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关于通过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汇 丰晋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通 过 恒 生银 行 ( 中国 ) 有 限公 司
开办 汇 丰晋 信双 核策 略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和汇 丰晋 信沪 港深
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2 月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双核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 双核策略混合 A
基金A 类 代码 00084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1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汇 丰 晋 信 双 核 策 略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2 月 20 日
基金名称 汇丰晋信 沪港深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
基金简称 汇丰晋信 沪港深股票 A
基金A 类 代码 0023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11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汇丰晋信 汇丰 晋信 沪港 深股票 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7 年2 月 20 日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
(2)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银行” ) 。
2.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的办 理时 间
自2017 年2 月 20 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恒生银行 的各指定网点办理 上述基金
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3.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销
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基金销售机构于
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办
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的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汇丰晋信 旗 下 开 放 式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可 以 投 资 境 内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所
有投资者。
(2)办理时间和办理场所
自2017 年2 月 20 日起, 投资者可通过恒生银行 的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开放
2
式 基金的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业务申请。 根据实际需要, 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
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3)申请方式
1)凡 申请 办理“ 定期 定额投 资计 划”的 投资 者须首 先开 立 本公 司开 放式基
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开户程序依照本基金销售机构规定办理;
2)已 开立 本公司 开放 式基金 账户 的投资 者携 带本人 有效 身份证 件及 销售机
构规定 的相关 业务 凭证 (如有 ) ,到 本基 金指 定的销 售场所 申请 办理 此业务 ,具
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遵循销 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若遇非
基金申购开放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5)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但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
于 人民币 100 元(含 100 元) 。如代销机构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金额下限高
于 100 元,则按照代销 机构规定的申购金额下限执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受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6)扣款方式
1)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 扣款金额扣款,
若遇到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
2) 投资者 开立基金交易账户时 指定的有效资金账户 即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 3 期扣款不成功 或协议到期未续签,则销售机
构有权 视为该 投资 者自 动终止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具体 事宜 的处 理应遵 循各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 (T 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将在 T+1 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
者的基金账户内 ,投资者可于 T+2 工作日起到 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8)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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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计费方式相同。
(9)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 资者 变更每 期扣 款金额 、扣 款日期 、扣 款账户 等, 须携带 本人 有效身
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 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
构的规定;
2) 投资者终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
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该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10)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具体规则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则执行 。
(11)业务咨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angseng.com.cn
客服电话:8008308008/4008308008
4. 基 金销 售机构
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5. 其 他需 要提 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上述开放式 基金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
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
律文件。
风险提示:
1、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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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
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招
募说明书》 等基金法律文件, 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 投
资者 自行负担。敬请 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2、投 资 者 应当充 分了 解基金 定期 定额投 资和 零存整 取等 储蓄方 式的 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 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 不能保证 投资者获
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20 日