 赎回和 转换 申 请日 (T 日) , 在正常 情况 下, 本基金 登记 机构在T+1 日 (包括该日) 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 投资者可在T+2 日后 (包括该日)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 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 赎回 和转换 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 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 赎回 和转换申请。 申购、 赎回 和转换的确认以登记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并妥善行 使合法权利。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









































































































































13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4) 风险 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